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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购房入户政策只能迁入一个人吗?

成都购房入户政策不是只能迁入一个人,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2024-05-06,全文共 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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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只能迁入一个

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备注说明

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因购房原因迁入本市的人员,落户成都5年后方可按相关政策申请老年父母投靠。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推荐阅读:成都居住登记申报指南

更多购房政策完整政策,点击查看:成都购房落户政策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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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成都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户成都条件+材料

2024-03-28,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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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条件

原本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不受派遣地限制;

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一直在高校集体户(含肄业或退学)的,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因读书将户口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含区的市),且有一方迁入我市的,该学生毕业后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户口未迁入学校,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含区的市),且有一方迁入我市的,该学生户口可申请随父或母迁入我市。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迁往地为成都的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毕业证(肄业的提供肄业证,退学的提供学校正式退学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其中一方迁入我市的提供:子女及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学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备注说明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人口系统无历史注销记录的,由入户地公安机关核查属实后办理。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直达入口:点击进入(用微信打开)落户地点

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证点位查询:点击进入

部分办证中心信息: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5楼028-62252255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455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一期1号楼3三单元)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028-87707272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成华区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028-8328361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4区028-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028-85141216

全部办证中心点击查看:成都公安办证中心(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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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积分入户通过后办入户需要什么手续?

2024-02-23,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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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申请后可查询积分结果,入户办理时限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拟入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具体如下↓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积分申请办结时间为15个工作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栏目”自助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在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符合入户名单,并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栏目”公示3日后,正式公布入户名单(遇节假日顺延),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栏目”查询。入户办理时限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拟入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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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成都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户成都条件+材料

2024-02-21,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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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市(成都)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户

前置条件

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不受派遣地限制;

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一直在高校集体户(含肄业或退学)的,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因读书将户口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含区的市),且有一方迁入我市的,该学生毕业后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户口未迁入学校,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含区的市),且有一方迁入我市的,该学生户口可申请随父或母迁入我市。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迁往地为成都的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毕业证(肄业的提供肄业证,退学的提供学校正式退学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其中一方迁入我市的提供:子女及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学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人口系统无历史注销记录的,由入户地公安机关核查属实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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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专入户集体郊县后多久可以迁入主城区?

2024-01-24,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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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0日前政策:

成都户口平迁需要满足条件,与时间没关系哦

成都户口平迁前置条件:

本市居民可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住房登记户口;

有多套住房的,可选择其中一套登记入户;

实行一房一户登记原则,原产权人及户内成员将户口迁出后,可登记新产权人及符合迁入条件人员的户口。

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2月20日起,大专入户满足条件可以直接入户主城区哦↓

落户条件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以上均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需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

政策来源,https://cdgaj.chengdu.gov.cn/gkml/xzgfxwj/11979349805215252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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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购房入户指南(条件+材料)

2024-01-22,全文共 1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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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前置条件: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所需材料

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原件)

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住房已交付使用)(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备注:

1、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因购房原因迁入本市的人员,落户成都5年后方可按相关政策申请老年父母投靠。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如果是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所需材料

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原件)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住房已交付使用);(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备注:

1、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因购房原因迁入本市的人员,落户成都5年后方可按相关政策申请老年父母投靠。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政策来源:https://open.weixin.qq.com/connect/oauth2/authorize?appid=wxb4e9c0cba65083cf&redirect_uri=https%3A%2F%2Fwhz.cdnet110.com%2Fcd-wx-prod%2F&response_type=code&scope=snsapi_userinfo&stat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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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积分入户政策最新消息

2024-01-08,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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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来啦,自2024年2月20日起实施

1、“8+1”县(市)取消了积分入户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此次积分入户政策最大的变化就是“8+1”县(市)取消了积分入户。“8+1”县(市)具体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以及成都东部新区。

“8+1”县(市)之外的其他区域仍将继续执行积分入户政策,具体包括:锦江区、成华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都区、新都区、青白江区、温江区、新津区12个中心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和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个城市新区(下称“12+2区域”)。

