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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招生

西安招生专题栏目,提供与西安招生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西安招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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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未央区中考招生咨询会举办时间与地点

2023-07-14,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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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成绩即将公布,各校今年计划招生人数与往年有无变化?学校有无新增开设特色班级、特色课程?在哪儿能一次包揽了解各心仪学校招生政策?未央区中招咨询会将于7月15日至7月16日举办,现场近距离为全市考生家长提供中招咨询服务。

一、咨询时间

7月15日-7月16日(8:00-17:00)

二、咨询地点

会场一:西安市西航一中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徐家湾渭滨东路1号

乘车路线:乘坐公交17路、618路、256路、711路到红旗厂站下车,向东50米即到。

会场二:西安市第七十五中学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汇文南路1666号

乘车路线:乘地铁二号线到大明宫西向西800米。

乘坐932路、214路、264路公交车在明光路立交南站下车;或乘33路、108路、912路公交车在邮政中心局下车步行300米即到。

三、参展学校名单

西安市第十一中学(省标)、西安市第四十八中学(省标)、西安市第六十六中学(省示范、市级特色示范)、西安市第七十五中学(省示范)、西安高级中学(省示范、市级特色示范)、西安市西航一中(省示范、市级特色实验)、西安锦园中学(省标、市级特色实验)、长庆二中(省标)、西安市第五十八中学、西安市汉都新苑中学、未央区职业教育中心、西安康桥职业高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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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五区二县民办高中招生计划

2023-07-12,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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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五区二县民办高中招生计划

2023年西安市五区二县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序号学校名称招生计划其中:区县内计划其中:区县外计划(城六区)
合计22001290910
长安区1000490510
1西安市长安区第一民办中学(省标)30024060
2西安南开高级中学(普高)400130270
3西安湖滨中学(普高)300120180
鄠邑区600400200
4陕西实验高级中学(省标)600400200
蓝田县600400200
5西安蓝田工业园高级中学(省标)600400200
注:表中,省级示范高中简称省示范,省级标准化高中简称省标,普通高中简称普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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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市中考招生咨询会举办时间地点详情

2023-07-13,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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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市中考招生咨询会公告

西安市2023年中考招生咨询会由西安市教育局官方指定,将于7月15日-16日在西安国际会展中心(浐灞)举行。本次中考招生咨询会得到了21个区县及开发区教育局的大力支持。咨询会不对考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届时全市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专学校齐聚一堂,可选择性强。面对面咨询学校,专家现场解读,科学指导志愿填报,一站式服务解决志愿填报难题

一、举办时间

2023年7月15日——16日

二、举办地点

西安国际会展中心(浐灞)

地 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会展一路1399号

咨询电话:029-87518000,13572833685

三、交通路线:

地铁:

西安地铁3号线香湖湾站(B2口)

公交路线:

康家村(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932路;浐灞7号线

世博大道锦堤二路口(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195路

砂之船奥特莱斯(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932路;浐灞1号线;浐灞3号线;浐灞7号线

世博大道锦堤三路口(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195路

浐灞自贸中心(公交车站) 途经公交车:浐灞7号线

自驾前往:

展览馆有充足的地下车位,驾车出行请导航定位至西安国际会展中心(浐灞)即可。

西安国际会展中心地下停车场有B1,B2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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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工作

2023-10-20,全文共 3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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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

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职教单招”)报名及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职教单招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以下简称“三校生”)毕业生;

4.截至职教单招当年,按照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学制完成学业,即从第一学期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5.截至职教单招当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其他

1.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职教单招,参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21〕3号)执行。

2.截至职教单招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在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其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7日,报考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我省“三校生”在学籍(毕业中学)所在市(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往届“三校生”也可在户籍所在市(区)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应于报名前到报名点领取《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表样见附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接受报考资格审查。

(三)按照教育部高考考生数据报送规范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教考〔2011〕3号)和要求,报名期间报考者本人必须到报名点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和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考生头像采集规范及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执行。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未现场采集头像而影响正常报名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资审合格并采集信息后,报考者持本人报名条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五)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支付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7日。

(六)2023年11月17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学校指定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县(区、市)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在户籍地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

