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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通知

湛江通知专题栏目,提供与湛江通知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湛江通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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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开区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的通知

2024-01-12,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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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开区关于2024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教基〔2014〕24号)

、《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学对象

(一)具有湛江经开区户籍,目前在湛江经开区外学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二)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符合国家、省、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教育优待条件的在校学生。

(三)已在本区建成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受理转学登记。

二、转学登记时间

2024年春季学期,学校接收转学申请材料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至1月13日。

已按照政策要求时间节点提交转学申请材料到区教育局的,符合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教育优待条件的学生家长,无需再重复提交材料到学校。

三、转学登记流程

有转学需求且符合户籍、教育优待条件的学生家长到所在学区(参照当年招生入学通知的学区划分)公办、民办学校申请转学,经转入学校初审同意后,填写《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申请表》,由转入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审批。

户籍类、教育优待类学生申请的年级学位少于实际申请人数,家长可填写《湛江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转学志愿表》(可填写除所在学区公办学校外的其他志愿学校2所),由学校代收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家长志愿进行统筹。如家长志愿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则由区教育局结合辖区学校学位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

如所在片区(建成区或东海片区)学校年级均没有空余学位,则不予办理转学。

四、转学登记所需材料

(一)户籍类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和学生页复印在同一张纸)、出生医学证明或相关证明。

(二)政策性教育优待类学生按政策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五、转学登记要求

(一)家长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转学登记。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转学要求,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面试。

(二)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三)开学前,接收学校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家长,请家长电话保持畅通,学生的转学事宜以转入学校的通知为准。

附件1.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docx

附件2.湛江经开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申请转学志愿表.docx

附件3:湛江经开区中小学招生联系电话.docx

附件4:湛江经开区建成区2023年小学学区划分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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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海湾大桥优惠票国庆节期间暂停办理业务的通知

2023-09-26,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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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海湾大桥优惠国庆节期间暂停办理业务通知

根据我司工作安排,2023年国庆节期间(9月29日至10月5日)位于湛江市坡头区奥体中心主场馆二楼的“湛江海湾大桥优惠票办理处”(坡头区行政服务中心楼上)将暂停办理优惠票业务,10月6日恢复正常。

2023湛江海湾大桥电动车优惠票怎么买?

★购买时间

需要继续购买2023年湛江海湾大桥电动车优惠票的车主,提前到湛江海湾大桥优惠票办理处(湛江市奥体中心主场馆二楼)办理。

未购买2023年电动车优惠票的电动车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恢复收取次票。

★购买方式

1、微信缴费入口:点击进入

2、平台缴费入口:工行缴费平台(https://fee.icbc.com.cn

车主登录工行缴费平台,切换城市到“湛江”,选择“更多”项,找到“湛江海湾大桥优惠票续缴费”进行缴费操作。

3、网点终端机自助缴费或柜台办理方式。车主到湛江地区的所有工行营业网点终端机点击“缴费”,选择缴费种类、缴费业务、所在地省、市,选择缴费单位“湛江海湾大桥有限公司”进行缴费,或直接到柜台办理。

4、单位车辆统一办理的,可到大桥公司优惠票购买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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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海湾大桥收费站车辆整治的通知

2023-11-17,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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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海湾大桥收费站车辆整治通知

湛江海湾大桥收费站是根据广东省政府文件(粤费〔2006〕17号、粤府函〔2017〕156

号、粤府函〔2019〕429号)依法建设并运营的重要基础设施。但在运营过程中,车辆冲卡逃费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干扰正常收费秩序,破坏社会公平公正。为维护公路交通秩序,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自即日起,我司联合坡头交警对收费站冲卡车辆进行严格整治。具体通知如下:

一、全力拦截冲卡车辆,要求车主缴纳相应的通行费并根据系统查询其是否累积冲卡逃费,拒不缴款将移送执法部门处理。

二、对于所有冲卡车辆,我司已安排专人每天统计,并被我司列入“黑名单”进行报警,由执法部门对其进行追缴。

三、对于恶意冲卡车辆,报警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海湾大桥收费站及桥面共设置81个高清监控摄像头,并配有监控员24小时轮值监控,请各位车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共同维护公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感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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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吴川机场航班取消通知(8月25日)

