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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英才

芜湖英才专题栏目,提供与芜湖英才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芜湖英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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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后续发放公示(更新中)

2023-10-23,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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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9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2年7月第二年度)》,拟将有974人将获得补贴。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2年7月第二年度)

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规定,现将2022年7月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第二年度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联系电话:市住建局0553-5905516、市人才发展集团0553-3991890),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补贴发放对象予以登记。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2022年7月第二年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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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紫云英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2024-04-19,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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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紫云英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报

申请人于每月1-20日通过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实时进行申报(首次申报自2024年6月1日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其中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

(2)已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房全款发票。

(4)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申请人购房时点所持最高学历)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学校证明、本人承诺书。

(5)芜湖市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附件1)。

(6)工作证明(附件2)。

(7)申请人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8)劳动合同(购房补贴申请时点,申请人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受理。

申请人申报后,市人才发展集团于5个工作日内受理、初审并分办至各部门。

3.审核。

各审核部门于次月20日前完成上月申报人员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实时反馈至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

申请人基本条件: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部门对申请人学历信息进行审核;市人社局负责对申请人社保缴费信息进行审核;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婚姻状况进行审核;市人才发展集团负责对申请人年龄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首套房认定:市住建局负责对申请人名下住房网签合同信息及定向销售商品房、团购商品房等住房信息进行审核,并组织各区、开发区对申请人征收拆迁安置信息进行审核;市自规局负责对申请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同类型安居保障政策查重:市住建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人才安居保障补助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专项政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购房消费券等进行查重;市人社局负责对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进行查重。

4.公示。

市人才发展集团负责对各部门的审核材料进行梳理、汇总,并将审核通过名单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和市人才发展集团于次月下旬将拟补贴人员名单分别在市住建局官网、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具体名单由市住建局函告市人才发展集团,公示有异议的重新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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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芜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回迁房可以申请吗?

2023-11-10,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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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细则规定:申请人在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住房产权登记时点之前,在我市存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新购房屋不认定为首套房。

芜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首套房认定

1.首套房认定以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已办理合同网签和不动产权登记信息为准。申请人名下有商业、办公或仓储等非住宅用房,不影响首套房认定。

2.申请人在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住房产权登记时点拥有住房,即在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名下有住房网签合同或不动产权登记信息(不含农村宅基地上住宅)的,新购房屋不认定为首套房。

3.申请人在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住房产权登记时点之前,在我市存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新购房屋不认定为首套房。

4.申请人申请补贴房屋为下列情况的,不认定为首套房:购买定向销售一手商品房、购买单位的集资建房及家庭成员(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产权转让获得的房屋。

芜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申报条件

1.硕士、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购房时点(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日期,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不超过35周岁;

2.申请人所在企业依法为其在我市持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申请人于2018年6月30日后(含6月30日)在我市市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

注:驻芜央企、省属国有企业人员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享受政策的购房时间为2023年7月6日及之后。

4.普通商品住房为总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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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2024-04-19,全文共 2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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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一、支持对象

2018年7月1日(含)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引进并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周岁(含)以下硕士、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

二、支持政策

1.给予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购房款8%,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购房补贴。

2.给予本科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2%,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购房补贴。

3.给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4%,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购房补贴。

4.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叠加享受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于2018年7月1日(含)后在我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且申请补贴时所在企业依法为其在我市持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申请人于2024年4月21日(含)后在我市市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购买首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

3.普通商品住房为总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住房。

四、申请程序

1.申报。申请人于每月1-20日通过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实时进行申报(首次申报自2024年6月1日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其中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

(2)已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房全款发票。

(4)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申请人购房时点所持最高学历)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学校证明、本人承诺书。

(5)芜湖市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附件1)。

(6)工作证明(附件2)。

(7)申请人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8)劳动合同(购房补贴申请时点,申请人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受理。申请人申报后,市人才发展集团于5个工作日内受理、初审并分办至各部门。

3.审核。各审核部门于次月20日前完成上月申报人员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实时反馈至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