报名、确认报名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等环节工作,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考生档案及准考证号编排规则

考生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是招生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由省教育考试院建立。内容包括考生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志愿、诚信记录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等信息。纸质档案包括学籍档案和报考材料,其建立、管理及领取办法按照《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纸质档案管理办法》(陕招办〔2012〕7号)执行。

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按照准考证号编排规则,使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生准考证号。准考证号10位阿拉伯数字含义分别是:第1—2位为市(区)代码,第3—4位为县(区、市)代码,第5位为考试类型代码8,第6位为报考科类代码1,第7—10位为顺序号。

四、考试科目与评卷

职教单招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每科满分150分,总分450分;职业技能考试满分300分。

(一)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实行全省统考,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命制。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科目

67

9:00—11:30

语文

15:00—17:00

数学

68

15:00—17:00

英语

已被春季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职教单招文化课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在文化课考试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至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不再制发已录取考生准考证。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原则上要将职教单招考点集中、独立设置,避免职教单招与全国统考考点混设。每考场安排考生30人,不足30人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2024年5月初,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并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所需试卷数量。

文化课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排列。总分、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

(二)职业技能考试

拟报考职教单招本科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项目须与招生专业相对应,且成绩中知识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高于30%。职业技能考试由承担2024年职教单招本科招生任务的省属高校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内容及方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各本科招生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可组织联考,联考方案应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本科招生院校职教单招招生简章于2024年1月1日前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公布执行。招生简章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职业技能考试属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各本科招生院校要加强领导,成立职业技能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领导担任,全面负责本校承担的职业技能考试工作,下设纪律检查组和考务办公室等机构。纪律检查组负责对命题及考核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职业技能考试须于2024年春季高职分类考试开始前结束,由各本科招生院校自行划定合格线,并将合格考生名单与成绩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五、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各市(区)、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院校和有关部门,要建立考试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试等项工作的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认真核查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含随迁子女和户籍自外省迁入我省)报考者的户籍(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坚决杜绝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者违规报考。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考生报名信息安全,防止考生身份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泄漏。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户籍、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附件: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表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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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莲湖区2023年中考招生咨询会举办地点时间

2023-07-13,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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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莲湖区2023年中考招生咨询

全部参展学校招生负责人将会在现场为全市家长和学生提供专业报考信息,帮助学生科学填报志愿。

一、举办时间地点

时 间:2023年7月15日7:40-12:00

地 点:西安市庆安高级中学

二、交通指南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丰镐一坊3号

公交:198、202、300、302、331、503、611、612、622、630、631、701、703、711路等到土门西站;

地铁:1号线开远门站向南300米、5号线金光门站向北300米。

三、参展学校

西安市第一中学(省示范、市级特色示范)、西安市第十中学(省标)、西安市第二十五中学(省标)、西安市第四十二中学(省标)、西安市第四十四中学(省标、市级特色实验)、西安市第七十中学(省示范、市级特色示范)、西安市西电中学(省标、市级特色实验)、西安市庆安高级中学(省示范、市级特色示范)、西安市远东第一中学(省示范)、西安市远东第二中学(省示范)、西安实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省示范)、西安陕文投睿德职业高级中学、西安第四联合职业中学等。

四、莲湖区教育资源

莲湖区是西安市中心城区之一,教育资源雄厚,现有普通中学20所,职业学校3所,在校中学生36885人,教职工2856人。全区10所普通高中,其中省级示范高中5所,市级特色示范高中3所,市级特色实验高中2所,省级示范中职学校1所。区内普通高中均已完成省级标准化学校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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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中考高中招生计划汇总

2023-07-14,全文共 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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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市各公办、民办、省级、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如下

所属类型招生计划
城六区公办点击查看
城六区民办点击查看
五区二县公办点击查看
五区二县民办点击查看
西咸新区(城六区)点击查看
西咸新区(长安区)
点击查看
省级标准化高中
点击查看
职业高中点击查看

推荐阅读:西安中考志愿录取规则及顺序

信息来源:西安市教育局,网址(http://edu.xa.gov.cn/xwzx/tzgg/64ae1bb1f8fd1c1a7034ef0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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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陕西专升本考试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2023-03-02,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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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陕西专升本招生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陕西省内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在校生”。

