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佛山油价最新调整消息
2023-12-19,全文共 155 字
+ 加入清单最新油价调整: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12月19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415元和40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政策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2024年佛山油价最新调整消息
2024-01-31,全文共 126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4年1月31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0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政策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2024年佛山油价最新调整消息
2024-05-15,全文共 131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4年5月15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235元和225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政策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5月起佛山电价调整+阶梯电价标准
2024-05-07,全文共 303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关于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考虑到广东省夏季天气较为炎热,空调用电量较大的情况,将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1、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时,适用第一档计费标准,电价不作调整;
2、当月用电量为261度至600度时,适用第二档计费标准,电价每度需加收0.05元;
3、当月用电量达601度及以上时,适用第三档计费标准,电价每度需加收0.30元。
从三个档位电量可以看到,非夏季标准二档收费比夏季标准少60度,三档收费比夏季标准少200度,因此更容易跨到下一个收费档位,电价也是每跨一个阶梯档级就上升一个价位。
2024年佛山油价调整日历
2024-01-03,全文共 107 字
+ 加入清单3月5日零时起佛山地铁四号线绿岛湖北站禅港路调整施工围蔽范围
2023-02-27,全文共 451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绿岛湖北站车站工程施工需要,从2023年03月05日零时起,禅港路部分路段将进行围蔽施工,一期二阶段施工工期18个月,围蔽施工总时间约为18个月!
一期二阶段施工时间:2023年03月05日零时至2024年08月31日
一期二阶段围蔽范围交通管制措施:
1、原禅港路及弘德北路路口段区域封闭,禁止车辆通行;
2、禅港路东西向通行由围挡北侧新建导改路线进行通行。
绿岛湖北站一期二阶段交通疏解示意图
一期二阶段司机绕行指引:
禅港路东西向行驶:禅港路东西向直行车辆新建双向道路通行。
弘德北路往北行驶:可通过弘德北路与科潮路交叉口向右绕行至科潮路再进入禅港路。
弘德北路往南行驶:可通过禅港路新建导改道向东行驶至禅港路与科潮路路口,再右转绕行至科潮路、向东行驶至科潮路与弘德北路路口左转绕行驶入弘德北路。
绿岛湖北站一期二阶段车辆绕行线路图
一期二阶段非机动车与行人交通疏解:
禅港路北侧设有新建的人行道,路口设有供行人通过马路的斑马线。
弘德北路围蔽西侧新建2.4 m宽度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
2023年佛山油价最新调整消息
2023-11-07,全文共 154 字
+ 加入清单最新油价调整: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11月7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140元和135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政策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2023年佛山公积金汇缴最新调整公告
2023-07-11,全文共 1047 字
+ 加入清单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三部门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粤建金〔2018〕122号)相关规定,现将佛山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存年度: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
二、工资和缴存基数:
(一)工资计算口径:
职工工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执行。缴存单位按职工2022年(1月至12月)月平均工资如实申报调整。
(二)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
2023年度缴存基数不得高于佛山市202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缴存基数上限为27234元;不得低于佛山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
(三)工资与缴存基数上限的关系:
当单位申报的工资高于缴存基数上限时,取缴存基数上限计算职工月缴存额,但不得用缴存基数上限替代职工工资数额进行申报。
三、缴存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四、月缴存额:
(一)计算公式:
