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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学期扬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申请方式(附入口)

2024年春学期扬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申请三种资助:生活补助、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

2024-02-22,全文共 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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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申请途径

1.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http://jsxszz.jse.edu.cn/)进行网上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需对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网上申请提交后,填写《扬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填写《扬州市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学生因故需申请特殊困难助学金,填写《扬州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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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学期扬州义务教育阶段资助多少钱(标准)

2024-02-22,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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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及标准

1.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用于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小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生根据困难等级,分为一般困难每生每年1250元,比较困难每生每年1600元,特别困难(孤儿、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残疾学生、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每生每年2000元。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免除社会实践费、伙食费和免校服费各一套。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孤儿、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致贫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因家庭受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学生家庭特别困难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视疾病情况及治疗费支出情况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0元的特困补助;孤儿、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或因灾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特别贫困,影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每生每月600元给予资助,每年按10月计算,直至学生毕业。

申请途径

1.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http://jsxszz.jse.edu.cn/)进行网上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需对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网上申请提交后,填写《扬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填写《扬州市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学生因故需申请特殊困难助学金,填写《扬州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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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教资笔试成绩复核申请时间+申请入口

2024-04-11,全文共 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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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4月12日16:00至4月21日16:00扫描通告下方二维码或登录成绩复核申请平台(http://jzks.jseea.cn/f/jsntcebsc申请复核成绩。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核申请,或未按要求提供完整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进行成绩核查的,责任自负。

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成绩复核信息后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仅复核登记分数是否准确。考生可于4月27日起,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申请平台查询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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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024-02-22,全文共 1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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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学期扬州市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一、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政府资助对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 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等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

2. 乡村振兴局原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3. 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等。

4. 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5. 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

6. 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 因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8. 其他特殊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二、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政策及标准

1.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用于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扬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小学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初中生根据困难等级,分为一般困难每生每年1250元、比较困难每生每年1600元、特别困难(孤儿、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残疾学生、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每生每年2000元。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免除社会实践费、伙食费和免校服费各一套。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孤儿、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致贫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因家庭受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学生家庭特别困难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视疾病情况及治疗费支出情况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0元的特困补助;孤儿、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或因灾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特别贫困,影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每生每月600元给予资助,每年按10月计算,直至学生毕业。

四.申请途径

1.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http://jsxszz.jse.edu.cn/)进行网上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需对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同时,填写《扬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填写《扬州市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学生因故需申请特殊困难助学金,填写《扬州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校。

扬州市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514-8736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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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人才补贴官方申请入口(我的扬州+扬州人社+扬州人才码)

2024-01-05,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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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补贴申请入口

我的扬州APP(点此查看

扬州人社APP(点此查看

扬州人才智慧云平台(https://hrss.yangzhou.gov.cn/rcm

申请流程程序

1、注册申请

人才在【“我的扬州”APP】或【“扬州人社”APP】“扬州人才码”模块,获取个人“人才码”,并通过相应功能模块提交补贴申请。

2、审核审批

补贴由区人社部门审核、审批,其中需由市财政承担补贴资金的,由区人社部门审核,市人社部门审批。审核、审批原则上应在人才提交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3、资金拨付

对通过审批的补贴,由区人社部门在次月25日左右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账户。应由市财政承担的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定期结算。推荐阅读 >>>扬州人才租房购房补贴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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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4年4月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时间+申请方式

2024-05-13,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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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4年4月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时间+申请方式

申请时间:

登记时间为5月13日、14日、15日(17:00截止)。

申请方式: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所属区县考办登记并提交复核申请。

复核内容为:

申请人答卷情况和相关考试信息;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有漏评;科目总分是否等于各题得分之和。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考生可于5月27日后,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中心查询复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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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官网入口

2024-05-07,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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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官网入口

点击进入: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江苏智慧人社”APP申请

没有本省社保卡的毕业生,请去相应银行网点办理。省社保卡须确保开通金融功能。

查询银行网点有三种渠道:

(1)进入江苏智慧人社app--点击右下角“我的”--选择第一个“电子社保卡”--点击“为您推荐”右侧的“更多”按钮--选“社会保障卡”后点击“社保卡线下服务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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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马拉松PB服网上申请入口

2024-04-12,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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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马拉松PB网上申请入口