2.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陕西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或毕业后,从陕西省应征入伍,退役后两年内(2021年1月1日后退役)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试退役士兵”。

3.具有陕西户籍和退役证的普通高职(专科)应届、往届毕业生(含自愿放弃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非免试退役士兵”。

上述三类招生对象中含五年一贯制、“3+2”连读毕业生,但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结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在校生

(1)首次报考专升本,高职学习期间表现良好,成绩合格;

(2)参加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核且成绩合格,考生所考科目应符合拟报考本科专业课程要求。参加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

2.免试退役士兵

(1)退役后首次报考专升本,在校学习和服役期间综合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2)免试全省统一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课考核,须参加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3.非免试退役士兵

(1)退役后首次报考专升本,在校学习和服役期间综合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2)免试专业课考核,参加全省统考。

以上三类考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报考专业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制定的《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目录》规定,报考专业应为高职阶段所学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之一。

考生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陕西省教育厅制定的《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目录》,供报名时参考。

相关阅读:》2023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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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2023-10-20,全文共 7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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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工作,根据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截至2024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

4.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满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二)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户籍或学籍要求者:

1.根据教育部规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可以申请报名参加高考。但在陕申请报考者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陕,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同意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受理其报名申请。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认定办法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自2025年高考报名起,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教〔2023〕14号)执行。

2.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3.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我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我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4.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在户籍迁入我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其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参加高考。

(三)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做好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教规范〔2021〕3号)执行。

(四)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须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五)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户籍已迁入我省但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者,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份或户籍流出省份报名参加高考。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

所有拟在陕参加2024年高考者(包括保送生、少年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残障单招等各类特殊类型招生),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7日,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

(二)报名地点

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学籍(毕业中学)所在县(区、市)报名,往届毕业生也可在户籍所在县(区、市)报名。在陕就读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学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县(区、市)报名。少年班报考者凭报考高校通知单在学籍所在县(区、市)报名。

三、报考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前,所有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有关证明材料,接受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报考资格审查。

高考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的重点是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报考者的户籍(或父母居住及参保缴费)、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各市、县(区、市)要在当地招委会领导下,制定严格规范、切实有效的资格审查办法。要会同公安机关对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报考者进行重点核查,对单独进行户口迁移、有组织集体户口迁移等各类涉嫌“高考移民”的情况,要严格审核把关。对公安机关发现的通过办理非正常户籍迁移手续等违规落户的报考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要会同学籍管理部门严格审查此类报考者在陕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取得方式和入学注册手续,严格审查报考者学籍注册和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格审查学籍信息变更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确认学籍真实并符合规定,严禁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者违规报考。

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应汇总辖区内通过审查的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考生情况,并报所属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辖区内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考生登记造册,并请本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人社部门对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户籍(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和参保缴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对经复核查实确属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坚决取消其在陕报考资格。

各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将通过资格审查的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考生,在其学籍所在(毕业)中学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注册学籍时间、户籍迁入我省时间、父母户籍(居住)与参保缴费情况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各市(区)、县(区、市)、各中学要高度重视高考报名政策宣传工作,要将高考报名政策告知工作前置。在初三年级开学、中考报名、高一新生入学等时间节点,将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办法等政策规定及时、准确地告知每一位在校中学生。对初次户籍登记不在我省的学生,要采取逐人告知并要求其本人和家长签署政策知晓书的办法,确保高考报名政策宣传无遗漏、无死角。

四、考生信息采集

报考者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采集居民身份证信息和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考生头像采集规范及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执行。因不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未现场采集头像而影响报名手续办理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各县(区、市)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采集报考者头像,务必确保头像符合要求。要严格核查考生身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人、证、照”合一,严密防范“高考移民”和借机代考者。对在采集头像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考试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

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和考生信息采集后,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生成报考者报名条。报考者凭本人报名条,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24年高考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

