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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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运会外地车临时通行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步骤)

注意啦,“蓉e行”平台将于7月19日正式上线“外埠小客车临时通行码”申领功能,办理指南来啦。

2023-07-19,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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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平台

“蓉e行”平台将于7月19日正式上线“外埠小客车临时通行码”申领功能。外埠小客车驾驶员可通过搜索“蓉e行”微信公众号,注册后在平台申领“外埠小客车临时通行码”。

二、受理范围

在7月22日至8月10日(7:30-20:00)成都大运会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实施期间,因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议活动,以及群众看病、就医、迎亲、送殡的需求,确需来蓉的外埠小客车。

车辆实际驾驶人可以通过”外埠小客车临时通行码“功能提交临时通行码申请,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以持临时通行码通行。

三、受理时间

2023年7月19日至8月7日。

四、所需材料

(一)机动车行驶证照片;

(二)驾驶人员驾驶证照片;

(三)因工作生活确需来蓉证明材料照片。

五、办理时限

申领人需提前三日在“蓉e行”平台申报,系统将在48小时内发送核准结果短信。

六、办理流程

1. 登陆平台:微信搜索“蓉e行”,并在平台进行注册;(也可以点击此处直接进入)

(扫码关注“蓉e行”微信公众号)

2.填报信息:进入“成都大运会期间交通出行便民服务”界面,点击“外埠小客车临时通行码”,填写申请人(单位)信息、联系电话、申办车辆、驾驶人等相关基本信息,同步上传申办材料。每人仅可一次性申请一辆本人实际驾驶的外埠小客车。请保证申报材科真实有效,不符合规定将承担相关后果,虚假申报将停止申办“外埠小客车临时通行码”资格。

3.

上传材料:材料提交齐全、信息填写完整、格式符合要求,在线点击“提交”后,则系统自动成功受理。上传资料必须为清晰、完整的图片,避免影响申领进度;

4.

选择日期:外埠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可以根据进、出外埠小客车限行区域的时间,一次性申请2天的“临时通行码”。在蓉期间,建议采取公共交通或错开限行时段出行;

5. 告知结果:外埠小客车驾驶人填写完成申请后,系统将在48小时内发送核准结果短信,请保证登记的手机号真实有效;

6. 通行码证使用方式:申请人在获取“外埠小客车临时通行码”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码,交警检查时请主动出示。

七、咨询电话

962122

注意事项:申领“外埠小客车临时通行码”车辆,仍需遵守尾号限行和单双号通行规定。

拓展阅读:外地车大运会限行规定

2023年7月12日,成都大运会期间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及系列服务和保障政策出台。7月22日至8月10日,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及以内的区域、“成都高新南区绕城外部分区域”所有道路行驶的小客车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其中,每日7:30-20:00,禁止外埠小客车(不含新能源汽车)通行。

同时,针对因工作生活确需来蓉的外埠小客车,可提前申领“临时通行码”,但需遵守成都市尾号限行规定。

信息来源:成都交警权威发布微信公众号,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7Pi0Ubq-rRN5RygmQG_9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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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变更更正户口姓名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步骤)

2024-02-22,全文共 1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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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变更更正姓名

前置条件

1、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1)由乳名改学名;

(2)因父母离异更名;

(3)父母再婚后子女更名;

(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

(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

(6)同校或同班学生重名。

未成年人更名由父母或收养人、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申报。离婚后子女申请更名的,须经亲生父母双方同意;再婚后子女申请随继父(母)姓的,须经亲生父母和继父(母)同意。

前置条件

2、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1)由冷僻字、繁体字更改为简化字;

(2)随父或随母姓(含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3)恢复原户籍登记机关登记并使用过的姓名;

(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

(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

(6)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

户口迁入我市大中专院学生集体户的,不得申请变更姓名。

变更步骤

步骤1:领取并填写《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办理前可提前下载《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并填写。

表格下载:

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样表).doc

步骤2:准备材料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办理材料:

1、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准备以下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申请表应由父母双方签字。父母离婚的,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如一方不能到场的,由公证机关出具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父母双方和未成年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亲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死亡证明(父[母]死亡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6)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7)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2、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变更姓名准备以下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4)国有单位人员由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非国有单位人员由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变更姓名的证明;无职业人员出具无职业证明(含待业证、失业证、下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5)亲属关系证明(随父或随母姓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6)原户籍登记机关证明(恢复原姓名的出具)(原件);

