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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学校

扬州学校专题栏目,提供与扬州学校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扬州学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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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扬州秋季普通高中学校资助政策

2023-10-11,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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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教育资助对象是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等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

2.乡村振兴局原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3.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等。

4.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5.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

6.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因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8.其他特殊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标准

1.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按照困难等级分别为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000元,比较困难每生每年2200元,特别困难(孤儿、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残疾学生、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每生每年2500元。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免除学杂费、伙食费、住宿费、书本费和免校服费各一套。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孤儿、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致贫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因家庭受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学生家庭特别困难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视疾病情况及治疗费支出情况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0元的特困补助;孤儿、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或因灾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特别贫困,影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每生每月800元给予资助,每年按10月计算,直至学生毕业。

四.申请途径

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http://jsxszz.jse.edu.cn/)进行网上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需对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同时,填写《扬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填写《扬州市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学生因故需申请特殊困难助学金,填写《扬州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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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入口

2024-02-29,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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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入口

点击进入: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

普教系列第二阶段志愿由考生和监护人在相应时间范围内自行通过上网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系统”(网址为:http://www.yzzk.org:8080)填报,填报结束后通过在志愿填报系统中输入志愿确认码(由预先绑定的监护人手机接收)确认并保存所填志愿。

考生和监护人可在扬州中学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扬州大学附属中学苏教国际预科班、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国际班、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普通班、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民办学位、扬州市第一中学宏志班、扬州市第一中学普通班、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国际班、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普通班、广陵区红桥高级中学中选择最多不超过10个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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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2024年教职工招聘简章

2023-10-22,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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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成立于1999年6月,经过二十四年快速、健康的发展,已形成“一校三区三部”的格局,即南门街、九龙湖、凤栖湖三个校区,初中部、高中部、国际部三部。同时,接受委托管理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现有148个教学班,在校学生6993人,教职员工518人。

我校自创办以来,一直坚持“树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秉持“养正毓德,尚能维公”的校训,逐步形成了“立德树人,自强不息”的校风、“教书育人,精益求精”的教风和“乐学成人,格物致知”的学风,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中国灵魂、扬州情怀、树人特质”的优秀国民做出贡献。

我校一直坚持“三全”质量观,坚持走“质量立校、科研强校、文化兴校、特色亮校”发展之路,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中考屡创辉煌,正取扬中、达四星级高中以上人数等多项指标稳居市直第一。高考成绩不断超越,本科以上及重点大学录取人数逐年攀升,深受家长赞誉和社会好评。

二、招聘简章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数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学科

语文

数学

物理

化学

政治

地理

生物

信息技术

校医

高中

2

2

6

5

2

2

2

3

2

(二)教师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激情,为人诚实正直,身心健康,能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团队精神强。

2.应届大学毕业生:欢迎优秀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研究生、博土生优先录用,相关待遇面议。凡被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学校可提供过渡性宿舍。

3.在职教师:(1)学历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2)年龄及荣誉要求:具有区、县教育教学业务类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市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省特级教师等,采取面议的方法。

(三)校医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热爱教育和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校医须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获得《医师执业证》或《助理医师执业证》或《护士执业证》等;

4.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

5.身心健康,熟悉电脑基本操作,能胜任岗位要求。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2.报名方式:扫描二维码线上填写或下载报名表进行登记

有意应聘者,请将相关材料(含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各级各类获奖证书等)

寄至江苏省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人力资源处(凤栖湖校区)。

也可将上述资料拍成电子版发至邮箱:zxhyzzx@126.com

(五)联系电话

0514—89991015 钟老师、佘老师

(六)学校网址:www.yzzxjyj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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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2023秋季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一览

2023-10-11,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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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对象是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中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等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

2.乡村振兴局原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3.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等。

4.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5.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

6.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因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8.其他特殊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政策及标准

1.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免除伙食费、住宿费、书本费和免校服费各一套。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孤儿、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致贫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因家庭受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学生家庭特别困难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视疾病情况及治疗费支出情况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0元的特困补助;孤儿、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或因灾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特别贫困,影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每生每月800元给予资助,每年按10月计算,直至学生毕业。

4.中职免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四.申请途径

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http://jsxszz.jse.edu.cn/),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需对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同时,填写《扬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填写《扬州市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学生因故需申请特殊困难助学金,填写《扬州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校。

4.中职免学费。学期初学校直接免除,不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收取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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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市直广陵招生区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2024-05-23,全文共 2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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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市广陵招生区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五大变化

两类志愿共四个批次,一次性填报完成

今年,市直广陵招生区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有五方面变化。

志愿表形式变化。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含普教系列和职教系列两类志愿共四个批次,志愿表中的四个批次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普教和职教志愿可兼报。

