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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额度

宝鸡额度专题栏目,提供与宝鸡额度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宝鸡额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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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鸡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额度

2024-01-12,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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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消费

(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再交易自住住房。可提取购房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二)购买保障性住房、单位房改房、拆迁安置房、单位集资房。可提取购房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其中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总额不超过补差价款。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可提取宅基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同一事项只能提取一次。

(四)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可提取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当年应还贷款本息额,还款期内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的,提取额分别不超过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本息额。

(五)无自住住房职工支付租赁住房房租。可提取租房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租住住房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租赁住房房租金额;租住商品房的,提取额不超过一万元。

(六)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增设电梯实际支付金额,同一事项只能提取一次。

(七)对冲还贷。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中直接划转资金偿还其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中,按月划转的,划转金额为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提前部分偿还贷款的,划转金额为万元整数倍,同时保留6个月还款额;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的,划转金额不超过剩余贷款本息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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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宝鸡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贷款额度+贷款范围)

2023-11-03,全文共 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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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满足缴存人购房需求,保障缴存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就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和扩大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夫妻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缴存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二、扩大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

1.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受理范围从省内和关中平原城市群,扩大至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取消异地贷款申请人及配偶提供至少一方宝鸡行政区域内一年以上的户籍证明或两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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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积金贷款年限及贷款额度

2023-11-03,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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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公积金贷款年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

贷款额度

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是6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是50万元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仍正常缴存的;

3.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离异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离异时间须满6个月(含)以上的;

5.借款人及配偶信用情况符合公积金中心的规定;

6.具有真实、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合同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首付款支付比例符合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

8.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有且仅有一次;

9.异地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须具有近一年以上的宝鸡市行政区域内的户籍,非本市户籍的须具有近两年以上宝鸡市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10.能以所购住房办理抵押登记;

11.所购住房的楼盘已在公积金中心备案登记;

12.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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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宝鸡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

2023-10-13,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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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满足缴存人购房需求,保障缴存人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经宝鸡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从自2023年10月16日起现将提高宝鸡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 50 万元提高为 60 万元

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 40 万元提高为 50 万元

扩大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范围

1.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受理范围从省内和关中平原城市群,扩大至全国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2.取消异地贷款申请人及配偶提供至少一方宝鸡行政区域内一年以上的户籍证明或两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的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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