报考者须从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5个科类中选报一类。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选报艺术(文)、艺术(理)和体育(理)的考生应注意:填报提前批次志愿时,只能填报相应科类志愿,不能兼报包括文史类和理工类本、专科(含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司法本科专业、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国家免费医学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优师专项;公费师范生;综合评价招生;急需紧缺涉农专业;定向培养军士;航海类专业以及其他经批准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高校及专业)在内的其他科类志愿。在其他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理)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或微信支付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报名信息等后续手续。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7日。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应于11月14日前确认报名信息。考生本人要在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上签字确认。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提醒考生认真确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应往届、政治面貌、个人简历、联系地址及电话等报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对考生提出的信息错误,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更正。

六、照顾政策和特殊类型资格审查

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陕西省高考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其中仅属于少数民族同时不具备其他照顾资格的考生无需填写此表,其少数民族资格由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将除少数民族考生外的特殊考生分类造册,报送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后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和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

有关市(区)、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参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在陕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3〕13号)规定,严格审查国家、地方、高校3个专项计划的考生报考资格,并于2023年12月16日前,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加注相应标记。往年被上述3个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主动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3个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残疾考生须于2023年11月1日至7日,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提供合理便利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将残疾考生的残疾证号等信息录入网上报名系统,并组织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完成综合评估,并于2024年3月15日前将书面评估报告报省教育考试院。

各地要将所有对考生资格有特殊要求的招生类型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所在中学和当地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及时限等严格执行教育部信息公开公示工作规定。要认真受理有关信访、投诉与举报,务必做到事事有调查、件件有回复。

对在资格审查中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和学籍等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及证明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七、准考证和考场编排

2023年11月21日前,各市(区)完成考生准考证号编排工作。11月25日后,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或《体育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2024年4月底前为参加高考考生(不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及其他特殊类型提前录取考生)确定考点、考场,编排座位号。高考座位号按照文史、理工两大类编排,艺术(文)类考生与文史类考生混编,艺术(理)及体育(理)类与理工类考生混编。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少年班考生编排在尾数考场。小语种考生单独编排考场。考生准考证上将同时印制准考证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其中考场号、座位号仅供考生参加统一考试使用。

高考前已经被高校录取的所有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考。省教育考试院在高考前将已录取考生名单整理分发各市(区)、县(区、市),各地不再制发已录取考生的准考证。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023年11月17日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负责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在校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学校指定专人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非在校生由其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的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填写)。县(区、市)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在户籍地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系统。考核表原件留存备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及其他鉴定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专人负责、据实填写、严格审核等有效措施,确保不出差错。因工作失误导致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内容影响考生录取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二)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九、体检

2024年2月底前,所有考生均须接受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并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实施。

我省高考实行“无纸化”体检,须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体检结论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作出。呈现在体检表上的信息和数据要规范、准确。检查结果和体检结论必须有医师签名。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应将体检结论及时反馈给考生本人。体检结论作出后,考生本人须签字确认。考生隐瞒“既往病史”或在参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由此而导致影响本人录取或新生入学注册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负。不参加体检者,视其为主动放弃本年度高考录取资格。各县(区)应于2024年3月底前上传考生体检结果。

各市(区)招生委员会要指定一所较好的市级医院作为高考体检争议市级仲裁医院。对体检结论提出异议的考生,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先安排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对原体检医院无法确诊、或考生对复检仍持有争议的问题,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时间组织有关考生到市级仲裁医院进行复检。对于市级仲裁医院仍无法解决的问题,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于2024年4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终检。陕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高考体检的终检医院,负责对县、市级体检和复检医院无法确诊的问题做出最终裁定。

高考体检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因错检、漏检、结论错误而影响考生录取的责任由相关体检工作人员及体检医院承担。在体检工作中弄虚作假,伪造、变造《体检表》的体检工作人员,由当地招委会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加强管理,严防“高考移民”

各地要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防范和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市、区)获取在陕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要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

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造成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蒙混过关、违规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对有关单位主管领导进行问责。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户籍、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工作人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加强信息管理,确保报名信息安全

