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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徐州便民100为大家整理了江苏省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详见正文。

2024-05-17,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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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1.学前教育政府资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平均每人每年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2.学前教育免保育教育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校生中的残疾儿童。

资助标准:免收保育教育费等,具体标准由各地确定。免除部分由当地财政部门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足额拨付到幼儿园。

3.园内资助

幼儿园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困难补助、应急救助、伙食补贴、保育教育费减免等园内资助项目。

温馨提示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网站(http://jsxszz.jse.edu.cn/pros_jszz/s/wxbiz/getZzZc)在线填写,不用盖章或村委、街道开具证明,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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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24-05-17,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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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

1.免学费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2.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温馨提示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网站(http://jsxszz.jse.edu.cn/pros_jszz/s/wxbiz/getZzZc)在线填写,不用盖章或村委、街道开具证明,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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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2024-05-17,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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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

1.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学生

资助内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对一年级新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2.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城乡低保家庭每生每年小学1500元,初中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温馨提示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网站(http://jsxszz.jse.edu.cn/pros_jszz/s/wxbiz/getZzZc)在线填写,不用盖章或村委、街道开具证明,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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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本科生学生资助政策

2024-05-17,全文共 1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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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教育阶段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次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次5000元。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可分设2-3档发放。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16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承担。

5.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按学年实行学费减免。上述情形每生每年均不超过16000元。

6.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在省属高校全日制就读的残疾和建档立卡家庭(脱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本专科学生。

资助标准:残疾大学生免学费标准按其在读期间实际缴纳学费金额确定,省财政每生每年最高补助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校从提取的事业收入中列支。建档立卡学费减免,按实际缴纳学费确定,所需资金由高校从生均拨款、事业收入等经费中统筹安排解决。

7.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资助对象:对到苏北基层单位就业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省内外(不含境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招收全日制普通学生的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

资助标准: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补偿学费或代偿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

8.师范生公费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有意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以及地方师范院校招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学生,可向相关院校进行具体咨询。

9.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具体实施。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中西部地区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0. 勤工助学

高校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11.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2.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应急救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温馨提示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网站(http://jsxszz.jse.edu.cn/pros_jszz/s/wxbiz/getZzZc)在线填写,不用盖章或村委、街道开具证明,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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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高中生学生资助政策

2024-05-17,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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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教育阶段

1.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2.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3.校内资助

高中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应急救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温馨提示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网站(http://jsxszz.jse.edu.cn/pros_jszz/s/wxbiz/getZzZc)在线填写,不用盖章或村委、街道开具证明,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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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印发通知(2024)

2024-05-17,全文共 2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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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版《江苏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印发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近日,我中心修订形成了2024年版《江苏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见附件)。各高校要在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补充完善,并自行印制完整版的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表述清晰易懂。各高校要认真做好政策简介印制工作,根据招录计划足额印制,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每一名本专科新生,确保每一名本专科新生都能收到纸质版资助政策简介。

江苏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24年版)

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资助,设立了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奖学金、学费补偿等5大类24个学生资助项目,在制度设计和执行力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本专科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学生于每年9月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向高校提出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2024年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申请将当年到期本金延期1年偿还。

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与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江苏主要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没有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应征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或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本专科每生每年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赴苏北相关符合条件的基层单位就业的省内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将于服务期满36个月后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学费补偿额度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本专科生每生每年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申请者需要在就业之日起18个月内进行资格申请,否则将自动失去资格)

学费减免

我省对在省属普通高校就读的残疾大学生免除学费,资助标准按其在读期间实缴学费金额确定,每学年省财政最高补助本专科生8000元,研究生12000元,超出部分由学校从提取的事业收入中列支。对省属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减免学费,按实际缴纳学费确定,所需资金由高校从生均拨款、事业收入等经费中统筹安排解决。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在学校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资金等,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减免学费等。

绿色通道

全日制普通高校建立“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研究生教育阶段在全面享受本专科生资助政策基础之上,奖助学金标准更高。

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生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生每年3万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3500元。

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

高等学校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原则上,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温馨提醒

申请国家资助的学生,需要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在线填写一张申请表,已经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特殊困难学生可以“免申即享”,但需要确认并补充相关信息。这张表,不用盖章或要求村委、街道开具证明,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二维码

安全预警

在开学前后,要谨防诈骗分子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用尽各种手段骗取钱财。请所有学生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实在拿不准就问老师、问家长,也可以问当地教育局资助中心。想要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 “中国学生资助”“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

市县学生资助咨询电话

高校学生资助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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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研究生学生资助政策

2024-05-17,全文共 1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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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阶段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表现特别优秀的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标准:硕士生每生每次20000元,博士生每生每次3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省属高校全日制研究生。

