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4,全文共 645 字
+ 加入清单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5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
拓展
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
1.参保居民在河北省内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乡镇(社区)卫生院、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300元、500元和1500元,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起付线比同级综合医疗机构降低100元。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90%、80%和65%。
2.参保居民在河北省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之外省市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就医,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30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10%;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
20%。
3.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按首次住院起付标准50%计算。参保人员在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次数与起付标准分别统计、分别计算。
4.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9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在出生90日内跨年度的,可按出生年度和当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两个年度的居民医保费,从出生之日起分别按两个年度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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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全文共 51 字
+ 加入清单新华区
南大港及中捷
沧县
东光县
海兴县
盐山县
肃宁县
南皮县
吴桥县
献县
泊头市及孟村
青县
运河区
黄骅市
任丘市
河间市
沧州市常规接种门诊有哪些
2024-02-05,全文共 159 字
+ 加入清单南大港及中捷疫苗接种门诊
沧县疫苗接种门诊
青县疫苗接种门诊
东光县疫苗接种门诊
海兴县疫苗接种门诊
盐山县疫苗接种门诊
肃宁县疫苗接种门诊
南皮县疫苗接种门诊
吴桥县疫苗接种门诊
献县疫苗接种门诊
孟村县疫苗接种门诊
泊头市疫苗接种门诊
任丘市疫苗接种门诊
黄骅市疫苗接种门诊
河间市疫苗接种门诊
图源:沧州疾控
2024年沧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2024-01-30,全文共 240 字
+ 加入清单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病种:不限病种
门槛费:100元
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在职3000元、退休4000元
拓展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病种:不限病种
补助条件: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超过本市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含规定的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补助标准:
按职工基本医保相同支付比例予以赔付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65万元
沧州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病报销比例
2024-01-30,全文共 268 字
+ 加入清单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门诊特特殊疾病: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治疗、白血病、血友病、重症精神病、肺动脉高压
门槛费: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5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比同级综合医院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
注:一个年度内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5万元
2024年沧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病报销比例
2024-01-30,全文共 488 字
+ 加入清单门诊慢性病:门诊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35个病种。
具体病种如下:
冠心病、高血压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治疗、心功能不全、脑梗死、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癫痫、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异常、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病毒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风湿性心脏病、精神病、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结核病、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兹海默病、银屑病、多发硬化、系统性硬皮病、消化性溃疡、脊柱关节炎、炎症性肠病、心律失常、颅内/外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脑瘫、紫癜
门槛费:200元
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000元
拓展-慢病申报流程
一、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
图源:河北智慧医保
二、选择“门慢门特申报”
图源:河北智慧医保
三、选择“特殊病申报”
图源:河北智慧医保
四、申报选择
图源:河北智慧医保
五、输入证件号码,选择验证方式
图源:河北智慧医保
六、确认申报人基本信息
图源:河北智慧医保
七、选择“是”特殊人群,选择类型原因,勾选承诺书
图源:河北智慧医保
八、选择病种、医院科室,并上传申报所需材料,点击下一步完成申报。
图源:河北智慧医保
沧州医保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有门槛费吗?
2024-01-10,全文共 2015 字
+ 加入清单沧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沧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一览表 | ||||
待遇保障类型 | 病种(具体到病种名称) | 起付标准 | 支付比例 | 最高支付限额 |
普通门诊待遇 | 不限病种 | 无 | 50% | 150元 |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 | 糖尿病 | 无 | 50% | 225元 |
高血压 | 无 | 50% | 375元 | |
门诊慢性病 待遇 | 冠心病、高血压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治疗、心功能不全、脑梗死、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癫痫、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异常、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病毒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风湿性心脏病、精神病、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结核病、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兹海默病、银屑病、多发硬化、系统性硬皮病、消化性溃疡、脊柱关节炎、炎症性肠病、心律失常、颅内/外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脑瘫、紫癜 | 200元 | 70% | 1000元 |
门诊特殊疾病 待遇 |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治疗、白血病、血友病、重症精神病、肺动脉高压 |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 | 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 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
住院待遇 | 不限病种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5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比同级综合医院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 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按首次住院起付标准50%计算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65%;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80%;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90%;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 | 15万 |
大病保险待遇 | 不限病种 | 13400元 | 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含):60%; 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65%; 10万元以上:75% | 35万元 |
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 生育 | 实行限额补助,补助标准:自然分娩600元;剖宫产1000元 | ||
异地就医待遇 | 不限病种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30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 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按首次住院起付标准50%计算 | 临时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10%;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20% | 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
经办中心地址: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咨询服务电话:0317-2021972 |
沧州市职工医保待遇
沧州市职工医保待遇支付政策一览表 | ||||
待遇支付类型 | 病种(具体到病种名称) | 起付标准 | 支付比例 | 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统筹共济待遇(普通门诊) | 不限病种 | 100元 | 在职:60%;退休:70% | 在职:3000元:退休:4000元 |
门诊慢性病待遇 | 冠心病、高血压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治疗、心功能不全、脑梗死、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癫痫、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异常、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病毒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风湿性心脏病、精神病、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肾炎、肾病综合征、结核病、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阿尔兹海默病、银屑病、多发硬化、系统性硬皮病、消化性溃疡、脊柱关节炎、炎症性肠病、心律失常、颅内/外血管支架植入术后、脑瘫、紫癜 | 200元 | 在职:80%;退休:83% | 单个病种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年度累计支付限额5000元 |
门诊特殊疾病待遇 |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治疗、白血病、血友病、重症精神病、肺动脉高压 | 0元 | 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 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
住院待遇 | 不限病种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 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再第一次起付标准基础上减半执行,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设起付线。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90%、退休93%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95%;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8%; | 15万元 |
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 | 不限病种 | 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超过本市职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含规定的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按职工基本医保相同支付比例予以赔付 | 65万元 |
生育保险待遇 | 生育 | 实行限额补助:自然分娩2000元;人工干预分娩2500元;剖宫产:3000元;剖宫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等其他手术的3500元 | ||
异地就医待遇 | 不限病种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8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再第一次起付标准基础上减半执行,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设起付线。 | 临时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10%;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20% | 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
经办中心地址: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咨询服务电话:0317-2021972 |
2024沧州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多少钱呢
2023-12-22,全文共 440 字
+ 加入清单2024沧州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多少钱呢
1.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在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50%,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150元。
2.门诊慢特病待遇
(1)门诊慢性病:门诊慢性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35个病种。参保患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000元。
(2)门诊特殊病:门诊特殊病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等7个病种。参保患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报销限额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拓展——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在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300元、500元和15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三级医疗机构65%、二级医疗机构80%、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万元。
2023年沧州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怎么报销
2023-11-04,全文共 361 字
+ 加入清单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省内门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 200
