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1,全文共 901 字
+ 加入清单转学办理流程
(一)网上提交:8月4日—8月12日
用“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2023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初中转学审核系统”注册、登录,填写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
提示:①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附件请仔细检查无误后再点“提交”,以免因信息或附件有误退回修改而影响审核及安置进度。
②上传附件:所需资料需原件拍照上传,不能是扫描件,且单张大小不超过2M。
1.外地学籍南开区户籍
①南开区户籍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另:外地“五四学制”还需提供原学籍学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
2.本市(除南开区外)学籍南开区户籍
①南开区户籍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③原学籍学校出具的“已完成初一(二)年级综评各项工作”的证明(见附件样例)。
学生一经通过“2023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初中转学审核系统”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统筹安置。学生和家长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准确,若出现材料不全、不准或虚假问题,影响学生办理转学,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二)区县审核:8月13日—8月20日
根据学生提交的信息,对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查询学生的学籍状态是否为“初中在校”状态。
审核结果显示以下几种:
①请等待学籍核查。
②退回修改,提示需要修改的内容→重新进入填写界面修改相关信息。
③等待安置学校。
(三)下载打印报到单
从8月21日10:00起随时登录系统关注安置结果。
(四)到安置学校报到、测试、进班:8月25日—8月30日(预计时间)
由1名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陪同学生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缺一不可)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学校报到。报到后的测试及其它相关事宜请听从学校安排。
外地学籍学生:学校进行相应年级的测试后安排进入相应年级。
本市学籍学生:通过测试的安排进班;若未通过测试则学校不予接收,转学终止,学生需回原学籍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需携带材料:①系统上传附件的原件、复印件;
②转学报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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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开区2023秋季学期初中转学时间及流程
2023-08-01,全文共 1382 字
+ 加入清单根据天津市初中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就2023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初中阶段转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转学条件
1.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本市外区或外省市八、九年级在校学生。
2.学生本人具有南开区户籍且户主须为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3.持有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户主及独立产权所有人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二、办理时间
8月4日—8月30日(工作日)
三、安置原则
根据户籍住址优先安排进入学区片内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在学区片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时全区统筹。
四、办理流程
(一)网上提交:8月4日—8月12日
用“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通过“2023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初中转学审核系统”注册、登录,填写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
登录网址:http://nkqczzxshxt.tjeol.com(建议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提示:①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附件请仔细检查无误后再点“提交”,以免因信息或附件有误退回修改而影响审核及安置进度。
②上传附件:所需资料需原件拍照上传,不能是扫描件,且单张大小不超过2M。
1.外地学籍南开区户籍
①南开区户籍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另:外地“五四学制”还需提供原学籍学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
2.本市(除南开区外)学籍南开区户籍
①南开区户籍的首页、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②南开区房屋(不动产)产权证的基本信息页(若产权人不在同一户籍上则还需上传关系证明);
③原学籍学校出具的“已完成初一(二)年级综评各项工作”的证明(见附件样例)。
学生一经通过“2023年秋季学期南开区初中转学审核系统”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统筹安置。学生和家长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准确,若出现材料不全、不准或虚假问题,影响学生办理转学,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二)区县审核:8月13日—8月20日
根据学生提交的信息,对上传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查询学生的学籍状态是否为“初中在校”状态。
审核结果显示以下几种:
①请等待学籍核查。
②退回修改,提示需要修改的内容→重新进入填写界面修改相关信息。
③等待安置学校。
(三)下载打印报到单
从8月21日10:00起随时登录系统关注安置结果。
(四)到安置学校报到、测试、进班:8月25日—8月30日(预计时间)
由1名监护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陪同学生携带好相关材料(材料缺一不可)按规定时间到安置学校报到。报到后的测试及其它相关事宜请听从学校安排。
外地学籍学生:学校进行相应年级的测试后安排进入相应年级。
本市学籍学生:通过测试的安排进班;若未通过测试则学校不予接收,转学终止,学生需回原学籍学校继续完成学业。
需携带材料:①系统上传附件的原件、复印件;
②转学报到单。
五、相关提示
(一)安置后无故逾期报到或就读者,视为放弃学位,初中阶段不再留有学位,请家长谨慎考虑。
(二)请按照办理流程的预计时间尽早完成相关工作。
(三)因教材为预定数,转回学生的教材和教辅材料学校会尽最大努力配齐,个别确需学生自备的还请理解和配合。
(四)外地学籍学生还需和接收学校配合共同完成学生本人综合素质评价的补录工作。
(五)咨询电话:022-27459971(工作时间)。
天津河北区2023年秋季初中转学通知
2023-07-11,全文共 663 字
+ 加入清单一、转学对象
1.七年级入学:具有河北区户籍的外省市六年级小学毕业生。
2.八、九年级转学:具有河北区户籍的外省市、本市外区七、八年级学生;符合转学条件,学生本人为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的子女,在外省市就读的七、八年级学生。特别提示:学生需持有河北区正式户口(含蓝印户口),或者学生为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的子女。学生在学籍系统中必须为在籍状态。
二、办理流程
1.网上报名。家长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津入转学系统”,点击“初中转学”按钮。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转学系统于2023年7月17日——7月30日正式开通。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填报。
2.资格审核。七年级入学,八、九年级转学材料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8月25日。工作人员将对学生在转学系统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3.通知报到。学校于8月28日前通知家长报到上课事宜。
三、注意事项
1.家长与学生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齐全,如出现材料不全、不准、虚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转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2.学籍证明由现学籍校从“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系统”下载或截图打印。
