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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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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3+证书”考试本科批次如何投档?

2024-03-12,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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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3+证书考试本科批次如何投档?

答: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024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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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春季高考志愿投档办法

2024-03-12,全文共 1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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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春季高考志愿投档办法

“依学考录取”“3+证书”考试均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投档及录取单位。

(一)“依学考录取”投档办法

省招生办公室在各类别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投档。

1.普通类:按照考生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成绩合成总分(含加分,下称“学考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2.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3.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条件时,则进行投档。投档后,由高校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将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4.学考成绩排序规则

(1)根据考生春季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2)语文、数学、英语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艺体类专业比较专业省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

(二)“3+证书”考试投档办法

“3+证书”考试分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按先本科、后专科顺序进行投档录取。

1.本科批次院校: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高校,由高校按照5:4:1比例(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合成总分(满分450分),择优录取。证书折算成绩占总分的10%(满分45分),证书要求及折算方法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研究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和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按考生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投档排位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和相关证书分档录取。其中,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原则上,先进行中职生批次投档录取,再进行退役士兵批次投档录取,最后进行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投档录取。

3.“3+证书”考试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合成总分排序规则

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排序时以统考成绩总分加上政策性加分后的分值参与排序。考生排序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统考总分(即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统考成绩总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所有单科成绩都相同时,排位相同。

广东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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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专升本投档录取方式

2024-05-13,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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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专升本投档录取方式

普通专升本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志愿,同时也是一个投档单位。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1)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投档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省招生办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或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成绩或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综合考查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

排位相同的考生同时投档,院校增加计划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只进行一次投档录取,原则上不进行征集志愿或调剂,考生须合理报考,形成志愿梯度,避免滑档。

经省招生办公示的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直接投档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院校专业组、第一顺位专业。

从2022年招生起,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2)普通考生投档录取

省招生办公室在划定的三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

经招生院校审核同意、公示并报省招生办备案的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直接投档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院校专业组、第一顺位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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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专升本志愿投档办法

2024-05-11,全文共 1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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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专升本志愿投档办法

普通专升本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投档单位。

(一)投档办法

1.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省招生办公室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或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成绩或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综合考查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简章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排位相同的考生同时投档,院校增加计划录取。

经省招生办公示的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直接投档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院校专业组、第一顺位专业。

2.普通考生

省招生办公室在划定的三门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简章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经招生院校审核同意、公示并报省招生办备案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直接投档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院校专业组、第一顺位专业。

(二)成绩排序规则

1.退役大学生士兵成绩排序规则按各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由招生院校排序。

2.普通考生排序规则

(1)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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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春季高考投档原则+比例

2024-03-18,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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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春季高考投档原则+比例

1.“依学考录取”分普通类、艺体类(含体育类、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下同),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按各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到低按考生文化总分(艺体类为合成总分)及排位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招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分档录取。

2.“3+证书”本科批次,在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证书要求、中职就读专业对口和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院校。招生院校根据资格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3+证书”专科中职生、退役士兵批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按各院校专业组相关证书等要求及计划1:1比例,由高到低按考生文化总分及排位依次检索投档至院校专业组。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报考院校专业组志愿分档录取。退役士兵、内地西藏新疆班考生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原则上按先中职生批次,再退役士兵批次,最后内地西藏新疆班批次进行。

投档时,考生排位、志愿相同时一并投档。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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