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石家庄新乐市限行规定(区域+尾号)
2023-12-24,全文共 683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12.24
限行时间:
2023年12月25日7时起,每日7:00至20:00(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
限行区域:
伏羲大街以西、东名街以东、南环路以北、无繁路以南。
限行尾号:
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政策: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自12月24日起,我市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中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研判,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自2023年12月25日7时由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移动源管控措施
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建议函》要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单双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每日7∶00至20∶00(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期间,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除外。
新乐限行区域:伏羲大街以西、东名街以东、南环路以北、无繁路以南
请广大车主或驾驶人及时关注尾号轮换规则,合理调整出行时间,驾车出行勿违反限行规定。
2023石家庄高邑县限号规定(时间+区域)
2023-12-22,全文共 609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12.22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21日起,我市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城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为减轻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研判,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现向全市域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23年12月2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限行规定:自2023年12月21日7时起实行机动车2个尾号为一组轮流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各县(市、区)城区对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每天限行2个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图源:高邑交警
限行时段:为早7时至晚20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不限号。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小型载客汽车不执行限行措施。
限行区域:高邑县城区南至千秋路(不含千秋路)、北至太行路(不含太行路)、西至107国道(不含107国道)、东至东环路(不含东环路),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最后,高邑交警温馨提示:限行期间,请广大司机朋友们遵守限行规定,合理调整出行时间、出行方式,以免因疏忽大意违反限行规定,受到处罚。
石家庄赞皇县机动车限号时间和区域(含地图)
2023-12-24,全文共 741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12.24
2023年12月25日起,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建议函》要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单双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每日7:00至20:00(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期间,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除外,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限行尾号:
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起,每日7:00至20:00(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
限行区域:
赞皇县城区【不含石臼山街(东环路)、嶂石岩路(南环路);滨河路自京赞路口至龙门桥限行,龙门桥至赞元线不限行】以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
限行区域图:
下图红色路段为限行区域
图源:赞皇交警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金融运钞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4、悬挂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限行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100元。
石家庄赞皇县机动车限号时间和区域(含地图)
2024-01-02,全文共 919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12.30
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降为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
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会商,预计12月30日夜间起,石家庄市气象条件有利,空气质量逐渐好转,但污染过程仍有持续。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石家庄市定于2023年12月30日20时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降为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同步取消机动车限行。
更新时间:2023.12.24
2023年12月25日起,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按照省大气办《关于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的建议函》要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市区三环路(含)以内区域、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含外埠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单双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每日7:00至20:00(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限行期间,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除外,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限行尾号:
按车牌尾号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起,每日7:00至20:00(含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
限行区域:
赞皇县城区【不含石臼山街(东环路)、嶂石岩路(南环路);滨河路自京赞路口至龙门桥限行,龙门桥至赞元线不限行】以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
限行区域图:
下图红色路段为限行区域
图源:赞皇交警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残疾人专用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校车,以及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班车通行证》的通勤班车;
2、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军车;
3、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以及殡葬专用车辆、邮政专用车辆、金融运钞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抢修通行证》的抢险车;
4、悬挂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经批准的其他应急车辆。
限行处罚:
违反限行规定的,按闯限行处罚,罚款100元。
石家庄中型货车限行区域2024
2024-05-13,全文共 510 字
+ 加入清单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通行规定
(一)国IV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全天限制通行三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
(二)国V及以上排放标准中型载货汽车、中型专项作业车,全天限制通行三环内高架桥及快速路主路;每天6时至23时限制通行三环路以内除高架桥及快速路主路以外道路。
(三)新能源中型载货汽车、新能源中型专项作业车,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限制通行二环路(含主路、辅路)以内道路;每天9时至17时、19时至次日7时限制通行裕华路(东二环至西二环)、中山路(东二环至西二环)、维明街、青园街、城市高架路。
执行时间:2023年1月9日起
注:自2024年3月1日起,在市区道路通行的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执行与《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轻型、微型货车通行规定。>>2024石家庄轻型货车限行规定
政策来源:石家庄公安交警
政策原文:
辛集单双号限行规定(区域+时间+尾号)
2023-12-30,全文共 918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年12月30日
关于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I级应急响应降为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2月30日夜间起,我市气象条件有利,空气质量逐渐好转,但污染过程仍有持续。经研究决定,我市定于2023年12月30日20时起,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I级应急响应降为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同步取消机动车限行。
辛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30日
更新时间:2023年12月25日
限行区域:
国道230线(原工业路)以西、国道307线以南、省道衡井线以北(不含上述三条道路)、妍园路以东(含此道路)。
限行时间:
自2023年12月23日10时起,每日早7时至晚8时(包含周六、周日和节假日)。
限行措施:
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即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期间,辛集市辖区原有的机动车禁行规定依然有效。
这些车辆限行区域内全天禁行:
限行区域内全天禁止2吨(含)以上的黄色号牌载货汽车,排放标准为国Ⅳ及以下车辆,专项工程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低速汽车(原农用四轮车),三轮汽车(原农用三轮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铲车、挖掘机、叉车、吊车等)、拖拉机通行。禁止未检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车辆、拼装车、报废车、达到报废期限的老旧车上路行驶。
这些车辆不执行限行措施:
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救灾、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车辆、公交车、出租车、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不执行限行措施。原蓝色号牌电动汽车未更换绿色号牌的,请到公安交管部门登记备案,以防误拍。
请大家自觉遵守限行措施:
对违反限(禁)行规定的,公安交管部门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依法处理。
请大家绿色出行:
为了让辛集的天空更蔚蓝、空气更清新、道路更畅通、百姓更幸福,请大家选择绿色出行,从即日起坚持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交车。
石家庄华能供暖赞皇区域客服电话怎么样?