2022-08-25,全文共 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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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吴川机场航班取消通知8月25日)

尊敬的旅客朋友:

您好!受台风“马鞍”影响,截至今晚20时已确认,8月25日从湛江吴川机场往返海口、长沙、衡阳、昆明、南京等航班取消,预计明日其他航班还会陆续取消。请各位旅客朋友及时关注航班动态,必要时联系所购票航空公司办理退改签手续。如有疑问,可致电湛江吴川机场问询电话:0759-8210000。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湛江机场公司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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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农垦疾控四价流感疫苗到货通知

2023-11-13,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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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农垦疾控四价流感疫苗到货通知

目前湛江农垦疾控已到货四价流感疫苗(14岁以上),有需要的居民可以进行预约自费接种。

接种地址:湛江农垦疾控中心(湛江市霞山区录塘路9号)

接种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早上8:00至11:30,下午14:30-17:00

咨询电话:0759-2620566

01哪些人需要打流感疫苗?

流感是全人群易感的疾病。6月龄及以上的所有人,都可以打流感疫苗,包括:儿童;60岁及以上老年人;患有慢性疾病者;医务人员。

以上人群通常具有更高的发病率和重症风险,所以优先推荐接种。

02上哪打,要钱不?

可以到湛江农垦疾控中心的预防接种门诊自费接种四价疫苗,每剂次的价格从164元(含21元预防接种服务费)。

03有几种流感疫苗可选?有啥区别?

我国批准上市的流感疫苗包括三价灭活疫苗(IIV3)、(鼻喷式)三价减毒活疫苗(LAIV3)和四价灭活疫苗(IIV4)

1.四价在三价的基础上多预防一个乙型Yamagata毒株,覆盖面更广。

2.鼻喷流感疫苗目前只有三价的,相对来说价格高一些、禁忌症也多一些,但安全性上和其它流感疫苗没有差别。

3.一般乙流病毒的传播能力和抗原致病能力不强,远远没有甲流病毒厉害。因此打三价流感也是能够大大预防流感病毒。大家可自选任意厂家的一种苗“开打”。

04月经期可以打吗?

可以。

月经期不是打流感疫苗的绝对禁忌症。可针对自身状况,选择身体状态良好时打疫苗。

05感冒、咳嗽、流鼻涕、有鼻炎能打吗?

可以等症状消失再打。

✎有以下情况不能打流感疫苗:

①对疫苗中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禁止接种。

②以往接种过流感疫苗出现过严重不良反应者。

③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热者(感冒和发热痊愈后可以补种)。

④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症病史者。

具体以接种门诊现场评估为准。

06鸡蛋过敏可以打吗?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2015版和2020版)均未将鸡蛋过敏者作为接种禁忌。

07已经得过流感还需要打吗?

需要,建议痊愈后打。

因为流感病毒有很多种,每一种都可以单独引起感染。假如你这次感染的是甲型流感病毒,下次可能被乙型流感病毒缠上。所以就算得过流感,也应该打流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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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廉江市城区小学校区调整通知(附学区划分)

2023-07-03,全文共 2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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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廉江市城区小学校区的通知

各街道办,市直属有关单位,廉城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

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教基函〔2014〕2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26号)、《湛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湛教〔2020〕9号)、《印发廉江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方案的通知》(廉府办〔2007〕88号)精神,切实做好城区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就读工作,依照就近入学原则和根据城区小学的分布及现有办学规模等实际情况,经十七届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调整部分学校校区。现将调整后城区小学的校区通知如下:

一、校区调整的学校

(一)廉江市第八小学校区

九洲江大道与罗州大道西交汇处起往东至新风中路向东南至中环四路向西南至九洲江大道北向西北至九州江大道北与罗州大道西交汇处区域。

(二)廉江市第十九小学校区

罗州大道西与新园路交汇处起往西至北部湾大道往北至狮岭西路向东南至龙湖山庄沿龙湖山庄西北边缘至新园路往南至罗州大道西区域。

(三)廉江市第二十七小学校区(新划分)

