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公积金开通异地委扣业务
2024-04-15,全文共 474 字
+ 加入清单湖北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住房公积金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化全省住房公积金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共用,实现湖北省内职工缴存公积金“打通使用”,现全市内开通住房公积金异地委扣业务。
一、适用主体
缴存地在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地在湖北省内其他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地在湖北省内其他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地在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以下简称委托人)。
二、还贷方式
(一)按月批量委托扣划还贷。即委托人与我中心签订《公积金委托扣划偿还异地贷款授权书》后,在每月规定期间(每月20日,节假日顺延),扣划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其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按次单笔委托扣划还贷。即在委托人接受按月批量委托扣划还贷的基础上,可申请实时扣划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三、办理须知
(一)申请资料: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办理地点:我市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三)办理时间:每月1-19日(工作日)。
特此公告。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4月1日
2024襄阳公积金异地委扣还贷条件
2024-02-20,全文共 751 字
+ 加入清单即日起,除原有武汉都市圈内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等城市可办理公积金异地委托扣划还贷外,湖北省内又新增宜昌、荆门、荆州、恩施、襄阳、十堰、随州、神农架8个市、州、林区公积金也可办理该业务。
何为异地委托扣划?
即湖北省内缴存与贷款不在同一城市的借款人和配偶,可授权缴存地中心扣划本人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直接归还异地的公积金贷款。
异地委托扣划还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理公积金异地委托扣划还贷签约,需满足以下条件:
委托人在缴存中心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委托人在省内其他公积金中心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并且在贷款地公积金中心未办理本地的委托扣划授权业务;
委托人不存在缴存中心不允许签约的其他情况(委托人参与质押、担保或账户被司法冻结等)。
满足条件后,委托人即可与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签订《公积金委托扣划偿还异地贷款授权书》,授权缴存中心扣划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偿还异地的公积金贷款本息。委托扣划还贷期间,委托人公积金账户最低保留金额100元。
可按月批量也可按次单笔委托扣划还贷
委托人成功办理异地委扣签约后,可随时向贷款中心申请办理按次单笔扣划还款,扣划其在异地缴存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委托人可选择归还本期贷款、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贷款。
不仅签约异地委扣十分便利,终止异地委扣也同样非常方便。在公积金贷款存续期间,只要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正常,无逾期贷款,即可向缴存中心申请终止执行异地委托扣划还贷业务。
异地委托扣划还可查询交易明细
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武汉公积金”,点击进入后,选择“业务办理”,进入“异地委托扣划还款”事项,选择“异地委托扣划交易明细查询”。进入界面后,可选择日期和业务类型查询异地委托扣划交易明细,包括签约、终止办理情况和每笔异地委托扣划还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