志愿表批次变化。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四个批次分别为:第一批次,热点高中、“5+2”项目、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第三批次,综合高中、“3+3”、五年制高职、职教高考实验班、技师高技班;第四批次,市区中等职业学校中职专业班、市区其他技工学校中技班。

志愿表内容变化。第一批次志愿栏新增扬大附中广陵新城校区,从4所学校选择3所改为5所学校选择4所。第二批次志愿栏新增扬大附中广陵新城校区苏教国际预科班,10个选项都可以选择。第三批次志愿栏从5种类型中选择4种,再在各类型中选择相应学校,每个志愿学校中可选择多个专业。第四批次志愿栏2种类型可以兼报,每种类型最多可以填报4所学校,每个志愿学校中可选择多个专业。

录取规则变化。与去年相比,今年不再有第二次志愿填报,完全按照四个批次的学校、专业,根据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录取。第三、四批次中,专业选择的先后顺序即为投档录取的顺序,录取结束后,如该批次专业还有剩余计划,专业分数线上未投档学生可按意愿到相应学校进行补录。

特长生报名形式变化。报考学生登录“扬州市直和广陵区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其中艺体类特长生由招生学校开展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公示等工作,扬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线下专业测试。

回应关切

确保学位供给,增加普通高中办学资源

今年,市教育局在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安排上,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提高普通高中招生占比,市教育局下达了202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分解了指标任务,并要求各地通过增加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探索职普融通路径等方式,确保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同时统筹好数量和质量。市直广陵招生区域率先落实,扬大附中广陵新城校区今年新投入使用,有效增加资源,其他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也有不同程度增加,确保完成既定任务。

今年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学校招收45人,市直广陵招生区域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在《2024年扬州市直和广陵区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中填写扬州中学志愿,不需要另外单独报名,被扬州中学录取后,由扬州中学严格依据考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和邗江中学3所热点高中在按照原有招生办法对原招生区域招生的同时,使用部分招生计划跨区招生。其中扬州中学26个招生计划(不含扬中创新班在邗江招生计划24人)、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60个招生计划,面向邗江招生区域所属初中学校招生;邗江中学安排210个招生计划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所属初中学校招生。上述3所热点高中进行跨区招生的,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安排在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第一批次录取。录取时“高分优先,遵循志愿”。

今年扬州中学继续开设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和广陵新城校区分别开设苏教国际预科班,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继续开设国际高中班。上述3所学校国际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的招生全部通过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填报。其他方面要求见相关学校招生简章。

今年继续举办综合高中班,入学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一年级开设普通高中课程,一年级结束时由学校组织学生自主选择参加普通高考继续学习普通高中课程,或者选择到职教相关专业学习,转为职业中专学籍,参加职教高考。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90人,江苏省扬州旅游商贸学校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100人,扬州市弘扬中等专业学校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450人。考生可在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第三批次志愿栏选择填报综合高中志愿。

填表时间

5月31日—6月2日填报志愿表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时间:5月31日—6月2日,志愿填报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日24:00。

参加市直广陵招生区域中考报名的考生(和监护人)自行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填报志愿,填报结束后通过在系统中输入志愿确认码(由预先绑定的监护人手机接收)确认并保存所填志愿。考生和监护人须于5月26日—27日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绑定用于接收志愿确认码的监护人手机号码。5月28日上午9点—29日下午6点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模拟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填报流程同正式志愿填报流程),志愿模拟填报仅供考生和监护人熟悉填报路径和流程使用,不作录取用。

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前,考生和监护人可以随时登录系统修改志愿,每次保存志愿时都需输入志愿确认码,志愿确认码只有5分钟有效期,在此有效期内输入确认码才能正常保存志愿填报结果。如果考生和监护人多次登录系统并进行了志愿修改的操作,以最后一次成功确认保存的填报结果为准。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会自动锁定所有考生志愿,志愿不可修改,也不可查看。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可以授权修改。市直广陵招生区域需要修改志愿的考生(和监护人)于6月20日—22日到扬州市翠岗中学(扬州市维扬路459号)机房经授权后自行上网修改志愿(志愿限修改1次,志愿授权修改时间:每天8:30—11:30、14:30—18:00)。

考生所在学校在此期间不得组织考生集中到校或开展集体活动,不得阻止考生前往修改志愿。普教和职教志愿均可修改。考生和监护人需要共同商议后谨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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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直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一览

2023-10-10,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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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近日,市财政局会同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扬州市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确保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休学。

据了解,学生资助资金是指财政安排的用于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等资助政策的资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杂)费补助资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等。