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积分入户的积分指标包括:稳定就业指标、稳定居住指标、技术技能指标、个人贡献指标、年龄指标等5项加分项;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个人违法犯罪指标等2项减分项。总积分为两者之和。

2、积分入户社保缴纳条件由连缴5年降至3年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积分入户的申请条件中还有一项明显变化:即在成都“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由现行的5年变为了“3年及以上”。这一变化也将更加利于来蓉落户人员。

3、区(市)县见义勇为模范表彰也可以纳入积分入户加分项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中,在积分入户的五项加分项中,“个人贡献指标”是其中之一,这次新政首次将获奖表彰下放到了区(市)县级。申请人获得了区(市)县级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都可积分加分。

2024年2月20前执行政策:成都积分落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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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成都购房政策最新消息

2023-01-05,全文共 1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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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1、【11月17日,成都出台通知,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11月18日起施行】

01

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具备该区域内任一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以及具备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均可在该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该区域购房套数、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

02

在成都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区域内生活工作且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该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

点击查看:政策解答2、【成都出台通知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11月1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以进一步优化完善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相关规定。在销售方式、销售流程上进行了优化完善,比如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两类,即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及普通购房家庭。

点击查看:实施细则

3、成都住建出台新政:高层次人才购房可不受户籍、社保缴纳时间与限购区域限制!

点击查看:实施细则|细则解读

最新消息4:四川共有产权房来了!重点面向有一定经济承受能力但买不起商品住房的城镇无房群体供应!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政策解读

此前购房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通知》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通知》优化了购房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青白江区、新津区除外,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01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户籍,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限购区域但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02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在我市近郊区(市)县(含东部新区、青白江区、新津区,下同)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就业。

《通知》明确更好满足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二孩及以上家庭,可在现有限购套数基础上新购买1套住房。

《通知》优化住房交易条件。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或合同备案之日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

《通知》完善税收调节政策。在全市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由满5年免征调整为满2年免征。

《通知》支持居民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给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承诺遵守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且5年内不上市交易,并纳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管理的,可一次性新增购买一套住房。

《通知》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10%,双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

此外,鼓励支持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时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适当降低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定价水平,具体由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确定。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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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购房入户政策2023

2023-01-03,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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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1日前已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人员入户

前置条件: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所需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原件)

5、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住房已交付使用);(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因购房原因迁入本市的人员,落户成都5年后方可按相关政策申请老年父母投靠。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拓展阅读:概念解释

(一)合法稳定住所:在本市范围内登记、备案并交付使用的住房、租赁的国有直管公房、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居住的本单位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人才公寓、农村地区住房。

(二)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需同时提供房屋信息查询记录和购房合同);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出具房管部门公房租用有效凭证;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职工租赁本单位自管公房的出具单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单位分房证明;安置房提供安置协议;人才公寓提供住建部门有效凭证。

农村地区住房佐证材料:指已确权住房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未确权有证住房出具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证或成都市村镇房屋所有权证、未拆迁无证住房由农村房屋主管部门进行核查;已安置但无证住房出具拆迁安置协议(协议遗失的由安置部门或街道、乡镇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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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世园会最新免票政策(免费人群+特惠套票)

2024-06-01,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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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世园最新免票政策

福利一

“小手拉大手·家庭亲子研学”

让孩子和家长轻松畅玩,边游边学

18周岁(含)以下学生(包括高中生、中职生、初中生、小学生、学前教育阶段儿童)免票,学生家长享受五折福利,完成家庭亲子研学集戳打卡任务后还可获得研学证书。

活动时间:2024年6月1日-10月28日,适用于全国18周岁(含)以下在校学生及随行学生家长。

家庭亲子研学套票:一大一小60元/套,两大一小120元/套,购买一次可连续两日入园。

福利二

“成都世园·桃李芬芳”暑期研学

邀请全国教师和在校大学生畅游世园

教师可凭教师证免费入园,在校学生可凭学生证免费入园。

活动时间:2024年6月1日-9月30日,适用于全国教师、在校大学生(包括本科、专科、高职在校学生)。

温馨提示

1、2024年6月1日起,可在抖音、携程、美团等线上平台搜索“成都世园会”购买家庭亲子研学套票,需持身份证入园。

2、参加“成都世园·桃李芬芳”暑期研学的师生,凭教师证、学生证入园。

欢迎来自各地的师生和亲子研学家庭,来2024成都世园会主会场,欣赏东方美学与异国风光并存的园艺盛宴,体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场景,感受公园城市、幸福成都的万千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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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育医疗待遇新政策热点问答汇总

2024-05-31,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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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政策“6月1日起执行”,是按生小孩的时间还是入院时间?