申请人基本条件: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部门对申请人学历信息进行审核;市人社局负责对申请人社保缴费信息进行审核;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婚姻状况进行审核;市人才发展集团负责对申请人年龄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首套房认定:市住建局负责对申请人名下住房网签合同信息及定向销售商品房、团购商品房等住房信息进行审核,并组织各区、开发区对申请人征收拆迁安置信息进行审核;市自规局负责对申请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同类型安居保障政策查重:市住建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人才安居保障补助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专项政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购房消费券等进行查重;市人社局负责对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进行查重。

4.公示。市人才发展集团负责对各部门的审核材料进行梳理、汇总,并将审核通过名单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和市人才发展集团于次月下旬将拟补贴人员名单分别在市住建局官网、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具体名单由市住建局函告市人才发展集团,公示有异议的重新进行审核。

五、资金兑付

首期兑付总补贴资金的70%,剩余资金分三年兑付,每年分别兑付总补贴资金的10%、10%、10%。

资金由市住建局于次月20日前拟定发放计划函告市人才发展集团,由市人才发展集团向市财政局申请。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市住建局依据公示情况拟定发放名单,并委托市人才发展集团在收到发放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各县市区、开发区资金分担明细由县区确认,并经市住建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与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结算。需补发或追回购房补贴的,由市住建局委托市人才发展集团予以补发或追回。

剩余购房款补贴发放,需自上年度补贴兑付之日起满1年,每年由大数据通过信息共享对申请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持续缴纳情况进行审核(申请人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在6个月内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视为持续缴纳社保,新用人单位仍需为企业性质),审核结果实时反馈至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如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进行复核。资金兑付仍按上述流程进行,所有资金均发放至购房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

六、退回

1.申请人发生退房的,需退回已享受的购房补贴。

2.补贴兑付期内申请人对所购房屋的产权全部转移的,需退回已享受的购房补贴。

3.补贴资金应退未退人员在补贴资金全额退回前不得办理退房、合同变更及产权转移登记。

4.申请人自首期补贴兑付后,在芜服务期不低于3年,并持续缴纳芜湖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兑付期内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需在6个月内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持续缴纳芜湖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每年由非企业性质单位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含),否则需退回已享受的购房补贴。

5.需退回补贴资金的申请人视为已享受该政策。

七、其他

1.本细则中所涉及的补助资金,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市与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按4:6比例分担(如申请人所在企业纳税地与购房地不一致,市级承担40%,两处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各承担30%);市与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按5:5比例分担(如申请人所在企业纳税地与购房地不一致,市级承担50%,两处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各承担25%)。

2.市人才发展集团会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自规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部门,将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与婚姻登记、社保、高层次人才补贴审批、房地产交易与登记平台等系统进行连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完成信息传输和审核(平台系统未实现对接的,暂采取线下形式进行信息传输和审核),并通过接口将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上发放或退回补贴的状态及时传输至房地产交易与登记平台,系统自动实行或解除房屋交易与登记限制。

3.对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骗补(含应退未退)的申请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4.自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内申请人不得办理退房及除配偶外的合同变更或产权转移登记。

5.购房补贴只可享受一次,已享受过人才购房补助等同类型财政补贴政策的人才不再享受该政策(多个政策均在申请过程中未实际兑付的,由申请人自行选择一个政策进行申请)。已享受青年英才租房补贴的,在首期兑付时予以扣减。

6.申请人所购房屋需为个人独有或夫妻共有。其中,夫妻婚前以共有人身份购买的房屋仅接受夫妻双方其中一人的申请,不叠加享受政策(未申请一方视为共同享受),且申请时需提供婚姻证明;夫妻婚后以共有人身份购买的房屋可以共同申请。

7.本通知自2024年4月21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关于调整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芜市建2023〕79号)、《关于优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夫妻婚前共同购房有关事项的通知》(芜市建〔2023〕103号)同时废止,在原文件实施期间已申请或已审核通过的人才仍按照原文件享受相应政策。

8.该细则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形,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相关部门会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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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青年英才租房补贴停发原因

2023-11-13,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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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申请人个人工作、住房等发生变化,无法满足租房补贴发放条件时,自当月起予以停发补贴,符合发放条件后,重新提出补贴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发放补贴。

一、租房补贴停发情形

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申请人无需再次申请,由平台比对数据验证,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报:

①申请人变更在芜就业单位的;

②申请人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后,重新创业或在本市其他单位就业的;

③申请人租房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

二、租房补贴中间如果暂时不符合条件但后期又符合了,此期间的补贴会补发吗?