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个人月缴存额(四舍五入取整数)。
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单位月缴存额(四舍五入取整数)。
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月缴存额(即月汇缴总额)。
(二)上下限标准: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上限为3268元(四舍五入取整数),单位月缴存额上限为3268元(四舍五入取整数),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6536元;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为95元,单位月缴存额下限为95元,月缴存额下限合计为190元。
五、其他事项:
(一)灵活就业人员汇缴调整参照执行。
(二)各缴存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工作,并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相关业务指引可查看附件。
(四)本通告中“高于”、“低于”不包含本数。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0日
本文内容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UgC4rwNHrv0uV93QLX_iQ。
2023年佛山油价最新调整消息
2023-11-21,全文共 155 字
+ 加入清单最新油价调整: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11月21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340元和33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政策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2023佛山地铁端午节运营时间调整
2023-06-21,全文共 330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端午小长假即将到来,为方便市民乘客假期出行,全力做好地铁运营组织工作,佛山地铁2号线、3号线,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将于6月24日(周六)延长运营服务时间1小时。
2023年佛山地铁端午节服务时间安排表:
温馨提示:
近日,佛山进入“龙舟水”强降水集中期,提醒各位市民乘客,出行前请留意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天气预报信息,乘车过程中妥善保管雨具,雨天路滑,注意脚下,避雨时请不要聚集在出入口及扶梯口,如需帮助,可联系车站工作人员,节假日期间,客流集中,请提前规划出行路线,错峰出行,如遇车站大客流,请根据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乘车。
服务热线:
如需了解更多运营信息,请留意佛山地铁官方平台发布信息或车站告示,亦可拨打佛山地铁服务热线0757-86230000咨询。
2023佛山秋色巡游西樵镇公交线路调整+绕行方案
2023-10-26,全文共 1268 字
+ 加入清单西樵镇将于2023年11月4日举行2023年佛山秋色巡游(西樵站)活动,当天17:00至22:00对部分公交线路实施临时调整,具体如下:
樵01、樵03:
双向取消停靠站点:登山大道口、南海丝厂、荣军医院、江浦西路中、天镇峰公园、樵园路口、西樵山大酒店、樵园、樵山文化中心、西樵中学(往樵园方向)。
双向绕行道路:樵金路(官山二桥)、樵高路、樵韵路。
双向增加停靠站点:新城广场(往江浦路方向)、民强大桥东、民强大桥、西樵派出所、爱国沙涌、简村陈启沅故居(佛山宋城)、简村南便队(往岭西方向)、樵韵路西、樵韵路中、西樵中学(樵韵路)。
樵02、樵10、樵10区间:
双向取消停靠站点:登山大道口、南海丝厂、荣军医院、江浦西路中、文明桥、吉水新村。
双向绕行道路:樵金路(官山二桥)、樵高路。
双向增加停靠站点:新城广场(往江浦路方向)、民强大桥东。
樵05:
双向取消停靠站点:登山大道口、南海丝厂、荣军医院、江浦西路中、天镇峰公园、樵园路口、听音湖、锦湖路中。
双向绕行道路:樵金路(官山二桥)、樵高路、樵韵路。
双向增加停靠站点:新城广场(往江浦路方向)、民强大桥东、民强大桥、西樵派出所、爱国沙涌、简村陈启沅故居(佛山宋城)、简村南便队(往儒溪方向)、樵韵路西、樵韵路中。
樵06:
双向取消停靠站点:新城广场、登山大道口、南海丝厂、荣军医院、江浦西路中、天镇峰公园、樵园路口、樵山美地、沙涌村口。
双向绕行道路:樵高路(新城广场至行政服务中心)。
双向增加停靠站点:民强大桥东、民强大桥、西樵派出所。
樵09:
双向取消停靠站点:登山大道口、南海丝厂、荣军医院、江浦西路中、文明桥、吉水新村、樵和路北、西樵镇第五小学(爱国)、佛山宋城、樵和路隧道口、樵和路南。
双向绕行道路:樵金路(官山二桥)、樵高路。
双向增加停靠站点:新城广场(往江浦路方向)、民强大桥东简村陈启沅故居(佛山宋城)、简村南便队(往高明方向)、樵韵路西。
樵12、樵17:
双向取消停靠站点:新城广场、登山大道口、南海丝厂、荣军医院、江浦西路中、天镇峰公园、樵园路口、听音湖、锦湖路中。
双向绕行道路:樵高路(新城广场至西江公路路口)、樵韵路。
双向增加停靠站点:民强大桥东、民强大桥、西樵派出所、爱国沙涌、简村陈启沅故居(佛山宋城)、简村南便队(往岭西方向)、樵韵路西、樵韵路中。
樵13:
双向取消停靠站点:登山大道口、南海丝厂、荣军医院、江浦西路中、天镇峰公园、樵园路口、樵山美地、沙涌村口、西樵派出所、民强大桥。
双向绕行道路:樵金路(官山二桥)。
往南海中学公交站方向增加停靠站点:新城广场(往江浦路方向)、民强大桥东(往江滨方向站点调整为往南海中学公交站方向站点)。
樵16、227A、226、西樵快线:
双向取消停靠西樵山北枢纽站(登山大道);226线首末站临时调整至西樵城区(官山二桥)站发班;西樵快线首末站临时调整至南海中学公交站发班,双向增加停靠南海中学公交站、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站、永安站。
