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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西安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贷款额度是多少?本文为您介绍西安公积金贷款条件、额度、办理流程等实用信息,欢迎收藏关注扩散!

2023-02-21,全文共 2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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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条件

最新消息:2023年2月20日起,西安、商洛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12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四)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五)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阅读:

西安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指南贷款流程

一手房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对借款人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查,并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3)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受托银行应当将借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转交担保公司。4、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办理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和反担保有关手续。

(4)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受托银行收押保管。

(5)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办结证明或受托银行出具的质押办结证明,开具贷款划拨通知书。受托银行凭贷款划拨通知书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发放贷款。贷款材料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单身,需提供单身声明);

(三)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原件;

(四)购房首付款凭证及复印件;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资金证明;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

(六)借款人征信报告;

(七)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八)其他相关资料。

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若职工有公积金贷款需求,应向公积金中心备案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批准设立文件(复印件);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六)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七)其他资料。贷款额度

(一)贷款额度

1、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5万元。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50%。借款人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按其月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

2022年5月28日起,取消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倍数及缴存时间系数挂钩的计算方式。具体可贷额度根据所购住房的状况、价格、还贷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贷款期限

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

2.购买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

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年龄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女55岁,男60岁)。特殊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或延迟退休的,需提供单位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贷款还贷

(一)正常还贷:

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自银行划款之日的次月起进入还款期,在每月还款日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偿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相关阅读:西安公积金冲还贷办理指南

(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以在贷款发放半年以后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提前偿还贷款应当向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1.提前全部还款的,应在归还当期贷款本息的同时结清全部剩余贷款本金。

2.提前部分还款的,按照剩余本金、剩余期限重新计算以后的月应还本息额。

借款人可以选择“月应还款额不变缩短期限”、“期限不变减少月应还款额”两种方式

还清贷款本息后,应及时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手续、受委托银行将质押的有价证券退还借款人。

注:借款人提前还款,此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不再调整。

(三)还款期限方式的变更

借款期限的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提出变更借款期限的,由借款人填写贷款变更申请书,并符合以下规定

1.申请变更期限的,不得拖欠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2.借款人先按原月应还款额归还当期应还本息,期限变更后新的月应还款额自下期还款开始执行

3.借款人应具有偿还新的月应还款额的能力

4.还款方式变更,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向其贷款银行申请还款方式变更贷款利率

调整于2022年10月1日

1、首套住房

5年以下(含5年):2.6%、5年以上:3.1%

2、二套住房

5年以下(含5年):3.025%、5年以上:3.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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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0,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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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3年8月18日起,宝鸡、咸阳、铜川、杨凌、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市、延安、三门峡,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12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四)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五)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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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指南贷款流程

一手房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提出申请,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受托银行在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对借款人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查,并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3)由担保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受托银行应当将借款合同及有关证明材料转交担保公司。4、经担保公司审核同意办理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担保和反担保有关手续。

(4)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受托银行收押保管。

(5)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办结证明或受托银行出具的质押办结证明,开具贷款划拨通知书。受托银行凭贷款划拨通知书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账户,发放贷款。贷款材料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为单身,需提供单身声明);

(三)合法的购房合同、协议原件;

(四)购房首付款凭证及复印件;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资金证明;

(五)借款人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

(六)借款人征信报告;

(七)借款人及配偶印章;

(八)其他相关资料。

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若职工有公积金贷款需求,应向公积金中心备案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批准设立文件(复印件);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六)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七)其他资料。贷款额度

(一)贷款额度

1、单笔贷款额度不能超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5万元。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50%。借款人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按其月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

2022年5月28日起,取消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倍数及缴存时间系数挂钩的计算方式。具体可贷额度根据所购住房的状况、价格、还贷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贷款期限

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

2.购买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30年(须在法定的房屋使用年限内);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10年。

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年龄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女55岁,男60岁)。特殊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或延迟退休的,需提供单位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贷款还贷

(一)正常还贷:

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自银行划款之日的次月起进入还款期,在每月还款日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以按照下列两种方式之一偿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贷款期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