奖励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资助标准: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35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研究生。

资助标准: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承担。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性补偿或代偿;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研究生,按学年实行减免。上述情形每生每年均不超过20000元。

6.“三助”岗位津贴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资助内容:高校利用教育拨款、科研经费、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三助”津贴标准由高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

7.学费减免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省属高校全日制残疾研究生。

资助标准:按其在读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金额确定。省财政每生每年最高补助12000元,超出部分由学校从提取的事业收入中列支。

8.基层就业学费补偿

资助对象:对到苏北基层单位就业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省内外(不含境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招收全日制普通学生的成人高校的应届毕业生。

资助标准: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9.勤工助学

高校研究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10.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应急救助、伙食补贴、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温馨提示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这张表通过“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或网站(http://jsxszz.jse.edu.cn/pros_jszz/s/wxbiz/getZzZc)在线填写,不用盖章或村委、街道开具证明,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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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7月自学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2024-05-21,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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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打印

开考前一周,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考业务”栏目“自学考试”页面自行打印准考证。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并妥善保存。如遇问题,可向当地自考办咨询。

打印人口:www.jsee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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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新生注册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毕业前,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一)信息填报

新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招考业务”栏目“自学考试”页面进行新生注册。

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依据。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是各级自考办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生成准考证号,该准考证号将用于课程报考、准考证打印、免考、转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办理。考生可通过登录界面“找回准考证”功能找回本人准考证号。

考生注册成功后,请牢记并妥善保管本人的准考证号和登录密码,并保证不向任何他人透露。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身份验证

新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人像面照片、证件照及手持本人身份证人像面照(以下称“三照”),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者,方可报考相关课程和缴费;未通过者,需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三照”进行身份验证。

特别提醒:报名期间每名考生每天只能进行三次身份验证,三次验证均未能通过者,可第二天继续进行网上身份验证及报考,如遇特殊情况可咨询当地自考办。

身份验证上传的证件照作为考生存档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打印和其他业务办理,须符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电子照片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附件2),照片不达要求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护理学、药学、中药学专业新生注册需审核报名资格,详情请咨询当地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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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7月自考新生如何注册?

2024-05-21,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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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新生注册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注册报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注册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在申请毕业前,须持有具备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一)信息填报

新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招考业务”栏目“自学考试”页面进行新生注册。

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依据。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是各级自考办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生成准考证号,该准考证号将用于课程报考、准考证打印、免考、转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办理。考生可通过登录界面“找回准考证”功能找回本人准考证号。

考生注册成功后,请牢记并妥善保管本人的准考证号和登录密码,并保证不向任何他人透露。否则,由此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身份验证

新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人像面照片、证件照及手持本人身份证人像面照(以下称“三照”),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者,方可报考相关课程和缴费;未通过者,需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三照”进行身份验证。

特别提醒:报名期间每名考生每天只能进行三次身份验证,三次验证均未能通过者,可第二天继续进行网上身份验证及报考,如遇特殊情况可咨询当地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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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7月自学考试报名时间

2024-05-21,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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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考试时间:7月6日-7日

网上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

新生注册和新、老生课程报考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5月25日9:00—29日17:00。每天22:00至次日8:00为系统维护和银行系统交互对账时间,考生切勿在此时间段内进行报名及缴费。

准考证打印

开考前一周,考生须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招考业务”栏目“自学考试”页面自行打印准考证。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并妥善保存。如遇问题,可向当地自考办咨询。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jsee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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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专转本投档线

2024-05-20,全文共 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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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征求平行志愿院校(专业)投档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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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录取工作的通知》

2024-05-20,全文共 4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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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职职教高考本科、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

(一)录取体制

中职职教高考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省控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100%,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平行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

(二)录取原则与投档办法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

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专业平行志愿的具体投档办法是:根据考生科目组类别(农业科目组按专业技能方向),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文化与专业技能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或A、B、C、D、E、F、G、H志愿,被检索的5所或8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艺术类中艺术设计专业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文化与专业技能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音乐教育、舞蹈编导专业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

对同分考生的投档办法:在投档时,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如仍有同分情况,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征求平行志愿投档办法与平行志愿投档办法相同。

(三)奖励与照顾政策

1.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江苏技能状元大赛、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创新创业大赛等比赛获奖考生和省“三创”优秀学生享受的奖励政策如下。

(1)参加各类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报名,同时填报参加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取得文化统考成绩,且获奖的竞赛项目与所报科目组对应,方能享受中职职教高考奖励政策。鼓励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参加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如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与获奖认定专业技能成绩不相一致,取二者中较高成绩作为专业技能成绩。

(2)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奖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银牌及以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金牌、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至省属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