(7)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更名的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8)县以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出具出家或还俗的证明(出家或还俗的人员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9)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步骤3:现场办理

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办理变更。

·办公地址: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拓展阅读:成都公安办证中心(地址+电话)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居民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4]230号《关于调整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的通知》

政策来源,https://www.chengdu.gov.cn/chengdu/smfw/2017-05/04/content_81a4d085fbe6450892a6acd02ea13e0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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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货车电子通行码办理指南(申请条件+有效期+流程+通行区域)

2024-01-05,全文共 1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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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电子通行申请指南

申领条件

国VI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国IV货车通行码申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川A、川G货车;

2.车辆在申领时须处于检验有效期内;

3.车辆无未处理完毕的交通违法记录;

4.排放标准要求

(1)申领国VI货车通行码的车辆应达到国VI阶段排放标准;

(2)申领国V货车通行码的车辆应达到国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

(3)申领国IV货车通行码的车辆应达到国I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

(4)生活垃圾运输车、冷链运输车均应达国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混凝土运输车、预拌砂浆运输车均应达国VI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

5.市政作业车只能申领国V货车通行码、国IV货车通行码;混凝土运输车、预拌砂浆运输车只能申领国VI货车通行码;冷链运输车只能申领国V货车通行码、国VI货车通行码。

通行码有效期

国VI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国IV货车通行码有效期从电子通行码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申领程序

(一)国VI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国IV货车通行码(非营运冷链运输车除外)

申领程序

1.机动车所有人向需求确认部门提出申领需求的,需求确认部门按照本办法予以核实确认,核实通过的由需求确认部门录入“蓉e行”平台,转市公安局交管局继续办理;核实未通过的,由需求确认部门告知申领人。

2.市公安局交管局按照本办法予以核实确认,核实通过的发放货车电子通行码;核实未通过的,由市公安局交管局告知申领人。

(二)非营运冷链运输车申领国VI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国IV货车通行码

申领程序

1.申请人在“蓉e行”平台“冷链运输车通行码申领(川A、川G籍非营运冷链运输车)”申领模块内,按提示输入车辆、联系人相关信息、上传车辆外观照片(车辆号牌号码和车载制冷设备外观须在照片上同时展示)。

蓉e行平台:点击进入(用微信app打开)

2.由市公安局交管局核实确认,核实通过的发放货车电子通行码;核实未通过的,由市公安局交管局告知申领人。

通行区域

(一)国VI货车通行码

持有国VI货车通行码的货车,全天允许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以内区域、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成都绕城高速(G4202,不含)、剑南大道(含)、天府五街(含)、天府大道中段(含)、天华二路(含)、世纪城南路(含)、世纪城路(含)、世纪城东路(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以下简称“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通行;除持有国VI货车通行码的冷链运输车和三绿工程车外,其它持有国VI货车通行码的货车每日7:00至9:00、17:00至19:30禁止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通行。

(二)国V货车通行码

持有国V货车通行码的货车,除每日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19:30)以外,允许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以内区域、“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通行。

(三)国IV货车通行码

持有国Ⅳ货车通行码的货车,除每日7:00至10:00、16:00至19:30以外,允许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含)以内区域、“高新南区绕城外区域”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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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户口办理变更性别和更改民族(条件+材料+步骤)

2024-02-22,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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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变更性别更改民族

更改性别需满足以下前置条件及要求:

户口登记的性别与本人实际性别不一致,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提出申请。

更改民族需满足以下前置条件及要求:

(1)个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确定。不能再向上追溯,更不能横向攀联。

(2)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经公证部门公证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成份在满18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18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20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份。

(3)父母双方的民族成份同是少数民族,子女本人与父母双方民族成份不相一致的,不受年龄限制,可更改本人民族成份。

(4)公民更改民族成份,经成都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批准后,再凭相关的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步骤1:领取并填写《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办理前可提前下载《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并填写。

表格下载: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样表).doc

步骤2:准备材料

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办理材料:

1、变更性别者准备以下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性别认定证明或变性手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2、更改民族者准备以下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2)本人和父母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四川省民族事务管理委员会同意更改民族成份的证明(变更民族的提供)(原件);

