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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南岗区

哈尔滨南岗区专题栏目,提供与哈尔滨南岗区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哈尔滨南岗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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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及辅警公告

2024-05-09,全文共 2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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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公告

因审判工作需要,南岗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至2006年5月间出生);曾在我省各级法院有工作经历的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文员,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间出生);辅警身高不低于175cm;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文身,不合格;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8.聘用制人员的父母、配偶担任南岗区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者在南岗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人员条件及情形的。

四、报名和业务技能测试

1.报名和业务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18日--19日 09:00-11:30 13:30-15:30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2号

2.现场报名和业务技能测试。

①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1),带照片正反面打印纸质版。

(报名表二维码)

②采用线下报名方式。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报名表》纸质版1份,到现场报名,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③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报考01、02岗聘用制书记员的考生,同步进入考场进行打字技能测试;报考03、04岗辅警的考生,同步进入体测场地进行体能测试。

3.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和业务技能测试事宜。

4.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应当连续,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或未打印照片人员,报名不通过。

5.报考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五、考试

1.业务技能测试。

(1)报名01、02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且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打字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使用速录机的考生平均正确率低于120字/分钟的(自备速录机),使用普通键盘的考生平均正确率低于80字/分钟的,取消笔试资格。

(2)报名03、04辅警岗位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辅警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男)≥265厘米,1000米跑(男)4′35″秒以内。考生需自备运动鞋。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二项体能测试项目需全部达标,任一项未达标取消笔试资格。(体能测试须一次性完成,出现任何情况均不予补测。)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

3.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岗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公布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或毒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岗区人民法院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任职回避、个人征信、个人失信等情况。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可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南岗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后四位、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实际续签劳动合同。

八、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享有相关假期。

九、递补政策

参加面试但未被录取的应聘人员,南岗区人民法院将在下一次公开招聘前保留其总成绩,可以适时按需从中进行递补。

十、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0451-87213747)。

2.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表,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任一时间到达考点,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4.考生报名时即视为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等工作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或解除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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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哈尔滨南岗区燎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体检指南

2024-01-25,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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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免费体检人群

辖区内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以及高血压、2型糖尿病人群均可免费享受!

02 免费体检项目

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

B 超(肝胆胰脾)检查。

03 免费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00

联系电话:0451-87520629

地址:南岗区宽城街6号(宽城桥旁边)

04 体检注意事项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联系方式及慢病常用药物(建议将常用药物拍照给医生查看);

2、体检前一天的晚上10点以后不能进食及大量饮水,保证绝对空腹;

3、体检当天早晨不要进行大量活动;糖尿病患者体检当天早晨常规用药停药,不要口服降糖药、不要注射胰岛素,可以携带药物到中心抽血后服用或注射;

高血压患者体检当天早晨常规用药不停药、不停药、不停药;

4、行动不便的老人请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前往体检,以免中途发生意外;

5、本次体检费用由政府全部承担,您不必支付任何费用;

6、体检结果将通过电话通知您到指定地点领取。

05 为什么要进行体检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心、脑、肾等各个脏器生理功能退,代谢功能紊乱,免疫功能低下,易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及肿瘤等各种慢性疾病。这些疾病致残率极高,开展健康体检有助于早期发现疾病,早期开展治疗,可以预防疾病的发生发展,减少并发症,降低致残及病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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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哈尔滨南岗区促销费活动(附时间)

2024-03-28,全文共 1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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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全力冲刺一季度“开门红”,目前,南岗区组织联动辖区哈西万达、西城红场、远大、松雷等大型商场,陆续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活动时间截至3月底。

远大购物中心(南岗店)

“VIP专享·云端聚惠”活动

①云享礼券:美食福利抢先享,领券即享“满100减30元”(数量有限,抢完即止)(3月26日9:30准时开抢)

②云享好物:砍价专区,砍价后1元美食C位上线砍价商品,数量有限,100减30元专区,优选好物,品质放价。

③积分秒杀:会员线上福利回馈限时秒杀,3月26日9:00准时开启,精选好物,限时秒杀。

活动地址:荣市街18号。

松雷商业(南岗店)

“春装上新季 开启入春计划”活动

松鼠美淘商城全馆商品7.5折起:美妆特惠、服饰爆品推荐、部分珠宝手表打折促销

活动地址:东大直街329号。

秋林公司

“美丽联动优惠季”活动

①买黄金珠宝送女装储值卡,至高200元(秋林公司会员当日购,黄金珠宝等贵重商品满3000送100储值卡,满5000送200储值卡,储值卡使用指定店铺)(数量有限,送完即止)。

②女装:春装8折起,冬装5折起,部分女装VIP享受折上折。

③BA饰物局4周年店庆耳环买2送2。

活动地址:东大直街319号。

万达广场(哈西店)

“唤醒春日好物节”活动

①屈臣氏会员尊享低至3折。

②西西弗书店:

1.正价指定商品每满129元立减20元;

2.正价购少儿指定图书立减50元;

3.阅读卡(储值卡)购特惠专区指定图书1本8折,2本7折;

4.正价购少儿文学指定图书第二件5折;

(活动时间:2024.2.26-3.25)

③服装服饰5折起;

④餐饮美食储值有赠。

活动地址:中兴大道168号。

西城红场

“春见美好乐活节”春日乐缤纷·美好集结号活动

①春季新品6折起;

②黄金至高克减50元,珠宝镶嵌8.5折起;

③数码产品至高立减1000;

④化妆品:约美商城享8.3折,9.9团50美妆券;

活动地址:哈西大街299号。

金爵万象商业广场

“春日唤醒计划”活动

①50+品牌礼遇特惠课包学生立减/赠大礼包。开学季10+品牌体验包0元体验。

②特惠娱乐夜场票、女神节黄金至高克减100、服装服饰1折起。

③美食餐饮:小食9.9、单品19.9、单人餐、餐饮套餐低至5折、女神节女性进店赠饮/赠菜(部分参与)。

④3月8日13:30-15:00:会员女神节花艺沙龙。

⑤3月11日-3月24日:金爵甜品节——20+品牌第二件半价或9.9元特价单品。

⑥3月DM到店礼:凭DM剪角可享受惊喜到店礼一份。数量有限,发完为止。

活动地址:中兴左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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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哈尔滨南岗区哪些地方可以赏花?

2024-04-26,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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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的脚步悄然而至,万物复苏,花儿们也在这个季节里争相绽放。赏花,不仅是一种视觉的盛宴,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在这个花开似锦的季节里,让我们一起走进南岗的春色,去寻找那些美丽的花儿,感受春天的气息吧!

