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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石沱镇招聘公益性岗位

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02-26,全文共 1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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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

重庆市涪陵石沱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基层就业服务协管1人。

(二)招聘条件

1.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2.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后与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期满可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可按规定实施劳务派遣制度(但不得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实施),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及审查时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至28日。

(二)报名及审查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宛平路128号党群办公室(304室),联系电话:72720101。

(三)报名及审查方式及内容:

1、报名阶段:报考人员填报《石沱镇公益性岗位应聘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石沱镇党群办,由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户籍、居住地、年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资格情况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2、复审阶段:报名者按照规定时间到石沱镇党群办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以下证件材料(若审查不符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学历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1张(2寸)。

(3)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毕业证书(需提供存档证明及学信网学历验证);

(4)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本次招聘考核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考核方式。如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5:1及以上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如达不到5:1的则直接进入面试。

考核总成绩计算: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开展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未开展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对开展笔试的,按照与招聘岗位2: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面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规定的考察程序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对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待遇条件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待遇:基本工资执行涪陵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其他待遇面议。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如遇加班应服从安排。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附件下载:

石沱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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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涪陵区石沱镇公益性岗位招聘

2024-04-24,全文共 1210 字

+ 加入清单

一、招聘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交通劝导员2人。

(二)招聘条件

1.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

2.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面试、考察、体检,录用后与政府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期满可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及审查时间: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4月25日。

(二)报名及审查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宛平路128号石沱镇人民政府应急消防办公楼,联系电话:023-72720101

(三)报名及审查方式及内容:

1、报名阶段:报考人员填报《石沱镇公益性岗位应聘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石沱镇应急办,由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户籍、居住地、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情况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2、复审阶段:报名者按照规定时间到石沱镇应急办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以下证件材料(若审查不符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学历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1张(2寸)。

(3)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毕业证书(需提供存档证明及学信网学历验证);

(4)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名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本次招聘考核直接采用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面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员。如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对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待遇条件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待遇:涪陵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其他待遇面议。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

附件下载:

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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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万州区溪口乡公益性岗位岗位招聘

2024-04-16,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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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择优招聘。

二、拟招聘岗位及数量

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3名(保洁员3名),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就业协管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脱贫户家庭中未就业人员,残疾人,低保人员,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

(二)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已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创业人员;

2.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

3.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4.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5.向外投资入股20万以上;

6.失信被执行人员;

7.无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因残疾或患重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8.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4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溪口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及其他证明材料(脱贫户人员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

(二)资格审查

由溪口乡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报名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由溪口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六、考察结果和公示

根据现场报名审核结果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在辖区公众信息网和溪口乡公示栏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溪口乡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期限为1年。期限届满,根据工作需要、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八、在岗待遇

劳动报酬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万州区溪口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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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百胜镇公益性岗位招聘

2024-03-28,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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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基层综合管理岗1名,工作地点:涪陵百胜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条件

(一)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后,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0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403党群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72153029,18723808605。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政治面貌等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涪陵区百胜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1份;属困难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招聘,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核

1.本次招聘考核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考核方式。如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5:1及以上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如达不到5:1的则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笔试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总成绩计算:开展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未开展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其中一名报考者为困难群体,则直接将其确定为体检人选。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第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2天内组织复检,如复检未通过,取消其招聘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举报电报,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四、待遇条件

基本工资2100元/月,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其他待遇面议。

五、其他

本招聘公告由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涪陵区百胜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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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珍溪镇公益性岗位招聘

2024-03-21,全文共 1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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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基层就业服务类 共2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涪陵籍2023年应届或离校2年内(即2022、2023年毕业生)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2023年毕业的贫困家庭、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优先;

(三)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不宜从事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涪陵区珍溪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联系人:王娅琼,联系电话:023-72173412;15023916165。

3.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珍溪镇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1寸彩色登记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珍溪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笔试

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政治理论水平、履职基本能力等综合素质,特别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达不到5:1,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

本次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确认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体检

按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珍溪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费用由自行承担),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日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差额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珍溪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报上级备案。