(4)差错前户籍登记机关原始证明(民族成份登记差错的提供)(原件);

(5)根据申请理由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步骤3:现场办理

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变更。

·办公地址: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郊区(市)县到派出所) 点击查看全市公安办证中心地址

·联系方式:028-68382288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居民户口簿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6元/本)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公安厅川价字非[1996]132号《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收取证照工本费的通知》

·法律依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安局户口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公发[2007]86号)、关于印发《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份的规定》的通知(民委政字[1990]217号)

·备注说明:申请更正主项信息的,同一主项信息只能申请更正一次。

政策来源,https://www.chengdu.gov.cn/chengdu/smfw/2017-05/04/content_781dec7903894418b0bdeec1e7714d2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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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积分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时间+地点+步骤)

2024-02-18,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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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入户申报指南

前置条件

申请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居住证积分达到入户分值线,可申请积分入户。

1、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持有效居住证人员。(不纳入积分入户的区域:成都东部新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2、申请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或省、市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截止申请日上月底上溯计算,按月连续不间断缴费满36个月;

3、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申请材料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原件);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含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 (原件);

4、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申请人有与积分指标项目一致的情形,还应提供对应材料,并在申报时一次提交。

申报时间

居住证积分实行"随到随积”。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上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报积分。

申报地点

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积分窗口进行申报。

点击查看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

办理步骤

1、领取并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办理前可提前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并填写;

2、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

3、到居住证签发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现场办理积分申请;

4、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积分申请办结时间为15个工作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栏目”自助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5、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在积分结果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依据居住证积分入户分值线确定符合入户名单,并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栏目”公示3日后,正式公布入户名单(遇节假日顺延),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栏目”查询。入户办理时限符合积分入户人员,应在正式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拟入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表格下载

1、《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2、《成都市产业功能区紧缺人才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成都市专业技术人才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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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货车电子通行次码申请指南(条件+有效期+流程+通行规定)

2024-01-05,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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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货车通行次码申请指南

申领条件

货车通行次码申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车辆须处于检验有效期内;

2.排放标准须达国I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

有效期

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货车通行次码当日申领,申领成功之时起当日有效。

申领程序

货车通行次码申领程序

1.申请人在“蓉e行”平台“货车通行次码”申领模块内,按提示输入车辆相关信息后实时申领,无需提前申领。

2.经系统自动比对后,核实通过的发放“货车通行次码”;核实未通过的将原因推送给申请人。

通行规定(时间+区域)

货车通行次码持有货车通行次码的货车,除每日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19:30)以外,允许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及以下道路上行驶:

1.金芙蓉大道[成都绕城高速(G4202)货运大道收费站至阳光南路路口]、阳光南路(金芙蓉大道至阳光路)、阳光北路(阳光路至清逸路)、清逸路、阳光路。

2.金丰高架桥[成都绕城高速(G4202)收费站至金丰高架桥跨金芙蓉大道下行匝道处]、蓉北路三段、蓉北路二段、金丰路一线[成都绕城高速(G4202)收费站至北三环路外侧调头处]。

3.蜀源大道[成都绕城高速(G4202)收费站至犀安路]、西华大道(犀安路至西靖路)、西靖路、海霸王路、正义路(海霸王路至古靖路)、古靖路。

4.古柏路、古柏西街、川建路、新荷路、汇丰路、川建南二路、泉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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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货车电子通行码申领条件有哪些?(通行码+通行次码)

2024-01-05,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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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一)国VI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国IV货车通行码申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川A、川G货车;

2.车辆在申领时须处于检验有效期内;

3.车辆无未处理完毕的交通违法记录;

4.排放标准要求

(1)申领国VI货车通行码的车辆应达到国VI阶段排放标准;

(2)申领国V货车通行码的车辆应达到国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

(3)申领国IV货车通行码的车辆应达到国I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

(4)生活垃圾运输车、冷链运输车均应达国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混凝土运输车、预拌砂浆运输车均应达国VI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

5.市政作业车只能申领国V货车通行码、国IV货车通行码;混凝土运输车、预拌砂浆运输车只能申领国VI货车通行码;冷链运输车只能申领国V货车通行码、国VI货车通行码。

