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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2024-01-02,全文共 3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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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龙岗区社区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本次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07名。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07名,其中主办岗28名、辅助岗79名,具体详见《龙岗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6.符合聘用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公职的,或者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限制报考期未满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日9:00-1月8日18:0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登录“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s://www.szkscp.com.cn),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三)资格初审

通过系统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内容包括个人年龄、学历、工作经历和相关证书等基本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方可参加笔试。如果通过资格初审,但是后续发现考生所填报信息与招录职位要求不符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每人按照顺序可选择2个工作街道(各岗位可选择的工作街道详见对应的岗位分布栏),并选择是否接受调剂。因选择不合理或填写错误而最终落选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3.岗位条件中考生身份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仅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4.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务必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由客观题及主观题组成,时间为120分钟,主要内容涵盖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习 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史、党和国家重大会议精神、社区实务、社会服务管理知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考生登录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开放时间,请考生关注系统公告和手机短信通知。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3天后,考生登录系统或“龙岗政府在线”自行查询笔试成绩、排名等情况。

(二)现场资格复审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将考生分为A、B、C类(设招考岗位招聘人数为Y)。

A类:指笔试成绩排名在所报岗位3Y(含本数)之内且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此类人员具备现场资格复审的资格。

B类:指笔试成绩排名在招考岗位3Y-5Y(含本数)且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此类人员具备现场资格复审递补的资格。

C类:指笔试成绩5Y以外或未达到笔试合格线的考生,此类人员不具备现场资格复审的资格。

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查重点审核考生的年龄、学历、学位及政治面貌等事项。经复审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进行资格审查。如资格复审人数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可以视情况减少招聘名额。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B类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公告指定的时间到报考岗位资格复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复审结束,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复审递补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需携带材料在“龙岗政府在线”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3.心理素质测试: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如未参加测试、未完成测试或违反测试纪律,将取消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人选

根据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考生意愿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意愿”的原则,即将同岗位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再按照考生报名时选择的意愿工作街道逐个检索,第一意愿无岗位空缺的,则检索第二意愿,第二意愿无岗位空缺的,则检索是否服从调剂。如果考生选择的2个意愿工作街道均已被排名在其之前的考生选满,且不服从调剂的,则该考生直接落选。

总成绩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将相关人员信息纳入信息库,成绩半年内有效。在非集中招考期间,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员额空缺且急需用人时,可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会同街道直接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

由各街道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相关街道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对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3天。如发现拟聘人员不符合用人要求的,将视情况依次递补。符合招聘要求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由街道或街道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五险一金”等相关手续。根据法律规定确定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岗位资格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八、工作安排

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社区工作,一般不得安排到其与社区“两委”成员及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社区。不接受组织安排或者无正当理由未按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薪酬待遇

根据《龙岗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确定薪酬档次,逐档晋升。

十、有关要求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招聘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等行为的,取消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解释。

咨询电话:0755-89450163、2894925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相关附件:

附件1 龙岗区2024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xls

附件2 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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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市福田区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

2023-11-24,全文共 3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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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2023年11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社区专职工作者250名,专科及以上学历可报考。

深圳市福田区2023年11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250名,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具体岗位参见岗位表(见附件1、2)。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对象及条件

(一) 选用对象

1.自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人员,符合公告及选用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测评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线上测评。

2.对于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②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③2023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

(二) 岗位选用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满18周岁;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名网站:https://zp.hongbohr.com/

(二)报名时间:11月25日(周六)9:00至11月29日(周三)18:00。

考生可在报名网站实时查看各岗位报名人数。

(三)报名程序: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选用岗位信息,网上填写报名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纳入备选库:网络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可选择是否同意纳入“辅助人员备选库”,当报名人员进入线上测评环节且成绩达到规定分数时,未被选用的可纳入“辅助人员备选库”。

(五)测评资格审核: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报名人员个人简历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均可参加线上测评。