此次制定的《办法》区分不同学段、区分资助类型、区分困难等级,与省文件规定相比,扩大资助学生范围的同时也扩展了资助方式,包括免学杂费、书本费、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等,让更多困难学生享受更多政府资助,体现了我市的资助特色。

资助类型和标准如下:

市直中等职业学校

①免学费

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

②国家奖学金

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③国家助学金

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④免书本费、住宿费、伙食费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特殊困难学生,包括孤儿、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等。

市直普通高中学校

①国家助学金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等级每生每年资助标准分为2000元、2200元、2500元三档。

②免学杂费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以及孤儿、低保边缘家庭子女。

③免书本费、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特殊困难学生,包括孤儿、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等。

市直义务教育学校

①免除学杂费、书本费、作业本费

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市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小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按困难等级每生每年资助标准分为1250元、1600元、2000元三档。

③免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初中特殊困难学生,包括孤儿、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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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优秀师范院校毕业生回扬补贴包含哪些学校

2023-10-29,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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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师范院校-高校列表

首都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苏州大学等9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类专业录取并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适用对象

2024—2026届高校毕业生

对象范围

1、具有扬州户籍并在扬州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高考),被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录取并毕业;

2、以当年毕业身份参加扬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被录用的扬州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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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市直学校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024-02-22,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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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学期扬州市学校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一、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对象是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中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 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等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

2. 乡村振兴局原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3. 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等。

4. 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5. 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

6. 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 因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8. 其他特殊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二、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政策及标准

1.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免除伙食费、住宿费、书本费和免校服费各一套。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孤儿、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致贫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因家庭受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学生家庭特别困难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视疾病情况及治疗费支出情况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0元的特困补助;孤儿、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或因灾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特别贫困,影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每生每月800元给予资助,每年按10月计算,直至学生毕业。

4.中职免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四.申请途径

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http://jsxszz.jse.edu.cn/),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需对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同时,填写《扬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填写《扬州市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学生因故需申请特殊困难助学金,填写《扬州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校。

4.中职免学费。学期初学校直接免除,不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收取学费。

扬州市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514-8736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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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官方登录下载入口(官网+公众号+APP)

2023-11-10,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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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登录入口

一、官网登录

点击进入:首页_学校安全教育平台 (xueanquan.com)

或者搜索该网址进入:https://www.xueanquan.com/

进入后根据个人需要选择地区;接着在页面右侧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

二、公众号登录

微信搜索“学生安全教育平台”公众号并关注;关注后点击右下角菜单栏的“安全学习”—“安全学习”进行登录;

三、APP登录

在手机各大应用市场搜索并下载“安全教育平台”APP并进入;进入APP后点击页面中的“安全教育”即可进入登录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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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政策

2023-06-26,全文共 9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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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扬教发〔2023〕40号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生态科技新城文旅教育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资源建设的意见》(苏办发〔2020〕15号)精神,全面推进《扬州市加快教育现代化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含随迁子女)、修业的社会青年,其中理化生实验操作合格,地理、生物毕业会考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级及其以上方可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艺术素质测评C等级及以上考生方可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

二、初中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及初中毕业考试成绩总分

全市初中升学考试与初中毕业考试合并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和体育学科中考总成绩作为考生升学的依据,升学考试成绩总分满分为7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各为150分(英语含听力口语测试30分),物理、化学学科各为10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各为50分,体育学科为30分。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成绩按2/3比例折算后,加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最终成绩以卷面得分×2计算)成绩,作为衡量初中生文化课毕业水平的依据,毕业考试成绩总分满分为700分。

三、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1.加强招生工作管理。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分别组织实施。继续实行市直、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招生区域(以下简称“市直广陵招生区域”)和邗江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网上报名、统一发布招生简章、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更改志愿、统一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统一录取“五统一”。市直广陵招生区域和邗江招生区域的考生,6月20、21、22日可以到指定志愿更改地点进行更改志愿,考生所在学校在此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中到校或开展集体活动,不得阻止学生前往更改志愿。

2.严格规范招生范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各县(市)和江都区、邗江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县(市、区)范围(招生区域)内招生;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和广陵红桥高中在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生;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及科技创新、学科、信息技术、文学创作、英语口语特长生和体育、艺术专业特长生面向全市自主招生(面向各县招生时占扬州中学面向该县招收的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学生招生计划);宝应县画川高级中学国防班继续面向全市招收国防班学生50人;城区3所热点高中扬州中学、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以下简称扬大附中)、邗江中学实行部分计划跨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同步招生,做到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时间一致,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3.继续实施热点优质普通高中70%指标生分配政策。各招生区域要将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70%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所有初中学校。扬州中学、扬大附中、宝应中学、高邮中学、仪征中学、江都中学、邗江中学(以下简称“老七所”高中)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非指标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上不设分数底线。热点优质普通高中的名单分别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4.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办法。市教育局根据各地中考情况以及确定的招生计划,确定各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下的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下的学生建立普通高中学籍。