连 翘

花期:4月初-4月中下旬

赏花地点:学府路、湘江公园

榆 叶 梅

花期:4月中旬-4月末

赏花地点:儿童公园、中山路、西大直街、和兴路

山 桃 花

花期:4下旬

赏花地点:文庙、儿童公园、复旦路、西大直街与桥南街交口、元士街5号、李范五转盘道绿地内、马家沟河沿岸

杏 花

花期:4月下旬-5月初

赏花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湘江公园、一曼街(四十九所道路两侧)

丁 香 花

花期:4月末-6月

赏花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文庙、湘江公园、黄河路、儿童公园、西大直街、哈尔滨工业大学、学府路、学府三道街、学府四道街、哈尔滨理工大学、黑龙江大学、保健路、征仪路、中兴大道、清滨路、清滨公园

黄 刺 玫

花期:4月下旬-6月

赏花地点:儿童公园

梨 花

花期:5月上旬

赏花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4哈尔滨五一游玩攻略
五一活动| 五一专题
景区预约|免费景点
车展|漫展|展览|演唱会
音乐会|歌剧话剧|儿童剧|相声
地铁游|周边游|3日游
高速|地铁|机场大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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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南岗区哈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两癌筛查

2024-03-08,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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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女性来说,宫颈癌、乳腺癌已经成为“第一健康杀手”,但如果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就能明显提高患病妇女的生存率,挽救一个妇女就是挽救一个家庭。

为进一步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妇女自我保健意识。为了方便群众,哈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适龄妇女进行“两癌筛查免费检查。

筛查对象:35-64周岁(身份证年龄)、有性生活史妇女

筛查前注意事项:

1、经期不能检查,须在月经干净3天后检查。

2、检查前48小时内不能做阴道冲洗,24小时内不能同房或盆浴,阴道内不要用药

3、既往宫颈癌、乳腺癌确诊患者除外

4、子宫全切术后者除外,3个月内做过宫颈癌筛查者除外

5、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筛查地点:哈尔滨南岗区哈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永丰大街86号)

为保证正常门诊工作,每日限定筛查人数,请务必电话预约!

预约电话:13633699935

工作人员为您安排时间,以免现场长时间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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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岗区春季丁香人才周招聘报名时间+入口

2024-04-15,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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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南岗区春季丁香人才招聘报名时间+入口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 9:00至2024年4月24日16:00。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至2024年4月25日18:00。未按期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南岗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报名网站:

http://baoming.amesoft.cn/hrbng2024-1.jsp(点击进入

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南岗区事业单位(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及职业教育岗位)报名网站:

http://baoming.amesoft.cn/hrbng2024-2.jsp(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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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季哈尔滨南岗区丁香人才周招聘报名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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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哈尔滨市南岗区招聘辅警公告

2023-10-09,全文共 3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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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哈尔滨市南岗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100名,招聘岗位为一线执法实战部门警务工作辅助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3年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急需岗位辅警招聘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三、公告及报名考试信息发布

公告发布网址:http:∥www.hrbng.gov.cn/

南岗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hrbng.gov.cn/

报名网址:https://nangangfujing.zhaopin.com(后续笔、面试等公告均在此网站上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热爱人民警察事业,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和管理,能够适应加班、夜班及出差执行勤务等工作。

(四)户籍要求:具有哈尔滨市九个城区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前;

(五)年龄要求: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87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8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为30周岁含以下(1992年10月9日至2005年10月8日期间出生);

(六)学历要求: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已毕业人员需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七)身高要求:男性考生裸足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女性考生裸足身高在160厘米以上;

(八)健康要求: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视力在5.0以上(含矫正后);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见义勇为人员。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本公告发布之日时,通过政府公开招聘形式已就业,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5.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上午8:00--10月12日下午16:00。报考人员报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进入各环节人员公示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https://nangangfujing.zhaopin.com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二)需要上传的主要材料有:

1.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

3.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同时需上传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

5.符合政策加分项的,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其他材料,包括岗位要求的驾驶证、已考取的各类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等。

7.《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本人签字、按指纹后,以照片或者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原件在现场资格确认时上交。上传的照片、证件及文件统一为*.pdf格式,大小应限制在1M字节以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上传错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低于1:3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请密切关注网上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方式,请考生密切关注网上通知。笔试准考证是参加本次招聘各项环节的有效证件,各位考生应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网上通知为准。

(二)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别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含时事政治等内容),满分2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四)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址:https://nangangfujing.zhaopin.com查询。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将网上进行公示。

七、现场资格确认

(一)考生进入面试环节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网上通知为准。

(二)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所有网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项报名复印件材料,由南岗公安分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三)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所提供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确认的,取消进行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四)现场资格确认后,面试名单、时间与面试具体安排以面试公告为准。

八、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相应的面试比例,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网上通知为准。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考试成绩的确定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 + 政策加分)÷2×60% +

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的,具有优先聘用情形者优先确定体测人选(1、烈士的配偶、子女;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4、见义勇为人员;5、退伍军人优先)。若无优先聘用情形,须按党员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有驾驶证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等条件,依次优先录用。

十、体能测试

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测人选。

(一)体能测试前,考生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见附件3)上签字。如有自愿放弃体能测试者,将根据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体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事宜。

(二)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备注:女性在生理期期间可以申请一次缓考,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体检

(一)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网上通知为准。

(三)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四)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测、体检。

(五)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南岗公安分局组织同级别体检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十二、考察

(一)考察标准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和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由南岗公安分局组织实施。

(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依据最低合格分数线但未被录取的依次补录,进行体测、体检、考察。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

十三、聘用及待遇

经考试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聘辅警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不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实行层级化管理,薪酬待遇与辅警层级挂钩。

十四、注意事项

(一)凡每个环节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等个人原因导致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

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南岗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451-87664112

监督电话:0451-87664131

技术咨询电话:0451-85954802

咨询时间: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工作日)

附件1:招聘计划表.pdf

附件2:诚信承诺书.pdf

附件3:身体状况确认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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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哈尔滨南岗区公租房意向登记结果

2023-07-18,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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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2023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一类、二类家庭实物配租意向登记结果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23年公租房摇号配租方案的通知》(哈住建发〔2023〕139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一类、二类家庭实物配租意向登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市民可通过市政府网站、区政府网站、哈尔滨市住房保障中心公众号进行查询

南岗区.zip

咨询监督电话:

道里区住建局:84504832

道外区住建局:88985328

南岗区住建局:82701912

香坊区住建局:58629916

平房区住建局:8650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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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季哈尔滨南岗区丁香人才周招聘报名通知

2024-04-15,全文共 1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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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哈尔滨市“丁香人才周”(春季)引才招聘南岗区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通知

根据《2024年度哈尔滨市“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要求,现就南岗区所属事业单位引才招聘报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数量

此次南岗区引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4人。

二、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参加笔试考生与直接进入面试考生采取双通道报名方式,分别为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南岗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报名通道和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南岗区事业单位(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及职业教育岗位)报名通道,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及证件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的本人照片需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照片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三、网上资格审核

报名的同时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网上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 9:00至2024年4月24日16:00。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2)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至2024年4月25日18:00。未按期完成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南岗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报名网站:

http://baoming.amesoft.cn/hrbng2024-1.jsp(点击进入

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南岗区事业单位(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及职业教育岗位)报名网站:

http://baoming.amesoft.cn/hrbng2024-2.jsp(点击进入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通道的一个岗位,不允许双通道同时报名,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它岗位。