四、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珍溪镇人民政府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限届满,珍溪镇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三)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待遇:基本工资2100元/月(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生活补贴、考核奖励(年终根据工作情况给予一次性考核奖励)。

五、纪律要求

珍溪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珍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珍溪镇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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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百胜镇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

2023-11-13,全文共 1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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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二)涪陵籍2023年应届或离校2年内(即2021、202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贫困家庭(脱贫户、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优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后,签订《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3日—11月17日每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消防队二楼(原市场监管所)办公室,联系人:肖小兰,联系电话:15095880147。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政治面貌等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场填写《涪陵区百胜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健康承诺书》;属困难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近期1寸登记照3张。

(二)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招聘,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核

1.笔试:笔试分值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分值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总成绩计算: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 +结构化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其中一名报考者为困难群体,则直接将其确定为体检人选。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第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2天内组织复检,如复检未通过,取消其招聘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消防队办公楼底楼公示栏,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公布举报电报,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基本工资2100元/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其他待遇面议。

五、其他

以上内容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自觉做好自我科学防护。

本公告由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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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新妙镇招聘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

2023-10-24,全文共 1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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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妙镇人民政府基层就业服务类岗位人员共3名。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重庆籍2023年应届或离校2年内(2022年和2023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不宜从事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新妙镇人民政府党群工作办公室(309)。联系人:张元洁,电话:023-81816192。

3.报名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新妙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1张2寸彩色登记照。家庭困难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新妙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考核方式。如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5:1及以上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后开展面试;如达不到5:1的则直接进入面试。

考核总成绩计算: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开展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未开展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1.笔试。笔试分值100分,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3:1,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规定的考察程序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对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新妙镇人民政府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且个人信息能通过重庆智慧人社系统审核的拟聘用人员,由新妙镇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限届满,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聘用人员多渠道自主就业创业有序退出公益性岗位。

(三)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待遇:按现行就业政策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按照涪陵区最低工资标准全额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为招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其他补贴。

本公告由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新妙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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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清溪镇公益性岗位招聘

2023-10-13,全文共 1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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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

重庆市涪陵清溪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共服务类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涪陵籍2022年、2023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且能胜任基层工作。

5.同等条件下,户籍在涪陵区清溪镇、清溪镇辖内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优先。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涪陵区清溪镇党政办311办公室。联系电话:72714856。

3.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登记照1张(2寸),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清溪镇2023年公开招聘公共服务类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

对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及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由清溪镇人民政府组织,考试分专项测试和面试(各占50分),免收考试费用。

考试时间:考前1天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清溪镇人民政府303会议室。

1. 专项测试:重点测评办公室软件运用熟练程度,包括但不限于Microsoft Office操作。

评分标准:(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内容的得50分,完成1/2(含1/2)以上的得40分,完成1/2以下的得30分。(2)在基础得分的基础上,根据错误情况进行扣分,每错1处扣1分,扣完为止。

2. 面试:结构化面试的试题由清溪镇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一般为3道试题,每题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专项测试、面试成绩统一在考生面试后公布。

(四)考察

考察对象: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对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组织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体检医院由聘用单位临时抽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体检后出现缺额,则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组织体检。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干群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四、待遇保障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期限届满,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岗位待遇:基本工资2100元+有关补助。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

附件下载:

清溪镇2023年公开招聘公共服务类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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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龙潭镇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2023-09-28,全文共 1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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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岗位人员,人数共1名。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涪陵籍2023年应届或2022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优先。

(二)选聘条件

1.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其他不得报名参加选聘的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9:00至2023年10月11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详细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建设西路11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2寸近期免冠登记照两张,并自行下载填报《龙潭镇选聘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岗位登记表》(附件1)1份。

4.面试考核。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资格审查。由镇选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年龄、户籍、居住地、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并告知报名人员。

(二)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按规定组织实施,按照拟选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第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2天内组织复检,如复检未通过,取消其选聘资格。

体检合格后,龙潭镇人民政府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1次。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选聘单位依据考生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一楼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报上级备案。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经考试考核合格并被聘用的, 由镇政府与其签订选聘合同,实行一年一签。选聘期满后根据需要可进行续签,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