(六)查看准考证:报名审核结束后,将通过邮件和短信形式向通过测评资格审核的考生发送准考证获取信息,考生可按指引查看电子准考证信息,无需打印。

(七)考前系统测试:系统测试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周五)9:00至12月2日(周六)18:00,考生可点击电子准考证上“模拟测试”进行考前系统测试。在正式考试中因考生自身原因(如设备或网络等问题)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线上测评

考生通过查看电子准考证信息获取考试安排信息。

(一)测评科目

测评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均为客观题。

(二)测评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测评成绩和测评成绩合格线。

四、资格审查

(一)时间和地点:由各用工单位另行通知。

(二)人员确定

在线上测评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范围内,按照线上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选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如出现线上测评成绩同分的,则并列进入报考资格审查人选。

(三)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表(报名时须打印留存)、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https://www.chsi.com.cn)(验原件、收复印件)。

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3.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如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需本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入职前提供证明,如不能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入职。

4.岗位条件有要求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5.岗位条件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供本人相应的合同和缴纳的社保清单(验原件、收复印件);岗位条件有岗位工作经验要求的,需提供本人工作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定向生、委培生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考核人选。

五、考核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由各用工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核形式:一般为面谈及面试。

进入考核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选用,考核不予递补。

(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考核结束后,按线上测评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各用工单位在考核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按照报考者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拟选用名额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线上测评成绩就高确定。线上测试和考核成绩均相同的,由用工单位视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工单位在本部门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

由用工单位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的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选用资格。

(二)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选用人员,拟选用人员名单由用工单位在本部门网站公示,其中社区专职工作者在本街道网站和社区公示。

七、入职

拟选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入职,且不违反关于入职有关规定的,由用工单位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入职手续,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不服从分配者不予入职)。

被投诉不符合入职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入职;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入职,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入职。

拟选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到用工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工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入职资格。

八、人员管理

(一)选用人员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进行日常管理。

(二)试用期管理。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选用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入职。

九、薪酬待遇

薪酬福利待遇按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它事项

(一)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经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选用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并纳入福田区劳务派遣选用人员黑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公告内容和相关提示不代表福田区委组织部将成为名义上或实质上的用工单位,也不代表福田区委组织部将与报考人员建立直接的法律关系,选用人员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以三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福田区委组织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报考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用工单位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中“用工单位咨询电话”栏),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公开选用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表.xls

附件3: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doc

附件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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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岗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6名

2023-12-15,全文共 3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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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龙岗区总工会定于近期招聘16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具体情况,详见正文。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主要安排在各街道总工会及区总工会工作,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龙岗区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8周岁以上(2004年12月15日以前出生);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符合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四)普通高等教育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限户籍;

(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5年内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s://www.szkscp.com.cn)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5日10:00至12月24日18:00。

系统报名咨询电话:0755-89450163/28949259(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资料:须在报考系统上传以下材料的原件(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不超过500kb)。

(1)《龙岗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个人页及户口本首页);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

(4)毕业证、学位证及验证证明(学历验证证明需登录“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无犯罪记录证明(市外户籍人员由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深圳市户籍到各区公安分局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理机构办理,可后补,需下载《承诺书》,打印手写签名);

(6)职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详细材料。

4.各岗位人数情况将于2023年12月20日在报考系统公布一次,报名期间不再公布人数。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岗位条件或附件不全的审查结果为不通过。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补交、修改资料重新报名,逾期视为初审不通过,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流程。在招录其他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自行判断与招聘岗位要求是否相符。个人条件与招录岗位要求不符,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导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3.报考岗位要求取得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书的,须在2023年12月24日以前取得相应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在2023年12月24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提交报考岗位后,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将不能修改,请务必谨慎选择报考岗位,确认报名信息后再提交。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写作》

(1)《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写作》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材料处理、政策运用、公文写作、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综合写作水平。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综合写作》成绩×50%。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龙岗政府在线进行公布(http://www.lg.gov.cn)。

4.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聘名额的4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当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拟聘名额4倍时,所有笔试合格的考生都入围面试人选。