(5)报考人员必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

(6)网上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将适时统计在报名网站公开,考生可自行查询,选择报考岗位。

(7)网络报名咨询电话: 0451-84801251 、0451-84015251。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 0451-84015251 。

南岗区人社局电话:0451-82528149 。

(8)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9)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的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南岗区“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其它事宜,均按照《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公告》内容执行。

附件: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春季)南岗区所属事业单位引才招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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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哈尔滨南岗区老旧小区改造名单

2024-03-14,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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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哈尔滨南岗区2024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依据招标文件,2024年南岗区改造涉及的小区以及街道名单如下:

一标段:64万平方米,主要包括“芦家街道的十字社区、平治社区”、“先锋路街道的长江社区、华山社区、金河社区、辽河社区、农垦社区”、“新春街道的闽江社区”、“燎原街道的哈烟厂社区、文化家园社区、哈工程大学社区”。

二标段:56万平方米,主要包括“芦家街道的平公社区”、“芦家街道的北极邨社区、文教社区”、“大成街道新吉社区、锦秀社区”。

三标段:54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文化街道的文桥社区”、“奋斗路街道的国庆社区、奋斗社区、士课社区、比乐社区、鸿翔社区、人和社区、黑山社区,革新街道的解放校社区”、“奋斗路街道的大顺社区”。

四标段:63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文化街道的文和社区”、“文化街道文林社区、文君社区”、“荣市街道的医大一院社区”、“荣市街道秋林社区、颐园社区”、“荣市街道三姓社区、铁岭社区”、“奋斗路街道的国庆社区、鸿翔社区、大顺社区”。

五标段:63.8万平米,主要包括“松花江街道”、“曲线街道”、“和兴街道的国泰社区”、“和兴街道的清明社区”、“和兴街道的元士社区”,以及“七政街道的国脉社区”。

六标段:58.3万平米,主要包括“七政街道的清明社区”、“七政街道的国泰社区”、以及“和兴街道的电表社区”、“和兴街道的仪兴社区”。

七标段:38.5万平米,主要包括“哈西街道”、“保健街道”、“和兴街道的白家堡社区”、“和兴街道的科兴社区”。

八标段:47万平米,主要包括“和兴街道-建文社区”、“和兴街道-清滨社区”、“和兴街道-水利社区”、“和兴街道-林兴社区”、“和兴街道-文兴社区”、“和兴街道-沙曼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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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南岗区三环信息苑公租房配置+周边

2023-11-10,全文共 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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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三环信息

项目性质:公租房

公租房数量:15

租金标准(元/月·㎡)建筑面积:8.6

建筑面积范围:37.12-58.62

地址:南岗区学府路392号

交通:

学府路三环路口公交站

1号线哈尔滨南站地铁站

周边学校/医院/商超:

新中新医院

正德学校

米东综合超市(1.9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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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哈尔滨南岗区幼升小+小升初义务教育招生方案

2024-05-24,全文共 11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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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四零承诺”实施细则(修订)》《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有关工作的通知》《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暂行)》《2024年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等相关文件要求,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开展,结合南岗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及要求

(一)招生原则

1.依法依规招生。以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有利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

2.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免试入学规定,持续推进中小学“四零承诺”,严禁任何形式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等争抢生源的违规行为。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招收特长生,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3.重视调研论证。结合区情、学校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摸清学区内适龄儿童底数,周密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4.坚持“一区一策、一校一案”。区教育局将根据区情和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全面掌握适龄儿童、青少年入学需求,及时根据情况作出研判,切实做好学位供给的保障工作。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实施学位锁定制、购房落户时间限制等招生方式。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挖潜扩容、扩大优质学位供给。

5.实行“阳光招生”。提前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效能的政策部署,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全市统一使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实现报名、入学材料比对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办。

(二)公办学校招生工作要求

1.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入学,不得接收不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的公办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2.严格执行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政策,学校接收学区内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等证件。

适龄儿童在16所“热点小学”学区入学的,需遵循“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100%的住宅不作为小学招生入本学区依据。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学。2024年继续执行以下招生政策:

(1)实行“五年一学位”学位锁定制。

自2020年7月20日起,16所“热点小学”实行学位锁定制。即继红小学校(南岗校区、哈西校区)、花园小学校(南岗校区、哈西校区)、师范附小(含清华校部)、铁岭小学校(南岗校区、鲁商校区)、复华小学校(南岗校区、林大科技园校区)、虹桥第一小学校、虹桥第二小学校、闽江小学校、红岩小学校、奋斗小学校、医大逸夫小学校、马家沟小学校、育红小学校、团结小学校、征仪路学校(小学部)、雷锋小学校等学校。上述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学位锁定制度自该套住宅从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

(2)实行购买住宅、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南岗区10所学校、校区实行适龄儿童入学提前两年购买住宅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起,铁岭小学校南岗校区、红岩小学校、虹桥第一小学校、虹桥第二小学校、闽江小学校、花园小学校哈西校区、继红小学校哈西校区、征仪路学校小学部等学校实行适龄儿童入学提前两年购买住宅及落户时间限制政策。2024年入学新生需要提供2022年7月20日之前购买住宅并落户的佐证材料,如果住宅和户籍不符合时间规定,则不能作为本学区学校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学校。

2023年起,铁岭小学鲁商校区、团结小学逐步执行提前两年购买住宅并落户的招生政策。自2023年3月1日起,铁岭小学校鲁商校区、团结小学校逐步执行新生入学在本校学区内购买住宅并落户的时间限制政策。2023年2月28日之前,在本校学区内已购房并落户的新生入学不受两年购买住宅并落户的时间限制;2023年3月1日之后,在本校学区内购房并落户的新生入学执行提前两年购买住宅并落户的时间限制政策。即:2024年新生在本校学区入学依据的住宅及落户时间需在2023年2月28日之前;住宅和落户时间在2023年3月1日之后的入学新生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2025年新生入学过渡期结束,执行购买住宅及落户时间满两年及两年以上的招生政策。2025年新生入学依据的住宅和落户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之前。从2025年起,新生入学以每年7月20日为节点,购买住宅及落户时间需满两年及两年以上;如果在学区内购买的住宅并落户时间未满两年及两年以上,房产和户籍则不能作为本校学区入学依据,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就学。

除上述10所小学校(含校区)外,南岗区其他小学校不实行购买住宅、落户时间限定政策。

(3)哈尔滨赵一曼红军小学招生在接收持有本学区户口、住宅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的前提下,以居住证办理时间为节点,继续接收2020年12月31日前持有本学区居住证且连续持有本学区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继续执行不再接收2021年1月1日后办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的政策,相关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就学。

3.公办初中实行对口招生。公办初中招收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排的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返籍就读等情况由区教育局依据相对就近原则进行统筹安置。