2.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相关阅读:西安公积金冲还贷办理指南

(二)提前还贷:

借款人可以在贷款发放半年以后提前全部或部分偿还贷款,提前偿还贷款应当向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1.提前全部还款的,应在归还当期贷款本息的同时结清全部剩余贷款本金。

2.提前部分还款的,按照剩余本金、剩余期限重新计算以后的月应还本息额。

借款人可以选择“月应还款额不变缩短期限”、“期限不变减少月应还款额”两种方式

还清贷款本息后,应及时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手续、受委托银行将质押的有价证券退还借款人。

注:借款人提前还款,此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及相关费用不再调整。

(三)还款期限方式的变更

借款期限的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提出变更借款期限的,由借款人填写贷款变更申请书,并符合以下规定

1.申请变更期限的,不得拖欠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2.借款人先按原月应还款额归还当期应还本息,期限变更后新的月应还款额自下期还款开始执行

3.借款人应具有偿还新的月应还款额的能力

4.还款方式变更,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向其贷款银行申请还款方式变更贷款利率

1、首套住房

5年以下(含5年):2.6%、5年以上:3.1%

2、二套住房

5年以下(含5年):3.025%、5年以上:3.575%

西安公积金贷款指南西安支持公积金贷款楼盘西安购房最新政策
西安商转公最新消息陕西商转公最新政策西安公积金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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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指南

2024-01-10,全文共 1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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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0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互认互贷有关事项的通知

恢复办理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关中平原城市群成员城市(宝鸡、咸阳、铜川、杨凌、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市)和观察员城市(延安、三门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贷款办理的具体资料以现行政策要求为准。

具体可点此查看:西安住房公积金与11个城市公积金互认互贷通知

一、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的对象

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贷款申请条件的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按照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四)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五)同意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三、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见附表一);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见附表二);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单身需提供单身声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票据。

四、省内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本须知第三项要求,向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中心收到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

五、贷款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六、贷款偿还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将每月应还款本息存入在贷款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

借款人出现连续3个月违约还款,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发送协助催收函;出现连续6个月违约还款,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并通过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用于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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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与11个城市公积金互认互贷通知

2023-08-18,全文共 3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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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互认互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各担保公司:

为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合作协议》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关中平原城市群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需求,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恢复办理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关中平原城市群成员城市(宝鸡、咸阳、铜川、杨凌、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市)和观察员城市(延安、三门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贷款办理的具体资料以现行政策要求为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信贷管理处。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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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指南

2023-01-31,全文共 1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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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6.2

暂时停止。

根据西安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加快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四个闭环”和“五化”管理体系的工作方案(试行)》文件要求:

暂停受理西安市(含西咸新区)以外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具体可点此查看最新消息:2022西安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及相关规定(不断更新)

一、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的对象

购买西安市区自住普通住房,符合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贷款申请条件的省内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在省内其他城市购买住房,并在购买地申请贷款的,按照房屋购买地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二、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二)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四)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五)同意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三、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授权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见附表一);

2、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见附表二);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5、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单身需提供单身声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7、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8、购房首付款证明;

9、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10、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本地缴存职工在外地市购房办理异地贷款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证明(异地购房)》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首付款票据。

四、省内异地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本须知第三项要求,向购房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审核和审批。中心收到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三)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人)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

五、贷款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六、贷款偿还

借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将每月应还款本息存入在贷款银行开设的还款账户内。

借款人出现连续3个月违约还款,陕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借款人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冻结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发送协助催收函;出现连续6个月违约还款,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有权收回贷款,并通过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强制转账用于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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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起西安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通知

2024-05-17,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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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通知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缴存职工:

根据2024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二、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三、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项 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年以下(含5年)

2.6

2.35

5年以上

3.1

2.85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5年以下(含5年)

3.025

2.775

5年以上

3.575

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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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积金与安康公积金互认互贷政策公告

2024-04-12,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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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与安康开展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担保公司:

为落实《安康深度融入西安都市圈协同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推进西安都市圈协同发展,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需求,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三届九次会议通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办理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业务,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贷款办理的具体资料以现行政策要求为准。

