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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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接收指南

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接收需要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劳动合同等材料,具体办理流程见正文:

2023-09-23,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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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提交材料

1.新乡市区户口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在本地就业、创业的流动人员另需提供与新乡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

二、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提交相关材料,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具商调函,办事人员持商调函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网上办理:登录新乡人事人才网(www.xxrsrc.cn)点击“网上办事”或关注“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微网站”,选择“申请商调函”,上传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下载电子版商调函,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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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新乡退伍档案接收流程

2023-11-24,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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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流程

受理

办理结果:开具商调函

审查标准:

1.本人身份证

2.非新乡市户口人员需提供与新乡市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审核

办理结果:接收其人事档案

审查标准人事档案材料详实完整,并审核档案转递单及材料清单

受理流程图

设定依据

一、《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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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新乡退伍档案接收地点在哪?

2023-11-24,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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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县)东街街道人民路1号社保综合办公楼人才综合服务室(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设定依据

一、《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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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流动人口档案接收办理流程

2023-09-23,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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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流动人口档案接收

线上办理点此进入

申请条件:申请档案接收的人员需有本地户口或在本地有工作单位。

申请材料:

1、档案转递单

2、档案材料清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告知承诺书

线下办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县)东街街道人民路1号社保综合办公楼人才综合服务室(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咨询电话:0373-3072189

相关链接:新乡线下档案转接业务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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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

2024-03-05,全文共 1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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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单位职工退休人员:

15年:

是指参保累计缴费时间不少于15年,这里的15年只是最低标准,根据“长缴多得”原则,缴费时间越长养老金就越高

退休年龄: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同群体的退休年龄有所不同。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指——

随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特殊工种的职工: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

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城乡居民退休人员: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本意见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政策来源: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_国务院文件_中国政府网

领取材料

1、户口簿;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4、根据不同领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新乡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材料详情领取流程

企业职工退休人员:经审核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通过受托银行划入指定的账户。

城乡居民退休人员:

1.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需及时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待遇领取即可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人可以持经办机构发放的银行卡到指定金融服务机构领取。领取额度

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

从2023年1月1日起,为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下同)。

二、调整办法

(一)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挂钩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先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月增加 1.2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每月再按本人2022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统筹项目内部分,企业退休人员不含取暖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的1.1%计算增加。

(三)适当倾斜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2.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领取年龄

单位职工人员:

随用人单位参保的职工:男满60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

特殊工种的职工: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

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灵活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城乡居民人员: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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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养老保险查询指南

2024-03-05,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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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询

方法一: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个人办事通道

个人社保账户查询:http://222.143.34.121/personlogin/#/personlogin

主要功能:

1、查询个人参保缴费、待遇发放明细信息;

2、查询个人业务办理进度及审核结果;

3、打印个人社保参保缴费证明、个人权益单、信息查询单、参保缴费凭证等;

4、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线申报缴费基数。

(网上服务平台出具的各种参保缴费证明自带电子印章,具有法律效力,通过彩色打印机打印即为红章)

温馨提示:

1) 该查询系统查询时需要输入的信息有新个人编号或社会保障号、密码。

2)登录的初始密码是您社会保障号的后6位.

3)社会保险各种数据信息每月十五日更新(每次更新数据为前一个月),详细情况请向办理窗口直接咨询,或拨打12333咨询电话。

4)可查询的信息有社会保险个人参保险种及帐户基金等情况。

方法二: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豫事办”

主要功能:

1、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2、个人参保信息查询

3、企业职工缴费信息查询

4、企业养老账户信息查询

5、企业养老待遇发放信息查询

6、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缴费信息查询

7、机关养老账户信息查询

8、机关养老待遇发放信息查询

办理入口:点击扫码

方法三:河南社保APP

主要功能:

1、人员实缴信息

2、人员欠费信息

3、退休人员调整明细

4、退休人员养老金信息查询

5、养老保险待遇拨付信息查询

6、退休人员补退信息

7、养老保险账户信息

8、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9、人员基本信息查询

10、失业待遇发放信息查询

11、业务办理进度查询

12、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

13、出具基本养老金收入证明办理入口:点击扫码

电话查询

查询电话:12333

查询时间:

1.人工咨询服务时间:9:00-17:00 (节假日除外)

2.自动查询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

查询范围:社会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查询费用:电话只收取市话费,不收取信息费和长途费。网点查询

查询流程: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至新乡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查询窗口:

新乡市各市县社保中心(包含地址和电话)

