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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建

大连新建专题栏目,提供与大连新建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大连新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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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连新建住房购房补贴多少钱

2023-09-08,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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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3大连新建住房购房补贴多少钱?

答: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按照不动产权证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且购房补贴不超过买方缴纳的契税总额。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相应购房补贴政策,补贴资金由本地区保障,推动本地区房屋消费。

大连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我市现行规定执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上述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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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连购买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什么时间发放

2023-12-22,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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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连购买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什么时间发放

答:购房补贴由市住建中心按年度统一组织发放,2025年4月起发放自政策执行之日至2024年9月30日(含30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补贴资金,2026年4月起发放2024年10月1日(含1日)至2025年9月30日(含30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补贴资金,以此类推直到全部符合补贴政策的资金发放完毕。

补贴标准和对象

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购买市内四区新建商品住宅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完成契税缴纳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按照不动产权证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且购房补贴不超过买方缴纳的契税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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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连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补贴咨询电话

2023-08-30,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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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连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补贴咨询电话

补贴发放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简称市住建中心)

具体地址:西岗区黄河路269号

咨询电话:83610406

补贴标准和对象

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或单位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按照网签备案成交额的3%给予购房补贴,且购房补贴不超过购房人缴纳的契税总额。

6月15日,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房稳办〔2023〕2号),《通知》明确从文件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个人或单位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可享受总房款3%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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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连金普新区新建扩建学校清单

2024-01-19,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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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普新区“惠民实事”教育提升项目清单

一 、金州金牌教育园

年度工作目标:建筑面积99158平方米,包括幼、小、初中教学楼共5栋,公共教学设施1栋;体育用房1栋,生活配套设施1栋,室外运动场2座,室外标准塑胶篮球场6座。

二、炮台实验学校

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包括:新建1#小学部教学楼及3#报告厅,2#中学部教学楼及风雨操场。

三 、星河小学扩建教学楼

扩建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至少解决16个教学班及相关办公用房。当年完成主体工程,2025年7月投入使用。

四、新建103中学宿舍楼

总建筑面积76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4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1平方米。当年完成主体工程,2025年7月投入使用。

五、新建保税区第一高中教学楼、宿舍楼

新建教学楼约为6000平方米;新建宿舍,浴池,食堂综合体约4000平方米。当年完成主体工程,2025年7月投入使用。

六、深化托幼一体化工作

新开办8所托育中心,向社会提供公办0—2岁托位400个以上。

七、更新4所学校操场

更新开发区第九中学和金源、杏林、红梅3所小学塑胶操场、篮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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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连新建住房购房补贴哪些地方可以领

2023-09-13,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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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3大连新建住房购房补贴哪些地方可以领?

答: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按照不动产权证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且购房补贴不超过买方缴纳的契税总额。

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对家庭成员在大连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家庭住房套数应由申请人向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可通过“大连政务服务网”线上查询,也可以持身份证明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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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补贴标准及对象

2023-08-30,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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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补贴标准对象

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或单位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按照网签备案成交额的3%给予购房补贴,且购房补贴不超过购房人缴纳的契税总额。

6月15日,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大房稳办〔2023〕2号),《通知》明确从文件发布之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个人或单位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可享受总房款3%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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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政策2023

2023-09-18,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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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政策2023: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按照不动产权证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且购房补贴不超过买方缴纳的契税总额。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相应购房补贴政策,补贴资金由本地区保障,推动本地区房屋消费。

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对家庭成员在大连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家庭住房套数应由申请人向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可通过“大连政务服务网”线上查询,也可以持身份证明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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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连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补贴发放时间

2023-08-30,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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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连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补贴发放时间

购房补贴由市住建中心按年度统一组织发放,2025年4月起发放自政策执行之日至2024年9月30日(含30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补贴资金,2026年4月起发放2024年10月1日(含1日)至2025年9月30日(含30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补贴资金,以此类推直到全部符合补贴政策的资金发放完毕。

补贴申请流程

(一)购房人申请

市住建中心自2024年2月1日起开始受理购房人申请。符合享受补贴政策条件的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向市住建中心提交《2023年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表》(简称购房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所需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

1.个人申请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人身份证明;

(3)本人名下一类借记卡;

(4)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6)契税完税证明。

2.单位申请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单位对公账户;

(4)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6)契税完税证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核对补贴信息 发放购房补贴

自2024年起每年9月30日前,市住建中心将符合补贴政策的明细表分别发送至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待反馈查询结果后确定补贴额度,按年度统一将购房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购房人银行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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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购买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政策咨询电话

2023-12-22,全文共 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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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购房补贴

补贴发放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简称市住建中心)

具体地址:西岗区八一路131号

咨询电话:83610406

购房补贴标准和对象

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购买市内四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建商品住宅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在完成契税缴纳并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按照不动产权证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且购房补贴不超过买方缴纳的契税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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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连新建购房补贴申请什么时候结束

2023-09-13,全文共 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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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3大连新建购房补贴申请什么时候结束

答:从2023年9月8日开始,到2023年12月31日结束,个人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按照不动产权证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且购房补贴不超过买方缴纳的契税总额。

