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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盐田区申请小学学位社保积分怎么积(附社保资料提供方法)

盐田区申请小学学位社保可以加分,但是只限于非深户,深户有其他的加分项目。非深户儿童,父母均为非深户的,按父母连续缴纳在深“养老+医疗”社保时间较长者一方计算,每满一个月加0.01分,累计不超过2分;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2024-01-17,全文共 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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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区申请小学学位社保可以加分,但是只限于非深户,深户有其他的加分项目。非深户儿童,父母均为非深户的,按父母连续缴纳在深“养老+医疗”社保时间较长者一方计算,每满一个月加0.01分,累计不超过2分;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2023盐田区申请小学学位社保积分怎么

盐田区申请小学学位社保可以加分,但是只限于非深户,深户有其他的加分项目

非深户儿童,父母均为非深户的,按父母连续缴纳在深“养老+医疗”社保时间较长者一方计算,每满一个月加0.01分,累计不超过2分;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分。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社保资料提供方法

1.若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深户,不需要社保资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2.若父母双方为非深户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参保的社保资料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父母一方在深圳发放的退休证和退休前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年以上的社保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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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10+1区学位申请社保积分算法汇总 多区深户也可加分

2021-12-06,全文共 2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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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学位申请积分办法,深圳各区都有社保加分项目,具体规则、分值、算法等详见正文。

在深圳各区的加分项目中,都有社保这么一个加分项,并且不仅非深户可以加分,有的区深户也有社保加分。

为了方便大家了解社保加分规则,黑喵汇总了各区的社保相关积分算法,一起来看看吧。

图源:酷吧图库

PS:以下如果未强调深户或非深户的,表示都适用。

一、罗湖区

非深圳户籍儿童社保时间积分:

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

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

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社保相关加分:

① 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

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分。

②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③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注: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离异家庭能同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且符合条件的,享受同样加分。)

二、南山区

深户:

社保加分:深户加10分。

社保时长加分:学位申请人是深户,加分项按11.5分计算。

非深户:

社保加分:

①非深户父母双社保,缴纳满1年以上(单亲按双社保计)加10分。

②非深户父母单方社保,缴纳满1年以上加5分。

社保时长加分:

①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从社保连续缴纳满1年开始,累计计算。每满1月加0.1分,最高不超过10分。

②申请初一的,父母双方社保均满72个月,且孩子有深圳市小学6年学籍,再加1.5分。

申请小一的,父母双方社保均满72个月,再加1.5分。

三、福田区

深户及非深户:

按社保时间加分:按监护人一方在深累计缴纳社保(养老+医疗)。每满1个月加0.1分。不超过10分。

按照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险种中购买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或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的时间计算积分

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4月30日,在疫情期间中断的不受影响。

四、龙岗区

深户:

不凭社保加分。

非深户:

按申请人父母(监护人)在深累计缴纳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交月份的累计月数)来计算加分,在已缴纳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月加0.05分。社保计算时间截至入学当年4月1日。

计算方法:

总月数减去12个月后,每个月加0.05分。

注意事项:

如果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不累计双方,只计算填写的一方。

五、宝安区

深户:

不凭社保加分。

非深户:

社保时间加分:

加分以养老险和医疗险中同时缴纳时间为准。每满一个月加0.1分,补缴的不加分。加分不封顶。

额外加分:

申请小一: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累计缴纳社保(养老险+医疗险)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另加1分。

申请初一:父母(监护人)其中至少?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缴纳社保(养老险+医疗险)年限满6年及以上,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另加1分。

注意事项: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险+医疗险)须满1年。截至至入学当年的3月31日,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六、龙华区

深户:

不凭社保加分。

非深户:

按照申请人父母(监护人)累计缴纳社保(养老+医疗同时缴交)的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份来计算加分。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月数不纳入积分。积分不封顶。

七、光明区

深户:

不凭社保加分。

非深户:

以家长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0.1分/月。截止到入学当年3月31日,补缴的不算积分。

尾数超过15天按1月计算,不满15天按半月计算。

八、大鹏新区

深户:

不凭社保加分。

非深户:

社保时间加分:

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两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

计算方法是:

若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同时缴纳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

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24)×0.1,不足1月不积分。此项加分不超过6分。

申请小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再加1分。

申请初一: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6年及以上,且其子女为具有我市完整六年小学学籍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再加1分。

九、盐田区

深户:

不凭社保加分。

非深户:

父母均为非深户,按父母连续缴纳在深(养老+医疗)社保时间较长者一方计算,每满一个月加0.01分,累计不超过2分;

