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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沧州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

2023沧州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可以在“河北智慧医保”中进行办理。详细内容请看全文。

2023-11-03,全文共 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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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业务?

参保人转出地已停保,转入地参保后,参保人员可登录微信小程序-河北智慧医保-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线上进行转移接续申请。申请成功后由转出地医保局审核通过后,转入地医保局即可线上办理医保接续业务,转出地个人账户余额随转移接续流程一并转入到转入地医保局。

拓展

参保职工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符合生育津贴申请条件的参保职工,生育津贴办理流程:

(一)我省参保女职工在省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后医保直接结算。

(二)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生育人的生育信息规范上传至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医保结算次月5日前系统自动生成生育津贴申报信息。

(三)参保单位在“河北医保公共服务单位网厅”(可点击进入)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上传的生育信息及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核准,通过的,申报信息传至医保经办部门进行审核。

(四)医保经办部门按照本统筹区的生育保险政策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核,通过的,医保基金结算部门依据规定给予拨付。

(五)生育人可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中查询业务办理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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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如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

2024-01-02,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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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如何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答: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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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办理封存提取业务流程

2024-01-02,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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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办理封存提取业务流程

答:申请一受理一审核-办结

受理条件: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未在我市或异地继续缴存且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封存满6个月后,即可办理封存提取业务,提取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并注销账户。如满足上述条件且封存原因为离职的职工,可通过网上途径办理封存提取业务,也可通过线下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

1.提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2.提取申请人名下借记卡 (中、农、工、建、邮储1类银行)

3.由他人代办的应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推荐阅读:沧州封存账户怎么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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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农民工异地转移接续政策

2024-01-02,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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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农民工异地转移接续政策

农民工中断就业或返乡没有继续缴费的,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保存其全部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按规定计息。

农民工返回城镇就业并继续参保缴费的,无论其回到原参保地就业还是到其他城镇就业,均按前述规定累计计算其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与城镇职工同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农民工不再返回城镇就业的,其在城镇参保缴费记录及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并根据农民工的实际情况,或在其达到规定领取条件时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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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异地转移接续退休后怎么领养老金呢

2024-01-02,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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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异地转移接续退休后怎么领养老金

答: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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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能补缴吗

2024-01-02,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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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

答:若达到退休年龄,但是社保缴费时间还不满15年,这样的情况是可以一次性补缴的。若未到参保年限或中断缴费年限不能补缴。因单位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通过向有关部门申诉,按法定程序要求原单位补缴。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应该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无故拖欠;以个人身份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未参保年限或中断缴费年限不能补缴。因单位原因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通过向有关部门申诉,按法定程序要求原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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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2024-01-02,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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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职工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20%(机关事业单位为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为8%。个人工资超过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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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住房公积金业务什么时候恢复办理

2023-12-27,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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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住房公积金业务什么时候恢复办理

答:2024年1月2日8:30起各项业务恢复办理

以下是官方公告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年终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公告

为了保证2023年度年终结转工作顺利进行,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于2023年12月29日17:00至2024年1月2日8:30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线上及线下所有业务。请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在停业期间不要向我中心进行资金转入操作。2024年1月2日8:30起,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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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公积金业务暂停办理公告

2023-12-27,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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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年终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公告

为了保证2023年度年终结转工作顺利进行,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于2023年12月29日17:00至2024年1月2日8:30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线上及线下所有业务。请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在停业期间不要向我中心进行资金转入操作。2024年1月2日8:30起,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6日

拓展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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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社保系统停机升级怎么办理业务

2023-12-20,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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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社保系统停机升级怎么办理

答、在停机升级期间社保业务暂停办理,但全市各级人社(社保)办事大厅线下渠道可照常收件并接受咨询业务。

停机时间安排:

1、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报系统。停机时间为 12 月 24 日 20 时至 12 月 31 日 24 时,在此期间网报系统暂停服务,涉及通过网报申请的单位(个人)参保登记、单位(人员)变更、缴费核定、待遇申报、待遇变更、关系转移等社保业务均暂停办理。

2、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中心系统。包括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停机时间为 12 月 27 日 20 时至 12 月 31 日 24 时,在此期间中心系统暂停服务,涉及通过一体化平台办理的业务审批、待遇核定、待遇发放、关系转移、年金对账、年金归集、投资运营等社保业务均暂停办理。

3、APP、自助一体机服务。停机时间为 12 月 27 日 20时至 12 月 31 日 24 时。在此期间涉及通过以上渠道申办的社保业务均暂停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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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流程(河北税务)

