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15,全文共 2644 字
+ 加入清单开阳县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略。
二、招生对象
2019年9月1日(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原则和招生条件
(一)政府建设幼儿园坚持户籍就读原则
所有适龄儿童以户籍为单位,选择户籍地公办幼儿园进行预登记。
(二)坚持意愿预登记原则
1.县城区域公办幼儿园(县一幼、县二幼、县三幼、县五幼、县六幼、县七幼、县八幼、实验幼儿园、东湖幼儿园、南兴幼儿园),户籍在开阳县城区域有意愿就读县城区域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必须坚持以幼儿身份信息为准,在“开阳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入园登记”平台进行意愿预登记,或关注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紫江教育”,通过扫描报名二维码进行预登记,一个适龄儿童只在符合登记条件范围内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进行预登记,不重复预登记。
2.乡(镇、街道办)幼儿园(含云开街道毛稗田幼儿园、乡镇幼儿园分园、村级小学附设幼儿班)根据实际采取线下自主招生。在保证属地户籍幼儿应入尽入后,在学位空余情况下,可对其他跨区域或随迁子女实施招生入园。在仍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可按照《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辖区内2020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开展托育服务。
3.民办幼儿园根据县教育局下达幼儿园的招生计划,采取线下形式在幼儿园进行预登记。
(三)坚持政策生优先原则
1.坚持政策照顾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驻本县域内或在外地服役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警)官、士官子女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消防性消防人员(正式在编在岗)子女,开阳县户籍特殊类退役军人、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常住地入园且监护人(开阳县户籍)为重度残疾(一方一级残疾或双方二级残疾)家庭的子女,进行信息采集,并由相关部门出具印证资料于2023年8月15日前交开阳县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四)坚持配建生优先原则(开阳县实验幼儿园2个班;东湖幼儿园)
1.开阳县实验幼儿园:分两类招生
一是小区配建部分(2个班60个学位),只招收新天地小区业主子女(就读幼儿与产权所有者在同一户口簿,且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幼儿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借搭户不属于业主子女),审核通过符合条件人数大于幼儿园配建生招生计划数时,采取摇号入园,摇号结束后,未中签的开阳县县城区域户籍生可按入园流程继续参与该园政府建设部分学位入园。
二是政府建设部分(3个班90个学位),招收开阳县县城区域户籍幼儿。
2.紫兴街道东湖幼儿园:第一步招收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居民子女入园,确保安置点居民子女应入尽入;第二步在有剩余学位情况下,招收安置点周边户籍适龄儿童。
(五)坚持权利均等原则
幼儿园根据实际供给学位实行计划招生,通过信息审核报名和政策生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由幼儿园采取摇号方式,公正公平的确定幼儿入园资格。
四、招生时间安排
1.2023年8月11日,县教育局将通过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紫江教育”等新媒体平台公布《开阳县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方案》。2023年8月14日,各公、民办幼儿园发布招生工作方案(简章),并通过“紫江教育”等新媒体平台和幼儿园园务公开栏进行广泛宣传。
2.2023年8月15日-17日,有意愿就读县城区域10所公办幼儿园且符合原则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进行网上预登记。
3.2023年8月18日-20日,县教育局、县公安局等部门对政策生和平台预登记幼儿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参加公办幼儿园摇号及入园资格,并按户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2023年8月21日,县教育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紫江教育”等信息平台公示审核通过符合条件政策生、配建园业主子女、平台预登记幼儿信息名单。
5.2023年8月23日上午9:00,各园开展幼儿入园工作,县城区域10所公办园网上预登记县教育局审核通过符合条件人数大于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采取摇号入园。
五、预登记方式
(一)电脑登记
有意愿就读县城区域10所公办幼儿园的登录“开阳县教育信息登记系统”,选择“开阳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入园登记”进行预登记,网址:https://kaiyangxianjiaoyuju.mike-x.com/4Hsxx。
(二)手机登记
有意愿就读县城区域10所公办幼儿园的通过扫描二维码,选择“开阳县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入园登记”进行预登记。
(三)登记内容
填报新生基本信息、户籍信息、现居住地信息、监护人信息等(提供信息若有虚假,取消入公办园资格)。
六、计划核定
2023年秋季学期开阳县各公、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具体见附件1和附件2)。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招生政策知晓率。通过各种媒体、园务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2023年幼儿园招生计划、时间、预登记、摇号、入园注册等,提高群众知晓率,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开阳县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肃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稳步推进。
1.各乡(镇、街道)统筹,各责任部门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切实保障开阳县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有序进行。
2.全县各公民办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县教育局统一部署,落实好招生入园工作。特别是县城区域公办园以“开阳县2023年秋季学期县城区域内公办幼儿园招生网上预登记窗口平台”网上预登记窗口,开展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切实做到网上预登记、摇号与学籍办理一致。各公、民办幼儿园严禁自设招生入园依据,不得拒绝县教育局统筹派位政策招生。
3.各公民办幼儿园要认真制定招生工作简章、应急预案,要加强宣传,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按程序确保招生入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招生工作全过程中,幼儿园积极主动接受监察部门监督,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各幼儿园要加大宣传,耐心细致地做好未被摇中幼儿家长的解释工作。
5.各幼儿园复核时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任何费用或物品,不得提前收缴录取新生的各项费用。
6.扰乱招生秩序的幼儿家长将取消其子女公办幼儿园入园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未尽事宜,咨询县教育局教育科:0851—87231125;如有情况反映可咨询县教育局党建办:0851—87231354。
附件:
3.开阳县2023年秋季学期县城区域公办幼儿园招生网上预登记窗口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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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开阳县秋季学期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2023-08-15,全文共 1101 字
+ 加入清单开阳县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小班招生人数(单位:人) | 幼儿园地址 | 招生区域 | 备注 |
1 | 开阳县第一幼儿园 | 90 | 开阳县城关镇城中巷3号 | 户籍在县一幼附近的适龄儿童 | |
2 | 开阳县第二幼儿园 | 180 | 开阳县环城西路171A | 户籍在县二幼附近的适龄儿童 | |
3 | 开阳县第三幼儿园 | 120 | 开阳县谦翔小区内 | 户籍在县三幼附近的适龄儿童 | |
4 | 开阳县第五幼儿园 | 120 | 开阳县第三小学旁 | 户籍在县五幼附近的适龄儿童 | |
5 | 开阳县第六幼儿园 | 90 | 开阳县第五小学旁 | 户籍在县六幼附近的适龄儿童 | |
6 | 开阳县第七幼儿园 | 120 | 开阳县云开街道东山路 | 户籍在县七幼附近的适龄儿童 | |
7 | 开阳县第八幼儿园 | 150 | 开阳县环城南路9号(医疗器械厂对面) | 户籍在县八幼附近的适龄儿童 | |
8 | 开阳县实验幼儿园 | 150 | 开阳县新天地小区内 | 新天地业主子女及户籍在实验幼儿园附近的适龄儿童 | |
9 | 开阳县紫兴街道南兴幼儿园 | 60 | 开阳县紫兴街道群兴村 | 户籍在南兴幼儿园附近的适龄儿童 | |
10 | 开阳县紫兴街道东湖幼儿园 | 90 | 开阳县紫兴街道东湖大道3号 | 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及户籍在幼儿园附近的适龄儿童 | |
11 | 开阳县云开街道毛稗田幼儿园 | 60 | 开阳县云开街道东山村毛稗田119号旁 | 户籍在附近的适龄儿童 | |
12 | 开阳县冯三镇幼儿园 | 90 | 开阳县冯三镇街上168号 | 户籍在辖区内的幼儿 | 含分园30人 |
13 | 开阳县楠木渡镇幼儿园 | 120 | 楠木渡镇楠木大道69号 | 户籍在辖区内的幼儿 | 含分园60人 |
14 | 开阳县楠木渡镇第二幼儿园 | 180 | 楠木渡镇楠木大道64号 | 户籍在辖区内的幼儿 | 含分园60人 |
15 | 开阳县永温镇幼儿园 | 60 | 永温镇永亨文秀路25号 | 户籍在辖区内的幼儿 | |
16 | 开阳县米坪乡幼儿园 | 30 | 米坪乡米坪村街上组69号 | 户籍在辖区内的幼儿 | |
17 | 开阳县禾丰乡幼儿园 | 90 | 禾丰乡典寨村典寨组 | 户籍在辖区内的幼儿 | 含分园30人 |
18 | 开阳县双流镇幼儿园 | 180 | 双流镇街上 | 户籍在辖区内的幼儿 | 含分园60人 |
19 | 开阳县龙岗镇幼儿园 | 180 | 龙岗镇二村孙家院新华组 | 户籍在辖区内的幼儿 | 含分园60人 |
20 | 开阳县龙岗镇第二幼儿园 | 120 | 龙岗镇紫江大道51号 | 户籍在辖区内的幼儿 | |
21 | 开阳县龙水乡幼儿园 | 30 | 龙水乡龙江村街上永兴路 | 户籍在辖区内的幼儿 | |
22 | 开阳县宅吉乡幼儿园 | 120 | 宅吉乡堰塘村吉安路3号 | 户籍在辖区内的幼儿 | 含分园60人 |
23 | 开阳县南龙乡幼儿园 | 90 | 南龙乡翁朵村街上 | 户籍在辖区内的幼儿 | 含分园60人 |
24 | 开阳县南江乡幼儿园 | 90 | 南江乡岩上组102号 | 户籍在辖区内的幼儿 | 含分园30人 |
25 | 开阳县花梨镇幼儿园 | 60 | 花梨镇花梨村二组 | 户籍在辖区内的幼儿 | |
26 | 开阳县金中镇幼儿园 | 60 | 金中镇中心村龙洞沟 | 户籍在辖区内的幼儿 | |
27 | 开阳县高寨乡幼儿园 | 210 | 高寨乡清江大道75号 | 户籍在辖区内的幼儿 | 含分园120人 |
28 | 开阳县毛云乡幼儿园 | 60 | 毛云乡毛栗庄村一组 | 户籍在辖区内的幼儿 | |
合计 | 3000 |
2023年开阳县幼儿园招生计划表(民办学校)
2023-08-15,全文共 1810 字
+ 加入清单开阳县2023年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幼儿园地址 | 预计招生人数 | 备注 |
1 | 开阳城南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南街城南路122号(转盘处) | 30 | |
2 | 开阳世纪星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世纪佳苑小区12栋 | 30 | |
3 | 开阳苹果树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城关镇苏家坡印象 | 30 | |
4 | 开阳童梦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磷都大道356号 | 60 | |
5 | 开阳紫江星星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东兴社区紫江花园21号 | 120 | |
6 | 开阳金都世纪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金都城市广场二楼(老福乐多对面) | 60 | |
7 | 开阳腾飞启蒙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办紫兴社区久铜东路21号 | 30 | |
8 | 开阳双流七色光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刘育村兖矿大道路口 | 30 | |
9 | 开阳七彩梦之晨幼儿园 | 开阳县紫兴街道群兴村大坪子小区二组团40栋401 | 30 | |
10 | 开阳茂博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环城西路 | 30 | |
11 | 开阳森林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党校路63号(党校老大门旁) | 60 | |
12 | 开阳小机灵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城西村旧寨组1号(新法院后面) | 30 | |
13 | 开阳弘扬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白沙井小区 | 30 | |
14 | 开阳七彩阳光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办南江社区群兴路31号(南江广场) | 30 | |
15 | 开阳晨光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潮水小区B15栋 | 30 | |
16 | 开阳蓝精灵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三台山小区 | 30 | |
17 | 开阳童之乐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三台山小区 | 30 | |
18 | 开阳启航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红军路412号(一中农贸市场旁) | 30 | |
19 | 开阳兖矿新城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环湖新区兖矿新城小区 | 60 | |
20 | 开阳花儿朵朵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凌角堰居委会六块碑水厂路105号(四小门口) | 30 | |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幼儿园地址 | 预计招生人数 | 备注 |
21 | 开阳贝蕾逻辑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蓝竹新苑 | 60 | |
22 | 开阳阿童木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南中村望城坡小区1栋2号 | 30 | |
23 | 开阳希望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景湖花园小区 | 30 | |
24 | 开阳平安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三中小区平安路羽翔苑五栋 | 30 | |
25 | 开阳博雅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田坝转盘 | 30 | |
26 | 开阳益智时代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办凌角堰社区水厂路109号(四小路口) | 30 | |
27 | 开阳克洛蒂亚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园林鑫城小区 | 90 | |
28 | 开阳星美幼儿园 | 开阳县紫兴街道顶方村 | 30 | |
