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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D类人才认定是单位申请还是个人申请

需要个人申请,单位审核。申报对象根据西安市人社局发布《西安市D(E)类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填写生成电子版《认定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向所在单位提出认定申请。

2023-01-04,全文共 1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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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D类人才认定单位申请还是个人申请

需要个人准备材料申请,单位审核材料后提交申请,个人不能单独申请人才。

认定程序

1、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评价申请。

2、用人单位审核推优申报

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含市级主管部门)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由单位根据人才贡献度、业绩表现等指标情况进行推优申报。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指定专人在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系统在线如实填写申请人员相关信息,下载打印《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具审查情况和单位意见后,加盖公章,同单位书面推优意见、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等报送到相应受理确认部门。

3、受理确认部门审查

受理确认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材料(原件)不完整、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材料真实性无法证明的不予受理,材料真实、有效、完整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审查合格的,在系统中予以分类评价确认。

温馨提示:从2022年12月1日开始,E类人才更名为西安市实用储备人才,D类人才更名为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

施行前已经认定的D、E类人才仍按原规定享受相关人才待遇。申请原D、E类人才认定的,有效申请时间在2022年12月1日前的,按原规定执行。

申请提交材料

1.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

附件1 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doc

2.与西安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不含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一年及以上)代替劳动合同。

3.西安用人单位为个人按期逐月缴纳的近期连续6个月(含)以上(最新参保状态,不含补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国国籍人员可用所在单位6个月(含)以上的工资薪金个税证明和单位说明代替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学位和学历证书。国内学位学历提供学信网查询证明,港澳台地区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如在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信息库中查询不到的需提供原批准材料。

6.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7.在世界500强、行业20强或国内100强、行业10强的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职务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人才确认评价的,提交单位系世界500强、行业20强或国内100强企业、行业10强的凭证及担任高级职务的聘书、工作合同等任职凭证,单位官方网站及含本人信息网页的打印件,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

8.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申请确认评价的,须提供所获荣誉的官方认定证明材料。

9.牵头创办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吸引就业20人(含)以上,年创造税收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法人申请确认评价的,必须提交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原件、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证明等。

10. 被西安用人单位聘用并给予年薪30万元以上(税后)待遇的人员申请确认评价的,必须提交用人单位开具的制式薪资证明原件,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公章,单位负责人要签字。同时还须提交能够反映其年薪30万元以上的完税证明,以及近期6个月以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明细等相关证明材料(税后累计达到30万元)。

驻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直通分类评价只提供上述1、4项相关材料。(申请人才评价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所在高校的资格审核名单,其人才评价证书需在取得学位证书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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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请入口(手机申请流程)

2024-03-29,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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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自助申请流程

一、手机申请入口

1、西安人社通APP

登录进入西安人社通APP,首页“办事”—“就业创业”—“个人社会保险申领与查询”,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下载入口:

2、西安人社12333微官网

微信关注“西安人社12333”-“微官网"--“就业创业”-点击“个人社保补贴申领及查询,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微信入口:点击进入

3、秦云就业小程序

登录秦云就业后,点击右上方将地区换成"西安市”,再点击“就业创业”—“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申领与查询”进行申报。

秦云就业入口:

二、手机申请流程

1、点击个人社保补贴申领与查询

2、阅读办理须知,也可查询申请记录

3、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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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人才乐业补贴第三阶段怎么申请

2024-03-26,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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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青年人才驿站乐业补贴第三阶段

领取方式:

第三阶段需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材料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可领取第三阶段乐业补贴券。

事业单位没有营业执照怎么办?

若您就职于事业单位,则需上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在“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管理网”单位的完整截图。若用人单位与缴纳社保单位不一致,则需补充上传用人单位与缴纳社保单位的社保代缴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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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硕博人才乐业补贴网上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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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西安青年人才驿站”乐业补贴条件的硕博毕业生需先通过入站申请(毕业学年内或毕业后一年内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海外留学回国的毕业生)。

一、入站申请流程

登录“西安青年人才驿站”云平台,提交学历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可入站。

入口:微信搜索【西安青年人才驿站】小程序进入

点击首页“申请入站”,填写相关资料即可完成入站

二、补贴申请流程:

