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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互助

运城互助专题栏目,提供与运城互助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运城互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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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金缴纳有调整吗

2023-11-15,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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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缴纳调整通知一览:

今年运城市职工医疗互助工程政策主要对以下两方面进行调整:一是核定基数为2000元(含)—5000元的报销比例由15%上调为25%,核定基数达5000元(含)以上报销比例由20%上调为30%;二是一个互助期内最高报销限额由20000元上调为30000元。

【相关阅读】

1、参加人员:

本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不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职职工50(含)人以下单位,参加人数须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数的100%;在职职工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须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80%以上。

2、起止时间:

互助期每期为一年,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工程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点击阅读:运城盐湖区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金缴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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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金缴纳注意事项

2023-11-15,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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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缴纳注意事项一览:

注意事项:

1、纸质申报资料经运城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再上交互助金;(切记:不要先打款再上报资料!)

2、职工信息纸质版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工会章。团体申请表纸质版盖工会章;

3、团体申请表和职工信息表格内的单位编码不用填写;

4、报送医疗互助电子版时,需仔细核对职工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如有错误,系统无法上传。

【相关阅读】

1、起止时间:

互助期每期为一年,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工程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缴费标准和方法:

第十四期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缴纳,团体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不接受职工个人医疗互助申请。

点击阅读:运城盐湖区职工医疗互助金个人能缴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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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金申报程序

2023-11-15,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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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申报程序一览:

申请办理程序:

(一)根据《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须将纸质版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上报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由区总工会和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逐级审核。

(二)经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各单位工会把电子版上报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同时负责收缴本单位的互助金,通过本级工会帐户上交到盐湖区总工会账户。(各单位工会接到审核合格通知后,给区总工会帐户转款,由区总工会统一上缴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七、严格执行缴纳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八、有问题及时和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

电 话:0359-2278385 18295706391

附件1:运城市职工医疗互助工程实施办法

附件2:团体申请表

点击阅读:运城盐湖区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金缴纳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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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金缴纳多少钱

2023-11-15,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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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职工医疗互助金第十四期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

【相关阅读】

一、参加人员:

本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不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职职工50(含)人以下单位,参加人数须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数的100%;在职职工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须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80%以上。

二、起止时间:

互助期每期为一年,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工程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申请办理程序:

(一)根据《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须将纸质版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上报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由区总工会和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逐级审核。

(二)经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各单位工会把电子版上报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同时负责收缴本单位的互助金,通过本级工会帐户上交到盐湖区总工会账户。(各单位工会接到审核合格通知后,给区总工会帐户转款,由区总工会统一上缴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点击阅读:运城盐湖区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金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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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职工医疗互助金个人能缴纳吗

2023-11-15,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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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职工医疗互助金第十四期不接受职工个人医疗互助申请,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缴纳,团体参加职工医疗互助。

【相关阅读】

根据《运城市职工医疗互助工程实施办法》的规定,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十四期职工医疗互助工程,今年运城市职工医疗互助工程政策主要对以下两方面进行调整:一是核定基数为2000元(含)—5000元的报销比例由15%上调为25%,核定基数达5000元(含)以上报销比例由20%上调为30%;二是一个互助期内最高报销限额由20000元上调为30000元。

一、参加人员:

本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不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职职工50(含)人以下单位,参加人数须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数的100%;在职职工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须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80%以上。

二、起止时间:

互助期每期为一年,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工程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点击阅读:运城盐湖区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金缴纳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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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金缴纳通知

2023-11-15,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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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缴纳通知一览:

根据《运城市职工医疗互助工程实施办法》的规定,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十四期职工医疗互助工程,今年运城市职工医疗互助工程政策主要对以下两方面进行调整:一是核定基数为2000元(含)—5000元的报销比例由15%上调为25%,核定基数达5000元(含)以上报销比例由20%上调为30%;二是一个互助期内最高报销限额由20000元上调为30000元。

一、参加人员:

本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不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职职工50(含)人以下单位,参加人数须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数的100%;在职职工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须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80%以上。

二、缴费时间:

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起止时间:

互助期每期为一年,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工程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缴费标准和方法:

第十四期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由单位工会统一组织缴纳,团体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不接受职工个人医疗互助申请。

五、注意事项:

1、纸质申报资料经运城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再上交互助金;(切记:不要先打款再上报资料!)

2、职工信息纸质版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工会章。团体申请表纸质版盖工会章;

3、团体申请表和职工信息表格内的单位编码不用填写;

4、报送医疗互助电子版时,需仔细核对职工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如有错误,系统无法上传。

六、申请办理程序:

(一)根据《实施办法》第三条的规定,须将纸质版申报资料(一式两份)上报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由区总工会和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逐级审核。

(二)经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各单位工会把电子版上报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同时负责收缴本单位的互助金,通过本级工会帐户上交到盐湖区总工会账户。(各单位工会接到审核合格通知后,给区总工会帐户转款,由区总工会统一上缴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

七、严格执行缴纳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八、有问题及时和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联系。

电 话:0359-2278385 18295706391

附件1:运城市职工医疗互助工程实施办法

附件2:团体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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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金缴费时间

2023-11-15,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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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盐湖区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金缴纳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相关阅读】

一、起止时间:

互助期每期为一年,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工程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参加人员:

本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不包括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职职工50(含)人以下单位,参加人数须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数的100%;在职职工50人以上的单位,参加人数须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80%以上。

三、注意事项:

1、纸质申报资料经运城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审核合格后,再上交互助金;(切记:不要先打款再上报资料!)

2、职工信息纸质版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工会章。团体申请表纸质版盖工会章;

3、团体申请表和职工信息表格内的单位编码不用填写;

4、报送医疗互助电子版时,需仔细核对职工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如有错误,系统无法上传。

点击阅读:运城盐湖区第14期职工医疗互助金缴纳有调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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