4.加强控辍保学。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常态化清零。做好控辍保学摸排工作,招生前,学校要与公安部门、村(居)委会、社区对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排,掌握每名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做好控辍保学摸排工作,重点关注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招生后,学校将学区内适龄儿童、对口小学毕业生入学情况与招生前摸排台账对照,并通过国网核查南岗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情况,对未在小学、初中到校报名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逐一掌握去向,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将认真组织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5.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禁止学校招收择校生,严禁学校收取择校费,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对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6.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编班,严禁出现大班额。严禁因为控制班额编制虚假班级。提倡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小班化教学实验。

7.妥善安置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健全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评估机制,完善教育安置办法,区教育局将充分发挥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依据标准对残疾儿童、青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采用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者送教上门等方式,科学合理安置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经评估不适合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学校要“应收尽收”;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应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应随尽随”。

8.妥善解决集体户口、拆迁(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问题。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实际居住地就学,可参照户籍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统筹安置就学。因住所拆迁临时变更居住地址需跨学区入学的,凭拆迁(棚改)户提供的临时居住证明、户口簿和拆迁(棚改)的相关手续,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予以统筹安置就学。

9.妥善安置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置在我区居住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为南岗区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子女等优抚对象入学。按照《黑龙江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实施办法(试行)》对在南岗区居住的高层次人才子女进行优待安置。

10.妥善安置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根据外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外来人员子女就学。适龄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在南岗区居住的居住证,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登记免试报名入学,确保“应入尽入”。严防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名义违规转学、变相掐尖招生等行为。

11.加强外籍学生的入学管理。只有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备案的学校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继红小学(南岗校区)、花园小学(南岗校区)、复华小学、奋斗小学、雷锋小学、育红小学、清滨小学、医大附属逸夫小学、47中学、156中学、工大附中等学校具有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学校要认真审核外籍学生资格,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黑教规〔2021〕7号)的有关规定。外籍适龄儿童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报名,并通过查阅学校公众号,与学校保持联系。持有旅行签证的非外籍适龄儿童,不作为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学校招生入学依据。

12.统筹安排跨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跨区就读的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户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就读小学所在区升入对口初中。拟回南岗区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的,须在6月3日—6月17日由监护人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佐证材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13.统一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7月19日前,完成全区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14.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办法。全区中小学校统一于8月27日—28日公布新生分班名单和教师组合名单,并抽签确定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小学、初中新生分班要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组合,抽签确定后的学生和教师不得调整。小学、初中的分班、抽签仪式要有家长代表参加。所有小学、初中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坚决纠正中小学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的做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实验班,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不得加收费用。

15.严格学籍管理。学校要认真审核拟招收的每名学生信息,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做好学籍相关管理工作。学校是学籍管理的责任主体,新生入学后,学校要按规定时间做好小学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初中学校要以学生实际到校为准,不得为未报到学生调取电子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16.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区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布如下信息: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政策、小学招生学区范围、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初中招生对口学校,区内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报名招生时间、招生办法、收费标准等。中小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公示、张贴招生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实现“阳光招生”。

(三)民办学校招生工作要求

执行《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黑教规〔2020〕1号)、《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细则》(哈教规〔2020〕1号)和《2024年哈尔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流程》等文件要求。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报名均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与审核。

1.严格执行按行政区域免试入学政策。按照《黑龙江省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黑教规〔2020〕1号)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民办小学招收入学前年满6周岁(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有一定学习能力的儿童,民办初中应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民办小学、民办初中要优先满足南岗区学生(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入学需求。当民办学校在我区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经区教育局同意,剩余计划可以跨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优先)招收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

2.科学核定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办学标准、核准登记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申报本年度学校招生计划。区教育局将依据区域内生源数量、学校布局等因素核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一经审核通过后不得随意调整。未经区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违规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我区优质均衡区建设指标,严禁超标准班额,确保在我区达到优质均衡时限内实现不超标准校额。

3.及时公布招生信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要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于5月31日前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应包含学校名称、学校地址、办学基本条件、收费标准、招生计划数、住宿情况、公开承诺、招生咨询电话等内容。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4.严禁提前组织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由区教育局统一规定并向社会发布,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报名、开展招生。严禁将小学未毕业学生或无小学学籍的学生招收到民办初中学校就读。

5.优化报名录取手段。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实现民办学校招生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上报名、填报志愿、随机录取、一键分班、公开公示等功能,并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6.严格规范招生方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入学政策。对报名人数(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当年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的100%。报名人数(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未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可以跨区(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优先)招收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跨区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按剩余计划数100%电脑随机录取。跨区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计划数的,直接录取。九年一贯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可以根据学生意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直升学生不列入随机录取范围,拟直升学生数大于初中部招生计划数的,也须采取随机录取方式确定直升名额。高校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附属学校,高校教职工子女可采取直升方式入学,附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的采取电脑随机录取方式在招生范围内公开招生。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烈士等优抚对象子女选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享受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等入学政策。

7.严密制定招生流程。民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只可选择公办或民办其中一种入学方式,不可兼报。所有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均视为放弃公办小学学区或公办初中对口资格。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每名学生只能选报1所。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按报名志愿随机确定录取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录满(完)为止。电脑随机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在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共同监督下进行,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报名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在原学区小学、对口初中有学位的前提下,将统筹安排到原学区小学、对口初中就读;如果没有学位,将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其他学校就读。

8.严肃招生工作纪律。民办学校招生结果经公示后统一办理学籍,严禁擅自更改录取结果。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录取以外方式招生。

二、招生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公办小学新生

1.公布报名启事。5月31日前张贴网上报名启事,各小学要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公布报名启事,并将报名启事张贴在校园中家长能够看到的醒目之处。报名启事要写明招生时间、招生范围、招生所应上传的有关证件等事宜。

2.网上报名时间。公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6月3日—14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报名信息采集不得要求提供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3.核验公办小学报名信息。6月17日—6月27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4.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7月8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公办招生数据库”。

5.补充未被民办小学录取报名信息。7月9日—10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家长务必在此期间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相关入学信息进行补充,请家长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中进行信息补充并上传相关证件。

6.核验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报名信息。7月11日—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7.确认录取结果。7月19日之前,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8.分班时间。8月27日—28日,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组织新生分班,家长代表抽签确认班主任教师,现场公布分班结果。

9.完成学籍注册。9月7日之前,学校将新生学籍情况统计表上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小学部。9月22日前,区教育局汇总各小学新生数据。9月30日前,完成新生电子学籍的录入及审核工作。

(二)公办初中新生

1.网上报名时间。6月3日—6月17日,家长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6月17日—27日,对公办初中学生信息进行网上核验。

2.导入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信息。7月8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公办招生数据库”。

3.补充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信息。7月9日—10日,报名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要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中进行信息补充并上传相关证件。

4.核验信息。7月11日—15日,完成公办初中入学信息核验。

5.公办初中录取确认。7月19日之前,完成公办初中录取确认工作。

6.新生分班时间。8月27日—28日,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组织新生分班,家长代表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现场公布分班结果。

7.完成学籍注册。9月30日前,完成新生电子学籍的录入和审核工作。

(三)民办小学、初中新生

1.完成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报名工作。5月24日前,区教育局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完成不列入随机录取的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人数、名单统计确认工作。

2.发布招生信息。5月31日前,区教育局完成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材料的申报、审核工作。区教育局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上公布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数单独列出,并公布不列入随机录取的直升学生和优抚对象子女人数和名单)、招生简章、收费标准等,同时发布相关招生政策解读。

3.进行网上报名。6月3日8:00—5日8:00,家长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选择填报1所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6月7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本区报名人数;6月11日20:00—13日8:00,对本区内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第一次接受跨区(仅限没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6月15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6月15日20:00—17日8:00,对第一次跨区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的,第二次接受跨区(仅限其他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应届毕业生报名;6月19日18:00前,公布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次跨区报名人数;将所有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数据导入“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供公办学校招生核验比对.