罗州大道西与新园路交汇处起往东至大樟路向北至狮岭中路向西北至龙湖山庄沿龙湖山庄西北边缘至新园路向南至罗州大道西区域。

二、校区不变的学校

(一)廉江市第一小学校区

建设东路31号起向西至廉江大道市体育馆红绿灯处向南至廉江大道中147号向西南至创业北路向南至廉江河沿廉江河北岸至人民大道中向东至南市北路向北至东街向东至五一路向北至五一路1号(含五一路1号)向北至建设东路31号区域。

(二)廉江市第二小学校区

建设东路29号起向南至五一路1号向南至东街向西至南市北路向南至人民大道东向东至中山二路向北沿中山四路向北至建设东路向西至建设东路29号区域。

(三)廉江市第三小学校区

人民大道东与中山二路交汇处起向西至廉江大道中向南至中山一路向东至中山二路向北至人民大道东区域。

(四)廉江市第四小学校区

新华五路1号起向西至中山五路向南至中山四路向南至东街向东至黎湛铁路向北至中华五路区域。

(五)廉江市第五小学校区

东街1号起向西至中山四路向南至中山三路向西南至中山二路向南至廉良北路向东南至东环三路向北至东街区域及小江边村(非农垦户籍)。

(六)廉江市第六小学校区

罗州大道西与廉江大道北交汇处起向西至新风中路向南北至中环四路向西南至九洲江大道向南至河北二路向东北至廉江大道北149号向北至罗州大道西区域。

(七)廉江市第七小学校区

罗州大道东与黎湛铁路交汇处起向西至廉江大道北向南至建设东路向东至中山五路向北至新华五路向东至黎湛铁路向北至罗州大道东区域。

(八)廉江市第九小学校区

廉良北路铁路口起向西北至中山一路向西南至廉江大道中至廉江大道南至南通东路向东至黎湛铁路向北至廉良北路的区域。

(九)廉江市第十小学校区

廉江大道廉江河桥起沿河南二路向西至环市西路至长利路至创业北路向南至创业南路至石城大道中向东至廉江大道南向北至廉江大道中向北至河南二路区域、黎湛铁路南山寮村委区域。

(十)廉江市第十一小学校区

狮岭中路与光明北路交汇处起向西至大樟路向南至罗州大道西向东至光明北路向北沿光明北路向北至狮岭中路区域。

(十一)廉江市第十二小学校区

康平大道与北部湾大道交汇处起向东至九洲江大道南向东北至九洲江大道中至廉江河向西沿廉江河至北部湾大道区域、深水垌村委区域。

(十二)廉江市第十三小学校区

狮岭东路与光明北路交汇处起向南至罗州大道东向东至黎湛铁路向北区域、角湖垌村委区域。

(十三)廉江市第十四小学校区

罗州大道西与九洲江大道北交汇处起向东南至九洲江大道北与坡仔村一横巷交汇处向西沿坡仔村一横巷向西南延伸线直至廉江河向西沿廉江河至北部湾大道向北至罗州大道西向东至九洲江大道北区域。

(十四)廉江市第十五小学校区

北部湾大道与廉林路交汇处起向北至康平大道向西至北部湾大道往南区域、流江村委区域。

(十五)廉江市第十六小学校区

关垌村委区域。

(十六)廉江市第十七小学校区

黎湛铁路以东廉江市水泥厂区域。

(十七)廉江市第十八小学校区

廉江大道南与石城大道中交汇处起向西至创业南路向北至廉安中路向西南至石城大道中向西至东方红村村道向东南至九洲大道南向西南至康平大道向东至旧湛江路向北至城南派出所向东至廉江大道南向北至石城大道中区域。