2023-11-04,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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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流程

第一步:关注公众号“河北税务

第二步:河北税务公众号选择菜单“业务办理”—“社保缴纳”;

(图源:新华医保,下同)

第三步:选择第一项“个人社保缴费”,出现提示后点击“取消”,再点“确认放弃”。

第四步: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带出信息后进行缴费,注意选择2024年度。

第五步:缴费2-3天后,可通过“个人缴费记录查询”查询缴费情况。

注意问题:如参保人员涉及多条参保信息,需输入身份证号查询后,根据提示的社保编码和参保地税务机关信息,选择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沧州市新华区税务局,然后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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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沧州沧县出生证相关业务在哪办理

2023-10-13,全文共 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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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沧州沧县出生证相关业务办理地点为:

沧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8月14:30-17:30)

办理流程

需要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助产机构住院病历

亲子签订意见书

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

身份证明

注:具体需要材料请先打电话咨询,以咨询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

0317-3053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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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沧州青县出生证明相关业务办理指南

2023-10-13,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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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沧州青县出生证明相关业务办理指南

办理地点

青县新华西路198号,青县政务服务中心东门一楼B区B11-B12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秋冬春季(10月1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流程

需要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承诺书

注:具体需要材料请先打电话咨询,以咨询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

0317-4064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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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沧州东光县出生证相关业务在哪办理

2023-10-13,全文共 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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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沧州东光县出生证相关业务在河北省沧州市东光县政务服务大厅C区卫健局1号窗口进行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秋冬春季(10月1日~7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需要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助产机构住院病历

新生儿母亲签字委托书

亲子鉴定意见书

身份证明

注:具体需要材料请先打电话咨询,以咨询结果为准

咨询电话

0317-78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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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中捷下岗人员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全额补贴流程(时间+方式)

2023-09-13,全文共 7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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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产业园区关于下岗签订协议人员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全额补贴申报流程的公告

一、申报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3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因自己原因未能按照时间节点缴费,影响补贴发放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缴费标准

下岗签订协议人员按照上年度社平工资60%为基数缴纳的养老保险全部给予补贴,超过标准的不予补贴。

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3726.65元,每月缴费金额745.33元,全年应缴金额8943.96元。

缴费方式

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码及验证码,需全年缴费的,缴费截止日期选择12月(非全年缴费的,截止日期选择相应月份),每月缴费档次选择60%,按提示操作

补贴流程

(一)下岗签订协议人员通过税务部门网上缴费渠道按上年度社平工资60%为基数标准自行缴费,完成缴费5-7个工作日后,到税务部门打印完税凭证;

(二)本人持完税凭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农行卡(本人)复印件于2023年10月30日前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并填写《补贴申请审批表》;

(三)社区对申请人身份等情况进行核实,具备享受资格的,由社区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人社部门将下岗签订协议人员自行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补贴形式打入本人农行卡。

温馨提示

(一)为保证补贴及时发放到位,请符合条件人员在集中缴费期抓紧时间申报缴费;

(二)注意选择社平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超过标准的不予补贴;

(三)当年退休的下岗签订协议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需缴纳退休当月及之前月份的养老保险费;需要转入企业的下岗签订协议人员,需提前缴纳转入企业之前月份的养老保险费;从企业转回的下岗签订协议人员,需缴纳转回后月份的养老保险费。

咨询电话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5481589

幸福街社区:5489429

朝阳街社区:5489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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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居住证办理指南

2024-05-22,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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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在我市申领居住证,需凭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的相关材料(具体办理所需材料咨询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方可进行申领,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满180天后,方可取得居住证。

对办理居住登记不满180天,但实际居住已达180天以上的流动人口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通过绿色通道申领居住证:

1.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所有权的住房且实际入住180天以上;

2.本人或直系亲属签订租住合同,入住廉租房,公租房满180天以上;

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居住地连续缴纳社保满180天以上。

4.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连续就读满180天以上;

5.取得居住地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满180天以上。办理材料

办理材料: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材料说明: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对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办理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对符合申领条件、材料齐全的,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办理费用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换领、补领居住证,需缴纳证件工本费15元。

办理签注、变更手续不收取费用。

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居住地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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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以专业技术职称和高技能人才申请购房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2024-05-14,全文共 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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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专业技术职称高技能人才申请购房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答:以学历条件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材料如下

1.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

3.结婚证;

4.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5.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日期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购买存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契税票及《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日期以《不动产权证书》登簿时间为准;