1、实名认证:申请人登录银联云闪付APP,搜索“西安市民卡”,点击“西安乐业卡”补贴

2、进入“西安乐业卡”模块,进行身份核验,身份核验通过后,领取“西安乐业卡”。

三、乐业补贴领取阶段

陕西省内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入站后可从第一阶段开始申领;陕西省外高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第二阶段申领,审核通过后可领取一、二阶段乐业补贴券。

第一阶段:核对学籍信息,即可领取第一阶段乐业补贴券;

第二阶段: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 《就业协议书》,并上传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可领取第二阶段乐业补贴券;

第三阶段: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可领取第三阶段乐业补贴券。

乐业补贴申领成功后,需通过登录银联 “云闪付”APP—西安市民卡,身份核验后领取补贴电子券使用,包含公交地铁交通补贴、电话费通讯补贴以及旅游、美食、读书、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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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人才住房补贴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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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办理?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

前置条件

1、经西安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

2、已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我市范围内营业执照;

3、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西安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4、未享受西安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5、已经过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并进行公示后无异议。

申请材料

申请人才安居应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2.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应向市保障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

5.补贴发放的开户银行信息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下载《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2.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市保障中心申报。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在市房管局官网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将本单位已通过初审并公示的申请人资料及用人单位所需提供资料一并上报至市保障房中心。

3.复审。市保障中心收到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提交联审。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的,限期补正。

4.联审。市保障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工商局及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审。联审结果每季度末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终审。市保障中心根据联审结果及公示情况审定人才安居货币化保障资格,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反馈《人才安居审核通知单》,告知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本文政策来源:安住建局

政策原文:

https://zjj.xa.gov.cn/zw/zfxxgkml/fgwj/bmwj/5dd62aa765cbd81235cccfe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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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在校大学生可以认定E类人才吗

2023-02-20,全文共 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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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可以申请认定西安E类人才

驻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直通分类评价只提供两项相关材料。

(申请人才评价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所在高校的资格审核名单,其人才评价证书需在取得学位证书后方可生效。)

申请材料:

1、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

点击下载:附件1 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doc

2、学位和学历证书。国内学位学历提供学信网查询证明,港澳台地区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位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温馨提示:从2022年12月1日开始,E类人才更名为西安市实用储备人才,D类人才更名为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

施行前已经认定的D、E类人才仍按原规定享受相关人才待遇。申请原D、E类人才认定的,有效申请时间在2022年12月1日前的,按原规定执行。

拓展阅读:西安人才中心咨询地址及电话

名称

地址

电话(+029)

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4层

88360286

西安市新城区人才服务中心

韩森路145号新城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7424213

西安市碑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碑林区东大街8号碑林区市民中心

89625986

89625991

西安市莲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莲湖区大土门20号开远半岛7号楼市民中心

84283978

西安市雁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雁塔区雁环路中段2号

85360325

西安市灞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灞桥区长乐东路69号灞桥区市民中心

83519213

西安市未央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服务中心

太华北路北延伸线16号

86259845

西安市阎良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综合服务中心

阎良区前进西路95号

86864771

西安市临潼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旧址:临潼区人民北路5号区人力资源市场内

2022年10月24日搬迁至临潼区东关街31号就业和社会保障大楼(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南侧)

83818073

西安市长安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青年南街18号

8529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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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E类人才认定流程

2023-01-04,全文共 9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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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西安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进一步加快人才汇聚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

温馨提示:从2022年12月1日开始,E类人才更名为西安市实用储备人才。

施行前已经认定的D、E类人才仍按原规定享受相关人才待遇。申请原D、E类人才认定的,有效申请时间在2022年12月1日前的,按原规定执行。

西安E类人才申请: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受理确认部门审查,分级公示,确认评价,统计入库。

一、个人准备材料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优申报

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含市级主管部门)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基本条件的由单位根据人才贡献度、业绩表现等指标情况进行推优申报。单位人事(或人力资源)部门指定专人在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系统在线如实填写申请人员相关信息,下载打印《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申请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并加具审查情况和单位意见后,加盖公章,同单位书面推优意见、相关证明材料、附件材料(原件、复印件)等报送到相应受理确认部门。

三、受理确认部门审查

受理确认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材料(原件)不完整、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材料真实性无法证明的不予受理,材料真实、有效、完整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审查合格的,在系统中予以分类评价确认。

四、分级分类公示。

1.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市人才中心受理评价的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于次月10日前(遇法定节日依次顺延)通过市人社局官网对上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可打印评价结果,并按批次加盖公章后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报市人社局备案。