新乡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一览终端查询

自助查询服务一体机查询:

查询方法: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以进行查询。

查询地点:社保中心各区经办大厅或社区。

新乡市各市县社保中心(包含地址和电话)

新乡各区县市的社保经办机构一览

查询范围: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信息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个人权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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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养狗证办理指南

2024-03-05,全文共 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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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1、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

1、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2、个人身份证明;

3、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4、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5、犬只照片两张。

三、办理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饲养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2、到指定的动物医院进行体检并注射狂犬疫苗,注射后领取《狗类免疫证》;

3、到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5、颁发证件。

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满前十个工作日内重新申请登记。

四、办理地点:

新乡各区县市的派出所

五、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以内。

2、办理费用:证件费、狗牌费合计50元左右。

注:养犬还需缴纳养犬管理费、芯片费、疫苗费等多种费用,具体费用请询问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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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单位养狗狗证办理指南

2024-03-05,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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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条件:

1、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2、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3、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4、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5、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6、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二、办理材料:

1、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4、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5、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6、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三、办理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饲养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2、到指定的动物医院进行体检并注射狂犬疫苗,注射后领取《狗类免疫证》;

3、到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5、颁发证件。

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满前十个工作日内重新申请登记。

四、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以内。

办理费用

证件费、狗牌费合计50元左右。

注:养犬还需缴纳养犬管理费、芯片费、疫苗费等多种费用,具体费用请询问相关部门。

五、办理地点:

新乡各区县市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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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乡社保卡办卡指南

2024-03-05,全文共 1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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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在我省居住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我省就业或参保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办事范围:

(一)社会保障卡申领、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具备即时制卡服务能力的窗口办理事项时为即时办结;线上渠道及非即时制卡窗口办理事项时为前审后办;

(二)社会保障卡启用、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办理机构:

线下受理机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一件事”办理窗口,或经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其他服务机构;

线上服务渠道:河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 http://hrss.henan.gov.cn/(人社服务快办专栏)、“河南人社”APP、“豫事办”APP、“河南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河南社会保障卡”支付宝生活号、 “新乡市社会保障卡”微信公众号。

申请条件:

(一)社会保障卡申领:尚未办理过我省社会保障卡。

(二)社会保障卡启用、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已办理过我省社会保障卡。

申请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

居住在中国境内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在有效期范围内)或社会保障卡;

居住在中国境内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户口本;

港澳台居民,有效身份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社会保障卡;

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华侨、外国人,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电子照片(白底正面免冠近照,大小5-100K,像素358*441);

(三)《河南省“申领社会保障卡”一件事业务申办表》;

(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办业务需要)。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向卡服务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线上服务渠道申办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二)线下卡服务窗口受理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实时反馈给申请人。

(三)线上服务渠道受理的申请,由各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并将结果实时反馈给申请人。

办结时限

社会保障卡申领:

线上服务渠道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办结后以邮寄的形式发给申请人;

线下卡服务窗口,具备即时制卡服务能力的窗口即时办结,不具备即时制卡服务能力的窗口,办理时限为30个自然日。

社会保障卡启用:即时办结(具有金融服务能力的卡服务窗口要同步办理银行账户激活);

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即时办结(仅限线下卡服务窗口);

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即时办结;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线上服务渠道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办结后以邮寄的形式发给申请人;线下卡服务窗口,具备即时制卡服务能力的窗口即时办结,不具备即时制卡服务能力的窗口,办理时限为30个自然日。

收费标准:每卡16元

办理结果

(一)社会保障卡申领:

1.线下窗口:制卡成功、领卡启用(具有金融服务能力的卡服务窗口要同步办理银行账户激活)、初始密码修改成功;

2.线上渠道:卡制好后邮寄给本人、随信附上社会保障卡启用操作指南(包括领卡启用、初始密码修改及银行账户的开户和激活)。

(二)社会保障卡启用:

1.线下窗口:领卡启用,具有金融服务能力的卡服务窗口同步做银行账户激活;2.线上渠道:领卡启用。

(三)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1.线下窗口:密码修改/重置成功;2.线上渠道:无法办理。

(四)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1.线下窗口:挂失/解挂成功;2.线上渠道:挂失/解挂成功。

(五)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1.线下窗口:补换卡制卡成功、领卡启用(具有金融服务能力的卡服务窗口要同步办理银行账户激活)、初始密码修改成功;

2.线上渠道:卡制好后邮寄给本人、随信附上社会保障卡启用操作指南(包括领卡启用、初始密码修改及银行账户的开户和激活)。

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

1.新乡市红旗区人民路1号社保综合办公楼二楼

2.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市民中心二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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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健康证办理指南

2024-03-05,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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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健康证应该如何办理呢?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费用是多少呢?新乡便民100为您提供新乡健康证办理指南,希望能够帮到您!

