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秋季繁昌区教资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2023-11-06,全文共 1446 字
+ 加入清单根据《芜湖市繁昌区2023年下半年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公告》,现场确认安排如下:
现场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5:00。
地点:芜湖市繁昌区教育局人事股(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二楼244室)。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3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繁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使用本科学历申请认定。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在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同时,应提供“学信网”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繁昌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表格见公告附件1-2,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繁昌区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为繁昌区人民医院。本公告发布后,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自行前往繁昌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A4纸双面打印,单页打印不予受理,体检表个人信息填写完整,贴好1寸照片(须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相同)。体检前一天要休息好,晚上10:00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要求空腹(其他注意事项请咨询医院的体检中心)。
繁昌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7:30至9: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体检),联系人:赵主任,联系电话:0553-7870350、7861028。
申请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体检一般1个工作日出报告,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一般3个工作日出报告。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须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相同,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报学科,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2023年秋季无为市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2023-10-26,全文共 4052 字
+ 加入清单无为市2023年秋季认定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师秘〔2023〕23号)要求,现就无为市2023年秋季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无为市2023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无为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无为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户籍在无为市);
(四)持有有效无为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无为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驻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持有有效无为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无为市教育局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无为市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无为市教育局指定医院为无为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无为市中医院体检中心(幼儿园申请人员体检限无为市中医院体检中心)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在无为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统一选择“无为市教育局”。选择无为市教育局人事股确认点。请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如实选择确认点,由于选择错误造成无法发证的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一寸照片相同)。
网上报名需签署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二)现场确认
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地点为无为市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地址:无为市花园路10号,联系电话0553—6322645)。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无为市居住证。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无为市居住证;
③驻无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无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④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使用本科学历申请认定,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专科学历申请认定。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无为市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表格见公告附件1、2,也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10月16日网报开始后即可至指定医院体检,周日除外)。无为市教育局指定医院为无为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无为市中医院体检中心(幼儿园申请人员体检限无为市中医院体检中心)。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相同,背面写明姓名、学科、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无为市教育局网站发证公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程序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附件:点击查看原文及附件下载
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中小学).docx
附件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docx
2023年秋季芜湖市龙凤佳苑幼儿园招生公告
2023-05-22,全文共 2244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芜湖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和《芜湖经开区202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我园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一)出生年月: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
2、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计划
拟招收小班:120人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幼儿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及开发区周边社区宣传栏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方案和信息。
有意愿参加报名的家长,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报名登记表。
2023年经开区公办园入园报名登记表(扫描二维码查看)
温馨提示:
1.报名登记表填写请使用黑色中性笔,字迹要求清晰工整,表格请勿折叠,涂改视为无效。
2.现场审核材料时,请提供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登记时间
2023年招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龙凤佳苑小区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登记,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优先录取。(“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产权为住宅性质且为完全产权。)
时间:5月24日——5月26日 8:30-16:30
第二阶段:具有经开区户籍或者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的适龄幼儿,进行报名登记。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时间:6月5日—— 6月7日 8:30-16:30
第三阶段:登记结束后,若有空余学位,将面向社会公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经开区企业务工子女的非芜湖市户籍幼儿)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若报名人数不超过空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
时间:6月8日——6月9日 8:30-16:30
非龙凤佳苑小区业主子女在第一阶段报名登记无效;龙凤佳苑小区业主子女不在第一阶段登记,视为主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三)报名登记方式
1.2023年公办园招生采用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幼儿监护人按我园要求于报名登记时间内进行预登记和资料审核工作。
2.资料审核现场需按要求提供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资料。(详见下面报名注意事项)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区社会事业局将对各幼儿园报名结果汇总比对,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增加幼儿相关信息。参加电脑派位时“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一旦派中,名额在招生计划上相应增加。
3.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同时提供住房产权人户口本。
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经开区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同时提供3个月及以上经开区社保证明和居住证。
(五)录取和电脑派位实施
1.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办幼儿园,优先满足符合该小区“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若符合该小区“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在小区内按招生计划数电脑派位录取,不再面向社会招生。若有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总人数若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补齐计划数。“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产权为住宅性质且为完全产权。
2.非小区配套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3.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一孩已在我园就读,其第二孩报名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简称“长幼同园”),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不再参加电脑派位。
4.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不受名额限制。
5.电脑派位时间以及具体操作流程方案等将在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及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报到注册
经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以幼儿园通知为准)到幼儿园报到注册,接受现场核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因未按时报到注册和取消录取资格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录取名额不得转让。
招生咨询电话:0553-5988501
2023秋季芜湖经开区教资认定体检医院(地址+联系电话)
2023-11-06,全文共 235 字
+ 加入清单根据《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秋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指定体检医院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和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指定体检医院及联系方式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东路1号
0553-2676060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九华中路259号
0553-3909072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
0553-5739236
注:体检当次有效,10月16日网报开始后即可至指定医院体检!