(二)货车通行次码申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车辆须处于检验有效期内;

2.排放标准须达国I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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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最新办理指南(对象+条件+方式+材料)

2023-09-28,全文共 2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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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并按月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二、实现方式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按月提取协议或协议),通过直冲本息或定额提取的方式实现按月提取还贷。

(一)直冲本息方式

直冲本息适用于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不含资阳民生村镇银行)。

直冲本息是指成都公积金中心按月将当期应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从缴存职工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当月可用金额中予以抵扣,可用金额不足以抵扣的差额部分再从借款人办理贷款时约定的委托扣款账户(以下简称个贷还款账户)中补扣。

(二)定额提取方式

定额提取适用于其他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限资阳民生村镇银行)、其他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

定额提取是指成都公积金中心按月将协议约定的每月提取金额(以下简称约定提取金额)从缴存职工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当月可用金额中提取到协议约定的本人银行账户(以下简称提取收款账户):

1.提取收款账户。按月提取还贷资金划转至缴存职工本人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开设的正常I类银行储蓄账户或符合要求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其中,偿还成都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商业贷款且持有个贷还款账户的缴存职工,提取资金可划转至个贷还款账户。

成都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可通过对外公开的《联网查询商业贷款信息的银行列表》查询。

2.约定提取金额。缴存职工同意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互联互通方式获取的贷款总额、贷款期数、还款方式、贷款开始日期、贷款结束日期、剩余贷款本息和商贷基础利率等信息(不考虑利率调整、利率差等因素),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测算剩余贷款本息金额,并确定约定提取金额。缴存职工对约定提取金额有异议的,需参照本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线下办理。

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同时符合下述条件时,可申请办理按月提取还贷:

(一)在偿还贷款期间,且贷款尚未结清,缴存职工是贷款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的配偶。

(二)不存在提取未办结、预收件登记、司法冻结未解除等情形,未被纳入成都公积金中心不良行为登记。

(三)缴存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业务,同一套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除外。

(四)没有尚在履行过程中的《成都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成都住房公积金定额委托提取协议》(以下统称“按年委托提取协议”)或按月提取协议。

(五)符合《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等其他相关规定。

申请材料及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申请、核对和确认签约的相关信息,完成按月提取还贷签约。

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不含资阳民生村镇银行)的借款人或配偶、成都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商业贷款的主借款人或配偶可通过线上办理。

(二)线下办理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下述材料原件,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申请办理按月提取还贷。成都公积金中心将留存相关业务材料的电子影像。

1.身份、婚姻证明材料:

(1)缴存职工是主借款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2)缴存职工是共同借款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主借款人身份证件。

(3)缴存职工非共同借款人,是主借款人配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主借款人身份证件、结婚证。

(4)缴存职工非共同借款人,是共同借款人配偶的,提供本人身份证件、配偶身份证件、结婚证、主借款人身份证件。

2.偿还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不含资阳民生村镇银行),无需再提供其他材料。

3.偿还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限资阳民生村镇银行)、成都公积金中心合作银行商业贷款的,根据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提供提取收款账户。

4.偿还其他个人住房贷款的,提供:

(1)借款合同/贷款合同(2017年11月1日后已办理过还贷提取业务的,以同一套住房办理按月提取还贷时,可不再提供借款合同/贷款合同);

(2)个贷还款账户流水(显示最近一次扣款记录);

(3)根据本规定第二条第(二)款提供提取收款账户;

(4)成都公积金中心将通过银政通平台、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等渠道核实贷款真实性。通过银政通平台核实的,主借款人需现场签署授权同意书,其中主借款人属于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的,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线上授权;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核实的,主借款人需现场签署征信查询授权书。

5.缴存职工线下办理时,如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查询的贷款信息、住房信息和个贷还款账户流水等,存在不完整、不准确或缴存职工有异议,或因非合作银行不能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查询相关信息,影响业务审核和数据确认的,缴存职工应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原件。

6.贷款所购住房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对外公布的提取互认区域外的,还需提供缴存职工或配偶的户籍证明或工作所在地证明。

7.临柜办理业务的,配偶可代办,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及结婚证原件。须通过个人征信系统核实贷款真实性的,仅限主借款人可为其配偶代办。采取直冲本息方式的,缴存职工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办理委托登记或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后,方可由配偶代办。