具体绕行时间会根据实际交通状况适时调整,以现场交通指挥为准,活动结束后恢复原线路行驶,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024年佛山油价调整日历
2024-01-31,全文共 142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佛山油价调整日历(持续更新) | ||
调整时间 | 调整方式 | 调价价格 |
1月03日(周三) | 上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00元和190元 |
1月17日(周三) | 下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50元 |
1月31日(周三) | 上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00元 |
2024春节佛山公交调整信息汇总
2024-02-07,全文共 790 字
+ 加入清单为保障市民春节能够顺畅出行、欢乐出行,根据市民出行规律及出行需求变化,春节期间,佛山公交调整部分运营线路安排。
禅城区
1、部分公交线路暂停运营
调整线路:高峰1、M1006、M1008、M1002、M1003、M1005、M1010、湖景社区地铁接驳线(湾华)
调整日期:2024年1月29日-2月18日
调整安排:临时停运,2024年2月19日起恢复运营
2、魁奇路社区巴士AB线路
增设站点:华远东路西侧增设“兆阳御花园站”
站点更名:惠景路南侧的“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站”更名为“石湾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站”
调整日期:2024年2月9日-2月18日
调整安排:取消高峰时段“定时、定线、定站”的运营服务,调整为全时段响应式服务
南海区
千灯湖接驳线暂停运营
调整线路:千灯湖接驳线
调整日期:2024年2月10日-2月16日
调整安排:临时停运,2024年2月17日起恢复运营
顺德区
部分公交线路暂停运营
调整线路:370区间线、316区间线、310区间线、905区间线、M3005、934区间线
调整日期:2024年2月9日起
调整安排:临时停运
恢复时间:370区间线、316区间线、310区间线、905区间线、M3005,2月13日起恢复运营;934区间线,2月18日起恢复运营
349区间线
调整日期:2024年1月20日-2月19日
调整安排:临时停运,2月20日起恢复运营
高明区
500线延长运营时间
调整日期:2024年1月26日-2月25日
运营调整:往南庄文化中心公交枢纽站方向,末班发车时间调整为19:30,往高明客运站方向,末班车时间调整为21:30
589线
增调整日期:2024年2月1日起
运营调整:取消运营
西江新城网约巴士
调整日期:2024年2月8日-2月17日
调整安排:临时停运,2月18日起恢复运营
三水区
623长线、658长线
调整日期:2024年1月21日起
运营调整:临时停运,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2023佛山南海西樵听音湖片区元宵节活动公交线路临时调整方案
2023-02-01,全文共 706 字
+ 加入清单2023佛山南海西樵听音湖片区元宵节活动公交线路临时调整方案:
因听音湖片区举行元宵节活动,2月5日19:30-22:00,锦湖路、樵园路等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部分公交线路实施临时调整,待活动结束后恢复原线路行驶,具体如下:
樵01、樵03线:
取消行驶:樵园路。
绕行路段:文明路、樵乐路、樵高路、官太路。
取消停靠:天镇峰公园、樵园路口、西樵山大酒店、樵园、樵山文化中心、西樵中学。
增加停靠:文明桥、吉水新村、民强大桥、西樵派出所、爱国沙涌、简村陈启沅故居(佛山宋城)、简村南便队、凰岗村路口、太平路口、岭西禄舟村、黄飞鸿武术馆、岭西村委会、羔舟村。
樵05线:
取消行驶:锦湖路、樵和路。
绕行路段:文明路、樵乐路、樵高路、官太路。
取消停靠:天镇峰公园、樵园路口、听音湖、锦湖路中、樵韵路中、西樵中学。
增加停靠:文明桥、吉水新村、民强大桥、西樵派出所、爱国沙涌、简村陈启沅故居(佛山宋城)、简村南便队、凰岗村路口、太平路口、岭西禄舟村、黄飞鸿武术馆、岭西村委会、羔舟村。
樵12线:
取消行驶:锦湖路、官太路。
绕行路段:文明路、樵乐路、樵高路。
取消停靠:岭西禄舟村、黄飞鸿武术馆、岭西村委会、羔舟村、西樵中学、樵韵路中、锦湖路中、听音湖、樵园路口、天镇峰公园。
增加停靠:文明桥、吉水新村、民强大桥、西樵派出所、爱国沙涌、简村陈启沅故居(佛山宋城)、简村南便队、凰岗村路口、太平路口。
樵16线:
临时总站:西樵中学站。
取消行驶:樵园路。
取消停靠:西樵山大酒店、樵园、樵山文化中心。
樵17线:
临时总站:樵园路口站。
取消行驶:锦湖路、樵和路、樵园路。
取消停靠:西樵山大酒店、樵园、樵山文化中心、西樵中学、樵韵路中、锦湖路中、听音湖。
2023年佛山油价调整日历
2023-10-24,全文共 672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佛山油价调整日历(持续更新) | ||
调整时间 | 调整方式 | 调价价格 |
1月03日(周一) | 上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55元和240元 |
1月17日(周二) | 下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05元和195元 |
2月03日(周五) | 上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10元和200元 |
2月17日(周五) | 不调整 | / |
3月03日(周五) | 不调整 | / |
3月17日(周五) | 下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00元和95元 |
3月31日(周五) | 下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35元和320元 |
4月17日 | 上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550元和525元 |
4月28日 | 下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60元和155元 |