2023年秋季无为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2023-12-13,全文共 223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12月12日,无为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刘文慧等71名同志取得教师资格的通知》,请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无为市教育局人事股办理领证事宜。
关于刘文慧等71名同志取得教师资格的通知
据《教师资格条例》认定工作的有关规定,经无为市教师资格制度实施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认定刘文慧等71名同志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体名单见附表),请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无为市教育局人事股办理领证事宜。
2023年秋季芜湖市春水湾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23-05-22,全文共 2109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和《芜湖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开区2023年秋季区属公办幼儿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一)出生年月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
2、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计划数
1、小班:120人
2、中班:0人
3、大班:25人
三、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幼儿园在5月23日前,通过幼儿园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及各社区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相关信息。
(二)报名登记时间
2023年招生分为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对满足报名条件1或2,即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或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条件的幼儿进行报名登记,登记时间为
6月5日—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6月7日下午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将报名登记情况进行公布。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有剩余学位,则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报名登记 ,登记时间为
6月8——6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6月9日下午通过微信公众号将登记情况进行公布。
本次招生工作全部完成后,若无需摇号,则将在6月14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最终幼儿录取名单,若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具体时间与事宜将与经开区管委会保持一致,并在园公众号进行通知。
(三)报名登记方式
1.2023年芜湖市春水湾幼儿园招生采用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无需携带幼儿入园。
2.资料审核现场需按要求提供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资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区社会事业局将对各幼儿园报名结果汇总比对,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增加幼儿相关信息。参加电脑派位时“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一旦派中,名额在招生计划上相应增加。
3.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同时提供住房产权人户口本。
4.幼儿园负责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由幼儿园打印出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幼儿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及承诺书现场签名确认,并随同证明材料交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幼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经开区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同时提供3个月及以上经开区社保证明和居住证。
(五)录取和电脑派位实施
1.芜湖市春水湾幼儿园根据区报名条件与阶段要求,分两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第一批次若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剩余学位对第二批次进行公开招生,若招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补齐计划数。第一批次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2.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一孩已在我区公办园就读,其第二孩报名第一孩所在公办园,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简称“长幼同园”),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不再参加电脑派位。
3.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不受名额限制。
4.电脑派位时间以及具体操作流程方案等将在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及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五)报到注册
经录取的幼儿在2023年6月15日-16日,由监护人携带幼儿和报名审核时的材料及幼儿入园入托健康检查表到幼儿园报到注册,幼儿园再次进行查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注册时,入园幼儿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编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报到注册;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额不得转让。
芜湖市春水湾幼儿园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电话号码:0553-3995939。
附件:2023年经开区公办园入园报名登记表.docx
2023年秋季教资认定湾沚区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及咨询电话
2023-11-06,全文共 262 字
+ 加入清单根据《湾沚区2023年秋季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公告》,湾沚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为湾沚区总医院。体检当次有效,10月16日网报开始后即可至指定医院体检。
湾沚区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
芜湖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湾沚区总医院)内科综合楼二楼健康管理中心
地址:湾沚镇芜屯南路60号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为湾沚区交通大楼四楼区教育局会议室(地址:湾沚镇湾石路东延伸段)。
2023年芜湖经开区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23-05-19,全文共 2087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和《芜湖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开区2023年秋季区属公办幼儿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一)出生年月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
2、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幼儿园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登记时间
2023年招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登记(仅限幼儿园所在配套小区业主子女) 5月24日——5月26日;
第二阶段:有剩余学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小区配套园报名登记 6月5日—— 6月7日;
第三阶段:有剩余学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小区配套园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6月8——6月9日。
非配套小区业主子女在第一阶段报名登记无效;配套小区业主子女不在第一阶段报名,视为主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三)报名登记方式
1.2023年公办园招生采用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幼儿监护人关注各公办园招生方案,按各园要求进行预登记和资料审核工作。
2.资料审核现场需按要求提供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资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区社会事业局将对各幼儿园报名结果汇总比对,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增加幼儿相关信息。参加电脑派位时“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一旦派中,名额在招生计划上相应增加。
3.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同时提供住房产权人户口本。
4.各幼儿园负责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由幼儿园打印出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幼儿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及承诺书现场签名确认,并随同证明材料交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幼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经开区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同时提供3个月及以上经开区社保证明和居住证。
(五)录取和电脑派位实施
1.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办幼儿园(见附表1),优先满足符合该小区“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若符合该小区“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在小区内按招生计划数电脑派位录取,不再面向社会招生。若有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总人数若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补齐计划数。“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产权为住宅性质且为完全产权。
2.非小区配套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3.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一孩已在我区公办园就读,其第二孩报名第一孩所在公办园,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简称“长幼同园”),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不再参加电脑派位。
4.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不受名额限制。
5.电脑派位时间以及具体操作流程方案等将在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及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报到注册
经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注册,接受现场核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因未按时报到注册和取消录取资格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录取名额不得转让。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电话号码:0553-5841746.