3.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工作人员会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4.学生就读学位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5.其他具体开学及相关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6.转学咨询电话:022-26288185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河北区教育局中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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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初中2023年秋季学转学
2023-06-29,全文共 1981 字
+ 加入清单一、转学对象
(一)中途转学(初中七年级下学期至九年级上学期)仅接受以下两类人员申请:
1.学生须具备北辰区户籍,且在外省市或我市其它区就读的在籍学生。
2.北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在外省市或天津市其它区就读的在籍学生。注:以上“在籍学生”在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外省市回户籍小升初:学生须具备北辰区户籍,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外省市六年级毕业学生。
二、转学条件
(一)具备北辰区户籍的外省市回户籍小升初和中途转学学生,提供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等材料。
(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中途转入北辰区学校就读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北辰区的合法居所证明。
(1)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1)企业员工: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与天津市范围内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投资办厂或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范围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所在镇街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注: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费时限须自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预约登记时间之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至少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连续缴满),并保证今后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5.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申请转入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卫生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转学流程
(一)网上登记。2023年7月10日~8月11日,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登录“天津市北辰区中小学招生转学平台”(http://121.193.162.35)进行注册,选择相应的类别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二)资格初审。
在转学登记时间内,区教育局对申请转学人员填写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要及时登录平台查看网上初审情况。
(三)统筹安置。
初审合格的转学申请人,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户籍地、居住证地址以及全区各中小学学位容量等情况,统筹安置就学,并将转学名单反馈给安置学校。
(四)现场验证。
2023年8月24日~8月25日,各接收学校根据教育局反馈的转学名单,通知学生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核验通过后,学校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并留存复印件。不符合转学条件或现场验证未通过的,由学校当场(电话)告知家长,不予接收。
(五)报到入学。
现场验证通过的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到接收学校报到上课。在天津市规定的学籍转办时间内,接收学校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学籍转入手续。因学籍转出校不配合,导致学籍转入不成功的,学校及时通知家长,由家长与转出校沟通解决。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四、其它事项
1.已经在本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区内不转学。已经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北辰区户籍学生,因户籍迁移确需转学的,家长可在新学期开学前联系新户籍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初中在本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2.转学登记应由学生法定监护人申请并操作,注册手机需为监护人手机号,严禁他人代登记。登记信息及上传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如出现材料弄虚作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转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3.新学期教材数目已依据上学期学籍在籍人数完成预定,部分转入学生可能存在无法配齐教材的情况,需与转出及转入学校做好沟通,自备教材。
4.北辰区转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政策咨询电话:022—2639038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天津北辰区中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转学工作安排
2023-06-28,全文共 2017 字
+ 加入清单一、转学对象
(一)中途转学(小学一年级下学期至六年级上学期、初中七年级下学期至九年级上学期)仅接受以下两类人员申请:
1.学生须具备北辰区户籍,且在外省市或我市其它区就读的在籍学生。2.北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在外省市或我市其它区就读的在籍学生。注:以上“在籍学生”在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外省市回户籍小升初:学生须具备北辰区户籍,且具有全国电子学籍的外省市六年级毕业学生。
二、转学条件
(一)具备北辰区户籍的外省市回户籍小升初和中途转学学生,提供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证明、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等材料。其中,小学中途转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中途转入北辰区学校就读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北辰区的合法居所证明。
(1)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1)企业员工: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与天津市范围内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投资办厂或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范围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所在镇街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注: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费时限须自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预约登记时间之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至少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连续缴满),并保证今后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5.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申请转入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卫生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转学流程
(一)网上登记。2023年7月10日~8月11日,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登录“天津市北辰区中小学招生转学平台”(http://121.193.162.35)进行注册,选择相应的类别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二)资格初审。
在转学登记时间内,区教育局对申请转学人员填写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要及时登录平台查看网上初审情况。