大连购房补贴和降低使用交易成本政策

1.非住宅商品房购房补贴

自2023年6月15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或单位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按照网签备案成交额的3%给予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不超过买方缴纳的契税总额。

2.商品住宅购房补贴

自2023年9月7日起到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按照不动产权证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且购房补贴不超过买方缴纳的契税总额。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出台相应购房补贴政策,补贴资金由本地区保障,推动本地区房屋消费。

3.降低非住宅商品房使用成本

对于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实际用于居住,符合一户一表条件的,水电气暖等收费价格均可申请参照住宅标准执行。

4.创新不动产转移登记“带抵押过户”模式

2023年3月15日我市正式实行二手房“带抵押过户”,在我省首创线上“双预审”、线下“只跑一次”登记机构即可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的业务模式,实现跨行间、组合贷款形式都可以办理“带抵押过户”。在卖方未结清贷款的情况下,推行“带抵押过户”模式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通过技术升级网上预审,打破以往需要买卖双方多次往返于银行、公积金中心和登记机构的障碍,加强资金闭环监管,简化交易流程,缩短交易时间,减少交易成本,有效降低交易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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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普新区新建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员工招聘公告

2024-02-22,全文共 3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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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金普新区新建幼儿园合同制教职员工招聘公告

根据新区学前教育工作需要,依照《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名劳动合同制教职员工。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性质和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不具有事业编制身份,共计教师(育婴师)、保育员(育婴员)、保健员、厨师4个岗位56人。具体岗位信息见《金普新区新建幼儿园(托育中心)合同制教职员工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4.具备幼儿园各岗位所需要的招聘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备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7.年龄符合相应岗位要求。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微信公众号“金普教育”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日8:30—2月23日16:00。

2.报名方式:

登录报名平台http://jpjszp.fanedu.net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原件的照片(JPG或PNG格式)。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金普新区新建幼儿园(托育中心)合同制教职员工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填写并A4纸打印,手写签字(按手印)后上传。

③资格(执业)证。上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还要上传教师资格证网上确认件(即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查询结果)。2008年及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无网上确认凭证的,需上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

④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须上传:毕业证及学信网学历认证件(即带有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注意:上传的是《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而非《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初中、高中及中专学历只上传毕业证原件照片即可。

⑤本人简历(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考生使用手机号注册、登录报名系统。手机号一经注册,不得修改。报名时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考生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6.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上传的材料如有缺项、漏项等情况,将影响考生网上资格审查,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资格审查

对考生上传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报名完成后,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自行查看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

(四)面试

1.面试时间

2024年2月27日(周二)8:30

2.面试人员

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3.面试地点

大连金普新区金牌园幼儿园(大连市金州区玄德路251—6号)

4.面试方式

(1)教师(育婴师)岗位

教师(育婴师)岗位面试采取抽签试讲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使用统一规定的课本(附件3),课本由考点统一提供。试讲具体章节面试当日抽签确定。面试备课时间8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其他岗位

保育员(育婴员)、保健员、厨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不予聘用。

5.其他事项

(1)面试当日考生应在8:10前到达考点签到,未到达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大连金普新区新建幼儿园(托育中心)合同制教职员工招聘报名表》参加面试。

(3)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及擅自使用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候考室的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结束后到达候考室的,从剩余签号抽取面试序号。考生按面试顺序到备课室进行备课,备课结束后到考场进行面试。

(5)考生携带抽签序号进入面试考场,除备课纸外(考点提供)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含教具)。进入考场后首先报告面试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年龄、毕业院校、单位、身份证号等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不戴口罩。

(6)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候分室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再返回考场听分,监督员核实身份证后,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字迹工整清晰)。签字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7)考生从入场开始直至面试结束听完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点。

(8)考生自备饮用水、午餐。

(五)考察体检

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入围人员还需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体检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金普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服务期限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制教职员工聘用(备案)手续,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2.本次招聘考试不打印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是参加考试的唯一凭证,请确保报名表中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准确无误,因身份证信息不准确而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咨询电话:0411-87695407。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4.请考生随时关注“金普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本次报名网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畅通,因没有及时关注公众号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1.金普新区新建幼儿园(托育中心)合同制教职员工招聘岗位计划表

2.金普新区新建幼儿园(托育中心)合同制教职员工招聘报名表

3.教师(育婴师)岗位面试教材版本(附封面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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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连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补贴申请流程

2023-08-30,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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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大连购买新建住宅商品房补贴申请流程

(一)购房人申请

市住建中心自2024年2月1日起开始受理购房人申请。符合享受补贴政策条件的购房人,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向市住建中心提交《2023年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表》(简称购房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所需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明。

1.个人申请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购房人身份证明;

(3)本人名下一类借记卡;

(4)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6)契税完税证明。

2.单位申请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

(3)单位对公账户;

(4)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6)契税完税证明;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核对补贴信息 发放购房补贴

自2024年起每年9月30日前,市住建中心将符合补贴政策的明细表分别发送至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询,待反馈查询结果后确定补贴额度,按年度统一将购房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购房人银行卡账户。

相关附件:《2023年新建非住宅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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