申领二维码:点击查看

申领方式

方式一:须在中国马拉松网站/数字心动APP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如在江苏银行·2024扬州鉴真半程马拉松暨大运河马拉松系列赛(扬州站)后方显示PB,则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申请;(所填信息不正确/有二次加工痕迹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无效)

方式二:在中国马拉松网站/数字心动APP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半程马拉松PB成绩,本次扬马完赛成绩优于半马PB成绩,则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同时提交PB成绩截图及本次扬马完赛证书。(所填信息不正确/有二次加工痕迹等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证明无效)

中国马拉松网址:http://www.runchina.org.cn/

点击查看2024年扬州马拉松PB服申领指南(时间+条件+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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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半程马拉松社会志愿者报名入口及方式

2024-03-06,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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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马拉松志愿者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3月5日起至3月7日20:00:00止,通过审核被录用人员将收到志愿者工作部通知。

社会志愿者报名入口(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

志愿者录用

1、招募结束后将对所有志愿者的信息进行筛选,高院志愿者由高校团委完成报名选拨、审核、面试、岗位分配和小组划分工作,社会招募由志愿者工作部完成选拨、审核工作。

2、符合以下条件的志愿者将优先录用:

❶ 熟练掌握一项或多项外语;❷ 有大型赛事活动或马拉松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招募。推荐阅读 >>>2024扬州马拉松志愿者报名指南(时间+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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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市直学校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024-02-22,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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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学期扬州市学校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一、资助对象

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对象是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中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 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等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

2. 乡村振兴局原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3. 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等。

4. 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5. 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

6. 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 因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8. 其他特殊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二、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政策及标准

1.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每学年2000元。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免除伙食费、住宿费、书本费和免校服费各一套。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孤儿、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致贫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因家庭受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学生家庭特别困难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视疾病情况及治疗费支出情况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0元的特困补助;孤儿、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或因灾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特别贫困,影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每生每月800元给予资助,每年按10月计算,直至学生毕业。

4.中职免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学生,按照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免除学费。

四.申请途径

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http://jsxszz.jse.edu.cn/),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需对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同时,填写《扬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填写《扬州市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学生因故需申请特殊困难助学金,填写《扬州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校。

4.中职免学费。学期初学校直接免除,不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收取学费。

扬州市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514-8736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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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市直学校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2024-02-22,全文共 1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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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学期扬州市学校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介绍

一、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教育资助对象是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 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孤儿等困境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家庭子女。

2. 乡村振兴局原认定的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3. 残联认定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等。

4. 因公牺牲警察子女。

5. 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烈士子女。

6. 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 因重大突发意外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

8. 其他特殊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二、申报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标准

1.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按照困难等级分别为一般困难每生每年2000元,比较困难每生每年2200元,特别困难(孤儿、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残疾学生、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每生每年2500元。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免除学杂费、伙食费、住宿费、书本费和免校服费各一套。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孤儿、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致贫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因家庭受灾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学生家庭特别困难无法保障学生完成学业),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视疾病情况及治疗费支出情况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00元的特困补助;孤儿、学生父母患重大疾病或因灾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特别贫困,影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按每生每月800元给予资助,每年按10月计算,直至学生毕业。

四.申请途径

1.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http://jsxszz.jse.edu.cn/)进行网上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申请人需对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性负责);同时,填写《扬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2.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低收入农户子女(孤儿、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户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填写《扬州市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提交至所在学校。

3.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学生因故需申请特殊困难助学金,填写《扬州市直学校特殊困难助学金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校。

扬州市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514-8736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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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春节扬州博物馆预约入口及方式

2024-02-02,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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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春节期间给广大观众提供更好的文化服务,我馆将开展基础设施维护和场馆迎新春布置等工作。现定于2024年2月7日至2月9日(除夕)闭馆。

春节期间(2月10日—2月17日),场馆将正常对外开放。其中,2月10日(正月初一)推迟一小时(上午10:00)开馆。马可·波罗纪念馆也将实行同样的闭馆、开放时间。

扬州博物馆预约官网入口

点击进入:扬州中国雕版印刷博物馆官网

微信公众号个人预约入口:点此进入

开放日参观时间:

9:00——17:00(16:00停止入场)

特别提醒:

每周一闭馆,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馆如遇重大活动或重要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时,可根据需要临时闭馆,届时将提前告知公众。参观扬州博物馆需刷身份证或预约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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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入口及操作指南(电脑端)

