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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

近日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电动自行车消费提示,请大家选择正规产品,并遵守相关要求,安全使用。

2024-03-01,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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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是广大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之一。电动自行车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主要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如果购买使用时选择不当,容易引发交通安全问题,留下消防安全隐患。在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要选择正规产品,并遵守相关要求,安全使用。

图源新疆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电动自行车购买提示

1.了解商家资质及产品质量。购买电动自行车前应注意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态稳定的商家进行消费。

2.认准CCC认证标志。为了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消费者请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态稳定的商家或平台渠道,

选购带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标志和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

3.注意查看产品装置。根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等。

4.严格按照说明书的指导使用电动自行车。购买电动自行车后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操作使用。

5.不要擅自改装或要求销售者改装电动自行车,改装电动自行车不但会影响电动自行车骑行安全,而且属于违法行为。

二、电动自行车电池使用注意事项

1.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在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充电,不把电动自行车或电瓶放在楼道充电,不私拉电线,更不要在室内进行充电。

2.合理控制充电时间。按照电瓶容量的大小,一般在8—10小时内就能完成充电,充满电后及时切断电源。过充容易导致短路,进而引发火灾。

3.尽量选择在白天充电。夜间充电缺少看护,更易发生火灾,且最易造成人员伤亡,充电最好在白天进行,小区物业加强巡逻看护。

4.避免在雨天充电。充电容易导致充电器、充电接口进水,进而发生断路,引发火灾。避免在积水超过电瓶的路段行驶,以免电瓶及线路进水。

5.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要仔细检查附近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电动自行车在起火时引燃附近的物品,造成更大的火灾。

6.严禁私自改装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瓶、电气线路荷载能力有限,如果随意加装音响、照明等设备,很容易造成线路超过负荷,引发火灾。

7.严禁购买不合格伪劣产品。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电瓶和充电器如同行走的定时炸弹,随时有可能发生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的事故,一定要选购正规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配套产品。

8.严禁混用电瓶、充电器。不同品牌的电瓶、充电器,与原电动自行车的充电参数不匹配,充电时容易造成电压过高,导致电池升温乃至起火。

9.定期检查维护.定期到维修点做检查,防止接触不良引起发热,避免线路老化、磨损而造成漏电、接触不良或短路等故障发生。

消费者在购买或者维修电动自行车时,应当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服务单据。一旦出现纠纷可作为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如发现经营者生产或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没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零部件参数与合格证不一致,或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拨打12315、1234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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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的公告

2024-05-24,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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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按照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夜查行动时间

5月下旬至6月中旬。

二、夜查主要对象

居民住宅小区、自建房、群租房、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等相关场所以及即时配送企业。

三、夜查重点内容

(一)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二)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

(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四)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五)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请社会单位、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群众认真自查自改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夜查行动。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屡劝不改、屡改屡犯的有关个人和非法改装等问题,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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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咨询电话

2021-10-09,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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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

0991-4184068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食药局)

0991-4184092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质监局)

0991-4184055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991-3678635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991-3710896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991-3301301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991-2838726

0991-2831032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991-5870026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991-4184479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991-5919297

乌鲁木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991-5964918

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泉堡分局

0991-33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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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夜查行动

2024-05-24,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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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格整治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按照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夜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夜查行动时间

5月下旬至6月中旬。

二、夜查主要对象

居民住宅小区、高层民用建筑、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场所等相关场所以及即时配送企业

三、夜查重点内容

(一)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二)未落实防火分隔、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实行车辆分组停放等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架空层,仍作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使用。

(三)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违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违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

(四)自建房、“三合一”、沿街门店、夜间经营使用场所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五)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请社会单位、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群众认真自查自改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消除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夜查行动。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行为屡劝不改、屡改屡犯的有关个人和非法改装等问题,有关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乌鲁木齐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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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新疆发布公路沿线大风蓝色预警