(三)统筹安置。
初审合格的转学申请人,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户籍地、居住证地址以及全区各中小学学位容量等情况,统筹安置就学,并将转学名单反馈给安置学校。
(四)现场验证。
2023年8月24日~8月25日,各接收学校根据教育局反馈的转学名单,通知学生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核验通过后,学校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并留存复印件。不符合转学条件或现场验证未通过的,由学校当场(电话)告知家长,不予接收。
(五)报到入学。
现场验证通过的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到接收学校报到上课。在天津市规定的学籍转办时间内,接收学校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学籍转入手续。因学籍转出校不配合,导致学籍转入不成功的,学校及时通知家长,由家长与转出校沟通解决。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四、其它事项
1.已经在本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区内不转学。已经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北辰区户籍学生,因户籍迁移确需转学的,家长可在新学期开学前联系新户籍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初中在本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2.转学登记应由学生法定监护人申请并操作,注册手机需为监护人手机号,严禁他人代登记。登记信息及上传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如出现材料弄虚作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转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3.新学期教材数目已依据上学期学籍在籍人数完成预定,部分转入学生可能存在无法配齐教材的情况,需与转出及转入学校做好沟通,自备教材。
4.北辰区转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政策咨询电话:022—26390388(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关于滨海新区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初中转学工作的提示
2024-05-21,全文共 621 字
+ 加入清单关于滨海新区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初中转学工作的提示
根据《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结合滨海新区初中阶段现有情况,现就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转学工作提示如下:
一、各年级均不转入:塘沽一中、塘沽二中、塘沽五中、塘沽六中、塘沽育才学校、塘沽十四中、塘沽新港中学、塘沽云山道学校、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
二、新七年级(2024级)将依据本年度小升初情况实时调整,统筹安置。
三、新八年级(2023级)不予转入:塘沽三中、塘沽七中、塘沽十一中、塘沽十五中、塘沽未来学校、塘沽盐场中学、实验中学滨海学校、大港一中、大港六中、大港十中。
四、新九年级(2022级)不予转入:塘沽三中、塘沽十一中、塘沽十五中、塘沽渤油一中、塘沽未来学校、塘沽盐场中学。
五、如转学登记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量,教体局将统筹协调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予以接收。
六、依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将统筹安排在滨海新区公办学校就读,其中租房学生将按照居住证属地统筹安排到塘沽九中、塘沽河头中学、塘沽新城中学、大港七中、大港九中、汉沽三中、汉沽大田中学、海滨二校、海滨三校。
七、《滨海新区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转学通知(初中)》预计于6月中旬发布到“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天津滨海教育”同步发布,请届时关注。
2024天津南开区调整小学转学、初中入学政策
2024-05-16,全文共 846 字
+ 加入清单为更加合理优化教育资源,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南开区教育局决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小学转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4年秋季学期起转入南开区小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1.调整小学申请转学条件
小学生申请转入时,南开区教育局将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全区公办小学范围内统筹安置转学生。具体实施方式为: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南开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儿童仍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年级申请转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南开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存量房(二手房),则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如所购房产为南开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则不受影响。
(3)申请转学时,转学生所在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必须是转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需持有全部产权。
2.调整小学申请转学登记时间
2025年起,小学仅秋季学期新二至新五年级学生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仍不接收转学生。转学登记的具体要求以届时学校张贴的转学通知为准。
二、调整初中入学政策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4年秋季学期起南开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南开区小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本通知实施后,南开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南开区小学的学生在六年级毕业登记时,须持有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一致的南开区户籍及房产信息,方可参加初中派位录取,否则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上述户籍的户主及房产的产权所有人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该房产的全部产权。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咨询电话
小学教育科:27459972 中学教育科:27459971
此政策解释权归南开区教育局所有。
若天津市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2024年5月16日
天津滨海新区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中转学登记通知
2023-12-13,全文共 1433 字
+ 加入清单滨海新区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转学登记通知(初中)
根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教委〔2014〕8号)文件要求,结合滨海新区初中教育实际,现将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中转学要求通知如下:
一、转学对象
要求转入塘沽、汉沽、大港、油田的七、八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
二、登记审核时间
2024年1月2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预计于2024年2月21日左右通知入学)
三、登记审核地点
参见附件1,在指定学校登记。(附件1:转学学生登记片区.doc)
四、审核材料提交
(一)滨海新区户口(含蓝印)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
2.监护人自有住房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房,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二)滨海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
2.学生户口本首页、学生本人页、法定监护人页(1人即可);
3.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的务工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各页);
4.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合法居所证明(房本各页、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各页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6.上述材料复印件,每页写明“此证属实”,监护人签名、捺指印。