办理条件

新乡办理健康证没有特定的条件要求,需要此证件的市民都可以办理,不分本地户口和外地户口。

新乡传染病病原携带者能否办理健康证办理材料

1、二代身份证

2、一寸近照2张

3、体检表

温馨提示:

1、体检表可在健康体检单位领取

2、部分地方已经使用电子摄像,有可能不用带照片,具体情况按当地健康体检单位要求为准办理流程

1、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健康体检单位进行办理

2、领取体检表并到收费处缴纳体检费

3、检验室采血、大便肛拭化验

4、内、外科常规体检

5、X光胸透

6、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之后,体检合格者3~7个工作日后领取健康证

新乡健康证办理的注意事项与相关说明办理地点

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新乡市卫滨区南干道17号

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新乡市牧野区

新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新乡市新乡县青龙路西段

新乡市红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圪垱南街)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牌坊街3号

新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一览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3~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各地费用不同,详情请咨询当地健康体检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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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低保申请指南

2024-03-01,全文共 2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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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的,可以申请低保。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共同生活根据使用共同居所、家庭共同财产、共同享受家庭权利、共同承担家庭义务、相互扶助关爱、共同居住时间等因素综合认定。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现役军人中的义务兵;

(二)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三)在监狱内服刑、在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或者宣告失踪人员;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办理材料

低保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户口簿、

身份证等证件,申请家庭人口、

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声明,

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的承诺书,

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

(四)居住地申请应提供的其它材料

在居住地申请低保的居民,除应按照《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豫民〔2022〕4号)、《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豫民〔2021〕5号)和《新乡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新政文〔2017]43号)等文件规定提供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河南省户籍居民在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时,还应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用于佐证在新乡市域内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含1年):

(1)有效期内的新乡市居住证。

(2)租期1年以上(含1年)的住房租赁合同,

(3)雇佣(聘用)时间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务合同。

(4)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的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承诺人身份证号、与申请人的关系及连续共同居住的时间。承诺人签字并摁手印确认承诺内容属实。

(5)县级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2.非河南省户籍居民在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时,除提供配偶、或父母一方、或子女的新乡市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前款提到的在户籍地未享受低保的证明和户籍地村(居)证明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用于佐证家庭成员关系和在新乡市域内连续居住满1年以上(含1年):

(1)结婚证。

(2)与申请人共同生活的父母或子女的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承诺人身份证号、与申请人的关系及连续共同居住时间。承诺人签字并摁手印确认承诺内容属实。

(3)县级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出具诚信承诺书和授权委托书,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二)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应当及时受理低保申请,农村地区可以实行定期集中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三)审核。

乡镇(街道)应当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调查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支出推算等方式进行。

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和乡镇(街道)应当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动态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审核确认

乡镇(街道)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审核意见。对拟确认为低保对象的,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同意,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并从作出确认同意决定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重新组织调查核实或者开展民主评议。调查或民主评议结束后,乡镇(街道)应当重新提出审核意见,并重新公示。

对单独登记备案或者在审核确认阶段接到投诉、举报的低保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入户调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低保;已经纳入低保的,从查实的下月(季)起取消低保:

(一)提出申请时或享受低保期间,家庭拥有机动车辆(肢体残疾人代步车、小型摩托车、小型农用车除外)、营运船舶、大型农机具等大型机械的;

(二)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明显超出家庭居住需求);拥有商业门面、店铺或拥有企业、注册公司的;

(三)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人均超过当地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倍的;

(四)安排子女自费留学的;

(五)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的;

(六)享受低保期间,家庭经济状况有明显好转的;

(七)参与或从事国家政策和法律明令禁止活动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八)不配合工作人员核查的;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影响低保工作人员正常工作的;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不予保障的其他情形。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

政策来源1: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政策来源2: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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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低保标准指南

2024-03-01,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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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标准

新乡市城乡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新乡市低保标准的,并具有新乡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咨询或者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并提供家庭收入等有关的证明材料。河南城乡低保标准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2023年,河南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月人均不低于630元、440元,各地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当地低保标准,但不得低于省定标准。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水平为月人均不低于315元、220元。