2024-05-11,全文共 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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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气象服务中心和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2024年5月11日12时30分联合发布新疆公路沿线大风蓝色预警信号:

预计11日夜间到14日夜间,北疆大部、喀什地区北部、克州、吐鲁番市、哈密市等地的部分公路沿线断续有6~7级西北阵风,其中G3015线霍吉尔特至克拉玛依段、S201线玛依塔斯风区、G335线、S319和S229线阿勒泰闹海风区路段、G3014线和G217线的克拉玛依至乌尔禾段、G314线托克逊至库米什段、G30、G312线达坂城至大河沿段(三十里风区)、七克台至了墩段(百里风区)等地部分公路沿线有9~10级西北风,阵风11~12级;

12日白天到14日夜间,G314 线巴楚至奥依塔克段、G315线喀什至红柳沟段、G218

线尉梨至若羌段断续有6级左右偏北风或偏东风,阵风8~9级,局地伴有扬沙或沙尘暴,请加强防范大风及沙尘天气对公路交通运输、出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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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新疆教资面试考前提示

2024-04-28,全文共 1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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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1日至12日进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提前熟悉考试须知,做好应考准备: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做好考前准备。面试准考证打印功能将于5月6日10:00开放,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及时下载打印。由于5月11日为正常工作日,相关考区已按照当地实际将面试时间进行了合理调整,但仍有部分考生须在工作日内参加面试,还请广大考生理解和支持。请在考前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考点提示信息、考试时间、考点地址、考场信息等内容,提前了解考点具体位置、周边环境和赴考路途交通状况,提前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并关注考试当天天气情况,尽可能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面试。

二、熟悉面试规则,遵守考场纪律。考生要熟知参加面试的相关要求,了解面试工作相关流程,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将不能参加面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可携带必要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

三、诚信参加考试,维护考试公平。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醒: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发布“助考”或“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上当,更不要一时糊涂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法规、遗恨终生。同时,要明辨网络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在网络上散布不实言论,不转发违反行为规范甚至触犯法律的内容,做文明守法的公民。

五、面试结果查询。6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6月14日10:00—6月27日19:30),向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核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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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新疆气象台发布多个气象预警(附天气查询入口)

2024-04-12,全文共 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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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潮蓝色预警信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4年4月12日10时59分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夜间至明天早晨,北疆北部、天山北坡、哈密市北部等地的最低气温将下降8℃以上,局地降温10℃以上,出现寒潮,请加强防范。

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4年4月12日11时2分发布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夜间至明天早晨,北疆北部东部、哈密市北部山区将出现雨转雨夹雪或雪,路表温度低于0℃,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请加强防范。

霜冻蓝色预警信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4年4月12日11时5分发布霜冻蓝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夜间至明天早晨,北疆北部、天山北坡、哈密市北部等地的部分区域地面最低温度将降至0℃以下,出现不同程度的霜冻,请注意防范。

大风蓝色预警信号升级为大风橙色预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4年4月12日11时09分将大风蓝色升级为大风橙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白天至明天白天,博州、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昌吉州东部、巴州、吐鲁番市、哈密市等地的部分区域将有10级以上西北风,风口阵风12~14级;局地伴有沙尘天气。请加强防范。

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升级为沙尘暴橙色预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4年4月12日11时13分将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升级为沙尘暴橙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白天到明天白天,和田地区东部、巴州、吐鲁番市、哈密市等地的部分区域将出现能见度低于500米的强沙尘暴天气,请加强防范。

乌鲁木齐天气预报查询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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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新疆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前温馨提示(附电话)

2024-03-15,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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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及时打印准考证。3月18日9时后准考证打印功能开放,请考生及时登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网站(公网地址:https://ncre-bm.neea.cn;教育网地址:https://ncre-bm.neea.edu.cn)自行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考点提示信息、考试时间、考点地址、考场信息等内容,遵守各项规定,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按照要求检查入场。