29 | 开阳晨阳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辰龙花园5栋 | 60 | |
30 | 开阳向日葵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金秋花园小区 | 30 | |
31 | 开阳马头寨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马头寨社区东山路242号 | 30 | |
32 | 开阳精英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和美阳光小区 | 30 | |
33 | 开阳星语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望城坡路口 | 30 | |
34 | 开阳大风车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南江社区南江广场25号 | 30 | |
35 | 开阳乐乐幼儿园 | 开阳县城关镇正街30号乐转天街 | 30 | |
36 | 开阳智慧树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三台山小区2号路54号 | 30 | |
37 | 开阳苗苗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办新世纪居委会东山村杨家湾17栋1单元(消防队对面) | 30 | |
38 | 开阳爱上幼儿园 | 开阳县紫兴街道群兴村南兴组247号 | 30 | |
39 | 开阳晨曦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城北路201号 | 30 | |
40 | 开阳星河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环城西路 | 30 | |
41 | 开阳南山智趣幼儿园 | 开阳云开街道办南江社区环城西路223号(职校路口) | 30 | |
42 | 开阳田甜果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南中村白沙井小区6、7号 | 30 | |
43 | 开阳谦翔红太阳幼儿园 | 开阳县硒城街道谦翔置业小区4、5栋 | 90 | |
44 | 开阳云开星星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云开国际五栋3A平层 | 30 | |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幼儿园地址 | 预计招生人数 | 备注 |
45 | 开阳东兴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东兴社区城东路紫江花园一期3号楼 | 30 | |
46 | 开阳南郊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紫兴社区南郊路35号 | 60 | |
47 | 开阳爱希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开磷盛世新城小区 | 90 | |
48 | 开阳东山幼儿园 | 开阳县云开街道东山村杨家湾108号 | 90 | |
49 | 开阳龙岗智慧星幼儿园 | 开阳县龙岗镇一村向阳组32号(南街) | 30 | |
50 | 开阳双流春福幼儿园 | 开阳县双流镇新街66号 | 30 | |
51 | 开阳冯三恩贝童幼儿园 | 冯三镇电信局一楼 | 30 | |
52 | 开阳顺利幼儿园 | 开阳县南江乡双塘村 | 30 | |
53 | 开阳双流海洋梦幼儿园 | 开阳县双流镇凉水井村茶场 | 30 | |
54 | 开阳楠木渡阳光星幼儿园 | 开阳县楠木渡镇楠木大道118号 | 30 | |
55 | 开阳永温爱心幼儿园 | 开阳县永温镇街永亨村文化路2号 | 30 | |
56 | 开阳永温梦想幼儿园 | 开阳县永温镇永亨村4组7号 | 30 | |
57 | 开阳禾丰童乐幼儿园 | 开阳县禾丰乡清河新街62号(禾丰乡) | 30 | |
58 | 开阳龙岗南街幼儿园 | 龙岗镇一村红军路125号 | 30 | |
59 | 开阳龙岗圆圆幼儿园 | 开阳县龙岗镇大水塘村下顶洋组100号(水口小学旁) | 30 | |
60 | 开阳永温星星幼儿园 | 开阳县永温镇永享大街6栋113号 | 30 | |
合计 | 2340 |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4-05-21,全文共 2714 字
+ 加入清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一、招生管理职责划分
2024年我省中职招生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负责的运行机制,切实加强中职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各级中职招生工作分管领导是本级招生工作责任人,各招生院校校长是本校招生工作责任人。
省属及省外招生院校的招生工作由省统一管理;其他招生院校由所在市(州)统一管理。
二、招生季度及院校资质
我省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春、秋两季招生和资质公布制度。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于5月底前在官方网站上统一面向社会公布当年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包括联合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录(春季招生时依据上一年度公布的资质名录)。
(一)名录所列院校可在本区域内开展春、秋两季招生。
(二)名录所列院校经生源所在地中职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对外公布后,可在该区域开展春、秋两季的跨地区招生。
(三)已列入2024年教育部跨省招生计划,经生源所在地中职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对外公布的院校,可在当地开展秋季跨省招生。
三、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招生规模
1.省内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根据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实施。其中省属院校招生规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招生计划执行,其他院校按所在市(州)分解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2.省外招生院校在黔招生规模,结合教育部下达的跨省招生来源计划和我省实际执行。
(二)专业目录
各校根据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面向社会公布的2024年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包括联合招生资质)中等职业学校名录中的招生专业目录执行,未经公布的专业当年不得开展招生。春季招生沿用上一年度公布的专业目录。
四、招生对象及报名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对象包括:
(1)应、往届初(高)中毕业学生;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的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学生除外)。
2.报名就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
(3)身体条件符合学校相关要求。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
1.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读中职学校的,由各市(州)中职招生管理部门按照我省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统筹安排和各校招生政策,本着自主、自愿原则组织学生登录贵州省统一招生平台(网址:https://117.135.201.243:8000,以下简称“统招平台”)进行报名和志愿填报。
2.其他学生通过“统招平台”报名和填报志愿就读或直接联系招生院校就读的,由招生院校负责学生资格审查。
3.2024年春季中职招生报名和志愿填报工作从5月11日开始,5月30日结束;秋季中职招生报名和志愿填报工作从6月30日开始,9月28日结束。具体报名时间和方法由各市(州)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五、录取及三联单核发
各招生院校通过“统招平台”对报名学生进行预录取,各级中职招生管理部门对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完成正式录取并核发新生录取三联单(详细流程见附件)。
2024年春季中职招生录取工作从5月11日开始,5月30日结束;秋季中职招生录取工作从6月30日开始,11月15日结束。
六、院校、专业选择参考范围
学生报名时可参考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当年在官方网站上统一面向社会公布的具备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包括联合招生资质)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名录、省招生考试院编印的《贵州省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指南》、各校的招生简章等。
报读公安、艺术、体育、师范等专业的学生,由学校确定是否进行面试。确须组织面试的学校,由学校向生源所在地市(州)中职招生管理部门报告,加强联系沟通,做好相关工作。
七、信息采集
为强化信息管理,准确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各级中职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院校要重视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努力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度和有效性。要本着对学生负责的原则,严格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认真核查学生身份证明,确保完整、准确地采集学生各类基础信息,对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学生须出具户口簿原件,要按招录条件对学生的姓名、性别、民族、户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审核和录入。
八、工作要求
各级中职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院校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做好统筹规划,强化责任落实,严肃招生纪律,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
(一)加强统筹管理,强化资格审查。各地各校要加强沟通协作,安排专人负责中职招生工作,确保各阶段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完成。各级中职招生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招生准入制度,未经批准的学校和专业不得安排宣传和招生。
(二)加强信息审核,做好录取注册。各地各校要加强对招生信息发布和新生录取注册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通过“统招平台”上传和审核相关信息。凡通过“统招平台”所录取的学生,应为符合录取条件并实际到校就读的新生,严禁以“预先报名”等名义将未到校就读的各类生源录入系统。在统招平台中已被录取的新生,不能重新报名。
(三)维护招生环境,实施“阳光招生”。切实维护中职招生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禁招生院校以任何形式开展有偿招生;严禁搞区域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开展虚假宣传招生;严禁各类违规联合办学招生和省外来黔招生。招生院校违规招生带来的问题由学校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4年5月9日
中职招生报名、志愿填报及录取流程
一、报名
拟报读中职学校的学生在登录“统招平台”后,通过电子邮箱或手机注册报名账号,即可在招生信息发布页面查看各招生院校的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志愿填报
在充分考虑后,学生可点击拟报读的学校进入志愿填报界面,自愿自主选择专业并填报志愿。每名学生只能选取一所学校一个专业,若被学校驳回,可重新填报志愿。
三、预录取
各招生院校登录“统招平台”,审核学生的报名和志愿填报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进行预录取。各校也可统一收集并汇总现场报名学生信息,对符合录取条件的经核准审查后通过批量导入平台完成预录取工作。
被预录取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再填报其他学校,如确需重新报读的,须在按规定流程办理退学手续并清理掉“统招平台”中的预录取信息后,方可重新填报志愿。
四、录取
各级中职招生管理部门登录“统招平台”,对学校提交的预录取学生信息进行确认,生成最终录取信息,以此作为学生注册学籍的基础数据。
五、完善手续
录取工作结束后,相关单位要向各校核发录取三联单,完善录取手续。
省属中职学校录取三联单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打印,各校领取、核对、签字、盖章后送返省招生考试院,由省招生考试院加盖录取专用章后发放。
各地所属中职学校录取三联单由市(州)中职招生管理部门负责核发。
2024年贵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2024-01-29,全文共 4632 字
+ 加入清单一、总体要求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数学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笔试和听力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全国统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试卷,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9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为:
全国统考科目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我省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做相应调整。
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实行“一年两考”,两次考试均为全国统考,分别安排在1月8日和6月8日进行,1月8日只进行高考英语听力考试,6月8日英语听力考试在高考英语科目考试中进行。6月8日外语科目听力考试均安排在笔试后进行。
(三)成绩组成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全国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外语科目笔试120分,听力30分。两次高考英语听力考试以最高成绩计入高考英语科目成绩),以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成绩;考生选择的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以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再选科目依据省教育厅印发的《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黔教函〔2022〕115号),将每科原始分数转换为等级分数后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各科成绩当年有效。
(四)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含高考文化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三、录取设置
(一)计划编制
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合并原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不再分文理科。各类别招生计划分本科、高职(专科)2个层次编制。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艺术类组织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和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二)批次及志愿设置
各批次实行院校顺序志愿或专业(类)平行志愿:院校顺序志愿是指以“1个院校+6个专业(类)”为1个志愿,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专业(类)平行志愿是指以“1个专业(类)+1个院校”为1个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分为A段、B段和C段。