(三)《滨海新区初中转学申请表》规范字体手写签字(附件3)。
(四)《致转学学生家长的告知书》规范字体手写签字(附件4)。
(五)如果学生就读学校为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还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六)外省转入学生提交审核材料后,如准予转入,开学后两周内须配合学校提供原学籍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过时上报不予补录有关信息。(详询登记学校)
五、注意事项
(一)上述要件要求材料真实,因家长原因导致的信息错填或未按时登记等情况不予办理转学。
(二)新区教体局将联合新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材料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申请转入滨海新区其他区域的学生,请咨询相对应的教育部门,具体联系电话如下:泰达街(开发区):022-25208890 保税区:022-84912820 高新区:022-84806808 生态城:022-67289022 东疆港:022-25605310。
(四)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滨海新区教体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五)特别提示:新区教体局委托部分局属初中学校进行转学登记审核,由于部分学校学位紧张,登记地点不一定为接收学校。如家长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接受新区教体局下一步统筹安置。望各位家长知悉。
此通知最终解释权归滨海新区教体局中学教育室。
附件:附件5:关于滨海新区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中转学工作的提示(已于2023年10月30日发布).doc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11日
天津津南区户籍学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初中转学工作安排
2023-12-01,全文共 1442 字
+ 加入清单津南区(不含海教园)户籍学生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初中转学工作安排
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现就津南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具备津南区(不含海教园)户籍学生初中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登记范围
具备津南区(不含海教园)户籍且学籍在外省或天津市其他区的七、八年级在校生,可申请本次初中转学。
提示:津南区内初中校间不办理转学;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办理转学。
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寒假不办理转学,2024年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初中转学事宜请关注“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南开学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咨询电话:022-88977882。
二、登记时间
网上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1日10:00-2023年12月31日17:00
业务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咨询电话:
咸水沽镇教委:022-88915869 葛沽镇教委:022-28690394
八里台镇教委:022-28751351 辛庄镇教委:022-88530415
北闸口镇教委:022-88538515 双港镇教委:022-28589816
双桥河镇教委:022-28390820小站镇教委:022-88813368
教育局中小学科:022-88510599
三、登记材料准备(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拍好清晰的照片,做好上传准备。)
(一)津南区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及学生本人页的照片(需为同一户口本)
照片示例1:
(二)津南区住房证明:1、津南区房产证基本信息页;2、若房产证尚未下发,可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及契税票照片;3、还迁房可提交还迁协议或安置协议(还迁人应为学生的监护人);4、自有农村平房可提交村队出具的证明。
请按照实际情况选择④种中的一种提交材料照片。若住房证明的房主与户籍证明的户主不同,需提交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等。
(三)学生全国学籍号:由学生现学籍所在校提供,基本格式为:大写字母“G”或“L”+18位阿拉伯数字。
四、登记流程
(一)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搜索“津南中小学入学转学平台”公众号并关注;
(二)在下方功能栏选择“初中转学”→“津南户籍初中转学”,使用监护人手机注册、登录,严禁他人代登记,如有违规,一经查实,本次登记无效;
(三)阅读登记要求,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
(四)截屏登记完成页面并留存,作为已完成登记的佐证;
(五)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登记的申请人,将于2024年2月20且左右收到线下核验通知,并按要求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线下审核。线下审核时需申请人本人带齐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套、学生近期一寸照片1张(没有照片底色要求)。
(六)通过线下审核后一周内完成学校分配事宜。
五、注意事项
(一)津南区入学或转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二)转学登记均应为监护人本人申请并操作,注册手机需为监护人手机,严禁他人代登记,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学生本次登记资格。
(三)登记信息及上传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后期将由学校进行证件核验,如出现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材料弄虚作假问题,将取消本次登记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四)完成平台信息登记、通过线下审核的学生视为监护人同意转学,由教育局统筹考虑其转学事宜,并告知结果。安置学校后无故未报到的学生,视为已完成安置,后期将不再接受该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转学申请。
津南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30日
天津河东区初中转学登记系统2023
2023-07-28,全文共 426 字
+ 加入清单一、网上转学申请时间
8月21日至8月28日(工作日8:30-18:00)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8日(工作日8:30~18:00)
三、转学办理流程:
1.登录注册。8月21日至8月28日(工作日8:30-18:00)由学生家长登录“河东区初中转学登记系统”,注册账号(一名学生仅允许一名家长注册登记,注册人姓名填学生或家长姓名均可)。
2.信息填报。请如实填写基础信息,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3.网上预审。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家长提交材料在网上进行预审。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于8月31日前收到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4.现场验证。根据短信通知,学生家长携带所需证件(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出示短信凭证核验证件。验证合格,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验证不合格,取消转学资格。
推荐阅读:2023天津河东区初中转学材料+咨询电话
天津河东区2023秋季初中转学(对象+流程)
2023-07-28,全文共 1001 字
+ 加入清单一、 转学办理范围
八年级(2022级)九年级(2021级)
注:七年级(2023级)第一学期、九年级(2021级)中考报名结束后不办理转学。
二、网上转学申请时间
8月21日至8月28日(工作日8:30-18:00)
三、转学所需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需提供
1.学生河东区户口本;
2.全国电子学籍号;
(二)外省户籍学生需提供
1.家长河东区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须为申请在我区转学的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居住证签发、签注单位须为天津市公安局河东分局;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本;
3.居住证持有人在津就业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河东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5.全国电子学籍号
四、转学办理流程:
1.登录注册。8月21日至8月28日(工作日8:30-18:00)由学生家长登录“河东区初中转学登记系统”,注册账号(一名学生仅允许一名家长注册登记,注册人姓名填学生或家长姓名均可)。
