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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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杭州护照办理指南(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费用+办理流程)

2023-11-21,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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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1、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无法证明身份的;3、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4、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5、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6、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7、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8、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办理材料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办理方式

护照办理目前采取"现场办+预约办"模式,预约人员预计在45分钟内办理;未预约人员预计在90分钟内办理。

办理费用

普通护照:120元/本

办理流程

1、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4、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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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杭州个税退税预约办理指南(办理时间+办理规定+办理流程)

2024-02-21,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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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时间:2月21日开始

有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21日后通过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3月2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

预约办理流程

步骤一:点击首页专题区域的“去预约”按钮。

步骤二:选择您希望申报的日期,点击“提交预约申请”完成预约。

步骤三:在预约当日,点击首页专题区域的“开始申报”按钮或“办&查”页中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开始申报。

汇算的主要内容

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需要办理汇算的

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对于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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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狗证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地点)

2024-04-24,全文共 2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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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狗证办理条件是什么?杭州狗证办理材料需要什么?杭州狗证办理流程如何?本文为您带来杭州狗证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个人饲养犬只:

1)有本市常住或暂住户口、独户居室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在重点限养区内需要饲养小型观赏犬的,在一般限养区内需要养犬的,须凭居(村)委会证明材料,并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犬类主管部门批准。

2)在本市居住的境外人员需要饲养小型观赏犬的,应向犬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犬类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从境外携带犬只进入本市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

单位饲养犬只:

重点安全保卫单位或科研单位因护卫、科研需要确需养犬的,须凭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同意后,报犬类主管部门批准。

办理材料

个人:

申办犬证的材料为“二证三照”,包括:①免疫证;②犬主身份证照片(正反面);③犬只正面照、人犬合照及犬只侧面照。

单位:

请电话咨询详细内容

限制区域

重点限制养犬区:绕城公路内钱塘江以北区域,即城东、城西、城北以绕城公路为界,城南以钱塘江为界,包括西溪、西湖两个风景区,之江度假区;其它为一般限制养犬区(不含萧山余杭区)。

重点限制养犬区内,属农村籍且有独立农具房的,按一般限制养犬办法处理;一般限制养犬区内,集中居住单元式楼房的,不得饲养烈性犬。

办理流程

线上

第一步:进入办证入口。

打开浙里办APP,搜索“犬类服务”。

第二步:开始申办。

进入犬类服务,点击“常用功能”模块“犬证申办”,再阅读文明养犬告知书及承诺书。

第三步:填写办证信息。

填写犬主、犬只、犬只免疫、犬牌犬证信息。

1.填写犬主信息。

小贴士:

①若手机号错误,请到浙里办APP“个人中心”内修改手机号。

②上传身份证,自动识别证件信息。

③地址类型依据个人情况填写,养犬场所为自己持有则选“自有”,若为租房等,则为“租赁”。

身份证上传要求:

①身份证正反面的朝向为横向,图像端正,不歪斜,不竖立;图片内容清晰,在适当放大后仍能清晰辨识。

②底色为白色,能清晰辨识身份证边界。

③不允许上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身份证上贴图标签。

④身份证有效期在申办审核时是有效的。

2.填写犬只信息。

填写爱犬的基础信息,赶紧根据提示拍照或上传三张美美哒照片吧!

3.填写犬只免疫信息。

温馨提示:

①只有畜牧兽医局指定的免疫服务点颁发的免疫证才有效哦!

②请先验证免疫证号,验证成功自动展示免疫信息,验证失败可手动录入。

4.领取犬牌犬证。

犬牌犬证的领取方式可选择自取和邮寄,同时填写芯片相关信息。

第四步:缴费、查看办理进度。

办证申请提交后,可在“办证进度”菜单内查询办证进度及进行办证费用的缴纳。

办理费用

《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条规定,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重点限养区内每只犬第一年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一般限制区内每只犬为600元

,以后每年度为300元。在法规未做出修改前,办证管理费用暂未调整。

办理地点

上城区凤起东路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71-87654280

详细地址:凤起东路888号江干行政服务中心城管窗口

拱墅区香积寺东路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71-81999225

详细地址:香积寺东路58号 (下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西湖区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71-88856339