2023-11-11,全文共 328 字
+ 加入清单华能赞皇区域
客服电话:
15531155528 15531155139
15531155138 18531186179
维修电话:
17692262128 19930679032
【拓展消息】
鹿泉区域总供热面积855.16万平方米,其中居民供热面积714.26万平方米,共有51个居民热力站(包括纯居民和居非混合热力站),涉及61个小区,近5万户居民。截至11月10日,已有51个热力站正常运行,61个小区达标供热。
今冬供热工作已全面开启,华能上安电厂坚决扛起能源保供责任,切实发挥央企保民生、保稳定的排头兵和主力军作用,用优良的供热质量彰显央企担当,把群众冷暖挂心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力以赴高质量做好采暖季保暖保供工作。
石家庄藁城区限行时段+尾号+区域
2023-12-22,全文共 369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年12月22日
按照石家庄市藁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要求,藁城区建成区自2023年12月21日起,恢复工作日机动车尾号常态化限行措施,限行尾号与石家庄市区保持一致,同步轮换。
限行时段:
工作日7:00至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限行尾号:
图源:藁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限行措施:
除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建成区对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是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限行区域:
城南为廉西大街以东(含廉西大街),世纪大道以北(含世纪大道),尚东街以西(含尚东街),城北为翼辰街以西(含翼辰街),西城街以东(含西城街),三铺路以南(含三铺路),307国道不限号。
石家庄鹿泉区机动车限行时间+区域+措施
2023-12-22,全文共 412 字
+ 加入清单更新时间:2023年12月22日
为进一步改善全区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措施,自2023年12月21日起在鹿泉主城区范围及部分限行道路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
一、限行时间
2023年12月21日8时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
翠柏大街(不含)以西、307国道(含)以北、山前大道石井至动物园十字路口(含)以东、北外环(含)以南区域内道路。
三、限行措施
除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邮政快递车、残疾人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和其他特定车辆外,对非营运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含外埠号牌车辆和临时号牌车辆)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的方式,尾号为英文字母或汉字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限行车辆尾号与北京市保持一致,周一至周五限行车牌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石家庄高邑县禁行限行规定(时间+区域)
2024-05-31,全文共 471 字
+ 加入清单高邑县人民政府关于高邑县辖区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
一、通告开始施行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
二、重型载货汽车、重型专项作业车、国VI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国VI排放标准重型专项作业车、新能源重型载货汽车、新能源重型专项作业车及黄牌货车。
限制通行区域为:南至千秋路、北至太行路(含太行路)、西至107国道、东至亿博大街(含亿博大街);
限制通行时间为:每天6时至23时限制通行,其余时间不限制通行。
三、外埠过境黄牌车及中重型载货汽车需绕行高速公路或国省干道。
高速公路临时绕行路线:京港澳高速——339国道——光武路——107国道。
四、燃油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在限制通行区域内禁止通行。
限制通行区域为:南至千秋路、北至太行路(含太行路)、西至107国道、东至亿博大街(含亿博大街);
限制通行时间为:每天6时至23时限制通行,其余时间不限制通行。
五、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属于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六、对确需通行限行区域内道路的应急抢险、城市民生需求、城市物流配送、保障城市运行的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实行通行报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