4.报名信息审核和资格确认。6月21日—27日,对已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儿童、应届毕业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6月28日,公布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和名单。

5.电脑随机录取。7月1日,进行电脑随机录取(直接录取及随机录取)。

(1)直接录取。7月1日,对本区报名人数(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不超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的,区教育局将选择直接全部录取。对跨区(1—2次)报名人数少于剩余计划数的,也选择直接全部录取。

(2)随机录取。7月1日,对于本区报名人数(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随机录取比例为招生计划(进行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的100%。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公示录取顺序号(户籍或学籍在审批地),按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数依次录取。跨区(1—2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计划数的,按剩余招生计划数100%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由电脑随机生成录取顺序号,公示录取顺序号,按计划数顺次录取。

(3)交费确认。7月2日8:00—4日12:00,对直接录取和取得随机录取(在计划数序号内)资格的进行交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的视为放弃录取。对放弃录取的名额,以短信、电话等形式按随机录取序号顺次通知家长交费,在7月6日15:00前录满(完)为止。

(4)公布结果。7月8日,由区教育局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公布本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同时,将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的“公办招生数据库”,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公办学校就学。

6.电脑随机分班。8月27日—28日,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通过“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对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进行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组织新生分班,家长代表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现场公布分班结果。

7.完成学籍注册。新生入学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按规定时间做好新生学籍注册,不得为未报到学生注册电子学籍。

三、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一)建立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教育公平公正,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区教育局积极协调公安、房产等部门,协助核查入学户籍和房产信息真实性,切实做好各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区教育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正、平稳有序。健全协作应急机制。区教育局和学校建立专项工作直通网络,保持信息畅通;区教育局将积极协调公安、应急等部门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完成招生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区教育局及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四零承诺’实现上学不求人”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广大家长充分了解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与家庭、社会的联系沟通,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积极宣传南岗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成就、南岗区有关促进学校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及招生改革政策,积极宣传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降低家长的择校愿望,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三)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区教育督导部门将把中小学招生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政策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区教育局把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纳入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区教育局将对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全程监控,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对群众关注的热点学校,区教育局将在招生、分班等重要环节派专人到学校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规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切实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全面强化监督问责,对因政策执行不到位,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优资格。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区教育局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进行党政纪处分等处理。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区教育局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学校给予核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发生问题,不在第一时间处理的学校,将给予相关人员严肃问责;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严处理。区教育局将在招生结束后,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将及时予以通报。

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教育科小学部电话0451—87573526

教育科中学部电话0451—87573502

信访接待部门地址:南岗区宽桥街89号信访安全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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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岗位+时间)

2024-05-20,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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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南岗区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聘用工作人员,口腔科医生1人,CT室放射技师1人。

一、招聘条件

1.口腔科医生要求: 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临床工作三年以上,有不断钻研业务和团结协作精神。

2.CT室放射技师要求:年龄45岁以下(含45岁),初级及以上资格证,有64排CT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本人及其配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报名形式

1.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通过邮箱投递方式投递简历,邮箱报名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投递邮箱:nangangrenmin123@163.com,邮件上传材料:联系方式、个人简历(pdf格式);身份证、统招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书等可以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

2.如实填写《南岗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链接)后发至邮箱里。请确保所提供应聘信息的真实、有效。

附件:南岗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

4.高薪诚聘、工资待遇优厚、有保险。

5.联系电话:18246032010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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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哈尔滨南岗区老旧小区改造最新消息

2024-03-14,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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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哈尔滨南岗区2024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依据招标文件,2024年南岗区共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约4446246.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改造,该项目共分8个标段。

涉及的街道和小区有:

一标段:64万平方米,主要包括“芦家街道的十字社区、平治社区”、“先锋路街道的长江社区、华山社区、金河社区、辽河社区、农垦社区”、“新春街道的闽江社区”、“燎原街道的哈烟厂社区、文化家园社区、哈工程大学社区”。

二标段:56万平方米,主要包括“芦家街道的平公社区”、“芦家街道的北极邨社区、文教社区”、“大成街道新吉社区、锦秀社区”。

三标段:54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文化街道的文桥社区”、“奋斗路街道的国庆社区、奋斗社区、士课社区、比乐社区、鸿翔社区、人和社区、黑山社区,革新街道的解放校社区”、“奋斗路街道的大顺社区”。

四标段:63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文化街道的文和社区”、“文化街道文林社区、文君社区”、“荣市街道的医大一院社区”、“荣市街道秋林社区、颐园社区”、“荣市街道三姓社区、铁岭社区”、“奋斗路街道的国庆社区、鸿翔社区、大顺社区”。

五标段:63.8万平米,主要包括“松花江街道”、“曲线街道”、“和兴街道的国泰社区”、“和兴街道的清明社区”、“和兴街道的元士社区”,以及“七政街道的国脉社区”。

六标段:58.3万平米,主要包括“七政街道的清明社区”、“七政街道的国泰社区”、以及“和兴街道的电表社区”、“和兴街道的仪兴社区”。

七标段:38.5万平米,主要包括“哈西街道”、“保健街道”、“和兴街道的白家堡社区”、“和兴街道的科兴社区”。

八标段:47万平米,主要包括“和兴街道-建文社区”、“和兴街道-清滨社区”、“和兴街道-水利社区”、“和兴街道-林兴社区”、“和兴街道-文兴社区”、“和兴街道-沙曼社区”。

2月26日,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岗区住建局,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此次老旧小区改造将主要对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等进行改造。依据招标文件:

南岗区。

南岗区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共分三个标段。这其中,

第一个标段改造建筑面积约101.6437万平方米,涉及约146栋楼体,居民约12840户。【来源

第二标段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约119.7862万平方米,涉及约173栋楼体,居民约14963户。【来源

第三标段改造建筑面积约117.1430万平方米,涉及约210栋楼体,居民约14931户。【来源

哈尔滨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南岗区3,建筑面积约为111.08万平方米;,涉及178栋楼体,居民13974户。【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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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哈尔滨南岗区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哪些小区?

