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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湾沚区城关地区幼升小学区划片方案

2023年湾沚区城关地区南湖学校小学部、沚津学校小学部、湾沚实验学校小学部、湾沚第一小学、东湖学校小学部、安师大附属新芜学校小学部、湾沚第二小学、南湖学校罗福湖校区8所学校招生范围发布,详见正文!

2023-05-24,全文共 1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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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湾沚区城关地区幼升小划片方案

一、划片原则

坚持免试、根据户籍和不动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以及南湖学校小学部、沚津学校小学部、湾沚实验学校小学部、湾沚第一小学、东湖学校小学部、安师大附属新芜学校小学部、湾沚第二小学、南湖学校罗福湖校区8所学校一年级新生班额总体平衡的原则,指导入学。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两个一致”指的是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且不动产为住宅性质完全产权(即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拥有100%房屋产权)。统筹安排进城经商、务工子女入学。

二、划片方案

(一)招生范围

1. 湾沚实验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

户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在中梁·龙玺台、回音必小区、虹安花园、铁路小区、津苑小区、尚城国际、世纪华庭、中央公馆、大塘新村、嘉业·阳光城、未来城、八达·政和苑、广居·正阳公馆、徽商城、华地·紫悦府、一小宿舍、湾沚镇政府宿舍、工行宿舍楼、曲坊路小区、城中城、吉鸿小区、富源小区等小区的适龄儿童。

2. 湾沚第一小学招生范围

户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在迎宾花苑、迎宾新都、翡翠苑、百悦城、天地城市花园、宝瑞大厦、蓝领公寓、华星公寓(一棵松)、东湖望族、丽晶财富广场、徽鸿·彩生活广场、品樾红郡、华地江城府、世茂嘉园、欣悦公馆、华府天成、江南瑞城、世纪广场、中梁·国宾天下等小区的适龄儿童。

3. 南湖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

户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在都市花园、湾沚1号Ⅰ期、平港金郡、书香名第、兴业家苑、学府春天、和嘉·中央城、悦达广场、松苑小区等小区的适龄儿童。

4. 沚津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

户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在学府商业广场、桃苑小区、津悦学苑、龙源学府、富贵园、龙锦园、南湖·天悦府、通和·世纪之光、华涛·平安里、恒大御府、皖江大市场、静安·阳光城、港龙·时代天骄、碧桂园·黄金时代、永红苑、都市新苑、滨湖花园、临湖丽城等小区的适龄儿童。

5. 南湖学校罗福湖校区招生范围

户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在云森国际、瑞景苑、美好锦城、滨湖家苑、中房·沚津府、南湖印、中科·南湖郡、碧桂园·豪园、现代家园、文景苑、春江苑、棠樾湾等小区的适龄儿童。

6. 东湖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

(1)户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在明珠花园、幸福里、旺角·翡翠公馆、水务局小区、东湖华庭、东湖上郡、金色豪庭、百悦·公园城邦、紫荆苑、锦绣天城、阳光花苑、中梁·壹号院、楚王城(时代广场)、沚津·国贸等小区的适龄儿童。

(2)户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在周皋永和李渡小区、江城杰座的适龄儿童。

7. 湾沚第二小学招生范围

户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在御景湾、碧园小区、蟠龙山庄、君和·皇家花园、美湖国际、春城花园、升泰家园、宏方东郡、阳光商业中心、精英公馆、阳光半岛·桂花园等小区的适龄儿童。

8. 安师大附属新芜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

户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在东城国际、绿地·国际花都、新芜人才公寓、尚东澜庭、阳光新城、荷塘月色、新航嘉苑及原新丰片区的适龄儿童。

以上划定范围,文字表述有出入或小区未提及,结合2023年城关学校幼升小方位图查阅。

(二)其他

1. 其他安置在城关地区的拆迁户子女申请到城关地区就学,须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指导就学。

2. 进城经商户以及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 其他申请到城关学校就读的学生,根据市教育局和区政府有关规定指导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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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湾沚区城关地区小升初划片方案

2023-05-24,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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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湾沚区城关地区小升初划片方案

一、划片原则

坚持免试、根据户籍和不动产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入学,以及湾沚实验学校初中部、东湖学校初中部、南湖学校初中部、沚津学校初中部、安师大附属新芜学校初中部5所学校七年级新生班额总体平衡的原则,指导入学。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两个一致”指的是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不动产权证地址一致,且不动产为住宅性质完全产权(即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拥有100%房屋产权)。统筹安排进城经商、务工子女入学。

二、划片方案

(一)招生范围

1. 湾沚实验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

户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在中梁·龙玺台、回音必小区、虹安花园、铁路小区、津苑小区、尚城国际、世纪华庭、中央公馆、大塘新村、嘉业·阳光城、未来城、一小宿舍、湾沚镇政府宿舍、工行宿舍楼、曲坊路小区、城中城、吉鸿小区、富源小区、迎宾花苑、迎宾新都、天地城市花园、宝瑞大厦、华星公寓(一棵松)、东湖望族、丽晶财富广场、徽鸿·彩生活广场、华地·江城府、世茂嘉园、欣悦公馆、华府天成、江南瑞城、世纪广场、中梁·国宾天下、八达·政和苑、广居·正阳公馆、徽商城、华地·紫悦府等小区的小学毕业生。

2. 南湖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

户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在都市花园、湾沚1号Ⅰ期、平港金郡、书香名第、兴业家苑、学府春天、和嘉·中央城、悦达广场、瑞景苑、美好锦城、中房·沚津府、碧桂园·豪园、现代家园、春江苑、南湖印等小区的小学毕业生。

3. 沚津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

(1)户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在通和·世纪之光、华涛·平安里、桃苑小区、松苑小区、学府商业广场、津悦学苑、龙源学府、富贵园、龙锦园、南湖·天悦府、恒大御府、皖江大市场、静安·阳光城、永红苑、都市新苑、滨湖花园、临湖丽城、云森国际、滨湖家苑、中科·南湖郡、文景苑、港龙·时代天骄、碧桂园·黄金时代等小区的小学毕业生。

(2)户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在原三元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4. 东湖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

(1)户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在明珠花园、幸福里、旺角·翡翠公馆、水务局小区、东湖华庭、东湖上郡、金色豪庭、百悦城、百悦·公园城邦、紫荆苑、锦绣天城、阳光花苑、中梁·壹号院、楚王城(时代广场)、沚津·国贸、翡翠苑、品樾红郡、御景湾、碧园小区、蟠龙山庄、君和·皇家花园、美湖国际、春城花园、升泰家园、宏方东郡、阳光商业中心、精英公馆、阳光半岛·桂花园等小区的小学毕业生。

(2)户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在周皋永和李渡小区、江城杰座的小学毕业生。

(3)户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在原赵桥乡的小学毕业生。

5. 安师大附属新芜学校初中部招生范围

户籍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在东城国际、绿地·国际花都、新芜人才公寓、尚东澜庭、阳光新城、荷塘月色、新航嘉苑及原新丰片区的小学毕业生。

以上划定范围,文字表述有出入或小区未提及,结合2023年城关学校小升初方位图查阅。

(二)其他

1. 其他安置在城关地区的拆迁户子女申请到城关地区就学,须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按照区政府的有关规定指导就学。