5月16日 | 下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80元和365元 |
5月30日 | 上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00元和95元 |
6月13日(周二) | 下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55元和50元 |
6月28日(周三) | 上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70元 |
7月12日(周三) | 上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55元和150元 |
7月26日(周三) | 上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75元和260元 |
8月09日(周三) | 上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240元和230元 |
8月23日(周三) | 上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55元 |
9月06日(周三) | 不调 | |
9月20日(周三) | 上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385元和370元 |
10月10日(周二) | 下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85元和80元 |
10月24日(周二) | 下调 | 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70元 |
11月07日(周二) | ||
11月21日(周二) | ||
12月05日(周二) | ||
12月19日(周二) |
2023佛山秋色巡游西樵镇公交线路调整+绕行方案
2023-10-31,全文共 1273 字
+ 加入清单西樵镇将于2023年11月5日举行2023广东非遗周暨佛山秋色巡游(西樵镇)活动,当天17:00至22:00对部分公交线路实施临时调整,具体如下:
樵01、樵03:
双向取消停靠站点:登山大道口、南海丝厂、荣军医院、江浦西路中、天镇峰公园、樵园路口、西樵山大酒店、樵园、樵山文化中心、西樵中学(往樵园方向)。
双向绕行道路:樵金路(官山二桥)、樵高路、樵韵路。
双向增加停靠站点:新城广场(往江浦路方向)、民强大桥东、民强大桥、西樵派出所、爱国沙涌、简村陈启沅故居(佛山宋城)、简村南便队(往岭西方向)、樵韵路西、樵韵路中、西樵中学(樵韵路)。
樵02、樵10、樵10区间:
双向取消停靠站点:登山大道口、南海丝厂、荣军医院、江浦西路中、文明桥、吉水新村。
双向绕行道路:樵金路(官山二桥)、樵高路。
双向增加停靠站点:新城广场(往江浦路方向)、民强大桥东。
樵05:
双向取消停靠站点:登山大道口、南海丝厂、荣军医院、江浦西路中、天镇峰公园、樵园路口、听音湖、锦湖路中。
双向绕行道路:樵金路(官山二桥)、樵高路、樵韵路。
双向增加停靠站点:新城广场(往江浦路方向)、民强大桥东、民强大桥、西樵派出所、爱国沙涌、简村陈启沅故居(佛山宋城)、简村南便队(往儒溪方向)、樵韵路西、樵韵路中。
樵06:
双向取消停靠站点:新城广场、登山大道口、南海丝厂、荣军医院、江浦西路中、天镇峰公园、樵园路口、樵山美地、沙涌村口。
双向绕行道路:樵高路(新城广场至行政服务中心)。
双向增加停靠站点:民强大桥东、民强大桥、西樵派出所。
樵09:
双向取消停靠站点:登山大道口、南海丝厂、荣军医院、江浦西路中、文明桥、吉水新村、樵和路北、西樵镇第五小学(爱国)、佛山宋城、樵和路隧道口、樵和路南。
双向绕行道路:樵金路(官山二桥)、樵高路。
双向增加停靠站点:新城广场(往江浦路方向)、民强大桥东简村陈启沅故居(佛山宋城)、简村南便队(往高明方向)、樵韵路西。
樵12、樵17:
双向取消停靠站点:新城广场、登山大道口、南海丝厂、荣军医院、江浦西路中、天镇峰公园、樵园路口、听音湖、锦湖路中。
双向绕行道路:樵高路(新城广场至西江公路路口)、樵韵路。
双向增加停靠站点:民强大桥东、民强大桥、西樵派出所、爱国沙涌、简村陈启沅故居(佛山宋城)、简村南便队(往岭西方向)、樵韵路西、樵韵路中。
樵13:
双向取消停靠站点:登山大道口、南海丝厂、荣军医院、江浦西路中、天镇峰公园、樵园路口、樵山美地、沙涌村口、西樵派出所、民强大桥。
双向绕行道路:樵金路(官山二桥)。
往南海中学公交站方向增加停靠站点:新城广场(往江浦路方向)、民强大桥东(往江滨方向站点调整为往南海中学公交站方向站点)。
樵16、227A、226、西樵快线:
双向取消停靠西樵山北枢纽站(登山大道);226线首末站临时调整至西樵城区(官山二桥)站发班;西樵快线首末站临时调整至南海中学公交站发班,双向增加停靠南海中学公交站、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站、永安站。
具体绕行时间会根据实际交通状况适时调整,以现场交通指挥为准,活动结束后恢复原线路行驶,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2023年佛山油价最新调整消息
2023-12-05,全文共 152 字
+ 加入清单最新油价调整: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3年12月5日24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我省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下调55元和50元。调整后,我省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见下表。
政策来源:广东省发改委
2023年佛山高明中心城区限货措施最新调整
2023-07-25,全文共 1068 字
+ 加入清单重要通知!2023年7月20日起高明中心城区限货措施有新调整!
关于调整高明区中心城区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维护高明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同时进一步提高货运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便利度和通行效率,更好助力物流保通保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高明区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进行优化调整,有关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