(二)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有效身份证件和纸质版准考证缺一不可,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三)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考生只能携带规定的证件及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钢笔、圆珠笔、水笔等)入场,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视频传输眼镜、隐形耳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考试期间,此类物品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四)积极配合安检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本次考试我区各考点继续实行考生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根据考点安排,主动接受身份验证、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依次有序入场参加考试。

(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才能交卷并离开考场。考生要诚信应考,坚决杜绝各种考试舞弊行为,不相信试题买卖信息,不购买作弊器材,更不参与团伙作弊,以实际行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共同营造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对于违反考试规定、不服从监考员管理及违纪作弊者,将严格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六)考试作答提醒。考生所有答题操作均在计算机上进行,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系统故障、死机、死循环等,应立刻停止操作,举手与监考人员联系解决。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考试时间用完,系统将自动终止答题。考生点击交卷后,举手与监考人员联系,等待监考人员确认考生交卷正常后,方可离开。

(七)成绩查询及复核。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和证书信息。自2023年9月起,所有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都将获得电子证书,同时不再制作和下发纸质版合格证书。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点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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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沙尘暴黄色、道路结冰黄色预警

2024-03-13,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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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4年3月13日10时59分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白天到15日夜间,北疆、南疆西部、吐鲁番市、哈密市等地的部分区域先后有6级左右西北风,风口风力11~12级、阵风13级,上述部分区域伴有风吹雪;南疆东部断续有5级左右偏东风,阵风8级。请加强防范。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工作;

2.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

3.行人注意尽量少骑自行车,刮风时不要在广告牌、临时搭建物等下面逗留;

4.有关部门和单位注意森林、草原等防火。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4年3月13日11时5分发布沙尘暴黄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夜间到15日夜间,南疆盆地大部和吐鲁番市、哈密市等地的部分区域将出现扬沙或沙尘暴。需加强防范。

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沙尘暴工作;

2.关好门窗,加固围板、棚架、广告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妥善安置易受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遮盖建筑物资,做好精密仪器的密封工作;

3.注意携带口罩、纱巾等防尘用品,以免沙尘对眼睛和呼吸道造成损伤;

4.呼吸道疾病患者、对风沙较敏感人员不要到室外活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4年3月13日11时8分发布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夜间至15日夜间,北疆西部北部、天山山区及北坡、南疆西部山区、哈密市北部山区将先后出现雨或雨夹雪转雪,路表温度低于0℃,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影响的道路结冰。请加强防范。

防御指南:

1.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做好道路结冰应对准备工作;

2.驾驶人员应当注意路况,安全行驶;

3.行人外出尽量少骑自行车,注意防滑。

天气预报查询: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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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新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4-02-28,全文共 9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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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2024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9日(星期六)进行。为了确保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以下。

一、清楚考试时间要求,做好考前准备。第一场考试时间将于3月9日上午9:00-11:00进行,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具体位置、周边环境和赴考路途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并关注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时间,尽可能提前到达考场,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二、熟悉考生须知,遵守考场纪律。准考证打印功能将于3月4日10时开放,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熟知参加考试的相关要求,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良好考试秩序,维护国家考试权威。考生严禁携带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视频传输眼镜、隐形耳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或按考点要求进行集中管理。考试期间,此类物品一旦被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诚信参加考试,维护考试公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答题卡在左上角增加了考生诚信考试承诺内容,考生须在答题卡上“本人承诺”处签署“诚信考试,从我做起”的书面承诺。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保持高度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或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或“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希望广大考生高度警惕,切莫上当受骗,更不要一时糊涂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法规,将遗恨终生。同时要明辨网络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文明守法的公民。

4月12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根据自治区发布的成绩复核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复核申请。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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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1日新疆气象台发布大风蓝色预警

2024-01-11,全文共 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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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4年1月11日11时4分发布大风蓝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午后到前半夜,阿勒泰地区西部、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东部等地的部分区域有6级偏东风,乌鲁木齐市乌拉泊和红雁池等风口风力10~11级、阵风12级;今天夜间到明天白天,北疆西部北部、天山北坡、哈密市北部等地的部分区域先后有6级西北风,风口风力10~11级、阵风12级;上述局地伴有风吹雪,请加强防范。