2.区县、开发区网站公示。各区县人社部门、开发区人社业务职能部门受理评价的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于次月10日前(遇法定节日依次顺延)通过各自官网对上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可自行打印评价结果,并按批次加盖公章后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评价确认

公示无异议后,受理确认部门出具加盖各部门人才分类评价确认专用章的《西安市人才分类评确认证书》。

附件2 西安市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证书.xls

六、统计入库

建立我市专业人才库,对评价确认的人才进行入库管理,同时可向相关部门提供数据实时共享服务,也可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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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如何申请

2023-01-04,全文共 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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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申请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信息审核。由用人单位办理。

A类人才补贴6500元/月,B类人才补贴5000元/月,C类人才补贴3500/月,D类人才补贴1000/月,按季度核发,最高补贴5年。

哪些人可以办理?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

前置条件

1、经西安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

2、已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我市范围内营业执照;

3、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西安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4、未享受西安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5、已经过用人单位初审通过并进行公示后无异议。

申请材料

申请人才安居应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2.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应向市保障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

5.补贴发放的开户银行信息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下载《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2.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市保障中心申报。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在市房管局官网下载并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将本单位已通过初审并公示的申请人资料及用人单位所需提供资料一并上报至市保障房中心。

3.复审。市保障中心收到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提交联审。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的,限期补正。

4.联审。市保障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工商局及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审。联审结果每季度末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终审。市保障中心根据联审结果及公示情况审定人才安居货币化保障资格,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反馈《人才安居审核通知单》,告知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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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人才公寓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3-01-04,全文共 1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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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对象

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

二、配租标准

A、B、C、D类人才租住面积分别为180平方米、150平方米、120平方米、90平方米左右,其中,A、B、C类人才5年内免租金,D类人才3年内按市场租金的50%计租。

A类人才在本市工作5年并取得本市户籍后,经市委人才办认定,所承租政府人才公寓产权可赠与个人。

三、申请条件

申请政府人才公寓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

2.已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我市范围内营业执照。

3.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4.未享受我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四、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2.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应向市保障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官网”)下载或在线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2.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市保障中心申报。

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在市住建局官网下载或在线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将本单位已通过初审并公示的申请人资料及用人单位所需提供资料一并上报至市保障中心。

3.复审。市保障中心收到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提交联审。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正。

4.联审。市保障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市人社局、民政局、工商局及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联审。联审结果每季度末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终审。市保障中心根据联审结果及公示情况审定人才安居保障资格,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反馈《人才安居审核通知单》,告知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房源不足的可选择轮候或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

六、实物配租

1.发布房源。政府人才公寓在达到分配入住条件后,由市保障中心在市住建局官网发布房源信息。

2.预约报名。已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A、B、C类人才,可按照人才层级及审批先后顺序在市住建局官网自主预约所需房源。

已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D类人才,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市住建局官网报名。

3.选房摇号。预约房源成功的A、B、C类人才,确认预约房源。

已报名的D类人才,由市保障中心根据报名数量、房源数量、取得资格时间等因素,组织相关部门公开摇号并确定房源。

4.签约入住。房源选定后,人才应与市保障中心签订《西安市人才安居实物配租协议》,明确配租房屋信息、租金、入住公约、退出条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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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西安政府人才公寓

2023-01-04,全文共 11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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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经西安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才可以申请西安市政府人才公寓

一、申请条件

申请政府人才公寓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

2.已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我市范围内营业执照。

3.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4.未享受我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二、申请资料

申请人应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2.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应向市保障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

三、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官网”)下载或在线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2.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市保障中心申报。

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在市住建局官网下载或在线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将本单位已通过初审并公示的申请人资料及用人单位所需提供资料一并上报至市保障中心。

3.复审。市保障中心收到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提交联审。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正。

4.联审。市保障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市人社局、民政局、工商局及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联审。联审结果每季度末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终审。市保障中心根据联审结果及公示情况审定人才安居保障资格,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反馈《人才安居审核通知单》,告知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房源不足的可选择轮候或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

四、实物配租

1.发布房源。政府人才公寓在达到分配入住条件后,由市保障中心在市住建局官网发布房源信息。

2.预约报名。已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A、B、C类人才,可按照人才层级及审批先后顺序在市住建局官网自主预约所需房源。

已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D类人才,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市住建局官网报名。