二、本通知自文发之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信贷管理处。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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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安公积金贷款最新消息

2024-04-12,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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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安公积金贷款最新消息

更新时间:2024年4月12日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与安康开展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有关事项的通知

恢复办理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业务,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贷款办理的具体资料以现行政策要求为准。

更新时间:2024年2月01日

陕西省直公积金启动风控二级响应措施,于2024年2月1日起实施,暂停受理陕西省外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点击查看:暂停省外贷款业务公告

更新时间:2023年8月18日

2023年8月18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恢复办理在西安购买自住住房的11个城市(宝鸡、咸阳、铜川、杨凌、运城、临汾、天水、平凉、庆阳市、延安、三门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点击查看:公积金互认互贷公告详情(原文)

更新时间:2023年2月21日

2023年2月20日起,西安、商洛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点击查看:具体通知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11日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消息:

一、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二、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三、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受理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附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8日

从2022年10月1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通知: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点击查看: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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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转公最新消息陕西商转公最新政策西安公积金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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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哪些楼盘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2024-01-10,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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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哪些楼盘可以公积金贷款

更新时间:2024.1.10

项目名称详情房屋类型更新时间开发商
桂语晴澜项目5#、6#、11#;商品房2023-12-26 16:26:28陕西交控悦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锦园三期1#、5#;商品房2023-12-26 16:26:02西安尚沃朱雀置业有限公司
长安区温国堡村棚户区改造项目DK2-4(荔知里)34#、35#;商品房2023-12-26 16:25:33西安万景美奂置业有限公司
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朝阳社区36#、37#住宅楼建设项目36#、37#;商品房2023-12-26 15:50:49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陆港新家园(二期)项目1#、2#、4#、8#;商品房2023-12-26 15:50:12西安国际陆港文信置业有限公司
港悦府悦观1#、7#、8#、14#、15#;商品房2023-12-26 15:49:42西安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安恒大文化旅游城B-01-01地块(南区)15#;商品房2023-12-26 15:49:16西安诚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颐养健康城二期(DK3)8#、9#、10#;商品房2023-12-26 15:48:51西安邦弘置业有限公司
雁南朗境3#、14#;商品房2023-12-26 15:48:27陕西实泰置业有限公司
龙记观湖5#、6#;商品房2023-12-26 15:48:01陕西金舆富坤置业有限公司
泾河小镇E组团42#;商品房2023-12-26 15:47:34陕西枫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境一期项目3#;商品房2023-12-26 15:44:54西安宝泉盛世置业有限公司
荣华数字康养中心(6号地块)3#、4#;商品房2023-12-26 15:43:58陕西华建康养置业有限公司
高科云天7#、10#;商品房2023-12-26 15:43:15西安高科云天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粮·悦著云轩1#、2#、3#、4#;商品房2023-12-26 15:42:45西安国际陆港文兴置业有限公司

更多楼盘信息:西安可办公积金贷款项目的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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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历年LPR住房贷款最低利率下限一览表

2023-09-22,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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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规定

2019年9月20日至2022年5月29日,陕西全省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不加点)

2022年5月30日至今,陕西全省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即(LPR-20BP)

陕西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限

时间最低利率(1年内)最低利率(5年以上)
2023年3.45%4.20%
2022年5月30日-12月31日3.65%4.30%
2022年1月1日5月29日3.70%4.45%
2021年3.80%4.65%
2020年3.85%4.65%
2019年4.15%4.8%

四大行调整房贷利率后后,利率到底是多少?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并转为浮动利率的,按(贷款发放时对应期限)LPR计算。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29日(含当日),按LPR计算。

3、2022年5月30日(含当日)至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按LPR-20BP计算。

举例

本人于2022年5月20日与建设银行签订协议并发放5年期以上贷款,当时执行5.1%利率(LPR4.6%+50BP),利率下调后,现在即可执行4.2%(当前LPR)。

注:当前LPR利率为4.2%,每月20日人民银行会公布最新LPR利率,9月25日调整后,请大家以最新LPR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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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2023-09-01,全文共 1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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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积金个人提取可以申请无房职工租房提取