2023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1年。

政策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链接http://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59/news_dfwj.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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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成都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户成都条件+材料

2024-03-28,全文共 1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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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条件

原本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不受派遣地限制;

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一直在高校集体户(含肄业或退学)的,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因读书将户口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含区的市),且有一方迁入我市的,该学生毕业后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户口未迁入学校,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含区的市),且有一方迁入我市的,该学生户口可申请随父或母迁入我市。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迁往地为成都的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毕业证(肄业的提供肄业证,退学的提供学校正式退学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其中一方迁入我市的提供:子女及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学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备注说明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人口系统无历史注销记录的,由入户地公安机关核查属实后办理。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直达入口:点击进入(用微信打开)落户地点

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证点位查询:点击进入

部分办证中心信息: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5楼028-62252255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455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一期1号楼3三单元)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028-87707272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成华区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028-8328361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4区028-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028-85141216

全部办证中心点击查看:成都公安办证中心(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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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离(退)休人员落户指南(条件+材料)

2024-03-28,全文共 1282 字

+ 加入清单

离休干部入户

离休干部入户(经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到我市的离休干部)

前置条件:经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省(市)安置通知;(原件)

离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集体户的提供: 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退休人员入户

退休人员入户(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市,现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前置条件:因参加工作(含参军入伍、知青下乡、就学)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退休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户口注销佐证材料或本人档案审档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直达入口:点击进入(用微信打开)落户地点

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办证点位查询:点击进入

部分办证中心信息: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锦江区金石路166号天府宝座5楼028-62252255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青羊区成飞大道南段455号(青羊总部经济基地一期1号楼3三单元)028-86647997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999号三楼C1区028-87707272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成华区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028-83283612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4区028-96166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028-85141216

全部办证中心点击查看:成都公安办证中心(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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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层次人才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4-03-28,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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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条件

成都市户籍人员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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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国(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登记指南(条件材料)

2024-02-22,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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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登记

前置条件

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所需材料

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台湾定居的《注销户口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台湾定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或《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定居批准通知书》(台湾定居的提供);(原件)

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台湾定居的出国(境)、台湾定居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到港、澳地区定居的《注销户口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到港、澳地区定居的港、澳地区定居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到港、澳地区定居的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或本人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到港、澳地区定居的本人签署的《声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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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层次人才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4-02-21,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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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人才入户

前置条件

成都市户籍人员按照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确定的高层次人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上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结婚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方式

为了减少您不必要的往返,切实提升行政效率,所有业务均通过“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平台提交申请,进行网络预审和入户预约

步骤: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在“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直达入口:点击进入(用微信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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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离(退)休人员落户指南(条件+材料)

2024-02-21,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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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类落户政策汇总

离休干部入户(经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到我市的离休干部)

前置条件:经本省、市老干部工作部门批准安置的离休干部,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省(市)安置通知;(原件)

离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集体户的提供:

本人无房佐证材料,集体户首页或集体户管理单位同意接收函。(原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退休人员入户(因参加工作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市,现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前置条件:因参加工作(含参军入伍、知青下乡、就学)或工作调动将户口迁出,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退休人员,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市户口注销佐证材料或本人档案审档记录;(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省内居民申请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规定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其老年父母投靠,所需材料参照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服务指南

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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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成都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户成都条件+材料

2024-02-21,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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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市(成都)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入户

前置条件

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不受派遣地限制;

原本市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一直在高校集体户(含肄业或退学)的,应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无住房的可在原迁出地公共集体户申请入户;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因读书将户口迁入高校学生集体户,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含区的市),且有一方迁入我市的,该学生毕业后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我市;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户口未迁入学校,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含区的市),且有一方迁入我市的,该学生户口可申请随父或母迁入我市。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迁往地为成都的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毕业证(肄业的提供肄业证,退学的提供学校正式退学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就学期间父母户口均迁离原籍,其中一方迁入我市的提供:子女及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学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人口系统无历史注销记录的,由入户地公安机关核查属实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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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购房入户指南(条件+材料)

2024-01-22,全文共 1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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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前置条件: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所需材料

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原件)

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住房已交付使用)(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备注:

1、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因购房原因迁入本市的人员,落户成都5年后方可按相关政策申请老年父母投靠。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如果是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所需材料

