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本科毕业生刚参加工作公积金余额很少能贷款吗?
2023-12-08,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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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应满足:开户满180天;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存满6个月以上;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欠缴不超过65天。
贷款额度与公积金缴存的基数、比例、余额等挂钩。如果借款人是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学位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没有余额的15倍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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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在连连续缴纳社保首月应在毕业后2年内,以申报时间计算社保缴费时限。高校毕业生在连缴纳社保1个月即可申报,在连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不含补缴),次月起按月享受住房补贴 。 社保断缴后续缴的,视同重新申报,重新计算连续缴纳社保时长。
(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及时为人才缴纳社保,避免影响高校毕业生享受住房补贴政策。 对用人单位处于国家政策性缓缴职工社保费期间的,暂时通过核验申报人个人社保缴费信息确定其工作状态。
大连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17,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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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大连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6.2万平方米(约合1742.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2平方米;生师比14.7:1;专任教师1058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9.1%;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43.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2991.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7214.6元;图书160.7万册,生均图书81.9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3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安排
根据教育部等主管机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招生计划。学校本科预留计划的规模不超过去年,按照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及使用程序执行。
语种限制: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英语、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学费按照辽发改收费〔2021〕78号文件标准收取。宿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①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③国家助学金一等3800元/人,国家助学金二等33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三等2800元/人(依国家有关政策适当调整);④大连市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⑤校内奖学金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⑥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⑧临时性困难补助;⑨孤儿学费、住宿费减免。
具体程序参照《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大连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大连大学临时困难性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大连大学孤儿大学生学费、住宿费减免办法》,以及其他专项奖学金等管理办法。
辽宁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省统考科目设置及对应关系一览表
2023-11-22,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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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统考科类 | 对应招生专业 | 统考科目及代码 |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
01 | 音乐类 | 130201 | 音乐表演 | 0101音乐表演:101-乐理,102-听写,103-视唱,104A-器乐或104B-声乐 |
130209 | 流行音乐 | |||
130202 | 音乐学 | 高校可根据本校人才培养需求,从0101音乐表演或0102音乐教育中自主选择统考对应科目 |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0102音乐教育:101-乐理,102-听写,103-视唱,104A-器乐和104B-声乐 (器乐、声乐科目设主、副项,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主、副项安排) | ||
130210 | 音乐治疗 | |||
130212 | 音乐教育 | |||
130308 | 录音艺术 | |||
02 | 舞蹈类 | 130204 | 舞蹈表演 | 201-舞蹈基本功,202-舞蹈表演,203-舞蹈即兴 |
130205 | 舞蹈学 | |||
130206 | 舞蹈编导 | |||
130207 | 舞蹈教育 | |||
130208 |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
130211 | 流行舞蹈 | |||
03 | 表(导)演类 | 130301 |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 301-文学作品朗诵,302-自选曲目演唱,303-形体技能展现, 304-命题即兴表演 |
130313 | 戏剧教育 | |||
130314 | 曲艺△ | |||
130315 | 音乐剧△ | |||
130301 | 表演(服装表演) | 305-形体形象观测,306-台步展示,307-才艺展示 | ||
130306 | 戏剧影视导演 | 301-文学作品朗诵,304-命题即兴表演,308-叙事性作品写作 | ||
04 | 播音与主持类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401-作品朗读,402-新闻播报,403-话题评述 |
05 | 美术与设计类 | 130401 | 美术学 | 501-素描,502-色彩,503-速写(综合能力) |
130402 | 绘画 | |||
130403 | 雕塑 | |||
130404 | 摄影 | |||
130406 | 中国画 | |||
130407 | 实验艺术 | |||
130408 | 跨媒体艺术 | |||
130409 | 文物保护与修复 | |||
130410 | 漫画 | |||
130411 | 纤维艺术 | |||
130412 | 科技艺术△ | |||
130413 | 美术教育 | |||
130501 | 艺术设计学 |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
130503 | 环境设计 | |||
130504 | 产品设计 |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
130506 | 公共艺术 | |||
130507 | 工艺美术 |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
130509 | 艺术与科技△ | |||
130510 | 陶瓷艺术设计 | |||
130511 | 新媒体艺术△ | |||
130512 | 包装设计 | |||
130513 | 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 | |||
130307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
130310 | 动画 | |||
130311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
06 | 书法类 | 130405 | 书法学 | 601-书法临摹,602-书法创作 |
注:标记“△”的艺术类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的省级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