附件:
1、经开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电脑派位学位数.xlsx
2、2023年经开区公办园入园报名登记表.docx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5月18日
2023年秋季芜湖经开区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
2023-05-22,全文共 363 字
+ 加入清单一、报名登记时间
2023年招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登记(仅限幼儿园所在配套小区业主子女) 5月24日——5月26日;
第二阶段:有剩余学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小区配套园报名登记 6月5日—— 6月7日;
第三阶段:有剩余学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小区配套园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6月8——6月9日。
非配套小区业主子女在第一阶段报名登记无效;配套小区业主子女不在第一阶段报名,视为主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二、报名登记方式
1、2023年公办园招生采用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幼儿监护人关注各公办园招生方案,按各园要求进行预登记和资料审核工作。
2、资料审核现场需按要求提供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资料。
2023年秋季芜湖是教育局高中教资认定公告
2023-10-23,全文共 5492 字
+ 加入清单芜湖市教育局2023年秋季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师秘〔2023〕23号)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秋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由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请关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公告,详见附件2。
一、认定范围对象
芜湖市2023年秋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芜湖市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期内芜湖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芜湖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芜湖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地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芜湖市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驻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期内芜湖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芜湖市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芜湖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芜湖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驻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芜湖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芜湖市教育局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芜湖市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芜湖市教育局指定医院为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中医医院、芜湖市镜湖区医院。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在芜湖市教育局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统一选择“芜湖市教育局”,确认点统一选择“芜湖市教育局窗口”。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1寸照片相同)。
网上报名需签署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员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二)现场确认
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5:00。地点为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六楼29号窗口(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先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芜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使用本科学历申请认定。
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在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同时,应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芜湖市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10月16日网报开始后即可至指定医院体检)。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相同,背面写明姓名、学科、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芜湖市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芜湖市教育局网站发证公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程序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附件:
附件1:
芜湖市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
0553-5739236
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安徽省芜湖市康复路10号
0553-2827919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东路1号
0553-2676060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九华中路259号
0553-3909072
芜湖市中医医院:芜湖市九华南路430号
0553-5960502
芜湖市镜湖区医院:芜湖市镜湖区环城西路19号
0553-3878562
附件2:
芜湖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芜湖市镜湖区教育局 | 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810室 | 0553-3902611 | https://www.whjhq.gov.cn/xwdt/gggs/index.html |
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 | 芜湖市九华北路789号(鸠江区政府江南办公楼4楼421室) | 0553-5864117 | https://www.jjq.gov.cn/public/column/660618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6747511 |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体局 | 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教育文体局305办公室 | 0553-3918136 | https://ssjkq.wuhu.gov.cn/index.html |
芜湖市弋江区教育局 | 芜湖市弋江区利民东路2号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2号楼五楼芜湖市弋江区教育局人事科 | 0553-4831703 | https://www.yjq.gov.cn/public/column/660587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6747511 |
芜湖市湾沚区教育局 |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湾石路延伸段交通大楼3楼湾沚区教育局 | 0553-8791006 | www.wanzhi.gov.cn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39号 | 0553-5849271 | https://weda.wuhu.gov.cn/zwgk/tzgg/index.html |
芜湖市繁昌区教育局 | 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二楼244室 | 0553-7911127 | https://www.fanchang.gov.cn/ |
南陵县教育局 | 南陵县教育局 | 0553-6839002 | https://www.nlx.gov.cn/ |
无为市教育局 | 无城镇花园路1号 | 0553-6322645 | https://www.ww.gov.cn/public/column/6603481?type=4&action=list |
附件3:体检表.docx1
2023年秋季芜湖市万春新苑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23-05-22,全文共 1992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和《芜湖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开区2023年秋季区属公办幼儿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一)出生年月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
2.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计划数:小班90人
三、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幼儿园在5月23日前,通过幼儿园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及各社区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相关信息。
(二)报名登记时间
第一阶段:对满足报名条件1或2,即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或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条件的幼儿进行报名登记,登记时间为