2.信息填报。请如实填写基础信息,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3.网上预审。河东区教育局将根据家长提交材料在网上进行预审。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于8月31日前收到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4.现场验证。根据短信通知,学生家长携带所需证件(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出示短信凭证核验证件。验证合格,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验证不合格,取消转学资格。
五、就学安排
河东区教育局依据转学申请登记情况和区内学位资源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六、几点提示
1.本通知中的“转学”是指初中学生申请由外省市转入本区,申请由本市外区转入的只接收河东区户籍学生。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申请办理转学。
2.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所有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证明或到学校报到时相关证件失效、变更,均取消转学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和现场验证的,不予安排学校。
4.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家长会收到相关短信通知;材料通过预审,家长将于8月31日前收到现场验证短信通知。
5.如相关工作进行调整,将会在天津河东教育公众号发布,请随时关注。
七、咨询电话:84110241 2414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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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态城2023秋季初中转学
2023-06-21,全文共 2314 字
+ 加入清单中新天津生态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初中转学报名通知
根据天津市教委、滨海新区教体局学籍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区域教育实际情况,现就生态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初中转学报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生态城户籍且目前学籍为本市非生态城或外省,申请就读七、八、九年级的学生。学生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房产已交付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房产须为生态城内的独立产权住宅。
2.外省户籍且目前学籍为本市非生态城或外省,申请就读八、九年级的学生。
原房屋所有权人子女已在生态城入学(园)的,六年内不受理其二手房房屋所有权人子女的转学申请。
二、报名流程
1.网上申请
请家长在2023年7月17日上午10:00-2023年7月20日下午3:00登录“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信息平台”(http://jtj.eco-city.gov.cn/),进入“初中转学申请入口”,使用学生证件号码先注册后登录,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提交资料原件图片。
完成所有信息填写、资料上传并通过审核的,方视为网上信息采集完成;提交先后顺序不作为报名录取的依据。7月18日上午10:00开始,家长可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可下载打印报名表。
2.现场核验
核验时间:2023年7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核验地点:实际居住在中央大道以西小区的学生在生态城一中(华三路345号)核验;实际居住在中央大道以东小区的学生在北师大生态城附校(新昌道203号)核验。
三、核验所需材料
(一)生态城户籍学生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的书面转学申请(A4纸书写,内容须写明学生姓名、学生性别、学生身份证号、现就读学校名称和就读年级、全国联网学籍号、申请转入年级、转学原因、接受统筹安排,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手写签字、家长联系方式,可参照采集时的模板)。
2.房主、父母及学生的户口本(须体现出房主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3.一手房须提供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如无房产证,须提供购房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二手房须提供房产证。
以上材料1须携带原件学校留存,2-3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需家长按手印,手签“此件属实”、签名、写日期。网上提交的其他辅助性材料也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核验。
(二)生态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的书面转学申请(A4纸书写,内容须写明学生姓名、学生性别、学生身份证号、现就读学校名称和就读年级、全国联网学籍号、申请转入年级、转学原因、接受统筹安排,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手写签字、家长联系方式,可参照采集时的模板)。
2.生态城居住证
由生态城户籍管理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须为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其中一方,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3.外省市户口簿
学生父母及学生本人的户口簿。父母和学生户口如未在一个户口簿上,需提供佐证材料以判断父母和子女关系。
4.居住证明
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生态城自购住房且已交付使用的,须提供不动产权证或《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生态城自购住房但尚未交付使用的,须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和生态城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生态城无自购住房的,须提供生态城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工作及社保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在生态城的务工就业及生态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具体如下:1)个体经营的居住证持有人提供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2)企事业单位务工的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3)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就业证明、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
以上材料1须携带原件学校留存,2-5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需家长按手印,手签“此件属实”、签名、写日期。网上提交的其他辅助性材料也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核验。
另外五四学制(即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学校就读学生须提供学籍所在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上述申请转入八、九年级的学生但目前学籍为外省市的,如后续准予转入,开学后两周内须配合学校提供原学籍校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相关材料(详询录取学校)。
四、转学录取方式
完成核验后,生态城教体局将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各学校规划建设轨制和教室实际容量、学校实际学位情况等,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如家长提交转学申请,即表示同意接受统筹安置。
开学前一周由录取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录取结果。
五、其他相关事宜
1.请转学登记家长(仅限一位法定监护人)在指定时间持报名材料进入学校指定地点审核材料。
2.生态城教体局将按照上级统一要求联合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材料进行审查,转学结果将随时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如发现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及外省转入的学生,因涉及跨省调档环节,如调档成功可在本市入学,如调档不成功需家长自行回原学籍校协调解决。
3.天津市海嘉学校为区域民办学校,具体报名安排和所需资料可查询学校微信公众号通知。
六、咨询监督电话
生态城一中:022-60607000
北师大生态城附校:17622720769
海嘉学校:022-67139298