详细地址:竞舟路81号环卫服务中心

西湖风景区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71-87992751

详细地址:莲花峰路35号

钱塘区金沙大道窗口

咨询电话:0571-85145832

详细地址:钱塘区金沙大道600号行政服务中心东三楼城管窗口

钱塘区江东大道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71-83697090

详细地址:钱塘区江东大道3899号二楼政务服务中心B16窗口

萧山区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71-82657199、0571-82729008

详细地址:萧山区政务服务中心(萧山区博学路618号)犬类不可进入

萧山区瓜沥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71-57152691

详细地址:萧山区瓜沥镇政通路100号

萧山区临浦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71-82287042

详细地址:萧山区临浦镇元宝山路1号

余杭区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71-89395275/0571-88729502

详细地址:瑞鸿大厦 (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 三楼H区H8、H9窗口

临平区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71-89360733

详细地址:临平区行政服务中心(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二楼城管窗口)

临安区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71-61061000

详细地址:临安区锦城街道畔湖路30号 综合行政执法局

富春街道达夫路257号东成大厦五楼窗口

咨询电话:0571-63125002/0571-63312562

详细地址:富春街道达夫路257号东成大厦五楼窗口

桐庐县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71-64217191

详细地址: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58号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城管窗口

建德镇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71-64780235

详细地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洋安社区荷映路113号建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B2窗口

淳安县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571-64819839

详细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K8-K9城管窗口

富阳区康月路36号3楼窗口

咨询电话:0571-63172258

详细地址:富阳区康月路36号3楼窗口

富春街道金苑路24号一楼窗口

咨询电话:0571-63139167

详细地址:富春街道金苑路24号一楼

新登镇金城路97号窗口

咨询电话:0571-63296310

详细地址:新登镇金城路97号

银湖街道龙溪北路399号10号楼银湖科技城综合管理212办公室窗口

咨询电话:0571-63410112

详细地址:银湖街道龙溪北路399号10号楼银湖科技城综合管理212办公室

春江街道办事处综治服务中心二楼窗口

咨询电话:0571-63153287

详细地址:春江街道办事处综治服务中心二楼

鹿山街道行政服务中心B幢1017室窗口

咨询电话:0571-63486215

详细地址:鹿山街道行政服务中心B幢1017室

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118号逸江湾10号党群服务中心三楼窗口

咨询电话:0571-63127593

详细地址:东洲街道江滨东大道1118号逸江湾10号党群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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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杭州身份证首次办理指南(材料+流程+费用)

2023-11-23,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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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户籍人员,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办理。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居民身份证业务已实现“全省通办”,浙江省户籍人员可以到杭州市内任一派出所窗口申请办理。另外,长三角区域(江浙沪皖)也可以在杭州市内任一派出所窗口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户籍在长三角区域(江浙沪皖)以外的省份,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办理材料

(1)基本材料:

已满16周岁的,凭本人的居民户口簿申领

未满16周岁的,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凭居民户口簿代为申领;其中,居民户口簿无法体现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注明监护关系的材料,通过系统查询和政务信息共享可以查明监护关系的,不再要求提供

(2)照片要求:

请前往现场进行拍照(请身着深色衣服);居民身份证人像照片需符合制证标准要求,目前不支持自己提供类似人像照片作为居民身份证使用照片

办理流程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3.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详细流程: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照相→录指纹→付款→等待身份证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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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前还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19-11-07,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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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提前还款包括提前部分还款与提前结清还款。申请提前还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正常还款1个月后;

(2)申请提前还款时应无逾期贷款发生;

注:申请应于办理当天16:30之前提出;超出16:30的,可办理预约受理。因扣款日或月末结算日(合同约定扣款日当日及后1个工作日、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限制等原因不能当场办理的,可向委贷银行提出预约受理申请。

申报材料

借款人身份证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贷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提出提前还贷申请。

受理、审核

委贷银行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不符合变更条件及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核准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办理或不予办理的决定。

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决定;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不予办理原因。

送达

扣款成功发送提前还款成功短信。

办理费用:

不收费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浙江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点击查看

常见问题:

问:提前结清贷款本息,是否需要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答:借款人提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要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注销手续。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71-12345-2;0571-12329-1