5.强化会考及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在普通高中录取以及在指标生录取中的作用。享受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的考生,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要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在外市参加会考的考生,会考成绩合格一律转换成C等级,可以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但是不能享受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艺术素质测评C等及以上考生方可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D等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补考,补考成绩合格为C等级)。

6.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可以开展优秀运动员、艺术专业特长生自主招生,两者招生计划总量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3%以内(申报足球项目招生计划较多的学校,经批准可适当增加),四星级高中优秀运动员招生计划和艺术专业特长生招生计划总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1%。

在“老七所”高中继续开展科技创新、学科、信息技术、文学创作、英语口语等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报考上述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该校校园网查阅招生简章。支持扬州中学等重点高中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普通高中举办的创新人才培养试点班,其培养方案和招生办法须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不得擅自举办。

各类国际班和境外课程班,其境外课程、招生计划、收费许可等须报市教育局备案,纳入招生统一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原则上要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按照《江苏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7.规范中考加分政策

第一,军人子女,按照《扬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试行)》(扬政联〔2014〕3号)办理。革命烈士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军人烈士子女执行。

第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市应急局市教育局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扬应急〔2019〕39号)办理。

第三,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教发〔2022〕35号)办理。

第四,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苏公通〔2018〕141号)办理。公安烈士的子女,中考录取时按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的10%加分投档;公安英模的子女,招生时加30分投档;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时加20分投档;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时加10分投档。

第五,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的考生加10分并计入中考总分。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以上五项加分中的多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经当地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第一、二、三、四项在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时考生达到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后加分投档。

各类政策性加分必须依据文件、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公开公正,并按要求在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8.继续实施城区3所热点高中跨区招生。扬州中学、扬大附中和邗江中学3所热点高中在按照原有招生办法对原招生区域招生的同时,使用部分招生计划跨区招生。其中扬州中学26个招生计划(不含扬中创新班在邗江招生计划24人)、扬大附中60个招生计划,面向邗江招生区域所属初中学校招生;邗江中学安排210个招生计划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所属初中学校招生。上述3所热点高中进行跨区招生的,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安排在普教系列第一阶段志愿录取。录取时“高分优先,遵循志愿”,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再同分,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

9.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严格学籍管理。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旁听生”将无法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招收“借读生”、“旁听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及学生和监护人承担,并将严格追究高中学校校长的责任。

市教育局将各地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于5月份报省教育厅,根据招生计划建立学籍,不符合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本文件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应于8月25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并报省学籍平台,8月30日前建立学籍。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高考。

四、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1.科学制订招生计划。各地要在统筹考虑区域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和学校办学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和稳定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模的要求,合理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对于办学条件未达标的学校,要科学调减招生计划;未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机构代码、未在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和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开户和专业备案学校,一律不得安排招生计划。继续做好外省招生工作,未报送跨省招生计划或计划未经教育部批准的,一律不得在外省招生。各地要严格控制综合高中招生规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一年后督促学校做好分流工作。

2.加强招生行为管理。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一律不得招生,当年未经备案的专业也不得招生。未纳入教育部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职工学校、成人高中等性质的单位一律不得招生,也不得以与其他学校联合培养、委托培养的形式变相招生。未经市教育局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市教育局将在官网公布当年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和经过备案的中职招生专业。要严格规范省外招生工作,中等职业学校省外招收的学生必须全程在省内培训,不得采取“1+2”或“2+1”分段培养、联合培养等模式,五年制高职未经批准不得在省外招生。要指导监督初中学校积极支持考生自主选择升学意愿,不得误导、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学生正常填报志愿。各职业学校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费、奖励费等各类费用的使用,不得将相关经费与招生人数挂钩,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对查实的有偿招生行为,按照《职业院校有偿招生行为处理办法》(苏教规〔2018〕5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3.规范招生宣传工作。各校招生宣传内容必须合法、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夸大其词。招生简章和广告需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相关内容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内容一致。严禁以“涉军”、冒用高校名义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一校多牌”的学校不得混用校名进行宣传。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实施现代职教体系的学校,一律不得以“3+4”“3+3”“5+2”或与高职院校联合办学直升大专、本科等名义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承诺。未列入我市《中考招生指南》的外地学校一律不得在我市招生。

4.做好职教志愿填报和学籍注册工作。市区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招生实行网上志愿填报。完成网上填报后,监护人通过确认码确认。要及时做好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各校应于2023年10月30日前登陆“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未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统一平台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要加强学籍信息比对,严禁注册空头学籍,严禁恶意抢先注册学籍,严禁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同时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切实杜绝重复学籍、多重学籍等情况。