2024年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15,全文共 4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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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东北财经大学是财政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条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尖山街217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三条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50205.2平方米(约合974.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3.2平方米;生师比19.9:1;专任教师1056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6.3%,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0.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450.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678.2元;纸质图书195.6万册,生均纸质图书73.4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4、5、6、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学校集中统一分配宿舍。
第二章 计划说明
第四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份生源情况及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录取。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在辽宁省等实行“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第六条日语专业只招收日语、英语、俄语、法语语种考生;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的注册会计师方向和国际会计方向、萨里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国际商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其他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三章 专业设置
第七条专业设置如下: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第八条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东北财经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东北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东北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和奖助学金
第九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标准依据招生当年、实施招生录取前的最新规定执行。学校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辽教发[2006]7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条学费收费标准:
(一)会计学、金融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税收学、经济学、经济统计学专业5720元/学年/生;
(二)日语、商务英语专业5100元/学年/生;
(三)法学、新闻学、广告学专业4800元/学年/生;
(四)萨里国际学院工商管理、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0000元/学年/生;
(五)国际商学院会计学、金融学专业25000元/学年/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8000元/学年/生;参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在国外就读期间学费以学生出国当年外方大学公布的国际学生收费标准为准,学生需考虑到外方大学学费可能上涨及汇率变化的风险。
(六)其他专业5200元/学年/生。
按专业类招生的专业,根据该专业类内较高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专业分流后,按照学生分流专业的学费标准退还已缴纳学年超出部分学费。
第十一条住宿费1200元/学年/生。
第十二条学校以品学兼优学生为奖励对象,设有多种奖学金;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资助对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的资助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
第六章 国际合作
第十三条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萨里大学合作创建了东北财经大学萨里国际学院,设有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和旅游管理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方式为: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在本校同批次录取。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颁发东北财经大学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英国萨里大学的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学校与多所国外知名大学合作建立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方式为: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在本校同批次录取。具体如下:
(一)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金融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UK2A20040912O)
(二)东北财经大学与英国奥斯特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UK2A20040913O)
以上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为“4+0”双学位模式,学生在东北财经大学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国外大学学位与学历证书为一份证书)。符合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在大三学年赴英方大学学习一年然后于大四学年回国完成学业或在大三学年赴英方大学学习两年。
(三)东北财经大学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国王大学学院合作举办经济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CA2A20020910O)
学位颁发具有两种形式:第一,双学位形式。学生在完成前两年国内阶段学习后,如果符合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可自愿申请赴国外合作大学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国外大学学位与学历证书为一份证书)。第二,单学位形式。学生在国内学习,在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后,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四)东北财经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教育部批准书编号:MOE21AU2A20030087O)
该项目为“3+1”模式,学生须在国内学习三年,在语言和课程成绩达到外方要求后,将在国外合作大学完成最后一年专业课程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中外双方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国外大学学位与学历证书为一份证书)。学生在就读期间如因课程或语言成绩未达到出国要求,或因个人身体、家庭等原因提出不出国申请,经批准可继续在东北财经大学学习;学生在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后,可申请获得东北财经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
具体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以实际发布为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调档比例根据各省份志愿模式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符合相关规定并无专业受限情况,均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学校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对于采取“专业(类)+院校”志愿填报和投档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包含浙江省、山东省、辽宁省、河北省、重庆市、贵州省),对进档考生学校按投档专业志愿录取。
第二十一条对于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和采取“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和投档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考生学校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规则,无“专业级差”,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作为划分专业的标准。
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1)教育部和各省份规定享有高考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
(2)教育部规定享有“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