根据《成都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医保发〔2019〕30号)相关规定,生育待遇的执行以“生育时”为准。也就是说,按照小孩的出生时间来执行。对于小孩出生时间在2024年6月1日(含)之后的参保人员,将按照新政策规定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二、生育医疗待遇调整了哪些项目?

此次生育医疗待遇调整了产前检查费、生育或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

三、哪些人可以享受此次调整的生育医疗待遇?

以下处于待遇享受期的三类人员(同时符合多种身份,不重复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1.成都市生育保险女性参保人员享受城镇职工产前检查费、生育或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

2.成都市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女性参保人员享受相应的产前检查费、生育或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

3.参加成都市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可享受城镇职工产前检查费、生育的生育医疗费,夫妻双方不重复享受。

四、定额支付与限额支付的区别是什么?

定额支付指本次发生的生育医疗总费用,统筹基金按照规定的定额标准支付。

限额支付指本次发生的生育医疗总费用,扣除乙类先行自付、超限价自付、自费费用后,在生育医疗费限额标准内,不设起付标准,据实支付。

五、生育或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

我市参保人员可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刷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特殊原因无法直接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我市参保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分娩或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可全额垫付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上述费用如在德阳、眉山、资阳发生,也可选择联网结算,联网结算实行就医地目录、成都市政策。

六、产前检查费的定额补助如何领取?

生育医疗费直接结算后,产前检查费的定额补助由参保人员线上自主申领。上线初期,线上自主申领系统正在开发中,请参保人员耐心等待,并关注“成都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办理时间和操作指南。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4ihMHH5FPGOLxLdK3RtEg

政策原文,成都医保局优化调整生育医疗待遇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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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毕业生在成都就业有补贴吗?

2024-05-30,全文共 8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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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可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是对低保家庭、脱贫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残疾、特困、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高校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如果符合条件应及时在毕业年度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推荐阅读:成都求职创业就业补贴领取指南

其他补贴:

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为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大学生,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与被招用(吸纳)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用人单位为招用(吸纳)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互助医疗补充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100%给予补贴。

二、大学生创业补贴:在蓉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创业实体的可申请大学生创业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本市户籍毕业2年内做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以个体灵活就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同时从事以下情况的灵活就业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无固定雇主,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方式取得劳动报酬或自主创业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有经营收入的非正规方式实现的灵活就业,可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四、技能人才安家补贴: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83号)第六条规定,本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及上下游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条件的急需紧缺技能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发放安家补贴,共补贴3年。其中:《成都市急需紧缺高端技能人才目录》Ⅰ、Ⅱ、Ⅲ类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月,Ⅳ类或《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人才白皮书)》中相关区域人才紧缺指数3星岗位要求的技能人才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月。技能人才安家补贴由市人社局根据年度计划印发文件,重点企业向注册地人社部门提交材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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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应届大学生就业有哪些补贴政策?

2024-05-30,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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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社局回复:关于应届大学生就业补贴,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以及技能人才的安家补贴。

一、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为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大学生,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与被招用(吸纳)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用人单位为招用(吸纳)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大病互助医疗补充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100%给予补贴。

二、大学生创业补贴:在蓉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创业实体的可申请大学生创业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本市户籍毕业2年内做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以个体灵活就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同时从事以下情况的灵活就业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无固定雇主,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方式取得劳动报酬或自主创业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有经营收入的非正规方式实现的灵活就业,可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四、技能人才安家补贴: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83号)第六条规定,本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及上下游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符合本办法第三条条件的急需紧缺技能人才,从引进的次月起发放安家补贴,共补贴3年。其中:《成都市急需紧缺高端技能人才目录》Ⅰ、Ⅱ、Ⅲ类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月,Ⅳ类或《成都市人才开发指引(人才白皮书)》中相关区域人才紧缺指数3星岗位要求的技能人才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月。技能人才安家补贴由市人社局根据年度计划印发文件,重点企业向注册地人社部门提交材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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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专升本可以本科落户成都吗?