五、关于扬州市直和广陵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1.普通高中公办计划:招收高一新生4306人。其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4075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231人。各校招生数分别为:

扬州中学:招收921人。分别是:

(1)面向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招收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135人;

(2)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26人;

(3)面向全市招收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46人;

(4)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714人,其中含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45人。

扬大附中教育集团:(1)扬大附中:招收900人。其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820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苏教国际预科班”20人、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60人。(2)扬大附中东部分校: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公办学位学生220人,按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费。

邗江中学: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210人。

新华中学: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895人。

市一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600人(含招收宏志班390人)。

广陵区红桥高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560人。

2.普通高中民办计划:招收高一新生1680人。其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1445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235人。各校招生数分别为:

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民办计划680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620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60人,其中“2+1”中加课程班和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130人)。

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民办计划605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595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10人)。

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民办计划395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230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165人,其中国际班165人)。

3.职业教育: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省属中专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计划、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3600人。

4.综合高中班:扬州旅游商贸学校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120人,扬州弘扬中专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520人。

(二)热点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

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3所热点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统招生计划的70%作为定向指标,按照学生数均衡分配给市直广陵高中招生区域的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招生计划中的指标生录取时,按照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非指标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新华中学指标生录取时在市直广陵高中招生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上不设分数底线。指标生仅限于初中3年学籍和就读均一致、地理和生物会考成绩都达B等级及以上,理化生实验操作合格,艺术素质测评C等级及以上,且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相关学校统招志愿的学生。

(三)志愿填报

1.参加市直广陵招生区域中考报名的考生(和监护人)自行通过上网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系统”(网址为http://www.yzzk.org:8080)填报志愿,填报结束后通过在系统中输入志愿确认码(由预先绑定的监护人手机接收)确认并保存所填志愿。考生和监护人须于5月27日下午14:00-28日下午17:30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系统”绑定用于接收志愿确认码的监护人手机号码。

2.各类学校、专业志愿分普教与职教两个系列。普通高中属普教系列,五年制高职、省属中专校、职业院校(含综合高中、“3+3”、职教高考)和技工院校属职教系列。

3.普教系列与职教系列(五年制高职和应用本科“5+2”项目志愿进入普通高中志愿表,“5+2”项目为扬州高职校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互不兼报。

4.普教系列志愿填报分成两个阶段,分别是第一阶段志愿填报(含志愿授权修改)、第二阶段志愿填报(含征求志愿)。两个阶段志愿填报均由考生和监护人自行通过上网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系统”填报,填报结束后通过在系统中输入志愿确认码(由预先绑定的监护人手机接收)确认并保存所填志愿。

5.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所属学校的210个招生计划)、新华中学统招生、“5+2”项目、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通过普教系列第一阶段志愿填报(含志愿授权修改)。

6.扬州中学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扬大附中苏教国际预科班、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国际班、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普通班、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民办学位、扬州市第一中学宏志班、扬州市第一中学普通班、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国际班、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普通班、广陵区红桥高级中学通过普教系列第二阶段志愿填报(含征求志愿),扬州中学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扬大附中苏教国际预科班招生其他方面要求见相关学校招生简章。

7.普教系列第一阶段志愿填报时间:6月1日-6月3日,普教系列第一阶段志愿填报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3日24:00;市直广陵招生区域需要修改普教系列第一阶段志愿的考生和监护人于6月20-22日到扬州市翠岗中学(扬州市维扬路459号)机房经授权后自行上网修改志愿(志愿限修改1次,志愿授权修改时间:每天8:30-11:30,14:30-18:00)。

8.普教系列第二阶段志愿填报时间:6月29日10:00-30日10:00;普教系列第二阶段征求志愿时间为:6月30日15:00-20:00。

9.填报职教系列的考生分两条线填报志愿,即填报师范、五年制高职、省属中专校和职业院校(含综合高中、“3+3”、职教高考)4个专业,或填报师范、五年制高职、省属中专校、技工院校4个专业。职业院校志愿与技工院校志愿互不兼报。职教系列志愿填报由考生和监护人自行通过上网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系统”填报,填报结束后通过在系统中输入志愿确认码(由预先绑定的监护人手机接收)确认并保存所填志愿。职教系列志愿填报时间:6月1日-6月3日,网上填报志愿确认截止时间是6月3日24:00。

(四)招生录取

1.按照普教系列或职教系列的学校、专业,根据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录取。

2.扬州中学、扬大附中、邗江中学、新华中学、“5+2”项目、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通过普教系列第一阶段志愿录取,所有招生计划(含非指标生和指标生)录取时“高分优先,遵循志愿”,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再同分,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新华中学在录取时,先录取非指标生,后录取指标生。