租房补贴自申请当月计发、按月发放,个人租房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续发期间因变更用人单位、社保状态点停等原因不符合条件无法办理补贴的,自不符合条件当月停发补贴,后续符合条件并申请成功的补贴继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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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户口只能落到市区吗?

2023-11-13,全文共 2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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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户口都可以。

1、申请租房补贴户口要落到市区吗?

答: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户口都可以。

2、本人在芜湖无房,父母在芜湖有房可以申请吗?

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即可,父母有房不包括在内。

3、在芜高校就读时已将户口迁入我市,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在芜高校就读时已将户口迁入我市或其他情形早已迁入我市的,可参照就读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执行,按照新落户人员符合申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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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紫云英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申请材料

2024-03-29,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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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紫云英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申请材料

最新消息:芜湖紫云英购房补贴相关文件执行至2024年4月20日(含),申请人须于024年4月20日(含)前通过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提交补贴申请!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通过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实时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申请表》、《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

(2)申请人身份证,其中已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购买二手住房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身份证。

(3)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提供已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款发票;购买二手住房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税收完税证明。

(4)申请人学历证书(申请人购房时点所持最高学历)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购房补贴申请时点,申请人所在企业持续为其缴纳芜湖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

(6)劳动合同(购房补贴申请时点,申请人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点击下载: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申请表、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

二、申请对象

2018年6月30日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不含驻芜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城市合伙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引进并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周岁(含)以下的硕士、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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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芜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名单什么时候公示?

2023-11-06,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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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6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7月)》,拟将有301人获得补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

一、公示期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补贴发放对象予以登记。

二、公示反馈电话

联系电话:市住建局0553-5905516、市人才发展集团0553-3991890。

三、公示名单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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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青年英才租房补贴业务每月什么时候到账?

2023-11-13,全文共 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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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当月申请,当月受理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当月月底或次月月初发放补贴

一、发放安排

正常情况下,当月申请,当月受理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当月月底或次月月初发放补贴。申请人务必开通第三代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否则将无法发放补贴。

二、申请人当月申请租房补贴成功,下个月还需重新申请吗?

无需重新申请。租房补贴实行按月发放,安徽政务服务网按月数据自动比对,下个月由平台自动对数据进行比对验证,符合条件按月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的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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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名单公示

2024-04-08,全文共 2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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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2022年12月第二年度)

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规定,现将2022年12月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第二年度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2年12月)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2023年11月)

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规定,落实2024年2月29日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规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人才集团九部门联合召开的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会商会要求,现将2023年11月申请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通过审核拟补贴名单予以公示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11月)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2022年11月第二年度)

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规定,现将2022年11月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第二年度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2年11月)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2023年10月)

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规定,落实2024年1月19日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规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人才集团九部门联合召开的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会商会要求,现将2023年10月申请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通过审核拟补贴名单予以公示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10月)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2022年10月第二年度)

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规定,现将2022年10月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第二年度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2年10月)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9月)

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规定,落实2023年12月18日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规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人才集团九部门联合召开的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会商会要求,现将2023年9月申请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通过审核拟补贴名单予以公示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9月)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2年9月第二年度)

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规定,现将2022年9月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第二年度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2年9月第二年度)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7月)

2023年11月6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7月)》,拟将有301人获得补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7月)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2年7月第二年度)

2023年10月19日,芜湖住建局发布《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2年7月第二年度)》,拟将有974人将获得2022年7月第二年度购房补贴。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2年7月第二年度)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6月)

2023年6月申请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通过审核拟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8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联系电话:市住建局0553-5905516、市人才发展集团0553-3991890),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补贴发放对象予以登记。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2023年6月)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5月)