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原件)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住房已交付使用);(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备注:

1、同一套住房,权属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只申请办理一次购房入户。因购房原因迁入本市的人员,落户成都5年后方可按相关政策申请老年父母投靠。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政策来源:https://open.weixin.qq.com/connect/oauth2/authorize?appid=wxb4e9c0cba65083cf&redirect_uri=https%3A%2F%2Fwhz.cdnet110.com%2Fcd-wx-prod%2F&response_type=code&scope=snsapi_userinfo&stat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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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外地货车怎么办成都电子通行码?(条件+有效期+流程+通行区域)

2024-01-05,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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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货车通行次码,不能办理货车通行

办理指南

成都货车通行次码申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车辆须处于检验有效期内;

2.排放标准须达国IV及以上阶段排放标准。

货车通行次码有效期:

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货车通行次码当日申领,申领成功之时起当日有效。

货车通行次码申领程序

1.申请人在“蓉e行”平台“货车通行次码”申领模块内,按提示输入车辆相关信息后实时申领,无需提前申领。

2.经系统自动比对后,核实通过的发放“货车通行次码”;核实未通过的将原因推送给申请人。

货车电子通行次码通行时间+区域

货车通行次码持有货车通行次码的货车,除每日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17:00至19:30)以外,允许在成都绕城高速(G4202)及以下道路上行驶:

1.金芙蓉大道[成都绕城高速(G4202)货运大道收费站至阳光南路路口]、阳光南路(金芙蓉大道至阳光路)、阳光北路(阳光路至清逸路)、清逸路、阳光路。

2.金丰高架桥[成都绕城高速(G4202)收费站至金丰高架桥跨金芙蓉大道下行匝道处]、蓉北路三段、蓉北路二段、金丰路一线[成都绕城高速(G4202)收费站至北三环路外侧调头处]。

3.蜀源大道[成都绕城高速(G4202)收费站至犀安路]、西华大道(犀安路至西靖路)、西靖路、海霸王路、正义路(海霸王路至古靖路)、古靖路。4.古柏路、古柏西街、川建路、新荷路、汇丰路、川建南二路、泉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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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货车通行码申请流程(通行码+通行次码)

2024-01-05,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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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VI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国IV货车通行码(非营运冷链运输车除外)

申领程序

1.机动车所有人向需求确认部门提出申领需求的,需求确认部门按照本办法予以核实确认,核实通过的由需求确认部门录入“蓉e行”平台,转市公安局交管局继续办理;核实未通过的,由需求确认部门告知申领人。

2.市公安局交管局按照本办法予以核实确认,核实通过的发放货车电子通行码;核实未通过的,由市公安局交管局告知申领人。

(二)非营运冷链运输车申领国VI货车通行码、国V货车通行码、国IV货车通行码

申领程序

蓉e行平台:点击进入(用微信app打开)

1.申请人在“蓉e行”平台“冷链运输车通行码申领(川A、川G籍非营运冷链运输车)”申领模块内,按提示输入车辆、联系人相关信息、上传车辆外观照片(车辆号牌号码和车载制冷设备外观须在照片上同时展示)。

2.由市公安局交管局核实确认,核实通过的发放货车电子通行码;核实未通过的,由市公安局交管局告知申领人。

(三)货车通行次码申领程序

1.申请人在“蓉e行”平台“货车通行次码”申领模块内,按提示输入车辆相关信息后实时申领,无需提前申领。

2.经系统自动比对后,核实通过的发放“货车通行次码”;核实未通过的将原因推送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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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温江区天府通学生卡办理指南(对象+材料+流程)

2023-12-06,全文共 1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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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学生办理服务指引

本次天府通学生卡集中办理,采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并行,方便学生灵活申办。

(一)办卡对象

就读于温江区未满18周岁的在校中小学生。

(二)申请材料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的在校学生,需出示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提交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1张,无须提供学校证明,学生学籍情况由办卡网点工作人员进行网络查核。中等职业类学生办理天府通学生卡,需要出示学生身份证和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提交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1张。

(三)办理流程

每名学生限办一张学生卡,请勿重复办理。

1.线上办理

通过天府通微信公众号“成都天府通”或天府通APP的学生卡线上申办入口自助下单办理,按流程依次提交申请材料、联系方式和收货地址,支付卡片工本费和邮寄费。经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将卡片快递至用户的收货地址。

