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江苏考区(时间+流程+电话)
2024-03-01,全文共 910 字
+ 加入清单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统一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20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
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2月8日—21日;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6日,各考点考试管理机构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在此期间完成有关工作。
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1月29日—2月8日,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在此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24年4月27—28日。
三、报名材料
考生确认报名资格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1份);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三)学校出具的在校应届毕业生相关证明及名单(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提供原件);
(四)本人毕业证书(非应届毕业生,原件及1份复印件);
(五)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证明;
(六)各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考生提交的复印件须经所在学校、档案保管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2002年及以前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未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按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报名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后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方可按照有关规定聘用上岗。
(二)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一年后,单位可按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称。其中,中专或大专学历人员可聘任护士职称,本科或研究生学历人员可聘任护师职称,并统一填写《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人员聘任护师(士)职称审核表》(附后),作为报考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五、工作要求
各考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相关材料,扎实细致地做好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不得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六、各区咨询电话
扬州市护士资格证成绩查询特别声明
2024-03-01,全文共 652 字
+ 加入清单一、特别提示
1. 注册登录考生管理平台必须在电脑端操作(请勿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点击下载安装包)。
2.完成注册后方可登录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操作,每个证件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查询、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请注册、登录“证书查询验证系统”(点击进入)。
3. 注册后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无法自行修改,如需修改请查看考生申请修改/删除注册信息须知(点击查看) 。
4. 注册后须在平台内绑定个人微信号,用于接收考试重要信息,再次登录时可通过“微信登录”功能进入平台。
5. 使用平台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可发邮件至kaoshi@21wecan.com咨询。
二、考生注册信息修改
1.考生注册信息中的姓名、证件类型可申请进行修改;证件号码填写错误的,可使用本人正确的证件号码重新注册用户;除外的其他信息可自行修改。
2.申请人在注册后信息发生变更或发现填报错误的,由申请人向考试报名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提交《考生注册信息修改/删除申请表》及本人身份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由考试管理机构按照相关流程进行修改。
特别提示:可修改的注册信息仅包括中国卫生人才网考生管理平台的注册信息,考后成绩合格证明、执业注册、资格证书等信息无法通过网站修改。
三、考生注册信息删除
1.考生注册时因证件号码被他人恶意占用或其他原因,导致本人无法注册的,可申请进行注册信息删除。
2.由申请人向考试报名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提交《考生注册信息修改/删除申请表》及本人身份信息相关证明材料,由考试管理机构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删除。
扬州市护士资格证考试大
2024-03-01,全文共 529 字
+ 加入清单一、考试方法
(一)题型与题量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试题全部采用选择题。试题题型采用包含临床
背景的题型,主要使用 A2、A3/A4型题,逐步增加多媒体试题,辅以少
量考查概念的 A1型题。
考试分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每个科目题量为 120 题。
(二)评分与分数报告
采用计算机阅卷评分。对考试成绩合格考生,提供考生成绩单和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考核内容
(一)试卷内容结构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试卷内容结构包括三个方面。它们分别是:
1. 主要的护理任务
2. 完成任务所需要运用的护理知识
3. 各类常见疾病
每道试题可以包括以上三个方面,即以常见疾病为背景,运用所
学知识完成某一特定的护理任务。
例如:患者男,78 岁。患原发性高血压 26 年,并发心力衰竭入院。
医嘱口服地高辛。护士给患者应用地高辛前,首先应评估的内容是
34
A.心率、心律
B.24 小时尿量
C.呼吸频率
D.血压
E.水肿程度
本题主要考查针对高血压合并心力衰竭患者(疾病背景),护士
应在执行用药前运用所学的护理学知识(药理学知识)对患者进行评
估(任务)。
(二)考试涉及的主要护理任务
主要护理任务是指在临床工作初期(0~3 年)的护士,在执业活
动中常见的护理工作任务。
详情:
(温馨提示:可点击扫码查看)
扬州市护士资格证考试时间及科目须知
2024-03-01,全文共 307 字
+ 加入清单一、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4轮次进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试题均为客观题,题量为120问。考生可在我中心官网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区“报考指南”栏目下载《人机对话考试系统演示视频》熟悉操作。
二、成绩发布
1、考试成绩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公布,考生可通过我中心官网、小程序(百度、微信、支付宝)查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并妥善保管,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2、成绩合格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中心官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
3、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成绩以标准分形式报告,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2024江苏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科目时间安排(附各考点咨询电话)
2024-03-01,全文共 341 字
+ 加入清单注意事项:
(一)2002年及以前已经取得护士执业资格、未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按照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报名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后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方可按照有关规定聘用上岗。
(二)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可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一年后,单位可按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称。其中,中专或大专学历人员可聘任护士职称,本科或研究生学历人员可聘任护师职称,并统一填写《具备护士执业资格人员聘任护师(士)职称审核表》(附后),作为报考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依据。