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有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军检)、体能测评(试)等特殊要求的军队、公安、司法院校本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强基计划、香港高校自主招生、飞行技术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少年班、保送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残疾考生单考单招、应急消防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等按照相关规定投档录取。
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小语种、定向就业以及其他按教育部规定可纳入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招生专业,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
本科提前批C段:包括国家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免费医学生等本科专业,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本科批。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专业(含预科、民族班、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设置96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3)高职(专科)提前批。包括有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军检)、体能测评(试)等特殊要求的及其他按教育部规定可纳入提前批次录取的高职(专科)招生专业,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
(4)高职(专科)批。除高职(专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职(专科)招生专业,设置96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艺术类。设置本科批、高职(专科)批2个批次。
(1)本科批分为A段和B段。
本科批A段: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的本科招生专业,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
本科批B段:包括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高职(专科)批。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3.体育类。设置本科批、高职(专科)批2个批次。
(1)本科批。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高职(专科)批。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三)志愿填报
1.时间安排。志愿填报安排在6月下旬进行。
2.填报方式。实行网上一次性填报各批次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填报。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自主填报,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
3.相关要求。考生填报志愿时,艺术类和体育类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C段、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及高职(专科)批;普通类不得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之间不得兼报。
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所填高校招生计划类别和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普通类按物理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限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按历史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限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填报。艺术类、体育类的招生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还须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填报军队、公安院校等专业志愿的考生需参加相应的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军检)、体能测评(试)等,合格后才具备投档资格;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总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专业志愿的考生须经过相应测试选拔程序和资格公示;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填报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等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是少数民族;填报定向招生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满足相应条件。
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充分了解所填报高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以及公布招生计划中的备注信息等,因填报志愿不符合要求未被投档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划线原则
1.普通类划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照相应本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考虑成绩分布及生源等因素,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分别划定普通类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按照普通本科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特殊类型录取资格线,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自行确定。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分数线参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执行。
2.艺术类划线
根据艺术类各类别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结合招生录取和生源情况,划定艺术类各类别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体育类划线
根据体育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生源情况,分别划定本科、高职(专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类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体育类不区分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投档录取。
投档模式分为院校顺序志愿和专业(类)平行志愿两种。顺序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1.院校顺序志愿
普通类依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艺术类在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及校考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按照考生志愿和院校要求投档。
2.专业(类)平行志愿
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1)普通类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序,如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2)艺术类
在考生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6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4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50%
(3)体育类
在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2+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3.军队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有特殊投档要求的,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4.各批次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5.按照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6.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征集志愿和投档录取。
(六)综合素质评价
投档时,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其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把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高校的工作职责,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风险防范和舆情应对,确保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二)加强组织实施。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命题、制卷、组考、招生录取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7省统一进行的适应性演练,继续做好我省高考适应性测试工作,让考生和家长深入了解和尽早适应改革的政策调整和内容变化,认真梳理和排查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完善程序、优化流程,全面强化招考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考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强宣传服务。要凝聚改革共识,围绕高考综合改革中心工作,加大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全面做好学习、培训,切实让考生和家长熟知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优化考试招生服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高度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支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条件保障。要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保障到位,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考试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考点改扩建、外语听力考场软硬件提升和考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做好技术支持服务,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2023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2023-11-03,全文共 1569 字
+ 加入清单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2023年秋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以下简称融媒体集团)系贵州省管大一型国有文化企业。负责运营省委机关报《贵州日报》、省委机关刊《当代贵州》、当代先锋网、“天眼新闻”客户端等的广告、印刷、发行等经营业务,主管主办《贵州都市报》《贵州法治报》《贵州体育报》等3份报纸,《晚晴》《电影评介》《能源新观察》《贵商》《大众科学》《孔学堂》《环球美酒》《全域旅游》《乡村地理》《藏天下》《贵茶》《生态文明新时代》等12种期刊和孔学堂书局、贵州文化音像出版社等2家出版社。下属贵州天眼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日报大数据有限公司等子、分公司。目前形成了党报党刊广告、印刷、发行、新媒体和大数据服务、文博文创、会展业务、系列报刊全媒体生产经营、图书和音像电子出版等业务。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融媒体集团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贵州天眼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会展文博等业务)1名;
2.党务干部1名;
3.学术图书编辑(古籍出版编辑)7名;
4.研学业务工作人员1名;
5.电商主播1名。
三、报名条件
1.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情况;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于2023年10月25日9:00起进入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bm.gzrbs.com.cn/),点击“用户登录,个人注册”,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并上传照片。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17:00。报考信息须真实有效,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二)资格初审
对报名简历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5个工作日内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请及时按要求补充填报。初审工作结束后,在“天眼新闻”客户端和当代先锋网上公布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应聘者考试安排。
(三)考试安排
招聘考试设笔试、面试等环节,具体形式将根据各岗位工作性质和特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自行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背景调查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背景调查,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背景调查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眼新闻”客户端和当代先锋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岗位待遇
根据所在岗位享受对应的经济待遇,享受五险二金、带薪年假、工会福利等员工福利。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集团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定事宜由融媒体集团党委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陈老师 0851-86625107
王老师 0851-86625004
清镇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4-05-31,全文共 7135 字
+ 加入清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阳光分班”的实施意见》(筑教发〔2024〕28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筑教发〔2024〕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略。
二、招生原则
1.免试划片入学。清镇市户籍生在公办学校按居住地(房产)免试、划片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计划招生。严格计划管理,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师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统一实施计划招生管理,学校不得随意突破计划。
