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13,全文共 763 字
+ 加入清单杭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杭州市本级及萧山、余杭、富阳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其他县(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本省户籍);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非本省户籍);
5、享受城镇最低社会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公积金提取额度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截止签订购(建、修)合同后满一年;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截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修)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已发生的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租赁自住住房的: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租赁其他住房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非住房消费提取: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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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积金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攻略(条件+材料)
2024-01-02,全文共 705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申请材料:
1、证明材料原件:
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①当地的无房证明(缴存地在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①公租房租赁合同;②租金缴纳凭证(杭州市主城区房管部门管理的公租房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2、身份证件:
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3、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提取额度: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租赁其他住房的:
2024年1月1日起,杭州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将调整: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新市民、青年人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
线上提取渠道:
1、浙江政务服务网
2、支付宝
3、浙里办APP
杭州租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条件+材料)
2024-01-02,全文共 290 字
+ 加入清单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其中,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与主城区为同一缴存地。
二、提取限额标准
2024年1月1日起,杭州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将调整: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三、所需材料
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方式及流程
1、线上
①浙江政务服务网(点此进入)
②“浙里办”APP
(图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2、线下
各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图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杭州公积金租房怎么提取?(条件+材料+金额+入口)
2023-12-14,全文共 612 字
+ 加入清单杭州公积金租房怎么提取?
申请条件: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其中,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与主城区为同一缴存地。
申请材料
1、证明材料原件:
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①当地的无房证明(缴存地在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①公租房租赁合同;②租金缴纳凭证。(杭州市主城区房管部门管理的公租房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2、身份证件:
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3、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提取额度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提取次数
缴存人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
提取入口
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搜索公积金提取即可
杭州还房贷提取公积金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10-10,全文共 2607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条件
职工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二、线上申请入口
点击“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积金提取页面-选择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贷款结清凭证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浙江省范围内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可通过联网数据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详情请见备注。) | 在浙江省范围内工商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建设银行(不含宁波地区、结清两年以内可查)、杭州银行、中国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农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交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华夏银行(不含宁波、绍兴、温州地区)、浦发银行(不含宁波、台州地区)、招商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台州、丽水地区)、中信银行(目前只能查询杭州市范围内)、光大银行(不包含宁波)、民生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地区、直销银行)、联合银行、兴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浙商银行、宁波银行(不含衢州、舟山地区)、北京银行(不含宁波地区)、邮储银行(宁波地区、已结清的贷款不能查询)、平安银行(已结清的贷款不能查询)、广发银行(不含宁波地区)、上海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江苏银行(目前只能查询杭州市范围内)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可通过联网数据获得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
购房合同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购买商品房贷款首付提取,还贷期间提取,贷款还清提取,需提供。杭州市范围内购房的可免纸质合同,详情请见备注。) | 购买商品房贷款首付提取,还贷期间提取,贷款还清提取,需提供。杭州市范围内购房的可免纸质合同。 2018年6月29日后,在异地(杭州地区以外)购房的,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属缴存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其中,杭州中心的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2020年12月1日(含)后在浙江省内购房提取公积金,无需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或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 |
契税完税凭证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购买二手房房贷款首付提取的,需提供,杭州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 购买二手房房贷款首付提取的,需提供,杭州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
授权委托书 | 纸质或电子 | 非必要(委托其他人提取的,需提供。由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法律文书。) | 委托其他人提取的,需提供。由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法律文书。 |
身份证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职工本人办理,委托配偶、父母、子女、单位代理人、其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时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 职工本人办理,委托配偶、父母、子女、单位代理人、其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时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
购房发票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购买商品房贷款首付提取的,需提供。购买本地商品房的,在已获取房管局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的前提下,无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 | 购买商品房贷款首付提取的,需提供。购买本地商品房的,在已获取房管局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的前提下,无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 |
还款明细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浙江省范围内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可通过联网数据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详情请见备注。) | 在浙江省范围内工商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建设银行(不含宁波地区、结清两年以内可查)、杭州银行、中国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农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交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华夏银行(不含宁波、绍兴、温州地区)、浦发银行(不含宁波、台州地区)、招商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台州、丽水地区)、中信银行(目前只能查询杭州市范围内)、光大银行(不包含宁波)、民生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地区、直销银行)、联合银行、兴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浙商银行、宁波银行(不含衢州、舟山地区)、北京银行(不含宁波地区)、邮储银行(宁波地区、已结清的贷款不能查询)、平安银行(已结清的贷款不能查询)、广发银行(不含宁波地区)、上海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江苏银行(目前只能查询杭州市范围内)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可通过联网数据获得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
借款合同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还贷期间提取的,贷款还清提取的,需提供。杭州市公积金贷款免材料。) | 还贷期间提取的,贷款还清提取的,需提供。杭州市公积金贷款免材料。 |
代办人身份证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委托其他人提取的,需提供。) | 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委托其他人提取的,需提供。 |
不动产权证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 | |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购房人的父母、子女提取公积金或者职工委托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时提供,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 购房人的父母、子女提取公积金或者职工委托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时提供,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