东至沿江路(荷香路路口以北至甲沙线);南至文华路、荷香路、常安路、泰和路、中山路;西至高明大道、祥福路;北至三宝路、秀丽河、跃华路、荷香路、沧江路,以上所述道路、河流组成的完整闭合区域在限行时间禁止限行货车通过。其中:高明大道、祥福路不限制货车通行,怡乐路(祥福路至大德路)除限制时间外不限制货车通行。
二、限行时间:
限行范围内道路(怡乐路除外)限行时间由原来每天6时至24时,调整为每天6时至23时。
怡乐路(祥福路至大德路)在每天交通高峰时段,即上午7时至9时、下午17时至19时禁止限行对象通行,其余时间均可通行。
三、限行对象:
限行对象为大型货车、挂车,其中大型货车包括重型货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吨的载货汽车)、中型货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吨且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重型半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重型全挂牵引车、中型全挂牵引车、重型专项作业车、中型专项作业车。
轻型及以下货车(含蓝牌货车、皮卡车、新能源轻型货车等,不分吨位),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列入限行范围。
四、通行证办理:
因运输生活必需品及城市工程建设等需要,确需在禁限行区域通行的大型货车、挂车,须事先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禁限行区域临时通行证,或通过“交管 12123”APP 申领城市货车通行码,按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确保通行安全。
五、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限行管理规定的大型货车、挂车,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执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规定:
在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货车除遵守本通告外,还须遵守本区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本通告的货车限行范围和路段,以路面实际交通标志为准。
本通告自2023年7月20日起施行,原高明区中心城区货车限行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由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7月18日
2023年度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业务指引
2023-07-11,全文共 4781 字
+ 加入清单各缴存单位、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按照《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规定,做好2023年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工作,具体业务指引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业务原则上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二、办理途径: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全面推行单位高频业务网上申报的通知》,住房公积金单位高频业务已全面推行网上申报,本年度汇缴调整业务请各单位通过线上进行申报。
线上办理流程: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简称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经办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汇缴调整”栏目申报。
注:
(一)仍未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应尽快登录公积金中心单位网上办事大厅(http://fsgjj.foshan.gov.cn/)开通网上服务。
(二)单位网上服务开通及上述业务的网上申报操作指引,具体可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网上操作指引——《单位网厅操作手册和操作演示》查看。
(三)业务提交后,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业务进度(审核通过的可打印相关业务回执):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登录网厅——点击“我要查询”——“单位业务办理查询”——在“①新增·封存·调整·延迟”栏目中查找相应的业务,选中业务可“查看详情”、“打印回执”或“打印业务登记表”。
三、相关事项要求:
(一)工资和缴存基数:
1、工资计算口径。2023年度工资基数以职工2022年(1至12月)月平均工资核定。职工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
2、缴存基数上下限。缴存基数不高于佛山市202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27234元;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为1900元)。
3、申报要求。职工工资应由单位如实申报,即无论是单个或是批量申报调整时,职工工资栏目须如实填报。当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高于缴存基数上限时,不得用缴存基数上限替代职工工资数额进行申报,职工的月缴存额使用缴存基数上限按照公式进行计算即可。