2024-03-14,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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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哈尔滨南岗区2024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图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依据招标文件,2024年南岗区共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约4446246.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改造,该项目共分8个标段。

一标段:

64万平方米,主要包括“芦家街道的十字社区、平治社区”、“先锋路街道的长江社区、华山社区、金河社区、辽河社区、农垦社区”、“新春街道的闽江社区”、“燎原街道的哈烟厂社区、文化家园社区、哈工程大学社区”。

二标段:

56万平方米,主要包括“芦家街道的平公社区”、“芦家街道的北极邨社区、文教社区”、“大成街道新吉社区、锦秀社区”。

三标段:

54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文化街道的文桥社区”、“奋斗路街道的国庆社区、奋斗社区、士课社区、比乐社区、鸿翔社区、人和社区、黑山社区,革新街道的解放校社区”、“奋斗路街道的大顺社区”。

四标段:

63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文化街道的文和社区”、“文化街道文林社区、文君社区”、“荣市街道的医大一院社区”、“荣市街道秋林社区、颐园社区”、“荣市街道三姓社区、铁岭社区”、“奋斗路街道的国庆社区、鸿翔社区、大顺社区”。

五标段:

63.8万平米,主要包括“松花江街道”、“曲线街道”、“和兴街道的国泰社区”、“和兴街道的清明社区”、“和兴街道的元士社区”,以及“七政街道的国脉社区”。

六标段:

58.3万平米,主要包括“七政街道的清明社区”、“七政街道的国泰社区”、以及“和兴街道的电表社区”、“和兴街道的仪兴社区”。

七标段:

38.5万平米,主要包括“哈西街道”、“保健街道”、“和兴街道的白家堡社区”、“和兴街道的科兴社区”。

八标段:

47万平米,主要包括“和兴街道-建文社区”、“和兴街道-清滨社区”、“和兴街道-水利社区”、“和兴街道-林兴社区”、“和兴街道-文兴社区”、“和兴街道-沙曼社区”。

推荐阅读:2024年度哈尔滨老旧小区改造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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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南岗区住房保障受理点地址+电话

2023-11-17,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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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住房保障受理点:


部门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南岗区保健办事处南岗区保健路77号86658914、86658904
南岗区大成办事处南岗区十字街143-19号82721614
南岗区奋斗办事处南岗区国庆街48号58807016 58807017
南岗区革新办事处南岗区联部街19号革新办事处82620027 82624640
南岗区哈西办事处南岗区哈西大街55号明达大厦五楼86661209、86620633
南岗区和兴办事处南岗区和兴七道街48号86331009
南岗区红旗乡政府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旭光村86708801 86708810
南岗区花园办事处南岗区木介街68号53643962、53627702
南岗区燎原办事处南岗区公安街55号82539437、82839095
南岗区芦家办事处南岗区宣礼街23号8273547782723255
南岗区七政办事处南岗区七政街59号86318911
南岗区曲线办事处南岗区贵新街45号86484111
南岗区荣市办事处南岗区鞍山街88号53003698、53003798
南岗区松花江办事处南岗区北京街132-153640081
南岗区通达办事处南岗区松明街29号86377239 86343958
南岗区王岗镇政府南岗区王岗大街777号87300583
南岗区文化办事处南岗区文兰街12号86233427
南岗区先锋办事处南岗区辽河路203号83332086 87007498
南岗区新春办事处南岗区会展家园3号楼社区服务中心8799025987990260
南岗区跃进办事处南岗区跃兴街8号863454688668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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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医院招聘报名时间+入口

2024-05-20,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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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通过邮箱投递方式投递简历,邮箱报名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投递邮箱:nangangrenmin123@163.com,邮件上传材料:联系方式、个人简历(pdf格式);身份证、统招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书等可以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

如实填写《南岗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链接)后发至邮箱里。请确保所提供应聘信息的真实、有效。

附件:南岗区人民医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本人及其配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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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南岗区公租房摇号结果

2023-06-30,全文共 13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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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2023年保障性住房三类家庭摇号中号结果