来源:【社会救助政策问答第5期】2023年河南省城乡低保标准是多少?为什么低保对象实际发放到手的低保金通常低于低保标准?-河南省民政厅

新乡城乡低保标准

从2023年1月1日起提高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现通知如下:

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440元,财政补助水平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 220 元,A+类、A1 类、A类、B类、C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 440 元、300 元、240 元、220 元、200元;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72元。

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档,原则上分别按照当地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分之一、六分之一 和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每人每月75元)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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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残疾人证破损换新办理指南

2024-03-01,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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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残疾人破损换新办理指南来啦!新乡残疾人证破损换新的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通过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注册、登录进行残疾人证残损换新。

残疾人证污损、影响正常使用的,可交回批准残联免费换领。换领残疾人证登记信息与原残疾人证一致。

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

(1)受理: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2张2寸白底照片及照片电子版到大厅窗口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进行办理;

(2)出证:审核通过后,县级残联打印残疾人证(卡);

(3)发证:本人持回执单、身份证到场领取;代领人持回执单、残疾人的身份证到现场领取;邮政快递(申请人提供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网上办理

(1)注册:申请人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申请办理;

(2)登陆:填写姓名、电话及户籍资料等信息进行注册并登陆;

(3)申请:转入全国残疾人证管理系统,网上提出残证换损申请;

(4)制证:县级残联打印残疾人证;

(5)发证:邮政快递(申请人提供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近期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原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原件)

4、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原件)

6、申请人为精神、智力及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申请、监护人证明材料(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空表).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样表).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空表).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样表).pdf

监护人证明材料.doc

进度查询

进度查询

残疾人通过全国残疾人服务平台个人中心,查看办理中的残损换新流程,可以查看当前证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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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失业证补办指南

2024-02-29,全文共 2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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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失业证丢失或损毁办理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2、小一寸免冠近照两张

3、失业人员遗失《失业证》刊登的作废声明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遗失《失业证》之后刊登作废声明

2、登报后,到就业管理服务处办理补发手续办理地点

牧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355号

电话:0373-3383360

辉县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业务经办服务大厅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中心路145号

电话:0373-6365199

新乡市社保局电话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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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失业证用途指南

2024-02-29,全文共 4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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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就业失业登记证有什么用途?持新乡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享受哪些政策?新乡就业失业登记证有什么作用?新乡便民100为您搜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到您!

失业证对象

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人员:

(一)城镇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就业的;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五)军人退出现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

(六)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七)其他失业人员。

失业证优惠和用途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重要凭证。全国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就业失业登记证》所记载的信息全国有效,持证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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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失业证办理指南

2024-02-29,全文共 1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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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失业登记证怎么办理?新乡失业登记证办理条件有哪些?新乡失业登记证办理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新乡失业登记证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新乡便民100为你解答,希望可以帮到你。

《就失业登记证》

《就失业登记证》是劳动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以及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凭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工商、人行等部门对持有《就失业登记证》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就业服务,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持有《就失业登记证》并符合条件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核定和落实失业保险待遇。

全省实行统一的《就失业登记证》。

办理就失业登记证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证明材料;

(2)受理:职介中心接收申请材料,职业介绍科1号窗口受理;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4)决定:职介中心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出具《就业失业登记证》。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用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张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和《就业失业登记表》各1份。

就业创业证登记表—电子表单.docx

就业创业证申领表—电子表单.docx

受理部门、地址

受理部门:新乡市劳动就业局就业服务科

受理地址:新乡市人民路1号综合办公大楼一楼西厅

政策原文:点击查看就业登记

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应在招用或实现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就业登记包括用人单位录用登记和劳动者申报就业登记。

办理就业登记资料

(一)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用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二)劳动合同(灵活就业的提交常住地街道或乡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就业认定证明);

(三)招用户籍不在本地的劳动者,还需提供合法居住证明;

(四)劳动者居民身份证;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就业登记的内容

就业登记的内容包括劳动者个人基本情况、就业类型、就业时间、建立或解除劳动关系情况等。

办理地点、费用

地点:点击查看

费用:免费

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其中,没有就业经历的城镇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进城务工人员、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在常住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的范围包括下列人员:

(一)城镇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未就业的;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五)军人退出现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

(六)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七)其他失业人员。

失业登记材料

劳动者办理失业登记时,除提供居民身份证外,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毕业(肄业)证明和街道社区无业证明;

(二)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提供工商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止经营或注销登记证明;