(3)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
(4)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文科或“3+1+2”模式按院校专业组报考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历史学科类,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或“3+1+2”模式按院校专业组报考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物理学科类,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无文理分科(“3+3”模式按院校专业组报考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语文、数学、外语;部分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该部分专业含日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国际商学院专业)、金融学(国际商学院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项目)。
第二十二条对内蒙古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第二十三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统计学、应用统计学、人工智能、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物理、化学(考生须同时选考“物理”和“化学”2门科目方可报考);经济统计学、数字经济、金融工程、金融数学、金融科技、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物理(考生须选考“物理”科目方可报考);其他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项目(包含的专业和项目见第六章)无专业志愿不予录取,要求考生外语成绩115分(含)以上(外语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满分的76.6%进行折算),录取后首年强化英语学习,升入大二时要求英文水平必须能够适应全英文授课环境。
第二十五条部分专业按照专业类招生,具体专业类所包含专业以学校本科招生网发布及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按专业类录取学生大学二年级依据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确定专业。
各专业培养方向毕业证书专业名称按专业标注,无培养方向字样。
对于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港澳台侨等计划类型,按具体专业安排的招生计划,学校按具体专业对所录取学生进行培养,学生也可选择参加专业类分流。
第二十六条保送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港澳台侨录取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规定及本章程执行;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不执行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
第八章 联系方式及其他
第二十七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s://www.dufe.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dufe.edu.cn
电子信箱:student@dufe.edu.cn
电 话:0411-84710258 0411-84710259
传 真:0411-84738600
微信公众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
微信视频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
招生咨询QQ群:108538798(全国)
今日头条官方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
抖音官方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
哔哩哔哩官方号: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办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东北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省际联考
2023-12-04,全文共 1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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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院校
2024年,戏曲类本科专业招生高校有:中国戏曲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山东艺术学院、浙江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辽宁大学、兰州文理学院、沈阳师范大学、内蒙古艺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等(排名不分先后)。
二、招生简章
各招生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谨规范制定本校戏曲类专业招生简章,内容包括高校基本信息(全称、层次、办学类型等)、年度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录取规则(含同等分数考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公示办法、咨询联系方式等。招生简章经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适时向社会公布。
三、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符合生源所在省(区、市)2024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具有一定戏曲艺术基础者均可报名。
2.文化考试报名。报考戏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办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3.专业考试报名。按生源所在省(区、市)要求选择“戏曲类”专业完成高考报名并缴纳高考报名费后,根据所报考专业(剧种),按相应组考高校要求完成戏曲类省际联考的专业考试报名并缴纳专业考试报名费。
4.根据戏曲类专业招生院校招收剧种情况,相关专业(剧种)考试考点如下。
中国戏曲学院:戏曲导演,戏曲作曲,戏曲表演(京剧、昆曲、豫剧、蒲剧),戏曲音乐(京剧、昆曲、豫剧、蒲剧)。
浙江音乐学院:戏曲表演(越剧)、戏曲音乐(越剧)。
吉林艺术学院:戏曲表演(吉剧)、戏曲音乐(吉剧)。
辽宁大学:戏曲表演(东北地方戏)。
兰州文理学院:戏曲表演(秦腔、陇剧)、戏曲音乐(秦腔、陇剧)。
内蒙古艺术学院:戏曲表演(二人台表演)。
四、招生计划
参与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各专业(剧种)详细招生计划见相关招生高校招生简章。
五、专业考试
戏曲类专业考试由组考高校牵头,会同相关招生高校共同组织实施,考试成绩作为戏曲类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戏曲类专业实行省际联考后,招生高校不再组织其他考试。未参加省际联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戏曲类专业招生录取。
(一)专业范围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实行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等。允许考生兼考不同专业或剧种方向。
(二)考试时间
2024年省际联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之间,各专业(剧种)具体考试时间以组考高校公布为准。请考生注意相关信息发布,并按照要求完成戏曲类专业考试。
(三)考试要求
各专业(剧种)的科目和分值、内容和形式、考试要求、考查范围等具体信息详见戏曲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际联考科类对应关系表和戏曲类本科专业考试说明(见附件)。各专业(剧种)考试指南详见各组考高校招生公告。
(四)成绩发布与复核
组考高校负责发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各专业(剧种)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专业(剧种)年度本科计划数的4倍。成绩查询方式详见组考高校通知。
联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在规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向组考高校提出申请,组考高校按程序进行复核后及时反馈。成绩复 核内容包括:考生试卷或考试信息是否与本人信息一致,是否漏评、漏统(登),各科目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不提供考生查卷(视频)服务。
六、志愿填报
参加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的考生应根据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填报志愿,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高校戏曲类专业志愿。
七、录取办法
戏曲类专业录取原则为: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要求的基础上,依据考生省际联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八、违规处理
在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高职(专科)相关戏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可参照执行,具体办法由各省(区、市)制订。
2024辽宁本科批能报几个志愿?
