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沧州市区公租房保障合格家庭第二批次分配程序是什么
2024-05-16,全文共 366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沧州市区公租房保障合格家庭第二批次分配程序是什么
(一)配租方式此次配租采用现场抽签方式来确定分配结果。抽签分两步进行,先按申请人年龄由大到小顺序抽取顺序签,再按抽得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房号。
首先4人及以上家庭组中照顾小组按抽得的顺序签号在该组对应房源一层住房房源中抽取房号,之后混入该组对应房源中 2-3层房源由 45-65 岁小组抽取,最后混入该组对应房源中4-6 层房源由小于 45 岁小组抽取;其他组抽签,依此方法进行。
各组抽取后剩余房源进入空置房源供下一批次合格家庭分配
(二)现场登记抽取具体房号签后,申请人在抽取的房号签上按手印并到抽签结果登记处签字确认所抽取的房号,领取《抽签结果确认单》后配租结束。
2023沧州人才服务卡的租房补贴是什么
2023-11-18,全文共 373 字
+ 加入清单租房补贴
2022年4月23日及以后新全职引进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到沧州工作后,分别给予租房补贴2000元月、1000元/月、1000元/月,最多5年。人才申请购房补贴时,对原来享受的租房补贴进行扣除。
服务对象
2022年4月23日及以后新全职引进的符合条件的沧州狮城人才。
申报流程
待下发租房补贴申报通知后,符合条件人才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的,报市委人才办。市委人才办审核把关后向市财政局提交申请,市财政及时拨付资金。
责任单位
市委人才办,0317-2161568
市人社局专技科,0317-320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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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
2024-05-24,全文共 625 字
+ 加入清单沧州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
提取条件
1、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
3、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4、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
5、本年度无其他类型提取记录。
公积金提取额度
1、租赁商品住房的,缴存职工每月可申请提取一次,家庭年度住房提取金额累计不超过16000元。
2、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年度租房提取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0元;
3、符合条件的三孩及以上家庭年度租房提取金额累计不超过25000元。
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婚姻关系证明(纸质、原件)
3.提取申请人及配偶的缴存地无房证明(一个月内)(纸质、原件)
4.提取申请人名下借记卡(中、农、工、建、邮储】类银行卡)
5.由他人代办的应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渠道:
1、手机APP渠道
缴存职工需先下载“沧州公积金APP”(可通过扫描沧州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页面右下角二维码下载),使用预留有效手机号进行注册。
APP客户端,通过“登录密码”登录成功后可以查询相关信息,“提取、预留手机号变更”业务须通过刷脸登录后才可进行。
“沧州公积金APP”刷脸认证采用支付宝认证服务,业务操作时需同意打开支付宝进行刷脸认证。
2、网上办事大厅渠道
缴存职工通过登录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czgjj.net/)“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用户”输入相关个人信息进行身份注册后,即可办理网上业务。
河间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公租房申请方式有什么(含需要材料+流程)
2023-09-06,全文共 568 字
+ 加入清单通过手机APP“冀时办”申请
需要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2)承诺书、授权书;
(3)家庭收入证明;
(4)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通过街道办事处方式申请
需要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承诺书和授权书;
(4)家庭收入证明;
(5)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
审核流程
1、申请
申请住房保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通过“冀时办”APP向住房保障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2、办事处初审
街道办事处通过“冀时办”APP公租房管理系统受理申请,经入户核查后,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信息进行初审,合格家庭提交民政局低收入家庭认定和住建局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原因,驳回申请。
3、民政局低收入家庭认定
将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家庭进行低收入认定。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工作。
4、住建局核准
住建局将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家庭信息通过省公租房管理系统进行联审联查,按不低于上报家庭户数的10%,采取入户调查、电话核实等方式进行抽查。未通过联审联查的家庭,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根据民政局低收入家庭认定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证。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河间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保障的条件及流程(含所需材料)