(四)劳动者失地(失林)的,提供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的征用土地(林地)证明;

(五)军人退出现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提供司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七)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提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

(八)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失业登记的内容

失业登记的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失业时间、失业类型、求职意愿、失业保险待遇享受情况等。

办理地点、费用

地点:点击查看

费用:免费

《就失业登记证》注销情况

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注销其失业登记:

(一)被用人单位录用的;

(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已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劳动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四)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入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七)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八)主动申请终止就业要求或3次拒绝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

(九)未按规定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联系的;

(十)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政策原文: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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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2024-02-29,全文共 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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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5965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579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7895元(300%)。

政策来源:点击查看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地点:

新乡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新乡各区县市的社保中心联系方式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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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2024-02-29,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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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申领条件及申领标准

▪ 参保缴费1年以上;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或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消亡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违纪、违反规章制度等原因,或虽无过错但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欠薪欠保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到现场或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参保地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单位开证明吗?

经办机构认定失业人员状态时,应通过内部经办信息系统比对及信息共享,核实用人单位已停止为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确认,不得要求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登录

1、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hnzwfw.gov.cn)、

2、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siwsfw.hrss.henan.gov.cn)、

3、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4、河南社保

5、掌上12333”App、

6、微信或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等平台申领,在各个平台页面搜索栏输入“失业保险金申领”根据提示信息,完成申领步骤。对线上申领确有困难的参保失业人员,还可以就近到社保便民服务网点或社保经办机构窗口直接申领。办理地点

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新多市人民路1号

电话:0373-3072730

邮编:453000

新乡县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新乡县经济开发区汽车站南楼(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大道交叉路口东南

角)

电话:0373-5018675

邮编:453731

获嘉县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获嘉县健康大道337号

电话:0373-4597988

邮编:453800

原阳县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原阳县民主路与安泰街交叉口人社局综合楼

电话:0373-7291778

邮编:453500

更多办事地点:点击查看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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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办事指南

2024-02-29,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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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需要材料: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信息

3.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4. 《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

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需要材料:1.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单位成立的文件

2.《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3. 法人身份信息

4. 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相关文件

5.《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

办理方式

线上预约时间线下办理—微信关注放新办公众号—我要预约—部门选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项社保业务—提交预约—线下扫码出号

办理地点

新乡市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新多市人民路1号

电话:0373-3072730

邮编:453000

新乡县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新乡县经济开发区汽车站南楼(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大道交叉路口东南

角)

电话:0373-5018675

邮编:453731

获嘉县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获嘉县健康大道337号

电话:0373-4597988

邮编:453800

原阳县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原阳县民主路与安泰街交叉口人社局综合楼

电话:0373-7291778

邮编:453500

更多办事地点:点击查看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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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老年证用途指南

2024-02-28,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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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优待

社会优待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逐步完善优待老年人的政策,提高优待水平。

对常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埠老年人给予同等优待。

第四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服务窗口、城乡社区为民服务机构应当设置醒目的优待老年人标识,公布优待内容,并为老年人提供咨询引导、操作指导、优先办理等服务。

第四十六条

老年人随赡养人或者扶养人生活居住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将户籍迁入赡养人或者扶养人户籍所在地,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为行动不便、患病或者残疾的老年人办理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提供便利服务。

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对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并在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鼓励减免相关费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区域内常住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健康指导,为六十五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年进行一次免费常规体检,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巡回医疗、上门诊疗或者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提倡为老年人义诊。

第四十八条

商贸、餐饮、维修、供水、供电、供热、燃气、有线电视、电信、邮政、快递等各类服务行业,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务并给予优待。

金融机构应当对办理转账、汇款等业务或者购买金融产品的老年人提示相应风险。

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地铁站等客运站(点)为老年人购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提供优先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应当给予照顾和帮助。

市内公共交通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给予补贴,具体办法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九条

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园、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等场所,对老年人免费开放。

体育场馆安排一定时段对老年人从事健身活动免费开放。

影剧院门票和旅游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的乘坐费用对老年人优惠。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文化、旅游等设施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第五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统筹规划适宜老年人的生活、医疗、文化、体育、娱乐等设施建设,完善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积极推进已建成的多层住宅、公共场所加装电梯。

养老机构、老年人活动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辅具。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常住老年人提供便利化物业服务。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坡道、电梯、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公共交通设施、建筑物、居住区等,应当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并在明显位置设置无障碍标识。

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为老年人创造无障碍居住环境。

更多优待可以查看政策原文

政策原文:河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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