2024-04-24,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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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112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112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辽宁省高考志愿填报普通类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实行有序志愿投档,设置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
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112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112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60个“专业+学校”志愿,1个“专业+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可填报的志愿最大数量为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其中部分志愿。
2024年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4-05-24,全文共 5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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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大连海事大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三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达到外方合作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由外方合作学校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本科招生办公室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是咨询机构,负责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和指导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执行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以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生源结构。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类)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大连海事大学休斯顿国际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大连海事大学与美国休斯顿大学联合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三个本科招生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大连海事大学与英国斯旺西大学合作举办法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设有法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招生专业。
第九条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投放到优质生源集中的省(区、市)。
第四章录取要求
第十条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海事管理、软件工程专业本科教学外语课程主要开设英语课;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英语授课,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录取后进一步强化英语学习,升入大二时要求英文水平必须完全适应全英文授课环境,非英语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一条性别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适宜女生报考,其他专业(类)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一、航海类专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报考航海类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以下特殊录取要求:
1.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辨色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身高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8(0.6)及以上。
2.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要求无红绿色盲,无复视;身高1.60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6(0.4)及以上。
其他要求参照《船员健康检查要求》执行。
航海类专业学生若毕业从事海船船员工作,工作前须符合《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相关要求,航海技术专业视力要求为: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7(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力均能达到4.0(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4.9(0.8)及以上;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视力要求与录取要求一致。
二、非航海类专业
学校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参照相关规定,从录取、学习、从业和未来发展的角度考量,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1.环境工程、海洋科学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2.轮机工程(陆上专业)、交通运输、应用物理学专业:要求无色盲。
考生在填报专业大类时,须注意大类所含专业是否体检受限。
三、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对其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入学复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在体检(包括高考体检和入学复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部分招生专业的特殊说明
一、航海类专业
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三个航海类专业学生,修完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根据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相关政策,可不参加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船员适任理论考试,在完成船上见习并通过直属海事局组织的船员适任评估后,分别直接申领无限航区二副(含GMDSS通用操作员)、二管轮、电子电气员证书。相关政策具体以毕业时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对我校船员适任考试成绩等效认可政策为准。
二、轮机工程专业
1.轮机工程专业分为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和轮机工程(陆上专业)。
2.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分设海上方向和海洋装备技术与管理方向,新生入学后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
3.轮机工程(海上专业)和轮机工程(陆上专业)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轮机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三、法学专业
1.在第四学期末进行分专业方向选择,分为海商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和涉外法治方向。
2.海商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和涉外法治方向人数比例约为6:3:1,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根据专业方向协调发展实际需要,合理制定具体分流方案,结合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进行分流。
3.学生毕业成绩合格均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大连海事大学休斯顿国际学院)
(1)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学位的授予标准接受ABET(Accreditation Board for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工程技术评审委员会专业认证体系认证,培养过程须遵循“先导”“同修”等规则。