父母一方为深户的直接加2分。

其法定监护人为非父母关系的,无加分。

注意事项:

父母社保购买时间的计算,截止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日;

其中社保时间需连续计算,如中途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含3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续保时间开始计算,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

十、坪山区

深户:

不凭社保加分。

非深户:

在同时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每满1个月得0.2分,不满 1 个月不得分。

补缴的社保不纳入积分。积分计算截至入学当年4月30日, 且学位申请时须为在保状态。

十一、深汕合作区

特别提示:学位申请人父母在深圳或海丰县缴纳社会保险特指其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20分

2.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分为2类:

A:学位申请人父母均在深圳或海丰县缴纳社保,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20分

B:学位申请人父母其中一方在深圳或海丰县缴纳社保,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10分

黑喵说:

可以看到,深汕合作?的社保加分是不按时长加分的。但需要提示的是,非深户申请学位的条件里有需要社保满一年(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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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家电补贴申请时间+申请条件+申请流程

2024-06-01,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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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执行周期从系统上线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将根据补贴资金预算使用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截止活动。

深圳家电补贴申请时间

活动执行周期从系统上线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将根据补贴资金预算使用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截止活动。

深圳家电补贴补贴申请条件

(一)对补贴对象的要求

1.在参与补贴活动的销售企业(门店)购买符合条件的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并取得销售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2.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可参加活动。

(二)对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的范围要求

1.消费电子产品范围:手机。

2.家电产品(17类)范围:空调(含中央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扫(拖)地机、打印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净水机和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

3.绿色智能低碳家电及电子产品要求:已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已纳入能效(水效)标识目录的产品,能效(水效)等级应达到二级及以上。

深圳家电补贴申请流程

(一)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进行消费

1.消费者到参与补贴活动的销售企业(门店),登录中国银联“云闪付”APP进入活动页面,申报个人信息并出示申报二维码,经门店扫码确认后领取补贴资格。

2.消费者出示中国银联“云闪付”APP付款码支付货款时直接抵扣现金、立享补贴。

(二)补贴资格使用说明

补贴资格领取后24小时内有效,过期未核销不予返还,并视为主动放弃1次补贴资格。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参与活动企业及线下门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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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学位申请指南十区汇总(报名入口+材料+积分+录取)

2024-05-30,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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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学位申请,深圳坪山教育局在2024年4月2号第一个公布了最新消息,其他区暂未公布,为方便家长提前准备好学位申请相关材料,接下来我会持续更新并且汇总24年学位申请最新消息+政策,分享报名方式+时间

2024深圳学位申请指南十区汇总(持续更新)

南山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时间

南山网上报名时间:6月5日9:00—6月12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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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时间

罗湖网上报名时间:6月5日10:00至6月12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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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时间

福田网上报名时间:6月3日9:00-6月10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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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时间

龙华网上报名时间:6月5日10:00至6月13日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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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时间

龙岗网上报名时间:6月6日9:00至6月12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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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时间

大鹏网上报名时间:6月6日至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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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时间

光明网上报名时间:6月7日9:00至6月13日下午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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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时间

小一:6月1日9:00—6月8日17:00;初一:6月2日9:00—6月9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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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安区秋季小一初一新生学位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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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安春季民办学位补贴申报指南(申请时间+申请入口+申请条件)

2024-04-12,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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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安春季民办学位补贴申报开始,可以用电脑和手机申报,截止时间是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6:00

2024宝安民办学位补贴申报指南

申请时间

第1学区(新安街道)学校

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开放申报

第2学区(西乡、航城街道)学校

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开放申报

第3学区(福永、福海街道)学校

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开放申报

第4学区(沙井、新桥街道)学校

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开放申报

第5学区(松岗、燕罗街道)、第6学区(石岩街道)学校

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上午9:00开放申报

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6:00关闭所有街道家长的申报功能

申请入口

电脑端入口:点击进入

手机端入口:i深圳APP

为实现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申报“零跑动”、“掌上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目前宝安区教育局联合宝安区政数局把学位补贴申报事项接入i深圳APP宝安专区,家长通过手机即实现“掌上办”

针对上学期已成功申领该补贴的学生,家长只需登录确认即可

不用提交任何证明材料,实现“零跑动”,进一步落实了减材料、减跑动、减环节的改革理念

申请条件

具有深圳市学籍,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深圳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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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深圳学位申请最新消息(深圳十区)