3.公民办同步招生。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网上统一招生、同步录取。任何学校在统一招生时间前发生的任何招生行为无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优先满足清镇市户籍学生和持清镇市居住证学生入学需求,若清镇市户籍学生和持清镇市居住证学生招不满且审批机关为贵阳市教育局的,可以在贵阳市内适当跨区县招生,不得跨贵阳市招生。
4.阳光分班。起始年级落实“阳光分班”政策,采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阳光分班”功能模块,实现学生、班主任通过双随机方式组建班级,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的公平和均衡发展。
三、招生宣传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和直属学校(园)要加大招生宣传力度,组织动员乡(镇、街道)、村(社区)参与宣传工作,通过家长会、班级群、媒体、微信、张贴招生入学公告等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公开招生政策、程序、时间等相关信息,做好招生准备工作。幼儿园和小学要对毕业班家长开展政策宣传及网络登记培训,确保幼儿园年满6周岁在园儿童及小学毕业学生按时完成网上登记、准时参加现场审核、及时查询录取学校、顺利完成新生报到注册。
四、招生流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入学前,需在网上登记。登记时申请公办学位的,按要求参加现场审核;户籍生按划片原则入学、非户籍生根据审核积分及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登记时申请民办学位的,登记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由学校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登记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由电脑随机派位。公民办录取学生均采用电脑随机分班、随机匹配班主任老师。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一)登记
1.登记对象
(1)小学一年级
①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清镇市户籍适龄儿童;
②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非清镇市户籍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申请公办学位需通过现场审核。
申请民办学位可以选报1所清镇市内民办小学。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就读每学期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民办学校。
(2)初中一年级
①清镇市内小学毕业学生(非清镇市户籍学生其法定监护人须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按照招生划片,需跨区域申请公办学位的需通过现场审核。
②清镇市户籍在清镇市外就读且有意愿返回户籍地学校入学的小学毕业学生(需通过现场审核)。
③非清镇市户籍清镇市外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执有清镇市有效居住证。申请公办学位按照积分政策需通过现场审核。
申请民办学位可以选报1所清镇市内民办初中。失信被执行人子女不得报名就读每学期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民办学校。
2.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为:6月11日-6月20日,登记期间每天开网时间为:8:00-24:00。非登记时段登记无效。
3.登记渠道
(1)电脑登记。登录“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站,选择清镇市入口进行登记。网址:https://yjrx.gyzkzx.cn。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QQ浏览器(极速模式)。
(2)手机登记。微信小程序“爽贵阳”,小程序页面找到“义教入学”、选择清镇市入口进行登记。
4.登记内容
(1)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主要填报新生基本信息、户籍信息、居住信息、监护人信息和房产等信息。
(2)非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填报新生基本信息、户籍信息、监护人信息、合法常住地有效期内居住证信息、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信息。
(二)审核
1.义教平台网上初审
网上登记期间,家长需按照平台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平台将通过联合校验机制(结合公安、住建、人社等部门提供信息)对学生填报的户籍、居住证等信息进行真实性和正确性初审。如有错误信息或虚假将影响学生正常入学。
2.公办现场审核安排
(1)小学现场审核
①青龙山街道、巢凤街道、滨湖街道(不含条子场学校)小学、教育局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②乡镇小学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2)初中现场审核及学位确认
①清镇市内小学毕业生,对于不跨区域的原则上不开展现场审核,根据学生户籍、居住(房产)、学籍等信息划片到初中学校参加现场学位确认。
②在青龙山街道、巢凤街道、滨湖街道、红枫湖镇居住、未在青龙山街道、巢凤街道、滨湖街道、红枫湖镇小学毕业的,由教育局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③在乡镇(不含红枫湖镇)居住,在清镇市外小学毕业的,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现场审核工作。
3.公办现场审核时间
(1)小学户籍生现场审核时间:7月27日至7月29日。
(2)小学非户籍生现场审核时间:7月15日至7月17日。
(3)非城区和红枫湖镇小学毕业需在城区初中入学,现场审核时间:7月15日—7月17日。
(4)初中现场学位确认时间:7月27日至7月29日。
(5)非清镇小学毕业需在乡镇(不含红枫湖镇)初中入学现场审核时间:7月27日至7月29日。
4.公办现场审核材料
(1)城区学校:
---城区户籍生提供材料:
适龄儿童户籍在青龙山街道、滨湖街道、巢凤街道之一。
①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复印本人页及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不是父母,需提供出生证。
②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房屋产权证(确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对法定监护人无房产的需提供不动产中心出具的适龄儿童父亲和母亲无房产的证明材料。
③小升初还需提供2024年小学义务教育证书或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非城区户籍学生提供材料:
适龄儿童户籍不在青龙山街道、滨湖街道、巢凤街道之一。
①适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复印本人页及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不是父母,需提供出生证。非清镇市户籍同时提供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近六年居住证。
②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房屋产权证(确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及入住印证资料(入住后缴纳水费或电费或煤气费票据)。无产权房的提供在清镇近三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清镇市社保局出具的缴纳社保情况证明)、或近三年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
③小升初还需提供2024年小学义务教育证书或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2)乡镇学校:
---户籍生提供材料:
①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复印本人页及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
②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房屋产权证(确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
③小升初还需提供2024年小学义务教育证书或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非户籍生提供材料:
①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复印本人页及适龄儿童户口簿首页;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不是父母,需提供出生证。非清镇市户籍同时提供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近六年居住证。
②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房屋产权证(确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及入住印证资料(入住后缴纳水费或电费或煤气费票据)。无产权房的提供在清镇近三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清镇市社保局出具的缴纳社保情况证明)、或近三年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
③小升初还需提供2024年小学义务教育证书或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
5.公办学校信息复审
教育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登记和现场审核信息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户籍、房屋产权、商品住房入住情况、社保缴纳、营业执照等信息。核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涉及违法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录取
公办学校根据户籍生划片、非户籍统筹的原则,按以下顺序安排入学。为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在有学位空缺的前提下,多子女可安排同校就读。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反馈录取情况。民办学校以实际缴费为录取前提条件。学校根据平台录取结果为新生办理入学和学籍注册。
1.房户一致户籍生
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户籍和产权房均在清镇同一区域,按居住地(房产地)划片分配学校(见附件4、5)。
2.房户分离户籍生
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1)适龄儿童户籍在辖区内,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无产权房,祖(外祖)父母产权房均在辖区内。
(2)适龄儿童户籍不在辖区内,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在辖区内有产权房且入住,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3)集体户无产权房、空挂户、寄搭户,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3.非清镇市户籍生
积分满144分的,根据积分高低、相对就近的原则,结合学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
4.民办录取的方式
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学校根据家长意愿直接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派位由贵阳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筹组织实施,原则上学校不得录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
民办学校不得以面试、面谈、测评等方式选拔学生,学校录取工作按照“登记+电脑随机派位+学位确认”模式进行;电脑随机派位时间7月23日,中签学生于7月24至7月25日通过学校银行账户一次性缴费,银行缴费回单作为学位确认的唯一依据,逾期未缴费学生视为放弃中签资格。学位一经确认,系统锁定学生录取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
(四)分班
2024年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实行“阳光分班”,利用“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学生、班主任通过双随机方式组建班级,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合理均衡配备班主任,并在多方监督下完成分班工作。
1.分班工作准备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8月15日前完成录取数据复核,整理,校对,锁定等工作。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8月16日前完成本校班级数及班内人数设置,并上报到市教育局审核后报贵阳市教育局备案锁定。
2.学生阳光分班
8月19日前完成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生的阳光分班工作。分班结束后,学生及家长可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的分班结果。
3.现场匹配教师
各公、民办学校于8月20日前结合本校实际班级数配齐班主任,并在8月20日-25日期间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系统结合现场抽签方式完成随机匹配班主任。现场匹配班主任结束后,学生及家长可通过“贵阳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系统查询结果。
各学校需根据网上录取结果办理学籍,市教育局将通过学籍系统,复核阳光分班实施情况。对于公然不执行“阳光分班”的学校,一经查实或接到举报,将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报到
8月22日至8月25日新生到学校报到注册(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义务阶段学校要提前做好新生入学的报到注册准备工作。严格落实网上登记入学要求,确保录取学生应登尽登,不允许开展线下录取,并严格按规定实施“阳光分班”工作。学生报到注册时,严禁将预防接种证明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五、特殊群体
(一)随迁子女
按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根据《清镇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实施细则》要求,开展积分审核;依据积分和公办学位空缺情况安排入学等相关工作。
(二)特殊儿童
1.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清镇市户籍残疾儿童(不含肢体残疾),清镇市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入学安置。
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安置服务范围内轻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校不能歧视残疾儿童少年,不能拒收残疾儿童少年。对肢体重度残疾的儿童,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负责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三)易地扶贫
保障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入学。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做好搬迁户子女就学衔接工作,严格控制班额,在迁入地就近安排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入学。
(四)优抚对象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退)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省级“优才卡”持有人子女、省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贵阳市人才服务绿卡”(不包括F类)持有人子女、“清镇市人才服务绿卡”持有人子女、归国华侨子女、清镇市招商引商入住的投资人子女等其他各类符合国家、省、市、县的有关政策性优惠的优抚对象。按相关政策进行统筹安排学位。有意愿选择就读民办学校的按民办学校招生政策执行。
