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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97名公告

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97名

2024-04-20,全文共 4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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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97

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五)本科生年龄要求在1994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要求在1989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79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永嘉县定向培养生、永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已与永嘉县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和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招聘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4月28日。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2024年5月3日17:00

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网址:https://www.zjwjrc.com/,唯一指定报名网站),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考生登入”。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公开招聘”,完善个人信息后,进行“选择岗位”报名,仅注册未选择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未重新选择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请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还需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3)毕业(学位)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上传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

(4)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书。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8日17:00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5月9日9:00—2024年5月10日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或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5月11日9:00—2024年5月14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请考生注意查询缴费是否完成,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5.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岗位代码为2412-2416、2431-2433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代码为2405、2409、2436-2438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永嘉公务网公布。其他岗位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开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于5月15日(下午14:30—17:00)到永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126室)进行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报名,退还考试费。

6.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2024年5月25日9: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10:30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各岗位专业知识具体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为55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其同分排序办法为: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医学类职称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确定对象。资格复审通知将在永嘉公务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个人材料:

(1)《2024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以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近期彩色免冠单寸照2张;

(3)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笔试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公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各种原因自动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对象公示之日起,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备注栏所列的用人单位有两家及以上的,由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单位(遇笔试成绩同分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以医学类职称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由考生抽签决定)。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县外事业人员须于体检名单公布之后三个月内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聘用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任,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周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4月19日起至4月28日止。考生对招聘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4月24日前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书面意见。县卫生健康局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4月25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按照永嘉县人才政策相关精神,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户籍要求为“永嘉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永嘉县户籍的人员;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落户时间截至2024年4月28日为止,除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户籍不限的报考人员之外,其他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四)招聘资格条件中所列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及执业医师证书上的执业范围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六)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七)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八)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提供的资料和承诺的事项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信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九)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十一)本次招聘其他信息将发布在永嘉公务网(网址:http://www.yj.gov.cn),请及时登录查询。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嘉县卫生健康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永嘉县卫生健康局(0577-57677616)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67951821)

附件1:2024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医学类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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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瓯海区47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工作人员(含面向法院司法雇员招聘2名,面向公安机关辅警招聘1名,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附件文末下载)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瓯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第二学士学位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2)。

(二)温州市瓯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监督所)1703、1704岗位为执法类岗位,本次招聘的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今后如该招聘单位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本次招聘人员若不符合参公条件,须服从组织安排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

1、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计划表中部分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如机构改革后招聘单位名称变更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为准。

(五)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六)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

报名程序及方法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3月25日9时—3月27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3月25日9时—3月28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3月29日9时—4月1日12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于网上缴费结束前,到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909室,瓯海区新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三)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8倍,其他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瓯海区政府”(http://www.ouhai.gov.cn/)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的人员于2024年4月2日上午(9:00—11:30)到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综合管理科(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909室,瓯海区新桥街道平天路亿象商业广场北侧)进行改报,逾期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4年4月24日9时—4月27日14时30分。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

(一)笔试具体时间及科目:2024年4月27日

上午0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二)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拟面试对象。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其中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名单将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稿。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稿。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含各学历层次)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3.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附件4)。

4.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如: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面向司法雇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法院出具的司法雇员在岗情况证明原件(附件5)和省高院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面向优秀辅警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出具的辅警在岗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附件6)原件和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星级荣誉评定、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的,还须提供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25日,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通知将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核。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遇各项成绩均相同者,另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面试内容另行通知〉)。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有体检、考核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总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

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瓯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在瓯海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3月14日起至3月22日止。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应在3月18日17:00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3月20日17:00前向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户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仍在学校的,如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符合岗位要求户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生源地户口簿。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四)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凡弄虚作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设置情况予以聘用。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规范程序,严明纪律,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九)本次招聘笔试、技能测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瓯海区政府”网站和“瓯海人社”微信公众号。

(十一)本公告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38557。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2024年温州市瓯海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4: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docx

附件5:司法雇员在岗情况证明.docx

附件6:辅警在岗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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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温州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119人公告

2023-11-14,全文共 5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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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冬季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赴高校提前选聘优秀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一、选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选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秋冬季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赴高校提前选聘优秀医学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点此查看)。

二、选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 原属于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含报备员额制),与用人单位解聘后未满2年的人员;

(5)与我县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6)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7)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国(境)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毕业并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毕业生;

2.普通高校2024届本科毕业生;

3.普通高校2023届本科一批或一段毕业生。

(三)年龄要求

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92年11月17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且同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至1987年11月17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77年11月17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且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至1967年11月17日(含)以后出生。

(四)学历、学位要求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2024届本科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因毕业论文答辩等原因需延迟毕业的,由本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适当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一批或一段”的,指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本科第一批次或第一段”毕业生。本科二批或二段及以下的以此类推。

报考除灵溪镇中心卫生院、马站镇中心卫生院两个单位(岗位代码“C26-C31”)外的其他岗位2024届本科二批或二段及以下或专升本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须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的前50%;报考病理、心电图、麻醉、B超、放射、急诊等岗位的,其在校期间综合成绩排名可放宽至所读学校同专业的前60%。