哈尔滨市2023年保障性住房三类家庭摇号会议于2023年6月27日举办,现将南岗区中号结果公式如下,公示期三天。

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座落
1王*滨230103********3618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3层18门
2王*桂230103********3649南岗区金莉园小区7号楼4单元101
3党*230103********3216金泽园11栋2单元901
4孙*230103********0917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5号楼2单元502
5陆*忠230103********4610英伦名邸11#栋4单元1504
6刘*海230104********1950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5层20门
7胡*友230103********2811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8层16门
8王*梅370625********2629农建新苑7#楼1单元10层7门
9于*全230103********5917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1号楼10单元301
10马*玲230103********1929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5号楼2单元102
11周*莲230103********5128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7层7门
12齐*辉230103********1314金泽园11栋3单元1203
13季*臣230103********5116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6层8门
14谷*昭230103********0910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9号楼4单元502
15李*革230102********4810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1号楼10单元602
16刘*230103********5185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2层3门
17裴*声230103********1353学院新城1号楼3单元303室
18王*230103********325X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2号楼4单元503
19项*嵩230103********4614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层1门
20刘*兰222303********342X金典园小区9号楼3单元603
21单*琴230121********3820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4层11门
22刘*230103********0345南岗区哈南新建24#5单元2层3号
23张*丽230221********3021英伦名邸11栋4单元407
24冯*喜230103********3911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8层2门
25朱*云230225********1021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4层15门
26刘*滨230103********3637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6号楼10单元303
27殷*明230125********1212金泽园6号楼1单元204
28毕*230103********702X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4号楼1单元301
29孙*来230103********3614阳光家园A2-5栋1单元14层7室
30唐*梅230103********4229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4层18门
31王*230103********1333客专小区2#1单元六层01门
32王*鹏230103********2817金典园小区12号楼6单元303
33张*义230103********2437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8层13门
34翟*梅230125********1824农建新苑7#楼1单元6层9门
35韩*230523********4833学院新城1号楼2单元203室
36蒋*230103********001X学府名居1栋6单元5层02室
37唐*阳230103********5714英伦名邸11栋4单元1601
38吴*230103********393X阳光家园A4-5栋1单元5层1室
39田*230105********1016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层2门
40邵*强230103********3216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0层11门
41高*230103********361X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4层13门
42李*伟230103********3636阳光家园A4-4栋1单元4层2室
43张*有230102********4332金典园小区15号楼4单元503
44赵*230103********1915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层14门
45张*波230103********3610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6层12门
46宋*杰230103********2851学院新城1栋3单元6层01室
47郭*友222303********3016金泽园11栋1单元402
48李*刚230103********0034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5层5门
49解*权230104********0613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5号楼2单元602
50谢*陆230103********5134文道项目2号地1号楼1单元12层1号
51石*230103********1918客专小区2#1单元十一层01门
52耿*学230103********5716金典园小区5号楼1单元201
53武*英230103********2414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6号楼8单元203
54周*伟230103********4235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9层2门
55徐*祥230103********513X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1号楼10单元501
56杨*芬230103********572X农建新苑7#楼1单元7层1门
57黄*胜230103********3633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0层1门
58王*菊230103********2821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2层16门
59史*文230103********4817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5层5门
60肖*230103********0313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1层7门
61刘*志230104********1113学院新城1号楼5单元401室
62何*正230103********2815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4层17门
63石*君230104********1215南岗区学府星城小区8号楼2单元103室
64刘*军230103********2418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3层10门
65刘*芳230605********1421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9层14门
66左*230103********4259金泽园11栋2单元1403
67王*230103********2211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0层13门
68范*松230103********5112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4层12门
69陈*昌230103********5712农建新苑7栋2单元1层10室
70殷*波230103********1911南岗区西城丽景小区2#1单元22层2号
71迟*豆230103********3943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1号楼10单元601
72李*230103********3927南岗区金莉园小区7号楼4单元302
73马*230202********222X金典园小区6号楼8单元604
74那*光230103********0912日出印象名苑2#1单元1504
75许*文230103********6611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5号楼4单元302
76鞠*香230105********032X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3层10门
77张*红230103********3925南岗区省轻工建设系统职工住宅小区8-3-404
78张*义230103********3229文道项目2号地(工大左岸)1号楼2单元3层6号
79付*君230103********6024哈西万达广场C4号楼1单元605
80于*兰230103********0627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0号楼1单元301
81毛*海230103********4613文道项目2号地1号楼1单元18层6号
82朱*利230103********0327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2层10门
83王*华232102********0866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5层15门
84刘*华230103********0941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9层15门
85石*230103********1315北华家园1栋2单元2602
86王*洋230103********2418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层11门
87张*荣230103********0910阳光家园A2-12栋1单元12层3室
88赵*镇230103********4310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8层18门
89郑*230103********0936红星城9#楼4单元8层04门
90丰*斗230103********3252金泽园11栋3单元1303
91宋*友370124********4537金泽园11栋3单元703
92蔡*230103********3919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1层5门
93张*迪230102********4118金泽园6栋2单元1202
94董*伟230104********2915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5层1门
95吴*230103********092X学院新城1号楼6单元203室
96曲*彤230103********5529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2层12门
97苏*军230103********3210学院新城1号楼6单元401室
98刘*伟230103********1612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3层16门
99毕*成230107********0210金泽园12栋4单元304
100张*明230103********4618农建新苑7#楼2单元2层3门
101唐*林230103********6014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4号楼10单元301
102张*东230103********1916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层8门
103王*军230102********1610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5号楼4单元602
104刘*230103********3963金泽园11栋3单元401
105王*超230103********1646农建新苑7栋1单元1层08室
106李*230103********4216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5层1门
107乔*忠230103********2238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5号楼4单元402
108张*230103********0329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0号楼1单元501
109于*230103********2426南岗区省轻工建设系统职工住宅小区4-1-501
110刘*波230103********0018金典园小区8号楼5单元602
111于*230105********2409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8层12门
112姜*230106********5520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2层6门
113宋*丹230105********3946农建新苑7#楼1单元1层6门
114张*凯230103********0932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5号楼4单元602
115刘*柱230103********5710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5层6门
116仲*军230103********0015金泽园11栋2单元603
117张*媛230103********3981阳光家园二期B1栋3单元18层2室
118刘*232103********0213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0号楼1单元401
119程*峰230103********2818省轻工(青年城)8栋3单元2层04室
120周*230103********0819金泽园11栋3单元403
121王*兰230103********5143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6层13门
122张*生230103********0035客专小区2栋1单元2层01室
123李*232303********061X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3层1门
124穆*230103********4622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2层10门
125宋*民230103********1319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0层5门
126贾*舒230103********5511金泽园6号楼2单元303
127邱*祥150422********4211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2层15门
128岳*230103********0033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2层8门
129白*贵230103********4613农建新苑7#楼1单元1层1门
130关*230103********5511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4号楼5单元102
131刘*军230125********2115英伦名邸11#栋4单元405
132盖*斌232330********2610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3层3门
133傅*让230183********0724南岗区省轻工建设系统职工住宅小区10-1-207
134范*博230103********2214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0层4门
135韩*付232325********3618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9层5门
136李*霞230102********0740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0号楼1单元201
137闫*230105********0015涧桥西畔二期C#九层1门
138张*230103********5137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5层12门
139安*龙232126********1310金典园小区6号楼9单元303
140杨*230103********1311金泽园9号楼3单元1103
141孟*珍230103********0028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层19门
142邹*230103********0911金泽园11栋2单元1302
143闫*庆230103********7316金泽园12栋3单元1403
144李*230103********0639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7层18门
145贺*220102********2247农建新苑7栋1单元2层04室
146杨*230103********4220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7层2门
147刘*230103********0326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3层4门
148杨*峻230103********3274金泽园12栋4单元102
149吕*强230103********3617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1层11门
150朱*录232102********3815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6号楼8单元603
151王*国230105********2938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6层13门
152陈*隆230103********191X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8号楼1单元602
153祁*君230103********571X东北林业大学科技园金泽园二期5号楼2单元403室
154孟*德230103********0617英伦名邸11#栋4单元1204
155岳*230107********1231金泽园12栋3单元1402
156刘*英230103********3223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4层6门
157马*230103********5521林海华庭4号楼1单元203
158田*珍230102********5622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9层18门
159董*230103********5114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4号楼10单元201
160高*琰230103********2427金泽园11栋2单元1301
161毕*涛230102********411X金泽园11栋1单元902
162刘*230105********0318阳光家园二期D2栋2单元3层03室
163刘*忱230103********1914金泽园11栋3单元302
164张*230103********6028林海华庭4号楼1单元501
165吴*232324********6322金典园小区1号楼2单元601
166郭*发230103********515X英伦名邸11#栋4单元1203
167包*云230103********392X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4层11门
168崔*230103********2446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5号楼2单元302
169郑*双230103********2415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2层20门
170王*230103********1335阳光家园A1-14栋2单元12层3室
171赵*建230105********0510南岗区金莉园小区5号楼5单元602
172姜*祥230103********6616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6号楼8单元403
173孙*新230102********4614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4层20门
174米*新230103********4239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9层8门
175齐*230103********5115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9号楼4单元202
176梁*芝232126********0560金典园小区9号楼1单元201
177张*军230103********281X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5层6门
178秦*伟230103********0976客专小区2#1单元十九层01门
179韩*230103********6210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6号楼8单元503
180高*君230103********0618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1层16门
181赵*和230103********2816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6号楼10单元203
182贾*停230103********6016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4号楼15单元201
183徐*浩230181********0198农建新苑7#楼2单元11层6门
184刘*230103********1913学院新城1号楼3单元603室
185孟*春230119********1019阳光家园二期D8栋4单元4层2室
186张*230231********1557客专小区2#1单元六层03门
187颜*石230103********3218黑龙江新华印刷厂自有生活区改造6#楼16层9门
188胡*义230102********3790南岗区学府名居7号楼9单元6楼2号住房
189杨*利230102********1037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8层7门
190马*230103********6614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1层6门
191任*艳230103********2228南岗区学府名居8号楼7单元5楼3号住房
192裴*泉230103********4238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6号楼10单元103
193张*230103********3912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4号楼10单元101
194王*天230103********0619阳光家园D7栋4单元6层03室
195靳*华230103********4642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3号楼1单元201
196吴*230103********0616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7层4门
197文*才230103********2250阳光家园二期D8栋6单元5层1室
198杜*志230103********1931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5号楼4单元502
199张*明230104********0616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4号楼10单元401
200黄*亮230103********4612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层13门
201郎*源230103********5915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4号楼1单元401
202亢*云230103********0621金泽园12栋3单元1103
203赵*宁230103********1625阳光家园二期D9栋1单元6层2室
204周*滨230102********3417金泽园12栋4单元804
205于*230103********625X金泽园11栋3单元603
206刘*峰230103********391X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4层4门
207盛*滨230103********2851文汇家园4号楼703室
208侯*江230281********0972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4层4门
209陈*230121********0427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层6门
210臧*杰230103********0628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7层19门
211左*华232303********1846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3层2门
212王*信230103********361X英伦名邸11#栋4单元902
213寇*勋230106********1218阳光家园A4-4栋1单元2层1室
214李*兴230102********4836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1层8门
215赵*南230103********0938阳光家园A4-4栋2单元4层3室
216陈*璐明230103********3964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2层14门
217袁*230103********0618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6层17门
218马*强230103********2817金典园小区6号楼9单元301
219于*江230103********5153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1号楼10单元101
220靳*230106********1233南岗区金莉园小区7号楼4单元103
221李*梅230102********4129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1层12门
222陈*230103********0318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4号楼10单元601
223王*230103********1316金典园小区8号楼4单元103
224王*举230105********0311东北林业大学科技园金泽园二期5号楼2单元703室
225刘*230103********0631东北林业大学科技园金泽园二期5号楼2单元801室
226蒋*广230103********1617学院新城1栋6单元4层02室
227郭*春230103********282X金典园小区8号楼8单元503
228吕*清230103********6037金典园小区15号楼3单元501
229李*华230103********1335黑龙江新华印刷厂自有生活区改造6#楼8层1门
230张*国230103********4218农建新苑7#楼1单元3层2门
231崔*喜230103********3637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4号楼1单元201
232杨*斌230103********221X英伦名邸11栋4单元1802
233袁*梅230103********1646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6号楼8单元303
234张*孝230103********3213省轻工(青年城)10栋1单元2层08室
235高*琴230129********0846金泽园11栋3单元803
236南*230103********2446阳光家园二期D2栋2单元6层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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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杨*230102********2423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6层1门
239高*滨230103********0011阳光家园二期D2栋2单元6层01室
240张*富230103********6216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1号楼10单元201
241刘*涛230103********0610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4号楼1单元101
242魏*彬230103********4835金泽园12栋1单元903
243章*230107********0017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5层18门
244马*国230103********487X南岗区鸿朗花园二期B02-12层33号
245李*荣230103********3961客专小区2#1单元十八层01门
246吴*230104********231X哈西万达广场C4号楼1单元1005
247霍*毅230103********1334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9层6门
248金*香230105********1364英伦名邸11#栋4单元203
249张*滨230103********3633南岗区鸿朗花园二期 B02-8层32号
250张*峰230103********2215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6号楼8单元102
251刘*娟230231********3721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6层6门
252夏*洪230103********3625金泽园12栋4单元204
253阎*飞230103********1910南岗区省轻工建设系统职工住宅小区10-1-203
254赵*香230103********0634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6号楼8单元602
255张*涛230103********5712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2层14门
256牟*亮230103********0634金泽园12栋4单元504
257张*萍230105********2341英伦名邸11#栋4单元1404
258关*230103********1326南岗区学府星城10号楼3单元601室
259韩*利230104********1410金典园小区8号楼9单元501
260王*浩230106********0435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6层17门
261梅*霞230102********4825东北林业大学科技园金泽园二期5号楼2单元802室
262张*峰230102********4114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9层17门
263黄*红230103********3229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5号楼2单元402
264王*涛230103********4233金泽园11栋2单元1201
265隋*230103********5917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6层10门
266徐*丰230122********1914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6号楼8单元103
267李*民230103********3633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6号楼8单元402
268门*林230103********5131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5层12门
269付*斌230103********1331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0层19门
270孟*志230103********3210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7层6门
271郭*霞230107********0445农建新苑7#楼1单元10层1门
272薛*斌230102********2434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8层11门
273叶*军230103********5193农建新苑7#楼2单元10层3门
274苏*230103********4224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14层6门
275张*珠230122********4118阳光家园A4-6栋2单元9层2室
276曹*欣230103********2813客专小区2#1单元二十四层01门
277王*红230103********3646金典园小区14号楼13单元103
278刘*贵230103********3614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9号楼4单元602
279张*军230103********6211金泽园11栋3单元203
280池*光230103********4876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4号楼10单元501
281焦*成230103********5914英伦名邸11栋4单元1808
282李*军230103********4619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4层3门
283王*祥230103********6037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6号楼10单元603
284梁*232326********4440农建新苑7#楼2单元11层2门
285温*云230103********6225南岗区学府名居1号楼6单元6楼2号住房
286许*升230103********2417红星城9#楼4单元18层04门
287陈*南230103********0358哈西棚改易地安置项目01-01地块15#1单元4层2门
288杨*清230106********2824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4号楼1单元601
289曹*波230102********2438王岗镇新铁社区棚改项目(金典园)15号楼2单元202
290刘*230103********4822金泽园11栋2单元1001

