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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考籍档案信息变更怎么办理

河北自考考籍档案信息变更需要在理论课程报考期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进行办理,详细如下。

2023-11-25,全文共 11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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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籍档案变更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履行手续后方可变更,并保存修改日志。

一、基本信息变更,考生考籍档案中基本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须在理论课程报考期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基本信息变更,逾期不予受理。

(一)姓名变更。考生申请变更考籍档案中的姓名,须提交有效的标有“机打”曾用名的户口薄或户籍证明信或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身份证号码变更。考生申请变更考籍档案中的身份证号码,须提交有效的制式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须有县级公安机关名称并盖户口专用章)或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照片变更。考生申请变更考籍档案中的照片,须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期(一般为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蓝底)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拍照要求:(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照明光线要求:(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电子图像文件:(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四)其他情况的变更,考生须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自学考试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考生手写并签字的实际情况说明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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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学考试考籍档案管理规范信息一览

2023-11-25,全文共 2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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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档案管理工作规范

考籍档案的建立

考生凡取得一门及以上理论课程合格成绩后,省教育考试院予以建立考籍档案。考籍档案以电子档案方式保存。

考籍档案是考生基本情况、考试课程合格成绩和考试期间表现的原始记录。考籍档案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含考生照片等)、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2014年及以后的理论课考试合格成绩均有对应的笔迹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考籍档案合并、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含《毕业生登记表》)等。

考籍档案的注册

我省自2015年上半年起实行注册制。每位考生的身份证号仅能注册一个准考证号,对应一份考籍档案。已注册的考籍档案是考生办理省际转考、免考、毕业等业务的主要依据。一、已注册考籍档案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网址:http://zk.hebeea.edu.cn),在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5)申请办理免考、毕业等业务。

二、未注册考籍档案的考生,须在理论课程报考、免考及毕业申请期间,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在线申请注册,注册完成后方可办理自考业务。要求如下:

(一)未注册考籍档案的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身份证图像信息和本人图像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像及本人图像审验通过的,注册信息将被保留;审验未通过的,属于原个人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在理论课报考期间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注册。不属于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在报考期间按照规定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注册。

(二)注册时所选报考点,当次业务办理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修改。

(三)注册完成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和本人图像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确需修改的须在理论课报考期间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报考。

三、考生设置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若有多个信息完整的考籍档案,首选已用于毕业的考籍档案注册。

考籍档案的合并

一、已拥有多个考籍档案的考生,在申请毕业前须完成考籍档案的合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见附件5),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中的“合并成绩入口”申请合并。

考生合并成绩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所有合格成绩将并入已注册的考籍档案中,同时注销其他考籍档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合并成绩:

(一)姓名、身份证号与已注册考籍档案中不一致的;

(二)照片与已注册考籍档案中非同一人的;

(三)笔迹信息与已注册考籍档案中不符的;

(四)考籍档案信息不完整的;

(五)用已毕业考籍档案并入其他已注册考籍档案的;

(六)正在办理业务中的考籍档案。

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自考信息系统”中的“合格成绩查询”栏目查询合并后的成绩。

考籍档案的变更

考籍档案变更须经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履行手续后方可变更,并保存修改日志。

一、基本信息变更,考生考籍档案中基本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须在理论课程报考期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基本信息变更,逾期不予受理。

(一)姓名变更。考生申请变更考籍档案中的姓名,须提交有效的标有“机打”曾用名的户口薄或户籍证明信或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身份证号码变更。考生申请变更考籍档案中的身份证号码,须提交有效的制式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须有县级公安机关名称并盖户口专用章)或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照片变更。考生申请变更考籍档案中的照片,须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期(一般为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蓝底)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拍照要求:(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照明光线要求:(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电子图像文件:(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其他情况的变更,考生须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自学考试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考生手写并签字的实际情况说明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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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河北自考实践性环节报名缴费时间(附报名入口)

2023-11-25,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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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半年河北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将于11月26—30日(每天8:00-22:00)进行。

报名入口http://zk.hebeea.edu.cn

相关阅读:

考核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具体考核课程安排详见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表》,具体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

第十二条考生按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取得一门及一门以上理论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后,可报名参加该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取得所学专业的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考核。

第十三条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进行网上报考。报考时,考生本人必须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慎重选择报考课程,并认真进行核实,确保报考信息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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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怎么申请免考?