(十八)廉江市第二十小学校区

南通东路与廉江大道南交汇处起至黎湛铁路边向南沿黎湛铁路至廉南大道向西至廉林路向北至康平大道向东至旧湛江路口向北至城南派出所向东至廉江大道南向北至南通东路区域。

(十九)廉江市第二十一小学校区

廉安东路与创业北路交汇处起往北沿创业北路至廉江河向西北沿廉江河至九洲江大道向东南沿九洲江大道南至廉安中路向北至创业北路区域。

(二十)廉江市第二十二小学校区

原绿洲水泥厂第一小学区域(含绿洲水泥厂厂区、长腰坡村、邓屋村、木拱桥村)。

(二十一)廉江市第二十三小学校区

原绿洲水泥厂新村小学区域(含新村村、塘美村、启飞山村、牛角塘村、泉村村、中间垌村)。

(二十二)廉江市第二十四小学校区

原绿洲水泥厂大江小学区域(含大江边村、小江边(农垦户籍)、边塘院村、山仔顶村)。

(二十三)廉江市第二十五小学校区

人民大道西与创业北路交汇处起向南沿创业北路至长利路交汇处向东沿长利路至环市西路向西北沿环市西路至廉江河沿南岸至创业北路向北至九洲江大道北向北至坡仔村一横巷交汇处向西沿坡仔村一横巷向西南延伸线直至廉江河向东南沿廉江河至九洲江大道中向南至人民大道西向东北至创业北路区域。

(二十四)廉江市实验学校小学部校区

全城区区域。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关于调整廉江市城区小学校区划分的通知》(廉府函〔2022〕164号)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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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湛江市博物馆寒假期间延长开放时间通知

2024-01-19,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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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湛江市博物馆寒假期间延长开放时间通知

2024年湛江市博物馆寒假期间延长开放时间通知为更好地满足广大观众参观的需求,切实丰富广大青少年的精神文化生活,结合我馆工作实际,经研究,湛江市博物馆、陈明仁将军旧居、广州湾法军指挥部从2024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20日调整开放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湛江市博物馆

8:30-17:30(17:00停止进场)

陈明仁将军旧居

上午:8:30-12:00(11:30停止进场)

下午:14:30-17:30(17:00停止进场

广州湾法军指挥部

9:00-17:00(16:30停止进场)

逢周一闭馆。

2024年雷州市博物馆寒假期间延长开放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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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关于除夕当天部分公交线路临时调整营运时间的通知

2024-02-06,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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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关于除夕当天部分公交线路临时调整营运时间通知

为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公交营运工作,优化公交运力及合理安排班次,除夕当天(2月9日),我司将临时调整部分公交线路营运时间,请市民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湛江公交集团预祝广大市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附:公交营运时间调整表

2024年春节佳节即将来到,根据国家春节放假的安排,公交自营充值点:原公交集团公司门口、赤坎寸金公交站场一楼充值点在2月10-17日(大年初一至初八)春节期间八天放假,大年初九恢复正常服务,2月9日(除夕)当日以上各充值点提前至16:00下班。另外,海田充值点、霞山公交总站、霞山分站三个点位的自助充值机在节假日期间可正常进行充值。

温馨提示,春节期间市民也可以到以下公交合作代理点进行充值服务:

1、南桥车站票务中心代理点(副食品批发市场旁)

2、南油一区莘贵商店(重阳楼斜对面南苑小区门口)

3、昌大昌海滨总店代理点

4、昌大昌荣基店代理点

5、昌大昌明润店代理点

6、昌大昌金沙湾店代理点

7、昌大昌鹰展店代理点

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赤坎区北站路至站前路段道路升级改造工程已完成,具备通车条件。自2024年1月10日起,我司5路公交线路恢复原线路行驶,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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硇洲岛车渡船停航通知

2023-10-08,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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硇洲岛车渡船停航通知

受台风“小犬”影响车渡船自

2023年10月08日(注:硇洲码头17:30分,东南码头17:30分起停航)。具体复航时间将根据天气预报及上级部门通知为准。请广大过渡司机、旅客合理安排过渡时间。

关于东南至硇洲航线车渡船冬季班次时间的告示

根据历年日照时间长短,东南至硇洲航线车渡船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恢复冬季渡运班次时间。硇洲、东南两岸码头的渡运时间均为:07:00--17:30。