2024-02-29,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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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深圳的人特别多,学位紧张,所以小孩在深圳读书(小学+初中)需要申请学位,这篇文章给大家介绍深圳学位申请最新消息

2025年深圳学位申请最新消息

因为深圳的人特别多,学位紧张,所以小孩在深圳读书(小学+初中)需要申请学位,这篇文章给大家介绍深圳学位申请最新消息

由于在深圳租房的家长申请学位,要提前一年办理租赁凭证、居住登记信息,所以虽然现在是2024年,目前已经有一个区公布2025年深圳学位申请部分政策了

2025大鹏新区房屋租赁凭证学位申请最新消息

目前深圳大鹏新区公布2025年深圳学位申请租赁凭证/居住登记信息政策了,下面是关于时间的要求

在申请学校学区内,非深户籍适龄儿童父母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即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不含2024年4月1日)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或在社区网格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其中《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25年9月30日。

深户适龄儿童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5年4月1日前(不含2025年4月1日),租期最短至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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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鹏隽雅苑公租房怎么申请(附申请入口和流程)

2024-01-19,全文共 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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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认租申请入口

https://zjj.sz.gov.cn/ztfw/zfbz/

登录进入申请系统后,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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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商务公寓学位申请积分计算方法(基础分+加分)

2023-10-30,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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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学位申请是可以用商务公寓作为住房材料的,相关的积分算法也是明确了,不同户籍基础分不一,加分的话仅深户有。

宝安区商务公寓学位申请积分计算方法

宝安区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项两部分构成综合积分,用商务公寓申请学位的也是这样算。

1. 基础分

(1)宝安户籍,学区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95分。

(2)宝安户籍,学区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70分。

(3)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85分。

(4)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65分。

(5)非深户籍,学区有特殊住房:积60分。

2.加分项

深户按居住时间加分: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月份)进行加分,居住每满1个月加0.1分。

计算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特殊住房证明材料的,以社区或所在单位和街道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显示的入住日期为准,加分封顶5分。

非深户是按社保时长加分,不按居住时长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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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美盛岭尚苑安居房怎么申请

2023-09-18,全文共 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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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盛岭尚苑房源概况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凤路与龙坪大道交界处东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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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盐田小学学位申请指南(招生计划+报名流程)

2024-05-31,全文共 3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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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田2024招生,继续采用家长自行拍照上传证件的报名方式,无特殊情况,家长无需到校交验原件及提交复印件。

2024盐田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01

学位申请对象

小一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其父母在盐田区居住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二)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盐田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注: 小一不招收未满六周岁儿童,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学籍学生不得重新申请小一学位,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及学位。

02

招生计划

外国语小学:152人;

田心小学:172人;外小海涛分校:172人;东和分校:152人;林园小学:172人;区教科院附属田东小学:172人;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215人;盐港小学:258人;云海学校:215人;

乐群实验小学:172人;区教科院附属永安小学:258人;中山纪念学校:172人; 山海学校:215人;梅沙未来学校:215人。

说明:教育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保留对计划外申请人的学区和人数的调配权。

03

学区划分

1.盐田区外国语小学:海涛路(起自与沙盐路的交汇口)-东和路-海景二路-金融路(终至海景栈道)连线以东;深盐路以南;海山路以西;海景二路以南;海山东三街以西。

2.东和分校:沙盐路以南;公园路(起自与沙盐路交汇的路口)-金融路-海涛路-桥东街连线以西。

3.外小海涛分校:海涛路(起自与沙盐路交汇的路口)-东和路-海景二路-金融路(终至海景栈道)连线以西;官下路-田荣路-公园路-金融路-海涛路-桥东街连线以东、沙盐路(西至官下路口,东至海涛路口)以南。

4.田心小学:沙盐路(起自与沙深路交汇的路口)-公园路-田荣路-官下路-沙盐路连线以北;工业东街以南;深盐路(工业东街路口-沙盐路东路口)以西。

5.林园小学:工业东街-深盐路(叶屋西街路口)连线以北;叶屋西街以西。

6.区教科院附属田东小学—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小学部大学区:深盐路(西起叶屋西街路口)以北;叶屋西街以东;海山路以东;海景二路以北;海山东三街以东。

