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结婚登记线上预约流程
2023-11-23,全文共 419 字
+ 加入清单登录“苏服办”APP或在支付宝搜索“苏服办”,点击“预约婚姻登记”,选择所属设区市、登记机关、领证日期和时间,填写男女双方信息提交即可完成预约。
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1.身份证
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2.户口簿
集体户口的,需持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或加盖派出所或人才市场专用章的复印件;现役军人应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及军人证件,退伍军人处于待安置期间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提供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安置部门的待安置未分配证明和入伍证明材料等。
3.居住证
①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江苏省内:可以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②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4.证件照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复婚、再婚者应当提供其他相应证明(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盐城结婚登记办理地址
2023-11-23,全文共 421 字
+ 加入清单盐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5楼 | 0515-88301401 |
亭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亭湖区青年东路53号 | 0515-88329570 |
大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大丰荷兰花海风情街2号楼 | 0515-83819249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都东路82号,希望大道与新都路交界处东北角三楼J03婚姻窗口 | 0515-68820106 |
响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响水县双园路27号 | 0515-86787079 |
滨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滨海县港城路666号 | 0515-84198922 |
阜宁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阜宁县香港路549号县政务服务大厅9楼 | 0515-87264966 |
建湖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建湖县近湖街道神台西路116号 | 0515-86153311 |
射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269号 | 0515-87050366 |
东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 东台市西溪景区游客中心二楼 | 0515-85275201 |
盐城市大丰区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2023-07-21,全文共 777 字
+ 加入清单从2023年8月开始,大丰区民政局将在全区各镇(区、街道)设置巡回婚姻登记服务点,在坚持依法登记和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安排工作人员进社区、进农村,为全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
试点工作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温馨提醒:
补领、补办婚姻登记证件全程免费
补领婚姻登记证须知
1、补领条件和范围
原先在大丰各乡镇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婚姻登记证遗失、损毁、信息不一致等原因影响使用的,目前仍维持该婚姻状况,经审查后,可以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2、补领条件和范围
男女双方共同到巡回服务点,携带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原结婚证、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彩色合影证件照片。
(一)婚姻登记证信息完全一致的,当事人携带以上证件直接办理。
(二)婚姻登记证信息不一致的,主要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等与提供的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确属有关部门变更的,应提交变更证明。
(三)婚姻登记证遗失且无档可查的,当事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有关部门存档的加盖印章的婚姻登记证复印件;
原经办乡镇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须注明原婚姻登记日期、婚姻档案遗失情况说明。
补办结婚登记须知
1、补领条件和范围
1950年《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至今均未与第三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可以申请补办结婚登记。
2、补领条件和范围
男女双方共同到各镇(区、街道)巡回服务点,携带双方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彩色合影证件照片。
(一)户口簿载明夫妻关系的当事人携带以上材料直接办理。
(二)户口薄不能体现夫妻关系的,还需要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夫妻关系情况证明;
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如生育登记证、独生子女证、房产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