(二)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为2100元/人/月,另发放一定的交通等补贴,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有政策调整,按照新标准执行。

五、其他

(一)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人民政府。

(二)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王彩霞:(023)72120577    18290315166;

王  帅:(023)72118112    18896051970。

附件下载:

附件1:龙潭镇选聘非营利性公共服务类岗位登记表.doc

附件2:填表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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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南沱镇公益性岗位招聘

2023-09-26,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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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单位

重庆市涪陵南沱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类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涪陵籍2022年、2023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身体健康,有志于从事且能胜任基层工作。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考察、体检、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涪陵区南沱镇党群办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2736558。

3.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登记照1张(2寸),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8日。对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及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由南沱镇人民政府组织,主要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免收考试费用。

考试时间: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间(考前2天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南沱镇人民政府五楼会议室。

考试内容:结构化面试的试题由南沱镇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一般为3道试题,每题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成绩统一在考生面试后公布。

(四)考察

考察时间:10月18日—10月19日。

考察对象: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对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组织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聘用单位承担,体检医院由聘用单位临时抽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体检后出现缺额,则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组织体检。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干群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四、待遇保障

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期限届满,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岗位待遇:基本工资2100元+有关补助。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人民政府。

附件:南沱镇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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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马鞍街道公益性岗位招聘

2023-09-25,全文共 1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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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基层公共管理服务岗4人。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涪陵籍离校2年内(2022、2023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优先。

(三)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316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72263080。

3.报名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学位证,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马鞍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和3张1寸彩色登记照。

(二)资格审查

由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选聘人员就业、户籍、居住地、身份、学历及政治面貌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经审查有关资料后,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2:1,则相应递减1个招聘名额。

(三)考核

1.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若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未达到3:1,则全部进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分值为100分,主要从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核各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如最后一名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其中一名报考者为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则直接将其确定为体检人选。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能力等情况。

(三)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智慧马鞍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报上级备案。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限届满,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待遇:按规定发放基本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给予生活补助,年底根据工作考核情况发放考核奖励。

本公告由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马鞍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马鞍街道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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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大顺镇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

2023-09-22,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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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涪陵区大顺镇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数共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涪陵籍2023年应届或2022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等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优先。

(二)招聘条件

1.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 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9月24日。

2. 报名地点:涪陵区大顺镇社保大厅。

3. 报名材料: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资格审查:对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以及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面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采取计算机操作面试和结构化面试结合进行。计算机操作主要是文档的编辑和表格的制作等,结构化面试的试题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四、体检和公示

由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按规定组织实施。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五、聘用及待遇

经审查合格并被聘用的,与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限届满,可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为2100元/月,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有政策调整,按照新标准执行。

六、其他

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涪陵区大顺镇人民政府

2. 具体详情请咨询:72128803   18716406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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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大木乡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2023-09-19,全文共 1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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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涪陵籍2023年应届或离校2年内(即2022、2023年毕业生)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2023年毕业的贫困家庭、低保家庭等困难群体高校毕业生优先;

(三)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不宜从事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涪陵区大木乡花乡大道19号(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307办公室),联系人:黎治敏,联系电话:023-72755003、15923533357。

3.报名材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学位证(需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渝快办APP开具),《大木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1)、《诚信承诺书》(附件2),近期1寸免冠彩色登记照1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大木乡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考核方式。如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3:1以上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如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小于等于3:1的则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核各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大木乡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时间及地点另行确定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当日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报考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差额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大木乡人民政府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报上级备案。

四、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大木乡人民政府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限届满,大木乡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三)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待遇:基本工资2600元/月,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交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另有适当福利待遇。

五、纪律要求

大木乡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重庆市涪陵区大木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大木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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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涪陵区百胜镇公益性岗位招聘

2024-05-31,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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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用。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协助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岗位6名。其中齐曲村劝导站1名、葛亮村劝导站1名、广福村劝导站2名、花庙村劝导站1名、百兴村劝导站1名。