咨询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325室。(也可向各委贷银行网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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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变更办理指南(条件+流程+费用)

2019-11-07,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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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情况一:借款人变更、共有权人变更、因经济适用房变更完全产权申请抵押物变更:

贷款期间,因婚姻关系变化、无法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抵押物变化等原因需调整借款合同条款内容时,借款人和共有权人(抵押人)可到委贷银行申请办理贷款合同变更,变更事项有借款人变更、共有权人变更(增加或减少)和抵押物变更等。

1、借款人变更

适用于借款人无法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或离婚。申请借款人变更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因借款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借款人不能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2)抵押物的继承人或受让方同意承担还款义务且具备贷款偿还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变更申请时,应征得房屋共有权人(抵押人)、保证人各方同意。

2、共有权人变更(增加或减少)

适用于借款人(抵押人)婚姻关系变化。申请共有权人变更(增加或减少)变更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借款人(抵押人)婚姻关系变化的;

(2)抵押物的继承人或受让方同意承担还款义务且具备贷款偿还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变更申请时,应征得房屋共有权人(抵押人)、保证人各方同意。

3、抵押物变更

适用于经济适用房变更完全产权等。

情况二:公积金贷款期限方式变更:

借款人申请借款期限与还款方式变更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时无逾期贷款发生;

(2)借款期限变更后的贷款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3)借款期限延长需征得保证人、共同抵押人同意且同时符合贷款期限的规定。

情况三:公积金贷款扣款账号变更:

借款人因特殊原因需变更扣款账户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借款合同向委贷银行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后的扣款账户应为借款人在委贷银行系统开立的个人存款账户,由委贷银行审核后办理。

注:借款人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期限方式变更、公积金贷款扣款账号变更的,应于办理当天16:30之前提出。因扣款日或月末结算日(合同约定扣款日当日及后1个工作日、每月最后2个工作日)限制等原因不能当场办理的,可向委贷银行提出预约受理申请。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贷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递交贷款申请材料。

受理

委贷银行受理人员对合同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不符合变更条件及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核准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变更或不予变更的决定。

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变更决定,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变更的决定,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不予变更原因。

送达

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

办理费用

不收费办理入口:

线上办理(浙江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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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2023年积分落户申请指南(申请时间+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

2023-11-01,全文共 2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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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本期积分落户申请截止至2022年11月30日,未在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向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或“警察叔叔”APP线上递交积分落户申请的,不视作已申请积分落户!

2023年积分落户申请对象:

1、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2、截至当年11月1日总积分达到100分及以上;

3、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

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们可以携带积分落户所需材料直接前往拟落户地派出所递交积分落户申请,或者直接通过“警察叔叔”APP-“流动人口”-“积分落户申请”进行申请。

网上申请操作步骤

下载“警察叔叔”APP

实名认证登录后,在“警察叔叔”APP首页点击进入“流动人口”栏目。

进入“流动人口”页面后点击“积分落户申请”

按系统操作提示完成信息填报。

提醒

1.在提出积分落户申请时请确保您的《浙江省居住证》处于有效状态,且已经获得100分及以上有效积分核定结果。

2.需要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需符合夫妻投靠和未成年子女投靠条件,务必在本人申请积分落户时一并提出。

3.请确保您填写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与您联系确认。

申请材料

1、需迁移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落户地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在杭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产权归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或共有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居民户口簿等)及同意落户意见书;(落本人、配偶、子女、父母住房需提供)

(2)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在杭无房证明、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户口簿;(挂靠亲友需提供)

(3)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在杭无房证明及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落单位或人才市场需提供)

(4)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及与公租房管理单位签订的《户口迁移承诺书》;(落本人公共租赁房需提供)

3、结婚证;(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4、父母双方书面申请;(随迁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5、出生医学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男方携带非婚生子女的,还需出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报告;父母离异随迁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子女抚养权归属地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随迁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积分落户常见问题解答

我9月份办理了申请,什么时候可以落户?