5.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以实际短信通知为准。考生参加笔试、心理测评、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6.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实际短信通知为准。

(二)心理测评

所有入围面试人选的考生均须参加心理测评,未按要求参加心理测评的考生视为放弃招聘资格。心理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后续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2.面试内容: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基本素质。

3.面试具体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上述成绩均相同,由龙岗区总工会另行研究决定)。按照各职位拟聘名额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龙岗区总工会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龙岗区总工会负担。体检参照深圳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该类职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获得体检资格的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其名单在龙岗区总工会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龙岗区总工会组织进行,通过查阅档案、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自愿放弃考察者,需在体检名单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龙岗区总工会递交书面报告。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龙岗区总工会将在考察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统一在龙岗区总工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投诉,经查实有严重问题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于因应聘者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空缺的情况,按照职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应聘者,并进行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和公示的程序,重新确定拟聘人员。

(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龙岗区总工会与拟聘用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合同签订后,由龙岗区总工会将聘用人员名单及情况报上级备案。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数。

(四)已参加完整考试且总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纳入我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备选人才库。自发布面试公告之日起一年内,若有同类型岗位出现空缺,龙岗区总工会可从人才备选库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替补人员须服从内部岗位调剂安排。

(五)本公告未?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公告由龙岗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

附件1:龙岗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xls

附件2:龙岗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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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3年专职党务工作者第二次招聘公告

2023-11-03,全文共 2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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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充实党建工作队伍,结合工作实际,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一批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招聘人数

共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35名。

二、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党性观念强,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过硬,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有一定的党务知识,热爱党建工作;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3年11月2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5.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保密意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持有《深圳市龙华区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测试证书》;未持有的,须于入职一年内考取《深圳市龙华区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测试证书》。

对于工作经历特别适岗、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应聘者,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现役军人;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络报考的形式,报名网址为:

http://kw.ty-job.com/home/projectInfo/653a34c07ca19(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并在电脑端打开)。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日9:00-2023年11月8日17:00。

3.补充材料时间:2023年11月8日17:00-2023年11月9日15:00;即已在正常接收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但由于资料不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补充材料时间内提交完整资料,该阶段不接受新报考人员报名。

4.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材料,并在指定网站的端口进行上传。

(1)《深圳市龙华区2023年专职党务工作者第二次招聘考试报名表》(附件需填写完整,表上需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电子照片)1份。

(2)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1份。

(3)党员(预备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2023年的证明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扫描件需加盖党组织公章)扫描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1份。

(6)持有《深圳市龙华区基层党务工作者能力水平测试证书》的,提供扫描件1份。

(7)需证明党务工作或党政机关综合材料经历的,提供相关单位经历证明(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8)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版彩色(红底)照片(电子版)。

以上材料需备齐原件供核查使用。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报名资料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统一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网址“报名入口”登录后查看,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网页反馈信息,资料不完整审查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进行资料补全。

2.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和备案结果为准。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要求见准考证。笔试考试大纲包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务知识、党史、党内规章制度、时政要闻等内容。请持续关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报名系统等有关网站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笔试成绩将于2023年11月底公布,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四)面试

根据资格初审及笔试成绩情况,结合招聘岗位,按招聘名额1:3比例进入面试。

(五)体检

根据笔试占50%和面试占50%计算总成绩,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本环节将严格考察考生政治表现,认真查验其人事档案、党员档案和过往履历,以及近3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

(一)签订合同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要求与指定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续聘手续。

(二)工资待遇

龙华区专职党务工作者工资待遇分为五个职级30个档次,实行双线并行晋升制度。

(三)工作安排

主要安排到机关、街道(社区)、两新组织(园区)专职从事党务工作。

(四)试用期管理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者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又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解除聘用关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提供准确且可随时联系的电话联络方式,如因应聘人员未提供准确联络方式导致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报名咨询电话:0755-23007245,0755-2333833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六)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相关附件下载:附件:龙华区2023年专职党务工作者第二次招聘考试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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