2023-12-25,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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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输入学生端地址: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回车,在出现的登录页面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主页。

二、点击【困难认定学生申请】菜单,在出现列表页面点击新增按钮,进入信息填写页面。

三、基本信息填写、选择本学年的申请信息、学校信息及本人健康情况材料上传(非必选,仅供佐证)。

注:若学生基本信息已经在特困库中登记,学生学校信息系统会自动查询,无需手动输入。

四、学生户籍信息填写,银行卡信息填写。

五、填写家庭情况类型信息,4类特殊家庭类型(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信息来自于系统数据库,无需填写,可修改,但请勿随意修改,修改请提前准备好相应家庭类型的佐证材料,待学校核实时提供。

六、填写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信息,联系方式,上传相应的健康证明材料(非必须)。

七、填写曾获国家教育资助信息。

八、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近三年受自然灾害情况,近三年意外损失情况,负债情况,家庭大额支出,家庭收入来源。

九、填写家庭经济情况:住房情况,车辆情况,其他情况描述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传(非必填)以及自定义采集信息(若有则填)。

十、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回到列表页,确认信息无误后,在列表页勾线数据,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表。

十一、密码修改:点击【密码修改】菜单,在弹出的页面中填写密码修改信息,修改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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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我要上村晚艺起下扬州活动时间一览表

2024-05-30,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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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阶段场次活动时间活动地点
海选海选第一场
4月29日19:00
广陵区沙头镇沙头村
海选第二场
5月11日
广陵区沙头镇沙头村
海选第三场
5月17日
江都区邵伯镇
海选第四场
5月18日
宝应县安宜镇宝楠社区
海选第五场
5月19日
仪征枣林湾
海选第六场
5月25日
广陵区沙头镇
海选第七场
6月1日
广陵区湾头镇
海选第八场
6月8日
广陵区李典镇
海选第九场
6月15日
广陵区头桥镇
海选第十场
6月22日
邗江区沿湖村
海选第十一场
7月13日
高邮市菱塘清真村
海选第十二场
7月27日
瘦西湖景区
晋级赛
8月28日-30日
暂未公布
决赛
9月6日-9月8日
广陵区沙头镇沙头村
颁奖晚会
10月
广陵区沙头镇沙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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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我要上村晚艺起下扬州海选参赛要求

2024-05-30,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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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我要上村晚艺起扬州海选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不限年龄、不分地域,凡具备一定唱歌、跳舞、创意表演等才艺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2、参赛类别:大赛分为赛歌、斗舞创意表演三个类别。赛歌分为通俗流行组、民族美声组两个组别,斗舞创意表演类不分组别;舞蹈可以是独舞、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不超过16人);创意表演包括但不限于模仿秀、家庭才艺、个人民间艺术绝活等综合创意表演,需具备一定的舞台观赏性,

3、作品要求:

(1)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反映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作品符合意识形态安全要求。

(2)参赛者自行准备表演所需的音乐、道具和服装。

(3)确保使用的音乐、作品等无版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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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通知全文

2024-05-29,全文共 9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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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生态科技新城教育管理中心,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对象为应届或往届初中毕业生(含随迁子女)、修业的社会青年,其中理化生实验操作合格,地理、生物毕业会考科目成绩均达到C等级及其以上方可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艺术素质测评C等级及以上考生方可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

二、初中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及初中毕业考试成绩总分

全市初中升学考试与初中毕业考试合并进行。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和体育学科中考总成绩作为考生升学的依据,升学考试成绩总分满分为7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各为150分(英语含听力口语测试30分),物理、化学学科各为10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各为50分,体育学科为30分。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成绩按2/3比例折算后,加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最终成绩以卷面得分×2计算)成绩,作为衡量初中生文化课毕业水平的依据,毕业考试成绩总分满分为700分。

三、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1、加强招生工作管理。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市教育局和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分别组织实施。市直、广陵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招生区域(以下简称“市直广陵招生区域”)和邗江招生区域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继续实行“五统一”(统一网上报名、统一发布招生简章、统一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更改志愿、统一考试阅卷成绩发布、统一录取)。市直广陵招生区域和邗江招生区域的考生,6月20-22日可以到指定志愿更改地点进行更改志愿,考生所在学校在此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中到校或开展集体活动,不得阻止学生更改志愿。