答:9月1日至9月30日办理的是积分申请。要办理积分落户必须先在9月份办理积分申请,取得100分以上的积分后,才能有积分落户申请资格,而且还需在11月1日至11月30日前往户籍窗口或警察叔叔APP提交积分落户申请,才是已办理积分落户申请。经审核条件符合、分值达到分数线后才能落户。所以,小伙伴们记住了:积分申请≠积分落户申请,有落户需求的不要忘了在规定期限内递交落户申请。

我分数超过100分了,我该如何选择落户地?

答:落户地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确定,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按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户的亲友处、单位集体户、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人才集体户(仅限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放人员)的先后顺序确定。温馨提醒:①共有产权的只能商定由一户办理,其他共有产权人应明确放弃积分落户申请。②落户地一经确定,在申请期间不得变更。③军产房、非住宅房、商业用房、集体土地住宅不予办理落户。

我爱人和孩子可以和我一起办理积分落户吗?

答:积分落户可以办理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符合市外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投靠条件,在本人办理积分落户申请时一并提出。

以下附市外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投靠条件:市外夫妻投靠条件:男女双方结婚满2年,一方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长三角区域包括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及安徽省,这些省(市)户籍居民办理我市夫妻投靠落户时不再需要《浙江省居住证》。),可自愿申请投靠户籍在杭配偶,迁移户口入杭。

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条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集体户除外)。

我要申请积分落户,但自己没有房子,在杭租住朋友家,我能落户哪里?

答:如果房东或朋友(户主)同意,符合当年落户指标分值的,可以作为非亲属挂靠落户城镇居民家庭户(亲友户口所在地为军产房、公租房、违章建筑的除外);如果单位有集体户,单位同意也可以落户录(聘)用单位集体户;如果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也可落户在该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人才集体户。

商住两用的酒店式公寓,能不能成为符合条件后的落户地址?

答:酒店式公寓等产权性质为非住宅的是不能立户的,不能成为符合条件后的落户地址。

夫妻一方婚前有房,但无杭州户口,另一方可以直接落户在房子里吗?

答:配偶方作为房主同意另一方落户,符合条件的另一方可以凭结婚证、房产证、同意落户意见书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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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养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办理材料+办理费用+办理流程)

2023-10-18,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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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养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线上办理)

办理材料:申办犬证的材料为“二证三照”,包括:①免疫证;②犬主身份证照片(正反面);③犬只正面照、人犬合照及犬只侧面照。

办理费用:《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条规定,经批准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重点限养区内每只犬第一年为1000元,以后每年度为500元;一般限制区内每只犬为600元 ,以后每年度为300元。

办理教程:

第一步:进入办证入口。

打开浙里办APP,搜索“犬类服务”。

第二步:开始申办。

进入犬类服务,点击“常用功能”模块“犬证申办”,再阅读文明养犬告知书及承诺书。

第三步:填写办证信息。

填写犬主、犬只、犬只免疫、犬牌犬证信息。

1.填写犬主信息。

小贴士:

①若手机号错误,请到浙里办APP“个人中心”内修改手机号。

②上传身份证,自动识别证件信息。

③地址类型依据个人情况填写,养犬场所为自己持有则选“自有”,若为租房等,则为“租赁”。

身份证上传要求:

①身份证正反面的朝向为横向,图像端正,不歪斜,不竖立;图片内容清晰,在适当放大后仍能清晰辨识。

②底色为白色,能清晰辨识身份证边界。

③不允许上传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身份证上贴图标签。

④身份证有效期在申办审核时是有效的。

2.填写犬只信息。

填写爱犬的基础信息,赶紧根据提示拍照或上传三张美美哒照片吧!

3.填写犬只免疫信息。

温馨提示:

①只有畜牧兽医局指定的免疫服务点颁发的免疫证才有效哦!