2023-09-06,全文共 930 字
+ 加入清单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年以上,并在本市实际居住;
2、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5倍以下;
3、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无自有住房,或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15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4、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5、年满35周岁的单身(1人)居民按家庭对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
1、结婚、离婚不满3年(申请人年龄满35周岁的除外);
2、年满70周岁的单身(1人)居民;
3、申请家庭转让的住房建筑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办理转移(注销)登记不满5年;
4、拆迁补偿安置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5、申请家庭在本市购买门市、写字楼、商铺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6、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汽车一辆原值18万元以上的或超过一辆的;
7、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注册资本达到30万元或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达到30万元的;
8、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请资料
1、通过“冀时办”APP方式申请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2)承诺书、授权书;
(3)家庭收入证明;
(4)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2、通过街道办事处方式申请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河间市公租房保障申请表;
(3)承诺书和授权书;
(4)家庭收入证明;
(5)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
审核流程
1、申请
申请住房保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通过“冀时办”APP向住房保障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2、办事处初审
街道办事处通过“冀时办”APP公租房管理系统受理申请,经入户核查后,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信息进行初审,合格家庭提交住建局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原因,驳回申请。
3、住建局核准
住建局将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家庭信息通过省公租房管理系统进行联审联查,按不低于上报家庭户数的10%,采取入户调查、电话核实等方式进行抽查。未通过联审联查的家庭,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认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证。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2024年沧州运河区公租房第二批分配地点在哪里
2024-05-16,全文共 198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沧州运河区公租房第二批分配地点在哪里
答:分配地点:天悦大酒店二楼第一会议室
分配时间拟定于 2024年5月20日
拓展:
房源情况
配租房源均为各公租房小区截至2024年4月30日腾退的公租房,共计 234 套,其中:两居房源 127 套(电梯住宅 30 套、多层住宅 97 套),一居房源 107 套(电梯住宅 82 套、多层住宅25 套)。
电梯房源在分配时视为1层房源。
房源具体情况见下表:
2024年沧州运河区公租房第二批分配时间
2024-05-16,全文共 309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沧州运河区公租房第二批分配时间
答:分配时间拟定于 2024年5月20日
分配地点:天悦大酒店二楼第一会议室
拓展: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 2024年一季度通过河北省“冀时办”申请公租房保障,经审核合格家庭,共计109户(其中:保障人数为4人的家庭1户、3人的家庭 15 户、2 人两代的家庭 20 户、2 人一代的家庭 20 户、1 人户 53 户),按保障人口数分为以下 4组:
(1)4人及以上家庭组
(2)3人及2人两代家庭组
(3)2人一代家庭组
(4)单人户四个家庭组每个组再细分为照顾、45-65 岁、小于45 岁三小组,每个小组均按申请人年龄由大到小排序。
注:本方案内申请人周岁年龄截至2024年4月30日
2024年沧州运河区公租房第二批分配对象有哪些人
2024-05-16,全文共 423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沧州运河区公租房第二批分配对象有哪些人
答:配租对象如下
本次配租对象为 2024年一季度通过河北省“冀时办”申请公租房保障,经审核合格家庭,共计109户(其中:保障人数为4人的家庭1户、3人的家庭 15 户、2 人两代的家庭 20 户、2 人一代的家庭 20 户、1 人户 53 户),按保障人口数分为以下 4组:
(1)4人及以上家庭组
(2)3人及2人两代家庭组
(3)2人一代家庭组
(4)单人户四个家庭组每个组再细分为照顾、45-65 岁、小于45 岁三小组,每个小组均按申请人年龄由大到小排序。
注:本方案内申请人周岁年龄截至2024年4月30日
附件:(请看原文通知)
1.2024年一季度市区申请公租房保障合格家庭名单
2.2024 年一季度市区申请公租房保障合格家庭分配房源表
原文通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区公租房保障合格家庭(第二批次)分配方案》的通知_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cangzhou.gov.cn)
2024年沧州运河区公租房第二批分配什么时候开始