高考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期间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学校均可通过考务平台取得相关考生信息。要严格执行《陕西省考试招生信息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陕试综〔2016〕23号)相关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被泄露,特别是考生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涉及考生隐私的信息不被泄露。所下载的考生报名信息只能用于考试招生工作,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考生信息交予中介机构开展违规招生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校际间交换考生信息,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利用考生信息进行牟利。考生本人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要严密保管,无论有意或不慎将信息泄露给他人,由此产生与考生意愿相悖的后果,责任自负。

考试招生信息实行省、市、县、报名学校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学校要明确岗位责任,确保信息管理责任落实,确保信息处理及使用规范高效,确保信息交接及存储安全可靠。因管理不善导致信息泄露,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处理;产生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教育部及我省如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1.高考报名学籍证明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表样)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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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咸新区普通高中(长安区)招生计划

2023-07-12,全文共 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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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咸新区普通高中长安区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办学性质

招生计划

合计

800

1

西安市长安区第七中学(省标)

公办

500

2

西安市长安区第十二中学(省标)

公办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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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五区二县公办高中招生计划

2023-07-12,全文共 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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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五区二县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点击下载附件:2023西安五区二县公办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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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市城六区公办高中招生计划

2023-07-12,全文共 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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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市城六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点击下载附件:2023西安市城六区公办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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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长安区中考招生咨询会举办时间地点

2023-07-13,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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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服务广大考生及家长搭建学校与学生、家长面对面交流平台

长安区教育局主办我校承办的“2023年中考招生咨询会”将于7月14日(周五)11:00—18:00在西安南开高级中学举办充分宣传2023年中考招生政策展示各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教学成果,欢迎各位家长、学生莅临

一、举办时间

7月14日(周五)11:00—18:00

二、举办地点:

西安南开高级中学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大道588号

交通路线:乘坐公交325路、334路、771路、772路、游9/320路到达北良村,步行400米即可到达

电话:029-61122286,61122287

学校官网:www.xanankai.com

预约入口:

家长、学生可点击下方二维码直接预约本次展会,凭预约信息即可入校参展

三、参展学校

参加本次中招会的学校有

西安南开高级中学

西安市航天城第一中学、西安市航天城第二中学

长安区第一民办中学、西安市长安区第二中学

西安市长安区第三中学等12所普通高中

和西安现代职业高中、西安博雅艺术职业高中

西安东方美术职业高中等8所中职院校

共计20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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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市城六区民办高中招生计划

2023-07-12,全文共 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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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市城六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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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原文)

2023-03-03,全文共 7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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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工作要求和《陕西省普通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陕教〔2022〕6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实行“先报名,后编制”的管理办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点击进入)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公布经陕西省教育厅审定的分专业、分学校招生目录,供考生报名选择专业时参考。报名结束后,陕西省教育厅根据各校办学实际及考生报名情况,编制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及文化课考试统考生的分专业、分学校招生计划。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陕西省内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在校生”。

2.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后及在校期间,从陕西省应征入伍,退役复学后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普通高职(专科)在校期间或毕业后,从陕西省应征入伍,退役后两年内(2021年1月1日后退役)的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试退役士兵”。

3.具有陕西户籍和退役证的普通高职(专科)应届、往届毕业生(含自愿放弃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非免试退役士兵”。

上述三类招生对象中含五年一贯制、“3+2”连读毕业生,但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结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在校生

(1)首次报考专升本,高职学习期间表现良好,成绩合格;

(2)参加生源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核且成绩合格,考生所考科目应符合拟报考本科专业课程要求。参加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

2.免试退役士兵

(1)退役后首次报考专升本,在校学习和服役期间综合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2)免试全省统一文化课考试及专业课考核,须参加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3.非免试退役士兵

(1)退役后首次报考专升本,在校学习和服役期间综合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2)免试专业课考核,参加全省统考。

以上三类考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报考专业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制定的《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目录》规定,报考专业应为高职阶段所学专业对应的本科招生专业之一。

考生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陕西省教育厅制定的《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目录》,供报名时参考。

三、报名

(一)报名准备

1.各生源学校成立专升本 报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按时完成本校在校生的专业课考核、网上报名、身份验证、信息采集、资格审查、填写并出具本校在校退役士兵的学籍证明等工作。