2、严格规范招生范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各县(市)和江都区、邗江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县(市、区)范围(招生区域)内招生;市直公办普通高中和广陵区红桥高中在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生;扬州中学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以及科技创新、学科、信息技术、文学创作、英语口语特长生和体育、艺术专业特长生面向全市自主招生(面向各县招生时占扬州中学面向该县招收的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计划);宝应县画川高级中学国防班继续面向全市招收国防班学生50人;城区3所热点高中扬州中学、扬州大学附属中学(淮海路校区)、邗江中学实行部分计划跨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实行同步招生,做到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时间一致,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3、继续实施热点普通高中70%指标生分配政策。各招生区域要将热点高中招生计划的70%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所有初中学校。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和广陵新城校区按照各自招生计划分别分配指标生计划)、宝应中学、高邮中学、仪征中学、江都中学、邗江中学(以下简称“老七所”高中)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校区)统一招生线(非指标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上不设分数底线。热点高中的名单分别由市教育局和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确定。

4、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办法。市教育局根据各地中考情况以及确定的招生计划,确定各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下的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下的学生建立普通高中学籍(综合高中除外)。

5、强化会考及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在普通高中录取以及在指标生录取中的作用。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的考生,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要达到B及以上等级。会考成绩达C及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在外市参加会考的考生,会考成绩合格一律转换成C等级,可以报考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但是不能享受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艺术素质测评C及以上等级考生方可报考四星级普通高中(D等级考生可以申请一次补考,补考成绩合格为C等级)。

6、规范特殊类型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可以开展优秀运动员、艺术专业特长生自主招生,两者招生计划总量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3%以内(申报足球项目招生计划较多的学校,经批准可适当增加),四星级高中优秀运动员和艺术专业特长生招生计划总数原则上不低于学校当年招生计划的1%。

在“老七所”高中继续开展科技创新、学科、信息技术、文学创作、英语口语等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报考上述学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过该校校园网查阅招生简章。支持扬州中学等重点高中构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普通高中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外语艺术体育类办学特色学校的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及其培养方案须由市教育局报经省教育厅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不得擅自举办。

各类国际班和境外课程班,其境外课程、招生计划、收费许可等须由市教育局报省教育厅备案,招生纳入统一管理,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7、规范中考加分政策

第一,军人子女,按照《扬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试行)》(扬政联〔2014〕3号)办理。革命烈士子女加分政策,参照军人烈士子女执行。

第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按照《市应急局市教育局转发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扬应急〔2019〕39号)办理。

第三,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教发〔2022〕35号)办理。

第四,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省公安厅、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意见》(苏公通〔2018〕141号)办理。公安烈士的子女,中考录取时按生源地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的10%加分投档;公安英模的子女,招生时加30分投档;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时加20分投档;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时加10分投档。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公安民警子女,按照《扬州市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扬公安〔2023〕313号)办理。

第五,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的考生加10分并计入中考总分。

如果考生同时符合以上五项加分中的多项加分条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经当地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加分投档。

各类政策性加分必须依据文件、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公开公正,并按要求在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8、继续实施城区3所热点高中跨区招生。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和邗江中学3所热点高中在按照原有招生办法对原招生区域招生的同时,使用部分招生计划跨区招生。其中扬州中学26个招生计划(不含扬中创新班在邗江招生计划24人)、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60个招生计划,面向邗江招生区域所属初中学校招生;邗江中学安排210个招生计划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所属初中学校招生。上述3所热点高中进行跨区招生的,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全部安排在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第一批次录取。录取时“高分优先,遵循志愿”,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再同分,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

9、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严格学籍管理。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招收“借读生”“旁听生”,普通高中招收“借读生”“旁听生”将无法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招收“借读生”“旁听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及学生和监护人承担,并将严格追究高中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市教育局将各地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于5月份报省教育厅,根据招生计划建立学籍,不符合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本文件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应于8月25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并报省学籍平台,8月30日前建立学籍。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高考。

四、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

1、科学制订招生计划。各地要在统筹考虑区域人口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和学校办学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和稳定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模的要求,合理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质量的指导、监督与考核,对于办学条件未达标的学校,要科学调减招生计划;未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机构代码、未在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和全国中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系统开户和专业备案的学校,一律不得安排招生计划。继续做好外省招生工作,未报送跨省招生计划或计划未经教育部批准的,一律不得在外省招生。各地要严格控制综合高中招生规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一年后督促学校做好分流工作。

