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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教师资格

赣州教师资格专题栏目,提供与赣州教师资格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赣州教师资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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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赣州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2024-01-03,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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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将于4月12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

考生在外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合格,有效期内可跨省保留成绩。

成绩查询入口

1、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

2、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ntce/)

3、中国教育考试网微信小程序(使用微信APP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或搜索“中国教育考试网”小程序)

4、中国教育考试网百度小程序(使用百度APP扫描下方小程序码或搜索“中国教育考试网”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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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24年上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2024-04-17,全文共 3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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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4年4月17日8:00—4月29日17:00。

网报对象: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及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用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2.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4年6月6日8:00—6月20日17:00。

网报对象: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我市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办事”栏目下“在线办理”,进行实名注册和网上申报,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

4.在我市就读的高校应届毕业生选择就读高校相应院系确认点,其他人员(含驻我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社会人员”确认点。

5.选择“邮寄证件”(邮寄免费)的申请人,请准确填写收件人地址,并填写2个以上联系方式,确保快递能及时准确联系,因邮寄信息填写错误导致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具体事项将发布补充公告,请申请人及时关注赣州市教育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赣州教育”相关通知。

1.第一阶段网报对象现场确认

① 现场确认对象:第一阶段网报符合认定条件社会人员。

现场确认时间:5月28日—6月3日。

现场确认地点:赣州市教育大楼5楼会议室(章贡区环城路5号)。

② 现场确认对象: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

现场确认时间:6月11日—6月25日。

现场确认地点:审核地点为各高校。

2.第二阶段网报对象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对象:第二阶段网报符合认定条件社会人员。

现场确认时间:6月26日—7月2日。

现场确认地点:赣州市教育大楼5楼会议室(章贡区环城路5号)。

(三)体检

1.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体检时间和地点及送达方式请根据各高校安排确定。

2.第一批社会人员体检时间为5月28日-6月5日,第二批社会人员体检时间为6月26日-7月4日,体检地点将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① 现场确认完毕后,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公章的《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② 因体检需抽血,请空腹前往;

③ 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送赣州市教育局。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工作完成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关注赣州市教育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赣州教育”相关通知)。

二、认定范围

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证书,且已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成功申报。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户籍在赣州市辖区内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赣州市辖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赣州市辖区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我市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用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赣州市辖区内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市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五)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我局,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事宜。

(二)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我局向省教育厅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三)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予受理;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五)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赣州市教育局官网和官方微信公众号“赣州教育”。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对照处理,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7-8391156。

五、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规定:“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下载

附件1.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2.赣州市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

附件3.赣州市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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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设置

2024-02-29,全文共 1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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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设置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进行,赣州市报名人数为27915人,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5052人、小学教师6947人、初中教师6920人、高中教师8096人、中职教师900人。根据教育部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场(装备了视频监控系统且能够将考场视频实时上传至国家及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配备了安检、手机信号屏蔽、无线信号干扰设备等)进行考试。因中心城区承接多项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也远不足以安排全部考生参加考试,为便于分类管理,经报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同意,赣州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按类别分别安排在安远县、大余县、蓉江新区、上犹县、赣县区、赣州经开区、南康区等7个县(区)9个考点学校进行,各考点考生的报考类别为:

安远县第二中学:幼儿类;

大余中学:幼儿、小学类;

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幼儿、小学类;

上犹中学:小学类;

赣县中学南校区:初中类;

赣县中学北校区:初中类;

赣州市第十五中学:高中类;

赣州市第十六中学:高中类;

南康区第四中学:高中类。

为此,提醒广大考生及时上网查找考试地点并打印准考证,提前在考试地点就近预订住宿宾馆,赴考时注意交通安全,准时参加考试。同时,认真阅读《致全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公开信》,严格遵守考试工作规定。如给您赴考带来不便,敬请予以支持理解,谢谢!

咨询电话:

赣州市教育考试中心0797-8214808

上犹县教育考试中心0797-8543160

大余县教育考试中心0797-8732362

安远县教育考试中心0797-3729905

致全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公开信

各位考生:

你们好!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举行,为确保赣州考区考生平安顺利考试,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工作。考生可于3月4日-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同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与报名考区联系更正。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提高个人健康防护意识,鼓励考生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二、配合做好入场检查工作。考生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每科开考前30分钟,在考场前门入口处视频监控下主动接受监考教师的安全检查、身份验证和身体健康监测,有序入场。考生只允许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照违纪舞弊处理。