(五)专业要求

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对口专业。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国内高校专业资格审查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为保证本次选聘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国内高校在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的专业不列入本次选聘对象范围,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三、选聘办法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苍南人民政府网(http://www.cncn.gov.cn)、苍南人才网(http://www.cnrsj.com)及相关高校门户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专场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2.杭州医学院专场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5日(周六)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杭州医学院滨江校区田径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81号,地铁4号线“杨家墩”站下车)。

3.浙江中医药大学专场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日(周六)上午8:30-12:00;

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 地铁4号线、6号线浙江中医药大学站D出口)

温州医科大学专场招聘会后,岗位仍有空缺的,剩余岗位计划数转入杭州医学院和浙江中医药大学专场招聘会;杭州医学院和浙江中医药大学专场招聘会结束后,若仍有未足额完成的招聘计划数,则视情赴其它高校进行选聘,程序同“温州医科大学招聘会专场”,不再另行发布公告。上述选聘单位、具体岗位(视情调整)计划数等信息提前3天在苍南人民政府网、苍南人才网发布。

4.报名材料:

(1)《2023年秋冬季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赴高校提前选聘优秀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1份。

(2)本人单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1张。

(3)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报考“C34”岗位的考生和2023届本科一批或一段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高考录取批(段)次及综合成绩排名证明》(附件4),暂无法提供的,可先签订承诺书,于面试结束后两周内提交。

(6)报考除灵溪镇中心卫生院、马站镇中心卫生院(岗位代码“C26-C31”)外的其他岗位2024届本科二批或二段及以下、专升本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高考录取批(段)次及综合成绩排名证明》(附件4),暂无法提供的,可先签订承诺书,于面试结束后两周内提交。

(7)以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报名的,还需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供报考所需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5.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在报名时同步进行,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所需的资格条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三)择优遴选

采用面试或面谈的方式择优遴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由苍南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组建面试测评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或面谈。

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采取面谈形式进行考核;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考核。面试(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四)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

根据面试或面谈成绩,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遇成绩同分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1.学历学位高者;2.获奖学金层次高者;3.毕业时间(按年度)早者;4.高考入学段(批)次靠前者(本科学历考生之间比对);若以上均相同,则另行加试)。

(五)签订就业协议

用人单位与确定签订就业协议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因放弃而空缺的岗位,从本岗位面试或面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按以上同分递补规则执行。若岗位没有递补人员,则进入调剂程序。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六)优秀考生调剂

签订就业协议结束后,对面试成绩超过合格分但未入围报考岗位的人员,若对未招足计划数且符合报考资格的岗位有意愿的,可在使用同一套面试卷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选岗,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研究并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予以现场进行调剂,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列为体检对象。调剂人员遇成绩同分按以上同分递补规则执行。

博士研究生不参加调剂。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苍南人民政府网、苍南人才网公布。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解除《就业协议书》。

体检对象名单公布后,空缺岗位不再予以递补。

考察对象原则上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应聘单位组织人事科或办公室。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苍南人民政府网、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与用人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纳入我县事业单位管理,其中苍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其他医疗卫生单位为财政适当补助(各医共体总院、县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为报备员额制)。新聘人员在聘用后3年内须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否则予以解聘;本科学历考生服务年限不少于5周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享受《苍南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苍委人办〔2021〕11号)规定待遇的服务年限不少于10年(不含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在职的报考人员拟聘用前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人民政府网、苍南人才网发布, 请密切关注。

(二)通过选聘计划考试流程已进入签约对象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其他城市考点的相关选聘考试。

(三)户籍地或生源地要求为“苍南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苍南县户籍或生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人员,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截至2023年11月17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人才政策待遇。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本科一批或一段的毕业生和2024届毕业的二批或二段的本科医学优秀毕业生(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荣誉的毕业生)等可享受《苍南县引进和培育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人才待遇,并相应增加服务年限。

(五)聘用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六)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本次提前选聘不指定面试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八)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选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卫生健康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59900935(苍南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

0577-64810029(苍南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组织人事科)

0577-59892008(苍南县中医院医共体组织人事科)

0577-59959021(苍南县第三人民医院医共体组织人事科)

0577-64784622(苍南县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

附件:

1.2023年秋冬季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赴高校提前选聘优秀医学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2023年秋冬季苍南县卫生健康系统赴高校提前选聘优秀医学类毕业生报名表

3.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4.高考录取批(段)次及综合成绩排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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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温州永嘉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程序及方式

2023-11-10,全文共 1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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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温州永嘉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报名程序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及方式如下:

(一)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9:00—12:30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2)时间:2023年11月25日(周六)9:30—14:00

地点:杭州医学院滨江校区操场(杭州滨江区滨文路481号)。

(3)时间:2023年12月2日(周六)9:00—12:30

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杭州市滨文路548号)。

(二)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9:00—2023年12月2日12:30。

发送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拍照打包至招聘邮箱

yjxwjj2021@163.com,邮件标题中须备注意向应聘岗位及岗位代码,联系电话:0577-57677616。

招聘岗位计划数如未足额完成,则视情况赴相关高校继续设点招聘,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如实填写《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一寸免冠彩色近照直接插入表内。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