2. 进城经商户以及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3. 其他申请到城关学校就读的学生,根据市教育局和区政府有关规定指导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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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为市幼升小学区划分(更新中)

2023-05-29,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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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无城城区市直小学

1、学校名单

市直小学6所,分别是:实验小学、实验小学城西校区、实验小学城南校区、实验小学官镇校区、滨湖小学、滨湖小学城北校区。

2、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无城城区户籍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3、招生范围

4、报名方式

无城城区市直义务教育招生(幼升小、小升初)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家长通过皖事通或芜湖智慧教育应用平台的报名窗口上传报名信息。具体报名时间、日程安排等相关事宜见《2023年芜湖市义务教育网上报名审核工作日程安排》。义务教育网上报名提交的户口和房产等证件经审核后,原则上不得变动,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时必须上交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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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弋江区2023年秋季初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领取公告

2023-12-14,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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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芜湖市弋江区2023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经芜湖市弋江区教育局审核,报名号37537324等81名申报人员取得初级中学、小学或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将芜湖市弋江区2023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通过人员于2023年12月18日—12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安徽慕嘉新创产业园1栋4楼弋江区教育局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教师资格认定的重要档案材料,是验证教师资格证真伪、教师资格注册、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的重要凭证,请务必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附件:芜湖市弋江区2023年秋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通过人员名单.xlsx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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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小学划片2023年

2023-11-07,全文共 4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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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镜湖区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北塘小学:杨场、大杨场、地区医院、端家园、高城坂、高砻小区、高砻新村、高砻行政村、合家园、黄山路单号1—45号(新门牌)、黄山路双号2—148号、教场东村、教场西巷、康复路单号1—173号、康怡嘉园、铝制品厂、平湖秋月、区委宿舍、泗水园、汪家庄、文沁苑、西洋湖、西洋里、小杨场、杨子山、杨子新村、浴牛塘、元梅庵、袁泽桥、赵家村、东方龙城、安奇驾校安置小区、融汇锦江、红园小区、镜湖世家、玥珑湾;伟星天玺(“两个一致”可在北塘小学、棠梅小学双选);张家山、张家山领秀城(“两个一致”可在北塘小学、罗家闸小学双选)

北塘小学东方龙城校区 (原建设路小学):百蕊山庄、地区党校、鹅卵石街、高长后街、高长街、锅坊河沿、火柴厂宿舍、康复路双号2—60号、汤家北巷、铁桥巷、制药厂宿舍、砻坊路单175号前、双302号前、东方海伦堡、官沿巷

镜湖小学:曹家山、东郊二村、东郊路单号1-315号、东郊路双号44-308号、东郊新村、东郊一村、陡门山、后家山、后家山头、后家山庄、花园新村南区、花园新村西区、华亭阳光绿洲、九华山路双号170-216(物资大厦-一建二工区)、扦坡路单号1-51号、扦坡路双号、人民路双号12-66号前、三山里小区1-22幢、天门花园、药检局宿舍、洗布山一中宿舍、洗布山、营盘山、文化路1、4 、6 、222 、230 号、左岸、东郊路综合楼、银河小区、三山里36号(纺织品宿舍)、三山里34号(新华书店宿舍)

梅莲路小学:后埂、华联新村、晋村、九华山路双号316-332、巨龙城市花园、康园新村、梅莲路、前埂、润翔花园、汀苑小区、王家山、团结东路单号(加油站--铁路)、芜宁路42号以后、赭山中路单号13-89号、圣地雅哥小区、团结东路车站广场、两站广场安置房、利华锦绣花园、芜宁新村、汀苑集贸市场、巨龙城市花园、天泰花园、新都花园、铁路小区、王家村、万家牌、弋江中路、万达广场、荣盛华府;东方蓝海(“两个一致”可在梅莲路小学、育红小学分校旭日天都校区双选) 晶宫江南府

环城西路小学:百龙商城、北市街、曹家巷、淳良里、渡春花园、海润小区、和平巷、湖滨小区、花津北路、华联商城、环城西路、环城南路210号以后地区(中江桥西)、金苑小区、九华山路单号209号前(中江桥--渡春路口)、九华新村、九华山路双号102—166(华联商城--盛峰大厦)、九莲塘、居之安、牛车巷、上菜市、上二街单号111号前(清真寺--亚联商城)、上长街、上二街双号92号前(来凤市场--居之安)、索面巷、太阳宫堂子巷、吴家花园、西内街、小营盘、亚联商城、沿河路1-246号、沿河小区、杨家巷、杨家巷小区、油坊巷、朱家祠、新宇花园、丽人街、七更点、利达新苑、城墙院、春安里、渡春路、富春园、国货路、黄山路单号47—125号(新号)、景春花园、黄山路双号 150—196号地区、镜湖路、九华山路单号211— 275 (妇幼保健站-奥顿酒店)、柳春园、民生路、明远村、宁渊观、人民路6—10号、上二街单号113号后(兴安小区--中山桥头)、仁寿里、上二街双号94号后(公积金中心--步行街口)狮子桥、新安花园、新安街、兴安小区、兴隆巷、沿河路248号至中山桥、永平里、宇华商城、宇隆广场、中长街、中二街、中山路东、状元坊、市消防支队大院内、人武部楼、伟基大厦(原柳春园地段)

罗家闸小学:笪家巷、启春关、启春苑、汤家园、鳌鱼埂、鳌鱼街、笆斗街、笆斗新村、仓巷口、沧津铺、龙王巷、龙王庙、砻坊路单号177-255、双号304-410号、垄桥巷、梅家坦、施巷口、铁路东埂、小塘沿、张公桥、劳动巷、复本巷、北塘后街、北塘正街、打铜巷、大城坊、大小潘家墩、丁字街、东寺街、东内街、缝纫机厂宿舍、东外街、公署路、浮桥街、河洞巷、官沟沿、花街、后家巷、环城东路、环城北路、鸡毛山、环城南路单号1—199号(中江桥桥东止)、鸡毛山烟厂宿舍、环城南路双号2—140号、井巷、金马小区、罗家闸小区、九华山路双号100号前(中江桥--建行)、罗家闸、康复路双号60号以后地区(商校大门前马路)、马号街、康复路单号 175号以后地区、南菜市、米市街、南正街、南门湾、儒林街、儒林后街、十字街、上水门、正大巷、太平大路、同丰里、肖家巷、新华新村、薪市街、杏花村、杏花村小区、黄山园、中鹰小区(鹰都花园、中鹰花园)、徽商春天;张家山、张家山领秀城(“两个一致”可在北塘小学、罗家闸小学双选) 安展莲台

赭山小学:财兴小区、九华广场、九华山路双号172 -276(中江商场--五一小区)、小九华市场、九华山路单号277-395(小九华--五一广场)、邢家山、人民路双号 68 号以后(安装公司宿舍起)、世纪花园、人民路单号(中江商场-世纪花园)、五一小区、团结东路双号(五一小区-铁路)、银苑小区、郁金香花园、赭麓新村、赭园小区、赭山路、赭山中路双号2-32号、三山里小区23-26幢、扦坡路单号53-大号、仪表厂宿舍、扦坡新村、文化路、新家巷、白金湾小区、中兴花园、白金湾、三山里42号(微型电机厂)、蓝山逸居、葛家山、赭麓公馆、安展熙园