温馨提示:大风天气,请尽量减少户外活动,注意防风安全。驾驶人员需谨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天气查询:点此查看天气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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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疆艺考统考考前温馨提示

2024-01-08,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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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24年1月9日至14日进行。虽然天气寒冷,但是在追求艺术的道路上,你们并不孤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愿热心的服务每一位考生,同时,为确保考试安全、平稳、有序实施,我们有几点提醒:

1.

考生须认真阅读《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方案》及准考证中的《考生须知》,按照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做好考前准备。考生应严格规范发式、妆容、着装等,携带符合考试要求的相关用具、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证等参加考试。

2.

考生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表(导)演类笔试科目(叙事性作品写作)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考试;音乐类笔试科目(听写、乐理)开考前15分钟(2024年1月9日9:45)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参加面试科目时,须在准考证安排的时间段参加面试考试。

3.

考生在进入考点时,要自觉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主动接受考点及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违规物品检查。考生须在考点的安排下,通过“安检门”进行检查,安检过程中检查出的考试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为了确保检测更高效、入场更顺畅,请考生不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或提前交由老师、家长妥善保管。如携带上述物品,请在通过“安检门”前交给考点集中统一保管。赴考时,不要携带贵重物品以及金属物品(如首饰等),避免因反复检查延误进入考点、考场的时间。

4.

考生一定要端正认识、放平心态。在雨雪冰冻的路上不要滑倒,在诚信考试的路上更不要摔跤。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应考,杜绝任何违规行为。考试过程中如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试卷、答卷及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如考生违规,被认定为作弊的,将取消当年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含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将会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关前途,请考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切勿以身试法。

5.

正值隆冬时节,气候寒冷,考生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要关注天气变化,提前规划出行方式和交通路线。要记清每科考试的开始及结束时间,确保按相关要求提前到达考点。切勿因天气、交通等原因耽误考试。

6.

临近考试,请考生及时调整好身心状态,保持适度压力,增强自信心。当前正值冬季呼吸道疾病高发期,多种病原体叠加。请考生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保持规律饮食和健康作息,谨防因身体不适而影响考试状态。

7.近年来,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期间,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考生及家长的迫切愿望,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种谣言误导考生,在此,真诚提醒各位考生和家长:应从正规渠道获取考试信息,切勿听信虚假涉考宣传和小道消息,谨防上当受骗。

▲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考点示意图

请音乐类考生从新疆师范大学西门进入

▲新疆艺术学院(金桥校区)考点示意图

请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考生从新疆艺术学院正门进入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金桥路6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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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汽车消费补贴和消费券是一回事吗

2024-01-02,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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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汽车消费补贴就是云闪付申领的消费券,在指定门店消费到一定额度,就能使用消费券。

车主获取消费券后,可一直使用到2024年3月31日。在指定消费场景消费每满200元,可用一张消费券抵扣100元。其中,中石油、中石化、宏景通讯、肯德基、必胜客、友好商场、汇嘉时代购物广场、杉杉奥特莱斯购物广场、天山纺织服装、左边右边书店、我家电器、中联电器等,都可以使用消费券。

温馨提示

1、在当地购买汽车,只能申领当地的汽车财政补贴消费券,不得跨地区申领。

2、所有汽车消费券,自提交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放至申请人云闪付账户。

3、各地财政补贴总额实行限额管理,名额有限,先申领先补、补完为止。推荐阅读:乌鲁木齐汽车消费补贴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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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3-12-22,全文共 1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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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3年12月23日至25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试准备

(一)带齐考试证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纸质版《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下载并打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好准考证(复试阶段需要提供准考证),不得在准考证正、反面上做任何标记。