3.选房摇号。预约房源成功的A、B、C类人才,确认预约房源。

已报名的D类人才,由市保障中心根据报名数量、房源数量、取得资格时间等因素,组织相关部门公开摇号并确定房源。

4.签约入住。房源选定后,人才应与市保障中心签订《西安市人才安居实物配租协议》,明确配租房屋信息、租金、入住公约、退出条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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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硕博人才补贴申请流程(入口)

2023-01-04,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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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硕博人才补贴申请流程(入口)

一、申请入口: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选择“网上服务”】

【第二步:点击“进入大厅”】

【第三步:点击“登录”】

【第四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个人登录”或“政务网登录”】

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用户已完成与“西安政务服务网”的整合。“西安政务服务网”用户点击上方“政务网登录”进行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大厅”原有注册用户,点击上方“个人登录”进行登录。

【第五步:登录完成后,点击“首页”】

【第六步:选择“硕博人才引进”】

【第七步:选择“西安市高层次研究生就业储备池”】

【第八步:签订“入池”承诺书(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第九步:填写《西安市高层次研究生就业储备池登记表》,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第十步,按照相关申请补贴类型,进入相应版块进行申请】(目前暂时没有相关官方文件,可以拨打029-88360286转8902 、8703(市人才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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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硕博人才补贴申请指南

2023-01-04,全文共 12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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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硕博人才补贴需要先入池进入【西安市高层次研究生就业储备池】,然后符合硕博人才奖、硕博人才求职创业生活补贴、企业引进硕博人才奖励条件的,再申请相应补贴。

西安硕博人才补贴申请指南

一、享受对象:

西安地区已毕业未就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符合西安市“6+5+6+1”现代产业体系急需紧缺岗位人才需求目录的应届硕士研究生,以及从外地来西安求职的相应应届硕博人才。2020西安6561现代产业急需紧缺岗位人才需求目录

二、享受政策:

入池后的应届硕博研究生,在西安就业或创业后,可以申领“西安硕博人才奖”和“硕博人才求职创业生活补贴”;企业定向引进博士和急需紧缺硕士人才的,每引进1人即可获得5000元或10000元、每年最高10万元的奖励。

三、硕博人才奖及硕博人才求职创业生活补贴申请条件(同时满足)

1、在“西安市高层次研究生就业储备池"登记的应届硕博研究生

2、毕业起1年内(以毕业证日期为准)在西安市实现就业(在西安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含中央驻陕单位和省属单位)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自主创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手续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含6个月)后

四、申请流程及入口

申请入口: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申请流程:

【第一步:选择“网上服务”】

【第二步:点击“进入大厅”】

【第三步:点击“登录”】

【第四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个人登录”或“政务网登录”】

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用户已完成与“西安政务服务网”的整合。“西安政务服务网”用户点击上方“政务网登录”进行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大厅”原有注册用户,点击上方“个人登录”进行登录。

【第五步:登录完成后,点击“首页”】

【第六步:选择“硕博人才引进”】

【第七步:选择“西安市高层次研究生就业储备池”】

【第八步:签订“入池”承诺书(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第九步:填写《西安市高层次研究生就业储备池登记表》,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第十步,按照相关申请补贴类型,进入相应版块进行申请】(目前暂时没有相关官方文件,可以拨打029-88360286转8902 、8703(市人才中心)咨询)

五、申请材料:

1、身份证电子扫描件;

2、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认证书)电子扫描件。

六、退出操作:

应届硕博研究生入池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自动退池:

1、从毕业时间起算,1年内未实现就业或创业者;

2、从毕业时间起算,1年内实现就业或创业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

3、其他情况应予退池的。

七、咨询电话:

029-88360286转8902 、8703(市人才中心)

西安市吸引集聚硕博研究生若干措施(试行)

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用好博士和急需紧缺硕士人才,为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制定以下措施。

具体政策可点此查看:西安市吸引集聚硕博研究生若干措施(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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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人才买房提供人才认定证明在哪开具

2022-11-21,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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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提供人才认定证明

西安人才认定证书怎么领取

西安DE类人才分类认定表由单位经办人负责区单位所在地的认定部门领取,个人不负责证书领取

具体可咨询西安市人才办。联系电话:029-86786861

西安市各区县社保局地址

一、西安市莲湖区社保局

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六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二、西安市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设东路3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三、西安市雁塔区社保局