②请先验证免疫证号,验证成功自动展示免疫信息,验证失败可手动录入。

4.领取犬牌犬证。

犬牌犬证的领取方式可选择自取和邮寄,同时填写芯片相关信息。

第四步:缴费、查看办理进度。

办证申请提交后,可在“办证进度”菜单内查询办证进度及进行办证费用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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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杭州钱塘区人才子女学费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10-10,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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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杭州钱塘区人才子女学费补贴申请指南

政策内容

对于在钱塘区工作的E类(或QE类)及以上人才,其子女就读市内义务教育阶段优质民办学校的,给予3年内最高2万元/年/生的补贴。对于在钱塘区工作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就读教育部门批准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给予3年内最高3万元/年/生的补贴。

资格条件

(1)申请对象条件:杭州市A、B、C、D、E类或QA、QB、QC、QD、QE类高层次人才;外国高层次人才(非华裔)。

(2)用人单位条件:

①行政事业单位:钱塘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②企业:税收收入缴入钱塘区国库的各类企业;

③其他用人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发证机关为钱塘区管理部门的。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向区教育局申请;

(2)审核:区教育局对人才递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对申请人子女在市内就读学校信息进行确认;

(3)发放补贴:对审核通过的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向人才发放补贴。

所需资料

(1)《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

(2)家庭户口本(如人才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出生证明)或身份(关系)证明;

(3)与钱塘区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5)就读学校2023年学费缴费发票。

受理时间

10月10日起至10月21日。

受理方式

通过钉钉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信息填报。

联系方式

电话:(基础教育科)0571-86871718、86871717

邮箱:hzqted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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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积金退休提取指南(材料+流程+方式)

2023-10-10,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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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积金退休提取指南

职工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符合离休、退休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材料清单:

提取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证明材料原件

1、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的缴存职工免提供纸质材料。

2、女未满50周岁、男未满60周岁的缴存职工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明(杭州市范围内的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委托代办

1、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原件。

3、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线上办理渠道

职工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离、退休提取,以“浙里办app”为例:

1、手机下载或登录浙里办app,首页底部选择“办事”,进入页面后按顺序选择“杭州市→个人→按部门→市公积金中心→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2、点击“在线办理”,阅读完办理条件后点击“进入办事”;

3、进行人脸验证,登录成功后按页面提示选择“委托办理情况”;

4、在线填表页面确认个人信息,选择“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填写“公积金提取信息”,点击“下一步”,按照页面提示上传材料,确认信息后即可办理离、退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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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还房贷提取公积金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10-10,全文共 2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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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职工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二、线上申请入口

点击“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积金提取页面-选择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贷款结清凭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浙江省范围内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可通过联网数据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详情请见备注。)

在浙江省范围内工商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建设银行(不含宁波地区、结清两年以内可查)、杭州银行、中国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农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交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华夏银行(不含宁波、绍兴、温州地区)、浦发银行(不含宁波、台州地区)、招商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台州、丽水地区)、中信银行(目前只能查询杭州市范围内)、光大银行(不包含宁波)、民生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地区、直销银行)、联合银行、兴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浙商银行、宁波银行(不含衢州、舟山地区)、北京银行(不含宁波地区)、邮储银行(宁波地区、已结清的贷款不能查询)、平安银行(已结清的贷款不能查询)、广发银行(不含宁波地区)、上海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江苏银行(目前只能查询杭州市范围内)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可通过联网数据获得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购房合同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购买商品房贷款首付提取,还贷期间提取,贷款还清提取,需提供。杭州市范围内购房的可免纸质合同,详情请见备注。)

购买商品房贷款首付提取,还贷期间提取,贷款还清提取,需提供。杭州市范围内购房的可免纸质合同。

2018年6月29日后,在异地(杭州地区以外)购房的,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属缴存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其中,杭州中心的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2020年12月1日(含)后在浙江省内购房提取公积金,无需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或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

契税完税凭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购买二手房房贷款首付提取的,需提供,杭州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购买二手房房贷款首付提取的,需提供,杭州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授权委托书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委托其他人提取的,需提供。由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法律文书。)

委托其他人提取的,需提供。由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法律文书。

身份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职工本人办理,委托配偶、父母、子女、单位代理人、其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时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本人办理,委托配偶、父母、子女、单位代理人、其他人代为办理提取时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购房发票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购买商品房贷款首付提取的,需提供。购买本地商品房的,在已获取房管局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的前提下,无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

购买商品房贷款首付提取的,需提供。购买本地商品房的,在已获取房管局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的前提下,无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

还款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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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浙江省范围内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可通过联网数据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详情请见备注。)