(3)“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附件3)材料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平行录取一段(原第一批)的医学类本科(学士)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段(原第一批)录取证明(附件4)。

(四)资格初审和面谈

现场报名时,报考者与报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面谈。达成意向的报考者对照公告提供真实可靠材料,未提供相应材料,导致初审不通过,责任自负。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的,责任考生自负)。

(五)计划核减(取消)

岗位代码为0130-0134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2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六)优先签约

报考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及成员单位招聘岗位,且符合招聘对象所需第1、2条的,经现场面试后(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下一环节),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是否优先签约。

拟签约者如遇报考岗位重复且超出该岗位招聘人数的,征求考生意愿后,可进行岗位调剂。

报考岗位如已被优先签约而不再空缺的,该岗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考核签约

考核采用线下面试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下一环节。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各岗位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须签订就业意向书,未签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可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招聘公告原文》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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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名岗位表

2023-11-10,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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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名岗位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本科生年龄要求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主治医师职称或完成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可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现场面试可以优先签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平行录取一段(原第一批)的医学类本科(学士)毕业生。可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现场面试可以优先签约。

3.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获得二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前30%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浙江省内学校可放宽到前50%)。

4.医学影像学、针灸推拿学、精神医学等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并具有主治医师职称或完成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三)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专升本(不含硕士研究生)以及网络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永嘉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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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永嘉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公告(事业编)

2023-11-10,全文共 39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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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公告

为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永嘉县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永委人〔2020〕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7名。各招聘单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本科生年龄要求在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主治医师职称或完成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其本科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可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现场面试可以优先签约。

2.全日制普通高校平行录取一段(原第一批)的医学类本科(学士)毕业生。可通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现场面试可以优先签约。

3.大学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获得二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前30%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浙江省内学校可放宽到前50%)。

4.医学影像学、针灸推拿学、精神医学等紧缺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并具有主治医师职称或完成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三)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专升本(不含硕士研究生)以及网络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永嘉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及方式如下:

(一)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9:00—12:30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2)时间:2023年11月25日(周六)9:30—14:00

地点:杭州医学院滨江校区操场(杭州滨江区滨文路481号)。

(3)时间:2023年12月2日(周六)9:00—12:30

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杭州市滨文路548号)。

(二)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8日(周六)9:00—2023年12月2日12:30。

发送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拍照打包至招聘邮箱

yjxwjj2021@163.com,邮件标题中须备注意向应聘岗位及岗位代码,联系电话:0577-57677616。

招聘岗位计划数如未足额完成,则视情况赴相关高校继续设点招聘,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如实填写《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一寸免冠彩色近照直接插入表内。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

(3)“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和奖学金证书、学校(学院)出具的综合成绩排名证明(附件3)材料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

(4)全日制普通高校平行录取一段(原第一批)的医学类本科(学士)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段(原第一批)录取证明(附件4)。

(四)资格初审和面谈

现场报名时,报考者与报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面谈。达成意向的报考者对照公告提供真实可靠材料,未提供相应材料,导致初审不通过,责任自负。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因无法联系到的,责任考生自负)。

(五)计划核减(取消)

岗位代码为0130-0134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2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六)优先签约

报考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及成员单位招聘岗位,且符合招聘对象所需第1、2条的,经现场面试后(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下一环节),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是否优先签约。

拟签约者如遇报考岗位重复且超出该岗位招聘人数的,征求考生意愿后,可进行岗位调剂。

报考岗位如已被优先签约而不再空缺的,该岗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考核签约

考核采用线下面试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下一环节。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各岗位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须签订就业意向书,未签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可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包含全省统一的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四、政策待遇

(一)人才奖励

新引进全职符合《永嘉县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试行)》的人才,按人才类别给予10万元-100万元不等的个人专项奖励。各引进单位另有人才专项补贴奖励,对特别优秀的急需引进人才可申请

“一事一议”办法,给予协议工资或年薪制,由各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住房保障

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符合《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22〕69 号)条件的,可申请配租配售型人才住房。

各引进单位给予的优惠政策,新引进人员在院工作期间,需要租房的,根据人才不同层次每月享受租房补贴1000-1500元,发放5年;或一次性补助安家费2-6万元;或享受永嘉县域内首次购房补贴3-9万元。由各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三)其他政策

1.新引进人才可在我县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随迁;引进人才的配偶如需安排工作的,可根据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统筹解决;新引进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可在我县公办中小学校统筹优先安排入学;

2.引进人才需开展课题项目研究的,医院可根据需要给予同等额度的资金匹配。到院后取得的科研业绩,另行按医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以上待遇如遇县里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县外在职人员须于体检结果公布后两个月内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解除协议。

(四)落实“两个同等对待”。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中“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人员可按上述招聘对象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五)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的,不按规定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中国永嘉公务网(http://www.yj.gov.cn/)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陆查询。

(九)本公告由永嘉县卫生健康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咨询电话: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7-57677616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67951821

附件:附件1: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招聘医药卫生类毕业生报名表.docx

附件3:综合成绩排名证明.doc

附件4: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段(原第一批)录取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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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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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2024-04-24,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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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