西安市雁环中路2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四、西安市新城区社保局

尚德路115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五、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安区新行政中心西3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六、西安市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龙首北路西段1号政府1号楼一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七、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鄠邑区甘亭镇政法路48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八、西安市高陵区社保局

西安市高陵区南新街464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九、西安蓝田县人社局

蓝田县门街6号政府大院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十、西安市阎良区社保局

前进西路95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十一、西安周至县社保局

周至西安老城东街37号(县政府三楼)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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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人才租赁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标准+流程)

2022-04-19,全文共 1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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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人才租赁补贴申请指南

一、适用对象

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E类人才。

二、补贴标准

1、A类人才6500元/月(财政承担52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13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2、B类人才5000元/月(财政承担40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10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3、C类人才3500元/月(财政承担28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700元/月),最高补贴5年;

4、类人才1000元/月(财政承担800元/月,用人单位承担200元/月),最高补贴3年

5、E类人才300元/月(财政承担),最高补贴3年。

三、申请条件

1.经市委人才办或市人社局认定的A、B、C、D、E类人才(其中E类人才需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落户)。

2.已与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持有西安市范围内营业执照。

3.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

4.未享受西安市其他福利性住房。

四、申请资料

(一)申请人应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2.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二)用人单位应向市保障中心(其中E类人才向单位注册地的区级住房保障部门)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

5.补贴发放的开户银行信息。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官网”)下载或在线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2.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申报(其中,D类及以上人才向市保障中心申报,E类人才向单位注册地的区级住房保障部门申报)。

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在市住建局官网下载或在线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将本单位已通过初审并公示的申请人资料及用人单位所需提供资料一并上报至市、区住房保障部门。

3.复审。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提交联审。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正。

4.联审。D类及以上人才由市保障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市人社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及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联审。E类人才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资料后,核实资料完整性,3个工作日内向市住房保障中心上报联审信息。联审结果每季度末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5.终审。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联审结果及公示情况审定人才安居保障资格,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反馈《人才安居审核通知单》,告知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六、补贴发放

已取得租赁补贴资格的人才,应会同用人单位与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补贴发放协议(其中,D类及以上人才,会同用人单位与市保障中心签订;E类人才,会同用人单位与单位注册地区级住房保障签订),明确租赁补贴发放形式、金额、用人单位的相关责任等内容,按季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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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D类人才租赁补贴申请流程

2021-07-16,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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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人才租赁补贴申请流程为:

1.申请。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D类人才可根据自身安居需求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可登录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官网”)下载或在线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2.初审。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向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申报(其中,D类及以上人才向市保障中心申报)。

用人单位申报时,应在市住建局官网下载或在线填写《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将本单位已通过初审并公示的申请人资料及用人单位所需提供资料一并上报至市、区住房保障部门。

3.复审。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用人单位申报资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的提交联审。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限期补正。

4.联审。D类及以上人才由市保障中心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市人社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及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联审。

5.终审。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根据联审结果及公示情况审定人才安居保障资格,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反馈《人才安居审核通知单》,告知审核结果,对未通过审核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向用人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2.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出具的人才认定材料;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士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4.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应向市保障中心提供以下资料:

1.《西安市人才安居申报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委托办理人身份证明;

5.补贴发放的开户银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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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人才专利资助申请指南

2021-01-08,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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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陵区高层次人才专利资助申请指南

一、申报对象:

西安市人才管理部门认定高陵区内现有企业内的A、B、C、D四类人才。

二、申报条件

1.本办法适用的高层次人才是通过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认定的A、B、C、D类人才;

2.在现有政策范围内,符合资助申报的其他条件;

3.由二个以上的申请人共同申请的专利,可由符合以上前款规定的任一人提出资助申请,一项专利只享受一次资助。

申请专利资助必须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凭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资助:

对存在侵权行为并经专利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确认的,不予资助;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第45号令)认定为非正常申请专利,不予资助。

对弄虚作假、伪造成果、重复申报立项、以不当方式唆使用户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虚假评价或检测报告,骗(套)取财政资金的,将追回资助资金,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不再受理其以后的资助申请;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资助标准:

1.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每人一次性资助3万元。

2.获得省级专利奖的,按照一、二、三等次分别给予3万、2万和1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3.通过专利合作协定(PCT)途径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后一次性补助0.5万元。

4.在西安市奖励资助的基础上,可适当加大资助力度。一是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在发明方面认定的,一次性资助0.3万元;二是获得国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在创造实用新型方面认定的,一次性资助0.3万元。