在浙江省范围内工商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建设银行(不含宁波地区、结清两年以内可查)、杭州银行、中国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农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交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华夏银行(不含宁波、绍兴、温州地区)、浦发银行(不含宁波、台州地区)、招商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台州、丽水地区)、中信银行(目前只能查询杭州市范围内)、光大银行(不包含宁波)、民生银行(不含宁波、温州地区、直销银行)、联合银行、兴业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浙商银行、宁波银行(不含衢州、舟山地区)、北京银行(不含宁波地区)、邮储银行(宁波地区、已结清的贷款不能查询)、平安银行(已结清的贷款不能查询)、广发银行(不含宁波地区)、上海银行(不含宁波地区)、江苏银行(目前只能查询杭州市范围内)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可通过联网数据获得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借款合同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还贷期间提取的,贷款还清提取的,需提供。杭州市公积金贷款免材料。)

还贷期间提取的,贷款还清提取的,需提供。杭州市公积金贷款免材料。

代办人身份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委托其他人提取的,需提供。)

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委托其他人提取的,需提供。

不动产权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购房人的父母、子女提取公积金或者职工委托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时提供,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购房人的父母、子女提取公积金或者职工委托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时提供,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申请人本人名下有效银联卡或银联卡卡号。)

婚姻证明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购房人的配偶提取公积金或者职工委托配偶代为办理提取时提供,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购房人的配偶提取公积金或者职工委托配偶代为办理提取时提供,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四、现场窗口申请

点击查看公积金提取线下办理窗口

五、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0571-12345-2;0571-12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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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买房提取公积金指南(材料+流程+方式)

2023-10-10,全文共 1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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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证明材料原件

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①商品房买卖合同;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购买二手房(存量房)的:①房屋转让合同(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②契税完税凭证(杭州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购买公有住房的:①公有住房出售协议;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回迁(扩面)住房的:①回迁(扩面)协议;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2018年6月29日后,缴存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省外购房的,需符合缴存地或户籍地购房的条件,才能提取公积金,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属缴存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在省内购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或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

3、职工因购买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该房屋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买卖交易已有公积金提取记录的,在原有规定基础上,另需提供下列自住证明材料:①职工本人或配偶累计六个月以上的该房屋水电、燃气中任一项缴费凭证;②购房资金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刷卡POS单及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流水交易记录),或银行盖章的提现凭证(流水交易记录)。

同一套存量住房由三人(含)以上共同购买,且购房人之间为非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关系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原有规定基础上,另需提供下列自住证明材料:①提取人支付该房屋累计六个月以上的水、电、燃气中任一项缴费凭证;②提取人购房资金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刷卡POS单及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流水交易记录),或银行盖章的提现凭证(流水交易记录)。

4、身份证件

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5、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购房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1、2、3、4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同上)。

6、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中心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审查/审核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办结

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流程图: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入口:

线上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线下办事地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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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租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材料+流程+方式)

2023-10-10,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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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其中,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与主城区为同一缴存地。

申请材料

1、证明材料原件:

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①当地的无房证明(缴存地在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①公租房租赁合同;②租金缴纳凭证。(杭州市主城区房管部门管理的公租房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2、身份证件:

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3、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提取额度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租赁其他住房的: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每人1500元/月,桐庐县为每人1050元/月,淳安县为每人750元/月,建德市为每人600元/月。该提取额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线上提取渠道

1、浙江政务服务网

2、浙里办APP

流程图: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入口:

线上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线下办事地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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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0,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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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证明材料原件:

护照、经翻译社翻译的国(境)外长期定居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杭州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2、身份证件:

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3、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中心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审查/审核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办结

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线下办事地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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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死亡及继承(遗赠)公证证明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非必要)

代办人身份证(非必要)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中心管辖范围的事项,应当即时决定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审查/审核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办结

根据审核情况,做出予以办结或不予以办结的决定。

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线下办事地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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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条件+流程+方式)

2019-11-08,全文共 1663 字

+ 加入清单

申请条件

(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二)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含危旧房改造)等原则不超过12个月。其中购买预售在建商品房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则不超过24个月;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杭州公积金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拆迁安置房贷款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五)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政策;购买二手房的,房龄为20年(含)以内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房龄为20年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贷款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房款的70%;

(六)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七)首付比例还需根据房屋状况、价格、家庭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申请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同时还需满足商业银行的相关要求;