2024-05-29,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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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专如果专升本了,是否享受同全日制本科落户政策?

答:已经取得本科学历的,享有本科落户政策。

拓展阅读:本科学历落户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可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毕业证;《教育(教育部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

如果毕业后将户口落到集体户,是否要求在规定年限必须迁出?

答:落户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后,无规定年限必须迁出的限制,但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后,应及时将户口迁入住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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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命奥秘博物馆儿童节免费政策(时间+人群+活动)

2024-05-28,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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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生命奥秘博物馆儿童节限时优惠

活动时间:2024年6月1日—6月2日

免票人群:14周岁以下儿童免票

(温馨提示:儿童需成人陪同进馆,免票需要在前台登记身份证号,成年人群需购票)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天府广场今站购物中心

更多活动

童趣时光-小小设计师

要求:文创区消费满30或抽奖中奖(需出示付款凭证和中奖证明)

活动:在博物馆门口北极熊处

①即可盖博物馆任意纪念章

②享受DIY植物喷画团扇一次

童趣满满,谁是锦鲤?

要求:关注“成都生命奥秘博物馆”官方小红书号即可参加一次

活动:博物馆研学教室里抽奖(需要购票进场)

礼品:零食伴手礼、棒棒糖

免费DIY团扇一次

文创品优惠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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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硕士研究生生活补贴政策

2024-05-24,全文共 1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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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市)县申请不低于3万元生活补贴

咨询电话

各区(市)县委人才办:详询各区(市)县委人才办

成都市及区(市)县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及地址

机构名称机构地址联系电话
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四川成都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2楼3至6号窗口028-12333
成都市天府新区人才事业发展中心四川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西路99号7栋028-68772536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天府空港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0号窗口028-27250532
成都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南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区)2楼;西区:天目路2号成都电子信息产业功能区(高新区)一楼6号窗口028-65707062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236号新华之星AI大厦B座7楼028-86625427
成都市青羊区人才技术交流服务中心四川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中路20号028-86254925
成都市金牛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0 号蓉北人力资源产业园(蓉北人才港)二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28-87705570
成都市武侯区人才流动开发服务中心四川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西部智谷B区武侯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3区028-85057886
成都市成华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1:成都市成华区双林巷2号附3号(就业社保医保服务中心)二楼14、15号窗口 地址2: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华南巷2号附3号一楼028-84310104,028-84310760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才交流培训与人事考试中心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柏路248号028-84856551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白江区兴业大道1688号8号楼1楼028-83666501
成都市新都区创业促进中心成都市新都区清源路90号(人力资源市场1楼大厅创促中心窗口)028-83994761
成都市温江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四川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道大南街五环广场7号2楼028-82721985、028-82714750
成都市双流区人才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国芯大道399号A8-2号楼(成都芯谷企业幸福中心)028-85834707
成都市郫都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四川成都市郫都区南大街何公路9号人力资源市场大厅028-87885231
简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四川成都市简阳市射洪坝松林路333号028-27226488
都江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四川成都市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紫荆城对面)028-89741026
彭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天府中路259号,彭州市人力资源产业园一楼大厅028-83886260
邛崃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文君街道凤凰大道168号028-88793300
崇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永康东路38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1楼028-82203533
金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四川成都市金堂县赵镇十里大道二段89号028-84997012
成都市新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山河村4组(新中医院旁)028-82555577
大邑县人才交流培训考试服务中心四川成都市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028-88222798
蒲江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四川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工业南路16号028-88555995
成都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四川成都市金牛区同兴路2号028-86696600
成都市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下街24号028-86610504