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规定,落实2023年8月22日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规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人才集团九部门联合召开的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会商会要求,现将2023年5月申请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通过审核拟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联系电话:市住建局0553-5905516、市人才发展集团0553-3991890),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补贴发放对象予以登记。

〉附件: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2023年5月).xls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4月)发布,拟将有310人获得补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联系电话:市住建局0553-5905516、市人才发展集团0553-3991890),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补贴发放对象予以登记。

〉附件: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2023年4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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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2023年1月第二年度)

2024-05-16,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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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补贴名单2023年1月第二年度

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规定,现将2023年1月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第二年度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1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联系电话:市住建局0553-5905516、市人才发展集团0553-3991890),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补贴发放对象予以登记。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4日

附件: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2023年1月第二年度).xlsx

拓展阅读

一、支持对象

2018年7月1日(含)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引进并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周岁(含)以下硕士、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

二、支持政策

1.给予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购房款8%,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购房补贴。

2.给予本科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2%,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购房补贴。

3.给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4%,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购房补贴。

4.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叠加享受最高不超过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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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青年英才租房补贴申请材料

2024-03-29,全文共 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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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青年英才租房补贴申请材料

一、租房补贴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已婚申请人提供家庭人员身份证。

(2)户口簿。在2021年7月30日后(含7月30日)户籍迁入芜湖市(含集体户)。本市户籍且户籍未迁出的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视同新落户籍青年英才(含集体户)。

(3)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承诺书(以申请时点为准)。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离异再婚申请人提供离婚证、结婚证;离异未婚申请人提供离婚证、单身情况承诺书;未婚申请人提供单身情况承诺书。离婚证、民事调解书和法院判决离婚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4)学历证明。申请人学历证书(以申请人首次申请时点所持最高学历为准)。

(5)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企业持续为其缴纳芜湖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

(6)劳动合同。须为租房补贴申请时点时,申请人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通用)。

二、租房补贴支持政策

(1)发放租房补贴: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35岁以下的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

(2)租房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发放,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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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紫云英青年英才购房补贴首套房认定标准一览

2024-03-29,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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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紫云英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套房认定标准一览

最新消息:芜湖紫云英购房补贴相关文件执行至2024年4月20日(含),申请人须于024年4月20日(含)前通过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提交补贴申请!

1、首套房认定以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已办理合同网签和不动产权登记信息为准。申请人名下有商业、办公或仓储等非住宅用房,不影响首套房认定。

2、申请人在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住房产权登记时点拥有住房,即在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名下有住房网签合同或不动产权登记信息(不含农村宅基地上住宅)的,新购房屋不认定为首套房。

3、申请人在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住房产权登记时点之前,在我市存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新购房屋不认定为首套房。

4、申请人申请补贴房屋为下列情况的,不认定为首套房:购买定向销售一手商品房、购买单位的集资建房及家庭成员(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产权转让获得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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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青年英才租房补贴申请流程(申报+公示+发放)

2023-11-13,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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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青年英才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报

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线上申报,每月1日-20日申请人通过“芜湖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线上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已婚申请人提供家庭人员身份证。

(2)户口簿。在2021年7月30日后(含7月30日)户籍迁入芜湖市(含集体户)。本市户籍且户籍未迁出的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视同新落户籍青年英才(含集体户)。

(3)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承诺书(以申请时点为准)。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离异再婚申请人提供离婚证、结婚证;离异未婚申请人提供离婚证、单身情况承诺书;未婚申请人提供单身情况承诺书。离婚证、民事调解书和法院判决离婚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4)学历证明。申请人学历证书(以申请人首次申请时点所持最高学历为准)。

(5)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企业持续为其缴纳芜湖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

(6)劳动合同。须为租房补贴申请时点时,申请人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通用)。

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网上申领流程图解(皖事通+网站)

二、审核

申请人网上申请,信息填写保存后,在提交申请时,是否租住公租房或人才公寓等福利住房、户籍、学历、婚姻状况、住房、社保等申请信息自动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数据比对验证,验证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并将通过名单推送至各县市区、开发区平台账号。各县市区、开发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市住建局,无反馈视作无异议。如申请人发现系统反馈信息有误,可向相关信息验证部门提出修改申请,相关部门在接到申请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修正等工作。