序号

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年龄要求

其他要求

1

应急消防专职(外勤)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

温州市户籍,有一定的群众工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需经常户外工作。

2

应急消防专职(内勤)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

龙湾区户籍,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

综合执法(辅助)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40周岁以下

温州市户籍,本岗位有夜班,要求与群众有较强沟通能力。退伍军人可酌情降低学历要求。

4

生态环保(辅助)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

龙湾区户籍,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和计算机操作能力,需经常户外工作。

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沙城街道沧宁东路1号,街道办事处502办公室。

联系人:孙女士 0577-86999338

邮箱397461314@qq.com。

相关待遇:待遇按区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个月。

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组织面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2024浙江温州市招聘信息汇总(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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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条件+岗位+报名)

2024-04-24,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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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沙城街道办事处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序号

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年龄 要求

其他要求

1

应急消防专职(外勤)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

温州市户籍,有一定的群众工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需经常户外工作。

2

应急消防专职(内勤)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

龙湾区户籍,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3

综合执法(辅助)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40周岁以下

温州市户籍,本岗位有夜班,要求与群众有较强沟通能力。退伍军人可酌情降低学历要求。

4

生态环保(辅助)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以下

龙湾区户籍,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和计算机操作能力,需经常户外工作。

三、相关待遇

待遇按区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1个月。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组织面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聘用。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4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沙城街道沧宁东路1号,街道办事处502办公室。联系人:孙女士 0577-86999338,邮箱397461314@qq.com。

附件1:温州市沙城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并将相关报名资料及证件照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温州市沙城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近期单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报名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时,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公示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的高低,按招聘计划数和入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通知安排体检。

2、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报考人员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3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认入职后,任职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再另行递补公示。聘用实行劳务派遣形式,由用人单位制定工作期间管理和考核办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沙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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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岗位+条件+时间)

2024-04-19,全文共 1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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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0名,其中管理服务大队队员6名、调度指挥员1名,中心机关文职2名,派遣至温州高铁新城派出所特保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1.管理服务大队队员(6名)

(1)年龄要求: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高中学历。

(3)其他条件:户籍限温州市。该岗位因工作强度大、需值夜班等原因,适合男性报考。退伍军人、从事过相关工作者优先。

2.管理服务大队调度指挥员(1名)

(1)年龄要求: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条件:户籍限温州市。需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水平、应变能力和对接能力,计算机类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该岗位因工作内容等原因,适合女性报考。

3.中心机关文职(2名)

(1)年龄要求: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其他条件:户籍限温州市区。有相应党建、办文办会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以上3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577-8855881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6:00。

4.温州高铁新城派出所特保(1名)

(1)年龄要求: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3)其他条件:身高1.7米以上。该岗位因工作强度大,适合男性报考,从事过相关工作者优先。

(4)报名咨询电话:0577-8616111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6:00。

二、报名时间、方式

(一)现场报名:2024年4月15日-4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二)报名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动车南站北侧高铁新城综合大楼3楼312室。

(三)报名需携带: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单寸照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届时需现场填写报名表,材料不齐者将不予接收报名资料。

三、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面试:采取“多对一”面谈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待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实践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面试评分择优确定人员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及《关于修订及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

(四)政审: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政审。

(五)其他:对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得分高低依次递补。如遇各类原因导致主动放弃或取消报名资格等情况,根据面试得分高低依次替补。

四、聘用及待遇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入职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与温州市意达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待遇参照聘用岗位薪资标准执行。

2.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结束30天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告发布一年内,聘用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充。

(二)本公告由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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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岗位表+报名入口)

2024-04-03,全文共 3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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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非教学岗位)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温州医科大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温州医科大学是浙江省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位于温州市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20个岗位57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温州医科大学招聘计划表(2024年第二批,非教学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管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限届别)。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也可以应聘该专招岗位。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7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报备员额管理,全部实行聘用制。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zp.wmu.edu.cn/login)(此报名系统为本次招聘唯一报名平台,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实名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变更报考岗位,请报考者考虑成熟后填报。报名成功与否,以系统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

填报注意事项:

(1)请使用电脑端登录系统,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选择相应招聘批次和岗位。

(2)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须填写完整,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上描述一致。应聘人员还需根据岗位具体要求将简历和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汇总生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其他实践经历、情况附件”处。

(3)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应聘者可更改报考岗位;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变更报考岗位,请考虑成熟后填报。在报名期间,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2. 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报名平台同步进行,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通过网上平台或短信反馈理由。请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逾期将不能修改相关信息和重新报名。

本次招聘计划中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辅导员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

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将于2024年4月下旬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和考试有关安排,并向通过资格初审者发放准考证后,报名人员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详见温州医科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40%、面试60%比例计入总成绩。博士研究生以及图书馆(期刊社)图书岗2(A14-24-037)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经折算)即总成绩。

1. 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4年5月上旬举行。具体安排以网上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管理和辅导员岗位重点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和写作能力,会计、工程、实验、图书等专业技术岗位主要考查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考试时间约2小时。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管理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他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 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前,考生需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党员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除前述已明确的外,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相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入职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温州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wmu.edu.cn/,“人才招聘”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温州医科大学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7-86689702 (温州医科大学纪委)。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离退休工作处)(邮编:325035)