2023-11-25,全文共 6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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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申请免考流程

一、网上申请

9月1日-6日(8:00--22:00)

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申请免考,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考试院“自考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点,根据我省免考政策要求选择需免考的课程,正确录入证书信息,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二、现场确认及提交材料

9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和7日(9:00--11:30)

(一)网上申请成功后,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考生现场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免考信息确认单》),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二)在报考点无法确认信息的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市教育考试机构进行确认。

(三)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修改考生信息。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当次免考申请。

(四)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材料要求详见本规范第二条),因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网上缴费

9月1日-7日(8:00--22:00),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自考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缴费成功后免考申请完成,信息不予修改,不予退费。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当次免考申请。

免考收费执行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相关阅读:

免考审核时间

免考审核工作每年进行两次,分别在3月中下旬和9月中下旬。省教育考试院会同市教育考试机构和主考学校,集中审核考生免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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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转入省内考试有什么要求?

2023-11-25,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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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外省转入省内参加自学考试要求

一、外省在籍考生转入到我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在我省取得考籍。转入手续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办理。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要求。

二、办理转入手续时,须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我省准考证号到现场办理,并现场确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内容后签字。此表一式两份,盖章后有效,一份由省考试院保存,一份作为考生办理转考手续的凭证,由其自行保管。

三、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现行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的课程由我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完成课程替换。

四、转入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五、未在我省建立考籍档案或我省考籍档案基本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考生,不得办理转入手续。

六、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成绩不得转入。

七、当次省际转考工作结束后,未在我省成功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其电子档案通过“转考平台”退回。

已在我省成功办理转入的考生,其电子档案按规定并入我省考籍档案。转入的成绩类别为转考,考试时间为实际考试时间,转入课程若与我省考籍档案中课程重复,保留高分成绩课程。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查询转入的课程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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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转出省外考试有什么要求?

2023-11-25,全文共 4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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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省际转出要求

一、我省在籍考生需到外省继续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在外省取得考籍,再按规定时间到我省办理转出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二、办理转出手续时,须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我省和外省准考证号到现场办理,并现场确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内容后签字。此表一式两份,盖章后有效,一份由省考试院保存,一份作为考生办理转考手续的凭证,由其自行保管。

三、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转出:

(一)在我省已办理转入手续,但未满一年的;

(二)考籍档案基本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

(三)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在延迟毕业期间的;

(四)在我省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

(五)已用于办理毕业的课程成绩;

(六)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七)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

(八)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考核等成绩。

推荐阅读:河北自考转到省外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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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转到省外考试时间安排

2023-11-25,全文共 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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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时间安排

一、时间

转出:上半年3月1日-10日(工作日);

下半年9月1日-10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转入:上半年3月1日-31日(工作日);

下半年9月1日-30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地点

地点: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三、网址和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hbzwfw.gov.cn

联系电话:0311-6663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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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学考试考籍档案合并怎么办理?

2023-11-25,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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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学考试考籍档案合并办理方式

一、已拥有多个考籍档案的考生,在申请毕业前须完成考籍档案的合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中的“合并成绩入口”申请合并。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点击进入)

考生合并成绩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所有合格成绩将并入已注册的考籍档案中,同时注销其他考籍档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合并成绩:

(一)姓名、身份证号与已注册考籍档案中不一致的;

(二)照片与已注册考籍档案中非同一人的;

(三)笔迹信息与已注册考籍档案中不符的;

(四)考籍档案信息不完整的;

(五)用已毕业考籍档案并入其他已注册考籍档案的;

(六)正在办理业务中的考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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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学考试考籍档案注册相关要求

2023-11-25,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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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档案注册

一、已注册考籍档案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网址:http://zk.hebeea.edu.cn),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免考、毕业等业务。

二、未注册考籍档案的考生,须在理论课程报考、免考及毕业申请期间,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在线申请注册,注册完成后方可办理自考业务。要求如下:

(一)未注册考籍档案的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身份证图像信息和本人图像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像及本人图像审验通过的,注册信息将被保留;审验未通过的,属于原个人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在理论课报考期间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注册。不属于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在报考期间按照规定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注册。

(二)注册时所选报考点,当次业务办理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修改。

(三)注册完成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和本人图像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确需修改的须在理论课报考期间到市教育考试机构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报考。

三、考生设置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若有多个信息完整的考籍档案,首选已用于毕业的考籍档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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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北自考照片要求是什么?

