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沙面岛是否要预约
2024-04-03,全文共 319 字
+ 加入清单广州沙面是一个开放式景点,参观是免费的,一般不需要预约。
沙面离沿江西路很近,逛完沿江西路就可以来沙面打卡,沙面岛历经百年,是我国近代史和租界史的缩影,有十几个国家曾在此设立领事馆和银行,这里风景和建筑都是独一无二的。
沙面岛,有“广州小欧洲”的美誉,这么一个面积仅0.3平方公里的椭圆形小岛,百年租界史让这里汇集了欧洲各国的建筑风格,风景极其秀丽。
岛上有150多座欧洲风格建筑,其中有42座特色突出的新巴洛克式、仿哥特式、券廊式、新古典式及中西合璧风格建筑,是广州最具异国情调的欧洲建筑群。如今,人们在这里散步、拍照、喝早茶,处处一片美好生活的模样。
门票:免门票
开放时间:全天
地址:广州荔湾区沙面
交通:广州地铁6号/1号线都是选择黄沙站出口
荔湾区沙面街社区居委会地址电话一览
2022-01-24,全文共 594 字
+ 加入清单电话:020-81216822
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沙面街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荔湾区沙面一街一号
电话:020-81218880
工作日办公时间: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逢星期四15:30后不开放)
沙面街计生服务所
地址:荔湾区沙面大街7号后座
电话:020-81216825/81216808
工作日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沙面街综合执法中队
地址:荔湾区沙面一街18号首层
电话:020-81218181
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沙面街家庭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荔湾区沙面南街14号后座、荔湾区沙面大街62号首层
电话:020-81215755
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沙面街文化站(图书馆)
地址:荔湾区沙面北街61号
电话:020-81216811
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逢星期四全天、星期日全天及星期六下午不开放)
沙面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地址:荔湾区沙面北街9-11号首层
电话:020-81365218
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信息来源:(点击查看)
广州荔湾区沙面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1821 字
+ 加入清单荔湾区沙面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大街8号
邮政编码:510130
联系电话:020-81216820,81216814(传真)
email地址:lwqsmj@126.com (公共服务电邮、投诉建议电邮)
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沙面街党工委是中共荔湾区委员会的派出机关,根据区委的授权,对本街道和社区的政治、文化、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实行政治领导。沙面街道办事处是荔湾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2.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指导在社区、经济联社、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4.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街辖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和监督检查的职责。以居民工作为基础,以社会建设和城市管理为重点,组织协调落实街辖内社会管理工作;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积极为街辖内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服务保障。
2.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和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行医、违规违章施工以及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对于拒绝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复转军人安置、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拥军优属、人口普查、基层统计、法制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抢险救灾、殡葬改革、青少年教育、禁毒、扫黄打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4.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5.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6.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7.根据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组织社区义务工作者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居民兴办社会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
8.负责流动人员暂住登记、信息收集、报送等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投诉。
10.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11.推动地域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好协税护税及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为企业服务等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