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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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沙面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大街8号,电话:020-81216820。

2021-06-11,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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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沙面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沙面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大街8号

邮政编码:510130

联系电话:020-81216820,81216814(传真)

email地址:lwqsmj@126.com (公共服务电邮、投诉建议电邮)

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沙面街党工委是中共荔湾区委员会的派出机关,根据区委的授权,对本街道和社区的政治、文化、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实行政治领导。沙面街道办事处是荔湾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2.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指导在社区、经济联社、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4.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街辖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和监督检查的职责。以居民工作为基础,以社会建设和城市管理为重点,组织协调落实街辖内社会管理工作;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积极为街辖内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服务保障。

2.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和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行医、违规违章施工以及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对于拒绝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复转军人安置、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拥军优属、人口普查、基层统计、法制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抢险救灾、殡葬改革、青少年教育、禁毒、扫黄打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4.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5.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6.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7.根据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组织社区义务工作者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居民兴办社会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

8.负责流动人员暂住登记、信息收集、报送等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投诉。

10.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11.推动地域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好协税护税及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为企业服务等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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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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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东沙街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东沙大道

电话:81496038

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二)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三)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五)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六)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七)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婚姻登记、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八)指导和帮助居民(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十)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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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多宝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1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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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多宝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丛桂路190号

邮政编码:510140

联系电话:020-81704898

荔湾区人民政府多宝街道办事处

1.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街辖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和监督检查的职责。以居民工作为基础,以社会建设和城市管理为重点,组织协调落实街辖内社会管理工作;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积极为街辖内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服务保障。

2.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和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行医、违规违章施工以及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对于拒绝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复转军人安置、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拥军优属、人口普查、基层统计、法制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抢险救灾、殡葬改革、青少年教育、禁毒、扫黄打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4.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5.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6.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7.根据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组织社区义务工作者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居民兴办社会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

8.负责流动人员暂住登记、信息收集、报送等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投拆。

10.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11.推动地域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好协税护税及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为企业服务等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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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1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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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白鹤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办事处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培真路2号之一

邮政编码:510380

联系电话:020-81892742/81800393

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白鹤洞街党工委是中共荔湾区委员会的派出机关,根据区委的授权,对本街道和社区的政治、文化、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实行政治领导。白鹤洞街道办事处是荔湾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指导、监督和协调经济联社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经济发展、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2.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领导、指导在社区、经济联社、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本街道的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4.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授权,对街辖内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履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和监督检查的职责。以居民工作为基础,以社会建设和城市管理为重点,组织协调落实街辖内社会管理工作;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积极为街辖内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供服务保障。

2.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和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行医、违规违章施工以及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规定的行为,应当劝阻,对于拒绝改正的,应当及时告知有关部门处理。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复转军人安置、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拥军优属、人口普查、基层统计、法制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抢险救灾、殡葬改革、青少年教育、禁毒、扫黄打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

4.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5.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6.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7.根据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等工作;组织社区义务工作者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居民兴办社会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

8.负责流动人员暂住登记、信息收集、报送等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和投诉。

10.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11.推动地域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好协税护税及协助区有关部门开展为企业服务等工作。

12.负责指导、监督和协调经济联社的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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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华林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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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华林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华林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长寿西路72号2楼

邮政编码:510140

电话:020-81242601

办事处的主要职责

华林街道党工委是荔湾区委的派出机构,根据区委的授权,对本街道和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华林街道办事处是荔湾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辖区内各类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协助婚姻登记管理、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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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逢源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1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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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逢源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华贵路华贵横街25号

邮政编码:510140

联系电话:020-81813106

逢源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其他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街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婚姻管理、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和抢险救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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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花地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11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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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花地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187号

邮政编码:510370

联系电话:020-81630327

机构职能

一、党工委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办事处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协助婚姻登记管理、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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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茶滘街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2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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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茶滘街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路茶香街1号

邮政编码:510370

联系电话:020-81598007

email地址:chajiaojie@sina.cn

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广州市荔湾区茶滘街道工作委员会、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茶滘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街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统筹推进和抓好社区(经济联社)党建、驻区单位党建、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融合。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讨论并决定本街道“三重一大”问题,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上级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协助管理有关部门派驻街道机构的干部,对派驻街道机构工作考核、负责人任免以及人员的考核、提拔晋升提出意见。统筹各类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领导本街道的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把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依法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八、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负责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工作。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依法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抢险救灾、禁毒、扫黄打非、刑满释放人员帮教、殡葬改革等工作。