(八)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九)申请人及其配偶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已结清,并符合再次申请的规定。

所需材料:

必要:二手房房屋转让合同;个人信用报告或查询委托书;收入证明;不动产权证;身份证;户口薄;首付款凭证;购买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缴存和户籍所在地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非必要:婚姻证明;实行资金监督支付的;提供资金监督支付协议;实行资金监督支付的,提供二手房交易委托代理合同;拆迁安置贷款提供差价结算单;单身具结书;拆迁安置贷款提供拆迁安置房屋评估单;拆迁安置贷款提供拆迁安置协议;高层次人才证明;异地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不动产权证与房屋买卖合同所载房屋座落不一致时的同一地点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贷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递交贷款申请材料。

受理

委贷银行受理人员对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不符合贷款条件及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审查、审核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贷款决定;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不予贷款原因。

核准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贷款决定,并送达同意贷款短信;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不予贷款原因。

送达

送达同意贷款短信

流程图: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线下办事地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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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购买新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条件+流程+费用)

2019-11-07,全文共 1663 字

+ 加入清单

办理条件

(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二)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等原则不超过12个月。其中购买预售在建商品房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则不超过24个月;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楼盘已与杭州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五)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政策,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公积金中心楼盘合作协议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六)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七)首付比例还需根据房屋状况、价格、家庭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申请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同时还需满足商业银行的相关要求;

(八)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九)申请人及其配偶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已结清,并符合再次申请的规定。

禁止性要求:

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贷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递交贷款申请材料。

受理

委贷银行受理人员对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不符合贷款条件及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审查、审核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贷款决定;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不予贷款原因。

核准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贷款决定,并送达同意贷款短信;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不予贷款原因。

送达

送达同意贷款短信

办理费用

不收费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浙江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点击查看

常见问题:

问:申请贷款时,只需按最低首付比例支付首付款吗?

答:首付比例还需根据房屋状况、价格、家庭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申请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同时还需满足商业银行首付比例的相关要求。

问:等额本金与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有何区别?

答:等额本金的特点是每月还款的本金是固定的,利息是递减的,在整个还款期间还款压力先大后小;等额本息的特点是每月还款的本息和是固定的,在整个还款期间还款压力基本相同。因此,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问:当银行与公积金中心首套房认定标准不统一时,组合贷款中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怎么确定?

答:由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一致,导致首付款标准不同的,申请人申请组合贷款时,首付款采取就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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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指南(条件+标准+流程)

2024-05-16,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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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间:日常受理

申请条件

2016年2月1日后,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转业复退军人在市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在创业陪跑空间外市区范围内租赁创业用房的,持续正常经营满12个月后,可申请创业园外房租补贴

补贴标准

第1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2年、第3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补贴面积最高为100平方米。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请入口:浙江政务服务网

申请流程

申请材料:(请以实际所需提交材料为准)

1.《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

2.经营实体营业证照;

3.经营实体完税凭证;

4.租赁合同及租赁发票;

5.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还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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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标准)

2024-05-16,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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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16年2月1日后,市区由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转业复退军人创办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除从事娱乐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性行业外);

2.带动3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已享受其他有关就业创业社保补贴的人员)就业;

3.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

补贴标准

带动3人就业的,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增加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自符合补贴条件之月起不超过3年。补贴期限内,补贴对象符合补贴条件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补贴。

申请入口:

1.浙江政务服务网

2.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

申请时间:

申请人须在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提出申请。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申请流程:

申请材料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原件一份;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身份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①在读证明(在校大学生需提供);

②毕业证书(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

③《军官转业证书》、《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后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提供)

④登记失业人员印证材料(跨地区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需提供) ;

4.营业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政策咨询电话:86028255,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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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流程+标准)

2024-05-16,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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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贴对象: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农民工。

2.补贴条件

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补贴对象在杭州市(其中农民工在杭州市行政村)初次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创办时间在2023年2月1日以后;(2)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经营者或负责人;(3)自创办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

“初次创办”是指第一次领取营业证照(转让过户除外)。

3.补贴标准

一次性3000 元。

4.申请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至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公布的经办机构窗口,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事项名称申报。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政策依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创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7号),《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杭人社发〔2023〕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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