三、严格遵守考试时间。笔试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如遇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交卷后不得重返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四、规范答题。考生入场后,要按要求填写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本人承诺”位置抄写“诚信考试,从我做起”,粘贴信息条形码,在答题卡答题区域内作答,答错区域或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书写时字迹要工整清晰,保持答题卡面的清洁,不得折叠、损毁,不得做任何标记。考试结束后,按照监考教师指令依次安全离场。

五、诚信应考。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两高司法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考试违规违纪作弊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随着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工具,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考生切勿轻信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考试期间,所有考点考场全程启用视频监控录像并将考场视频实时上传至国家及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考后还将回放检查),全部使用安全检查、手机信号屏蔽、无线信号监测及干扰设备等防范高科技作弊,请考生切莫铤而走险,以免悔恨终身。

祝各位考生身体健康,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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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安排

2024-01-03,全文共 3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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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106号)安排,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举行。为做好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1月12日9:00—15日17:00。

(二)网上审核:1月12日9:00—16日17:00。

(三)网上缴费:1月12日9:00—17日24: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3月4—9日。

(五)考试日期:3月9日。

(六)成绩公布:4月12日。

二、报考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江西省户籍或持有效期内的江西省居住证,取得《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者,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在江西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持有我省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江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江西省户籍在外省市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在校毕业年级学生,可回户籍、居住证或高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并持有有效证件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江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即: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一)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具体科目代码见附件1)。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的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专业的笔试科目为小学类别的科目一和科目二。请有意报考上述专业学科教师资格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科目报考。

(三)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五)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各科考试。

(六)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公共科目一《综合素质》和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学科结合面试进行考核。

(七)笔试考试科目全部采用纸笔考试方式。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五、报名、缴费

笔试报名、资格审核和缴费三个环节均在网上完成。

(一)报名流程

1.登录。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点击进入)”。认真仔细阅读网页提示和报名注意事项。

2.注册。考生登录网站进行注册。按要求准确填写姓名、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本次报名需短信验证,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禁止委托他人或培训机构、学校等代为报名。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为佳,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后果自负。

3.报名。考生登录网站进行报名。已获得规定的合格学历(即已毕业)考生按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在校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考生不得跨考区报考。

(二)资格审核。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系统指引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错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笔试报名资格审核由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网上审核考生照片、考生信息的完整性。如因“照片不合格”或户籍不符等原因而未通过审核,考生需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重新选报省份、类别、科目。否则,本次报名无效。

(三)信息修改。网上报名期间,如发现信息有误,在规定时间内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审核成功后不得更改考生信息。

(四)缴费。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完成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缴纳考试费。根据江西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精神,报名考试费按每生70元/科标准收取。未缴纳报名费的,本次报名无效,一经报名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六、考场编排及试卷申报

考场编排以考区为单位,按考试类别随机编排考位。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需在国家、省、市网络平台互联互通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一般应设在设区市中心城区,若中心城区标准化考场不能满足考试需求,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置考点,需在饮食、出行、住宿、考场环境等方面做充足准备,做好考生的服务保障工作。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负责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申报试卷,实际申报数量,以签字、盖章纸质文件为准。试卷(含备用卷)包装规格为每袋30份。各考区在考生报名结束后于2024年2月2日前将试卷申报表签字盖章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七、违规处理

参加笔试考生应遵守《考生守则》,诚信参考,如有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的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准考证号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由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自动生成。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与选报考区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2)。

(二)笔试成绩将于4月12日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国家确定,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在外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合格,有效期内可跨省保留成绩。

(三)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四)政策咨询。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江西教育网(jyt.jiangxi.gov.cn)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了解相关考试信息。有关问题可咨询相应的考区。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图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2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咨询电话

图源: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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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流程)

2024-04-12,全文共 4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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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2024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龙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龙南市户籍社会人员;

2.持有龙南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龙南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4年4月17日0:00—6月23日23:59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以上时间段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网上办事”栏目下“在线办理”,进行实名注册和网上申报。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可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核验学历证书的,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证书进行核验,并提交复印件留存。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上传《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特别提示: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

3.上传电子照片

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须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同版照片)。

4.填写个人简历

从小学就读开始填写。

5.注意事项

(1)网上申请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勾选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现场确认点。

(3)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地点: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一楼105室教师资格认定临时办公点。为方便我们发布认定通知等资料,请申请人实名加入微信群“龙南市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群”。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不是龙南户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学历信息未能通过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不能通过核验的须提供普通话证书)。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也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4)填写并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一张粘贴至报名信息登记表,另一张现场确认时粘贴(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4.申请人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

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给予认定。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或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5.申请人未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三)体检

根据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赣市教师字〔2021〕29

号)文件要求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现场确认时的通知为准。申请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1.资格认定