一、提取条件

职工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西安市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职工提供《西安市住房情况结果查询证明》显示为公寓等非住宅信息且无住宅信息的,适用无房租房情形提取公积金。

二、可提取额度

1、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2、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一自然年度可办理一次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

3、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一自然年度可办理一次提取。西安公积金中心按照西安市上年度人均租金水平设定提取限额。(个人年提取额上限18000元)

四、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

1、支付宝搜索【西安公积金】

2、点击【住房公积金提取】

3、点击【无房职工租房提取】

4、点击阅读同意通知

5、确认个人信息

6、确认提取金额,不能将账户内额度全部提取!

(二)线下办理

1、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D座(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3、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各受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点击查看:西安公积金提取网点

五、办理材料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3)租金缴纳证明原件;(4)单身证明材料;(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单身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①单身声明(见表格下载);②离婚证原件及未再婚声明(见表格下载);③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等);④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未再婚声明。

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3)租金缴纳证明原件;(4)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2、租住商品住房的

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单身证明材料;(3)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原件;(4)其他相关资料:①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由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地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西咸新区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②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单身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①单身声明(见表格下载);②离婚证原件及未再婚声明(见表格下载);③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等);④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未再婚声明。

已婚职工需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3)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原件;(4)其他相关资料:①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由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地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西咸新区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②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公积金单身声明-空表.doc

公积金单身声明-示范文本.doc

公积金未再婚声明-空表.doc

公积金未再婚声明-示范文本.doc

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书-空表.doc

公积金提取(转移)委托书-示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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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住房公积金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

2023-09-01,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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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加大职工群众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现就住房公积金提取部分政策调整如下:

一、降低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适用标准

将住房公积金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提取政策中“最近一年内自付医疗费用已超出西安市在职职工上年度平均收入”的医疗费用适用标准调整为“最近一年内自付医疗费用已超出西安市全体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022年西安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214元)。

二、补充完善无房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适用情形

职工提供《西安市住房情况结果查询证明》显示为公寓等非住宅信息且无住宅信息的,适用无房租房情形提取公积金。

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推荐阅读:本次公积金调整政策解读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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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住房公积金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解读

2023-09-01,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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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适用标准降低了多少?

调整前:2022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7932元,按照原政策规定,职工重大疾病治疗费用达1179320元(按照医保统筹90%计算)才符合提取条件。

调整后:按照2022年西安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214元计算,职工重大疾病治疗费用达402140元(按照医保统筹90%计算)即符合提取条件,适用标准降低66%。

二、怎样办理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呢?

(一)申请时限和提取额度: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一年办理一次提取,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每年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最近一年自付医疗费用总额。

(二)办理条件和对象: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三)申请材料:

1.提取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

3.病案首页复印件;

4.医院出具的当期医疗费用发票(院外购药发票还须有医院处方)原件;

5.其他相关资料:

(1)提取患病人配偶的公积金,配偶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2)提取患病人子女、父母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曾经同户人员,公安部门依据户口登记信息、档案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四)办理地点:公积金提取业务委托银行网点(具体位置可点击中心网站“业务网点”查询)

三、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有什么变化?

调整前:职工提供的《西安市住房情况结果查询证明》(无房证明)显示为空信息认定为无房。

调整后:职工提供的《西安市住房情况结果查询证明》(无房证明)仅显示非住宅信息的也认定为无房。

四、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新政策?

自2023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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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公积金可以在西安贷款买房吗(条件+额度)

2023-08-25,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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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西安公积金中心发布了11个市的公积金可以在西安进行贷款,享受与西安本地缴存公积金同等贷款权益。

部分地区的公积金可以在西安贷款买房,具体名单如下

1、陕西省

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杨凌市、延安市

2、山西省

运城市、临汾市、

3、甘肃省

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

4、河南省

三门峡市

一、哪些情况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可用于职工购买的自住普通住房包括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等。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额度

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

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5万元。

三、在西安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西安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个人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规定期限的,已完成转移接续后,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合并计算。

