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赣州章贡区教资认定入口(附报名时间、审核流程)
2024-04-15,全文共 1816 字
+ 加入清单(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办事”栏目下“在线办理”,进行实名注册和网上申报。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4年4月22日8:00-4月30日17:00;
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4年6月14日8:00-6月19日17:00;
网报对象为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参加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人员;第一阶段符合认定条件而未及时申报的人员。
2.特别提示:
(1)江西理工大学(红旗校区)、江西理工大学应科院、赣南师大科技学院三所院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选择就读相应高校院系确认点。特别强调江西理工大学(三江校区)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应选择“赣州市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认定机构下的确认点。
(2)①章贡区现区辖范围内户籍、居住证的人员;②赣南医科大(章贡校区就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③驻我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④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以上四类人员统称为“社会人员”。则确认点直接选择“章贡区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
(二)现场审核
1.江西理工大学(红旗校区)、赣南师大科技学院、江西理工大学应科院三所高校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上交学校统一审核。其中,江西理工大学(红旗校区),江西理工大学应科院申报材料上交江西理工大学团委办公室(电话:0797-8312207)。
2.社会人员现场审核时间及要求:
第一阶段现场确认
(1)2024年5月13日至5月20日,周末不予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受理第一阶段网报人员;
(3)现场确认实行错峰分流受理方式:
①5月13日受理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②5月14日受理申报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③5月15日受理申报初中教师资格人员;
④5月16-17日;20日受理所有剩余的申报人员。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1)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周末不予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主要受理第二阶段网报人员;部分第一阶段遗留人员。
(3)现场确认实行错峰分流受理方式:
①6月24日受理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②6月25日受理申报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③6月26日受理申报初中教师资格人员;
④6月27-28日;受理所有剩余的申报人员。
3.现场确认地点:赣州市行政审批局3楼章贡区综合服务窗口(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
4.联系电话:0797-7305811、7305812(综合服务窗口);
0797-8081079(区教体局)。
5.特别提示:
请随时关注“章贡教体”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通知。
(三)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章贡区现辖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不复印)和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外县市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章贡区现辖区内且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不复印),居住证必须提前办理好;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通过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供);
3.普通话等级证明;(通过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供);
4.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供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照片背面写好“姓名+类别方式”,如“张三+小学语文”。
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特别提示:
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打印出学历认证备案表。
2024赣州章贡区教资认定现场审核需求材料(附审核时间)
2024-04-15,全文共 1116 字
+ 加入清单章贡区教资认定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章贡区现辖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不复印)和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外县市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章贡区现辖区内且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不复印),居住证必须提前办理好;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通过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供);
3.普通话等级证明;(通过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供);
4.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供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照片背面写好“姓名+类别方式”,如“张三+小学语文”。
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特别提示:
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打印出学历认证备案表。
现场审核