(二)缴存比例:
1、缴存比例上下限。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为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自均不低于5%,不高于12%(已降低缴存比例单位除外),且取1%的整数倍。
2、申报要求。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原则上为职工缴存的单位缴存比例应一致,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三)月缴存额:
1、月缴存额计算。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个人月缴存额(四舍五入取整数),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单位月缴存额(四舍五入取整数),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月缴存额(即月汇缴总额)。
2、月缴存额上下限。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上限为3268元,单位月缴存额上限为3268元,月缴存额上限合计为6536元;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为95元,单位月缴存额下限为95元,月缴存额下限合计为190元。
3、申报要求。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要求,月缴存额分为个人月缴存额和单位月缴存额,当职工工资高于缴存基数上限时,取缴存基数上限计算职工月缴存额,且个人月缴存额和单位月缴存额须四舍五入取整数。
(四)调整要求:
1、缴存年度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在一个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须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上、下限规定。
2、需办理年度汇缴调整的缴存单位原则上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调整手续,未及时完成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3、未及时办理年度汇缴调整的单位,须先办理年度汇缴调整,再办理汇、补缴业务。确有特殊情况不能网上办理汇缴调整的,须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调整材料,预约至公积金中心各业务大厅办理。
4、缴存单位已办理年度汇缴调整,因业务差错等原因需纠错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办理。
四、相关业务问题解答:
(一)工资、缴存比例没有发生变化,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缴调整?
答:单位计算好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后,若与职工当前登记的工资和缴存比例一致,没有发生变化的,无须申报调整;发生变化的,工资和比例一并申报调整。
(二)当原来登记的工资低于缴存基数下限,或高于缴存基数上限,2023年7月后是否会自动调整其缴存基数和缴存额?
答:不会自动调整,需由单位自行申报调整。另外提醒,当原来登记的工资低于缴存基数下限时,会直接影响单位正常汇缴,单位应尽快申报调整。
(三)同一单位可否为不同的职工按照不同的单位缴存比例申报缴存登记并汇缴?
答:同一单位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原则上为职工缴存的单位缴存比例应一致。若单位需要以不同的单位缴存比例为不同的职工办理调整,单位须先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申报备案,该情况说明没有固定格式,但应说明原因以及明确哪一类职工以何种比例进行缴存(非列明哪一个职工以什么比例缴存的清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途径:
1、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由经办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单位比例备案”栏目申报。
具体办理进度可在“我要查询”——“单位业务办理查询”——“单位比例备案业务”中查询。
2、持情况说明预约至公积金中心各业务大厅办理。
(四)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是否可以降低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后还需办理年度汇缴调整吗?
答: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不低于1%且不高于5%)或者缓缴。具体办理指引请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业务指引——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查看《办理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及缓缴手续须知》。
完成降低缴存比例申请手续后,可按程序办理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调整。
(五)调整起始年月应如何填写?
答:在同一缴存年度内,年度汇缴调整原则上一年申报一次,起始时间原则上从当年7月份开始,无需填写结束年月。
(六)同一缴存年度内是否可以多次办理年度汇缴调整?
答:在一个缴存年度内,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是唯一的,因此工资基数只能调整一次;缴存比例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
(七)单位办理年度汇缴调整业务后,发现申报有误应如何处理?