2、加强招生行为管理。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一律不得招生,当年未经备案的专业也不得招生。未纳入教育部学校(机构)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职工学校、成人高中等性质的单位一律不得招生,也不得以与其他学校联合培养、委托培养的形式变相招生。未经市教育局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市教育局将在官网公布当年有招生资格的学校和经过备案的中职招生专业。要严格规范省外招生工作,中等职业学校省外招收的学生必须全程在省内培养,不得采取“1+2”或“2+1”分段培养、联合培养等模式,五年制高职未经批准不得在省外招生。要指导监督初中学校积极支持考生自主选择升学意愿,不得误导、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学生正常填报志愿。各职业学校要严格规范招生宣传费、奖励费等各类费用的使用,不得将相关经费与招生人数挂钩,坚决制止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对查实的有偿招生行为,按照《职业院校有偿招生行为处理办法》(苏教规〔2018〕5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3、规范招生宣传工作。各校招生宣传内容必须合法、准确、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夸大其词。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相关内容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公布内容一致。严禁以“涉军”、冒用高校名义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一校多牌”的学校不得混用校名进行宣传。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实施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的学校,一律不得以“3+4”“3+3”“5+2”或与高职院校联合办学直升大专、本科等名义进行招生宣传和招生承诺。未列入我市《中考招生指南》的外地学校一律不得在我市招生。

4、做好职教学籍注册工作。要及时做好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各校应于2024年10月30日前登陆“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未在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统一平台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要加强与普教、人社学籍信息比对,严禁注册空头学籍,严禁恶意抢先注册学籍,严禁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同时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切实杜绝重复学籍、多重学籍等情况。

五、关于扬州市直和广陵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1、普通高中公办计划:招收高一新生4627人。其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4396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231人。各校招生数(均含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分别为:

扬州中学:招收952人。分别是:

(1)面向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江都区、邗江区招收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135人;

(2)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26人;

(3)面向全市招收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46人;

(4)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700人,其中含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45人;

(5)招收联合培养项目45人。

扬大附中教育集团:(1)扬大附中:招收1150人。其中淮海路校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625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苏教国际预科班”15人、面向邗江区招收统招生60人;广陵新城校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440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苏教国际预科班”10人。(2)扬大附中东部分校: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公办学位学生220人,按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收费。

邗江中学: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210人。

新华中学: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945人。

市一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610人(含招收宏志班390人)。

广陵区红桥高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统招生540人。

2、普通高中民办计划:招收高一新生1810人。其中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1630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180人。各校招生数分别为:

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民办计划750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700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50人)。

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民办计划700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690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10人)。

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民办计划360人(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240人,其中国际班100人;面向其他区域招收120人,其中国际班60人)。

3、职业教育:“5+2”项目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35人。五年制高职(含师范)、省属中专校、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计划、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招收3215人。

4、综合高中班:扬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90人,江苏省扬州旅游商贸学校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100人,扬州市弘扬中等专业学校综合高中班计划招生450人。

(二)热点高中指标生招生

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扬大附中广陵新城校区、新华中学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统招生计划的70%作为定向指标,按照学生数均衡分配给市直广陵高中招生区域的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和扬大附中广陵新城校区招生计划中的指标生录取时,按照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成绩控制在该校(校区)统一招生线(非指标生录取分数线)下50分以内。新华中学指标生录取时在市直广陵高中招生区域普通高中录取招生线上不设分数底线。指标生仅限于初中3年学籍和就读均一致、地理和生物会考成绩都达B等级及以上,理化生实验操作合格,艺术素质测评C等级及以上,且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第一批次1志愿)填报相关学校(校区)统招志愿的学生。

(三)志愿填报

1、参加市直广陵招生区域中考报名的考生(和监护人)自行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www.yzzk.org:8080)填报志愿,填报结束后通过在系统中输入志愿确认码(由预先绑定的监护人手机接收)确认并保存所填志愿。考生和监护人须于5月26-27日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绑定用于接收志愿确认码的监护人手机号码。

