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低保边缘户认定指南(条件+材料)
2023-12-12,全文共 468 字
+ 加入清单承德低保边缘户认定指南:
申领条件:
(一)具有当地户籍,或具有我省户籍且持有当地居住证的
家庭(外省户籍人口参照城乡低保申请受理情形);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
准,但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 1.5 倍的生活困难家庭;
(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申领材料及申领程序
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应以户
为单位进行申请和资格认定。
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
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
出书面申请,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
家庭住房状况、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取消可通过信息化政务服
务平台共享的申请证明材料。
授权有关部门对申请人和共同生活
的家庭成员及其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进行经济状况核查。
申请家庭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
人代为提交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履行相应委托手续
认定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低保边缘家庭审核确认工作。遇有重大异议等特殊情况,审核确
认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 45 个工作日。
2023承德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体检医院名单
2023-10-10,全文共 789 字
+ 加入清单体检时间 | 确认点 | 体检医院、地址及联系电话 | 注意事项 |
10月9日至10月20日(具体时间和安排请详询各体检医院) | 双桥区 | 承德市中医院 (承德市双桥区车站路18号) 0314-2083506 | 1、体检当日空腹,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2、体检表双面打印,并粘贴网报同版照片; 3、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4、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 5、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
高新区 | |||
双滦区 | 双滦区人民医院(双滦区双塔山白庙子) 0314-5916376 | ||
隆化县 | 隆化县中医医院(隆化县安州街道西环城大街汽车站南侧门诊四楼体检科) 0314-7080324 | ||
丰宁县 | 丰宁满族自治中医院(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新丰北路78号体检科) 0314-8082780 | ||
兴隆县 | 兴隆县中医医院(兴隆县兴隆镇东大街路北140号) 0314-5051756 | 兴隆县人民医院(兴隆新城红石郡营销中心S-02#楼)0314-5055919 | |
围场县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医院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木兰中路208号) 0314-7519011 | ||
承德县 | 承德县中医院(承德县下板城镇珠源北路99号) 0314-3266855 | 承德县医院(承德县下板城镇承栗路西侧) 0314-3129812 | |
滦平县 | 滦平县中医院(滦平县新建路保健道57号,门诊楼四楼体检科) 0314-8582525 | 滦平县医院(滦平县滦平镇华兴路149号,急诊科东侧二楼体检科) 0314-8589700 | |
平泉市 | 平泉市医院(平泉市平泉镇兴平中路) 0314-6022468 | ||
营子区 | 承德市第六医院(鹰手营子矿区营子镇南环东侧) 0314-7022702 | ||
宽城县 | 宽城县医院(宽城民族街583号,门诊楼4楼体检科) 0314-6696261 | 宽城县中医院(宽城镇学院路99号,医院一楼西侧) 0314-6988269 |
承德低保认定指南
2023-11-24,全文共 836 字
+ 加入清单认定条件
(一)具有当地户籍,或具有我省户籍且持有当地居住证的家庭(外省户籍人口参照城乡低保申请受理情形);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 1.5 倍的生活困难家庭;
(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单独备案:
(一)属于村(居)委会干部本人或近亲属的;
(二)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或企业工作,收入相对稳定的;
(三)领取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除外)、商业养老保险的;
(四)有相对稳定收入来源的其他情形。认定材料
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取消可通过信息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的申请证明材料。
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认定流程
1、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应以户为单位进行申请和资格认定。
2、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家庭住房状况、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取消可通过信息化政务服务平台共享的申请证明材料。
3、授权有关部门对申请人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其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进行经济状况核查。
(申请家庭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人代为提交申请。委托申请的,应当履行相应委托手续。)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应当及时提请县级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核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将核对结果反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5、信息核对符合条件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情况和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拟纳入低保边缘家庭的,应在村(社区)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天。
承德慢性病认定的医院有哪些?
2023-08-30,全文共 134 字
+ 加入清单可以认定的医院
承德医学院附属医院
承德市中心医院
解放军第 981医院
承德市中医院,为市本级慢性病定点认定医院(以下简称定点认定医院)
门诊慢性病申报时间
每年10月11日-1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推荐阅读:承德慢性病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承德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
2018-07-16,全文共 246 字
+ 加入清单1、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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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承德低保边缘户认定标准是什么?
2023-12-12,全文共 274 字
+ 加入清单申请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当地户籍,或具有我省户籍且持有当地居住证的
家庭(外省户籍人口参照城乡低保申请受理情形);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
准,但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5 倍的生活困难家庭;
(三)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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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单独
备案:
(一)属于村(居)委会干部本人或近亲属的;
(二)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或企业工作,收入
相对稳定的;
(三)领取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除外)、商业养
老保险的;
(四)有相对稳定收入来源的其他情形。
承德工伤认定的其他情形
2023-10-12,全文共 680 字
+ 加入清单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5、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注:职工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情形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3、拒绝治疗的;
4、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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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工伤认定申请审核说明
2018-07-16,全文共 399 字
+ 加入清单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有协助工伤调查和提供证据的义务。
2、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3、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该职工所在单位。
5、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6、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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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
2023-12-17,全文共 1037 字
+ 加入清单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承德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更多工伤认定其他情形需要的材料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承德工伤认定申请审核说明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办理地点
承德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电话:3011678
丰宁满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庆丰街26号
电话:8012481
承德慢性病认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23-11-03,全文共 298 字
+ 加入清单参保人员在定点认定医院确诊慢性病的应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到确诊医院的医疗保险办公室进行申报。
参保人员(含异地安置人员) 在定点认定医院以外的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含异地医疗机构) 确诊慢性病的,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就近选择一家定点认定医院到其医疗保险办公室进行申报。
领取门诊慢性病申报表,按要求提供6个月以上的疾病诊断证明材料,经初审需要体检的,参保人在申报医院自行体检后再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0314-2038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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