发船时间表
东南码头—硇洲码头
7: 00、8:00、9:00、10: 00、11: 00、12: 00、13:00、14:00、15:00、16: 00、17: 30 (末班)
硇洲码头—东南码头
7: 00、8: 00、9: 00、10: 00、11: 00、12: 00、13:00、14:00、15:00、16:00、17: 30 (末班)

如有车流增加或特殊需要,按相应情况在正常班次之间增加班次请各位过渡司机旅客合理安排过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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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

2023-11-16,全文共 3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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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民航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通知

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民航在我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院校及计划

招生院校共3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送培单位共3家: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单位(下称“招飞单位”)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附件1)。

二、招生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男性,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执行。

(二)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7013—2017)》及各招飞单位条件要求,学生可参考《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附件2)。具体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详见各招飞单位公布的简章。

(三)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审查规定》及各招飞单位标准。

(四)文化条件:高考选考科目必须为物理+化学+其它,外语语种限英语,文化课总分达到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不低于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的总分和单科成绩要求。

(五)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其他条件。

三、招生管理

(一)省招生办统一部署,各地市与各招飞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地市要安排专人负责,各有关中学要成立由学校领导、教导处、年级长、班主任和校医等组成的招飞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校的民航招飞工作。

(二)按照各招生院校为主体、航空公司深度参与的原则,我省2024年民航招飞工作高考前的宣传动员、预选初检、体检鉴定、民航航空背景审查等选拔工作,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各招生院校和送培单位组成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实施。

(三)凡报考民航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都须在中学报名,报名时考生须认真了解相关招生院校及其对应的送培单位详细信息与招生要求,由考生自主选择招生院校,参加由招飞单位在统一时间、地点组织的预选初检。考生预选初检合格,方可参加由各招飞单位分别组织的上站体检与背景审查,且必须参加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普通体检、考试和填报高考志愿。

(四)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在向各招飞单位申请报名同时,必须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下称“招飞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并参加后续招飞选拔工作。考生通过招飞系统中确认并生成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考生未在招飞系统确认并生成“有效招飞申请”的,不得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

四、招生程序

(一)第一阶段:高考前选拔工作

1.宣传动员(2023年11月)

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统筹组织属地中学,利用宣传栏、网站和广播等方式,全面宣传2024年度民航招飞政策要求,鼓励综合素质好、高考成绩预估高于本科线的学生报名参选。各招飞单位组成宣传组,与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后,赴相关中学对学生进行面对面宣传动员和答疑解惑,现场发放海报简章。

2.招飞报名(2023年11月中下旬)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在所属中学报名,并填写《2024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附件3)留存待初检。报名结束后,各中学以学校为单位,填写《2024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附件4),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报考名册汇总到属地招生考试机构。

(2)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收齐名册后,于2023年12月3日前将名册电子版发送到南方航空招飞邮箱(zhaofei@csair.com),供招飞单位使用。

3.预选初检(2023年12月)

根据报名情况,招飞单位在各地市设立集中面试点对考生进行预选初检(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附件5)。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测场地布置工作(检测场地要求见附件6)。

考生预选初检时须携带《2024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预选初检合格名单在各招飞单位指定的网站公布。

4.上站体检(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

预选初检合格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参加由各招飞单位按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鉴定标准》组织的上站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各招飞单位另行通知。

5.背景审查(2024年3月—5月)

背景审查工作在体检之后进行,由招飞单位按照民航及招飞单位招收空勤人员背景审查的要求,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实施,各学校应给予支持与配合,如实反映学生表现情况。

6.填报系统信息(2023年11月—2024年5月)

为统一管理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高考前的选拔工作,报考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民航局及各招飞单位的安排,登录“招飞系统”进行信息查询、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以及参加预选初检、招飞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背景审查、有效志愿确认等高考前选拔工作。招飞系统于2024年5月31日停止信息更新录入。