2、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含普教系列和职教系列两类志愿共四个批次,志愿表中的四个批次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普教和职教志愿可兼报。普通高中属普教系列,五年制高职、省属中专校、职业院校(含综合高中、“3+3”、职教高考实验班)和技工院校属职教系列。

3、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四个批次分别为:第一批次,热点高中、“5+2”项目、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第三批次,综合高中、“3+3”、五年制高职、职教高考实验班、技师高技班;第四批次,市区中等职业学校中职专业班、市区其他技工学校中技班。

4、第一批次志愿栏包括: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扬大附中广陵新城校区、邗江中学(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所属学校的210个招生计划)、新华中学统招生、“5+2”项目、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

5、第二批次志愿栏包括:扬州中学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苏教国际预科班、扬大附中广陵新城校区苏教国际预科班、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民办学位、扬州市第一中学宏志班、扬州市第一中学普通班、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普通班、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国际班、广陵区红桥高级中学。扬州中学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苏教国际预科班、扬大附中广陵新城校区苏教国际预科班招生其他方面要求见相关学校招生简章。

6、第三批次志愿栏包括:综合高中、“3+3”、五年制高职、职教高考实验班、技师高技班。考生可在上述5个类型中选择填报最多不超过4种类型。先选择“类型”,再选择该类型中的“学校”,然后选择相应学校的“专业”。在每个志愿学校中,考生可按意愿选择多个专业,专业选择的先后顺序即为投档录取的顺序。

7、第四批次志愿栏包括:市区中等职业学校中职专业班、市区其他技工学校中技班。每种类型最多可以填报4所学校。在每个志愿学校中,考生可按意愿选择多个专业,专业选择的先后顺序即为投档录取的顺序。

8、职业院校部分专业需要提前面试或现场面试,考生选择专业时须注意相应提示,根据需要参加面试。

9、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时间:5月31日-6月2日,志愿填报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日24:00;市直广陵招生区域需要修改志愿的考生(和监护人)于6月20-22日到扬州市翠岗中学(扬州市维扬路459号)机房经授权后自行上网修改志愿(志愿限修改1次,志愿授权修改时间:每天8:30-11:30,14:30-18:00)。

(四)招生录取

1、按照四个批次的学校、专业,根据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录取。

2、第一批次志愿录取,先投档热点高中志愿,然后投档“5+2”项目或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所有招生计划(含非指标生和指标生)“高分优先,遵循志愿”,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再同分,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扬大附中广陵新城校区、新华中学在录取时,先录取非指标生,后录取指标生。热点高中未完成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将剩余计划同步联动用于非指标生和指标生在同批次录取。

3、第二批次志愿录取,“高分优先,遵循志愿”,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再同分,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

4、第三批次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专业分数线以上“高分优先,遵循志愿”。“3+3”项目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再同分,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综合高中、五年制高职、职教高考实验班、技师高技班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同分跟进。录取结束后,如第三批次专业还有剩余计划,专业分数线上未投档学生可按意愿到相应学校进行补录。

5、第四批次志愿录取,两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高分优先,遵循志愿”,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同分跟进。补录方式同第三批次职技校序列。

6、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时间为6月28日—7月1日。

7、为帮助品学兼优而家境贫困的学生继续高中学习,并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继续在市一中举办宏志班,被宏志班录取的学生在学习期间将得到一定的资助。

8、扬州旅游商贸学校举办融合教育班,面向市直学校招收初三毕业特需学生10人左右。

9、扬州市明聪职业技术学校面向全市初中应届毕业生招收听障和视障学生。

10、职教系列录取原则上在规定时间,在学校各专业分数线上,按照学生填报的志愿录取。已经被相关学校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再录取。

(五)收费和学籍管理

1、公办高中和民办高中按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公办职业院校按省有关规定收费;民办职业院校收费由学校在该校招生简章中明确,并注明享受政府补贴和对学生学费减免情况。

2、加强学籍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稳定招生秩序,学校按规定招收的新生在注册登记并缴费后即取得该校正式学籍。任何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包括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录取尚未缴费报到注册的学生。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普通高中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高考。