咨询电话:0577-86689737(高老师、潘老师、张老师)

邮箱:rscrck@wmu.edu.cn

岗位表下载:温州医科大学招聘计划表(2024年第二批,非教学岗位).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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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6人公告

2024-03-13,全文共 4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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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洞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满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国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30周岁1994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1989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1984年3月2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

1.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和要求

2.凡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统一截止到2024年3月25日

3.户籍要求为“浙江省”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浙江省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温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户籍要求为“洞头区”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洞头区户籍的人员、洞头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父母一方或配偶具有洞头户籍的人员(以2024年3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及法定婚姻关系为准)。

4.面向社区工作者岗位(职位代码:2102)招聘对象为:现任洞头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且在洞头区专职从事社区工作满3年,或现任洞头区社区两委委员且连续任职满3年。

5.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及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及《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9时—3月25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1日9时—3月26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点击查看链接),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洞头区在职公务员、全额事业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得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招聘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缴费确认

时间:3月26日17时— 3月29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27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0577-56723805,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1:3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洞头区政府网(点击查看链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依据通知要求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考,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4月23日9时—4月27日14时30分。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4月27日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报考人员必须参加两科考试,否则笔试成绩无效。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洞头区政府网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相应户籍人员报考面向有相应户籍要求岗位的,若属当地生源的,须提供户口迁出、注销记录;若父母一方为洞头区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若配偶为洞头区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

报考区北岙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职位代码:2102)岗位,在洞头区专职从事社区工作满3年参加报考的,须提供由区民政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现任洞头区社区两委委员且连续任职满3年参加报考的,须提供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相关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机关事业人员、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而产生的缺员,按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地点等通知信息将在洞头区政府网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洞头区政府网相关信息。

(六)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凡在面试3天前,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区人力社保局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情况出现的面试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七)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所有项目相同的则另行加试选择。

(八)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或考察不宜聘用的,其空缺岗位在报考该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洞头区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在洞头区服务年限不少于8年。

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洞头区政府网公布。

其他告知事项

1.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3月12日起至3月20日止共7个工作日。考生对招聘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3月15日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3月18日前向洞头区人力社保局提出增补意见,洞头区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后于报名开始前发布补充公告。

2.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3.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生视同大学专科学历,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大专的职位;技工院校技师班毕业生视同大学本科学历,可以报考符合专业要求,学历要求为本科的职位。

4.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5.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2024年8月1日前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及相应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6.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

7.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8.区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注:本《公告》由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洞头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附件:

1.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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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温州鹿城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6,全文共 5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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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上半年温州鹿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温州市鹿城区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员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28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其中面向优秀辅警招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4年3月1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符合岗位户籍要求也可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七)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

应学历学位;往届生须在2024年3月18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3月18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不存在下列情形: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具体要求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2024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面向优秀辅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2)。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二)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对象范围:

1.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8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

3.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面向优秀辅警招聘对象范围:在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连续满三年(年限计算到2024年3月18日)且仍在岗的辅警,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且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五)温州市鹿城区人民医院属于试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区属公立医院,本次招聘的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按照温鹿编〔2015〕77号文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各项人事管理制度。

(六)本公告发布后,如计划表中招聘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信息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网络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3月18日0:00—3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3月18日0:00—3月23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并报名确认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确认并接受资格初审。

2.缴费确认

时间:3月25日0:00—3月27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作放弃。

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请于3月26日16:00前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至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龙瑞大厦1幢623室,下同),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

3.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招聘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3月29日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cheng.gov.cn,下同)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于4月1日9:00至11:00到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改报名,逾期视作放弃,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4月25日0:00—4月27日14:30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具体科目:4月27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2.笔试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具体笔试内容及作答要求等详见《笔试科目考试大纲》(附件4)。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拟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以生源地报名的,须提供生源地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稿。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稿。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含各学历层次)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3)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附件5)。

(4)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如: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面向优秀辅警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出具的辅警在岗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原件(附件6)。

3.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面试时间:5月25日。

面试工作由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通知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 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亦相同,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亦相同,则另行加试(后续开展递补时,如出现同类情况,均按此规则进行)。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核

体检工作由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核放弃或不合格者,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考核期不超过120日(自考核对象名单公布之日起算),超期未完成的,终止考核,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按公告规定时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其空缺资格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但在2024年12月31日前仍无法查清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3月7日起至3月15日止。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应在3月11日17:00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招聘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3月13日12:00前向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户籍要求为“温州市”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温州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及生源地为温州市各县(市、区)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24年3月18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四)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满服务期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

(五)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

(六)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考试、聘用等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八)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九)咨询电话: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88990785。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

附件:

1.2024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 2024年上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优秀辅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3. 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4. 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5. 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6.辅警在岗情况及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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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01,全文共 2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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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瓯海区属国有企业,作为区级重大项目主要投资主体,坚持以战略转型和管理提升为主线,集中优势发展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及配套项目的投资与开发建设,业务涉及资产经营、产业投资、综合服务等多个板块。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详见附件1 《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向报名邮箱:Ohtt2801@163.com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2.报名材料格式要求:文档资料为.doc格式;图片资料为彩色扫描.jpg格式,确保资料内容清晰,要素完整。