2024-05-16,全文共 348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沧州运河区公租房第二批分配什么时候开始
答:分配时间拟定于 2024年5月20日
分配地点:天悦大酒店二楼第一会议室
拓展:
分配程序
(一)配租方式
此次配租采用现场抽签方式来确定分配结果。抽签分两步进行,先按申请人年龄由大到小顺序抽取顺序签,再按抽得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房号。首先4人及以上家庭组中照顾小组按抽得的顺序签号在该组对应房源一层住房房源中抽取房号,之后混入该组对应房源中 2-3层房源由 45-65 岁小组抽取,最后混入该组对应房源中4-6 层房源由小于 45 岁小组抽取;其他组抽签,依此方法进行。
各组抽取后剩余房源进入空置房源供下一批次合格家庭分配
(二)现场登记
抽取具体房号签后,申请人在抽取的房号签上按手印并到抽签结果登记处签字确认所抽取的房号,领取《抽签结果确认单》后配租结束。
河间市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的条件与材料
2023-09-06,全文共 1036 字
+ 加入清单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取得居住证;
3、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市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5倍以下;
4、依法与用工单位签订人社局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满1年以上;
5、在市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1年以上;
6、申请家庭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和无私有住房;
7、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户籍迁入本市,按新就业职工或城镇家庭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
1、结婚、离婚不满3年(申请人年龄满35周岁的除外)
2、申请家庭转让的住房建筑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办理转移(注销)登记不满5年;
3、拆迁补偿安置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4、申请家庭在本市购买门市、写字楼、商铺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5、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汽车一辆原值18万元以上的或超过一辆的;
6、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工商注册资本达到30万元或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达到30万元的;
7、截止申请日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申请资料
1、通过“冀时办”APP方式申请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承诺书、授权书;
(3)家庭收入证明;
(4)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法人;
(5)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6)用人单位出具公租房担保书;
2、通过街道办事处方式申请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河间市公租房保障申请表;
(3)承诺书和授权书;
(4)家庭收入证明;
(5)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法人;
(6)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7)用人单位出具公租房担保书;
(8)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
审核流程
1、申请
申请住房保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通过“冀时办”APP向住房保障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2、办事处初审
街道办事处通过“冀时办”APP公租房管理系统受理申请,经入户核查后,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家庭信息进行初审,合格家庭提交住建局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原因,驳回申请。
3、住建局核准
住建局将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家庭信息通过省公租房管理系统进行联审联查,按不低于上报家庭户数的10%,采取入户调查、电话核实等方式进行抽查。未通过联审联查的家庭,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认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查证。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河间市2023年城镇低收入家庭公租房保障的条件是什么
2023-09-11,全文共 363 字
+ 加入清单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年以上,并在本市实际居住;
2、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民政部门城镇低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
3、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无自有住房,或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15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4、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5、年满35周岁的单身(1人)居民按家庭对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
1、结婚、离婚不满3年(申请人年龄满35周岁的除外);
2、年满70周岁的单身(1人)居民(可以申请补贴);
3、申请家庭转让的住房建筑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办理转移(注销)登记不满5年;