7.梅沙未来学校:大梅沙、小梅沙片区。

8.中山纪念学校—山海学校小学部—盐港小学大学区:盐田街道武深高速以北;盐田路及延长线以东。

9.乐群实验小学—区教科院附属永安小学大学区:盐田街道武深高速以北;盐田路及延长线以西。

10.云海学校小学部:盐田街道武深高速以南。

04

招生办法

(一)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以下统称为“外小及东和”)招生办法

外小及东和的申请人分为两类:Ⅰ类(学区生源)和Ⅱ类(非学区生源),各学区申请人都可申报外小或东和。

1.Ⅰ类:占招生计划的60%,面向本校学区招生,按积分排位,录满为止。若Ⅰ类申请人不足60%,多出名额纳入Ⅱ类,面向其它学区招生。Ⅰ类申请人因积分不够或居住时长不够未被外小或东和录取的,但符合外小海涛分校入读条件的,可参加外小海涛分校积分排位。

2.Ⅱ类:占招生计划的40%,面向区内非外小或东和学区招生,按积分排位,录满为止。

(二)小一总招生办法1.志愿填报要求:(1)大学区学校申请人须填报2个志愿,非大学区学校申请人填报1个志愿。(2)外小及东和学区不符合居住时长要求的申请人,与外小海涛分校学区申请人享有同等学位申请权利。其他各类申请人须填报住房所在学区学校。若填报错误,无法排位录取。请各位家长慎重填报志愿,避免出现因申请热点学校,导致住房学区学校不能录取的情况。

2.录取原则:(1)志愿优先,同一志愿内积分优先。(2)各校学位(外小及东和Ⅱ类生源除外)优先满足学区申请人,若有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生。对于积分不够或居住时长不够未能在本学区入学的生源,区教育局按照“沙头角-海山片”和“盐田-梅沙片”两个大片区,计划内学位原则上实行大片区调剂派位。

(三)大学区招录办法1.小学大学区共有3个:区教科院附属田东小学—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小学部大学区,代号“小学大学区1”;乐群实验小学—区教科院附属永安小学大学区,代号“小学大学区2”;中山纪念学校—山海学校小学部—盐港小学大学区,代号“小学大学区3”。

2.大学区内各校60%的计划按志愿优先、积分排位的方式招录,40%的计划随机派位。若积分排位方式未报满,多余计划纳入随机派位。

3.大学区申请人两个志愿必须选填大学区学校(若未被外小、东和II类录取,需于6月17日17:00系统关闭前,改回自己大学区的学校志愿,住房资料需同步)。

区教育局保留对上述招录办法的解释权以及相应的分流调配权。

05

学位申请资料

盐田区2024年招生,继续采用家长自行拍照上传证件的报名方式,无特殊情况,家长无需到校交验原件及提交复印件。

(一)深圳户籍儿童(迁入深圳户籍的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启动之日前)

1.身份证明材料: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2.住房证明材料:

(1)自有产权住房:①请提供申请人父母产权份额在50%以上(不含50%)且有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②尚未取得产权证的,请提供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缴款发票原件和《入伙通知书》。③购房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

(2)非自有产权住房: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网上填报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居住信息材料不需提供,系统将自动联网核验),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3)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原居民祖屋、祖辈房、集体宿舍和保障性住房)的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①非自有产权住房者申请外小及东和分校Ⅰ类学位的说明:截至2024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集体宿舍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至少含2021年2月或2月之前某1个月,以及2022-2024年每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4年及之后年份,在学区租房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方可申请Ⅰ类学位,租房不满3年者与外小海涛分校申请人享有同等学位申请权利。

②自2024年秋季起,非自有产权申请人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或盐田区山海学校的,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5日,在学区内租房需满2年,方可申请。租住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为准。在延长租住时长温馨提示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前已在学区内登记居住、租房不满2年的,按原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③非自有产权房的深圳户籍申请人申请外小及东和Ⅱ类和其它小学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申请人父母社区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之前,《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须包含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④未在盐田区域内实际居住的申请人将无法通过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核查。

⑤非自有产权房的须提供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非自有产权房的盐田户籍申请人且在盐田区实际居住的,无法提供《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需签署《学位申请服从调剂承诺书》,由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学位。《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模板如下。

扫描二维码即可下载《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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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小一初一学位申请什么时候开始(附报名入口)

2024-05-31,全文共 2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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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各区教育局陆续公布了小一初一学位申请通知,本篇文章给大家收集汇总报名时间和报名入口