(三)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①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执(职)业资格证书;⑤专业技术资格证书;⑥工作经历证明;⑦社保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⑧电子版照片(近期蓝底彩色免冠)⑨涉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证明)。⑩如为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注:工作经历的证明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信息必须一致。

(四)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集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资格初审(学历专业资格审查以附件2对照范围为准);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工作经验年限时间,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24年1月31日,在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3.资格初审后,确定为符合要求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准考证,由报考人员自行打印,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上告知的信息为准。

4.如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的比例,将直接核减相应招聘岗位数量或取消开考。

(五)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岗位后再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按规定顺序命名整理(附件5),材料扫描件及文档资料打包后发送到报名邮箱,原件(按要求盖章或签字)和复印件于面试前交工作人员复核。

3.咨询电话:0577-56866786,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联系人:陈先生。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仅对面试对象进行,安排在面试当天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进行核对。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体检与考察

(一)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满分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确定)。

(二)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察内容主要针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

(四)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察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

(二)薪酬待遇按照集团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八、人才储备库

集团将建立人才储备库,在本次招聘落选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储备,建立后备人才库,有效期一年(自招聘录用公示结束之日起算),人才储备对象的总成绩不低于60分。当有同类专业(岗位)需求时,经集团党委研究、报批后,可以从人才储备库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取报考人员,直接经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后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有关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及招聘其他事项的通知届时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确认,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1.《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 《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学历专业资格审查对照范围》

3. 《浙江瓯海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开招录工作人员报名表》

4. 工作经历证明

5. 报名材料命名及整理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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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招聘公告(2024年2月4日)

2024-02-20,全文共 2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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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2024年2月4日)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下表。

科室

岗位

岗位

要求

需求

人数

学历

要求

专业

要求

编制

类型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干事

1.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思想觉悟高,工作认真负责,愿意服从工作安排。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不限,公共管理、法律、中文等专业优先

院聘

注:1.全日制硕士要求过六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90分及以上;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16:00。

报名方式:

全部岗位的报名均在统一的网上报名平台进行,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平台(http://job.dentist.ac.cn/apply/index.action),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1)报名建议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陆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可用关键词查找应聘岗位名称。

(2)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之前投过简历者需登陆报名系统平台重新报名。

(3)相关信息须填写完整准确,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描述一致,后续要求提交个人基本信息真实承诺书。

(4)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蓄意隐瞒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医院将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岗位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确因岗位专业急需的,经研究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后,确定是否按实际人数开考。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

1、身份证;

2、已取得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3、外语等级证书(如岗位无要求,可不提供);

4、政审证明(原件)。境内在校学生由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在职职工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境外在校学生、未就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出具,需注明有无参加法 轮 功及其他邪教组织;

5、执业资格、职称及获奖(荣誉)证书(如岗位无要求,可不提供);

6、【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一式3份(原件)、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7、【已工作者】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离职证明(原件)。目前处在职状态的,可后补离职证明;

8、【国(境)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在温州举行,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本次公招只公布入围名单,各成绩不作公布。

1、笔试

笔试考查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所有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岗位招聘人数为3人以下,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名额;若岗位招聘人数为3人及以上,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额(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可免于笔试,单列入围名额直接参加面试,且不占用上述入围名额,并依据面试成绩确定是否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以通知为准。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临床操作等情况。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各岗位入围体检环节人数按1:1比例确定。体检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统一安排进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以下网站发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http://www、dentist、ac、cn。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事科或纪检监察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人事科0577-88066009,纪检监察室0577-88066029。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岗位相关单位直接咨询。联系人:医院人事科,林老师,咨询电话:0577-88066009。邮箱:wmckqrsk@163.com。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才招聘网站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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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2024-02-20,全文共 3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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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2024年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2024年2月1日)

一、学院·医院简介

温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成立于2002年,实行“院院合一”的管理模式。

医院是浙南地区首家集预防保健、临床医疗、教学科研、公共卫生于一体,按照省级医院管理的三级甲等口腔专科医院,是第三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浙江省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现有龙湾总院和学院路分门诊、广场路分门诊、瓯海分门诊、江滨分门诊4个分门诊,共有牙科综合治疗椅289台,核定床位80张,员工630余人,90%以上的医师拥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入选国家首批“儿童早期矫治规范化诊疗项目建设单位”,口腔修复科、牙体牙髓专科、牙周病专科入选浙江省临床重点专科,口腔内科为温州市区域专病中心建设单位。

学院是全国首批通过教育部本科专业认证的口腔医学院校,全国最早开展成建制学历留学生教育(全英文授课)的院校之一,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批“口腔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国际牙医师学院院士、省“151”、省杰青、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市“551”等高层次人才。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共360余项,其中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课题83项,获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3项,省医药卫生科技二等奖2项,授权专利96项。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下表。

岗位

科室

需求人数

学历学位/职称要求

专业要求

编制类型

口腔医师/教师1

口腔颌面外科,正畸科,种植科,牙周科,口腔修复科,牙体牙髓科(口腔黏膜科),儿童口腔科,口腔综合科(急诊室)