3.严格普教系列第二阶段志愿(含征求志愿)录取工作。填报普教系列志愿且达到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但未能通过第一阶段志愿录取的考生需要参加普教系列第一阶段以外招生计划录取的,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系统”填报普教系列第二阶段志愿,录取时“高分优先,遵循志愿”,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再同分,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在第二阶段仍未被录取的考生将根据相关学校剩余计划和考生成绩高低开展征求志愿和录取工作。应该通过普教系列第二阶段志愿(含征求志愿)录取但未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系统”填报志愿的学生,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建立学籍。

4.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局统一制作和发放,普通高中学校一律凭录取通知书为所招收的学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5.普通高中录取时间为6月29日-7月1日。

6.为帮助品学兼优而家境贫困的学生继续高中学习,并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继续在市一中举办宏志班,被宏志班录取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将得到一定的资助。

7.扬州旅游商贸学校、扬州弘扬中专招收综合高中班,录取时间为6月29日-7月1日。

8.职教系列录取原则上在规定时间,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在学校各专业分数线内,由学校自主招生。所有填报职教系列的学生必须经过职教系列招生平台录取。已经被相关学校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

(五)收费和学籍管理

1.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按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公办职业院校按省有关规定收费;民办职业院校收费由学校在该校招生简章中明确,并注明享受政府补贴和对学生学费减免情况。

2.加强学籍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稳定招生秩序,学校按规定招收的新生在注册登记并缴费后即取得该校正式学籍。任何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包括已被其他高中学校志愿录取尚未缴费报到注册的学生。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普通高中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高考。

六、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招生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要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招生工作班子,严格执行政策,精心规范操作,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落地落实。

2.加强资源配置,统筹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协调发展。各地要加快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新建校和改扩建校建设,扩大普通高中资源供给,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满足人民群众对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积极拓展中职、技工院校生源渠道,调整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努力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人才。

3.加强招生学校资格认定,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加强对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资格审查和招生信息发布,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一律不得招生,也不得以与其他学校联合培养的形式变相招生。各普通高中不得突破计划招生,擅自突破的,除严肃查处外,将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操作办法,推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

4.强化过程管理、严格责任追究。认真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通过一定形式及时公开各类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规定、收费标准、录取招生线等信息。要尊重学生自主选择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各初中学校不得误导、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学生正常填报志愿。在录取过程中,要按照政策规定的录取方式严格规范招生录取。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因落实《扬州市教育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不到位而引发有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市教育局将严肃追究责任,取消相关学校及个人三年内市级评优、评先、晋升、推荐等资格,凡因落实《扬州市教育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不到位而引发有较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涉及招生违规的县(市、区)、功能区和市直学校年终考评降等,情节严重的当年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

5.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招生生态。各地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招生政策,对不实报道要及时予以澄清。各地各校要做好舆论引导,一律不得进行虚假招生宣传误导学生和监护人,提供优质招生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扬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8日

【政策原文: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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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校火灾逃生演练公开课直播回放在哪看?

2024-03-14,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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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学校火灾逃生演练公开课直播放在哪看

直播/回放入口:中国消防

通过“中国消防”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账号,“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号全程直播。

直播时间:3月15日9时

直播内容

“蓝朋友”给全国中小学生上一堂学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公开课,掌握逃生技能,保护生命安全。

直播看点

公开课以现场讲授与实景演练结合、主会场与分会场联动方式进行,生动有趣,干货满满!

教学楼 疏散逃生演练

教学楼是我们每天学习交流的地方,但你知道吗?在紧急情况下,这里可能成为我们逃生的“战场”!

这次,我们将模拟一场教学楼东侧疏散楼梯旁电缆井冒出浓烟的紧急情况。在有限的时间内,大家如何安全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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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有多少所学校对外开放室外体育设施

2024-03-22,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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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多少学校对外开放室外体育设施

答:“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是今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项目之一,为更好满足青少年学生和广大群众的健身锻炼需求,全市140所中小学校将向社会开放室外体育设施。具体名单暂未公布,请持续关注!