三、招录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招用下列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同等条件下,在该村劝导站附近优先。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3.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手机录入APP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6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居委5组兴百路25号镇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联系人:高顺意 ,联系电话:13609461258。

3.报名资料:

(1)《涪陵区百胜镇政府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3)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加页;

(5)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次公布的公开招录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面试与考察

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开展面试和考察。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岗位匹配、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2.考察采取实地走访、开展面谈、查阅档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拟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程度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内容。镇党委政府根据面试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与录用

由镇政府指定医院对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的,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录用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有隐瞒病史影响工作的,一经发现按相关程序予以辞退。

五、待遇及管理

实行录用制,试用期3个月,劝导员人员经费2100元(含自己所交的保险金),如遇加班应服从安排。镇政府加强对招录的劝导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建立考勤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每月对劝导员出勤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配套相应资金进行奖惩。对于多次违反劳动纪律、在岗不作为的劝导员果断清理,及时补充有责任心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上岗。

六、其他

本公告由重庆市涪陵区百胜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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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开州区岳溪镇公益性岗位招聘

2024-05-30,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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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

基层就业服务协管1名。

二、招用对象

1.本市户籍;

2.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

3.离校两年内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4.低保家庭登记失业人员

5.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人员

6.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

7.就业困难的脱贫人口

8.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

9.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

10.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

三、招用条件

公益性岗位人员须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且符合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熟悉办公软件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3日上午9:00至12:00。

(二)报名地址

开州区岳溪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联系电话:023—52673652。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好相应岗位招聘报名表1份;

(3)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4)其他相关佐证资料。报名者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由用人单位(科室)牵头分别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三)公示。对资格审查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与聘用人员签订用工协议。

六、工资待遇

按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1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如因政策变动或有其他新规定,按新的要求执行。

七、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由重庆市开州区岳溪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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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奉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招聘

2024-05-30,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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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

2023年毕业、2024年6月底前毕业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除此之外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均可报名);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

二、招聘人数:2人,性别:不限。

三、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从事机关综合业务,办公地点:夔州街道夔府大道3号县委县政府办公楼。

四、薪资待遇:按月计酬(2000元/月),工作满1年后增加绩效工资。同时,用人单位为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负担。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2024年6月6日。

(二)凡有意者,请拨打咨询电话报名并提供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二)面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

(三)考察:面试合格者,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

七、报名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晴     联系电话:1399656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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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涪陵区蔺市街道公益性岗位招聘

2024-05-30,全文共 1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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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交通安全劝导员共5名。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或1972年6月30以后出生女性,原则上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以上类别人员居住在蔺市街道的优先;

(三)身体健康,有较强责任心和沟通协调能力,有吃苦耐劳精神,熟练操作智能手机,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2024年6月4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蔺市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大楼308办公室里间),招聘程序咨询人:孙老师、张老师,联系电话:023-72110245。

3.报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近期1寸彩色登记照1张、学历证明资料。报名时现场填写《蔺市街道办事处招聘交通安全劝导员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蔺市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实操方式,分值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对语言表达、反应能力、职业素养、逻辑思维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四)体检

按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蔺市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缺额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蔺市街道办事处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限届满,蔺市街道办事处将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二)交通安全劝导员公益性岗位待遇:基本工资21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六、纪律要求

蔺市街道办事处严格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公告由蔺市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蔺市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交通安全劝导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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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涪陵区焦石镇公益性岗位招聘

2024-05-29,全文共 1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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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逐级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公益性岗位劝导人员,共3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以上类别人员居住在焦石镇辖区的优先。

3.身体健康,能够熟练操作智能手机,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有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9:00至2024年5月31日18:00。

2.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906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5826289484,详细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焦石大道139号。

3.报名方式。采取报名到所在村委会劝导站的方式,由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登记照两张,并现场填报《重庆市公益性岗位认定申请表》(附件1)1份。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焦石镇政府对招聘人员进行年龄、户籍、违纪违法等资格情况进行严格审核。

(二)公示

对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一楼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2024年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需招录全日制岗位劝导员3名。经审查合格并被聘用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期限届满,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绩效评价、本人意向等,经协商一致可按规定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