对2024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7月20日前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完成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统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给申请人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由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2.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为方便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领取证书,在我局申报教师资格证人员可选择以下方式领取证书:

现场领取:申报人员于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阶段,勾选领证方式:现场领取。待教师资格认定各项环节结束后,由申报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教师资格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报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体检、证书发放等,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赣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

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的规定处理。

(二)我局将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制度,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申请人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核查。

(三)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官方微信(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7-3559230。

附件:2024年龙南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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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赣州蓉江新区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024-04-12,全文共 1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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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2024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蓉江新区申报认定初级中学、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1.赣州蓉江新区户籍人员。

2.持有赣州蓉江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区外户籍人员。

3.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区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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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办理指南

2024-04-15,全文共 4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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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2024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江西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章贡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机构

章贡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身份条件

凡2024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报认定初级中学、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

1.章贡区现辖区内户籍的人员。

2.持有章贡区现辖区内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外县市户籍人员。

3.驻章贡区区辖范围内现役军人或武警。

4.章贡区现辖区范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5.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章贡区现辖区范围内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6.特别提示:

(1)章贡区现范围为水东镇、水西镇、沙石镇、沙河镇4个镇和赣江街道、解放街道、南外街道、东外街道、水南街道、章江街道6个街道办事处。其中原水西镇的横江村、垇头村、蛤湖村、叶山村等归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社会申请人员可通过查看户口薄上派出所的公章确认是否为4镇6街道范围。如因个人报错确认点而错过现场确认时间,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2)江西理工大学红旗校区、应科院归章贡区管辖,江西理工大学三江校区归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请正确选择确认点。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办事”栏目下“在线办理”,进行实名注册和网上申报。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4年4月22日8:00-4月30日17:00;

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4年6月14日8:00-6月19日17:00;

网报对象为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参加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人员;第一阶段符合认定条件而未及时申报的人员。

2.特别提示:

(1)江西理工大学(红旗校区)、江西理工大学应科院、赣南师大科技学院三所院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选择就读相应高校院系确认点。特别强调江西理工大学(三江校区)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应选择“赣州市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认定机构下的确认点。

(2)①章贡区现区辖范围内户籍、居住证的人员;②赣南医科大(章贡校区就读)全日制应届毕业生;③驻我区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④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以上四类人员统称为“社会人员”。则确认点直接选择“章贡区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

(二)现场审核

1.江西理工大学(红旗校区)、赣南师大科技学院、江西理工大学应科院三所高校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上交学校统一审核。其中,江西理工大学(红旗校区),江西理工大学应科院申报材料上交江西理工大学团委办公室(电话:0797-8312207)。

2.社会人员现场审核时间及要求:

第一阶段现场确认

(1)2024年5月13日至5月20日,周末不予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受理第一阶段网报人员;

(3)现场确认实行错峰分流受理方式:

①5月13日受理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②5月14日受理申报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③5月15日受理申报初中教师资格人员;

④5月16-17日;20日受理所有剩余的申报人员。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1)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周末不予受理。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主要受理第二阶段网报人员;部分第一阶段遗留人员。

(3)现场确认实行错峰分流受理方式:

①6月24日受理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②6月25日受理申报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③6月26日受理申报初中教师资格人员;

④6月27-28日;受理所有剩余的申报人员。

3.现场确认地点:赣州市行政审批局3楼章贡区综合服务窗口(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

4.联系电话:0797-7305811、7305812(综合服务窗口);

0797-8081079(区教体局)。

5.特别提示:

请随时关注“章贡教体”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通知。

(三)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章贡区现辖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不复印)和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外县市户籍人员提供居住证(章贡区现辖区内且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不复印),居住证必须提前办理好;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明(通过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供);

3.普通话等级证明;(通过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供);

4.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供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照片背面写好“姓名+类别方式”,如“张三+小学语文”。

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5.特别提示:

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打印出学历认证备案表。

四、体检

1.申报人员必须现场确认,且盖好受理章后自行到(附件1)所列医院任一医院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2.体检日期:第一阶段时间为5月13日-5月21日。现场确认后,必须在5月21日前体检完毕;

第二阶段时间为6月24日-7月1日,现场确认后,必须在 7 月1 日前体检完毕;

如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体检,申报作不通过处理。

3.体检完毕后,体检表交回医院体检科。

4.特别提示:

(1)《体检表》(附件2)请用A3纸双面打印成册。

(2)怀孕凭孕检报告免检DR,备孕不作为免检DR的条件。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以认定机构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发布在微信公众号“章贡教体”的领证通知)