点击查看扬州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最新消息

温馨提醒:

1.入校锻炼人员使用相关体育设施前,应先关注标明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提醒等,如在锻炼中发现体育设施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管理人员报备。

2.入校锻炼人员进入活动场地后,不得破坏体育设施或干扰他人运动,不得干扰周边群众正常生活;锻炼人员需注意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自行承担责任。

3、未成年人和无自理能力的老人进入活动场地锻炼必须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承担监护责任;饮酒以及身体患有心脏病、哮喘、高血压等不适合运动的人员不得进入活动场地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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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最新消息

2024-03-22,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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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开放最新消息

“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是今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之一,为更好满足青少年学生和广大群众的健身锻炼需求,全市140所中小学校将向社会开放田径场、足球场、室外篮球场等体育设施。

扬州市翠岗中学体育设施向社会试开放公告

扬州市竹西中学体育设施向社会试开放公告

扬州市梅岭中学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告

【2024年3月20日】

开放学校名单:扬州市教育局直属的翠岗中学、竹西中学、梅岭中学、运河中学将具备开放条件的体育设施向社会试开放。

学校试开放范围:田径场、足球场、室外篮球场等。

开放时间: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等学生非在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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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高邮市汪曾祺学校小学部教师招聘启事

2023-10-19,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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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需求

语文5名、数学2名、英语2名、体育2名、美术1名、音乐1名、科学1名、心理健康1名、信息科技1名。

二、应聘条件

1.应、往届毕业生

(1)热爱教师职业,诚实守信,有一定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2)2018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或国家重点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善于学习。

(4)有与应聘岗位相同学科小学以上教师资格,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普通话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应聘语文教学岗位的,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6)应聘音乐教师岗位,声乐特长优先;体育教师岗位,乒乓球特长优先;信息科技教师岗位,擅长硬件维护技术优先。

2.优秀在职教师

(1)敬业爱生,诚实守信,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相符。名、特、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

(3)基本功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强,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优先,教学竞赛在区县级以上获奖者优先。

(4)其他相关条件同上。

三、聘用待遇

1.应、往届毕业生首次签约总收入(含工资、津贴、奖金、福利等)10—15万元每年,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全国“双一流”院校毕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相符。大学期间具有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经历或获得“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并在大学期间获得系二等奖学金以上奖励者,录取后,将作为后备干部进行培养,待遇从优。

3.优秀教师、名师特聘,待遇从优(面议)。

4.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险)。

5.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入职三年后享有校龄津贴。

6.在高邮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人事代理,在高邮市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7.原籍高邮市外的单身教师免费提供临时宿舍,配发必需的生活用品;或协助申请公共租赁房。

8.教职工子女就读本校享受特别优惠政策。

9.未尽事宜,当面商议。

四、应聘方式和须知

1.点击文末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应聘信息表,填写后发送到学校邮箱:wzqxxxxb@126.com。

2.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

3.我校将及时组织评审报名材料,并在应聘者报名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评审结果。评审通过人员将受邀来我校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带齐身份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4.原籍扬州市外受邀来校参加面试人员的单程交通费用和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我校全额补助。面试时,我校将审核相关信息的原始佐证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费用全部自理。

5.经过笔试、面试、上课、演讲、基本功展示等程序,全部合格者,可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

五、友情提醒

如因家庭、婚恋等原因,或因计划报考公办学校等事业单位编制,无意在民办学校长期工作,建议不要应聘我校。

六、咨询方式

19975068953(孙老师)

15161413020(尹老师)

应聘信息表下载方法:

方法1:点击下方链接下载

提取码: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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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2:扫描二维码下载:

填写好信息表后,以“学科+姓名”为命名方式,如“语文张丹”,发送到我校招聘专用邮箱:wzqxxxx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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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公开课直播时间+直播入口

2024-03-14,全文共 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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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公开课直播时间+直播入口

直播入口:中国消防

通过“中国消防”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账号,“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号全程直播。

直播时间:3月15日9时

直播内容

“蓝朋友”给全国中小学生上一堂学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公开课,掌握逃生技能,保护生命安全。

直播看点

公开课以现场讲授与实景演练结合、主会场与分会场联动方式进行,生动有趣,干货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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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需要预约吗

2024-03-22,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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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学校体育设施社会开放需要预约吗?

答:需要,入校锻炼人员首次入校前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学校核查同意后,在其后一年内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入校。

注意事项

1.入校锻炼人员首次入校前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经学校核查同意后,在其后一年内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入校。

2.入校锻炼人员应自觉服从管理,保持场地整洁,在学校田径运动场内进行运动锻炼,不得擅自进入教学区、办公区、食堂等非开放区域。

3.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进入校园须有监护人或者委托监护人陪同,并承担监护责任。饮酒以及身体患有心脏病、哮喘、高血压、各类传染病等不适合户外运动的人员不入校锻炼。

4.入校锻炼人员使用相关体育设施前,应根据标明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在锻炼中发现体育设施损坏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管理人员报备。

5.向社会试开放的体育设施系公共场所,入校锻炼人员进入校区后,不得扰乱公共秩序,破坏体育设施,干扰周边群众正常生活。需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发生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自行承担责任。