六、关于七年贯通培养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招生工作

按照“提前招生、县来县去、定向就业、有编有岗”原则,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18名小学教育专业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其中宝应县4人,高邮市7人,仪征市2人,江都区5人。户籍在以上县(市、区)的初中毕业生(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5月28日),均可以报考所在县(市、区)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七年贯通培养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由扬州市职业大学会同泰州学院实施,学制为七年,全程在扬州市职业大学(高邮湖校区)学习。招生录取为提前批次,与普通高中志愿或职教志愿可同时兼报。录取最低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四星级高中控制线。5月28日前考生在中考报名点学校进行面试报名,6月1-2日组织考生面试,6月6-7日组织考生志愿填报,6月28日左右组织志愿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等文件精神,七年贯通培养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入学前考生及家长与培养院校,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培养项目建有履约动态管理机制,在学期间存在学业不合格或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未能转入本科段学习以及未能按期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毕业前未能获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等情况的,按规定取消定向师范生资格。七年贯通培养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毕业后,依据协议由相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至乡村小学任教,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如果未到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务期限的,须按相关规定和协议缴纳违约金。

七、相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招生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要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招生工作班子,严格执行政策,精心规范操作,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落地落实。

2、加强资源配置,统筹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协调发展。各地要加快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新建校和改扩建校建设,扩大普通高中资源供给,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满足人民群众对普通高中教育的需求。积极拓展中职、技工院校生源渠道,调整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努力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人才。

3、加强招生学校资格认定,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加强对各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资格审查和招生信息发布,不具备招生资格的学校一律不得招生,也不得以与其他学校联合培养的形式变相招生。强化计划执行的严肃性,各普通高中不得突破计划招生,擅自突破的,除严肃查处外,将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同时,要着力提高计划的完成率。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和操作办法,推进普通高中多样特色发展。

4、强化过程管理、严格责任追究。认真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通过一定形式及时公开各类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规定、收费标准、录取招生分数线等信息。要尊重学生自主选择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各初中学校不得误导、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学生正常填报志愿。在录取过程中,要按照政策规定的录取方式严格规范招生录取。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明确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的通知》不到位,违规违纪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出现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等情况的,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及当事人、责任人的责任。要执行督查通报制度,定期通报辖区内招生政策执行情况和入学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社会和谐稳定。

5、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营造良好招生生态。各地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招生政策,对不实报道要及时予以澄清。各地各校要做好舆论引导,一律不得进行虚假招生宣传误导学生和监护人,提供优质招生服务,积极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全面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扬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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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中考志愿填报时间+填报入口

2024-05-29,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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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中考志愿填报时间+填报入口

填报时间:5月31日-6月2日

填报确认:截至6月2日24:00

填报入口: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yzzk.org:8080)

温馨提醒:

参加市直广陵招生区域中考报名的考生(和监护人)自行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www.yzzk.org:8080)填报志愿,填报结束后通过在系统中输入志愿确认码(由预先绑定的监护人手机接收)确认并保存所填志愿。考生和监护人须于5月26日-5月27日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绑定用于接收志愿确认码的监护人手机号码。5月28日上午9点—5月29日下午6点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模拟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填报流程同正式志愿填报流程),志愿模拟填报仅供考生和监护人熟悉填报路径和流程使用,不作录取用。

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前,考生和监护人可以随时登录系统修改志愿,每次保存志愿时都需输入志愿确认码,志愿确认码只有5分钟有效期,在此有效期内输入确认码才能正常保存志愿填报结果。如果考生和监护人多次登录系统并进行了志愿修改的操作,以最后一次成功确认保存的填报结果为准。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系统会自动锁定所有考生志愿,志愿不可修改,也不可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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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中考志愿填报指南(时间+入口+常见问答)

2024-05-29,全文共 1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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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中考志愿填报指南

1、填报时间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时间:5月31日-6月2日

志愿填报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日24:00

2、填报方式

参加市直广陵招生区域中考报名的考生(和监护人)自行登录“扬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www.yzzk.org:8080)填报志愿。

3、志愿修改

市直广陵招生区域需要修改志愿的考生(和监护人)于6月20日-6月22日到扬州市翠岗中学(扬州市维扬路459号)机房经授权后自行上网修改志愿(志愿限修改1次,志愿授权修改时间:每天8:30-11:30,14:30-18:00)。

考生所在学校在此期间不得组织考生集中到校或开展集体活动,不得阻止考生前往修改志愿。普教和职教志愿均可修改。考生和监护人需要共同商议后谨慎修改。

4、不同批次填报方式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第一批次如何填报?如何投档录取?