监督电话(生态城教体局):022-6728902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本方案仅适用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初中转学工作,解释权为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体育局。
天津南开区2023年初中招生学区划片范围
2023-05-31,全文共 984 字
+ 加入清单一、招生方式
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3 年仍坚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采取填报志愿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公办初中学校采取多校划片形式,在学区片内继续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全区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相关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
二、招生流程
2023 年初中招生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 第一阶段
1.学生进行升学报名
凡具有南开区小学在学学籍且达到毕业合格标准的六年级学生 (具有中国国籍),通过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初中入学信息登记,并确认在津升学后,均须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升学报名。
2.相关九年一贯制学校完成“直升”工作
相关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选择“直升”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小学提出“直升书面申请,不再参加本年度南开区初中招生其它阶段的录取。“直升”的学生将纳入招生学校总体计划。
3.学生填报志愿学校
学生在认真了解本区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后,可在学区片内公办学校和区内民办学校中最多选报 6 个志愿学校,选报顺序由学生本人确定。
区内民办学校 (以校号为序) 分别为: 25-南开翔宇学校、31-育贤中学、41-津英中学、54-美达菲学校、55-南开日新学校、57-翔宇弘德学校。
4.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场随机派位工作
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统一组织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对于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学生直接入学: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对于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计划考虑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当此类学生少于或等于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时,学生直接入学: 当此类学生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时,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完成剩余招生计划的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所有志愿的录取工作。
现场随机派位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公证员、家长代表和中小学校长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已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与第二阶段招生
(二) 第二阶段
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将采取志愿征询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升入学区片内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区内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天津南开区2023年初中招生入学方案
2023-05-31,全文共 990 字
+ 加入清单一、招生方式
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3 年仍坚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采取填报志愿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公办初中学校采取多校划片形式,在学区片内继续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全区采取填报志愿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相关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
二、招生流程
2023 年初中招生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 第一阶段
1.学生进行升学报名
凡具有南开区小学在学学籍且达到毕业合格标准的六年级学生 (具有中国国籍),通过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初中入学信息登记,并确认在津升学后,均须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升学报名。
2.相关九年一贯制学校完成“直升”工作
相关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选择“直升”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小学提出“直升书面申请,不再参加本年度南开区初中招生其它阶段的录取。“直升”的学生将纳入招生学校总体计划。
3.学生填报志愿学校
学生在认真了解本区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后,可在学区片内公办学校和区内民办学校中最多选报 6 个志愿学校,选报顺序由学生本人确定。
区内民办学校 (以校号为序) 分别为: 25-南开翔宇学校、31-育贤中学、41-津英中学、54-美达菲学校、55-南开日新学校、57-翔宇弘德学校。
4.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场随机派位工作
区教育局根据学生填报的志愿统一组织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录取原则,对于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学生直接入学: 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对于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计划考虑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当此类学生少于或等于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时,学生直接入学: 当此类学生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时,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完成剩余招生计划的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所有志愿的录取工作。
现场随机派位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公证员、家长代表和中小学校长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已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与第二阶段招生
(二) 第二阶段
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将采取志愿征询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升入学区片内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区内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三、学区划分范围
南开区2024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2024-05-31,全文共 1135 字
+ 加入清单一、学区片划分
为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成果,确保公办学校有足够的学位,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求,2024年学区片(详见附件)的划分仍以南开区行政区域及中小学坐落的地理位置为依据,确保学区片内中学的“学位”数能够满足本学区片内小学毕业生的“学位”数,确保公办初中学校全部在学区片内招生,力求学区片之间的教育资源基本均衡。
二、招生方式
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24年仍坚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同步招生,采取填报志愿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公办初中学校继续实行在学区片内多所初中对应多所小学招生;民办初中学校面向全区招生。相关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
三、招生流程
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