(二)第二阶段:高考后志愿填报及录取工作

1.填报志愿

各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在提前批次录取。在《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目录》中,各招生院校为各航空公司委培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将统一列于本校的国标代码之下,不同航空公司在同一招生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计划以不同的专业组及专业代码区分。

由于今年民航在广东有3家送培航空公司和3所招生院校进行招生,通过高考前招飞选拔的考生必须根据本人在“招飞系统”中填报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在“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提前批填报对应的招生院校专业组和专业代码,即“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的志愿必须与“招飞系统”的“有效招飞申请”一致,否则不能录取。如提前批未能录取,不影响考生报考后续其他批次普通院校。

2.投档录取

(1)严格按照民航局划定的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总分和英语单科分数),在体检合格、背景审查合格且在“招飞系统”填报确认了“有效招飞申请”的考生中进行录取。

(2)投档时,省招生办按合格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进行投档,招生院校按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已被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校志愿的录取。

五、入学复查及其他

(一)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身体复查。发现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技术、学习等原因停飞的,可按照国家或普通高校的相关规定申请改学其它地面专业。

(二)其他

考生须通过各招飞单位公布的招飞简章和招生章程具体了解选考科目、体检要求、体检费用支付方式和招生录取原则要求等相关信息。被招生院校飞行技术专业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费用以及毕业后的就业及待遇,请查看相关航空公司以及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及网页。

六、工作要求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招飞单位要高度重视民航招飞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维护我省良好招生秩序,维护中学正常教学秩序。各招飞单位要认真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组织好在粤招飞工作。

请各地市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县(市、区)招生办及中学。

附件:

1.2024年度民航在广东省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计划情况一览表

2.报考民航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3.2024年度民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

4.2024年度报考民航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名册

5.2024年民航招飞广东预选初检时间表

6.2024年度民航招飞面试站基本设施及要求

7.2024年度民航招飞工作时间表

8.各招飞单位联系方式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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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湛江徐闻港/海安新港停运通知

2023-10-21,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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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徐闻港/海安新港停运通知

你们好!琼州海峡客滚船将于2023年10月20日19:30时起恢复发班。

复运后将优先疏运绿通车辆和特殊物资车辆。请往来海峡两岸的司机、旅客科学合理安排出行,错开复运初期运输高峰,避免扎堆前往港口,以减轻通行压力,确保过海秩序畅通有序。

24小时客服热线

(一)海安至海口航线徐闻港:0759-4663889海安新港:0759-4683286

(二)海口至海安航线

新海港、秀英港:0898-9693666

湛江徐闻港海口收费标准

(一)旅客票价:

全票41.5元/人;半票22.5元/人

(二)车辆票价:

小客车¥415.5元/辆(车票374元,司机客票41.5元);货车按照已公布的相关计费标准收取过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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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户政窗口11.30-12.4暂停服务的通知

2023-11-29,全文共 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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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户政窗口11.30-12.4暂停服务通知

根据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为做好2023年度人口统计工作,湛江市各户政窗口将于2023年11月30日8时至2023年12月4日18时暂停受理户口和身份证业务,12月5日(星期二)所有户政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因暂停受理户口和身份证业务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拓展阅读

2023年7月3日起,全省居民(含省外户籍人员)均可在居住地公安户政窗口,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以及户籍三项业务(即新生儿出生登记、户籍类证明和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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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在湛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湛就业创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3-11-20,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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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在湛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留湛就业创业通知(征求意见稿)

注意!!此为征求意见稿,目前还没有实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留湛就业创业,在我市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制度集聚人才的能动效应,助力我市经济发展,现就支持在湛高校和职业院校毕业生留湛就业创业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湛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的2023年及以后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

二、支持条件:留湛工作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三、支持政策:

1、租房提取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起5年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季度可按实际缴存额全额提取一次,不往前追溯。

2、贷款额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起5年内,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现行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已享受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职工,贷款额度上浮优惠不叠加执行,可自行选择其中一项优惠。

三、本通知由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四、本通知自 年 月 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政策来源:https://www.zhanjiang.gov.cn/hdjlpt/yjzj/answer/3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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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霞山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