(五)留守儿童
加强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关爱。幼儿园和小学要为不方便或不会使用网上报名的农村留守儿童家长提供服务,防止留守儿童因家庭关爱缺失而影响入学登记。对居家无人看管照顾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寄宿。
(六)民办直升
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学生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可以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人数的,多余学位要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初中部招生名额小于小学部直升人数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学生直升情况于5月20日前对其资格和数量进行审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直升学生信息审核后提交平台汇总标识,一旦标识系统将锁定其信息,不能再被其他公民办学校录取。学校要和直升生家长签订入学承诺书,以签订的入学承诺书作为审核通过的必要条件。
(七)小区配套
按小区配套学校政策规定执行,未按要求落实教育配套的小区,由房开企业安置小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六、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各乡镇中心学校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政策宣讲、政策解释、信访接访、应急处置等工作,细化分工,明确职责,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机制,并按规定时间节点实施招生工作。在招生入学政策方面要保持相对稳定,涉及大的政策改革调整要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提前召开必要的听证会、咨询会,做到让老百姓“早知道”,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对有停办风险的学校,要提前预警并做好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二)依法保障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要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向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中心学校及乡(镇、街道)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乡镇人民政府对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替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三)风险防控
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建立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摸排机制,对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制定招生入学工作风险防控预案,积极稳妥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发事件。坚持维护稳定的工作方针,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招生中出现的矛盾不推诿,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做好专题汇报,认真研究和解决好遗留问题,确保招生工作有序稳定。
(四)纪律要求
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十个严禁”纪律。严禁设置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限制条件。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 “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火箭班、重点班。
9.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畅通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对于举报的顶风违反“十个严禁”等行为,认真核实查处,对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肃处理,及时通报。除以上处理外,公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取消学校本年公办强校评估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处理;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直接取消2024年招生资格,对已经招收的学生进行分流,并依法依规核减次年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82586017、82586043。
招生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清镇市2024年秋季公办小学招生计划表
清镇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7日
2024年清镇市秋季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2024-05-31,全文共 438 字
+ 加入清单清镇市2024年秋季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 |||||||
序号 | 学校名称 | 办学地址 | 学段 | 计划招收班级数 | 计划招生人数 | ||
小计 | 直升生 | 面向清镇市辖区招生人数 | |||||
1 | 清镇飞龙小学 | 清镇建国南路35号 | 小学 | 3 | 150 | 150 | |
2 | 清镇云岭小学 | 清镇民兴路137号 | 小学 | 1 | 55 | 55 | |
3 | 清镇三联学校 | 清镇市站街镇原二矿子校 | 小学 | 1 | 50 | 50 | |
4 | 清镇三联学校 | 清镇市站街镇原二矿子校 | 初中 | 5 | 250 | 109 | 141 |
5 | 贵阳清镇北大培文学校 | 清镇市职教城东区 | 小学 | 4 | 180 | 180 | |
6 | 贵阳清镇北大培文学校 | 清镇市职教城东区 | 初中 | 8 | 360 | 171 | 189 |
7 | 清镇市博雅实验学校 | 清镇市滨湖街道龙凤北路 | 小学 | 3 | 90 | 90 | |
(职教城校区) | |||||||
8 | 清镇市博雅实验学校 | 清镇市滨湖街道龙凤北路 | 初中 | 12 | 480 | 177 | 303 |
(职教城校区) | |||||||
9 | 清镇世纪英才实验学校 | 清镇市金清大道银河世纪小区内 | 小学 | 3 | 120 | 120 | |
10 | 清镇世纪英才实验学校 | 清镇市金清大道银河世纪小区内 | 初中 | 6 | 240 | 47 | 193 |
11 | 清镇市养正学校 | 清镇市巢风街道办事处扁坡村杉树 | 初中 | 4 | 200 | 200 | |
合计 | 50 | 2175 | 504 | 1671 |
2024开阳县中小学春季学期转学办理(时间+地点+材料)
2024-01-24,全文共 1290 字
+ 加入清单一、登记时间
2024年2月20日—2月22日,3天。
二、登记地点
有空余学位的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县城民办幼儿园和乡(镇、街道办)学校。
三、登记对象
(一)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县直小学1至5年级仅对县城区域户籍(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不含刘育村、白安营村、石头村、温泉村、顶方村、鱼上村)和已办理居住证(公安机关出具)的随迁户子女进行登记;县直初中七、八年级仅对县城区域户籍(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和已办理城区居住证(公安机关出具)的随迁户子女进行登记。
(二)县城民办幼儿园。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小班不超30人,中班不超35人),县城民办幼儿园仅对县城户籍(即硒城街道、云开街道、紫兴街道)和已办理居住证(公安机关出具)的随迁户子女进行登记。
(三)乡(镇、街道办)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乡(镇、街道)对属地户籍学生、随迁户子女进行登记。
四、转学原则
(一)户籍优先原则。根据学生户籍地所属学校学位空缺情况,对转学对象实施转学。
(二)持居住证就读原则。根据县直义务教育学校、民办园学位供给情况,随迁子女持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居住证办理转学事宜。
(三)毕业年级不予转学原则。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九年级、幼儿园大班)不予转学。
五、登记资料
(一)户籍生
1.持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复印件;
2.《开阳县转学申请登记表》(拟转入学校领取)。
(二)随迁子女
1.持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页复印件;
2.《开阳县转学申请登记表》(拟转入学校领取);
3.持父母、子女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所有原件经审核后,由家长带回,复印件存档。
六、转学办理程序
(一)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和民办园。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拟转入意向学校(园)提出申请,学校(园)根据学位空余情况予以登记,并在规定时限内分配到相应班级。
1.县城学校(园)优先登记县城区域内户籍生,如登记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时,则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转入对象,未中签者可选择县城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园)或周边村小及乡镇学校(园)就读。
2.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可安排已办理居住证随迁户子女转入对象。如登记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时,则通过摇号方式确定转入对象,未中签者可选择县城其他有空余学位学校(园)或周边村小及乡镇学校(园)就读。
(二)乡镇学校。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乡镇学校根据辖区内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并向县教育局备案。
七、其他事宜
(一)原则上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含东湖小学)不互转。
(二)不符合登记转学条件要求的,不予转学登记。
(三)2024年2月18日—19日,县直义务教育学校和民办园将空余学位情况在校门外醒目处公示。拟转入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各学校(园)学位情况,按照转学原则及登记时间到相关学校(园)进行转学登记,各学校(园)按转学程序办理转学。
(四)各义务教育学校不能依据学生成绩实行差别登记,不能对拟转入学生进行入校测试,在有空余学位情况下不能拒收拟转入学生。
咨询电话:0851-87221125。
凯里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03,全文共 12886 字
+ 加入清单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通知》(黔东南党办发〔2018〕1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2023年凯里市事业单位第二批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为做好公开招考聘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满足下列相关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本《实施方案》及附件所称“同等学位”指考生报考岗位所用学历对应学位,下同);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报考者的学位信息须与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非在职毕业生可持有关材料报名;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2.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现仍在岗的(含服务期已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下同)“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本《实施方案》及附件中简称“四项目人员”,下同),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截止2023年11月5日及以前须完成项目服务期;
3.部分岗位仅定向招聘在指定乡镇服务的人员。此类人员需在指定乡镇范围内服务满12个月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1月5日)且仍在岗。此类人员在资格复审环节需提供与服务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均需满12个月及以上,其中:由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开展的“四项目人员”、“就业见习生”等可按管理权限提供派遣文件及服务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4.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指2021、2022、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且未落实工作单位(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职工);
5.部分岗位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计算时间均截止2023年11月5日及以前,详见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1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层级”为“乡镇”岗位的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5.定向到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2023届毕业生,只能报考所定向的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8.已定向到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2023届毕业生;
9.“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3年11月5日未完成项目服务期的,以及参加202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10.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部或人社局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部或人社局意见);
13.截止2023年12月31日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14.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5.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1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1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官方网站为凯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li.gov.cn/)。报考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指定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三、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11月6日09:00至11月8日17:00期间[特别提醒:根据近年网络报名情况监测,报名最后一天易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各位考生务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提前提交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审查期间务必密切关注本人资格审查情况,及时打印《报名表》和缴纳报名考试费。]登录“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564)”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网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2023年11月6日09:00至11月8日17:00)注册并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后提交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新的报名申请。操作步骤简述如下:
1.报考人员根据所要报的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jpeg、png格式、30KB以上且小于300KB,因照片模糊、头部显示过小等原因造成无法审核通过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考生自行选择)。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凯里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3.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待审。如因考生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注意:考生填写完成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通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审核操作。若不点击“提交审核”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本《实施方案》《职位一览表》,《报名表》及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查看本人的审核状态,造成错过修改报考岗位(报考信息)或重新提交报考申请时间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视为报名失败,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1月11日17:00前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用于资格复审[特别提醒:资格复审环节必须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各位考生务必提前打印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期间,网上报名系统也将再次开放《报名表》打印功能。逾期不再开放]。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如有变动,请考生及时与所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li.gov.cn/)”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缴费)结束后,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li.gov.cn/)”公布每个岗位报名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09:00至11月10日17:00。
1.资格初审在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后24小时内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11月8日17:00前)可自行修改,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部门(单位)及初审工作人员可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供现场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审核通过的,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由审核单位征得考生同意后报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提交报名系统后台给与改报;拒不改报或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仍未改报的,以及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如报考信息(在报名期间如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有误的,须本人向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报名系统后台给予修改。
3.2023年11月8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1月9日17: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岗位不得修改),资格初审部门及初审工作人员在2023年11月10日17: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网上报名失败。
4.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月6日09:00至11月11日17:00期间登录“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564)”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特别提醒:为避免网络波动影响,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务必提前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564)”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11月29日09:00至12月2日09:00[特别提醒:各位考生务必提前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存]。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密切关注凯里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笔试、面试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原农村贫困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和贫困应届毕业生可减免考务费。在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外(缴费成功后才能打印),还需出示以下相应证明材料之一:户籍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局(或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等。符合减免考务费的人员(须先在报名系统中缴纳100元报名考务费),请于2023年11月10日17:00前到所报考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详见附件2)办理有关减免确认手续。
报名(缴费)结束后,无人缴费的招聘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1:1(不含1:1)的,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各为100分;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内容见职位一览表。
2.笔试命题
笔试命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
3.笔试考试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安排为:2023年12月2日,考试地点为凯里市。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考试工作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将在“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564)”中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测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开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指定网站公告。
(一)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入围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则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如遇笔试成绩名次末位(按入围资格复审名次确定,下同)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按本《实施方案》及《职位表》要求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岗位中有学位要求的还需取得同等学位证书,且学位信息还须与学信网上所记载的信息一致)原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1份;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和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的专业或教育部学信网所记载的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的,视为专业不符,资格审查不得通过。
特别提醒:职位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持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如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应当注明服务人员基本信息、服务项目名称、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及是否同意服务人员参加本次考试等信息(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及以前),服务期已满的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3年11月5日及以前完成项目服务期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需持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及以前)。
5.定向招聘在指定乡镇服务人员岗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与指定服务地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均需满12个月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由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开展且现仍在岗的“四项目人员”,“就业见习生”等可按管理权限提供服务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派遣文件及目前仍在岗证明。
6.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岗位,报考者属报考单位所要求生源但现户口不在该地的,还需提供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户籍系由报考单位所在县(市)升学迁出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上可以反映系报考单位所要求户籍(或生源)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xnrc.easyzp.com/index.php/exam/?EXAMID=2564)”打印的《凯里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8.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部或人社局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及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4);国有企业在职职工须持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须为网上报名截止日及以前,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4)。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教师资格证等)。已通过执业(从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测评的),可提供考试合格的成绩单(需加盖县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公章;在国家行政机关指定官方网站打印合格成绩单的不用加盖),同时考生须书面承诺在考察环节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证书、证件材料原件。
资格复审在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及《岗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复审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及条件,按该岗位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在资格复审递补期内开展,资格复审递补期结束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递补期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指定网站公告。
考生应密切关注凯里市指定网站发布的招聘、复审等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进入面试(专业测试)或笔试人员名单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综合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打印或领取时间请关注指定网站相关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进入面试(专业测试)考生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或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无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并符合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要求的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二)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具体折算比例见附件2)。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 + 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所占比例。
2.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①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②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开展。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在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有《公务员录用规定》和《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不得录(聘)用情形的,考察结论不得定为合格。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社局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六)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七)已定向到具体市(州)、县(市、区、特区)、乡(镇)的2023届毕业生。