公示期内,如果对公示结果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向所在区域街道办事处提出,并提供书面相关证据;如公示期满不提出异议,视为对公示前程序及公示结果无异议。

对于提出异议的,经所在区域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市住建局相关部门确认异议理由不成立的,由区工作小组办公室出具书面处理意见;如异议理由成立的,由区工作小组办公室出具取消资格处理意见,取消其配租资格及保障性住房资格,并报市住建局及公证处备案。

哈尔滨市住建局:

办公地址:道里区友谊西路5888号住建大厦;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1-87383311;传真:0451-87383320。

南岗区2023年三类家庭中号结果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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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南岗区供热街道办事处投诉电话是多少

2023-10-19,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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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岗区供热投诉电话汇总表:

序号供热主管部门名称投诉及报修电话
1先锋街道办事处89366300
2哈西街道办事处58864825
3文化街道办事处86233565
4奋斗街道办事处0451-58807093
5松花江街道办事处53640038
6芦家街道办事处82713155
7通达街道办事处86344307
8保健街道办事处86658914
9荣市街道办事处53003635
10曲线街道办事处86221776
11花园街道办事处86240869
12新春街道办事处87990253
13和兴街道办事处86302404
14燎原街道办事处82514949
15奋斗街道办事处0451-58807093
16王岗镇人民政府87545001
17七政街道办事处86326022
18跃进街道办事处58628087
19大成街道办事处82708340
20南岗区供热办8270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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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哈尔滨南岗区公办初中对口小学安排

2024-05-24,全文共 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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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南岗区公办初中实行对口招生,招收对口小学毕业生。初中对口小学安排如下:

图源:南岗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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