三、公示

市住建局于每月下旬,将审核结果在“芜湖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和相关单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建局将结果函告市人才发展集团,公示有异议的,可申请人工复核。

四、资金兑现

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资金采取预拨方式,由市住建局委托市人才发展集团,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并与市人才发展集团做好清算,市财政根据清算结果及时与县市区、开发区财政进行资金结算。需补发或追回租房补贴的,由市住建局委托市人才发展集团予以补发或追回,并在补贴管理系统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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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青年英才租房补贴公示名单(更新中)

2024-03-15,全文共 10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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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1日更新

2024年2月21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24年2月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新增申请情况公示》,拟将新增获得青年英才租房补贴名单如下;

2024年2月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新增申请情况公示

12月21日更新

2023年12月21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23年12月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新增申请情况公示》,拟将新增有667人获得青年英才租房补贴。

2023年12月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新增申请情况公示

11月22日更新

2023年11月21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23年11月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新增申请情况公示》,拟将有812人获得补贴。

2023年11月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新增申请情况公示

10月23日更新

2023年10月23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23年10月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新增申请情况公示》,拟将有648人获得补贴。

2023年10月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新增申请情况公示

9月21日更新

2023年9月21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23年9月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新增申请情况公示》,拟将有594人获得补贴。

2023年9月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新增申请情况公示

2023年8月21日更新

2023年8月21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23年8月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新增申请情况公示》,2023年8月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新增624名拟补贴申请人。

2023年8月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新增申请情况公示(附名单)

2023年7月21日更新

2023年7月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新增申请情况公示

据《市住建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1〕6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7月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新增申请人及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反映;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补贴发放对象予以登记。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0553-5905175

〉租房公示报表.xlsx

2023年6月21日更新

2023年6月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新增申请情况公示

据《市住建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1〕6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6月青年英才租房补贴新增申请人及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反映;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补贴发放对象予以登记。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0553-5905175

租房公示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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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名单公示(更新中)

2023-11-06,全文共 10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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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7月)

2023年11月6日,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7月)》,拟将有301人获得补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7月)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2年7月第二年度)

2023年10月19日,芜湖住建局发布《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2年7月第二年度)》,拟将有974人将获得2022年7月第二年度购房补贴。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2年7月第二年度)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6月)

2023年6月申请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通过审核拟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8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联系电话:市住建局0553-5905516、市人才发展集团0553-3991890),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补贴发放对象予以登记。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2023年6月)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5月)

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规定,落实2023年8月22日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规局、市教育局、市税务局、市人才集团九部门联合召开的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会商会要求,现将2023年5月申请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通过审核拟补贴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联系电话:市住建局0553-5905516、市人才发展集团0553-3991890),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补贴发放对象予以登记。

〉附件: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2023年5月).xls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公示(2023年4月)发布,拟将有310人获得补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联系电话:市住建局0553-5905516、市人才发展集团0553-3991890),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补贴发放对象予以登记。

〉附件: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拟补贴名单(2023年4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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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优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夫妻婚前共同购房有关事项通知

2023-10-30,全文共 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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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夫妻婚前共同购房有关事项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经各发文部门研究决定,现将《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中夫妻婚前共同购房有关事项调整如下:

夫妻婚前以共有人身份共同购买的房屋可以申请青年英才购房补贴,该套房屋仅接受夫妻双方其中一人的申请,不叠加享受政策,且申请时需提供婚姻证明。其他事项遵照《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关于调整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芜市建〔2023〕79号)执行。

特此通知。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民政局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芜湖市教育局

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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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

2024-04-19,全文共 2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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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

一、支持对象

2018年7月1日(含)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引进并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周岁(含)以下硕士、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

二、支持政策

1.给予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购房款8%,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购房补贴。

2.给予本科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2%,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购房补贴。

3.给予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4%,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购房补贴。