点击查看:成都天府通学生卡最新办理步骤(线上+线下)

2.网点办理

学生家长可前往温江区的办卡网点现场办理,流程如下:提交办理材料→工作人员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缴纳卡片工本费→领取《取卡凭证》→15个工作日后凭《取卡凭证》到办理网点领卡。

温江区现场办卡网点:城南公交站,地址:柳城街道凤溪大道南段1037号;万春公交站,地址:万春镇天乡路二段577号。

办理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12月29日,每日9:00-12:00,13:00-17:00;2024年起每个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咨询电话:028-82602606。

(四)充值须知

1.充值方式选择

(1)充值公交次数:按月份充值次数,0.2元/次,充值以1元(即5次)为单位起充;可选择充值三个月(含本月及后二个月)或其中任一月的次数;2024年1月及之后月份的当月结余次数实施次卡次月月底清零(由于公交票务系统将于2023年12月底进行统一更新,天府通学生卡内2023年12月及之前月份的当月结余次数将执行现行政策,于当月月底清零),请按个人所需适度充值;公交次数仅限在公交消费,次数一经充入卡内,不退现、不挂失、不转存。

(2)充值电子钱包:以10元为单位起充,卡内余额上限为1000元,余额长期有效;电子钱包可在公交和地铁使用,电子钱包资金账户不记名不挂失,请妥善保管。

(3)天府通学生卡同时具有充值公交次卡和充值电子钱包两项功能。

2.充值渠道

(1)线上充值

用户可使用带NFC功能的手机通过天府通APP贴卡充值学生卡公交次数和电子钱包。

(2)线下网点充值

用户可持卡前往全市范围内的天府通客服网点、部分红旗连锁超市、舞东风连锁超市网点(温江区内门店和地址附后)和温江区服务网点(城南公交站,地址:柳城街道凤溪大道南段1037号)办理充值。

(五)使用须知

1.禁止外借。学生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

2.禁止超龄使用。学生卡使用者年龄须在18岁以下,超龄后不能继续使用。

3.乘车优惠。使用天府通学生卡,可乘坐地铁(含有轨电车)和支持天府通刷卡应用的公交线路,在中心城区公交线路刷学生卡公交次数可享受2折优惠,同时享受2小时内免费换乘3次公交线路的乘车优惠;刷电子钱包可享受地铁(含有轨电车)票价5折优惠和公交票价9折优惠。

4.补办规定。如发生丢失或损毁,需持学生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薄)到温江区服务网点(城南公交站,地址:柳城街道凤溪大道南段1037号)申请补办,补办需重新缴纳卡片工本费,申请人持《取卡凭证》按凭证上预约的时间到办理网点领卡。也可在天府通微信公众号或天府通APP线上申请补办。

(六)售后服务须知

1.学生卡属于个人专用定制卡,完成制卡后不退卡,不挂失,请妥善保管。

2.卡片质保期为两年,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损坏的,由办卡网点免费更换;若卡片超过质保期或属人为损坏的,换卡则需重新交纳卡片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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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津天府通学生卡办理(条件+材料+流程)

2023-12-05,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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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津天府学生办理(条件+材料+流程)

01谁可以办理学生卡?

就读于新津区未满18周岁的在校中小学生。

02学生卡需要哪些资料?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需出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一张;中等职业类学校的学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

03办理渠道有哪些?

(一)线上办理

通过天府通微信公众号“成都天府通”或天府通APP的学生卡线上申办入口,自助下单办理,按流程依次提交申请材料、联系方式和收货地址,支付卡片工本费和邮寄费。经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将卡片快递至用户的收货地址。

点击查看:成都天府通学生卡最新办理步骤(线上+线下)

(二)网点办理

1.新津客运站

2.新津公交公司(花桥卫生院对面停车场内)

流程如下:

提交办理材料→工作人员现场审验→审验通过后缴纳卡片工本费→领取《取卡凭证》→30个工作日后凭《取卡凭证》到办理网点领卡。

注意:

每名学生限办一张学生卡,请勿重复申办

咨询电话:如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问题

请您联系咨询电话:028-82460882028-8252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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