1.学生进行升学报名
凡具有南开区小学在学学籍且达到毕业合格标准的六年级学生(具有中国国籍),通过天津市义务教育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初中入学信息登记并确认在津升学后,均须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升学报名。
2.相关九年一贯制学校完成“直升”工作
相关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选择“直升”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小学提出“直升”书面申请,不再参加本年度南开区初中招生其它阶段的录取。“直升”的学生将纳入招生学校总体计划。
3.学生填报志愿学校
在认真了解本区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后,小学毕业生可在学区片内公办学校和区内民办学校中最多选报6个志愿学校,选报顺序由学生本人确定。区内民办学校(以校号为序)分别为:25-南开翔宇学校、31-育贤中学、41-津英中学、54-美达菲学校、55-南开日新学校、57-翔宇弘德学校。
4.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场随机派位工作
遵循“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按照学生志愿顺序,组织随机派位录取。首先将学生第一志愿填报人数与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数进行比较。对于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学生直接入学;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对于第一志愿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计划考虑第一志愿未被录取且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当此类学生少于或等于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时,学生直接入学:当此类学生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剩余招生计划时,以随机派位的方式完成剩余招生计划的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成所有志愿的录取工作。
现场随机派位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人员:公证员、家长代表和中小学校长等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已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与第二阶段招生,
(二)第二阶段
未被第一阶段录取的学生将采取志愿征询和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升入学区片内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或区内有剩余学位的民办学校。
2024天津南开区初中入学政策调整
2024-05-16,全文共 229 字
+ 加入清单(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4年秋季学期起南开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南开区小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本通知实施后,南开区小学新一年级入学的学生和新转入南开区小学的学生在六年级毕业登记时,须持有与入学登记或申请转入时一致的南开区户籍及房产信息,方可参加初中派位录取,否则将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
上述户籍的户主及房产的产权所有人须是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须持有该房产的全部产权。
2024天津南开区小学转学政策调整
2024-05-16,全文共 414 字
+ 加入清单(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4年秋季学期起转入南开区小学的学生
(二)具体内容
1.调整小学申请转学条件
小学生申请转入时,南开区教育局将根据本区教育资源配置情况,在全区公办小学范围内统筹安置转学生。具体实施方式为: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南开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儿童仍可在规定的时间和年级申请转学。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南开区户籍及对应房产的家庭,如所购房产为存量房(二手房),则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转入申请;如所购房产为南开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则不受影响。
(3)申请转学时,转学生所在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或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必须是转学生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私产房的产权所有人需持有全部产权。
2.调整小学申请转学登记时间
2025年起,小学仅秋季学期新二至新五年级学生可申请转学,新六年级仍不接收转学生。转学登记的具体要求以届时学校张贴的转学通知为准。
天津河北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初中转学的通知
2024-01-09,全文共 1280 字
+ 加入清单河北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春季初中转学的通知
各位学生和家长:
按照《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工作要求,本着安全、便捷的原则,现就办理七、八年级转学手续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转学条件
(一)转学对象
1.具有河北区户籍、在外省市或本市外区就读的七、八年级学生;
2.为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的子女、在外省市就读的七、八年级学生。
注:转学学生需具有全国电子学籍,其“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二)转学材料
1. 河北区户口(含蓝印)学生应提交的材料:
(1)河北区常住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2)《转入河北区初中就读申请书》;
(3)蓝印户籍学生还需提供蓝印户口本各页、房本、城市建设费发票照。
2. 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河北区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3)居住证持有人在河北区的房屋租赁证明(房管局出具)或河北区房屋产权证基本信息页;
(4)居住证持有人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基本信息页、盖章页(基本信息页须包括姓名、合同单位、合同期限等;盖章页须有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及本人签字)。
(5)天津市社保缴费证明(近期连续且不少于六个月);
(6)《转入河北区初中就读申请书》;
(7)外省市五四学制还需提供“原学籍学校开具的五四学制证明”。
注:所提交的居住证、合法居所证明、就业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持有人应为同一人。
二、办理流程
1.网上报名。2024年1月9日——1月23日,家长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津入转学系统”,点击“初中转学”按钮,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网上报名时间截至2024年1月23日18时,逾期不再办理网上报名。
2.资格审核。2024年1月24日——2月8日,工作人员将对学生在转学系统中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通知报到。2024年2月23日,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入学相关事宜。
4.报到上课。2024年2月26日,学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按时报到,并及时提交相关转学材料。学校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学生家长协调原学籍学校按时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三、工作要求
1.确保材料真实。家长与学生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准确、齐全,如出现材料不全、不准、虚假等问题,将取消学生转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2.确保通信畅通。家长及学生要保证网上报名时所留存手机号在转学期间通信畅通,相关材料提交后,请耐心等待审核结果。材料如有问题,工作人员会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3.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两点提示
1.学生就读学位将在全区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2.学生转学全过程由河北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2-26288185
(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津入转学系统小程序二维码