1.江西理工大学(红旗校区)、赣南师大科技学院、江西理工大学应科院三所高校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上交学校统一审核。其中,江西理工大学(红旗校区),江西理工大学应科院申报材料上交江西理工大学团委办公室(电话:0797-8312207)。
2.社会人员现场审核时间及要求:
第一阶段现场确认
(1)2024年5月13日至5月20日,周末不予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受理第一阶段网报人员;
(3)现场确认实行错峰分流受理方式:
①5月13日受理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②5月14日受理申报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③5月15日受理申报初中教师资格人员;
④5月16-17日;20日受理所有剩余的申报人员。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1)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周末不予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主要受理第二阶段网报人员;部分第一阶段遗留人员。
(3)现场确认实行错峰分流受理方式:
①6月24日受理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②6月25日受理申报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③6月26日受理申报初中教师资格人员;
④6月27-28日;受理所有剩余的申报人员。
3.现场确认地点:赣州市行政审批局3楼章贡区综合服务窗口(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
4.联系电话:0797-7305811、7305812(综合服务窗口);
0797-8081079(区教体局)。
于都县2023年第二批人才配售住房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2024-01-26,全文共 299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于都县推进人才住房建设的实施方案》(于字〔2017〕133号)《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于才字〔2022〕1号)《于都县2023年人才配售住房申请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经人才本人申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初审,县人社局、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县教科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复审,王成仁等4名人才符合申请条件。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现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
电话:县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0797-6336798
图源:于都组工微讯
瑞金市2024年上半年公租房新申请家庭审核的公告
2024-04-17,全文共 399 字
+ 加入清单瑞金市公租房申请实行即时受理、集中审核,现根据工作安排,拟于今年4月底启动2024年上半年公租房新申请家庭审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参加此次审核的家庭为截止2024年4月20日17:30提交申请的家庭,2024年4月20日17:30之后提交申请的家庭将列入下批次审核。
2、群众可到村(居)、社区、市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含市行政审批局37号窗口)领取《瑞金市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表》→填写好交居住所在村(居)、社区初审→初审合格后交市行政审批局37号窗口受理。
3、参加此次审核的家庭,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审核进度情况,具体审核情况可至瑞金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平台、“瑞金住保”微信公众号、所在村(居)、社区公示栏查看。
4、我市公租房的审核严格执行“联审联批,两榜公示”,申请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谣言,避免上当受骗。
2023赣州第三批汽车消费券审核名单
2023-12-08,全文共 1013 字
+ 加入清单1、南康区汽车消费券发放名单
根据2023年南康区汽车消费券发放方案,发放政府汽车消费券285.7万。
经购车人自主申报,根据“先到先得”原则按申报时间进行资料审核。本次共有1020人申领消费券,其中754名消费者申领资料审核通过,获得政府汽车消费券。
(2023年南康区汽车消费券发放人员名单)
南康区汽车消费券使用时间
2023年12月1日0时—12月31日24时
在参与本次活动的南康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使用
2、赣县区汽车消费券发放名单
根据2023年赣县区汽车消费券发放方案,发放政府汽车消费券150万。
经购车人自主申报,根据“先到先得”原则按申报时间进行资料审核。本次共有394人申领消费券,其中370名消费者申领资料审核通过,获得政府汽车消费券。
(2023年赣县区汽车消费券发放人员名单)
赣县区汽车消费券使用时间
2023年12月5日—2024年2月29日
在参与本次活动的赣县区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使用
3、龙南市汽车消费券发放名单
根据2023年龙南市汽车消费券发放方案,发放政府汽车消费券50万(含省级配套15万元)。
经购车人自主申报,根据“先到先得”原则按申报时间进行资料审核。本次共有128人申领消费券,其中124名消费者申领资料审核通过,获得政府汽车消费券。
(2023年龙南市汽车消费券发放人员名单)
龙南市汽车消费券使用时间
2023年12月4日10时—12月25日24时
在参与本次活动的龙南市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使用
4、全南县汽车消费券发放名单
根据2023年全南县汽车消费券发放方案,发放政府汽车消费券30万。
经购车人自主申报,根据“先到先得”原则按申报时间进行资料审核。本次共有83人申领消费券,其中82名消费者申领资料审核通过,获得政府汽车消费券。
(2023年全南县汽车消费券发放人员名单)
全南县汽车消费券使用时间
2023年12月4日10时—12月25日24时
在参与本次活动的全南县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使用
5、寻乌县汽车消费券发放名单
根据2023年寻乌县汽车消费券发放方案,发放政府汽车消费券30万(含省级配套9万元)。
经购车人自主申报,根据“先到先得”原则按申报时间进行资料审核。本次共有83人申领消费券,其中78名消费者申领资料审核通过,获得政府汽车消费券。
(2023年寻乌县汽车消费券发放人员名单)
寻乌县汽车消费券使用时间
2023年12月4日10时—12月25日24时
在参与本次活动的寻乌县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