2.各生源学校应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和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负责做好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工作,指导考生充分了解报考专业所属行业从业资格准入条件,指导考生正确报考。

3.各生源学校负责对本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进行身份甄别、资格审查、名单公示,核查无误后按时通过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报名系统上传本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信息。

4.3月13日前,各生源学校向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上报报名信息管理人员和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建立和管理生源学校登录账号。

5.各生源学校要提前准备高职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所需的档案材料,审查学籍注册情况,确保学生学籍正常。专升本 报名以我省2023年高职应届毕业生数据库为依据,未按要求正常注册学籍和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将不得参加报名。

(二)退役士兵资格初审及信息录入

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士兵的资格初审及信息录入。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考生(含免试退役士兵和非免试退役士兵)于3月8日至10日按要求完成退役士兵资格初审及信息录入,未进行信息录入的往届退役士兵考生将无法参加本次专升本考试网上报名、应届退役士兵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照顾政策。具体安排如下:

1.安置地在陕西省的退役士兵,在安置地所在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

2.安置地非陕西省,但从陕西入伍的退役士兵,在入伍地所在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

3.安置地和入伍地均非陕西省,但户籍在陕西的退役士兵,在户籍所在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

4.退役士兵资格初审及信息录入时,须携带身份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证书。

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地址及办公电话将通过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官网、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三)网上报名

时间:3月13日9∶00至15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本人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点击进入)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点击进入),进入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和要求,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手机号,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完成报名账号注册,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核验无误后确认提交。

免试退役士兵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放弃免试,参加统考,但不得兼报。

考生应按照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目录选报一个本科招生专业。凡不符合报名条件要求、填报信息不实或违反专业报考规定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校生报名出现异常情况的,由生源学校核查学籍注册情况,确属学籍注册遗漏或错误的应届毕业生,生源学校必须于3月14日前统一汇总相关情况,向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经学籍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证明文件,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报名。

(四)信息采集及资格审查

1.时间:3月13日至3月17日。

2.在校生

网上报名开始后,生源学校可同时安排本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身份验证和信息采集。报名结束后,生源学校统一打印《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报考资审表》,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盖章并装入档案。资格审查结束后,公示合格考生,并通过专升本 报名系统院校管理端于3月20日前上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单。

生源学校是专升本 报名资格审查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报考条件和专业对应目录,做好报名资格审查,科学安排考生身份验证和信息采集,确保报名工作平稳实施。

3.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到报名时所选择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身份验证及信息采集。

资格审查材料:

(1)免试退役士兵:二代身份证、普通高职毕业证(应届生携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往届生还须携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还须携带立功授奖证书。

(2)非免试退役士兵:二代身份证、户籍证明、普通高职毕业证(应届生携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往届生还须携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身份验证和信息采集,打印《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报考资审表》,填写资格复审意见并签字确认,资格审查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留存备查。

(五)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3月13日至3月18日12∶00。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并完成信息采集的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否则报名无效。

报名考试费按陕价费调发〔2001〕29号规定收取。

根据《陕西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专升本招生考试考务管理职责》(陕试等考〔2003〕1号)规定,生源学校留用经费须用于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等工作。

(六)信息公示及举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退役士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单进行公示。弄虚作假被举报查实的,未入学的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则取消学籍。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29—85221726,85221762。

各市(区)考试机构要向本辖区生源学校公布举报电话。

(七)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考前一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考试和评卷

(一)统考科目

文史、医学、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实行分卷考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各科目考试说明。

(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实行笔试方式,时间150分钟,满分200分。测试内容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特点,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军事基本理论、思想政治与中国近代史、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基本常识等内容,不指定教材。

免试退役士兵在报名资审市区参加职业技能综合测试。

(三)考试时间

(四)考试组织

1.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统筹防疫工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办法,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防疫要求。

2.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是本行政区域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陕招委〔2014〕1号)的精神,切实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安全。

3.考区须设置在市(区)政府所在地。考点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的要求设置,每个考场至少配备2名监考员。监考员负责使用金属探测仪等技术工具对所有入场考生进行检测,严防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设立从考务办公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员必须通过专用通道携带试卷进入考场。