(二)合理安排出行。本次考试时间为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个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每门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目考试。建议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及赴考路线,根据天气和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做好防寒保暖。

(三)注意个人防护。考生在考前及考试期间应减少聚集和流动,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版)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学校流行性疾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考生考前如已确诊新冠病毒感染、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感染且尚未痊愈的考生,请主动联系报考点(咨询电话附后),申请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出现发热、咳嗽、流涕、咽痛、肌肉酸痛、乏力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的考生,应佩戴口罩。

二、诚信参加考试

(一)规范携带物品。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无封套橡皮、绘图仪器等)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考试用品。统考科目中化学(农)(科目代码315)可使用具有对数及幂指数计算功能的科学计算器(不得具备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其他统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是否可带计算器由各招生单位在准考证“招生单位说明栏”内注明,如未注明,原则上不可使用。

考生要按照考点具体要求放置非考试用品,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考试过程中如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无线耳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时,要自觉接受智能安检门安检。考生应主动按考点要求,提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背(书)包等非考试用品存放在指定区域后,方可通过智能安检门安检进入考点(考试封闭管理区域)。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并交出相应物品,重新进行安检,直至安检合格后方可入场。为节省时间,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人员将使用金属探测仪再次检查考生是否携带违规物品并进行身份验证。考生须主动配合接受检查和验证。对于已经通过安检并入场的考生,离开考场(如去卫生间)后,再次进入考场时监考员将按考务管理规定重新进行安检。

(三)遵守考场规则。根据教育部要求,此次研考在标准化考点实施,考试全程在视频监控下进行。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过程中,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在答卷上标记信息;不得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不得将试卷、答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得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考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四)谨防上当受骗。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互联网、校园小广告和其他渠道兜售所谓“考研试题”、“试题答案”、“作弊工具”等。请广大考生务必提高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违法犯罪活动,更不能参与组织作弊,触犯法律法规,遗憾终生。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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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新疆师范大学考点温馨提示

2023-12-20,全文共 1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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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3年12月23-24日进行。为使大家顺利应考,现将考点信息提示如下。

一、考点考区位置

新疆师范大学考点(6512)分为两个考区: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文史楼考区(新医路102号)和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考区(银川路107号)。考点及考区位置如下图。

图1 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文史楼考区图示

图2 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考区图示

二、考场分布✦

第1-44考场分布于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文史楼考区。

第45-67考场分布于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考区。

强调:两个考区不在一个位置,不进同一入口,请务必注意区分。

三、温馨提示✦

(一)严禁手机带入考点

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要求,所有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试封闭区域(考场所在楼体为封闭区域)。如有考生携带手机,必须在候考室领取信封袋和口取纸,在信封袋上准确书写考生姓名、考场号及准考证编号后四位,并自行将手机以及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装入信封袋中,用口取纸封口,找到本人所在考场号的手机存放箱位置,交给工作人员放置该箱中。考试结束后再返回至候考室,凭准考证领取本人手机(信封袋为每场考试收发手机使用,请考生保存好以循环使用,切勿丢弃)。

特别提示:请考生尽可能不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设备到考点。如必须携带,务必提前到达考点,按照考点要求做好交存工作。考场与候考室有一定距离,如耽误考试考生需责任自负。

(二)进入考场实行安检根据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考生进入考场前必须通过智能门进行安检,通过智能门安检时,如遇到安检门报警,请考生自觉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进行复检,直至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特别提示:1.为使大家顺利参加考试,请考生前往考场前再次核查身上有无不可带入的电子设备(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2.尽量不携带非必要的金属物品(如首饰等)。

(三)关于考点附近食、住、行信息1.师大考点附近宾馆有新师大宾馆、宇豪海逸酒店等。2.师大考点附近餐馆分布于东八家户路(建设学院、百草苑小区周边)或师大西路(老年病医院周边),即师大考点东、西两向十字路口、丁字路口两侧。3.师大附近公交站点:师大附中站(306路、906路)、新疆师范大学站(BR2号线、59路、302路、502路、535路、913路)等。