10

博士

口腔临床医学

校编

口腔医师/教师2

口腔颌面外科,牙周科,牙体牙髓科(口腔黏膜科),口腔综合科(急诊室)

8

硕士研究生

口腔颌面外科学、牙周病学、牙体牙髓病学等

院聘

医师/教师3

手术麻醉中心

1

主治医师及以上

麻醉学

院聘

专职科研

人员

科教部

(口腔医学研究所)

6

博士研究生

硬组织矿化、口腔颌面发育、分子生物学、陶瓷材料、口腔微生物、纳米材料、水凝胶等

校编

注:1、外语条件要求:全日制本科要求过四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全日制硕士要求过六级(425分及以上,或雅思6.5分及以上,或新托福90分及以上);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可不做要求;其他外语语种的相当等级视同。

2、口腔医师/教师2岗位:医师住培合格当年等同于高校应届毕业生;住培合格的本科医师等同于专硕研究生。

3、以上岗位招聘条件中的职称须获得学校认可。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2月25日16:00。

报名方式: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口腔医师和专职科研人员岗位,请发送简历(含个人资料和科研业绩支撑材料)至联系邮箱:wmckqrsk@163.com,标题统一为“2024年博士应聘+应聘岗位+姓名”。我院甄选应聘简历后,约定面试时间。

其他岗位的报名均在统一的网上报名平台进行。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平台(http://job.dentist.ac.cn/apply/index.action),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填报注意事项如下:

①报名建议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陆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可用关键词查找应聘岗位名称。

②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之前投过简历者需登陆报名系统平台重新报名。

③相关信息须填写完整准确,毕业院校、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描述一致,后续要求提交个人基本信息真实承诺书。

④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错误信息造成的后果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蓄意隐瞒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医院将在指定网站公布考试有关安排。

岗位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如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该比例要求,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确因岗位专业急需的,经研究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后,确定是否按实际人数开考。

(二)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之前,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在指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

1、身份证(原件)

2、已有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

4、执业资格、职称及获奖(荣誉)证书(原件)

5、英语等级证书(原件)

6、政审意见(原件)

7、【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8、【已工作者】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离职证明等工作经历证明;目前处在职状态的,可后补离职证明。

9、【国(境)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在温州举行,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本次公招只公布入围名单,各成绩不作公布。

1、笔试

笔试考查相关岗位综合性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所有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若岗位招聘人数为3人以下,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名额;若岗位招聘人数为3人及以上,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名额(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人员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可免笔试,经资格复审合格后可直接入围面试,且不占用上述入围名额。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以通知为准。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对岗位的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以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临床操作等情况。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考核

笔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按比例(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安排另行通知,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统一安排进行。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以下网站发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网站【招聘信息】专栏http://www.dentist.ac.cn。

温州医科大学人事处【公示公告】专栏http://rsc.wmu.edu.cn。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事科或纪检监察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人事科0577-88066009,纪检监察室0577-88066029。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岗位相关单位直接咨询。联系人:医院人事科,林老师,咨询电话:0577-88066009。邮箱:wmckqrsk@163.com。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人才招聘网站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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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9人公告

2024-02-19,全文共 1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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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因工作需要,本单位面向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1、法学雇员5名,从事行政法律辅助工作,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文秘雇员1名,从事文稿撰写、办公文书等工作,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文字工作经历、取得文秘专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3、温州铁路南站女子巡逻队队员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女性,身高165cm以上;警察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女兵或有艺术、体育等方面特长的,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净身高不低于160cm;

4、协管员2名,从事辅助执法相关工作,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

2、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执行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不良记录(包括征信记录、违法违纪记录等)的,不得报名。

三、招聘流程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后,择优聘用。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1日下午17:00止。应聘者须如实填写附件1《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并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ohcgzf@163.com邮箱。(工作日联系电话:0577-88581789)

2、资格审查: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并通知入围人员携带个人相关证件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和工作安排另行确定。

3、面试:面试采取“多对一”面谈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待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察: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列入考察人员如实填写附件2《温州市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外人员录用审批表》,征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考察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选。如出现考察不合格则按排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5、聘用: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通知录用后一个月内未与原单位办理完毕解聘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6、其他: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温州市瓯海区编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聘用后签订不低于1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聘用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聘。

2、本公告由瓯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应聘咨询电话:0577-8858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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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

2024-02-02,全文共 4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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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县本级储备粮油管理与购销职责,因公司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用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苍南县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5、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6、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2月7日至2005年2月6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报名专业资格审查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性,避免争议,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不列入本次公开招聘专业范围。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2月6日9时-2024年2月9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招聘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20.55.188.2:8458),注册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②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

③毕业证书(国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上传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上传《就业推荐表》);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报考“01”岗位的,还需上传退出现役证书(退伍证)或退出现役(退伍军人)登记表;

⑥报考“07”岗位的,还需上传学位证书。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注册报名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2月18日9时-2024年2月22日17时。

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期间,报名系统关闭。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2月23日9时--2024年2月2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核。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再次报名资格审核