元,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80%,退休人员83%,单个病种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不设起付标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拓展
职工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分别为 15万元、65万元,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无需二次报销。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万元、35万元,共计50万元
沧州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是什么2023
2023-11-04,全文共 555 字
+ 加入清单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100
元,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每人每年3000元和4000元。
拓展
职工医保住院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在河北省内和北京市、天津市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分别为300元、600元和900元,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起付线比同级综合医疗机构降低100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为98%,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为9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3%。
参保居民在河北省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之外省市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就医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设定为: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8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1200元;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10%;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 20%。
在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在第一次起付标准基础上减半执行,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设起付标准。
参保人员在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次数与起付标准分别统计、分别计算。
2023沧州居民医保慢特病怎么报销
2023-11-04,全文共 372 字
+ 加入清单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省内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200元,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门诊特殊病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拓展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参保居民在一个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2023年起付标准为13400元,不包括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下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大病保险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计算、累加支付: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含)部分支付60%;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部分支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5%。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无需进行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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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沧州市居民医保的保险政策是什么
2023-11-04,全文共 1142 字
+ 加入清单城乡居民医保
2024年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元。
(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50%,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0元。
(二)住院医疗待遇
1.参保居民在河北省内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乡镇(社区)卫生院、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300元、500元和1500元,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起付线比同级综合医疗机构降低100元。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90%、80%和65%。
2.参保居民在河北省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之外省市定点医疗机构转诊转院就医,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300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0元。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10%;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较本市相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降低
20%。
3.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起付标准按首次住院起付标准50%计算。参保人员在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的住院次数与起付标准分别统计、分别计算。
4.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出生9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在出生90日内跨年度的,可按出生年度和当年度的个人缴费标准缴纳两个年度的居民医保费,从出生之日起分别按两个年度享受相应的居民医保待遇。
(三)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省内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200元,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四)门诊特殊病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一个年度内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五)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参保居民在一个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2023年起付标准为13400元,不包括基本医保起付标准以下的个人负担部分),由大病保险按照医疗费用高低分段计算、累加支付:起付标准以上至3万元(含)部分支付60%;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部分支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5%。大病保险与基本医保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无需进行二次报销。
(六)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万元、35万元,共计50万元。
2023沧州市常规接种门诊一览表
2023-10-13,全文共 63 字
+ 加入清单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
南大港及中捷
沧县
青县
东光县
海兴县
盐山县
肃宁县
南皮县
吴桥县
献县
孟村县
泊头市
任丘市
黄骅市
河间市
图源:沧州疾控
2024年沧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2024-05-31,全文共 547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沧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7:00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7:00
交费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1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需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进入“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拓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2024年沧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在哪里报名
2024-05-31,全文共 388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沧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在哪里报名
答: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需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进入“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7:00
拓展:
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2024年沧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入口是什么
2024-05-31,全文共 359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沧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报名入口是什么
答: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7:00
交费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1日17:00
拓展: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2024年沧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2024-05-31,全文共 918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沧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答: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7:00
交费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1日17:00
拓展: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进入面试人员在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交纳报名考务费。网页提示“报名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交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交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或微信已付款,但由于网络拥堵卡顿等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交费操作完成后,在报名截止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交费状态”。若显示“报名成功”即完成报名。
2024年沧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怎么报名
2024-05-31,全文共 818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沧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怎么报名
答: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需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进入“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拓展: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3.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教师岗位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2024年沧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方式
2024-05-31,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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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需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进入“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7:00
交费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1日17:00
拓展:
报名要求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证书。
5.符合所报岗位的户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4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驻沧州部队随军家属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沧州辖区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沧州辖区户籍。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均为18周岁以上,即2006年5月27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的为1993年5月27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和专业要求(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于2024年7月底前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5月27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4年5月27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2024年沧州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
2024-05-31,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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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报名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7:00
交费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至6月1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需登录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cangzhou.gov.cn/)进入“人事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拓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向邮箱yysyg1307@163.com发送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审核材料包括: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于5月27日9:00至6月1日17:00,发送至邮箱yysyg1307@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交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