6.单位出具持卡人学历学位审核证明。2018年6月16日(含当日)-2022年4月22日引进的,须为全日制学历;2022年4月23日(含当日)后引进的,博士生不限全日制或在职、硕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本科生须为全日制;

7.单位出具全职引进在岗证明和首次在沧参加工作时间证明;

8.录用为河北省选调生或国家公务员的,单位需提供选调生(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录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就职于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以及事业单位自主聘用的无编制人员,单位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3年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工资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引进的人才,单位提供已领取房租补助明细。

拓展:

申报时间:2024年5月9日至5月22日。

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人才于5月9日至5月19日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申请。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后,形成初审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并填写《沧州狮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登记表》(附电子版),连同其他材料于5月20日至5月22日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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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以学历条件申请购房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2024-05-14,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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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学历条件申请购房补贴需要什么材料

答:以学历条件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材料如下

1.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

3.结婚证;

4.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5.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日期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购买存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契税票及《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日期以《不动产权证书》登簿时间为准;

6.单位出具持卡人学历学位审核证明。2018年6月16日(含当日)-2022年4月22日引进的,须为全日制学历;2022年4月23日(含当日)后引进的,博士生不限全日制或在职、硕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本科生须为全日制;

7.单位出具全职引进在岗证明和首次在沧参加工作时间证明;

8.录用为河北省选调生或国家公务员的,单位需提供选调生(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录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就职于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以及事业单位自主聘用的无编制人员,单位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3年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工资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引进的人才,单位提供已领取房租补助明细。

拓展:

申报时间:2024年5月9日至5月22日。

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人才于5月9日至5月19日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申请。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后,形成初审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并填写《沧州狮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登记表》(附电子版),连同其他材料于5月20日至5月22日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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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购房补贴申报材料是什么

2024-05-14,全文共 1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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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购房补贴申报材料什么

答:申报材料如下

申请人填写《沧州狮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并在购房补贴政策《告知书》签字并加盖指印。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复印件一式2份,写明“与原件相同”)。

(一)以学历条件申请补贴的提供以下材料:

1.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

3.结婚证;

4.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5.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购房日期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购买存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契税票及《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日期以《不动产权证书》登簿时间为准;

6.单位出具持卡人学历学位审核证明。2018年6月16日(含当日)-2022年4月22日引进的,须为全日制学历;2022年4月23日(含当日)后引进的,博士生不限全日制或在职、硕士研究生须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本科生须为全日制;

7.单位出具全职引进在岗证明和首次在沧参加工作时间证明;

8.录用为河北省选调生或国家公务员的,单位需提供选调生(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录用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员录用审批表;就职于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以及事业单位自主聘用的无编制人员,单位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3年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工资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9.名校英才入冀计划引进的人才,单位提供已领取房租补助明细。

(二)以专业技术职称和高技能人才申请补贴的提供以下材料:

1.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

2.申请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证书;

3.结婚证;

4.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个人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

5.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发票,购房日期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6.单位出具全职引进在岗证明、首次在沧参加工作时间证明、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证明;

7.单位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3年及以上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工资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拓展:

申报时间

2024年5月9日至5月22日。

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提起重视,将通知告知持卡人本人。符合条件的人才于5月9日至5月19日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申请。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后,形成初审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并填写《沧州狮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登记表》(附电子版),连同其他材料于5月20日至5月22日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161568 2178100

市人社局专技科 3206530 320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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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购房补贴申报对象是什么

2024-05-14,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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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人员购房补贴申报对象什么

申报对象

1.2018年6月16日(含当日)—2022年4月22日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首套住房,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全日制博士、“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

2.2022年4月23日(含当日)—2024年3月21日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自用商品住房,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

3.2024年3月22日(含当日)后新全职引进到我市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手房源且性质为住宅),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的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

4.2024年3月22日(含当日)后新全职引进到我市民营企业工作的(首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引进后在沧州市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手房源且性质为住宅),持沧州狮城人才服务卡的技师、高级技师、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全国技术能手等人员。

注:所购住房应是人才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只报一方。购房补贴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额。

拓展:

请各单位务必提起重视,将通知告知持卡人本人。符合条件的人才于5月9日至5月19日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申请。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初审后,形成初审情况报告(加盖公章),并填写《沧州狮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登记表》(附电子版),连同其他材料于5月20日至5月22日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科。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联系电话: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 2161568 2178100

市人社局专技科 3206530 3201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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