(四)注意事项

1.关于考点考区入口。请考生仔细区分自己所在的考区,昆仑校区文史楼考区和附属中学考区,两个考区位置及入口不同。

2.关于提前查阅考场位置。请考生务必关注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考场分布图,顺利进入楼体后及时找到考场位置。

3.关于师大附中考区卫生间说明:限于中小学课业安排的特点,楼内卫生间相对较少、较远,仅能供考试期间特殊情况下使用。建议考生在进入考场前使用楼外卫生间(考点内),做好调整,平稳应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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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乌鲁木齐疾控发布提示

2023-12-14,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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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发布健康提示:接种流感等常见疫苗可有效预防呼吸道传染病。

常见疫苗可预防的呼吸道传染病有流感、百日咳、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水痘、肺炎球菌性疾病等。公众应按照免疫程序,及时为自己及孩子接种相应疫苗,有效预防传染病的传播。

一、流感:流感疫苗需要每年接种。6月龄至8岁儿童接种灭活流感疫苗,首次接种流感疫苗应接种2剂次,间隔≥4周,如果去年及以前接种过至少1剂次流感疫苗,建议可以接种1剂次;9岁以及以上儿童和成人仅需要接种1剂次。流感减毒活疫苗,只针对3至17岁儿童,无论既往是否接种流感疫苗,仅接种1剂次。

二、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主要感染人群以儿童为主,国家免费提供的麻腮风疫苗可同时预防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需要接种两剂次,8月龄接种第一针、18月龄接种第二针。

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是冬春季常见的急性传染病,15岁以下儿童是主要感染人群,可接种流脑疫苗预防疾病的发生,国家免疫规划类A群流脑疫苗分别于6月龄、9月龄接种,A+C群流脑疫苗分别于3岁、6岁接种。

四、百日咳:是由百日咳嗜血杆菌引起的呼吸道传染病,主要以飞沫传播为主,易在托幼机构等场所暴发,可接种百白破疫苗进行预防,共需接种4剂次,分别于3、4、5月龄和18月龄接种。

五、水痘:是由水痘-带状疱疹病毒初次感染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传染性极强,婴幼儿和学龄期儿童是易感染人群,接种水痘疫苗可有效预防水痘病毒,需接种2剂次,12至24月龄接种第一剂,4至6岁接种第二剂。

六、肺炎链球菌感染:是指因呼吸道感染肺炎链球菌而造成肺部炎症的疾病,老年人、儿童等免疫力低下的人群容易被感染。预防肺炎链球菌感染可接种13价肺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或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13价需要接种4剂次,分别在2、4、6月龄和12至15月龄接种;23价主要接种对象为2岁以上人群,只需接种1剂次。

值得注意的是,一定要正确区别支原体肺炎与肺炎链球菌感染引起的肺炎,出现呼吸道症状时应及时就医,遵照医嘱进行对症治疗。特别要提醒,目前还没有针对支原体肺炎的预防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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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新疆气象台发布大雾黄色预警

2023-11-28,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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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台2023年11月28日16时10分发布大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夜间到明天夜间,博州、塔城地区南部、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乌鲁木齐市、昌吉州等地的部分区域将断续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局地能见度小于200米,对交通出行有较大影响,请加强防范。

防御指南:

1.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

2.机场、高速公路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

3.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

4.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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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施方案

2023-11-28,全文共 3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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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车消费补贴对象、标准、申报材料及消费券发放基本流程

(一)补贴对象。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在自治区范围内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9座以下乘用车新车并办理非营运行驶证,且单车价格在8—30万元之间(不含增值税)的个人消费者,可申领财政补贴消费券。兵团汽车经销企业以兵团已开展购车补贴政策为准。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依据机动车购车发票价格,按照每人4000—6000元分档多张提供给消费者,每张消费券面额100元。消费券根据各地、州、市组织投入的财政补贴资金额度,先领先得,发完即止。消费券申领有效期至2024年2月29日止,使用有效期至2024年3月31日止。具体发放和使用标准详见下表:

(三)申报要求。申领汽车财政补贴消费券材料和要求:

1.参与活动的消费者购车发票日期必须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期间,但在2024年2月29日前均可通过支付平台上传材料申领消费券;

2.所购买车辆为非营运车辆且所有人为个人(以上传行驶证正页内容为准);

3.所购买车辆核定载人数不超过9人(以上传行驶证副页内容为准);

4.购车人身份证;

5.购买车辆时的支付凭证(POS机打签购单或微信、支付宝等小票截图);

6.乘用车销售企业制式证明(详见附件)。

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和乘用车制式证明必须全部属于一人,且每人仅限领取一次。消费者可向支付平台客服和汽车经销企业确认消费券领取条件,精准申领消费券。

(四)消费券申领及核销基本流程

二、消费券补贴资金来源

消费券财政补贴资金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和各地、州、市或县(市、区)财政各分担50%,其中:自治区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实行限额管理,先购先补、补完即止。具体落实筹措方式如下:

(一)由自治区财政厅参考各地、州、市报告的拟投入资金额度,于活动开始前向各地、州、市财政预拨自治区本级财政补贴资金2500万元。

(二)各地、州、市统筹使用自治区预拨资金和地、州、市,县(市、区)财政资金,于活动开始前将所有用于本次活动的财政补贴资金拨付到支付平台专用账户,并明确自治区和地、州、市财政资金的各自额度,用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汽车消费补贴活动。为便于掌握和控制补贴限额,各地、州、市财政局在活动期间,每月25日前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消费券发放额度。

各地、州、市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活动期间自行追加财政补贴资金,自治区财政不安排配套。

(三)支付平台实时监控补贴支出情况,自治区财政根据各地、州、市配套资金及活动实施进度情况,向各地、州、市拨付第二笔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支付平台应实时告知各级财政部门以及购车人补贴资金支付进度和可用余额。

(四)活动结束后,未使用完的财政补贴资金(包括已发放但未核销使用的消费券对应财政资金),由原路返回各地、州、市,县(市、区)财政。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开展自治区补贴资金清算。

三、强化部门统筹协作

(一)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协调自治区2023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明确由中标单位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作为全疆统一的消费券发放服务支付平台,签订意向合作协议。

(二)由自治区商务厅指导各地、州、市商务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和鼓励自治区汽车经销企业向参与本次活动的个人消费者发放加油卡等预付消费卡券,联动促进其他领域商品消费。

(三)由各地、州、市与已确定的支付平台开展细节磋商,确定一个主体与支付平台签订具体合作协议,协议签订后、活动开始前拨付财政补贴资金到支付平台。由该支付平台免费为各地、州、市提供信息化的补贴资料申报、初审、消费券发放与结算以及客户咨询等服务。支持各地、州、市与支付平台加强合作,细化服务内容,整合其它方面促销活动和资金,提升财政补贴资金效应。

(四)消费券具体使用范围由各地、州、市结合本地情况自主确定,用于有利于带动当地实体经济的成品油、餐饮、商超、住宿、旅游等领域,但应当与支付平台做好对接,确认相关销售企业信息真实有效,消费者能够顺利使用消费券。消费券不支持跨地、州、市使用。支持各地、州、市鼓励相关销售企业、金融机构配套优惠政策,引导汽车经销企业、个人消费者加大相关商品购买力度。

(五)各地、州、市应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公告活动情况并做好解释工作,组织当地发改、财政、商务、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公安等部门加强联系,指定专门联络员与支付平台对接,畅通联系渠道,并于活动开始前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报送联络员信息。为提升工作效率,由各地、州、市商务部门统筹梳理辖区内汽车经销企业和消费券核销领域企业等相关信息并直接与支付平台对接,县(市、区)不再单独与支付平台对接和签订合作协议。