2023-12-29,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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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 年春季霞山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工作通知

根据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我区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霞山户籍类学生和符合有关优待政策类学生的转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学申请时间

2024年1月3日至6日,共4天。

二、申请方式

通过“霞山教育”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转学。

三、转学条件

1.学生具有霞山户籍,需要从区外 (或区内民办)学校转入霞山区公办学校(以下简称户籍类)。

2.由于法定监护人(符合中央、省、市有关优待政策)

工作调动,需要从市外学校转入霞山区公办学校(以下简称优待类)。户籍类可在网上上传资料申请转学,优待类需到区教育局二楼202

室现场提交申请资料。转学无固定学区,由于学位有限全区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空余学位优先安排户籍类学生。

四、证明材料

1.户籍类需上传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的居民户口簿。

2.优待类需现场提交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的居民户口簿、出生证、法定监护人调令或工作单位证明、政策文件及证明材料。其中法定监护人属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需提供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卡和《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

3.法定监护人不是父母的,需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法院判决书或监护人公证书等)。

五、资料审核

区教育局提取学生的报名资料并送相关部门审核,资料审核通过的转学申请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和转学条件统筹安排,资料审核不通过的转学申请不再重复受理

六、结果查询

家长通过“霞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转学结果,并到对应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七、工作要求

1.中小学生转学取消转出学校、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纸质审核环节,保留转入学校、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纸质审核环节和转入(出)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电子审核环节。

2.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转学要求的学生办理转学手续。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转学的,任何学校不得阻止。

3.转入学生须经区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安排学生借读。

4.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办理转学。小学、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不办理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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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麻章区第三中学2023级初一新生注册通知

2023-08-23,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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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麻章区第三中学2023级初一新生注册通知

我校2023级初一新生信息采集(方便家校联系)在网上完成,信息采集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16:00至8月25日上午11:30;新生注册定于8月25日上午8:30—11:30在我校南区报告厅进行。现将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

扫描或长按识别下面的二维码填报信息。

二、新生注册

1、入校要求

学生或家长凭借已被我校录取通知的截图(可进入“麻章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初中录取”,选择查询方式即可查询结果并截图)从学校北门或南门入校,陪同家长最多两人,车辆不能进入校园,学校不提供车位,请尽量绿色出行,配合现场交通指挥。

2、携带材料

学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

3、注册时间

注册时间:8月25日上午8:30—11:30

4、注册地点

南区报告厅(学校南区6号楼3楼)

5、注册流程

取号→叫号→校验(身份证或户口本、录取截图)→上交综合评价手册→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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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图书馆关于寒假期间延长开放时间的通知

2024-01-22,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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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图书馆关于寒假期间延长开放时间通知

为提供更优质的读者服务,丰富广大读者的假期生活,我馆决定在寒假期间调整开放时间如下:

2024年1月23日—2024年2月19日期间,外借室、少图室、报刊室开放时间延长,每周二至周五开放时间为8:30—18:00,周六、日开放时间为8:00—18:00。

寒假期间,本馆电子数字资源服务器正常开放,读者可进行网上续借;24小时自助图书室和自习室正常开放。

关于2024年徐闻县博物馆及贵生书院寒假期间延长开放时间公告

2024年湛江市博物馆寒假期间延长开放时间通知

2024年雷州市博物馆寒假期间延长开放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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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3-11-20,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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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有关问题通知(征求意见稿)

注意!!此为征求意见稿,目前还没有实施!!