(2)在报到时,学校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大连海事大学学籍;按照休斯顿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休斯顿大学当年规定的秋季学籍注册时间节点前须达到雅思6.5分或托福79分或多邻国测试105分的标准方可注册休斯顿大学学籍,未按要求时间达到语言标准的学生,须按照《大连海事大学休斯顿国际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调整学习计划,编入下一年级,进一步强化英语学习,达到语言标准后方可继续进行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连海事大学与英国斯旺西大学合作举办法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在报到时,学校和斯旺西大学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大连海事大学学籍和斯旺西大学学籍。学生在第二学年开始前,英语水平须通过斯旺西大学语言水平测试(SWELT)或雅思成绩达到6.0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学校按投档成绩(含加分)进行提档和专业录取,但所有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在专业录取环节,学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同分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序,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按其相关文件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区、市)本科普通批次排序规则执行。在专业调剂环节,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确定专业。
第十八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三个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录取考生应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应达到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可将剩余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区、市)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与普通类专业分别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仅招收有此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学校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第二十一条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后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专业大类所含专业范围内进行分流。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辽宁省教育厅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2024年收费标准暂定为:
一、学费标准
1.4800元/生·学年:政治学与行政学。
2.5200元/生·学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安全工程、海事管理、轮机工程(陆上专业)、物联网工程、人工智能、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金融工程、日语、英语、地理信息科学、应用物理学、机械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数学类、公共管理类(所含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4800元/生·学年,专业分流后按学校相关规定退大类培养期间学费差额)。
3.5520元/生·学年:法学。
4.5980元/生·学年:交通运输类、电子信息类、交通管理。
5.65000元/生·学年:法学(中外合作办学)。
6.80000元/生·学年: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二、住宿费标准
1.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标准的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不超过1200元/生·学年。
2.学生入学后,学校根据专业、学生性别统一安排住宿。
三、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辽宁省教育厅新批标准执行。
四、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将依据《大连海事大学学生缴费管理办法》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爱心互助”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发展型资助体系。学校设有高额度、高比例的奖学型奖学金,覆盖面超过参评学生的30%;全国首创的“情商奖学金”是学生应聘的“特色名片”;备受瞩目的“校长奖学金”采用奖学与支持海外游学相结合的奖励形式,是海大学子力争上游的奋斗目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实现全覆盖,注册成立了“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博联基金会”“辽宁省大连海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十四条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文件,毕业后选择上船工作的航海类专业学生可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标准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电话:0411-84727233
传真:0411-84724303
监督电话:0411-8472307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大连本科刚参加工作用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钱?
2023-12-08,全文共 258 字
+ 加入清单大连本科刚参加工作用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钱?
答:贷款额度与公积金缴存的基数、比例、余额等挂钩。如果借款人是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学位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是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没有余额的15倍的限制。
大连市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目前首套房贷款年利率为1-5年2.6%,6-30年3.1%;
二套房贷款年利率为1-5年3.025%,6-30年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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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毕业生住房补贴本科可以领吗?
2023-12-13,全文共 637 字
+ 加入清单大连毕业生住房补贴本科可以领吗?
答:可以,毕业后2年内,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大连市户籍、已由用人单位在连缴纳社保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均可领取。
住房补贴申领流程
(一)注册登录
高校毕业生访问大连人才网 https://www.dl-rc.com 、“大连人才”微信公众号、“大连人才”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辽事通 应用程序 ,进行注册,所需信息包括:1.账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填写有效期,手动填报);2.本人手机号(手动填报,可登录大连人才网 https://www.dl-rc.com 修改)。
(二)提交申请
已注册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大连人才网http s://www.dl-rc.com 、“大连人才”微信公众号、“大连人才”微信/支付宝小程序、辽事通 应用程序 ,进入 “ 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 ” 模块,自动弹出办理须知,包括:办理条件和支持政策说明;授权查阅户籍、社保和学信网信息。高校毕业生点击同意后,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信息:境内高校毕业生需填写毕业学校(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自动核验分类)、学历层次 ,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留学人员认证书编号 。
2.户籍信息:需选择是否是大连户籍。
3.社保信息:上月在连缴纳社保、个人社保卡账户及是否开通金融功能(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自动匹配) , 社保信息不满足申请条件的自动驳回 。
4.用人单位所在区市县、 开放先导区(市人才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根据社保缴费单位自动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