(二)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应为房屋买受人(仅限夫妻)其中之一。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的,不予受理;

5.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6.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四、西安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比例

(一)、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买住房面积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2、购买住房面积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二)、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买住房面积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2、购买住房面积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比例同上。

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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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住房公积金在西安买房首付多少

2023-08-25,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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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起,延安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西安使用,享受与西安公积金贷款同等政策。

延安公积金在西安买房贷款首付比例

一、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买住房面积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

2、购买住房面积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二、第二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买住房面积144㎡及以下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

2、购买住房面积144㎡以上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

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比例同上。

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西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资料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买卖契约原件;

(四)购房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借款人及配偶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

(六)借款人及配偶征信报告原件;

(七)借款人及配偶印章(1.5×1.5厘米正楷);

(八)其他相关资料:

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异地缴存职工提供)。

2.用工关系证明、劳动合同(人才代缴职工提供)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提供)。

4.其他资料(视情况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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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公积金在西安贷款能贷多少

2023-08-25,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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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8日起,延安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西安使用,享受与西安公积金贷款同等政策。

一、延安公积金在西安贷款额度

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

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5万元。

二、延安公积金在西安申请贷款条件

(一)西安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个人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规定期限的,已完成转移接续后,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或缴存明细合并计算。

(二)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应为房屋买受人(仅限夫妻)其中之一。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的,不予受理;

5.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6.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应为房屋买受人(仅限夫妻)其中之一。房屋买受人为父母子女或亲戚朋友联名购买的,不予受理;

5.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6.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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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指南(条件+流程+材料)

2023-08-09,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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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及条件

(一)申请人(学生)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

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无年龄限制);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应均在本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申请贷款学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申报信息及材料。凡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贷款资格。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申请材料

请首次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西安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和助学贷款申请书。

注: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四、申请流程

1、首贷学生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s://sls.cdb.com.cn,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家庭住址填写x省x市x区x镇x村x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学生将以上所需材料准备齐全后到西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学生同家长签订贷款合同。

3、合同签订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贷款学生出具《受理证明》,学生凭《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

五、还款时间

每年11月1日—12月20日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正常还款日,还款日期间借款学生可以通过支付宝或到就近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微信、刷卡还款(信用卡除外)。每月(11月除外)15日前可以申请提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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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及相关规定(不断更新)

2023-02-21,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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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西安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相关规定(不断更新

更新时间:2023年2月21日

2023年2月20日起,西安、商洛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

点击查看:具体通知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8日

从2022年10月1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通知: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点击查看: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下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更新时间:2022/6/2

2022年5月31日,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阶段性扶持政策,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偿还公积金贷款,截至2022年底前,不做逾期征信处理。

点击查看:2022西安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2/5/28

2022年5月28日起,西安公积金贷款,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5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5万元,并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点击查看:2022西安公积金贷款调整最新通知

西安公积金贷款指南西安支持公积金贷款楼盘西安购房最新政策
西安商转公最新消息陕西商转公最新政策西安公积金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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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洛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有关事项通知

2023-02-21,全文共 3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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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西商住房公积金融合发展互认互贷有关事项通知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各受委托银行,各担保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政府关于《西商融合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要求,推进西安、商洛两市住房公积金同城化发展长效机制建立,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需求,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办理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业务,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西安本地缴存职工享有同等贷款权益。贷款办理的具体资料以现行政策要求为准。

二、本通知自2023年2月20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信贷管理处。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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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纯公积金贷款流程(图解+额度)

2023-01-04,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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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西安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

图源:西安便民100

二、西安纯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借款人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买卖契约原件;

(四)购房首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借款人及配偶具有稳定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的证明;

(六)借款人及配偶征信报告原件;

(七)借款人及配偶印章(1.5×1.5厘米正楷);

(八)其他相关资料:

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异地缴存职工提供)。

2.用工关系证明、劳动合同(人才代缴职工提供)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二手房提供)。

4.其他资料(视情况提供)。

三、西安纯公积金贷款额度

1、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5万元。

2、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5万元。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50%。

4、借款人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按其月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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