6月5日—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
第二阶段:如第一阶段有剩余学位,则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报名登记 ,登记时间为
6月8日——6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
本次招生工作全部完成后,若无需摇号,则将在6月9日下午报社会事业局统一查重,结果无误后在6月14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对最终录取结果进行公布。若任意批次人数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具体时间与事宜将与经开区管委会保持一致,并在园公众号进行通知。
(三)报名登记方式
1.2023年芜湖市万春新苑幼儿园招生采用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无需携带幼儿入园。
2.资料审核现场需按要求提供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资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区社会事业局将对各幼儿园报名结果汇总比对,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增加幼儿相关信息。参加电脑派位时“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一旦派中,名额在招生计划上相应增加。
3.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同时提供住房产权人户口本。
4.幼儿园负责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由幼儿园打印出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幼儿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及承诺书现场签名确认,并随同证明材料交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幼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经开区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同时提供3个月及以上经开区社保证明和居住证。
(五)录取和电脑派位实施
1.芜湖市万春新苑幼儿园根据区报名条件与阶段要求,分两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第一批次若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剩余学位对第二批次进行公开招生,若招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补齐计划数。第一批次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2.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一孩已在我区公办园就读,其第二孩报名第一孩所在公办园,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简称“长幼同园”),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不再参加电脑派位。
3.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不受名额限制。
4.电脑派位时间以及具体操作流程方案等将在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及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报到注册
经录取的幼儿在2023年6月26日-27日,由监护人携带幼儿和报名审核时的材料及幼儿入园入托健康检查表到幼儿园报到注册,幼儿园再次进行查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注册时,入园幼儿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编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报到注册;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额不得转让。
芜湖市万春新苑幼儿园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电话号码:0553-8217586。
2023年秋季南陵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10-26,全文共 4317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师秘〔2023〕23号)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南陵县2023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南陵县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南陵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南陵县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驻南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效期内南陵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南陵县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芜湖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驻南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南陵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南陵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南陵县教育局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南陵县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南陵县教育局指定医院为南陵县医院。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纳入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在南陵县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南陵县教育局”认定机构,选择“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确认点。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1寸照片相同)。
网上报名需签署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员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成功后,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分申请中小学类和申请幼儿园类)到南陵县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为确保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请在现场确认结束前一日按医院体检规定完成体检。
咨询电话:0553-6839002
认定现场电话:0553-6830148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现场确认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汇处)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南陵县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驻南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南陵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④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使用本科学历申请认定。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南陵县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中小学类)》、《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类)》(见附件),也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10月16日网报开始后即可至指定医院体检)。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相同,背面写明姓名、学科、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南陵县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发证公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程序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附件:点击查看原文及附件下载
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中小学类).doc
2.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类).doc
2023年秋季芜湖经开区教师资格证发放公告(领取时间+地点)
2023-12-08,全文共 355 字
+ 加入清单经开区2023年秋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公告
经开区2023年秋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将于12月11日-13日开始发放,发放采取邮寄方式,通过EMS邮寄。请需要邮寄的相关领取人(已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要求邮寄并留邮寄地址的,无须扫码)于12月10日前扫描本公告下方二维码,填写邮寄信息。证书将于12月11日以后进行邮寄。芜湖市内免费,芜湖市外到付。
少数选择现场领取的申请人,请于12月11日-13日早上8:30-11:30,下午2:00-5:00,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39号)13楼社会事业局1315室领取。联系人:韩老师,联系电话:5849271。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12月7日
2023年秋季芜湖市繁昌区繁瑞幼教集团新生录取及报到通知
2023-08-14,全文共 545 字
+ 加入清单芜湖市繁昌区繁瑞幼教集团2023年秋季新生录取号码公布及报到注册的通知