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申请人本人名下有效银联卡或银联卡卡号。) | |
婚姻证明 |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非必要(购房人的配偶提取公积金或者职工委托配偶代为办理提取时提供,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 购房人的配偶提取公积金或者职工委托配偶代为办理提取时提供,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
四、现场窗口申请
五、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0571-12345-2;0571-12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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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额度
2024-01-02,全文共 666 字
+ 加入清单1、“住房消费类”提取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②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③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杭州市本级及萧山、余杭、临平、富阳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其他县(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2、“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①离休、退休(退职)的;
②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③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的;
④非本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6个月的;
⑤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⑥出国、出境定居的;
⑦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截止签订购(建、修)合同后满一年;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截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修)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已发生的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租赁自住住房提取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租赁其他住房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每年提取一次,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可提取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5、非住房消费提取的
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杭州公积金购房自住提取指南(申请材料+提取次数+提取入口)
2023-12-14,全文共 1219 字
+ 加入清单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合同签订当月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金额提取;在签订购房合同一年内最多可每月提取一次。
按揭贷款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签订购房合同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首付款金额的,按实际支付金额提取。在提取额度范围内不限提取次数。
1、证明材料原件
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①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购买二手房(存量房)的:①房屋转让合同(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②契税完税凭证(杭州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购买公有住房的:①公有住房出售协议;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回迁(扩面)住房的:①回迁(扩面)协议;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2018年6月29日后,缴存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省外购房的,需符合缴存地或户籍地购房的条件,才能提取公积金,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属缴存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在省内购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或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
3、职工因购买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该房屋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买卖交易已有公积金提取记录的,在原有规定基础上,另需提供下列自住证明材料:①职工本人或配偶累计六个月以上的该房屋水电、燃气中任一项缴费凭证;②购房资金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刷卡POS单及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流水交易记录),或银行盖章的提现凭证(流水交易记录)。
同一套存量住房由三人(含)以上共同购买,且购房人之间为非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关系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原有规定基础上,另需提供下列自住证明材料:①提取人支付该房屋累计六个月以上的水、电、燃气中任一项缴费凭证;②提取人购房资金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刷卡POS单及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流水交易记录),或银行盖章的提现凭证(流水交易记录)。
4、身份证件
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5、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购房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1、2、3、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同上)。
6、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杭州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附提取金额限制)
2023-10-10,全文共 739 字
+ 加入清单杭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杭州市本级及萧山、余杭、富阳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其他县(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本省户籍);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非本省户籍);
5、享受城镇最低社会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公积金提取额度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截止签订购(建、修)合同后满一年;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截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修)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已发生的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租赁自住住房的: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租赁其他住房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非住房消费提取: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杭州公积金提取条件及要求
2023-10-10,全文共 735 字
+ 加入清单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杭州市本级及萧山、余杭、富阳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其他县(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本省户籍);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非本省户籍);
5、享受城镇最低社会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公积金提取要求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截止签订购(建、修)合同后满一年;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截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修)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已发生的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租赁自住住房的: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租赁其他住房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1500元/月,桐庐县为1050元/月,淳安县为750元/月,建德市为600元/月。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非住房消费提取:可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杭州公积金退休提取指南(材料+流程+方式)
2023-10-10,全文共 881 字
+ 加入清单杭州公积金退休提取指南
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符合离休、退休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材料清单:
提取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证明材料原件
1、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的缴存职工免提供纸质材料。
2、女未满50周岁、男未满60周岁的缴存职工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明(杭州市范围内的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委托代办
1、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原件。
3、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线上办理渠道
职工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离、退休提取,以“浙里办app”为例:
1、手机下载或登录浙里办app,首页底部选择“办事”,进入页面后按顺序选择“杭州市→个人→按部门→市公积金中心→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2、点击“在线办理”,阅读完办理条件后点击“进入办事”;
3、进行人脸验证,登录成功后按页面提示选择“委托办理情况”;
4、在线填表页面确认个人信息,选择“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填写“公积金提取信息”,点击“下一步”,按照页面提示上传材料,确认信息后即可办理离、退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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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买房提取公积金指南(材料+流程+方式)
2023-10-10,全文共 1737 字
+ 加入清单所需材料:
1、证明材料原件
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①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购买二手房(存量房)的:①房屋转让合同(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②契税完税凭证(杭州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购买公有住房的:①公有住房出售协议;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回迁(扩面)住房的:①回迁(扩面)协议;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2018年6月29日后,缴存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省外购房的,需符合缴存地或户籍地购房的条件,才能提取公积金,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属缴存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在省内购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或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