6.本校因场地设施维修保养、组织活动(考试、比赛)等原因,或遇到突发公共事件、疫情管控及灾害天气等情况,需要调整或者暂停开放的,将提前公告。

点击查看扬州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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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024-02-22,全文共 1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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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学期扬州市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一、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政府资助对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 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等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

2. 乡村振兴局原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3. 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等。

4. 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5. 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

6. 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 因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8. 其他特殊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二、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政策及标准

1.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用于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小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生根据困难等级,分为一般困难每生每年1250元、比较困难每生每年1600元、特别困难(孤儿、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残疾学生、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每生每年2000元。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免除社会实践费、伙食费和免校服费各一套。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孤儿、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致贫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因家庭受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学生家庭特别困难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视疾病情况及治疗费支出情况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0元的特困补助;孤儿、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或因灾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特别贫困,影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每生每月600元给予资助,每年按10月计算,直至学生毕业。

四.申请途径

1.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http://jsxszz.jse.edu.cn/)进行网上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需对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同时,填写《扬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填写《扬州市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学生因故需申请特殊困难助学金,填写《扬州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校。

扬州市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514-8736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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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学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公开课直播内容+直播回放入口

2024-03-14,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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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公开课直播内容

你坐过百万消防车吗?你体验过水龙的威力吗?发生火灾时,你知道怎么正确逃生吗?当校园变身直播现场,每个人都将成为主角,让我们一起揭开这场“逃”课的神秘面纱。

1、礼堂 疏散逃生演练

当学校礼堂舞台幕后冒出烟雾,保安发现火情发出撤离指令,同时警报响起,大家会如何应对?是惊慌失措大声呼救,还是冷静逃生?

2、教学楼 疏散逃生演练

教学楼是我们每天学习交流的地方,但大家知道吗?在紧急情况下,这里可能成为我们逃生的“战场”。这次将模拟一场教学楼东侧疏散楼梯旁电缆井冒出浓烟的紧急情况。在有限的时间内,大家如何安全逃生?

3、宿舍 疏散逃生演练

午休和下课后,宿舍是同学们的“小天地”。大功率电器、取暖“神器”为宿舍增添便捷和温暖的同时也会带来许多消防安全隐患。如遇宿舍“小太阳”引发火情,该如何正确逃离火场?

4、宿舍固守待援的方法

宿舍是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被困人员不能及时逃生后果不堪设想。此次公开课蓝朋友将向大家传授宿舍固守待援的基本原则和技巧。

5、初起火灾扑救演示

火灾,看似遥远,却可能因小小的隐患变得离我们近在咫尺。大家是否准备好应对之策?为了让同学们面对初起火灾时能从容应对,精心准备了三个场景的初起火灾扑救演示。

答疑解惑:火场逃生热点问题

逃生姿势究竟怎么选?

火灾中要找湿毛巾捂口鼻吗?

高层结绳逃生是否可行?

二、2024年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公开课直播入口点击查看

三、2024年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公开课直播时间

@全国所有高等学校、职业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全体大小朋友们,锁定2024年3月15日9时,邀请大家收看一场特殊的公开课。带大家学习一些“逃”课的知识,让我们公开“逃学”吧。

2024年春季学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公开课直播时间是2024年3月15日上午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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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市直学校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024-02-22,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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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学期扬州市学校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一、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教育资助对象是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 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等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

2. 乡村振兴局原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3. 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等。

4. 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5. 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

6. 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 因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8. 其他特殊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二、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标准

1.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按照困难等级分别为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000元,比较困难每生每年2200元,特别困难(孤儿、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残疾学生、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每生每年2500元。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免除学杂费、伙食费、住宿费、书本费和免校服费各一套。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孤儿、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致贫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因家庭受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学生家庭特别困难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视疾病情况及治疗费支出情况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0元的特困补助;孤儿、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或因灾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特别贫困,影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每生每月800元给予资助,每年按10月计算,直至学生毕业。

四.申请途径

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http://jsxszz.jse.edu.cn/)进行网上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需对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同时,填写《扬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填写《扬州市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学生因故需申请特殊困难助学金,填写《扬州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校。

扬州市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514-8736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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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扬州市查询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的通告

2023-07-03,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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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查询市区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通告

7月1日上午,由市教育局组织,市公证处现场公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教育督导员、纪检监察机关、社区、家长代表等参与监督的,市区3所民办学校(扬州苏东坡中学<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初中部>、邗江区梅苑双语学校、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初中部)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结果已全部产生。

凡已登记报名市区民办初中的学生和家长,可于7月1日下午3点至7月2日下午6点,凭报名学生身份证号登录扬州教育网(扬州中学教育集团树人学校初中部也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特此通告。

扬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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