十一、配合开展辖区内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提升城区环境品质。

十二、组织协调和依法监督本街的统计工作,负责基层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工作任务。

十三、依法指导和监督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业主提请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加强对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十四、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经济联社的工作,协调和管理涉农事务。

十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权,以及法律法规、省市政府公告明确的行政执法职权,经过法定程序后,以街道自身名义开展有关审批服务和综合执法工作。

十六、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于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行医、违规违章施工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授权进行依法管理。开展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的日常巡查与保护。

十七、负责辖区内居民区、内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照区政府要求做好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组织开展辖区内应急、防汛、防旱、防风、防震、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十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区委、区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居民工作、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城市管理职责。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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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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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金花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荔湾区金花街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华路金花直街11号

电话:020-81087858

EMAIL地址:LWQJHJ@163.COM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辖区内各类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协助婚姻登记管理、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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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龙津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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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龙津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龙津街街道办事处

地址:龙津东路701号

电话:020-81925205

龙津街道党工委是荔湾区委的派出机构,根据区委的授权,对本街道和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实行政治领导。龙津街道办事处是荔湾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辖区内各类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协助婚姻登记管理、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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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站前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2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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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站前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街道办事处

地址:荔湾区西村四约大街5号之一

联系电话:020-86433429

机构职责党工委

根据区委编办《关于印发金花街道等22个街道党工委及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街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统筹推进和抓好社区党建、驻区单位党建、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融合。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讨论并决定本街道“ 三重一大 ”问题,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上级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协助管理有关部门派驻街道机构的干部,对派驻街道机构工作考核、负责人任免以及人员的考核、提拔晋升提出意见。统筹各类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领导本街道的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把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依法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八)

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负责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工作。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依法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抢险救灾、禁毒、扫黄打非、刑满释放人员帮教、殡葬改革等工作。

(十一)配合开展辖区内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提升城区环境品质。

(十二)组织协调和依法监督本街的统计工作,负责基层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工作任务。

(十三)依法指导和监督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

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业主提请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加强对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十四)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权,以及法律法规、省市政府公告明确的行政执法职权,经过法定程序后,以街道自身名义开展有关审批服务和综合执法工作。

(十五)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于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行医、违规违章施工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

管理等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授权进行依法管理。开展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的日常巡查与保护。

(十六)负责辖区内居民区、内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

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照区政府要求做好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组织开展辖区内应急、防汛、防旱、防风、防震、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十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区委、区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居民工作、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城市管理职责。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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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冲口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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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冲口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冲口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

邮政编码:510380

联系电话:81892697

机构职责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协助婚姻登记管理、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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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2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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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中路107号首层

邮政编码:510378

联系电话:020-8140906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自2020年12月1日起,09:00-12:00,14:00-18:00)

根据区委编办《关于印发金花街道等22个街道党工委及街道办事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荔编字荔办〔2020〕53号)精神,中共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道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 海龙街道党工委)是中共广州市荔湾区委的派出机关,广州市荔 湾区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海龙街道办事处)是广 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海龙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 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 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海龙街道党工委统一领导本 级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以及社区(经济联社) 党组织,统筹使用各类资源。街道纪工委接受街道党工委和区纪 委的双重领导。

海龙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街道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 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整合调动各类党建资源;统筹推进和抓好社区(经济联社)党建、驻区单位党建、新兴领域党建有效融合。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讨论并决定本街道“三重一大”问题,统筹协调辖区单 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上级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党管人才原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按照有关要求,协助管理有关部门派驻街道机构的干部,对派驻街道机构工作考核、负责人任免以及人员的考核、提拔晋升提出意见。统筹各类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领导本街道的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把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结合起来,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 高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坚持思想政 治工作与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依法支持、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依法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依法保障居民委员会在居民区的自治权利,为居民委员会的正常办公提供必要条件。

八、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组织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收集辖区内居民反映的问题,受理居民来信来访,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辖区内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协助或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负责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适应社区居民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工作。负责组织和引导社区教育、科普、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动员和引导单位、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系列服务。依法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事务、兵役和民兵事务、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人民防空事务、侨台事务、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宣传、劳动用工监控、社会保险、劳动就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抢险救灾、禁毒、扫黄打非、刑满释放人员帮教、殡葬改革等工作。