(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有《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禁止从事相应行业的。
(九)“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未征得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如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同意报考意见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3年11月5日未完成项目服务期的,以及参加2023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报考截止2023年11月5日及以前完成项目服务期且未转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未征得当地县(市、区)教育局及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报考意见的。
(十)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二)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部或人社局同意报考意见的,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十三)不符合本《实施方案》和所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
(十四)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认证书)。
(十五)截止2023年12月31日仍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
(十六)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未能提供有效个人档案且无正当理由的。
(十七)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十八)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或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十九)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二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九、审查备案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属新参加工作或聘用前系工勤岗位的人员,由聘用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不低于3年的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试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全过程考生及考务人员须严格遵守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有关要求。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备案、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凯里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5—8225253
监督电话:0855—8222559
附件1:凯里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凯里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咨询(监督)电话、报名费减免办理地点及笔试面试所占分值比例一览表.xls
附件3:凯里市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填表注意事项).xls
凯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2023开阳县幼儿园报名怎么进行网上登记?(附操作流程)
2023-08-15,全文共 267 字
+ 加入清单预登记网址:开阳县教育信息登记系统
预登记时间:2023年8月15日-17日
登记内容:填报新生基本信息、户籍信息、现居住地信息、监护人信息等(提供信息若有虚假,取消入公办园资格)。操作步骤:
第一步:进入开阳县教育信息登记系统
第二步:按以下提示输入幼儿基本信息和家长信息,选择预登记幼儿园。
第三步:提交户口簿主页、幼儿所在页、监护人(父或母)所在页,经确认后,选择“提交”。
说明:新天地小区业主按以下提示提交资料,经确认后,选择“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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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郡贵阳高级中学(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咨询电话)
2023-07-06,全文共 324 字
+ 加入清单招生计划、类别及对象:
(一)招生计划:总计划600人,其中提前批次面向全市招收长郡实验班160人,第一批次面向全市招收统招生130人。面向“三区一地”招收配额生300人。
(二)招生对象:参加贵阳市2023年中考的考生(民族不限)。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学费900元/学期,住宿费400元/学期,书费按书价实收。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贵阳市花溪大道南段1188号。学校位于风光秀丽的花溪河畔,与文化圣地孔学堂隔河相对。交通便利,201、202、203、204、207、248、254路等多路公交及地铁三号线可直达。
咨询热线:
0851-83609102 0851-83609021
贵州省实验中学2023年高中招生简章
2023-07-06,全文共 1173 字
+ 加入清单一、学校简介
贵州省实验中学是省教育厅直属二类示范性普通高中。建校近八十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优秀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肖序常、中国工程院院士马克俭、北京大学著名教授乐黛云等是其中的杰出代表。现实行“一校两区”办学,有贵阳校区和贵安校区,有高中部、国际部共50多个教学班2500余名学生。学校是全国百强特色学校、全国科研兴校示范基地、中小学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实验学校、清华大学射击运动后备人才培养基地、贵州省特色文化学校、贵州省中小学校本研修示范学校等。十二年八次荣获贵阳市入出口评估一等奖,2022届再获此殊荣。
二、办学性质
公办学校
三、学校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瑞金南路155号和贵安新区马场科技新城
四、招生对象
贵安新区2023年中考考生
五、招生计划
面向贵安新区招收200人,其中统招生 190 人 (含体育特长生 5 人、音乐特长生 3 人、科创特长生 2 人),自主招生 10 人。
六、报名和录取
(一)面向贵安定向招收的学生,按照贵安新区高中招生政策网上填报录取。届时考生凭准考证和中考成绩单到我校贵安校区登记。
(二)所有学生在填报志愿前,可到学校现场咨询,或通过电话、官方抖音、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
(0851)85975251(教学管理科)
(0851)85988493(党政办公室)
(0851)85812927(德育管理科)
咨询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备注:更多招生详情请关注贵州省实验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或者登录学校网站:(www.gzssyzx.com)进行查阅。
(三)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关注官方平台,在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
扫描二维码填写贵州省实验中学省招生预报名表
七、收费标准
严格按省、市物价局文件规定收费。
(一)统招生(含配额生、定向生、省招生)学费900元/学期。
(二)中外合作项目学费:高一上、下学期及高二上学期,每学期18000元;高二下学期开始,按统招生标准收费。
(三)住宿费、教材等费用按市级价格收取。
八、班级设置
(一)双师班3个(巴蜀双师班1个、成都七中双师班2个)。
(二)实验班3个(人文强基实验班1个,理科强基实验班1个,科创强基实验班1个)。
(三)中外合作项目实验班2个(理科实验班1个、人文实验班1个)。
注:巴蜀双师班由贵阳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省实验中学与重庆巴蜀中学合作举办,提前批次录取;成都七中双师班由省实验中学和成都七中合作举办。
九、资助政策
(一)对录取到我校家庭贫困、成绩突出的学生,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实行减免书费、学费,每月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费等优惠。
(二)实行国家助学金制,每学年给贫困生一定额度的助学金。
(三)面向贵安新区招收的学生享受贵安新区高中生相应的资助政策。
贵安新区第三高级中学(贵阳市花溪第六中学) 2023年高中招生简章
2023-07-06,全文共 943 字
+ 加入清单贵安新区第三高级中学(贵阳市花溪第六中学)2023年高中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贵安新区第三高级中学(原贵阳市花溪第六中学),最初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五七〇八厂子校,学校办学至今已有56年,承载着三线建设厚重的历史。校园附近绿树成荫,生态环境优美,人文气息浓郁。学校一直注重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教师研修培训,推行“走出去”“请进来”的教学教研模式,不断提升管理团队、年级组团队和教研团队的总体实力。为把学生培养成高素质、有情怀、能担当、具有中国灵魂国际视野的未来人而不断努力。目前学校形成以高中为主,初中为辅,拥有30个教学班级(8个初中班,22个高中班)和116名教师、1539名学生的中大型学校。
办学理念:培养具有中国灵魂国际视野的未来人
校 训:博雅阳光 知行合一
校 风:男士儒雅 女士优雅
教 风:用心做事 爱心育人
学 风:自主学习 自主管理
1.不一样的品牌:
学校依托培文学校优质的教育资源,倾力打造中国基础教育、做基础教育的新标杆。
2.不一样的学校:
学校不仅是校内教育中心,还是学科辅导中心、特长培训中心、托管中心,教育功能多元化立体个性化,追求本真、和善、超然。
3.不一样的教学:
学校追求“绿色高分数”。实行“高效课堂”、“三清”检测、“三关”辅导。每天有一小时体育锻炼、有广泛的阅读时间,享受阅读、享受运动、享受探究。
4.不一样的理念:
学校以“传承北大精神,践行博雅教育”为教育理念,以做受人尊敬的百年名校为办学目标,把学生培养成高素质、有情怀、能担当、具有中国灵魂、国际视野的未来人。
5.不一样的师资:
导师制:每5个孩子拥有1名导师(德育班主任+导师)、1名学长。
高配制:全校师生比1:15,真正落实“因材施教”“个性发展”。
二、学校性质
公办学校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350人,花溪区网报统招50人;贵安新区网报统招288人(含美术特长生 7 人、体育(田径)特长生8 人), 自主招生 12 人。
四、录取方式
按照贵安新区高中招生政策网上填报录取。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物价局审核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每学期学费380元、住宿费120元。贵安新区农村户籍学生减免书费、学费、住宿费。
联系咨询电话↓↓↓
李老师:13595069157
赵老师:18985123152
周老师:13984852154
贵安新区新艺学校2023年高中招生简章
2023-07-06,全文共 619 字
+ 加入清单一、学校简介
贵安新区新艺学校,地处贵安新区马场镇新艺机械厂内,是一所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始建于1966年,前身为中航集团贵州新艺机械厂子弟学校。学校先后获得“航空系统先进学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贵州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贵州省安全文明校园”。
校园占地面积36700余平方米,设有教学区、运动区、生活区,学校高中部有专任教师74人,专任教师中高级教师21人,中级教师26人,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师队伍年轻充满活力,教学水平精湛,学校高中现有15个教学班,在校学生700多人。学校正在尽全力打造成贵安新区特色示范性高中。
二、办学性质
公办学校
三、招生计划
2023年计划招生350人7个教学班,花溪区网报统招50人;贵安新区网报统招288人(含美术特长生6人,音乐特长生3人,舞蹈特长生3人,体育特长生3人),自主招生12人。
四、招生对象
贵安新区和花溪区2023年中考考生。
五、收费标准
学费:380元/学期,住宿费:80元/学期,书费:据实收取。
免费政策:贵安新区农村户籍学生可享受新区免除学费、书费、住宿费政策。
六、特色课程
学校开设高考特色课程有体育、美术、音乐、书法、舞蹈、播音、编导、形体(空乘、地勤);开设第二外语有日语。
七、招生电话
王老师:18985313266
黄老师:18185312779
张老师:18984543796
欢迎家长、学生到我校参观!
欢迎考生报读贵安新区新艺学校!
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高中招生简章
2023-07-06,全文共 736 字
+ 加入清单贵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高中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性质:公办学校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宝山北路199号和贵安新区大学城花燕路
学校简介: 贵州师大附中创建于1901年,前身为达德学堂,是贵州省首批省级示范性高全国首批科研兴教示范基地、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贵州省文明校园。学校秉持“仁母、智、勇” 校训,熔铸了“达德臻美、 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学校现有正高级教师16名,贵州省教育名师8名,特级教师12名,国家级骨干教师2名省级骨干教师30名,市级骨干教师23名,贵阳市教坛新秀15名;高级教师119名,拥有研究生学历教师125名。在全国、省、市高中优质课评比中,共90多人次获一、二等奖。大学城校区总投资7.5亿元,占地258亩,教学楼、实验楼、综合办公楼、校史馆、体育馆、食堂、学生宿舍、报告厅、运动场等硬件设施一应俱全,优雅怡人的校园环境与浓郁的时代气息融为一体。学校建成了集教学、科研、管理、生活为一体的智能化校园系统,充分展现了现代教育理念中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二、招生计划、类别及对象
(一)招生计划、类别:
面向贵安新区招收200人(含自主招生10人)。
(二)招生对象: 贵安新区2023年中考考生。
(三)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市两级对教育领域的收费物价管理相关规定。配额生、统招生学费:900元/学期;住宿费: 500元/学期;书费:按书价实收。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录取:按照贵安新区高中招生政策网上填报录取。
(二)编班、教学:根据中考成绩编班。
特别提示:我校招收的高一年级学生,学校提供优质食宿。
咨询电话:0851-85934305、85601360
学校网址:https://www.gzsdfz.cn/,欢迎全省中考考生及考生家长参观咨询。
北京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学校高中部2023年招生简章
2023-07-06,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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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贵安新区附属学校是贵阳市直属公办学校。
学校秉承北师大“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以“为学生一生的幸福和发展奠基” 为办学宗旨,以“贵阳领先、贵州一流、全国知名”为发展目标。2023年荣获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强校工程品质校。
在校长胡晓明(北师大贵安附校校长、北师大贵阳附中党总支书记、校长),党支部书记、执行校长高萍,副校长唐如江,副校长马义军,纪委书记张羽福,副校长俞志坚,校长助理、党政办主任李欣欣的引领下,促进我校与北师大教育平台、北师大附校资源共享,在教研教改、教师专业化发展等方面深度融合。
二、学校文化
办学宗旨:为学生一生的幸福和发展奠基。
办学愿景:学生满意,教师自豪,同行认可,社会赞誉。
办学定位:贵阳领先、贵州一流、全国知名。
学校精神:胸怀、责任、担当
校 训:知行合一 博雅共进
校 风:团结、务实、勤奋、进取
教 风:敬业、爱生、严谨、善教
学 风:励志、尊师、自强、善思
三、校园环境
四、师资队伍