育红小学:安泰公寓、八角亭、半亩园、北进宝巷、北京西路、冰冻街、长江轮船公司、长鹰新村;大、小戏院、德美仁里、法华庵、范罗后山、扶风里、福兴巷、傅家巷、黄泥荡、富通商住楼、工字巷、公安街、广玉兰、航运局、红墙院、后来巷、花园街、华圣里、华盛街、华盛小区、华兴街、吉城商苑、吉和街、吉和南路、吉和小区、吉和新村、吉贸新村、吉祥新村、吉园小区、集贸新村、集益里、建筑新村、江汉里、蒋家院、交通路、交通巷、接官厅、金鼎广场、锦天花苑、进宝街、觉成庵、来复会、来龙里、朱家巷、劳动路西(鸠江饭店--殷家山)、利济巷、马家巷、南方新村、南进宝巷、宁奉里、牛奶坊、平泰花园、平章里、青山街、青山小区、青山园、清和坊、晴岚公寓、三街、三昧庵、三泰、绍康里、十九道门、石头路、寺码头、宿松巷、太和里、铁佛、同安里、皖江小区、下长街、下二街、小栈房、新横街、老横街、新华园、新芜路、修养巷、浔阳里、沿和街、沿河路(中山桥西--宝塔根)、阳光绿苑、义民新村、殷家山、殷山村、迎江街、育红新村、跃进巷、曾家塘、中、北菜市、中和坊、中和路、中和商厦、中和新村、中山大厦、中山路西、中西友好花园、申元街、芜纺跃进宿舍、建工新村、名流印象、翠铂湾(原集贸新村)、金山国际公寓

绿影小学:福禄商城、绿影新村、团结二村、团结三村、团结四村、团结西路 65 号后、金海龙韵、丽光小区、风华苑、陈捍底

大官山小学:黄山西路、黄山西苑、福达新村、附中、浩成天都、后黄果山、黄果山、劳动路、劳动新村、芜纺路双号、月牙山、中达新村、延安路39号前、银湖南路、凤凰山、更兴路、徽商城、师大路、铁山巷、工农路、陶家山、天置山庄、团结西路118-134号、赵腰村、赵腰新村、金鼎花园

狮子山小学:滨江小区、车站路双号、车站内、东方花园、东方新村、二沟路、吉和北路、健康二马路、健康路、江岸路、江南新村、金·三·角、军纺新村、劳动西路、临江小区、宁安里、狮子山、狮子山马路、狮子山庄、土龙山、芜纺老大门、芜纺路单号、芜纺新村、新市口、兴芜新村、乐园小区、侨鸿国际、杰成商业城、军纺新村、裕中新村、华强广场、师大老师公寓、航运新村、世茂滨江花园、外滩府

大庆路小学:长江路单号1-59号、长江路双号2-52号、刁捍底自然村、滨江翠竹园、公交公司、黄家院、健美小区、轮渡路、南埂小区、医苑小区、弋矶山单号、弋矶山庄、弋矶山内工房、弋矶山行政村、弋矶山医院、、造船新村、新工村、赵家村、周家山、清风楼、官山翰林(含大小官山安置小区)

镜湖小学汀棠校区:大富新村、化鱼山、二勘、勘探新村、莲塘新村、艺江南、泰苑新村、棠桥行政村、皖医新村、五里汀、源丰装饰城、香榭大院、云龙阳光地带、莲塘行政村、煤田二队、煤炭厅仓库、通宝新村、园丁二区、园丁小区、蓝天小区、利达新村、彩虹小区、天门山东路银行宿舍、金色水岸、荷塘月色、信达蓝湖郡、颐景湾畔

解放西路小学:长江路单号99-157号、长江路双号138号-158号、春江花园、富通小区、港口村、红旗园、机械技工学校、解放西路、泰瑞小区、铁路轮渡、香格里拉、香榭丽舍、中安小区、重型机床厂安置房(滨江山庄、滨江家园)、永丰小区(赤铸山庄)、中坤家园、铅丝厂安置小区、毛巾厂宿舍(望江苑小区)、外香店、轮渡新村、中安花园

三园小学:胡山头、交警队宿舍、梅园小区、润安花园、胜利西路单号、宋家山、桃园小区、通达新村、延安路果品公司宿舍、香店、香苑小区、新兴自然村、兴安村、杏园小区、延安小区、枣园新村、中东自十然村、中西村、里香店、天香苑一期、金桂园

绿影小学华强校区:长江路单号159-199、长江路双号160号至区境、陈家村、广福、黄家村、裤子塘、莲塘安置小区、齐屋基、山头村、陶家门、薛村、杨家门、窑上村、殷家山自然村、周家门、周家碾、景江东方、雅园、紫苑、德邑风尚、美加印象、伊顿津桥、河运技校宿舍、赛纳丽城、江东府、江城九里

王家巷小学:长江路单号61号—97号、长江路双号54—136号、长盛园、陈家村、富友新村、花园路、花园新村、兰苑新村、龙昌花园、龙桥村、龙桥路、胜利西路双号、孙家村、泰华家园、秃矶山、王屋基、袁屋基、跃进新村、福达花园、通达苑、在水一方、长江湾1号、陡门口自然村、皖江雅居、北埂新村、港埂自然村、港口村、江东楼、江东路、江东新村、江东新苑、铁路楼房、团结西路136号后、团结自然村、王家巷、王家巷车道宿舍楼、新华村、新华园、轮渡站、华侨新村、怡康江郡

师范附小:天和苑、香樟城市花园、仁和苑、红梅新村、福达园、康健小区、梅苑新村、团结西路1-22幢、团结西路单号63号前、团结西路双号116号前、团结一村、芜宁路1-41号、延安路46号后、友和小区、平安山庄、香山综合楼、康乐人家、月桂花园、天外天五号地块(保兴港小区)、六号地块(保兴湾小区)、赭山春秋

棠梅小学:棠梅路、棠梅行政村、弋江新生活、棠梅园;伟星天玺(“两个一致”可在北塘小学、棠梅小学双选)

镜湖新城实验学校:镜湖世纪城

师范附小光华星城校区:光华星城、石城湖小区(原镜湖区拆迁)

育红小学旭日天都校区:伟星城、伟星幸福里、旭日天都;东方蓝海(“两个一致”可在梅莲路小学、育红小学分校旭日天都校区双选)

天民学校(小学部):原天民乡、利民行政村、天城行政村、马厂行政村、九里香溪

方村小学:原方村镇、原方村乡、五星行政村、旗杆行政村、行春行政村、花园行政村、高庄自然村、合心村、方塘彼岸小区

埭南小学:原埭南乡、方家行政村、腰埂行政村、王埂行政村、㘰村行政村、埭南(黄土塘)小区、埭南开发区

赭山小学荆山校区(原荆山小学):荆山街道办事处、原荆山镇、荆山花园

备注:伟星玖玺台划入该地块配套小学。鉴于目前该配套小学尚未投入使用,故2023年秋季,执伟星玖玺台一期已交付房产证明入学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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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繁昌区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公告全文