六、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如自己发现申报确认点错误,可进入系统自行修改。

2.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事宜。

3.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育厅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4.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对照处理。

附件:1.赣州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及相关信息.docx

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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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赣州蓉江新区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2024-04-12,全文共 1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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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本级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第一阶段:2024年4月15日—5月8日

报名对象:仅针对赣南师范大学、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第二阶段:2024年6月5日—6月17日

报名对象:(1)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2)赣南医科大学、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3)参加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并合格的赣南师范大学、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且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2.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承诺书上传后务必清晰可见)。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

(二)现场确认

1.赣南师范大学、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

(1)确认时间:5月9日—6月30日

(2)确认地点:申请人所在高校。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以学校通知为准。

2.赣南医科大学、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

(1)确认时间:6月20日—21日(9:00—12:00,14:30—17:00)。

(2)确认地点: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②申请人毕业证原件。③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不能通过核验的须提供普通话证书。④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3.社会人员

(1)确认时间:6月25日—26日(9:00—12:00,14:30—17:00)

(2)确认地点: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①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或部队出具的佐证材料。

②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不能核验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③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不能通过核验的须提供普通话证书。

④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三)体检

1.赣南师范大学、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统一组织体检。

2.其他人员体检时间及地点将在现场确认时告知。

(四)证书发放

认定工作完成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赣州蓉江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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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赣州蓉江新区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

2024-04-11,全文共 38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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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赣州蓉江新区初级中学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范围

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凡2024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报认定初级中学、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1.赣州蓉江新区户籍人员。

2.持有赣州蓉江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区外户籍人员。

3.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区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本级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第一阶段:2024年4月15日—5月8日

报名对象:仅针对赣南师范大学、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

第二阶段:2024年6月5日—6月17日

报名对象:(1)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2)赣南医科大学、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3)参加江西省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并合格的赣南师范大学、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且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2.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承诺书上传后务必清晰可见)。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

(二)现场确认

1.赣南师范大学、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

(1)确认时间:5月9日—6月30日

(2)确认地点:申请人所在高校。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以学校通知为准。

2.赣南医科大学、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应届毕业生

(1)确认时间:6月20日—21日(9:00—12:00,14:30—17:00)。

(2)确认地点: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②申请人毕业证原件。③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不能通过核验的须提供普通话证书。④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3.社会人员

(1)确认时间:6月25日—26日(9:00—12:00,14:30—17:00)

(2)确认地点: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大厅。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①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或部队出具的佐证材料。

②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不能核验的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③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不能通过核验的须提供普通话证书。

④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三)体检

1.赣南师范大学、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统一组织体检。

2.其他人员体检时间及地点将在现场确认时告知。

(四)证书发放

认定工作完成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赣州蓉江新区教育”微信公众号。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体检,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务必同一底版,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3.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4.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有效期事宜。

5.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申请人个人提供;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可通过认定机构向省教育厅申请用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6.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7.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咨询电话0797-8165855。

附件:1.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2.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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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全南县2024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2024-04-12,全文共 4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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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2024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为做好全南县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南县户籍社会人员;

2.持有全南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3.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2024年4月15日00:00—6月17日24: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以上时间段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可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历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暂无法核验学历证书的,需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证书进行核验,并提交复印件留存。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上传《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特别提示: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

3.上传电子照片

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须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同版照片)。

4.填写个人简历:从小学就读开始填写。

5.注意事项

(1)网上申请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按照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2)申请小学(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勾选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现场确认点。

(3)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4)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现场确认

1.时间:6月26日—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一楼教师资格认定临时办公点。为方便我们发布认定通知等资料,请申请人实名加入QQ群“全南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群”,群号:923515458。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不是全南户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学历信息未能通过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不能通过核验的须提供普通话证书)。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一张粘贴至报名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另一张现场确认时粘贴(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4.申请人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的材料,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给予认定。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或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5.申请人未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三)体检

根据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赣市教师字〔2021〕29

号)文件要求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现场确认时的通知为准。申请人未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1.资格认定

对2024年上半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上述审查完备且合格,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于2024年7月18日前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完成认定工作,作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统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给申请人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由县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2.证书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为方便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领取证书,在我局申报教师资格证人员选择现场领取方式领取证书:申报人员于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阶段,勾选领证方式:现场领取。待教师资格认定各项环节结束后,由申报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教师资格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报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赣州市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体检、证书发放等,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赣州市教育局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

5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的规定处理。

(二)我局将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制度,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申请人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核查。

(三)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全南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官方微信(全南教育科技体育)。

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7-2631190。

附件: 全南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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