政策来源:https://home.cdcyl.org.cn/policy/detail/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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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欢乐谷超级儿童节活动时间、门票信息、免票政策

2024-05-24,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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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欢乐谷超级儿童节

2024超级儿童节「就爱撒欢运动会」,5月18日-6月10日儿童免票

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8日-6月10日

活动内容

《米小圈上学记2》、《海底小纵队》第九季、《舒克贝塔》等8大超级IP集结开展撒欢运动会、见面会、偶像巡游

人偶“撒欢”大巡游、科学实验室、《掘乐家族》儿童剧、小丑泡泡秀、奥特曼主题馆一周年见面会

单人票价格

230元

使用方式

一名购票成人、长者、学生或年卡用户均可免费携带一名身高1.5米(含)或10周岁(不含)以下的儿童入园

使用须知

一大免一小,如双人年卡或合家欢年卡用户,则可免费携带两名儿童

有效期

1、购买时指定入园日期当天有效,一次性使用,再次入园须另外购票:

开闭园时间仅供参考,根据当日天气状况以景区现场公告为准

【适用人群】

身高超过1.5米(不含)和年龄大于10周岁(含)且不满60周岁(不含)的游客

年龄均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购买须知

1、当天15:50前购买并付款成功可订当日票

2、在所有网络平台购票,同一身份证号用户限购1张,同一手机号码限购3张;

3、购买时请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及身份证号码,填错不可修改。

4、此票仅限中国大陆身份证预定,回乡证、护照等无法购买。

使用方法

1、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至景区检票口刷闸机直接入园,无需换票。

2、一个订单购买多张票请一并入园,不接受拆分验证或部分退改 。

3、入园时间:闭园前1小时停止检票入园,请合理安排游玩时间,闭园时间以景区当日公示为准。

退改规则

1、电子凭证一经验证视为消费,不可退改及转让;

2、未使用的电子凭证于过期后30天内可申请全额退款,逾期不可退改;

3、在线申请退款,5个工作日内款项原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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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津区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2024-05-24,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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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标准及细则解读

(一)支持标准。对落户新津且在津全职工作的人才,在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时,根据《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中人才类别,给予E类及以上人才一定额度的购房支持,鼓励人才扎根新津。

(二)细则解读。购房支持分别按照A、B类人才15万元、C类人才10万元、D类人才5万元、E类人才2万元进行补贴

二、申报条件

(一)户口在新津且与注册地在新津的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全职工作劳动合同;

(二)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在新津连续解缴个人所得税12个月及以上;

(三)在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个人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

3.劳动合同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

5.无房证明;

6.在津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相关证明;

7.根据《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实施细则》中人才类别证明资料;

(三)企业资料

7.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

8.上一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企业加盖鲜章。

四、申报渠道

由个人填写《成都市新津区引进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扶持资金申请表》并由向产业功能区提交有关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受理单位:企业向各自所属产业功能区申报。

审核单位:区人社局负责审核人才类别,区公园城市局负责审核购房资格。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新津科创通

五、政策咨询

区公园城市局(82518637)

拓展阅读:人才分类

政策来源,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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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区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2024-05-23,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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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一、政策内容

离校未满2年高校毕业生(申报补贴时取得《普通高校毕业证》未满2年)从事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的70%给予最长2年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超过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100%档次缴费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100%缴费档次的7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条件

具有我市户籍,已办理失业登记,并以个体身份参保缴费。

三、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市双流区人社局 028-85736258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92号)

政策来源,https://ma19338000.m.icoc.vc/nd.jsp?id=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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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区毕业生见习补贴政策

2024-05-23,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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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内容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异地户籍毕业生)、毕业年度内在蓉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可申请到见习基地参加3至12个月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

二、支持政策

1.见习补贴。每月给予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见习基地和政府分担。就业见习补贴由政府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购买保险。见习基地应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保险,保险险种和保障内容参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14〕211号)规定执行。

三、责任单位及政策咨询电话

成都双流区人社局 028-85822441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认定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9〕155号)

政策来源,https://ma19338000.m.icoc.vc/nd.jsp?id=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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