2023-11-25,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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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自考电子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考生本人近期(一般为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蓝底)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要求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要求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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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北自考毕业证书查询入口

2023-11-21,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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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或用人单位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验毕业证书

相关阅读:

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损毁等,不予补发原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可补办毕业证明书或者《毕业生登记表证明》。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与《毕业生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

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生按主考学校要求申请学士学位。

主考学校制定并公布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时间和方式等规定,负责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的学士学位申请和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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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承德县办理暂停/恢复/信息表更业务须知

2023-10-31,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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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供热报停、恢复、变更业务

1、热用户办理恢复、停止供热业务截止2023年10月25日(含)前,逾期因供热管网注水调试等原因将不再予以办理。办理恢复、停止供热的用户需携带房本复印件(如无房本需提供购房协议复印件)和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到客服部门进行办理(如需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授权证明及房本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申请人到客服人员查询是否欠费,无欠费用户可填写申请单;欠费用户需到收费部门缴纳所欠热费,缴清所欠热费后到客服部门填写申请单。

2、热用户房屋涉及产权变更请持房本及变更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过户证明(如需代办请提供代办授权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客户部门进行用户变更,变更后到收费部门缴费。

3、面积变更业务请携房本复印件和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如需代办请提供代办授权证明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客服部门登记申请,待技术人员上门核实后到收费部门缴费。

4、对11月15日以后缴纳热费的用户,我公司将按缴费次序排号开阀,因迟交取暖费造成不能如期供热的,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办理地点:承德县下板城金地书香园A座商业101、102、103、104。

咨询电话:24小时服务咨询电话:0314-798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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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

2023-12-17,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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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承德工伤认定的其他情形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承德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更多工伤认定其他情形需要的材料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承德工伤认定申请审核说明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办理地点

承德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电话:3011678

丰宁满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庆丰街26号

电话:8012481

承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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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社保卡办理指南

2023-12-17,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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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和依法享受本市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在本市内就业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台港澳人员。

承德市社保卡的激活

承德市社保卡的应用

承德市社保卡的密码设置、修改、解锁、重置

承德市社保卡的启用绑定和应用办理材料

申领人申请办理时须提交的材料:

1、《承德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写

2、相片,申领人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制卡

3、社保卡申领的有效身份证件

承德市办理社保卡所需材料办理流程

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均需申领社会保障卡,可由本人或单位代办机构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领取社会保障卡。

注:参保人员需凭有效身份证和符合二代身份证标准的像片或相关电子文档进行申请。

承德市网上查询社保卡办理进度办理地点

鹰手营子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清风西街23号

电话:0314-2020915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双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清风西街22号

电话:0314-2020915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都统府大街7号

电话:0314-12333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承德市各区社会保障局地址及电话一览办理费用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

办理费用

免收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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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北数字人民币消费券活动规则(附咨询电话)

2023-12-16,全文共 1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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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规则

1、红包金额

新用户红包金额满10.01-10元老用户红包金额分别为满50-10元,满100-20元,满200-40元,可选择领取其中1个红包;新用户可获得该银行1个新用户红包和1个老用户红包,老用户可获得该银行1个老用户红包。

2、新老用户判断规则

新用户: 历史从未在该银行开通过数字人民币钱包的用户视为该银行的数字人民币钱包新用户

老用户: 历史上曾经开通过该银行数字人民币钱包的用户,包含当前仍开通和已注销用户,视为该银行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老用户

3、抢红包规则

本次活动自2023年12月18日持续至2024年1月14日,共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活动:

抢红包时间:2023年12月18日10:00-2023年12月31日23:59

红包有效期: 2023年12月18日10:00-2023年12月31日23:59,过期则红包失效。

先到先得,抢完为止,同一用户在该轮活动中可领两家银行数字人民币红包,下一轮不得再领已参与银行的数字人民币红包。红包发放时间也可在[红包发放记录]中查看。

第二轮活动:

抢红包时间: 2024年1月1日10:00-2024年1月14日23:59

红包有效期: 2024年1月1日10:00-2024年1月14日23:59,过期则红包失效。

先到先得,抢完为止,同一用户在该轮活动中可领两家银行的数字人民币红包,上一轮已领银行本轮无法领取。红包发放时间也可在[红包发放记录] 中查看。

4、红包发放

红包会在领取成功后24小时内发放至所选银行的数字人民币钱包中,数字人民币钱包注册手机号码需和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一致,否则将无法成功领取。

建议您提前下载“数字人民币 (试点版)”APP,使用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开立报名时选择银行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已开通报名时所选银行数字钱包的用户,可在“数字人民币APP-服务-红包”的“已领取”栏查看,未开通对应银行数字钱包的用户,可在“待领取”栏查看,开通钱包后,红包即可到账。

5、红包使用规则

a 本次活动的红包仅限在河北省指定的商家使用,具体商户名单详见[活动支持商家] 列表。

b 红包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c 用户在指定时间内、指定范围商家消费时,满足相应条件即可使用红包,支付时选择的数字人民币钱包需与领取红包时选取的银行一致,否则无法成功核销红包。

d 用户在付款时需使用“数字人民币”APP或运营机构手机银行数字人民币模块,通过“扫一扫”功能扫描商户数字人民币收款码或展示“付款码”供商户扫描完成支付。使用红包的同时系统会自动从用户数字人民币个人钱包扣减订单剩余应付金额,用户需保证数字人民币钱包余额充足(或钱包所绑定的银行卡余额充足)

e 红包发放后即可使用,第一轮红包有效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23:59,第二轮红包有效期截至2024年1月14日23:59(具体有效期以数字人民币APP内红包显示的规则为准);如在有效期内未使用或注销钱包,红包自动退还,不再补发

f 如使用红包的订单在有效期内发生退款时,红包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红包有效期不变,如使用红包的订单在有效期后发生退款时,红包不再返还,无法再次使用。

活动咨询

如对数字人民币红包使用有疑问,请拨打钱包对应银行的客服电话,或咨询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工商银行: 95588

农业银行:95599

中国银行:95566

建设银行:95533

交通银行:95559

邮储银行:95580

招商银行: 95555

兴业银行: 95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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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残疾人证办理电话(各市县)

2023-12-14,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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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各县(市区)残人证办理电话

县 (市、区) 电话

双桥区 2038700

双滦区 4302237

营子区 5011693

兴隆县 5056080

承德县 3015839

平泉市 6082679

宽城满族自治县 6635606

隆化县 7060086

滦平县 8986282

丰宁满族自治县 8019291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7515850

高新区 2555348

御道口 19913089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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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包括户主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2、2张2寸白底彩色近照(正规洗像);

3、病历(听力残疾人携带“诱发电位”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联系人的证明材料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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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生护士资格证考试在哪里确认信息?

2023-12-14,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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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毕业生护士资格考试现场确认

在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及现场确认

1.有工作单位的:单位盖章。

2.无工作单位的:

①档案在人事部门保管:档案所在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盖章。

②档案在毕业学校:可由学校盖章(限毕业后两年内)。

③档案在个人手中:携带档案到现场确认。(限本市户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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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缴费方式

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须于2024年1月29-2月8日期间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查看本人报名审核状态,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试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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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成人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官网(附高校咨询电话)

2023-12-08,全文共 2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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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成人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官网:录取查询-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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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阅读:

2023年河北省成人高校联系方式
院校名称考生咨询电话
鞍山师范学院0412-6317061
保定理工学院0312-2195519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0312-5909320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0316-2085746
北京交通大学010-51686011
北京科技大学010-65749120
北京理工大学010-68913146
北京林业大学010-62338052
北京师范大学010-58807361
渤海大学0416-3404755
渤海理工职业学院0317-7557920
沧州交通学院0317-8887101
沧州师范学院0317-5667992
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0317-5508086
沧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317-8026003
沧州职业技术学院0317-2128993
承德医学院0314-2291172
大连海事大学0411-84725036
东北农业大学0451-55192660
东北师范大学0431-84536199
防灾科技学院010-61590212
邯郸学院0310-6028038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0310-3162948
河北北方学院0313-4029966
河北传媒学院0311-85861900
河北地质大学0311-87207709
河北东方学院0316-2901901
河北工程大学0310-3963118
河北工程技术学院0311-80666992
河北工业大学022-60204022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0311-85276936
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0311-67662603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0311-85113139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0319-8769833
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0335-8070051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0313-4187713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0311-85835335
河北金融学院0312-3338065
河北开放大学0311-66773336
河北科技大学0311-81666869
河北科技工程职业技术大学0319-2273399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0335-8058267
河北科技学院0315-8810618
河北劳动关系职业学院0310-3128606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0314-2298168
河北美术学院0311-88679364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0314-2370086
河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0315-3049205
河北农业大学0312-7521981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0311-89630808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0311-87251128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0312-5097716
河北师范大学0311-80789686
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大学0314-2377156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0317-7587118
河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0311-83056109
河北外国语学院0311-66607200
河北医科大学0311-86261038
河北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311-83706127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0311-87115050
河北中医药大学0311-89926789
衡水学院0318-6012797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0312-5030900
华北科技学院010-61595113
华北理工大学0315-2592062
吉林省教育学院0431-81170243
吉林师范大学0434-3292072
吉林职工医科大学0432-63301025
兰州大学0931-8915778
廊坊师范学院0316-2188415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0316-2097365
涟源钢铁总厂职工大学0738-8610967
辽东学院0415-3777934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0418-5110200
辽宁科技大学0412-5929498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025-58731260
南京邮电大学025-83492717
山西大学0351-7247019
沈阳建筑大学024-24693948
沈阳理工大学024-24686505
沈阳药科大学024-23986560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0311-82280609
石家庄工程职业学院0311-86867711
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0311-88247963
石家庄科技信息职业学院0311-83819756
石家庄科技职业学院0311-69024508
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0311-83930780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0311-85933951
石家庄铁道大学0311-87935139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0311-88621392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0311-87625155
石家庄学院0311-66617286
石家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0311-87222288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0311-85998825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311-83897433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0311-85333971
四川农业大学0835-2885205
太原理工大学0351-6014311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0315-7772868
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0315-2965025
唐山师范学院0315-3863075
唐山学院0315-5773270
武汉科技大学027-52104248
武汉理工大学027-87880058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029-88201995
西安交通大学029-82656200
西安邮电大学029-85383013
西北工业大学029-88492321
西北师范大学0931-7971791
西南石油大学028-83035720
邢台学院0319-3650727
邢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0319-2233064
宣化科技职业学院0313-7061317
延边大学0433-2733306
燕京理工学院0316-3092030
燕山大学0335-8046032
中国传媒大学010-65779230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010-82382116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027-67886175
中国矿业大学0516-83883611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010-62331995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0316-2068194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010-89733498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0532-86983592
中国政法大学010-58908490
中央财经大学010-62289074
中央民族大学010-6893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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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北成人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

2023-12-08,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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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成人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相关阅读:

一、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结果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请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及方式由录取学校负责制定,请考生咨询学校招生部门。

三、各院校的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已在2023年河北省成人高等院校招生计划中公布,请考生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学校联系方式,按录取学校要求直接向学校缴纳学费,防止被骗取高额费用。

2023年河北省成人高考院校联系方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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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成人高考咨询电话

2023-12-08,全文共 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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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成人高考咨询电话

2023年河北省成人高考院校联系方式.xls(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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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河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结果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请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及方式由录取学校负责制定,请考生咨询学校招生部门。

三、各院校的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已在2023年河北省成人高等院校招生计划中公布,请考生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学校联系方式,按录取学校要求直接向学校缴纳学费,防止被骗取高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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