根据《芜湖市繁昌区2023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规定流程,结合繁瑞幼教集团2023年秋季报名幼儿生源分布及网上报名登记情况,现就繁瑞幼教集团两园新生录取号公布,并就报到注册时间通知如下:
基本情况
经审核繁瑞幼教集团有效号共82个。
划片区域
(一)繁瑞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数50人,有效号48个,其中1个有效号为双胞胎。
附有效号48个如下:
划分区域:龙亭中路与渡江大道交叉口——龙亭中路与五华山路交叉口——五华山路与繁阳大道交叉口——渡江大道与繁阳大道交叉口区域内。
(二)戴店幼儿园小班招生计划数50人,有效号34个。
附有效号34个如下:
划分区域:宁铜铁路与繁阳大道交叉口——渡江大道与繁阳大道交叉口以北区域。
报到注册工作
(一)请以上录取的新生家长于8月18日上午9:00——11:00.携带户口本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园所进行报名注册,逾期未注册登记的,当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报名注册采取分时分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注意事项
(一)请家长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有序排队进行注册报到,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集团将空缺学位数上报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补录工作。
2023年芜湖市东方御府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2023-05-22,全文共 2336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和《芜湖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开区2023年秋季区属公办幼儿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的原则。幼儿园公开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出生年月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
2、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招生计划数
小班:120人
中班:84人
大班:70人
三、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幼儿园在5月23日前,通过幼儿园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及各社区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相关信息。
(二)报名登记时间
第一阶段:高速东方御府小区业主子女 。
登记时间:5月24日——5月26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5月26日下午通过公众号对报名登记情况进行公布。
第二阶段:如第一阶段有剩余学位,对满足报名条件1或2,即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或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条件的幼儿进行报名登记。
登记时间为 6月5日—6月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6月7日下午通过公众号对报名登记情况进行公布。
第三阶段:如第二阶段有剩余学位,则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报名登记。
登记时间为 6月8——6月9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6月9日下午对通过公众号对报名登记情况进行公布。
非配套小区业主子女在第一阶段报名登记无效;
配套小区业主子女不在第一阶段报名,视为主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
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本次招生工作全部完成后,若无需摇号,则将在6月14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最终幼儿录取名单。
若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具体时间与事宜将与经开区管委会保持一致,并在幼儿园公众号进行通知。
(三)报名登记方式
1.2023年芜湖市东方御府幼儿园招生采用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无需携带幼儿入园。
登记地点:芜湖市东方御府幼儿园
2.资料审核现场需按要求提供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资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区社会事业局将对各幼儿园报名结果汇总比对,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增加幼儿相关信息。参加电脑派位时“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一旦派中,名额在招生计划上相应增加。
3.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同时提供住房产权人户口本。
4.幼儿园负责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由幼儿园打印出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幼儿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及承诺书现场签名确认,并随同证明材料交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幼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经开区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同时提供3个月及以上经开区社保证明和居住证。
(五)录取和电脑派位实施
1.芜湖市东方御府幼儿园根据区报名条件与阶段要求,分三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第一批次若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若第一批次有剩余学位对第二批次进行公开招生,若招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补齐计划数。
若第二批次有剩余学位对第三批次进行公开招生,若招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补齐计划数。
2.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一孩已在我区公办园就读,其第二孩报名第一孩所在公办园,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简称“长幼同园”),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不再参加电脑派位。
3.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不受名额限制。
4.电脑派位时间以及具体操作流程方案等将在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及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报到注册
经录取的幼儿在2023年6月15日-16日,由监护人携带幼儿和报名审核时的材料及幼儿入园入托健康检查表到幼儿园报到注册,幼儿园再次进行查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
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注册时,入园幼儿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编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报到注册;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额不得转让。
芜湖市东方御府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0553-3995905。
入园报名登记表
点击查看:2023年经开区公办园入园报名登记表
2023年秋季南陵县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时间+地点)
2023-12-21,全文共 268 字
+ 加入清单关于领取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认定工作的有关规定,经南陵县教育局审核,认定刘东辰等60名同志分别具备小学、初级中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具体名单已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请通过人员于2023年12月26日-2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南陵县教育局五楼档案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档案材料,是验证教师资格证真伪、教师资格注册、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的重要凭证,请务必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553-6839667
南陵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20日
2023秋季武汉镜湖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资认定现场确认安排
2023-10-31,全文共 1204 字
+ 加入清单根据《芜湖市镜湖区2023年秋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现场确认安排如下: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0日,每日9:00—11:30;15:00—17:00(逾期视为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芜湖市镜湖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地址: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八楼810室。
联系电话:0553-3902611。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使用本科学历申请认定。
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镜湖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10月10日网报开始后即可至指定医院体检)。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相同,背面写明姓名、学科、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2023年芜湖市香城湾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公告