4、拆迁补偿安置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5、申请家庭在本市购买门市、写字楼、商铺或其他投资性房产;
6、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沧州公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2023-03-22,全文共 405 字
+ 加入清单据《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为: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材料规定如下: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申请家庭住房情况的材料;
(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由现居住地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户口簿上所列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证明;
(五)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根据各自的准入条件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和共同承租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劳动(聘用)合同;
(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
(五)婚姻状况证明;
(六)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有用人单位的,应当有用人单位出具的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担保书;
(七)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沧州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2023-03-22,全文共 376 字
+ 加入清单据《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婚;
(二)具有就业地城镇户籍;
(三)申请时在当地工作未满5年;
(四)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五)在就业地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父母住房困难且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六)个人收入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收入标准;
(七)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新就业职工结婚后,按家庭申请相应的住房保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就业地有房产转让行为的;
(二)通过购买商品住房取得当地城镇户籍的;
(三)在申请所在地,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
(四)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
(五)已享受住房保障且未退保的;
(六)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4年沧州运河区公租房第二批分配的方式是什么
2024-05-16,全文共 485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沧州运河区公租房第二批分配的方式是什么
答:分配方式如下
(一)配租方式
此次配租采用现场抽签方式来确定分配结果。抽签分两步进行,先按申请人年龄由大到小顺序抽取顺序签,再按抽得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房号。
首先4人及以上家庭组中照顾小组按抽得的顺序签号在该组对应房源一层住房房源中抽取房号,之后混入该组对应房源中 2-3层房源由 45-65 岁小组抽取,最后混入该组对应房源中4-6 层房源由小于 45 岁小组抽取;其他组抽签,依此方法进行。
各组抽取后剩余房源进入空置房源供下一批次合格家庭分配
(二)现场登记
抽取具体房号签后,申请人在抽取的房号签上按手印并到抽签结果登记处签字确认所抽取的房号,领取《抽签结果确认单》后配租结束。
拓展:
其他规定
(一)配租家庭未在规定的时间抽取房号,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不再轮候。
(二)按本方案配租成功后申请人放弃的,取消配租资格。
(三)配租家庭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入住手续,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收回配租房源,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2024年沧州市区公租房保障合格家庭第二批次分配方案
2024-05-16,全文共 1735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市区公租房保障合格家庭第二批次分配方案
为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我局积极筹集公租房房源,截至目前,筹集的房源从户型、面积等方面基本与配租家庭的代际、保障人口等相适应。为保证公租房分配公平公正,制定本方案。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 2024年一季度通过河北省“冀时办”申请公租房保障,经审核合格家庭,共计109户(其中:保障人数为4人的家庭1户、3人的家庭 15 户、2 人两代的家庭 20 户、2 人一代的家庭 20 户、1 人户 53 户),按保障人口数分为以下 4组:
(1)4人及以上家庭组
(2)3人及2人两代家庭组
(3)2人一代家庭组
(4)单人户四个家庭组每个组再细分为照顾、45-65 岁、小于45 岁三小组,每个小组均按申请人年龄由大到小排序。
注:本方案内申请人周岁年龄截至2024年4月30日
二、房源情况
配租房源均为各公租房小区截至2024年4月30日腾退的公租房,共计 234 套,其中:两居房源 127 套(电梯住宅 30 套、多层住宅 97 套),一居房源 107 套(电梯住宅 82 套、多层住宅25 套)。
电梯房源在分配时视为1层房源。
房源具体情况见下表:
三、分配原则