注意:以上奖励与高陵区其他人才科技奖励政策存在交叉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奖励。

四、办理流程及程序

高陵区高层次人才专利资助每年申报一次,每年7月—8月集中受理审核。拟兑现补助资金列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年度人才专项经费预算,并在下年度上半年集中兑现。

五、申报办理流程

(一)受理单位

高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高陵区鹿苑街道鹿歌路101号,联系电话:029-86925263。

(二)申报程序及材料

由所在企业汇总并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资助专利的真实性、时效性进行审核。申报高层次人才专利资助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确认书复印件;

3.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企业公章;

4.专利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在企业公章;

5.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授权专利公告首页、授权证书的复印件及中文译本,并加盖所在企业公章;

6.《高陵区高层次人才专利资助申请表》

六、资金拨付程序

1.核定资助金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企业提供资料的初审,对通过审核的资助对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列支。

2.发放资助奖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奖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并向人才所在企业拨付资金,人才所在企业落实兑付资助金额。

七、有效期

本政策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高陵区高层次人才专利资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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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安以旧换新汽车补贴细则(申请攻略)

2024-05-23,全文共 1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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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安以旧换新汽车补贴

活动时间

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转让个人名下乘用车时间(如有):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以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申请时间: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申领流程

消费者直接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转让个人名下乘用车并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取得购车发票、机动车行驶证及机动车车辆登记证等材料后,通过“云闪付APP”—“陕西消费券”—“西安市”—“西安市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和促进消费活动”专区申请汽车消费补贴。参与车企名单请前往云闪付APP或西安市商务局官方网站查看。

申领条件

1.购车人应为16周岁以上中国居民个人,直接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转让个人名下乘用车并在西安市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非个人购车、营运车、二手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

2.购头新车、转让个人名下乘用车时间均为2024年5月1日至6月30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

3.补贴申报时间为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补贴标准

(一)购买新车补贴标准。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乘用车发放一次性补贴,具体标准

1.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1000元;

2.购车发票金额为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补贴3000元;

3.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5000元。

(二)“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对符合参与活动条件的居民,通过转让个人名下乘用车(不含变更登记)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购买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叠加给予1000元置换补贴。

图源:云闪付

以上购车发票金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价税合计数为准(车辆装潢、挂牌等其它费用不得列入其中)。

重要提示:以下2种情况,享受国家补贴,不再享受西安市新能源汽车补贴:1.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2.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燃油乘用车。

申报时限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申领方式

(一)申领人下载登录“云闪付App”一“2024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平台,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资料:

1.购买新能源乘用车需上传:购车人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行驶证(主、副页)、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个人银行账户信息。

2.转让个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除上传以上购买新车证明资料外,还需上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栏、变更栏等)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二)按照系统初审、第三方机构复审的程序,分批次对申领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车辆通过西安市商务局官方网站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发放补贴至申领人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申领人应为机动车所有人。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及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银行账户所有人信息等与机动车所有人一致,且申领人“云闪付APP”账号须与银行账户预留手机号一致。

2.申领人应严格按系统提示上传申报资料并认真检查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银行卡号、预留手机号)。避免因上传格式、卡号错误、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影响补贴资金到账。

3.申领人应加强与汽车销售企业对接,确认提车(开票)、上牌时间,并及时登录“补贴平台”,查看审核进度,留意手机短信提示。对出现申领资料错误提示的,应按规定时限修改完善资料,避免因开票、上牌、申领逾期或资料错误无法享受补贴。

4.申领人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5.汽车销售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它手段协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如有上述行为之一,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依法追究企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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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浐灞丝路艺术中心西安青年艺术节切片展

2024-05-15,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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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时间:2024年5月11日–6月5日

每日9:00–18:00(17:30停止入馆)周一闭馆

展览地点:

西安浐灞丝路国际文化艺术中心美术馆二层1号展厅

(西安市灞桥区金茂一路2168号)

前言当今社会的多元化和全球化使得不同群体和利益相关者都渴望在公共舆论中发表自己的声音,从而导致话语权成为一种争夺资源,也反映了权力、认同和社会影响力的竞争。在争夺话语权的舞台上,谁是主角?谁又是配角?我们认为主、配角同等重要。当代青年艺术家们常常因其年轻—无权力无资源—而处于这场话语之争的次要位置。他们常常被忽视或遗忘。然而,这些“被遗忘”的年轻艺术家们也渴望为艺术带来更多样化的声音。也许他们的声音并不响亮,但却已经成为不可忽视、不可或缺的存在。他们作品中呈现出来的独特视角已经表明了艺术家们对话语权的坚定主张。