高中部在岗在编教师70余人,特级教师2人,高级教师20人,40%来自全国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名师,60%为教育部直属六所一流师范院校的优秀毕业生。研究生比例占60%,30余名省级、市级骨干教师。教师近年来在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优课比赛、微课制作、教学设计、教学论文、学科竞赛等方面斩获多枚荣誉奖项。
五、高中部特色
(一)寄宿制封闭管理。
(二)小班化分层教学。
(三)导师制辅助成长。
(四)自主式管理学习。
六、教学成绩
我校遵循“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大力倡导和推行“中国好老师行动计划”,全力做好新课改教师全员培训安排。社会各界对学校的整体评价为“师资强、校风好、质量高”。七年办学,五届毕业班,荣获贵安新区高中教学质量评估一等奖,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政府、社会、学生及家长的广泛认同。教学质量始终保持“低进高出,中进优出”,荣获贵阳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质量特别奖。2023年高考实现高分段的历史性突破。
七、2023年招生计划
(一)招生人数
面向贵安新区招生200人(含自主招生10人)。
(二)招生方式
按照贵安新区高中招生政策网上填报录取。
(三)学费标准
学费每生500元/学期、住宿费400元/学期(住宿提供暖气、电扇)。
八、招生咨询
秦老师:13985875414
任老师:18008510960
周老师:13518504690
九、学校地址
贵州省贵安新区百马大道与清安大道交汇处。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2023-06-29,全文共 2666 字
+ 加入清单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Guizhou IndustryPolytechnic College),系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高职院校,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贵州省化工学校,是一所工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职院校,先后获批为“国家级重点中专”“贵州省示范高职学院”“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多次获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优秀”等次,2021年获批为贵州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贵州省“三全育人”改革试点单位。凝练了“修德砺能 精工铸艺”的校训精神,“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产业促校”的办学理念和“忠诚坚定、阳光自信、身手敏捷、体魄健康、团结协作、血性担当”的24字学子品格。学院拥有观山湖校区和清镇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52余亩。目前在校生人数15000余人,专任教师509人,其中硕士以上学位专任教师258人,副高级以上专任教师178人,“双师型”教师18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管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师德师风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1人、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3名、黄炎培杰出教师奖1人,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3人、省级职教名师3人。现开设专业30个,专业实训室100余个,其中4个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开放型实训基地,生均设备值超过7000元/生,构建了以化工应用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智能制造)两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为引领,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商企业管理三个校级重点专业群为支撑的专业群育人体系,基本覆盖贵州十大工业产业。学院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际合作和国际合作,与中石化、浙江吉利集团、贵州磷化集团、航天林泉电机、中伟新材料等多家国内大型企业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与浙江大学共建创新创业基地,建成中德智能制造赛训中心。学院被省部有关部门确定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优质省级国培基地”“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贵州省危化安全技术培训中心”“贵州省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基地”“贵州省自行车训练基地”,为有关行业领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学院党委明确了“一体两翼三使命”的发展规划,以争取进入国家“双高”优质院校建设行列为目标,力争建设成为当地离不开、业内都认同、国际可交流,与贵州工业和经济社会即时互动、特色鲜明的一流高职院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专科学校性质:公办学校地址: 贵阳市清镇职教城将军石路3号、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
二、招生组织机构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一把手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三、招生计划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2023年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四、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1.面向生源省招收2023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外语语种:不限
3.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4.根据考生高考排名录取原则,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 招生专业对考生的身体素质、生理条件有要求的,录取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相关专业要求。
6.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参加生源省级联考。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8.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9.分类招生录取办法以当年招生章程为准。10.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五、招生专业要求
1.表演艺术(音乐表演)招生专业要求,要求身高女1.60m以上,男1.70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具有一定的形体条件和表演基础,普通话标准。
2.表演艺术(舞蹈表演)招生专业要求,要求身高女1.63m以上,男1.73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纹身,具有一定的形体条件和表演基础,普通话标准。
3.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招生专业要求,无色觉异常,无听力障碍。
4.电气自动化技术(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订单班)招生专业要求,身高不低于 165cm,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6,矫正视力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听力正常,无肢体残缺,无色盲色弱,无精神疾病,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5.应用化工技术(贵州磷化(集团)订单班)招生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0cm,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听力正常,无肢体残缺、无精神疾病、无色弱、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年贵州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学校设有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奖励机制,同时还设有 “国家助学金”“院级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等助学措施。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2000-4000元/年。对于家庭经济确有困难,无力支付全部学费或部分学费的学生,可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
七、学历文凭发放办法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学院发给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高职毕业证书。
八、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www.gzky.edu.cn
招生网站:http://www.gzky.edu.cn/zsxxw/
咨询电话(传真):0851-84706856 0851-84706383(传真)
招生邮箱:zs13052@qq.com
学院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时光校区(新校区)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
联系人:陈老师 宁老师
监督电话:0851-84719779
九、招生章程的解释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开阳县2023年小升初学区划片范围一览
2023-06-19,全文共 650 字
+ 加入清单学校 | 街道 | 组别 | 网格组 | 备注 |
开阳县第二中学 | 硒城街道 | 干田坝社区居委会 | 71-72网格 | |
南江社区居委会 | 20-25网格 | |||
中山社区居委会 | 40-52网格 | |||
凌角堰社区居委会 | 8-14网格 | |||
云开街道 | 马头寨社区居委会 | 47-50网格 | ||
米阳坡社区居委会 | 5-14网格 | |||
云开社区居委会 | 21-35网格 | |||
44-46网格 | ||||
紫江社区居委会 | 3-12网格 | |||
南中村 | 强臣小区 | |||
白沙井小区 | ||||
望城坡小区 | ||||
紫兴街道 | 群兴村 | 易安小区 | ||
鱼上村 | 鱼上村委会 | |||
开阳县第四中学 开阳县第四中学 | 硒城街道 硒城街道 | 白安营村 | 白安营组 | |
刘育村 | 刘育组 | |||
城西村 | 北岭尚品小区 | |||
潮水小区 | ||||
干河坡林场 | ||||
干田坝组 | ||||
拐手组 | ||||
后坝组 | ||||
后冲组 | ||||
夹山组 | ||||
旧寨组 | ||||
老贯田组 | ||||
六块碑组 | ||||
麻窝组 | ||||
磨子冲小区 | ||||
四方田小区 | ||||
坪上组 | ||||
谦翔樾才学府四期 | ||||
坡上组 | ||||
水冲路口 | ||||
干田坝社区居委会 | 53-54网格 | |||
57-59网格 | ||||
69-70网格 | ||||
六块碑社区居委会 | 26网格 | |||
28-32网格 | ||||
34-39网格 | ||||
望城坡社区居委会 | 55-56网格 | |||
60-68网格 | ||||
73网格 | ||||
凌角堰社区居委会 | 1-8网格 | |||
南江社区居委会 | 15-19网格 | |||
云开街道 | 石头村 | 石头村委会 | ||
开阳县第五中学 | 云开街道 | 东山村 | 硐上组 | |
上坝组 | ||||
教场坝组 | ||||
上谷光组 | ||||
中谷光祖 | ||||
东兴社区居委会 | 36-43网格 | |||
58-62网格 | ||||
金湖湾社区居委会 | 1-18网格 | |||
毛稗田社区居委会 | 黄土坎组 | |||
毛稗田组 | ||||
毛稗田小区 | ||||
小山沟组 | ||||
跃进桥小区 | ||||
跃进桥组 | ||||
米阳坡社区居委会 | 1-4网格 | |||
马头寨社区居委会 | 51-57网格 | |||
温泉村 | 温泉村委会 | |||
新世纪社区居委会 | 1-11网格 | |||
紫兴街道 | 东湖社区居委会 | 1-10网格 | ||
顶方村 | 顶方村委会 | |||
新房组 | ||||
李家寨组 | ||||
门口田组 | ||||
驴子坡组 | ||||
蒋家寨组 | ||||
塘坎组 | ||||
新寨组 | ||||
群兴村 | 群兴村委会 | |||
高粱吊组 | ||||
黄练山组 |
开阳县2023年幼升小学区划片范围
2023-06-19,全文共 970 字
+ 加入清单开阳县2023年县城小学划片一览表
学校名称 | 街道 | 组别 | 网格组 | 备注 | ||
第一小学 | 硒城街道 | 城西村 | 西门组 | 按招生顺序派位,因学位不足未派位学生按招生流程调剂到开阳县第六小学。 | ||
南江社区居委会 | 15-17网格 | |||||
22-25网格 | ||||||
云开街道 | 米阳坡社区居委会 | 5-14网格 | ||||
云开社区居委会 | 21-22网格 | |||||
32-35网格 | ||||||
东兴社区居委会 | 36-39网格 | |||||
紫江社区居委会 | 3-12网格 | |||||
第二小学 | 硒城街道 | 干田坝社区居委会 | 71-72网格 | 按招生顺序派位,因学位不足未派位学生按招生流程调剂到开阳县第七小学。 | ||
中山社区居委会 | 50-52网格 | |||||
云开街道 | 东兴社区居委会 | 40-41网格 | ||||
云开社区居委会 | 23-31网格 | |||||
44-46网格 | ||||||
第三小学 | 硒城街道 | 干田坝社区居委会 | 69-70网格 | 按招生顺序派位,因学位不足未派位学生按招生流程调剂到开阳县第四小学、第五小学 | ||
六块碑社区居委会 | 34-39网格 | |||||
望城坡社区居委会 | 64-68网格 | |||||
73网格 | ||||||
中山社区居委会 | 40-49网格 | |||||
南江社区居委会 | 18-21网格 | |||||
云开街道 | 南中村 | 望城坡小区 | ||||
第四小学 | 硒城街道 | 城西村 | 老贯田组 | |||
六块碑组 | ||||||
后坝组 | ||||||
后冲组 | ||||||
夹山组 | ||||||
坪上组 | ||||||
四方田小区 | ||||||
水冲路口 | ||||||
凌角堰社区居委会 | 1—10网格 | |||||
六块碑社区居委会 | 26-28网格 | |||||
31-32网格 | ||||||
第五小学 | 云开街道 | 东山村 | 上坝组 | |||
东兴社区居委会 | 42-43网格 | |||||
58-62网格 | ||||||
马头寨社区居委会 | 47-57网格 | |||||
南中村 | 白沙井小区 | |||||
第六小学 | 硒城街道 | 凌角堰社区居委会 | 11—14网格 | |||
云开街道 | 东山村 | 教场坝组 | ||||
金湖湾社区居委会 | 4-11网格 | |||||
米阳坡社区居委会 | 1—4网格 | |||||
南中村 | 强臣小区 | |||||
紫兴街道 | 群兴村 | 群兴村委会 | ||||
易安小区 | ||||||
毛栗山组 | ||||||
第七小学 | 云开街道 | 东山村 | 垌上组 | |||
上谷光组 | ||||||
中谷光组 | ||||||
金湖湾社区居委会 | 1-3网格 | |||||
毛稗田社区居委会 | 毛稗田小区 | |||||
毛稗田组 | ||||||
跃进桥组 | ||||||
跃进桥小区 | ||||||
新世纪社区居委会 | 1-11网格 | |||||
第八小学 | 硒城街道 | 城西村 | 北岭尚品小区 | 按招生顺序派位,因学位不足未派位学生按招生流程调剂到开阳县第四小学。 | ||
潮水小区 | ||||||
干田坝组 | ||||||
坡上组 | ||||||
旧寨组 | ||||||
谦翔樾才学府 | ||||||
磨子冲小区 | ||||||
六块碑社区居委会 | 29-30网格 | |||||
干田坝社区居委会 | 53-54网格 | |||||
57-59网格 | ||||||
云开街道 | 望城坡社区 | 55-56网格 | ||||
60-63网格 | ||||||
紫兴街道东湖小学 | 云开街道 | 金湖湾社区居委会 | 12-18网格 | 按招生顺序派位,因学位不足未派位学生按招生流程调剂到开阳县第六小学。 | ||
毛稗田社区 | 小山沟组 | |||||
黄土坎组 | ||||||
紫兴街道 | 顶方村 | 新寨组 | ||||
蒋家寨组 | ||||||
新房组 | ||||||
李家寨组 | ||||||
驴子坡组 | ||||||
门口田组 | ||||||
东湖社区居委会 | 1—10网格 | |||||
群兴村 | 高粱吊组 | |||||
黄练山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