第一批次志愿栏包括: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扬大附中广陵新城校区、邗江中学(面向市直广陵招生区域所属学校的210个招生计划)、新华中学统招生、“5+2”项目、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第一批次志愿录取,先投档热点高中志愿,然后投档“5+2”项目或扬大附中东部分校公办学位,所有招生计划(含非指标生和指标生) “高分优先,遵循志愿”,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再同分,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扬州中学、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扬大附中广陵新城校区、新华中学在录取时,先录取非指标生,后录取指标生。热点高中未完成指标生招生计划的,将剩余计划同步联动用于非指标生和指标生在同批次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第二批次如何填报?如何投档录取?

第二批次志愿栏包括:扬州中学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苏教国际预科班、扬大附中广陵新城校区苏教国际预科班、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民办学位、扬州市第一中学宏志班、扬州市第一中学普通班、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普通班、北京新东方扬州外国语学校国际班、广陵区红桥高级中学。扬州中学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扬大附中淮海路校区苏教国际预科班、扬大附中广陵新城校区苏教国际预科班招生其他方面要求见相关学校招生简章。第二批次志愿录取,高分优先,遵循志愿”,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再同分,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第三批次如何填报?如何投档录取?

第三批次志愿栏包括:综合高中、“3+3”、五年制高职、职教高考实验班、技师高技班。考生可在上述5个类型中选择填报最多不超过4种类型。先选择“类型”,再选择该类型中“学校”,然后选择相应学校的“专业”。在每个志愿学校中,考生可按意愿选择多个专业,专业选择的先后顺序即为投档录取的顺序。第三批次志愿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专业分数线以上“高分优先,遵循志愿”。“3+3”项目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按语数外总分排序,如语数外总分再同分,以语数总分排序,如语数总分相同,同分跟进。综合高中、五年制高职、职教高考实验班、技师高技班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同分跟进。录取结束后,如第三批次专业还有剩余计划,专业分数线上未投档学生可按意愿到相应学校进行补录。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第四批次如何填报?如何投档录取?

第四批次志愿栏包括:市区中等职业学校中职专业班、市区其他技工学校中技班。每种类型最多可以填报4所学校。在每个志愿学校中,考生可按意愿选择多个专业,专业选择的先后顺序即为投档录取的顺序。第四批次志愿录取,两个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高分优先,遵循志愿”,如计划录满出现同分时,同分跟进。补录方式同第三批次职技校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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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高邮市城区幼儿园信息采集填报方式

2024-05-28,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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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高邮市城区幼儿园信息采集填报方式

方式1:扫描本公告最下方二维码进入信息采集平台。

方式2: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近幼儿园进行人工信息采集,由专人协助上传信息平台)。

★以上信息采集方式,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一种。同一幼儿限登记一次,重复登记无效。拟报名高邮市民办幼儿园的,也需要参加采集。

信息采集流程

1.用户注册。新生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使用手机扫码,在入学平台进行注册登记。

2.信息填报。家长按照系统提示,填报幼儿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内容(提交后的信息无法修改、删除,请谨慎填写)。

3.信息统计审核。市教体局幼教部对家长提交的信息进行汇总和验核。

4.结果反馈。审核材料后,各幼儿园将及时通知家长具体报名时间,发放《高邮市幼儿园学位通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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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扬州高邮幼儿园信息采集填报时间+填报方式

2024-05-28,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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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扬州高邮幼儿园信息采集填报时间+填报方式

信息采集时间

2024年5月15日至5月30日(30号下午6点平台关闭)。

信息采集方式

方式1:扫描本公告最下方二维码进入信息采集平台。

方式2: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近幼儿园进行人工信息采集,由专人协助上传信息平台)。

★以上信息采集方式,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一种。同一幼儿限登记一次,重复登记无效。拟报名高邮市民办幼儿园的,也需要参加采集。

信息采集流程

1.用户注册。新生家长(或其他合法监护人)使用手机扫码,在入学平台进行注册登记。

2.信息填报。家长按照系统提示,填报幼儿信息、监护人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内容(提交后的信息无法修改、删除,请谨慎填写)。

3.信息统计审核。市教体局幼教部对家长提交的信息进行汇总和验核。

4.结果反馈。审核材料后,各幼儿园将及时通知家长具体报名时间,发放《高邮市幼儿园学位通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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