答:分为资金未入账和资金已入账两种情况。
情况一:单位办理汇缴调整业务后未发生汇缴,即资金未入账。
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线上办理更正。办理程序如下:
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经办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方式进入单位管理户——“我要查询”——“单位业务办理查询”——“①新增·封存·调整·延迟”中查找相应的已办结业务记录进行撤销,可勾选业务中一条或多条需要撤销的记录,须同时上传单位书面情况说明(书面情况说明没有固定格式,须说明原因和办理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由公积金中心审核(一般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审核)。
具体办理进度可在同一栏目下查询相关“清册撤销”业务记录。
如在办理过程中出现“职工做过确认缴款,不允许撤销”的提示,即表示单位已做缴款确认,存在“待缴款”状态的业务记录,需先在“我要办理”——“单位撤销缴款”——点击相应的申报记录——点击“撤销”——撤销缴款确认后,再撤销申报错误的汇缴调整业务。
情况二:单位办理汇缴调整业务后已进行汇缴,即资金已入账。
由单位经办人先通过线上办理方式为错缴职工重新办理汇缴调整进行更正后,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退款或补缴,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经办人通过人脸识别或短信验证方式进入单位管理户——“我要办理”——“汇缴调整”申报更正,须同时上传单位书面情况说明(书面情况说明没有固定格式,须说明原因和办理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由公积金中心审核(一般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审核)。
具体办理进度可在“我要查询”——“单位业务办理查询”——“①新增·封存·调整·延迟”中查询相关业务记录。
2、更正后如需补缴,自主汇缴单位按照正常汇缴程序申报汇缴,委托扣缴单位保证扣缴账户资金充足,待下个扣收日进行补扣即可。
3、更正后如需退款,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多缴、错缴退款申请表》(申请表须单位盖章以及退款职工的签名确认,下载途径: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表格下载)预约至公积金中心各业务大厅办理。
(八)原单位未及时办理年度汇缴调整,现时已转入新单位缴存,新单位能否为其申报汇缴在原单位少缴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答:不可以,原单位未及时办理调整,应由原单位为其补办和汇缴以往少缴月份住房公积金,不能由新单位申报。
例:张三2023年7月和8月在A单位工作,9月起已转入B单位工作,A单位发现未为其办理年度汇缴调整导致7、8月少缴,则由A单位为其补办和汇缴7、8月差额部分,而并非由B单位申报。
(九)单位未及时办理年度汇缴调整,导致职工应调整月份按原登记缴存额进行缴存,应如何处理?
答:根据不同情况,办理手续会有所不同,但调整后均应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退款或补缴。
1、补缴情形:
情况一:在职人员(即缴存单位没有发生变化的人员)
单位经办人按照正常办理程序,通过线上办理“汇缴调整”,调整后进行补缴。
情况二:已离职人员(即缴存单位发生变化的人员)
(1)已封存未注销且未有新缴存单位缴存的人员,在单位未发生汇缴的情况下,可先通过线上撤销封存业务,再办理调整、汇缴后申报封存;若单位已发生汇缴,则须通过线上办理“新增”(按调整后的基数录入),重新转入单位补缴差额部分,待补缴后申报封存。
(2)已封存未注销且已有新缴存单位缴存的人员,须由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书面情况说明(书面情况说明没有固定格式,须说明原因和办理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补差额)》预约至公积金中心各业务大厅办理,申报后由单位通过自主汇缴方式补缴差额部分。
(3)已封存已注销人员,须由单位经办人持单位书面情况说明(书面情况说明没有固定格式,须说明原因和办理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为职工重新开设账户)以及一式两份《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补差额)》预约至公积金中心各业务大厅办理,申报后由单位通过自主汇缴方式补缴差额部分。
《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补差额)》均须单位盖章,下载途径: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表格下载。
2、退款情形:
情况一:在职人员(即缴存单位没有发生变化的人员)
单位经办人按照正常办理程序,通过线上办理“汇缴调整”,调整后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多缴、错缴退款申请表》(申请表须单位盖章以及退款职工的签名确认,下载途径: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表格下载)预约至公积金中心各业务大厅办理退款。
情况二:已离职人员(即缴存单位发生变化的人员)
(1)已封存未注销人员,由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多缴、错缴退款申请表》(申请表须单位盖章以及退款职工的签名确认,下载途径:登录公积金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表格下载)预约至公积金中心各业务大厅办理。
(3)已封存已注销人员,由单位与职工自行协商退款事宜。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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