(3)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铜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江苏技能状元大赛银牌、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至省属高职(专科)院校相关专业(不含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专业)学习。如考生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先参加本科阶段的投档与录取。

(4)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与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可认定为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线的120%(如超过满分值,以满分300分计)。获得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可认定为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

(5)国家及省技能大赛美容美发项目中,模特选手与技能操作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6)参加省级选拔赛获奖选手与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

(7)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8)获得各类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享受中职职教高考奖励政策,从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国家或省级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类考生享受的奖励政策如下。

(1)国家或省级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中职职教高考网上报名、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取得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方能享受中职职教高考奖励政策。

(2)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6名,江苏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前3名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高职(专科)院校相关专业(不含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专业)学习。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艺术类考生的文化分)基础上照顾加分投档(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本条可与第1、2条中的奖励政策同时享受: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四)录取时间及批次安排

录取工作自5月24日开始,具体安排为:

5月24日—5月26日,本科批次院校录取。

5月27日—5月30日,专科第一批次院校录取。

二、“转段升学”录取工作

(一)录取办法

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中职与本科“3+4”、中高职“3+3”(含中高职“4+2”,下同)分段培养的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以下简称“转段升学”)统一纳入中职职教高考录取。

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经试点学校(含牵头院校和中职校)考核合格的学生,省教育考试院在核定的计划内,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学生参加“转段升学”,必须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并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

(二)奖励政策

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参加中职职教高考统一网上报名,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应,方能享受转段升学奖励政策。

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德育成绩合格,参加文化统考(不含专业综合理论),并取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可直接“转段升学”至本科牵头院校。中高职“3+3”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高职(专科)牵头院校。兼报中职职教高考的转段学生,如未被转段录取,且符合中职职教高考奖励与照顾政策条件,可在中职职教高考录取时享受相应奖励与照顾政策。

(三)录取批次

转段录取与中职职教高考本科、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录取在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3+3”分段培养录取在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第一批次录取前进行。

三、中职职教高考专科

第二批次录取工作

(一)志愿填报条件

参加中职职教高考报名和体检、取得中职学考成绩且未被本科或专科第一批次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专科第二批次志愿。在此基础上,院校可根据专业培养情况,对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提出技能和相关考试成绩等要求。仅参加专科第二批次录取的中职学生可以不参加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但专业技能必须达到院校提出的要求。

(二)录取程序

专科第二批次录取共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填报志愿、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

1.考生填报志愿。符合专科第二批次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志愿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s://zjgk.jseea.cn),在填报系统中输入考生号、身份证号后六位(为初始密码,首次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和动态口令,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填报6个“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其中,参加中职职教高考且成绩达到专科第一批次省控线的考生,原则上按照中职职教高考成绩优先确定预录取位次,其他考生由院校根据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原则(使用中职职教高考成绩或中职学考成绩等)确定预录取位次。预录取位次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

3.计算机匹配录取。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院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位次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录取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凡第一轮符合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第二轮志愿填报;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重新填报其他院校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填报志愿、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填报志愿,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须在当轮次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范围内确定预录取顺序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成招生计划。

(三)专科第二批次录取时间安排

第一轮:6月3日—6月5日

6月3日8:30—17:00,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6月4日8:30—17: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

6月5日8:30—11:00,计算机匹配录取。

第二轮: 6月6日

8:30—11:00,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11:30—14:00,院校审核确定预录取考生顺序。

14:30—17:00,计算机匹配录取。

四、录取工作要求

(一)各招生院校要充分认识做好中职职教高考录取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实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切实做到“四个严格”,即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规范招生宣传,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认真落实院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公正。高职院校同一专业不得同时参加专科第一批次和专科第二批次录取。参加专科第二批次录取的高职院校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录取程序,杜绝违规行为,维护招生信誉,确保录取工作平稳顺利。

(二)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或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或学生填报志愿,按学校招生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代为录取,并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状态,同时书面通知学校。

(三)根据教育部2024年来源计划管理要求,中职职教高考专科第二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不得转为高职院校统招批次计划。

(四)高职院校如需对填报本校专科第二批次志愿的考生进行面试,须提交详细的面试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报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院校新生录取名册须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院校录取新生电子档案与录取新生名单应完全一致。院校须妥善保管好上述资料,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原毕业学校(单位)领取密封后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到院校报到时移交给院校。被录取的考生,须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六)凡已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中职职教高考录取。凡已被中职职教高考录取的考生,也不得参加各类普通高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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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2024年第8号)

2024-05-15,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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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2024年第8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国内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4年5月15日24时起执行。

江苏省汽、柴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

(2024年5月15日24时起执行)