(六)各地、州、市组织有关部门每周定期或不定期与支付平台会商,掌握消费券发放和使用情况。根据支付平台转办的应由各地各有关部门处理的问题,强化分工协作,积极协商解决。如各地、州、市活动结束前补贴资金即将用完,且不予追加资金,应及时会商支付平台共同做好社会公告并通知有关企业,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消费者和有关企业不满。

四、加强资金安全监管

(一)对于由支付平台初审通过的补贴申请材料,由各地、州、市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复审。复审以信息化的形式开展,具体方式由各地、州、市商支付平台自行确定,也可以委托支付平台代为复审。委托支付平台代为复审的,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核查(抽查),但原则上不得影响消费券按期发放。如发现支付平台对补贴资料初审存在问题导致财政资金受损,属于支付平台原因的,可依据具体服务协议向支付平台追究。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理。

(二)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和税务局积极协调解决涉及自治区有关部门的问题,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申报材料审核及时性、真实性和消费者是否如实享受补贴,并对活动成效进行评估。其中: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质量问题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车企和经销商监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将相关行政处罚和抽查结果,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根据情形依法实施相应的信用惩戒;自治区公安厅在专项检查中协助审核行驶证信息;自治区税务局在专项检查中协助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记载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与消费券发放涉及的信息进行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五、宣传先行放大效应

(一)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财政厅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在活动开始前公开对活动进行宣传、说明、解释,增强企业参与活动信心和认可度,扩大群众政策知晓度。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配合组织相关媒体对本次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进行大力宣传,组织各媒体所属新媒体平台提前开展活动预热宣传,引爆消费热点。

(二)由各地、州、市组织参与活动的企业、商户开展宣传推广,动员当地有关媒体,充分利用国有广告屏等公共资源参与宣传活动,并通过公告等形式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提升企业参与积极性。

本实施方案有关工作措施旨在推动各地、州、市有效开展2023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我区消费。各地、州、市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优化具体工作措施,但对涉及补贴标准、补贴活动期限等需要自治区财政扩大支出的问题,应提前商自治区财政厅同意。

附件:1.燃油乘用车申请“财政补贴消费券”购车证明

2.新能源乘用车申请“财政补贴消费券”购车证明

3.自治区2023年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联系人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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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国考笔试新疆考区温馨提示

2023-11-22,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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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2023年11月25日、26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考生可于2023年11月20日0:00至11月26日15:00期间,登录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网站的“考生考务入口”(http://gwy.cpta.com.cn/gagwy/login/login_qt.htm),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请尽早打印准考证,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二)认真检查居民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如考试当日证件过期,请提前补办。

(三)认真阅读《准考证打印须知》《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等有关规定。

(四)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考试信息,若发现身份证号、姓名有误(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姓名中的”·“显示不正确),请于考试前联系当地人事考试中心。擅自涂改信息,准考证无效。

(五)考试时须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否则,一律按违纪处理。

二、考试当日

(一)提前到达考点,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可凭纸质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三)考试当日合理选择交通出行方式,应预留足够时间,以免因天气、交通或其他原因耽误考试。

敬请诚信参考,反对考试作弊,共同维护公平正义!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考生在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取得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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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云闪付汽车消费券怎么领取

2023-11-06,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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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方法

第一步:在以本人名义注册的,云闪付平台APP首页进入“本地专区”,选择“政府消费券”专栏中的“政府汽车消费券”入口。

点此下载云闪付APP

第二步:按照提示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第三步:支付平台收到消费者提交的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复审工作。复审通过后,对材料符合要求的消费者发放相应消费券。如材料不符合要求,则支付平台通过系统自动退回并发送修改通知,同时支付平台客服人员及时电话回访告知。消费者在申领有效期内均可继续完善提交审核材料,超过申领有效期仍无法更正的,由系统发送审核不予通过通知。

提醒大家,消费补贴需要在指定商户消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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