2023-10-26,全文共 4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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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繁昌2023年下半年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师秘〔2023〕23号)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下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繁昌区2023年下半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繁昌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繁昌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繁昌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繁昌区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繁昌区的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驻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繁昌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繁昌区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芜湖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繁昌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驻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繁昌区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繁昌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繁昌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在繁昌区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选择“芜湖市繁昌区教育局”,确认点选择“芜湖市繁昌区教育局人事股”。请务必按照上述要求选择确认点,由于选择错误造成无法发证的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1寸照片相同)。

网上报名需签署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5:00。

地点:芜湖市繁昌区教育局人事股(芜湖市繁昌区政务文化中心二楼244室)。

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3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驻繁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繁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使用本科学历申请认定。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在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同时,应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繁昌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表格见公告附件1-2,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繁昌区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为繁昌区人民医院。本公告发布后,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自行前往繁昌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A4纸双面打印,单页打印不予受理,体检表个人信息填写完整,贴好1寸照片(须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相同)。体检前一天要休息好,晚上10:00后禁食禁水,体检当日要求空腹(其他注意事项请咨询医院的体检中心)。

繁昌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7:30至9: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体检),联系人:赵主任,联系电话:0553-7870350、7861028。

申请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体检一般1个工作日出报告,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一般3个工作日出报告。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须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相同,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报学科,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繁昌区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证书领取请持续关注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后期将发布发证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八)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553-7911127,申请人可持续关注繁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附件:点击查看原文及附件下载

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3.芜湖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

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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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南陵县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10-26,全文共 4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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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师秘〔2023〕23号)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南陵县2023年秋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南陵县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南陵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南陵县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驻南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效期内南陵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南陵县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芜湖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驻南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南陵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南陵县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南陵县教育局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南陵县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南陵县教育局指定医院为南陵县医院。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纳入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在南陵县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南陵县教育局”认定机构,选择“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确认点。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1寸照片相同)。

网上报名需签署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员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成功后,申报人自行下载打印《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分申请中小学类和申请幼儿园类)到南陵县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为确保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请在现场确认结束前一日按医院体检规定完成体检。

咨询电话:0553-6839002

认定现场电话:0553-6830148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2.现场确认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汇处)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南陵县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驻南陵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南陵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④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使用本科学历申请认定。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南陵县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中小学类)》、《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类)》(见附件),也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10月16日网报开始后即可至指定医院体检)。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相同,背面写明姓名、学科、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南陵县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发证公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程序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附件:点击查看原文及附件下载

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申请中小学类).doc

2.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申请幼儿园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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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芜湖经开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10-23,全文共 4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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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秋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师秘〔2023〕23号),现将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秋季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2023年秋季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面向社会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经开区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经开区辖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经开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就读于外地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本辖区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四)驻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持有有效本辖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本辖区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本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驻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芜湖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指定体检医院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和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以上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在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的申请人员,认定机构统一选择“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确认点统一选择“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1寸照片相同)。

网上报名需签署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员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二)现场确认

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点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39号,经开区管委会13楼,1315室)。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本辖区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驻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芜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④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和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2)(体检表上的一寸与网报电子照片同版照片需加盖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10月16日网报开始后即可至指定医院体检)。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学科、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社会事业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经开区网站发证公告,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五)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六)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附件:点击查看原文及附件下载

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docx

3.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指定体检医院及联系方式.docx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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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鸠江区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2023-10-23,全文共 50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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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鸠江区2023年秋季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师秘〔2023〕23号)要求,现将鸠江区2023年秋季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鸠江区2023年秋季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鸠江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鸠江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鸠江区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鸠江区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鸠江区的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所属部队驻地在鸠江区的驻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芜湖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鸠江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只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下半年认定仅限鸠江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选择)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在鸠江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芜湖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鸠江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在鸠江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鸠江区教育局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鸠江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鸠江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中医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体检项目,到弋矶山医院体检中心体检,由弋矶山医院体检中心出具体检结论)。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纳入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以上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属于鸠江区认定范围的人员,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均应选择“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由于选择错误造成无法发证的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一寸照片相同)。

网上报名需签署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员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1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确认地点:鸠江区江南区政府4楼421室(芜湖市九华北路789号,红星美凯龙对面),联系电话:0553-5864117。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鸠江区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④所属部队驻地在我区的驻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芜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已经取得的相应合格学历。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鸠江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10月16日网报开始后即可至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表上所贴照片应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体检表所贴照片处应加盖医院审核确认章。鸠江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中医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体检项目,到弋矶山医院体检中心体检,由弋矶山医院体检中心出具体检结论)。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学科、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鸠江区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芜湖市鸠江区教育局网站发证公告,应按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鸠江区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

1.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东路1号

联系电话:0553- 2676060

2.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芜湖市九华中路259号

联系电话:0553-3909072

3.芜湖市中医医院:

地 址:芜湖市九华南路430号

联系电话:0553-5960502

4.芜湖市弋矶山医院

地 址: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

联系电话:0553-5739236

附件:

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

3.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

备注:体检表要求双面打印

体检表下载地址

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下载地址:http://jszg.hfnu.edu.cn/info/1007/1273.htm

2.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下载地址:http://jszg.hfnu.edu.cn/info/1007/1161.htm

注意:上述表格要求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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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芜湖镜湖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资认定公告

2023-10-23,全文共 4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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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镜湖区2023年秋季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师秘〔2023〕23号)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秋季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

芜湖市镜湖区2023年秋季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芜湖市镜湖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芜湖市镜湖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芜湖市镜湖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芜湖市镜湖区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芜湖市镜湖区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驻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芜湖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芜湖市镜湖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芜湖市镜湖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在芜湖市镜湖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有芜湖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镜湖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镜湖区教育局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镜湖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镜湖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为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中医医院、芜湖市弋矶山医院、芜湖市镜湖区医院。其中,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体检项目,须在芜湖市弋矶山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ahywpc.ahedu.gov.cn)查看。

三、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17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本人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190k,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宽度大于290像素并小于300像素,高度大于408像素并小于418像素,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一寸照片相同)。

网上报名需签署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由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组成,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在镜湖区教育局认定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选择“镜湖区教育局”认定机构,选择“镜湖区教育局人事科”确认点。请务必按照上述要求如实选择确认点,由于选择错误造成无法发证的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员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6日至10日,每日9:00—11:30;15:00—17:00(逾期视为放弃)。

2、现场确认地点:芜湖市镜湖区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地址: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八楼810室。

联系电话:0553-3902611。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使用本科学历申请认定。

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同时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搜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理开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通过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镜湖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10月10日网报开始后即可至指定医院体检)。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相同,背面写明姓名、学科、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镜湖区教育局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请根据镜湖区教育局网站发证通知,在规定时间至规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六、其他事项

(一)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使用本科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

附件:

1、镜湖区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

2、体检表

附件1:

镜湖区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东路1号

0553-2676060

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九华中路259号

0553-3909072

芜湖市中医医院:芜湖市九华南路430号

0553-5960502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

0553-5739236

芜湖市镜湖区医院:芜湖市镜湖区环城西路19号

0553-3878562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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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三山经开区小学划片范围

2023-08-07,全文共 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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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三山经开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1、芜湖市龙湖中心小学

螃蟹矶村,高岗埠村,鲁港村,彭村,固堤村,潘村,西湖社区,中沟社区,杨村,龙湖新城社区.