4.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叠加享受最高不超过4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于2018年7月1日(含)后在我市首次缴纳社会保险,且申请补贴时所在企业依法为其在我市持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2.申请人于2024年4月21日(含)后在我市市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购买首套普通新建商品住房。

3.普通商品住房为总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住房。

四、申请程序

1.申报。申请人于每月1-20日通过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实时进行申报(首次申报自2024年6月1日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其中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

(2)已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3)购房全款发票。

(4)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书(申请人购房时点所持最高学历)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学校证明、本人承诺书。

(5)芜湖市企业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附件1)。

(6)工作证明(附件2)。

(7)申请人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

(8)劳动合同(购房补贴申请时点,申请人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受理。申请人申报后,市人才发展集团于5个工作日内受理、初审并分办至各部门。

3.审核。各审核部门于次月20日前完成上月申报人员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实时反馈至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

申请人基本条件: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部门对申请人学历信息进行审核;市人社局负责对申请人社保缴费信息进行审核;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婚姻状况进行审核;市人才发展集团负责对申请人年龄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首套房认定:市住建局负责对申请人名下住房网签合同信息及定向销售商品房、团购商品房等住房信息进行审核,并组织各区、开发区对申请人征收拆迁安置信息进行审核;市自规局负责对申请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同类型安居保障政策查重:市住建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人才安居保障补助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人才专项政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购房消费券等进行查重;市人社局负责对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政策进行查重。

4.公示。市人才发展集团负责对各部门的审核材料进行梳理、汇总,并将审核通过名单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和市人才发展集团于次月下旬将拟补贴人员名单分别在市住建局官网、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即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具体名单由市住建局函告市人才发展集团,公示有异议的重新进行审核。

五、资金兑付

首期兑付总补贴资金的70%,剩余资金分三年兑付,每年分别兑付总补贴资金的10%、10%、10%。

资金由市住建局于次月20日前拟定发放计划函告市人才发展集团,由市人才发展集团向市财政局申请。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市住建局依据公示情况拟定发放名单,并委托市人才发展集团在收到发放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各县市区、开发区资金分担明细由县区确认,并经市住建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与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结算。需补发或追回购房补贴的,由市住建局委托市人才发展集团予以补发或追回。

剩余购房款补贴发放,需自上年度补贴兑付之日起满1年,每年由大数据通过信息共享对申请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持续缴纳情况进行审核(申请人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在6个月内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视为持续缴纳社保,新用人单位仍需为企业性质),审核结果实时反馈至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如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进行复核。资金兑付仍按上述流程进行,所有资金均发放至购房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

六、退回

1.申请人发生退房的,需退回已享受的购房补贴。

2.补贴兑付期内申请人对所购房屋的产权全部转移的,需退回已享受的购房补贴。

3.补贴资金应退未退人员在补贴资金全额退回前不得办理退房、合同变更及产权转移登记。

4.申请人自首期补贴兑付后,在芜服务期不低于3年,并持续缴纳芜湖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兑付期内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需在6个月内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持续缴纳芜湖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每年由非企业性质单位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含),否则需退回已享受的购房补贴。

5.需退回补贴资金的申请人视为已享受该政策。

七、其他

1.本细则中所涉及的补助资金,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市与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按4:6比例分担(如申请人所在企业纳税地与购房地不一致,市级承担40%,两处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各承担30%);市与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按5:5比例分担(如申请人所在企业纳税地与购房地不一致,市级承担50%,两处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各承担25%)。

2.市人才发展集团会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自规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部门,将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与婚姻登记、社保、高层次人才补贴审批、房地产交易与登记平台等系统进行连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完成信息传输和审核(平台系统未实现对接的,暂采取线下形式进行信息传输和审核),并通过接口将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上发放或退回补贴的状态及时传输至房地产交易与登记平台,系统自动实行或解除房屋交易与登记限制。

3.对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骗补(含应退未退)的申请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4.自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内申请人不得办理退房及除配偶外的合同变更或产权转移登记。