4.考试组织参照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厅〔2022〕2号)执行。考点须对入场考生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

5.加强试题试卷安全保密管理。所有试卷保密室、试卷分发(回收)场所、考场必须纳入国家教育考试网上巡查系统视频监控范围。各市(区)要确保试卷保管期间和考试期间监控时间不得中断,监控范围不留死角,监控录像保存完整。试卷保密室的监控录像实行每6小时回放制度,试卷分发(回收)场所的监控录像实行当日回放,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

6.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做好考务管理、监考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考区、考点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必须签订岗位责任书,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试期间,监考、巡考或其他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和考务工作场所要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测,严禁手机等通讯设备入场。

7.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核查、汇总本市(区)考生报名信息,随机编排考场,打印考场编排表、考场存根等。试场按30人标准编排。

8.3月24日前,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将《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试题统计表》、《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试退役士兵名单》、《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非免试退役士兵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成考处。

9.4月13日,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选派在编人员持介绍信领取试题,试题运送车辆统一配备视频监控定位系统。4月16日将答题卡送达省教育考试院评卷工作站。试题试卷的运送、保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

10.各生源学校要为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便利,要加强诚信考试教育,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并告知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评卷和成绩发布

评卷工作由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网上评卷。考试成绩可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本人答卷(答题卡)、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超出规定事项范围的申请不予受理,不对考生查卷。复核办法为: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市(区)的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复核结果由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五、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

专升本文化课统考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办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统考成绩划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职业教育本科专业单独划线。免试退役士兵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划定,非免试退役士兵不再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划线。

六、填报志愿

统考成绩及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公布后,考生登陆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或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专升本 报名系统,查询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专升本志愿设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志愿和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志愿(含职业教育本科)。符合条件的考生,在相应志愿栏填报志愿,最多可填报10个学校。

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可填报相应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志愿(含职业教育本科)。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确认后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视为放弃录取,责任自负。

七、考生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由省招办汇总建立,包括考生基本信息、照片、统考成绩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报考志愿等内容。

在校生(含本校应届退役士兵)纸介质档案由各生源学校建立,包括《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报考资审表》、学籍档案(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单》复印件、入学原始资料、学年鉴定、学年成绩表、专业调整公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档案、入伍及退役档案材料等)。生源学校应对本校考生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退役士兵纸介质档案(不含应届退役士兵)由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建立。包括《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报考资审表》、应征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复印件、户籍复印件、学籍证明(应届生)或高职毕业证复印件(往届生)、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

八、录取

(一)新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组织实施,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办法。

(二)统考生录取依照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规则投档(文化课总分相同的,语文/数学成绩高者优先投档)。专业投档中,学校投档最低分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都相同的考生,则全部投档,超投部分由学校向省教育厅申请追加计划后全部录取。

在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各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处理。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提出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同时,各招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督职能,监督政策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三)免试生录取

1.竞赛获奖免试入学。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普通高职应届毕业生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免试升入本科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学习。

2.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免试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免于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由招生高校根据考生选报专业录取。

3.符合免试条件、参加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根据考生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学校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录取。专业投档中,学校投档最低分有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结果相同的考生,则全部投档,超投部分由学校向省教育厅申请追加计划后全部录取。

(四)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对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结束后,对线上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部分专业,省招办根据计划缺额、生源情况、招生学校意愿决定是否实行降分征集。征集志愿信息在录取期间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五)符合条件、参加统考的退役士兵享受文化课总分增加10分投档的照顾政策。

(六)专升本招生实行局域网录取,统一使用考生电子档案,招生学校录取时在录取现场下载。招生学校按省招办审批后的录取新生名单,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直接邮寄考生本人。

(七)档案交接。录取结束后,生源学校通过专升本 报名系统院校管理端下载录取名单,录取新生(含本校应届退役士兵)的纸介质档案由生源学校密封后统一移交招生学校。退役士兵(不含本省高校应届退役士兵)报名时产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密封后统一移交招生学校。纸介质档案移交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九、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凭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录取通知书(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办理入学手续。招生学校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的意见》(陕教〔2021〕128号)要求,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名册、照片、电子档案等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进行身份验证,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未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专升本学生,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办备案。