咨询电话:7453063

2、芜湖市三山中心小学

三华社区,上游村,三山村,新庄村,长坝村。

咨询电话:7478093

3、芜湖市保定中心小学

保定新城社区,渡口村,团洲村,焦湾村,黄垅村,鸭棚村,天桥村,孙滩村。

咨询电话:2671611

4、芜湖市小洲中心小学

联群村,沿湖村,老垅村。

咨询电话:7441730

5、芜湖市峨桥中心小学

茗香社区,茶亭村,梅山村,浮城村,峨桥村,桂港村,岳山村。

咨询电话:7168015

6、芜湖市浮山中心小学

农庄村,响水涧村,山湖村,东湾村,丰裕村,浮山村。

咨询电话:7141110

7、芜湖市新淮中心小学

新淮村,佘村,虬保村,石谷村。

咨询电话:7132902

8、芜湖市高安中心小学

裕民村,矶山村,义合村,白象村,泥埠村,草山村,高安村。

咨询电话:7421209

9、芜湖市碧桂园小学

芜湖市碧桂园社区。

咨询电话:3915352

10、芜湖市官河小学

华仑熙华府小区,融创玉兰公馆小区,融创枫丹壹号小区,悦山府小区,江山府小区,沁园小区,伟星金域国际小区,时代广场小区,湖山映小区(2023年8月之前已交付)。

咨询电话:3885691

二、相关说明

1、网上报名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高便民化服务水平,2023年三山经开区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所有新生统一通过“皖事通”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平台会短信通知家长。

2、就近入学

报名信息经过预审、认证、初审合格后,三山经开区教育文体局将根据《三山经开区2023年中小学招生划片方案》把网上报名的每一位学生分配到各中小学。新生分配学校,严格遵照符合“两个一致”按实际居住地优先就近入学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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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经开区小学学区划分

2023-06-12,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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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学招生服务区域公告》,小学招生范围如下:

龙山街道辖区

芜湖市天门小学:天门花园、龙山花园、大桥新城、大圣小区、阳琴岛、凤鸣湖公寓、秀水江南、向阳花园、原四捍社区、红星社区、和平社区、上闸社区和红旗社区未拆迁地段。

芜湖市龙山小学:龙山新苑、向阳花园、香城湾、新里城观澜苑、新里城揽胜苑、新里城天门苑。

芜湖市育瑞实验小学:B0B0城、新里城观澜苑、新里城揽胜苑、新里城天门苑、新里城凤鸣苑、新里城龙祥苑、新里城滨江苑。

芜湖市城北实验小学:家和园、龙湖湾、龙凤佳苑、蓝鲸湾、大圣小区、阳琴岛、凤鸣湖公寓、新里城凤鸣苑、新里城龙祥苑、新里城滨江苑。

芜湖市凤凰城小学:凤凰城、玲珑湾。

芜湖市银湖小学:信德半岛、银湖时代、雍锦园、紫金观邸、信德华府、信德翡翠湾,银湖公馆、明园、玫瑰园、金湾小区、银湖小区、凤鸣湖小区、杨王、三塘、澳然天成、香江碧水城。

芜湖市银湖小学招生范围不含原划入鸠江区凤鸣实验小学服务小区。

芜湖市东梁小学:东梁小区、东梁社区未拆迁地段。

万春街道辖区

学生就读执行“自主选择、就近入学”原则,学生可自主选择学校进行就读。

就读学校:芜湖市万春小学、芜湖市新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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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芜湖市万春新苑幼儿园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23-05-22,全文共 1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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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万春新苑幼儿园2023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和《芜湖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开区2023年秋季区属公办幼儿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一)出生年月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三周岁的幼儿。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

2.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计划数:小班90人

三、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幼儿园在5月23日前,通过幼儿园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及各社区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相关信息。

(二)报名登记时间

第一阶段:对满足报名条件1或2,即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或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条件的幼儿进行报名登记,登记时间为

6月5日—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

第二阶段:如第一阶段有剩余学位,则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报名登记 ,登记时间为

6月8日——6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

本次招生工作全部完成后,若无需摇号,则将在6月9日下午报社会事业局统一查重,结果无误后在6月14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对最终录取结果进行公布。若任意批次人数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具体时间与事宜将与经开区管委会保持一致,并在园公众号进行通知。

(三)报名登记方式

1.2023年芜湖市万春新苑幼儿园招生采用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无需携带幼儿入园。

2.资料审核现场需按要求提供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资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区社会事业局将对各幼儿园报名结果汇总比对,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增加幼儿相关信息。参加电脑派位时“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一旦派中,名额在招生计划上相应增加。

3.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同时提供住房产权人户口本。

4.幼儿园负责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由幼儿园打印出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幼儿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及承诺书现场签名确认,并随同证明材料交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幼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经开区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同时提供3个月及以上经开区社保证明和居住证。

(五)录取和电脑派位实施

1.芜湖市万春新苑幼儿园根据区报名条件与阶段要求,分两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第一批次若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剩余学位对第二批次进行公开招生,若招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补齐计划数。第一批次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2.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一孩已在我区公办园就读,其第二孩报名第一孩所在公办园,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简称“长幼同园”),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不再参加电脑派位。

3.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不受名额限制。

4.电脑派位时间以及具体操作流程方案等将在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及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报到注册

经录取的幼儿在2023年6月26日-27日,由监护人携带幼儿和报名审核时的材料及幼儿入园入托健康检查表到幼儿园报到注册,幼儿园再次进行查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注册时,入园幼儿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编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报到注册;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额不得转让。

芜湖市万春新苑幼儿园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电话号码:0553-8217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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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芜湖市春水湾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23-05-22,全文共 2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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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春水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和《芜湖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开区2023年秋季区属公办幼儿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一)出生年月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

2、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计划数

1、小班:120人

2、中班:0人

3、大班:25人

三、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幼儿园在5月23日前,通过幼儿园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及各社区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相关信息。

(二)报名登记时间

2023年招生分为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对满足报名条件1或2,即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或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条件的幼儿进行报名登记,登记时间为

6月5日—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6月7日下午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将报名登记情况进行公布。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有剩余学位,则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报名登记 ,登记时间为

6月8——6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6月9日下午通过微信公众号将登记情况进行公布。

本次招生工作全部完成后,若无需摇号,则将在6月14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最终幼儿录取名单,若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具体时间与事宜将与经开区管委会保持一致,并在园公众号进行通知。

(三)报名登记方式

1.2023年芜湖市春水湾幼儿园招生采用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无需携带幼儿入园。

2.资料审核现场需按要求提供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资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区社会事业局将对各幼儿园报名结果汇总比对,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增加幼儿相关信息。参加电脑派位时“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一旦派中,名额在招生计划上相应增加。

3.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同时提供住房产权人户口本。

4.幼儿园负责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由幼儿园打印出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幼儿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及承诺书现场签名确认,并随同证明材料交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幼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经开区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同时提供3个月及以上经开区社保证明和居住证。