(一)坚持配租户型(面积)与保障人数相匹配原则此次分配,房源总数约是申请家庭户数的2倍,将房源按“户型”升序、“面积”降序排列生成《房源表》。考虑房源的户型、面积与保障家庭的人口数、照顾情况等因素,结合以往的户型匹配原则,在满足各申请家庭需求的前提下,具体户型匹配原则如下:
保障4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大于65 平方米的两居室房源;
保障3人及2人且为两代人的家庭配租建筑面积小于65平方米的两居室房源:
保障人数为2人一代家庭配租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一居室房源;
(二)坚持楼层安置优先照顾原则
申请人或家庭成员有下肢体残疾 1-4 级,精神、智力、视力残疾 1-2 级以及 65 周岁(含)以上老人的家庭,为照顾家庭对应房源为本组房源中电梯房及多层住宅的1层房源。
家庭成员中年龄大于45(含)-65周岁,对应本组中照顾家庭抽签后剩余房源及多层住宅3层以下房源。
家庭成员中年龄小于45 周岁,对应本组中前两小组抽签后剩余的所有房源。
(三)坚持阳光操作、公开分配的原则
一是配租前公示。配租前,需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公示《分配方案》《房源表》、配租家庭名单等。房源公示包括:小区,楼号、户型、面积等,配租家庭公示包括:申请人、保障人口数、家庭成员结构、是否受照顾等。二是分配现场有市纪检委驻局纪检组、两区住建局、街道办事处派员现场监督,群众代表及公证人员全程跟踪监督。三是配租后公示。公租房分配完成后,分配结果将在局官网上对房源配租情况、房源剩余情况及配租家庭情况进行公示
四、分配程序
(一)配租方式此次配租采用现场抽签方式来确定分配结果。抽签分两步进行,先按申请人年龄由大到小顺序抽取顺序签,再按抽得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房号。首先4人及以上家庭组中照顾小组按抽得的顺序签号在该组对应房源一层住房房源中抽取房号,之后混入该组对应房源中 2-3层房源由 45-65 岁小组抽取,最后混入该组对应房源中4-6 层房源由小于 45 岁小组抽取;其他组抽签,依此方法进行。
各组抽取后剩余房源进入空置房源供下一批次合格家庭分配
(二)现场登记抽取具体房号签后,申请人在抽取的房号签上按手印并到抽签结果登记处签字确认所抽取的房号,领取《抽签结果确认单》后配租结束。
五、其他规定
(一)配租家庭未在规定的时间抽取房号,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不再轮候。
(二)按本方案配租成功后申请人放弃的,取消配租资格。
(三)配租家庭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入住手续,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收回配租房源,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六、分配时间和地点
分配时间:拟定于 2024年5月20日
分配地点:天悦大酒店二楼第一会议室
附件:(请看原文通知)
1.2024年一季度市区申请公租房保障合格家庭名单
2.2024 年一季度市区申请公租房保障合格家庭分配房源表
原文通知: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市区公租房保障合格家庭(第二批次)分配方案》的通知_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cangzhou.gov.cn)
沧州公租房申请官网
2023-03-22,全文共 638 字
+ 加入清单申请流程:
一、下载安装
安卓、苹果手机用户可通过各自应用市场搜索“冀时办”,下载安装使用。
二、注册登录
安装成功后,点击左上角定位至沧州市。
点击右下角“我的”,已经注册的直接登录,忘记密码的点击“忘记密码”重置密码。未注册账号的,选择右上角“注册账号”,按照提示,进行个人信息实名登记。密码8-20位,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至少包含3种。
三、进入公租房系统
注册账户完成后,在首页进入“住建”菜单下,进入公租房系统。
四、申请信息填报
2、点击“资格申请”,进入信息填报界面,从上往下填选信息,(不要填报居委会),并进行确认。
2、点击“下一步”添加家庭成员信息。
3、点击“添加家庭成员信息”,首先添加申请人本人信息,完成后再次点击“添加家庭成员信息”,依次添加配偶、子女信息。添加完成后,点击右上角“暂存”,保存后继续填报家庭住房信息。
4、点击“添加家庭住房信息”,该项目为非必填项,申请家庭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选。
如果没有家庭住房信息,直接点击“下一步”填报“家庭财产信息”。
“家庭财产信息”为非必填项,申请家庭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选,如果没有家庭财产信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点击“下一步”上传“收件资料”,点击上传框,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特别说明的在其他需补充的证明材料处。上传资料完成后,点击“提交”,进行信息确认,确认无误的,点击“确定提交”。
点击“我的”,“我的申请”,再点击显示数据的界面,查看办理进度和提交申请信息的详情。
2024年沧州运河区公租房第二批分配在哪里进行
2024-05-16,全文共 514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沧州运河区公租房第二批分配在哪里进行
答:分配地点在天悦大酒店二楼第一会议室,分配时间拟定于2024年5月20日
分配程序
(一)配租方式
此次配租采用现场抽签方式来确定分配结果。抽签分两步进行,先按申请人年龄由大到小顺序抽取顺序签,再按抽得的顺序号依次抽取房号。首先4人及以上家庭组中照顾小组按抽得的顺序签号在该组对应房源一层住房房源中抽取房号,之后混入该组对应房源中 2-3层房源由 45-65 岁小组抽取,最后混入该组对应房源中4-6 层房源由小于 45 岁小组抽取;其他组抽签,依此方法进行。
各组抽取后剩余房源进入空置房源供下一批次合格家庭分配
(二)现场登记
抽取具体房号签后,申请人在抽取的房号签上按手印并到抽签结果登记处签字确认所抽取的房号,领取《抽签结果确认单》后配租结束。
其他规定
(一)配租家庭未在规定的时间抽取房号,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不再轮候。
(二)按本方案配租成功后申请人放弃的,取消配租资格。
(三)配租家庭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入住手续,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收回配租房源,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推荐阅读:2024年沧州市区公租房保障合格家庭第二批次分配方案- 沧州便民100 (bianmin10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