扬州市护士资格证证书注册条例
2024-03-01,全文共 2317 字
+ 加入清单一、考生管理平台注册须知
详情:点击查看
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根据《护士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第三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
第五条 国家建立护士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
第六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健康标准。
第七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一)无精神病史;
(二)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三)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四)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
第十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注册,发给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印制的《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
第十一条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二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批准设立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第十三条 护士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 注册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延续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第十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八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
护士承担经注册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进修、学术交流、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的义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卫生机构内执业,以及从事执业机构派出的上门护理服务等,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等手续。
第十九条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护士管理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第二十条 护士执业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注册部门办理注销执业注册: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
(三)护士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一条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实施护士执业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准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二)对符合护士执业注册条件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的。
第二十二条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护士执业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
第二十三条 在内地完成护理、助产专业学习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第二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护士的执业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教学医院,是指与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有承担护理临床实习任务的合同关系,并能够按照护理临床实习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的医院。
综合医院,是指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规定,符合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的医院。
扬州市护士资格证报考流程详解
2024-03-01,全文共 1256 字
+ 加入清单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2023年12月7-20日
2、途径: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
3、小程序:百度、微信、支付宝
4、流程
用户注册、登录
基本信息维护(包括上传基本照片、学历学位信息维护、微信绑定与关注)
进入网上报名
选择考试项目
选择省份
填写/修改报考信息
确认报名照片
上传材料(仅限天津、新疆兵团考区,其他考区无需上传)
提交信息
生成报名申请表
5、注意事项
相同证件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请使用注册过的用户名或证件号码登录考生管理平台。
注册前请认真阅读“特别提示”内容,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注册成功的用户在以后年度报考无需再重新注册,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密码找回问题及答案,此为找回密码的重要方式。
考生注册后忘记密码且无法找回的,可在小程序端使用人脸识别功能登录系统后修改密码;小程序端人脸识别后仍然无法登录的,请联系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
注册后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无法自行修改,如需修改请查看《考生申请修改/删除注册信息须知》。
在考生管理平台完成注册且绑定个人微信号后,才能选择考试项目进行报名。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名考生信息,如解除绑定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信息提交后如发现填写错误,可以撤回信息提交后进行修改,修改后须重新提交报名信息。考生须保证递交的报名申请表信息与最终提交信息一致,否则无法进行报名确认。
天津、新疆兵团考区采用线上确认方式,考生须在提交报名信息前,按照考区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
二、报名确认
各地报名确认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详见2024年各考区通知。
注意事项
1、采用现场确认方式的考区:考生须在考区、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报名申请表(所在学校、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审查盖章)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经现场确认后,考生无法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2、采用线上确认方式的考区(仅限天津、新疆兵团):提交报名信息后请考生密切关注系统状态提示,如符合要求,系统状态提示“已完成报名确认”,考生无法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如不符合要求,系统状态提示“确认不通过”,考生须在考区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报名材料并提交报名信息。逾期未重新上传报名材料并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三、资格审核
考点、考区考试管理机构负责报名资格的审核,资格审核状态和结果可登录考生管理平台查询。
四、缴费
采用网上缴费方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2024年1月29日-2月8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缴费成功后,可于4月16 -28日登录考生管理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六、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4轮次进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两个科目的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试题均为客观题,题量为120问。考生可在我中心官网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区“报考指南”栏目下载《人机对话考试系统演示视频》熟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