在本次展览中,我们希望能够深入探索那些在时代边缘中默默发声的西安青年艺术家们。通过细微的私语,他们试图打破“主流”的束缚,探索自我表达的可能性。展览主题“微观历史的私语”将艺术家的作品融入到了对微观历史的审视与诠释。这些艺术家通过各自的作品,述说着个体与历史之间的微妙互动,揭示着那些被遗忘或被忽视的故事。他们的作品细腻而深沉,将观者引入一个个人化的历史体验之中。我们在这里选取了27位艺术家,共145件组作品。根据艺术家作品的不同面貌,我们将主题分成三个版块,分别为【个人记忆的微观呈现】—

这个分主题探索个体记忆与集体历史记忆之间的关系,通过艺术家们的作品呈现个人在特定历史时期下所经历的个体故事与情感体验,以及这些个体记忆如何与集体历史记忆相交织、相互影响;【城市景观的自我解读】—

透过艺术作品对城市景观的微妙观察,揭示城市变迁中的个体感知,呈现出城市变迁的多维面貌和历史层次,引发观者对城市历史与文化的思考与反思;【历史文化的重译再现】—

探讨青年艺术家如何在当代语境中重新诠释传统文化元素,以创新的方式呈现传统与现代的融合,反映出文化传承与当代表达的动态平衡,以及年轻人在历史转折点上的立场和态度。展览分别从个人、群体、历史三个维度来探讨西安青年艺术家群体的可能性,在作品的挑选过程中,我们要求艺术家尽量提交系列作品,这样他们想要表达的内容才能更加清晰明了。

整个展场将成为一个思考的空间,引领我们穿越主流与非主流之间的界限,权力中心与边缘的交错之地,带领观众聆听那些暂时被遗忘的声音,探索其中所蕴含的力量与意义。我们希望展览能唤起观众重新审视和关注西安青年艺术家群体,从而构成我们多元而丰富的文化景观。

文 | 梁宇

个人记忆的微观呈现

常乐天 Chang Letian|陈子婧 Chen Zijing|贺文源 He Wenyuan|金惠薇 Jin Huiwei|林纹洁 Lin

Wenjie|罗倩 Luo Qian|史佩颜 Shi Peiyan|徐秋涵 Xu Qiuhan|张梦圆 Zhang Mengyuan|植天树 Zhi

Tianshu

城市景观的自我解读

陈清颖 Chen Qingying|顾佳伟 Gu Jiawei|贺筱婕 He Xiaojie|李胤淇 Li Yinqi|梁泽飞 Liang

Zefei|马原 Ma Yuan|邱林贵 Qiu Lingui|王利远 Wang Liyuan|吴方洲 Wu Fangzhou

历史文化的重译再现

鲍晗睿 Bao Hanrui|方豪鹏 Fang Haopeng|李航 Li Hang|田钊麟 Tian Zhaolin|徐俸鸣 Xu

Fengming|徐浩 Xu Hao|赵小雨 Zhao Xiaoyu |朱珈儀 Zhu Jia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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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安临潼区教资认定体检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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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临潼区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要求,为申请人提供更好的认定服务,现将我区2024年上半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安排

1、临潼区人民医院

地址:临潼区西关正街2号;联系电话:029-83825003

2、临潼区人民医院开发区医院

地址:临潼区桃源路123号;联系电话:029-83875431

二、体检时间

2024年5月23日—6月2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0: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体检。

三、体检标准

2024年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我区执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的规定。

四、体检范围

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详见我区认定公告)。

五、体检要求

(一)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我区共安排2家医院,不按照资格种类区分体检医院,申请人应在网报成功后再进行体检,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体检医院中任何一家进行体检。为避免出现体检人员拥堵,建议提前前往。

(二)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见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体检前请认真阅读《体检事项温馨提示》(见附件2)。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若对体检工作仍有疑问,可联系体检医院。

(三)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依次有序开展,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四)体检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以上内容,并确认签字。

(五)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六)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汇总,并于规定时间内转区教育局。

附件:《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一、请体检人员按照体检公告安排,于当天上午8:00-10:00之间到达定点医院参加体检。根据以往体检医院情况,为避免出现人员拥堵,排队时间过长,建议体检人员提前了解体检医院实际情况,择机前往参与体检。