3、职工因购买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该房屋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买卖交易已有公积金提取记录的,在原有规定基础上,另需提供下列自住证明材料:①职工本人或配偶累计六个月以上的该房屋水电、燃气中任一项缴费凭证;②购房资金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刷卡POS单及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流水交易记录),或银行盖章的提现凭证(流水交易记录)。
同一套存量住房由三人(含)以上共同购买,且购房人之间为非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关系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原有规定基础上,另需提供下列自住证明材料:①提取人支付该房屋累计六个月以上的水、电、燃气中任一项缴费凭证;②提取人购房资金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刷卡POS单及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流水交易记录),或银行盖章的提现凭证(流水交易记录)。
4、身份证件
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5、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购房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1、2、3、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同上)。
6、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中心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审查/审核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办结
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流程图: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入口:
线上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线下办事地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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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租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材料+流程+方式)
2023-10-10,全文共 921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条件: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其中,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与主城区为同一缴存地。
申请材料
1、证明材料原件:
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①当地的无房证明(缴存地在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①公租房租赁合同;②租金缴纳凭证。(杭州市主城区房管部门管理的公租房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2、身份证件:
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3、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提取额度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租赁其他住房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每人1500元/月,桐庐县为每人1050元/月,淳安县为每人750元/月,建德市为每人600元/月。该提取额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线上提取渠道
1、浙江政务服务网
2、浙里办APP
流程图: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入口:
线上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线下办事地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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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出境定居公积金提取指南(材料+流程+方式)
2023-10-10,全文共 1023 字
+ 加入清单申报材料:
1、证明材料原件:
护照、经翻译社翻译的国(境)外长期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杭州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2、身份证件:
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3、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中心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审查/审核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办结
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线下办事地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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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职工死亡公积金提取指南(材料+流程+方式)
2023-10-10,全文共 782 字
+ 加入清单申报材料:
死亡及继承(遗赠)公证证明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非必要)
代办人身份证(非必要)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中心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审查/审核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办结
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线下办事地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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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买房提取杭州公积金办理条件一览
2022-11-25,全文共 184 字
+ 加入清单提取条件:
1.缴存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省外购房的,需符合缴存地或户籍地购房的条件,才能提取公积金
2.职工与(或)其配偶在长三角地区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职工(及参与提取的配偶)在长三角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管理部门规定,通过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详细内容请看>>在上海买房提取杭州公积金办理指南(条件+教程)
上海在嘉兴嘉善异地租赁提取公积金指南(条件+材料)
2022-11-25,全文共 666 字
+ 加入清单试点区域:
办理条件:
职工及配偶(以下统称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用于支付异地房屋租赁费用。
(1)申请人在嘉善缴存住房公积金,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申请人在房屋租赁城市无自有住房,且在一体化示范区内(上海市青浦区、苏州市吴江区、嘉兴市嘉善县)跨区域租赁住房。
办理材料:
申请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经授权可通过数据共享平台调用的除外。
1.申请人身份证;
2.房屋租赁地的家庭无房证明;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4.本人银行借记卡;
5.职工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职工未婚的应签署婚姻状况承诺书。
办理方式:
申请人在嘉善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或受托银行延伸服务网点,申请办理异地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嘉善分中心受理提取申请后,依托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工作机制向租赁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申请人家庭(含单身家庭)房屋状况、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情况等信息。
租赁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情况后将信息反馈给嘉善分中心,嘉善分中心审核通过的,提取资金按规定转账到申请人本人账户。
提取额度及频次:
1.提取额度:1500元/人·月
2.提取频次:按月提取。缴存职工当月未及时办理租房提取,可多月累计提取,最长提取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提取额度时,按个人账户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友情提示:
本操作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未涉及内容按照《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嘉公积金〔202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2020-04-09,全文共 576 字
+ 加入清单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富阳区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其他县(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铁路职工在本人及配偶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单位未安排职工单身宿舍且租赁住房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本省户籍);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非本省户籍);
5、享受城镇最低社会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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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19-11-07,全文共 854 字
+ 加入清单提前还款包括提前部分还款与提前结清还款。申请提前还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正常还款1个月后;
(2)申请提前还款时应无逾期贷款发生;
注:申请应于办理当天16:30之前提出;超出16:30的,可办理预约受理。因扣款日或月末结算日(合同约定扣款日当日及后1个工作日、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限制等原因不能当场办理的,可向委贷银行提出预约受理申请。
申报材料:
借款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贷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提出提前还贷申请。
受理、审核
委贷银行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不符合变更条件及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核准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
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决定;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不予办理原因。
送达
扣款成功发送提前还款成功短信。
办理费用:
不收费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浙江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点击查看
常见问题:
问:提前结清贷款本息,是否需要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答:借款人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注销手续。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71-12345-2;0571-12329-1
咨询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325室。(也可向各委贷银行网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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