5.购房补贴只可享受一次,已享受过人才购房补助等同类型财政补贴政策的人才不再享受该政策(多个政策均在申请过程中未实际兑付的,由申请人自行选择一个政策进行申请)。已享受青年英才租房补贴的,在首期兑付时予以扣减。

6.申请人所购房屋需为个人独有或夫妻共有。其中,夫妻婚前以共有人身份购买的房屋仅接受夫妻双方其中一人的申请,不叠加享受政策(未申请一方视为共同享受),且申请时需提供婚姻证明;夫妻婚后以共有人身份购买的房屋可以共同申请。

7.本通知自2024年4月21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关于调整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芜市建2023〕79号)、《关于优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夫妻婚前共同购房有关事项的通知》(芜市建〔2023〕103号)同时废止,在原文件实施期间已申请或已审核通过的人才仍按照原文件享受相应政策。

8.该细则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形,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相关部门会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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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紫云英青年英才购房补贴首套房认定标准一览

2024-04-18,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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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紫云英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套房认定标准一览

首套房认定:市住建局负责对申请人名下住房网签合同信息及定向销售商品房、团购商品房等住房信息进行审核,并组织各区、开发区对申请人征收拆迁安置信息进行审核;市自规局负责对申请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其他

1.细则中所涉及的补助资金,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市与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按4:6比例分担(如申请人所在企业纳税地与购房地不一致,市级承担40%,两处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各承担30%);市与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按5:5比例分担(如申请人所在企业纳税地与购房地不一致,市级承担50%,两处所在县市区、开发区各承担25%)。

2.市人才发展集团会同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自规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部门,将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与婚姻登记、社保、高层次人才补贴审批、房地产交易与登记平台等系统进行连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完成信息传输和审核(平台系统未实现对接的,暂采取线下形式进行信息传输和审核),并通过接口将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上发放或退回补贴的状态及时传输至房地产交易与登记平台,系统自动实行或解除房屋交易与登记限制。

3.对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骗补(含应退未退)的申请人,一经查实,严肃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4.自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6年内申请人不得办理退房及除配偶外的合同变更或产权转移登记。

5.购房补贴只可享受一次,已享受过人才购房补助等同类型财政补贴政策的人才不再享受该政策(多个政策均在申请过程中未实际兑付的,由申请人自行选择一个政策进行申请)。已享受青年英才租房补贴的,在首期兑付时予以扣减。

6.申请人所购房屋需为个人独有或夫妻共有。其中,夫妻婚前以共有人身份购买的房屋仅接受夫妻双方其中一人的申请,不叠加享受政策(未申请一方视为共同享受),且申请时需提供婚姻证明;夫妻婚后以共有人身份购买的房屋可以共同申请。

7.本通知自2024年4月21日起执行。原《关于印发〈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市建〔2022〕39号)、《关于调整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芜市建2023〕79号)、《关于优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政策夫妻婚前共同购房有关事项的通知》(芜市建〔2023〕103号)同时废止,在原文件实施期间已申请或已审核通过的人才仍按照原文件享受相应政策。

8.该细则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如遇特殊情形,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相关部门会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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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青年英才购房补贴首套房认定条件

2023-10-23,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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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套房认定

1.首套房认定以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已办理合同网签和不动产权登记信息为准。申请人名下有商业、办公或仓储等非住宅用房,不影响首套房认定。

2.申请人在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住房产权登记时点拥有住房,即在我市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中,名下有住房网签合同或不动产权登记信息(不含农村宅基地上住宅)的,新购房屋不认定为首套房。

3.申请人在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网签)或二手住房产权登记时点之前,在我市存在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新购房屋不认定为首套房。

4.申请人申请补贴房屋为下列情况的,不认定为首套房:购买定向销售一手商品房、购买单位的集资建房及家庭成员(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产权转让获得的房屋。

二、其他条件审核口径

1.申请人的年龄、婚姻状况、学历信息等应为购房时点的状态。

2.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发票标示金额;二手住房购房款为税收完税证明备注中契税计税价格标示金额。

3.学历证书认定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网上查询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证书无法查询的,购房人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学历颁发单位证明(含颁发单位公章、经办人、联系电话及官方网站)。海外留学生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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