时间:2024年2月26日9时—2024年2月26日17时。

对再次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

资格审核期间,报名系统关闭。

以上资格审核只作参加笔试资格认定,不作为最终录用条件。

5、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或不开考,并在苍南人才网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月27日9时至16时到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2-18号二楼,电话:0577-64757862)进行现场改报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到现场改报名的,视作放弃改报。

6、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苍南人才网。

已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苍南人才网发布。

2、资格复审时,入围考生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高校除外)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表》1份。

3、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者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递补者中有同分者的一并进入复审);没有递补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三)面试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具体通知将在苍南人才网发布。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复试

报考粮库管理员岗位(岗位代码“01-06”)需进行复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复试对象。报考财务岗位(岗位代码“07”)不组织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苍南人才网发布。复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复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复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复试的评定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复试合格的粮库管理员岗位(岗位代码“01-06”)报考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 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财务岗位(岗位代码“07”),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 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亦相同,以毕业时间早者优先,毕业时间计算到月和日;如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苍南人才网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在苍南人才网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与岗位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如遇笔试成绩同分的,按本公告同分排序办法依次递补),仍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取消该岗位计划数,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苍南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后续有关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苍南人才网发布。

(二)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点。

(三)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岗位时,须符合该岗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

(五)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2月6日。本公告中涉及“年”的均指周年。

(六)户籍要求为“苍南县”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户籍所在地为苍南,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巴曹镇、芦浦镇、云岩乡。截止2024年2月6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七)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6475786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1.2024年苍南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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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乐清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2人公告

2024-01-12,全文共 1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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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乐清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乐清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编外人员12名,招聘岗位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包括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数据录入、档案文书管理、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数如下:

岗位

调解组织名称

招聘数量

岗位1

乐清市人民调解委员会

1

岗位2

乐清市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市人民法院工作室

1

岗位3

乐清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

1

岗位4

柳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柳市公安分局工作室

1

岗位5

柳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象阳派出所工作室

1

岗位6

大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大荆派出所工作室

1

岗位7

乐清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市区交警中队工作室

1

岗位8

虹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虹桥派出所工作室

1

岗位9

乐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乐成派出所工作室

1

岗位10

南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1

岗位11

石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1

岗位12

岭底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1

合计

12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不良记录;

2.乐清市户籍;

3.男性65周岁以下、女性6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身心健康;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素质,其中40周岁以下的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上的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或有调解、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考人员通过乐清官方人才网(www.yqhr.com.cn)下载《乐清市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真实、完整填写后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qsfjzzc@126.com,邮箱收件时间超过报名时间的视为报名无效。

3.每位报名者限报1个岗位。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乐清市司法局会议室(乐成街道人民路2号市行政管理中心第二办公区3幢2楼)。

3.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乐清市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A4纸打印,张贴个人2寸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含治安拘留等行政处罚,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6)其他相关资料。

(三)面谈

本次招聘采用面谈方式,结合面谈情况、学历、工作经历、履职能力及其他条件,经体检合格择优录用。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其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放弃。

3.编外人员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等相关事项按照《乐清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4.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

5.因工作性质或工作需要,录用后调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的,需服从统一安排和分配。

6.咨询电话:61889610、6188961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由乐清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附:乐清市司法局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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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人公告

2024-01-11,全文共 2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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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招聘事业编6人

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是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副县级。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温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温政办〔2006〕22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4年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对学科和专业方向的认定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考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9时—1月22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月23日9时—1月24日 17时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二寸免冠电子照片、已有的各学历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应聘岗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扫描合并为一个文件并发送至电子邮箱(78719777@qq.com),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通过该电子邮箱反馈。

通过初审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并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zhrss.gov.cn/col/col1330455/index.html、温州人才网http://www.wzrc.net和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http://wzmsa.wenzhou.gov.cn/(以下简称相关网站)公布。

2.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下载、打印时间待定。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知识产权政策法规、理工科基础专业知识、英语能力水平等相关知识等,满分100分。

考试地点、时间待定。

2.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在相关网站发布,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录查询。

2.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对拟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待定)。

3.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相关网站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2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总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需按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后收到办理聘用手续通知书,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温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五、其他告知事项

1.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2.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4.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5.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577-88907803、0577-8966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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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温州市计量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

2024-01-11,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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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计量科学研究院是温州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设置的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是我市依法履行计量检定和计量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职能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非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序号

部门

岗位

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条件

1

办公室

出纳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财经类

持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上证书

2

办公室

文秘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等

3

业务管理部

窗口

2

大专及以上

不限

4

长力中心

检测

2

大学本科及以上

机械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

5

热电中心

检测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

6

医化中心

检测

1

大学本科及以上

生物医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

男性,30周岁以下

二、工作地点:鹿城区汤家桥南路计量大楼。

三、报名方式:

1、填写附件1的报名表及毕业证书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pjx@wzimt.com邮箱,报名表以 应聘职位-姓名 命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16日

3、咨询电话:88959703

4、报名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面试后择优录取

5、面试地点:鹿城区汤家桥南路计量大楼。

6、面试时请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单位相关工资制度执行,具体面谈。

2、双休,根据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提供早餐、中餐,不提供住宿。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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