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严把考生资格审查关,做好报名和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狠抓安全保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2023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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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安市职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2023-07-12,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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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安市职业高中学校分区县招生计划

西安市

计划数(人)

合计

26925

新城区

1074(含西安市残疾人艺术职业学校24人)

碑林区

480(含西安市商贸旅游成人中专70人)

莲湖区

1231(含西安市特殊教育职业学校11人)

灞桥区

3400

未央区

600

雁塔区

1745

阎良区

600

临潼区

800

长安区

6200(含西安旅游职业中等专业学校500人)

高陵区

500

鄠邑区

1300

蓝田县

900

周至县

1000

高新区

1570

港务区

775

经开区

1600

航空基地

200

浐灞生态区

600

航天基地

1000

西咸新区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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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区2023年中考招生咨询会举办地点时间

2023-07-13,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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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安雁塔区中考招生咨询

一、咨询时间

7月15日 上午8:30——下午17:30

7月16日 上午8:30——下午17:30

二、咨询地点

1、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翠华南路254号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3号线小寨站下车向东,地铁3号线、4号线大雁塔站下车向西步行到省历史博物馆;

公交乘车:5、24、26、27、30、34、400、401、408、527、701、713等到陕西历史博物馆下车。

2、西安东仪中学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二路36号

乘车路线:

k605路、130路、219路在含光路雁南二路口站下车;713路、5路、401路、908路、204路、716路、212路、929路等在学校附近站下车。

三、参展学校名单

1、普通高中

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

西安东仪中学

西安市航天中学

西安雁南中学

西安市育才中学

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

西安市第四十五中学

西安市第四十六中学

西安市第五十三中学

西安市雁塔区第二中学

西安市阳光中学(原西安交大阳光中学)

西安高新唐南中学

西安崇是中学(原陕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分校)

西安太白学校(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附属中学太白分校)

西安电子科技中学

西安市曲江第一中学

西安市曲江第二中学

西安高新第一中学

西安市高新第二高级中学

西安高新第三中学

西安高新一中实验中学

西安博迪学校

西安市航天城第一中学

西安市航天城第二中学

西安交通大学附属中学航天高级中学

2、职业学校

西安东方职业高级中学

西安市雁塔区职业高级中学

西安生物医药技术职业学校

西安大唐综合职业高中

西安市新希望职业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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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公告

2023-02-21,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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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公告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

2023年2月21日起,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将陆续向考生公布初试成绩。届时,考生可根据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查询渠道进行成绩查询。

二、成绩复核

报考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按照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成绩复核办法,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向招生单位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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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招生考试服务管理平台查成绩

2023-07-14,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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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招生考试服务管理平台:(http://222.91.162.190:7070/

2023年7月14日12:00,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将向社会公布。您可以登录西安市教育局官网、也可到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招办查询中考成绩

1、西安中考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网址:(http://222.91.162.190:7070/),点击进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管理平台

2、西安市教育局官网

网址(http://edu.xa.gov.cn/),点击进入中招管理系统,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查询成绩;

步骤:进入西安教育局官网——点击进入“西安市招生考试服务管理平台”——点击“中考成绩查询”——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码查询。

成绩查询相关问题:

1、查询成绩需要提交什么?要填写密码吗?

答:中考成绩查询不需要密码(填报志愿才需要),只要有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就可以查询。

2、查到的成绩包含加分吗?

答:不含加分,查询到的中考成绩是考生的原始分数,不含加分。享有加分照顾的考生,中招系统会在投档的时候进行自动加分投档。

3、查出来的结果会有各科成绩和总排名吗?

答:西安市中考成绩查询结果不含各科成绩,也不含总排名,只有总分和各科目等级。

2023年西安中考志愿填报时间

1、2023城六区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

7月15日8:00至17日18:00

2、2023五区二县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

7月18日8:00至20日18:00

2023西安中考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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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考志愿录取规则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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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咸新区普通高中(城六区)招生计划

2023-07-12,全文共 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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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咸新区普通高中(城六区)招生计划

点击下载附件:西咸新区城六区高中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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