(五)录取和电脑派位实施

1.芜湖市春水湾幼儿园根据区报名条件与阶段要求,分两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第一批次若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剩余学位对第二批次进行公开招生,若招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补齐计划数。第一批次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2.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一孩已在我区公办园就读,其第二孩报名第一孩所在公办园,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简称“长幼同园”),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不再参加电脑派位。

3.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不受名额限制。

4.电脑派位时间以及具体操作流程方案等将在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及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五)报到注册

经录取的幼儿在2023年6月15日-16日,由监护人携带幼儿和报名审核时的材料及幼儿入园入托健康检查表到幼儿园报到注册,幼儿园再次进行查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注册时,入园幼儿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编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报到注册;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额不得转让。

芜湖市春水湾幼儿园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电话号码:0553-3995939。

附件:2023年经开区公办园入园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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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市东方御府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2023-05-22,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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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东方御府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和《芜湖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开区2023年秋季区属公办幼儿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的原则。幼儿园公开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出生年月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

2、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招生计划数

小班:120人

中班:84人

大班:70人

三、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幼儿园在5月23日前,通过幼儿园公众号、宣传栏、电子屏及各社区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相关信息。

(二)报名登记时间

第一阶段:高速东方御府小区业主子女 。

登记时间:5月24日——5月26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5月26日下午通过公众号对报名登记情况进行公布。

第二阶段:如第一阶段有剩余学位,对满足报名条件1或2,即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或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条件的幼儿进行报名登记。

登记时间为 6月5日—6月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6月7日下午通过公众号对报名登记情况进行公布。

第三阶段:如第二阶段有剩余学位,则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报名登记。

登记时间为 6月8——6月9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6月9日下午对通过公众号对报名登记情况进行公布。

非配套小区业主子女在第一阶段报名登记无效;

配套小区业主子女不在第一阶段报名,视为主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

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本次招生工作全部完成后,若无需摇号,则将在6月14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最终幼儿录取名单。

若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具体时间与事宜将与经开区管委会保持一致,并在幼儿园公众号进行通知。

(三)报名登记方式

1.2023年芜湖市东方御府幼儿园招生采用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无需携带幼儿入园。

登记地点:芜湖市东方御府幼儿园

2.资料审核现场需按要求提供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资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区社会事业局将对各幼儿园报名结果汇总比对,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增加幼儿相关信息。参加电脑派位时“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一旦派中,名额在招生计划上相应增加。

3.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同时提供住房产权人户口本。

4.幼儿园负责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由幼儿园打印出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幼儿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及承诺书现场签名确认,并随同证明材料交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幼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经开区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同时提供3个月及以上经开区社保证明和居住证。

(五)录取和电脑派位实施

1.芜湖市东方御府幼儿园根据区报名条件与阶段要求,分三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第一批次若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若第一批次有剩余学位对第二批次进行公开招生,若招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补齐计划数。

若第二批次有剩余学位对第三批次进行公开招生,若招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补齐计划数。

2.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一孩已在我区公办园就读,其第二孩报名第一孩所在公办园,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简称“长幼同园”),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不再参加电脑派位。

3.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不受名额限制。

4.电脑派位时间以及具体操作流程方案等将在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及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报到注册

经录取的幼儿在2023年6月15日-16日,由监护人携带幼儿和报名审核时的材料及幼儿入园入托健康检查表到幼儿园报到注册,幼儿园再次进行查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

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注册时,入园幼儿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编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报到注册;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额不得转让。

芜湖市东方御府幼儿园

招生咨询电话:0553-3995905。

入园报名登记表

点击查看:2023年经开区公办园入园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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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经开区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023-05-19,全文共 2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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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和《芜湖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经开区2023年秋季区属公办幼儿园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一)出生年月

小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经开区户籍;

2、非经开区户籍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幼儿园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登记时间

2023年招生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登记(仅限幼儿园所在配套小区业主子女) 5月24日——5月26日;

第二阶段:有剩余学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小区配套园报名登记 6月5日—— 6月7日;

第三阶段:有剩余学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小区配套园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6月8——6月9日。

非配套小区业主子女在第一阶段报名登记无效;配套小区业主子女不在第一阶段报名,视为主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三)报名登记方式

1.2023年公办园招生采用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幼儿监护人关注各公办园招生方案,按各园要求进行预登记和资料审核工作。

2.资料审核现场需按要求提供幼儿出生证明、户口本等相关资料。

(四)报名注意事项

1.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区社会事业局将对各幼儿园报名结果汇总比对,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增加幼儿相关信息。参加电脑派位时“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一旦派中,名额在招生计划上相应增加。

3.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房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同时提供住房产权人户口本。

4.各幼儿园负责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由幼儿园打印出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幼儿监护人须对报名信息及承诺书现场签名确认,并随同证明材料交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幼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经开区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经开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经开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须同时提供3个月及以上经开区社保证明和居住证。

(五)录取和电脑派位实施

1.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办幼儿园(见附表1),优先满足符合该小区“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若符合该小区“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在小区内按招生计划数电脑派位录取,不再面向社会招生。若有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总人数若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补齐计划数。“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产权为住宅性质且为完全产权。

2.非小区配套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3.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一孩已在我区公办园就读,其第二孩报名第一孩所在公办园,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简称“长幼同园”),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在同等录取批次中优先录取,不再参加电脑派位。

4.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由区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不受名额限制。

5.电脑派位时间以及具体操作流程方案等将在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及管委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六)报到注册

经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注册,接受现场核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因未按时报到注册和取消录取资格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录取名额不得转让。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电话号码:0553-5841746.

附件:

1、经开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电脑派位学位数.xlsx

2、2023年经开区公办园入园报名登记表.docx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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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芜湖三山经开区幼儿园招生方案

2024-05-24,全文共 2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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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芜湖三山经开区幼儿园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着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坚持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意识,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二.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的原则。幼儿园公开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三.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优先满足 3-5 岁幼儿入学需求。小班应年满 3 周岁 (2020 年 9 月 1 日--2021 年 8 月 31 日出生),中班年满 4 周岁 (2019 年 9 月 1 日--2020 年 8 月 31 日出生),大班年满 5 周岁 (2018 年 9 月 1 日--2019 年 8 月 31 日出生)。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按照备案托位数面向年满2周岁的幼儿招生。

四.招生方式

公办幼儿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原则,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可通过电脑派位或其它公平公正的方式招生。小区配套幼儿园在优先满足符合该小区“两个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的基础上,若有剩余学位再采取其它公平公正的方式面向社会招生。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原则上优先招收本园所在区域的适龄幼儿。

五.招生程序

(一) 信息发布

通过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区教育文体局微信公众号、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

(二) 招生时间

各公办园即日起根据本园实际,制定招生方案,及时对外发布,于6月11-13日组织招生报名工作,适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按照规定的报名方式提交相关材料。民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由幼儿园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

(三) 报名注意事项

1.一名幼儿只能登记一所公办幼儿园,监护人不得为幼儿在两所及以上公办幼儿园重复登记,一经查实,取消幼儿录取资格,责任自负。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增加幼儿相关信息,参加电脑派位时,按照“一位派号、同园录取”方式招生,名额在招生计划中相应增加。