为进一步提高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湛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施办法》(湛公积金委[2022]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实际,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调整如下:

一、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

最高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相关联,具体计算方式:

贷款额度A=住房公积金申请日余额×6(申请日余额,含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该房首期房款金额)

贷款额度B=各缴存年限的贷款额度(见下表)

缴存年限

第一次贷款额度

第二次贷款额度

6个月—1年(含)

16万元

13万元

1年—3年(含)

29万元

23万元

3年—5年(含)

42万元

33万元

5年以上

50万元

40万元

(一)单方缴存

贷款额度A与贷款额度B两者中的最大值为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

(二)双方缴存

按单方缴存计算的贷款额度相加,相加之和为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

二、本通知由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政策来源:https://www.zhanjiang.gov.cn/hdjlpt/yjzj/answer/3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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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教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中小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

2024-01-18,全文共 1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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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市教育局关于2024春季中小学校转学工作通知

根据《吴川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校学生学籍业务转移到吴川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公告》(吴教[2020]22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学校管理的实际,经局领导研究,现将2024年春季中小学校转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收件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26日(共5天),逾期不受理。派件时间为2024年2月18日-19日(共2天)。

二、办理地点

吴川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地址:吴川市海滨街道创业路8号星桥国际酒店三楼)。

三、转学条件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条件

1.户籍类

学生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学区的户籍。

2.房产类

(1)学生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学区范围的房屋不动产登记证。

(2)学生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学区范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并居住三个月以上。

(3)学生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学区范围的《不动产权登记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规划报建手续,并居住三个月以上。

3.优待政策类.

符合省、湛江市有关优待政策的学生。参照《关于统筹做好我市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湛教[2019]

10号).《转发省委组织部等七个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湛组通[2017]

17号)、《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援派干部人才的意见》(粵组通[2019]1号)和《关于印发湛江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有待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湛教[2021]

3号)精神执行。

4.经商类

学生的法定监护人在该学区范围内经商三年以上,《营业执照》等证照齐全,并有社保。

5.外市进城务工人员类在该学区务工5年以上,具有5年以上居住证和社保的外市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

(二)高中阶段学校转学条件

1.学校等级相同;

2.中考录取分数达到转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四、不得转学的情形:

(一)城区、镇区超大校额、超大班额的学校不得转入;

(二)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得转学;

(三)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小学、初中毕业年级第二学期以及高三年级的学生,不得转学。

五、转学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转学申请表》、《学籍基本信息表》、《户口簿》或《不动产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小学转学资料一式3份,初中转学资料一式2份,高中转学资料一式2份(湛江市外高中转学资料一式3份)。

六、注意事项

(一)办理转学手续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到吴川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凭身份证到取号机领取转学受理号,然后凭受理号到教育局窗口办理转学手续。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每天只受理100个号(上午50个号、下午50个号)的转学业务。

(二)各个学校要严格执行转学的政策规定,严格审核转学资料,杜绝违规转学现象。严格按照转学时间办理转学手续,逾期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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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港停运通知最新2024

2024-01-31,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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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闻停运通知最新2024

【2024年1月31日9:27分更新】

你们好!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能见度超过500米,客滚船航线达到通航条件,1月31日08:40时起琼州海峡徐闻港和粤海铁北港恢复单向通航。【2024年1月31日8:36分更新】

由于天气原因,琼州海峡北岸水域能见度不良,达不到安全通航条件,1月30日23:30时起琼州海峡航线停航,徐闻港和粤海铁北港暂停船舶进出港,海安新港实行单向通航。

您可关注“徐闻港”、“琼州海峡轮渡管家”微信公众号获取港口最新资讯动态,复运时间将在以上公众号第一时间通知。

24小时客服热线

(一)海安至海口航线徐闻港:0759-4663889海安新港:0759-4683286

(二)海口至海安航线

新海港、秀英港:0898-969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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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

2023-10-07,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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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关于实施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通知

为支持多子女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粤卫〔2023〕2号)、《湛江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若干措施》(湛办字〔2023〕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两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现行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提高10万元;有三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在现行家庭申请贷款时计算的可贷额度基础上提高15万元。

二、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每月租房提取额度增加200元,即职工每人每月租房提取额度由800元提高至1000元,职工及配偶双方每月租房提取额度由1600元提高至2000元。每季度可提取一次,不往前追溯。

三、已享受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职工,贷款额度上浮优惠不叠加执行,可自行选择其中一项优惠。

四、本通知由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五、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政策来源: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文链接:https://www.zhanjiang.gov.cn/zjsfw/bmdh/zfgjj/zwgk/bmwj/gfxwj/content/post_1811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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