2023-2024第二学期天津滨海新区小学生转学规定
2023-12-08,全文共 1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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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学条件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本区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人户合一)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二、转学申请及办理手续时间
本区户籍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12月18日—22日下午3:30—4:30到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校核查居民户口本、产权证。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填写《拟转入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出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入转出汇总表》,于2023年12月27日将电子版上报教体局小学教育室,转学纸介材料按规定时间现场核查,待审核通过后准许转学,并于开学前、后一周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转出未完全履行转学手续学生。
三、本学期无空余学位学校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中的相关指标,滨海新区以下学校将不再接收转入学生:
塘沽育才学校、塘沽云山道学校、天津师范大学滨海附属学校、塘沽未来学校、塘沽浙江路小学、塘沽实验学校、塘沽远洋城小学、塘沽上海道小学
汉沽盐场小学、汉沽中心小学
大港二小、大港福源小学、大港东城小学
以下学校的年级均不予接收转入学生:
1.塘沽区域
2018级:朝阳小学、一中心小学、二中心小学、博才小学、三中心小学、广州道小学、玉簪小学、中部新城学校、向阳一小、工农村小学、新北一小、洞庭学校、盐场小学、渤油二小;
2019级:朝阳小学、紫云小学、草场街小学、广州道小学、洞庭学校、玉簪小学、欣嘉园实验、馨桥园小学、师大附小、渤油二小;
2020级:朝阳小学、实验滨海、紫云小学、一中心小学、三中心小学、广州道小学、玉簪小学、胡家园小学;
2021级:朝阳小学、实验滨海、紫云小学、一中心小学、三中心小学、广州道小学、欣嘉园一小、玉簪小学、胡家园学校;
2022级:宁波里小学、博才小学、广州道小学、新北二小、玉簪小学、塘沽湾学校;
2023级:朝阳小学、新港二小、紫云小学、新北二小、欣嘉园一小、胡家园小学、胡家园学校、渤油三小。
2.汉沽区域
2018级:体育场小学、河西一小;
2019级:体育场小学、东海小学、河西一小;
2021级:体育场小学、河西一小。
3.大港区域
2018级:大港一小、大港三小、大港六小、大港实验小学、大港十二小;
2019级:大港三小、大港六小、大港实验小学、大港上古林小学;
2020级:大港三小、大港十二小、大港上古林小学;
2021级:大港十二小、大港英语实验小学。
4.海滨区域
2018级:海滨学校、大港西苑小学、大港三号院小学、同盛学校;
2019级:大港三号院小学、同盛学校;
2020级:海滨学校、同盛学校;
2021级:海滨学校。
四、转学安置办法
本区户籍学生申请转入学校没有空余学位,如果家长同意统筹安置,学校可受理学生转学申请;申请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当转学人数超过学校可供给学位时,教体局小学教育室将进行统筹安置。统筹安置方式包括本片域安置和跨片域安置两种方式。
五、学籍办理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办理转学具体流程如下:
(一)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二)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三)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四)转出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入学校获得转出学校及双方所属学籍主管部门三方核准同意后,通知学生于正式开学前办理报到注册。
本规定由滨海新区教体局小学教育室负责解释。
天津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初中转学登记
2023-12-07,全文共 1696 字
+ 加入清单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初中转学登记
一、登记范围
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学籍在外省或天津市其他区的七八年级在校生,可登记初中转学需求。请八年级转学学生务必先行了解天津中考政策,慎重考虑转入。( 详见“注意事项”第五条 )
提示:津南区内初中校之间不办理转学;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办理转学;双林街、双新街合并在“双港镇”登记;咸水沽镇、八里台镇、海棠街因学位紧张,无法受理随迁子女初中转学预约登记。咸水沽镇、八里台镇、海棠街居住证持有人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在其他镇登记 ( 无需修改居住证地址 )。
二、登记时间
网上登记时间:
2023年12月1日10: 00- 2023年12月31日17:00
业务咨询时间:
工作日 上午9:00 - 11:30 下午14:00 - 17:00
三、登记材料
准备(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拍好清晰的照片,做好上传准备。)
(一) 津南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照片 (父母一方即可 );
(二) 外地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 (父母双方均需提交,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须上传双方户口页及结婚证 ) 及学生本人页的照片(需为同一户口本 );
(三) 津南区住房证明: 津南区房产证基本信息页 (若房产证尚未下发,可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及契税票照片 ) 或津南区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主或承租人应与学生监护人信息一致 );
提示:监护人居住证与住房证明须在同一登记镇域内。
(四) 津南区合法务工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提示: 在津南租房的居住证持有人,必须具备津南区务工证明和津南区社保缴费证明。在津南购房的居住证持有人,需具备天津市务工证明和天津市社保缴费证明。
1.合法务工证明: ①居住证持有人的劳动合同:仅上传基本信息页和盖章页 (基本信息页须包括姓名、合同单位、合同期限等 ); ②居住证持有人为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 ( 盖章页须有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及本人签字 )。
①和②提交其中一种即可。
2.津南区社保缴费证明 ( 五险 ):①自助机打印查询清单,最下方显示缴费机构;②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个人 )
①和②提交其中一种即可。
再次提示:请提前准备好以上材料,拍好清晰的照片,做好上传准备。
(五)学生全国学籍号: 由学生现学籍所在校提供,基本格式为:大写字母“G”或“L”+18 位阿拉伯数字
四、登记流程
(一)微信扫描二维码或搜索“津南中小学入学转学平台”公众号并关注;
(二)在下方功能栏选择“初中转学”一“初中随迁子女登记”使用监护人手机注册、登录,严禁他人代登记,如有违规,一经查实,本次登记无效;
(三) 阅读登记要求,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
(四) 截屏登记完成页面并留存,作为已完成登记的佐证;
(五) 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登记的申请人,将于 2024年2月20日左右收到线下核验通知,并按要求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线下审核线下审核时需申请人本人带齐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套、学生近期一寸照片 1张 (没有照片底色要求 )。
(六) 通过线下审核后一周内完成学校分配事宜。
五、注意事项
(一) 津南区入学或转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 二) 随迁子女登记均应为监护人本人申请并操作,注册手机需为监护人手机,严禁他人代登记,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学生本次登记资格
(三) 登记信息及上传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后期将由学校进行证件核验,如出现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材料弄虚作假问题,将取消本次登记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四) 完成平台信息登记、通过线下审核的学生视为监护人同意转学,教育局根据教育资源实际统筹考虑其转学事宜,并电话告知结果。若镇内转学生源数量超出可提供学位上限,则需要跨镇统筹。安置学校后无故未报到的学生,视为已完成安置,后期将不再接受该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转学申请
(五)在我区就读无本市户籍学生,中考志愿仅可填报五年制高职院校和各类中职学校志愿,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津南中小学入学转学平台入口
津南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