2023-05-22,全文共 2834 字
+ 加入清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和《芜湖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开区2023年秋季区属公办幼儿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根据本园实际,制定本方案。
幼儿园地址:香城湾小区(香城湾B区西南角)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一)出生年月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
2.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计划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幼儿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及开发区周边社区宣传栏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方案和信息。
有意愿参加报名的家长,可以前往芜湖市香城湾幼儿园门卫室领取报名登记表,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
2023年经开区公办园入园报名登记表(扫描二维码查看)
温馨提示
1.报名登记表填写请使用黑色中性笔,字迹要求清晰工整,表格请勿折叠,涂改视为无效。
2.现场审核材料时,请提供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登记时间
2023年招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香城湾小区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登记(“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产权为住宅性质且为完全产权。)
时间:5月24日——5月26日 9:00-17:00
第二阶段:具有经开区户籍或者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的适龄幼儿,进行报名登记。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时间:6月5日—— 6月7日 9:00-17:00
第三阶段:登记结束后,若有空余学位,将面向社会公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经开区企业务工子女的非芜湖市户籍幼儿)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若报名人数不超过空余学位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
时间:6月8日——6月9日 9:00-17:00
配套小区业主子女不在第一阶段登记,视为主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地点:芜湖市香城湾幼儿园(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香城湾B区西南角)
(学位以电脑派位形式产生,不以登记先后顺序录取。)
2.报名登记形式:采取幼儿监护人现场报名登记的方式,报名登记当天无需携带幼儿入园。
3.幼儿园负责对报名登记幼儿进行资格审核。由幼儿园打印出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幼儿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及诚信承诺书签名确认,并随同证明材料交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登记第一阶段现场审核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在香城湾小区的幼儿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幼儿本人和父母页)原件和复印件;
(4)香城湾小区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拆迁协议或购房协议及全额发票等)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登记第二阶段现场审核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经开区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房产证、拆迁协议或购房协议及全额发票等)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登记第三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现场审核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同时提供3个月及以上经开区社保证明和居住证。
4.报名登记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电脑派位号,报名先后与派位录取无关。
5.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登记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资格。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区社会事业局将对各幼儿园报名登记结果汇总比对,重复报名登记一经发现,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增加幼儿相关信息。参加电脑派位时“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一旦派中,名额在招生计划上相应增加。
3.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同时提供住房产权人户口本。
4.幼儿园负责对报名登记幼儿进行资格审核。由幼儿园打印出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幼儿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及承诺书现场签名确认,并随同证明材料交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幼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五)录取和电脑派位实施
1.芜湖市香城湾幼儿园为香城湾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办幼儿园,优先满足符合香城湾小区“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登记第一阶段结束后若有剩余学位,则开始进行第二阶段招生登记,第二阶段招生登记结束后若有剩余学位,则进行第三阶段招生。(“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产权为住宅性质且为完全产权。)
2.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一孩已在我园就读,其第二孩报名我园,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简称“长幼同园”),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不再参加电脑派位。
3.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高层次人才等子女优先录取,不受名额限制。
4.电脑派位时间以及具体操作流程方案等将在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及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入园参观
5月22日、5月29日和6月5日下午16:30-17:00,适龄幼儿和家长(每位幼儿一位家长)可以提前在幼儿园门卫室进行登记并佩戴访客证,听从老师的组织和引导有序进行园所参观。入园参观期间,请您配合园所管理工作,做好孩子的榜样哦。
芜湖市香城湾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0553-5988619
2023年秋季湾沚区教资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2023-11-06,全文共 1207 字
+ 加入清单湾沚区2023年秋季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10日,地点为湾沚区交通大楼四楼区教育局会议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6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现场确认地点
湾沚区交通大楼四楼区教育局会议室(地址:湾沚镇湾石路东延伸段)。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湾沚区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区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使用本科学历申请认定。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湾沚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表格见公告附件3,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湾沚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为湾沚区总医院(原芜湖县医院)。体检当次有效,10月16日网报开始后即可至指定医院体检。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相同,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报学科,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2023秋季南陵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时间+医院
2023-11-06,全文共 246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南陵县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南陵县2023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指定体检医院为南陵县医院。
一、体检时间
体检当次有效,10月16日网报开始后即可至指定医院体检。
注:南陵县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中小学类)》、《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类)》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二、体检医院
南陵县教育局指定医院为南陵县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