单位:元/吨,元/升

项 目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吨价

升价

吨价

89#国VIB汽油

9985

7.47

9685

92#国VIB汽油

10584

7.97

10284

95#国VIB汽油

11183

8.48

10883

0#国VI柴油

8925

7.63

8625

-10#国VI柴油

9461

8.09

9161

备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5〕10号)规定,98号汽油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制定具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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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高考志愿填报须知

2024-05-09,全文共 21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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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高考志愿填报

(一)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共设3批,其中本科2批,专科1批。高校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

1.本科提前批次。包括军队院校等部分普通类本科院校(专业),体育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强基计划、综合评价招生(A类高校)等类型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进行。

2.本科批次。其中,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开始之前进行。

3.专科批次。其中,体育类、艺术类、定向培养军士等在普通类批量投档前完成录取。

(二)志愿设置

1. 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此外,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分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设置1个院校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设置传统(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两种方式。录取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两大批次。

(1)本科提前批次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下设2小批,具体情况如下:

第1小批:使用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

(2)专科批次

专科批次中,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填报专科批次志愿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在传统(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传统(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4.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1小批不设置征求志愿。

(三)志愿填报

各批次志愿填报采用“院校专业组+专业(类)”模式。院校专业组由院校根据不同专业(或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设置,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考生的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信息、各批次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专设网站,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队、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志愿。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

征求志愿。在各批次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

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院校专业组和专业(类)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应妥善保管登录密码等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志愿。

(五)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根据报考科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类)对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要求和成绩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六)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考籍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和征求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考生可上网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信息。

(七)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中学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本意见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组织和指导工作。

(八)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志愿填报,按教育部及我省相关文件执行。其中,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3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符合多项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九)报考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等考生,因有特殊要求或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成绩要求、自主确定志愿填报方式。从2024年起,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在网上填报相应志愿,参加批量投档录取。

(十)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含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下同)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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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时间

2024-05-09,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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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含艺术类传统(顺序)志愿]。

考生在获知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信息、各批次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专设网站,分两个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6月28日至7月2日,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队、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志愿。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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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设置

1. 普通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其中,本科提前批次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分别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此外,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B类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志愿分历史等科目类和物理等科目类,设置1个院校志愿,包括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各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方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3.艺术类设置传统(顺序)志愿、平行志愿两种方式。录取批次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次和专科两大批次。

(1)本科提前批次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下设2小批,具体情况如下:

第1小批:使用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志愿。

(2)专科批次

专科批次中,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顺序)志愿,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填报专科批次志愿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在传统(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传统(顺序)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4.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第1小批不设置征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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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高考时间安排

2024-05-09,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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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高考

考试科目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

选择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

考生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

考试日程

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全国统考科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

成绩构成及计分方式

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

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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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4年中职职教高考考多久?

2024-04-17,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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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职教高考考试时长

答:专业技能考试时长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文化统考考试时长为:语文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专业综合理论15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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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组织

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考试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专业联考委组织实施。

1.文化统考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严格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中职职教高考文化统考考务工作细则,在标准化考点组织实施。

2.专业技能考试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考招〔2009〕61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18〕4号)要求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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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体育单招文化考试在哪考?

2024-03-27,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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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

考试安排

江苏省考试地点: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

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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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试要求

1.考生须在考前登录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为:http://bkzs.jsnu.edu.cn),在考点动态栏查看《江苏省2024年体育单招文化考试江苏师范大学考点考生须知》,并了解对应考场所在楼宇及教室。

2.考生可于3月29日16:00—18: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点查看考场位置。

3.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不得书写任何内容。

4.考生只准携带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等规定物品入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物品。

5.考生考前30分钟开始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所有科目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

6.不准在规定以外的区域作答,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无效。7.考生考前须做好自身健康防护。考试当天,考生一律从学校南门(海河路)步行进出学校,考生须独立应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从南门(海河路)步行距西教1#楼考区约6分钟,距西教14#楼考区约15分钟,请考生预留充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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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体育单招文化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2024-03-27,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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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

考试时间及安排

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址:www.ydyeducation.com

江苏省文化考试地点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

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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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以下简称:体育单招文化考试)将于2024年3月30日—31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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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体育单招文化考试时间

2024-03-27,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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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考前提醒

考试日期:2024年3月30日—31日

考试安排

体育单招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

考试分数: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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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考试

1.考试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严禁携带手机、电子手环、对讲机等通讯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算器、手表、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入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违规论处。

3.考生必须服从监考员的管理,必须遵守考场规则,对号入座。不准交头接耳、打手势,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4.对考生违反考试纪律和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5.根据《刑法》规定,凡组织作弊、替考或帮助他人作弊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请考生不要轻信各种兜售“试题或答案”的诈骗信息,如有线索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扰,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考试期间,考点将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和举报电话(15371639560),接受考生监督。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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