十一、配合开展辖区内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协助企业招才引智,提升城区环境品质。

十二、组织协调和依法监督本街的统计工作,负责基层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等工作任务。

十三、依法指导和监督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业主提请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加强对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十四、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经济联社的工作,协调和管理涉农事务。

十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履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权,以及法律法规、省市政府公告明确的行政执法职权,经过法定程序后,以街道自身名义开展有关审批服务和综合执法工作。

十六、维护辖区内的城市环境和城市秩序,对于违法建设、违法占用道路、违法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无照无证经营、占道经营、非法行医、违规违章施工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管理、公共设施管理等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授权进行依法管理。开展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建筑的日常巡查与保护。

十七、负责辖区内居民区、内街巷的环境卫生和环境整治工作,组织督促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按照区政府要求做好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组织开展辖区内应急、防汛、防旱、防风、防震、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制定和实施辖区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十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以及区委、区政府依法赋予的其他居民工作、社区服务、社会管理、城市管理职责。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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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西村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1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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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西村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西村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协和路1号

联系电话:020-26282193

邮政编码:510160

传真:26282600

西村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辖区内各类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协助婚姻登记管理、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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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昌华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1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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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昌华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昌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恩宁路昌华大街5号、9号

邮政编码:510150

电话:81056427

昌华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辖区内各类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协助婚姻登记管理、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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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彩虹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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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彩虹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荔湾区彩虹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中山八路周门南路27号

邮政编码:510176

联系电话:020-81687689

机构职能

根据《中共荔湾区委、荔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荔湾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荔字〔2001〕24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彩虹街道党工委是荔湾区委的派出机构,根据区委的授权,对本街道和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实行政治领导。彩虹街道办事处是荔湾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职能调整

(一)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立足基层”以及“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要求,相应加强街道办事处的城市管理职能。

(二)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职能。

(三)不再直接兴办街道企业。

(四)从街道机关划转到社区服务中心的职责以及事务性工作是:负责社区服务,兴办便民利民服务网点;负责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殡葬管理、婚姻管理、退休人员管理、劳动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协助开展社区教育,协助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工作;负责生殖健康服务、宣传社区婚育文化工作和出租屋外来暂住人员的计划生育服务;协助管理监督和检查监督街道经济组织的资产经营状况,协助经济信息调研和地区经济统计工作;协助除害灭病、初级卫生保健和园林绿化工作;协助地区无偿献血、慈善赈灾以及安全社区、文明小区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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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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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石围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5楼

邮政编码:510360

传真:81555163

电话:81555162

石围塘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

石围塘街道党工委是荔湾区委的派出机构,根据区委的授权,对本街道和社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实行政治领导。石围塘街道办事处是荔湾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辖区内各类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协助婚姻登记管理、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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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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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

地址:浣花路浣南街4号A座

电话:020-81510451

邮政编码:510375

办事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指导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事处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婚姻管理、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和抢险救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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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南源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1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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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南源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荔湾区南源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92号

邮政编码:510160

传真:81812040

投诉电话:81814696

e-mail地址:nyjdzb@163.com

荔湾区南源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辖区内各类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协助婚姻登记管理、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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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岭南街道办事处地址及电话

2021-06-11,全文共 1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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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岭南街道办事处地址电话

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3楼

电话:020-81848560

邮政编码:510130

岭南街道办事处职责

(一)党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街道的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对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的工作负全面责任。

2、领导本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居民(村民)委员会,以及各类无主管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党的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其它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对区职能部门派驻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党的工作实行双重领导。

3、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4、领导街道办事处,支持其依法独立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权。

5、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任免、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对居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区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奖励、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党风和廉政建设,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其按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8、完成区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办事处的主要职责是:

1、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组织以提高市民质素为目的的活动,树立文明新风。

3、按照职责范围,负责街辖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街辖范围内的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民事调解,法律服务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5、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大力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活动;负责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为辖区内各类经济组织提供人才、科技、信息和其他各种服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辖区经济发展。

7、负责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监督、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和协助婚姻登记管理、调解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8、指导和帮助居民(村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居民(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0、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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