二、体检前1周内请注意休息,切勿熬夜,饮食相对清淡,禁止饮酒。

三、体检前3天请避免高强度剧烈运动。

四、长期服用某些药物,如减肥类药品、中药制剂及抗生素类药物,建议提前15天停止服药。治疗其它疾病必须按时服药的,请在既往病史栏中详细填写服药名称及服药原因。

五、体检前日22:00时后禁止饮水进食,保持空腹状态。

六、由于化验项目须用早晨血液标本,故请体检者于早上10时前抽血。

七、近视或有其它眼疾的考生请佩戴自己适合眼镜,检查矫正视力。

八、请女性体检人,尽量穿裤装等方便体检检查的衣服,并尽量当天不要佩戴首饰。

九、因妊娠不能进行X光检查的体检申请人,需携带已经妊娠的相关检查证明,确认妊娠后,由医院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予以免检。

十、体检结束后,申请人将体检表留在医院,由医院统一汇总。

由于部分检查项目的异常结果尚不足以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检查来确认诊断,所以建议考生在体检后1周内不要外出,并保持通信畅通,以免错失复查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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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安周至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2024-05-15,全文共 1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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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体检工作要求,为申请人提供更好的认定服务,现将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安排

1、陕西省人民医院周至医院

联系电话:029-87122777

体检科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人民医院综合楼(餐厅二楼)二楼体检中心

2、周至县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029-87155618(周内预约)

029-87151086(节假日、周末预约)

体检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周至县瑞光路48号

温馨提示:请提前电话预约,每天医院会根据预约人数安排体检工作,个人体检时间以预约时间为准。

二、体检时间

2024年6月2日—6月21日,早上8:00—12:00。

体检预约开始时间:6月1日 8:00—12:00

体检预约结束时间:6月20日 14:00—17:00

三、体检标准

2024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标准执行《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的规定。

四、体检范围

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周至县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

五、体检要求

(一)2024年上半年周至县教师资格体检共安排两家医院,不按照资格种类区分体检医院,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选择体检医院中任何一家进行体检。

(二)申请人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体检表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体检,体检医院对申请人身份核实后,安排体检。

(三)申请人在体检中要严格遵守体检医院有关规定,服从安排,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请人代检或者代他人体检,违者按违纪处理并不予认定教师资格证。

(四)申请人下载体检表(附件1)并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与教师资格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如实填写既往病史以上内容,并确认签字。

>>>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五)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提前进行电话预约(预约电话见附件3)做好行程安排,并注意行程安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为方便申请人,保障体检工作有序开展,申请人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汇总,于规定时间内报周至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六、注意事项

(一)建议申请人在网报成功后再预约体检,若先行体检,请申请人确保网报成功。

(二)申请人在体检前务必仔细阅读《体检事项温馨提示》(附件2),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若对体检工作仍有疑问,可联系体检医院咨询。

七、体检事项温馨提示

1、请体检人员按照体检安排的时间,于当天上午7:30-10:00之间到达体检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前1周内请注意休息,切勿熬夜,饮食相对清淡,禁止饮酒。

3、体检前3天请避免高强度剧烈运动。

4、长期服用某些药物,如减肥类药品、中药制剂及抗生素类药物,建议提前15天停止服药。治疗其它疾病必须按时服药的考生,请在既往病史栏中详细填写服药名称及服药原因。

5、体检前一日22:00后禁止饮水进食,保持空腹状态。

6、由于化验项目须用早晨血液标本,故请体检者于早上10时前抽血。

7、近视或有其它眼疾的考生请佩戴自己适合眼镜,检查矫正视力。

8、请女性体检人,尽量穿裤装等方便体检检查的衣服,并尽量当天不要佩戴首饰。

9、因妊娠不能进行X光检查的体检申请人,请告知医务人员,并出具二级以上医院的妊娠相关检查证明,确认妊娠后,由医院工作人员签字确认予以免检。但是备孕状态不是拒绝X光线的理由。

10、体检结束后,申请人将体检表留在医院,由医院统一汇总上交,体检结论可在体检预约系统中查看。

由于部分检查项目的异常结果尚不足以明确诊断,需要进一步检查来确认诊断,所以建议考生在体检后1周内不要外出,并保持通信畅通,以免错失复查机会。

周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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