(四) 资料审查

各幼儿园负责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核。幼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其他虚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资料审查须提供如下材料:

(1)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

(五)录取公告

各幼儿园6月3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7月15日前发布录取公告,也可采取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告知家长。及时发放新生入园通知单,做好新生入园准备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三山经开区教育文体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各幼儿园分别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负责招生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幼儿园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监督,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问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烈士子女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券政策。

2.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芜湖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芜发改价格〔2023〕2号)文件要求,芜湖市市级一类公办园每生每学期2100元,普通公办园为每生每学期1500元。

八.落实关爱政策

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下情况可享受相关入园政策。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文件精神,符合相关条件的军人子女。

2.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22-2023年)的通知》(芜政〔2022〕23号)和《芜湖市国内外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入园入学规定》(教基〔2018〕59号)文件精神,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成员、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

3.户籍在三山经开区境内的省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子女。

4.户籍在三山经开区境内的被授予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以及烈士的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

5.符合“长幼同园”服务举措的幼儿。“长幼同园”是指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子女2024年秋季学期同为幼儿园学段,幼孩新入学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就读。2024年秋季学期,其兄(姐)已从幼儿园毕业的,幼孩不享受该入园政策。

6.其它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

以上人员由区教育文体局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九.附则

1.本工作意见及未尽事宜由三山经开区教育文体局负责解释。

2.参与电脑派位招生的相关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三山经开区教育文体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联系人:桂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3803780、2288011。招生监督电话,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2869752。各公办幼儿园咨询电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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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鸠江区2024年幼儿园招生方案

2024-05-24,全文共 17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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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鸠江区2024幼儿园招生方案

招生原则

1.坚持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2.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招生对象

1.出生年月:

小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鸠江区户籍(不含已划入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

(2)非鸠江区户籍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鸠江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非芜湖市户籍幼儿)。

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今日鸠江”微信公众号以及幼儿园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

第一阶段: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登记(仅限幼儿园所在配套小区业主子女及符合“长幼同园”“三胎优待”政策幼儿)5月31日9:00开始——6月4日17:00结束;

第二阶段:有剩余学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小区配套园报名登记6月14日9:00开始-——6月18日17:00结束。非配套小区业主子女在第一阶段报名登记无效;配套小区业主子女不在第一阶段报名,视为主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如遇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登记且经审核通过的幼儿数超出了招生计划数,启动电脑派位,未派中幼儿可参与第二阶段报名登记。

2.报名登记方式

2024年公办园招生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幼儿监护人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今日鸠江”,点击“报名登记”进入系统进行操作。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在线登记的家长,在规定的报名登记时间内,可委托幼儿园进行登记。

报名入口:#小程序://芜湖市幼儿园管理服务平台/hWVMxqpyOinylUs

3.报名注意事项

在线上报名登记阶段,一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双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在系统中增加幼儿相关信息。参加电脑派位时“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一旦派中,名额在招生计划上相应增加。

住宅房产权属于监护人一方独有且幼儿户籍地址与该住房不一致的,需同时上传监护人结婚证;住宅产权属于幼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幼儿户籍地址需与该住宅产权人户籍地址一致,同时上传该住宅产权人户口本。

幼儿园负责对幼儿网上报名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幼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重要提示:2024年秋季部分新开办公办幼儿园因装修进度等原因,可能延迟至10月8日开学(详见招生计划),请家长知悉。

(三)录 取

小区配套园按照鸠江区户籍、幼儿园配套小区房产双符合——幼儿园配套小区房产单符(非鸠江区户籍幼儿)——鸠江区户籍房产双符(鸠江区内非幼儿园配套小区的房产、鸠江区户籍幼儿)——鸠江区户籍单符——鸠江区房产单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批次录取,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双(多)胞胎幼儿同号派位,下同】的方式录取。

非小区配套园按照户籍优先、就近入学原则,由幼儿园公布招生录取批次条件(详见线上报名各幼儿园页面),任意批次人数如已超过空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电脑派位时间以及具体操作流程方案等将在报名系统“信息公告”栏中发布,请及时关注。

符合以下入园优待政策之一的,无需参加电脑派位:

1.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名子女2024年秋季学期同为幼儿园学段,幼孩新入学时可申请安排与其兄(姐)就读的公办幼儿园就读(简称“长幼同园”)。2024年秋季学期,其兄(姐)已从幼儿园毕业或新入园的,幼孩不享受该优待政策。

2.同一对夫妻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孩次中任一孩满足入公办园条件的,根据各公办园学位及幼儿实际居住地情况就近统筹安排入园。

3.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就近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不占招生计划数)。

(四)报 到

经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接受现场核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因未按时报到注册和取消录取资格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录取名额不得转让。

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电话号码:0553-586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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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弋江区幼儿园招生方案2024

2024-05-24,全文共 2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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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弋江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2024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幼儿园公开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入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一)出生年月

小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幼儿具有弋江区(不含三山区,下同)户籍;

2、非弋江区户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弋江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三、招生方式

(一)非小区配套公办园

面向社会公开招生。按照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幼儿具有弋江区户籍或非弋江区户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弋江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第二批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以上任意批次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注:芜湖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直属园)和芜湖市澛港街道中心幼儿园为非小区配套公办园。

(二)小区配套公办园

优先保障小区业主子女入园。按照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符合“两个一致”或“长幼同园”条件的;

第二批次:法定监护人在本小区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的;或符合“祖孙三代户口无迁移”条件的;或符合“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条件的。

第三批次:幼儿具有弋江区户籍或非弋江区户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弋江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第四批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以上四个批次任意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注:“两个一致”是指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幼儿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地址在幼儿园所在小区内)且监护人拥有房屋全部产权,产权为住宅性质。

“长幼同园”是指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子女2024年秋季学期同为幼儿园学段,幼孩新入学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就读。2024年秋季学期,其兄(姐)已从幼儿园毕业的,幼孩不享受该入园政策。

“祖孙三代户口无迁移”是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在幼儿园所在小区,幼儿、监护人一方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户口无迁移,且户籍地址与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

“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申报的幼儿需为弋江区户籍,或非弋江区户籍幼儿法定监护人在弋江区内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公布

通过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jq.gov.cn/)、弋江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幼儿园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

(二)登记时间

招生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6月1日09:00开始——6月10日17:00结束

符合第一阶段报名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主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但可参加下一阶段报名。

第二阶段: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6月18日09:00开始——6月22日17:00结束

此阶段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主动放弃报名,不再进行补招。

(三)登记方式

关注微信公众号“弋江发布”,点击“幼儿园报名登记”(登记时间两个阶段进入系统)进行报名。因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在线登记的家长,在规定的报名登记时间内,可委托幼儿园进行登记。

报名信息提交后,可通过“报名结果查询”入口,查询报名登记及录取进展情况。

(四)需上传的材料

报名登记时需上传幼儿出生证明、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明、居住证等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的照片。房屋产权证明包含不动产登记证、或拆迁安置协议、或已交付住宅房的购房合同加全额发票。具体上传资料及注意事项以报名小程序报名页面显示为准。