(二)待遇

月工资2100元(含个人社保应扣部分)。

五、劝导站的管理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劝导员管理。由镇道安办负责对劝导员的日常管理,建立考勤考核制度,每月对劝导员出勤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的重要参考。

(二)加强劝导员业务培训。加强对新招录的劝导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161号)、《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涪府办发〔2015〕48号)和《涪陵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涪安办发〔2015〕37号)等文件。同时,加强对常见交通违法行为发现能力和劝导业务流程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劝导员熟悉看、查、劝、宣、纠、报、封等各项劝导业务流程。

(三)劝导员作息要求。劝导员每周在岗时间不少于5天,每天6小时,7—9月上岗时间为上午07:00-10:00,下午16:00-19:00;其余月份上岗时间为上午07:30-10:30,下午14:00-17:00。各劝导站应按照区道安办工作要求和工作需要,在每周计划安排中适当调整起止时间,开展早晚勤务工作,必须满足每天6小时的工作时间要求。

春运、法定节假日、两会、党代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所有劝导站必须按照安保工作要求每日上岗,各村(居)要统筹村社干部轮岗发挥劝导作用,切实保障交通安全劝导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相关补贴由村(居)自行解决。

(四)劝导工作要求。劝导员工作期间,劝导站横杆保持关闭,对过往车辆按规定进行劝导检查后放行,录入劝导日志,不得长时间打开劝导站横杆,对过往车辆不经劝导直接放行。若车流过大引发堵车,可随机抽查部分车辆后放行。

(五)建立完善退出机制。镇道安办建立和完善劝导员退出机制,对于多次违反劳动纪律、在岗不作为的劝导员要果断清理,及时补充有责任心的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上岗。

六、其他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名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名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一律不予聘用。

(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

附件下载:

重庆市涪陵区焦石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公益性岗位劝导人员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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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秀山县龙池镇公益性岗位招聘

2024-05-28,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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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乱纪记录。

2.具有我县户籍,身体健康,工作细致,能吃苦耐劳,有直接面对办事群众的基本服务能力。

3.能够服从安排,有一定的应急应变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同等条件,2023年毕业的贫困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优先录取。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

2.报名方式:填写《秀山龙池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传至邮箱619416561@qq.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从中择优选择人员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采取交流面谈的方式。

(四)公示

拟聘人员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录用、管理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用工性质和录用后待遇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52号)、《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秀山人社发〔2022〕18号)的规定执行。

五、本简章由秀山县龙池镇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人:冉洪力,联系电话:76623008,15025442385。

附件:秀山县龙池镇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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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綦江区石壕镇公益性岗位招聘

2024-05-28,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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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平公正,公开招聘、择优招用、动态退出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各岗位人员7人,工作地点均为我镇辖区范围内,按照实际需求进行变化调动。

三、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

我市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员

(二)招聘要求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应聘:

1.具有重庆市户籍(本镇户籍优先);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吃苦耐劳,工作负责,服从安排;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无故拖欠金融机构贷款且被法院强制执行等失信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其他不得招聘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5月31日。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社保所窗口。

报名所需材料:《石壕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报名者提交的资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告知报名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招聘由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六、考察结果和公示

根据现场报名审核结果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主要对政治思想品格、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石壕镇人民政府张贴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我镇按照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完善相关手续。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资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资按21元/小时,每月总时长不超过48小时。

八、岗位管理考核

所有岗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均实行岗位匹配考核、动态管理,按月由业务对口主管科室和岗位所在村(社区)共同进行考核,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出现一次月考核为不合格,由主管科室约谈,连续2次考核为“不及格”的立即辞退,并再不录用。考核为优秀的在下次续聘时优先录用。

凡发现有不符合公益性岗位人员条件的,立即清退,并要求本人退回工资补贴;凡在岗位匹配考核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用人需求,该岗位人员立即清退并不再招录。

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对各公益性岗位的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空岗、挂岗、虚报冒领、冒名顶替、骗取补贴资等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

本简章由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解释。

咨询电话:023-81713944。

附件1:石壕镇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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