注:“长幼同园”的幼儿需额外提供“长幼同园”就读申请(需幼儿园盖章)、幼儿兄(姐)出生证明。

“同一对夫妻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的”需额外提供幼儿兄(姐)出生证明。

(五)注意事项

1、每个阶段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重复申报多所园的,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2、双胞胎(多胞胎)报名登记时只填报一次,可在报名表中增加幼儿相关信息。参加电脑派位时“一号派位,同园录取”,一旦派中,名额在招生计划上相应增加。

3、幼儿园负责对幼儿网上报名登记信息进行审核。幼儿监护人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4、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役军人、消防武警官兵、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电脑派位

报名完成后,需要参与摇号的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派位号,派位号与报名编号无关,报名先后与派位录取无关。派位号、派位时间以及具体操作流程方案等另行公布。

(七)报到注册

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由监护人携带报名上传的材料、幼儿保健手册和预防接种证,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注册时,入园幼儿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报到注册。幼儿园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因未按时报到注册和取消录取资格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录取名额不得转让。

五、附则

1、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工作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弋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3、弋江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电话号码:4833692,监督电话:4815684。

附件:《弋江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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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镜湖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2024-05-24,全文共 4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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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镜湖区2024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公开公平的原则。幼儿园公开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且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幼儿具有镜湖区户籍。

2.非镜湖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须在镜湖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

三、招生方式

(一)非小区配套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二)小区配套建设的公办幼儿园(见附表1),优先满足符合该小区“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若符合该小区“两个一致”的适龄幼儿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在小区内按招生计划数电脑派位录取,不再面向社会招生。若有剩余学位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总人数若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录取补齐计划数。“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幼儿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产权为住宅性质且为完全产权。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公布

在2024年5月24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镜湖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幼儿园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登记时间:

第一阶段: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登记(仅限幼儿园所在配套小区业主子女)5月29日9:00开始——6月2日17:00结束;

第二阶段:有剩余学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小区配套园报名登记6月6日9:00开始——6月10日17:00结束。

2. 非配套小区业主子女在第一阶段报名登记无效;配套小区业主子女不在第一阶段报名,视为主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

3. 报名登记方式

2024年公办园招生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幼儿监护人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镜湖发布”,点击“2024入园”进入系统进行操作,按照流程提供相关材料图片。

4.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1)在线上报名登记阶段,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报名时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一旦派中,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相应增加;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派位,按实录取”,报名时各幼儿分别填报资料,分别生成各自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3)各幼儿园负责对幼儿网上报名登记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4)小区配套幼儿园“两个一致”的幼儿入园,需提供幼儿监护人与幼儿在该小区的共同户口簿以及属于幼儿监护人或者幼儿本人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

(5)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电脑派位号。报名先后与派位录取无关。

(三)电脑派位实施

1.报名截止后,区教育局确定电脑派位时间、地点并对外公布。电脑派位工作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幼儿园组织实施,结果当场公布,并在各幼儿园发布派位结果,供幼儿监护人查询。

2.邀请纪检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家长代表、幼儿园教师代表、公证部门、新闻媒体对派位现场进行监督和公证。

3.电脑派位具体操作流程方案另行制定。

(四)报到注册

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由监护人携带报名审核时的材料及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注册,幼儿园再次进行查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注册时,入园幼儿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编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报到注册;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额不得转让。因弄虚作假及未按时报到注册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

五、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由区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工作、监督、技术等小组负责相关事务。各幼儿园分别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负责招生具体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回避制度,派位数据管理与资格审核工作须由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电脑派位招生的人员担任,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下情况可享受相关入园政策。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文件精神,符合相关条件的军人子女。

2.根据《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芜政办〔2015〕16号)和《芜湖市国内外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入园入学规定》(教基〔2018〕59号)文件精神,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成员、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

3.户籍在镜湖区境内的省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子女。

4.户籍在镜湖区境内的被授予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以及烈士的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

5.符合“长幼同园”服务举措的幼儿。“长幼同园”是指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子女2024年秋季学期同为幼儿园学段,幼孩新入学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就读。2024年秋季学期,其兄(姐)已从幼儿园毕业的,幼孩不享受该入园政策。

6.同一对夫妻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孩次中任一孩满足入园条件,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

7.其它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

以上人员由区教育局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三)参与电脑派位招生的相关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附则

1.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工作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镜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3.镜湖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电话号码:3902628、3902610。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3902605。各幼儿园咨询电话见附表。

4. 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日程安排见附件。

4.报名登记注意事项

(1)在线上报名登记阶段,一名幼儿只有一次报名登记机会,且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不分先后,但逾期不再接受幼儿报名登记。

(2)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报名时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一旦派中,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相应增加;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派位,按实录取”,报名时各幼儿分别填报资料,分别生成各自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3)各幼儿园负责对幼儿网上报名登记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4)小区配套幼儿园“两个一致”的幼儿入园,需提供幼儿监护人与幼儿在该小区的共同户口簿以及属于幼儿监护人或者幼儿本人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

(5)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电脑派位号。报名先后与派位录取无关。

(三)电脑派位实施

1.报名截止后,区教育局确定电脑派位时间、地点并对外公布。电脑派位工作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幼儿园组织实施,结果当场公布,并在各幼儿园发布派位结果,供幼儿监护人查询。

2.邀请纪检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家长代表、幼儿园教师代表、公证部门、新闻媒体对派位现场进行监督和公证。

3.电脑派位具体操作流程方案另行制定。

(四)报到注册

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由监护人携带报名审核时的材料及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注册,幼儿园再次进行查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注册时,入园幼儿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编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报到注册;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额不得转让。因弄虚作假及未按时报到注册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

五、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由区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工作、监督、技术等小组负责相关事务。各幼儿园分别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工作组负责招生具体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回避制度,派位数据管理与资格审核工作须由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电脑派位招生的人员担任,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下情况可享受相关入园政策。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文件精神,符合相关条件的军人子女。

2.根据《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芜政办〔2015〕16号)和《芜湖市国内外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入园入学规定》(教基〔2018〕59号)文件精神,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成员、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

3.户籍在镜湖区境内的省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子女。

4.户籍在镜湖区境内的被授予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以及烈士的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

5.符合“长幼同园”服务举措的幼儿。“长幼同园”是指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个子女2024年秋季学期同为幼儿园学段,幼孩新入学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就读的幼儿园就读。2024年秋季学期,其兄(姐)已从幼儿园毕业的,幼孩不享受该入园政策。

6.同一对夫妻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孩次中任一孩满足入园条件,统筹安排入公办幼儿园。

7.其它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子女。

以上人员由区教育局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三)参与电脑派位招生的相关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附则

1.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工作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镜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3.镜湖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电话号码:3902628、3902610。招生监督电话,电话号码:3902605。各幼儿园咨询电话见附表。

4. 2024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日程安排见附件。

镜湖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一、2024年5月24日公布镜湖区2024年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方案。

二、第一阶段:小区配套幼儿园报名登记(仅限幼儿园所在配套小区业主子女)5月29日9:00开始——6月2日17:00结束;

三、第二阶段:有剩余学位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和非小区配套园报名登记6月6日9:00开始——6月10日17:00结束。

四、电脑派位时间:2024年6月中下旬。(具体日期见幼儿园门口通知)。

五、报到注册时间:2024年7月上旬。幼儿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录取的幼儿园审核、报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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