2024深圳小一初一学位申请什么时候开始

2024深圳各区教育局陆续公布了小一初一学位申请通知,本篇文章给大家收集汇总报名时间和报名入口。

南山区

小一初一网上报名申请时间: 6月5日9:00—6月12日18:00

点击进入南山公办小一报名入口

https://nszs.szns.gov.cn/visitnsgbxyjz

点击进入南山民办小一报名入口

https://nszs.szns.gov.cn/visitnsmbxyjz

点击进入南山公办初一报名入口

https://nszs.szns.gov.cn/visitnsgbcyjz

点击进入南山民办初一报名入口

https://nszs.szns.gov.cn/visitnsmbcyjz

宝安区

小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1日9:00—6月8日17:00

初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2日9:00—6月9日17:00

点击进入宝安小一报名入口

https://zs.baoan.gov.cn/visitbagbxyjz

点击进入宝安初一报名入口

https://zs.baoan.gov.cn/visitbagbcyjz

福田区

小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3日9:00-6月10日18:00

初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5日9:00-6月12日18:00

点击进入福田公办小一报名入口

https://zs.szft.gov.cn/visitftgbxyjz

点击进入福田民办小一报名入口

https://zs.szft.gov.cn/visitftmbxyjz

点击进入福田公办初一报名入口

https://zs.szft.gov.cn/visitftgbcyjz

点击进入福田民办初一报名入口

https://zs.szft.gov.cn/visitftmbcyjz

龙华区

小一初一网上报名申请时间:6月5日10:00-6月13日23:00

点击进入龙华公办小一报名入口

https://zsjz.szlhq.gov.cn:8090/visitlhuagbxyjz

点击进入龙华民办小一报名入口

https://zsjz.szlhq.gov.cn:8090/visitlhuambxyjz

点击进入龙华公办初一报名入口

https://zsjz.szlhq.gov.cn:8090/visitlhuagbcyjz

点击进入龙华民办初一报名入口

https://zsjz.szlhq.gov.cn:8090/visitlhuambcyjz

龙岗区

小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5日9:00至6月12日18:00

初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6日9:00至6月12日18:00

点击进入龙岗小一报名入口

https://zsbm.lggov.cn/visitlggbxyjz

点击进入龙岗初一报名入口

https://zsbm.lggov.cn/visitlggbcyjz

罗湖区

小一初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5日上午10:00至6月12日下午18:00

点击进入罗湖小一报名入口

https://zs.szlh.org.cn/visitlhgbxyjz

点击进入罗湖初一报名入口

https://zs.szlh.org.cn/visitlhgbcyjz

光明区

公办、民办学校同一标准,同一时间,同一系统申请。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6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至6月12日(星期三)下午5:30;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6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6月13日(星期四)下午5:30。

点击进入光明小一报名入口

https://zsxt.szgm.gov.cn:8443/visitgmgbxyjz

点击进入光明初一报名入口

https://zsxt.szgm.gov.cn:8443/visitgmgbcyjz

大鹏新区

新区全面推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同一标准、同一平台、同一时间,所有学生须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平台上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公民办招生系统只能选择一个系统进行报名。

小一初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6日至6月13日

点击进入大鹏小一报名入口

https://zs.dpxq.gov.cn/visitdpgbxyjz

点击进入大鹏初一报名入口

https://zs.dpxq.gov.cn/visitdpgbcyjz

坪山区

2024年坪山区义务教育招生继续实行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统一平台、统一管理、同步进行

公办小一、初一年级学位申请网上报名时间:6月5日(星期三)至6月12日(星期三)

民办小一、初一年级学位申请网上报名时间:6月5日(星期三)至6月28日(星期五)

点击进入坪山公办小一报名入口

https://zsbm.szpsq.org.cn/visitpsgbxyjz

点击进入坪山民办小一报名入口

https://zsbm.szpsq.org.cn/visitpsmbxyjz

点击进入坪山公办初一报名入口

https://zsbm.szpsq.org.cn/visitpsgbcyjz

点击进入坪山民办初一报名入口

https://zsbm.szpsq.org.cn/visitpsmbcy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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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光明区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时间+材料+志愿+积分)

2024-05-30,全文共 19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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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

2024光明区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

一、新生入学流程(5月下旬启动)示意

二、招生对象

深圳市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今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推荐阅读:2024深圳学位申请指南十区汇总

三、义务教育学位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公办、民办学校同一标准,同一时间,同一系统申请。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6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至6月12日(星期三)下午5:30;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6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6月13日(星期四)下午5:30。

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第一种方式: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

第二种方式:通过“i深圳”中“教育服务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主页”(或点击“生活在光明区”,进入“光明区主页”),在“精选专区”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选择小一/初一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第三种方式: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学位申请”,选择小一/初一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二种方式相同。光明区学位申请网站二维码如下: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公办学校志愿需按学区填报,民办学校学区为光明区范围。(具体录取办法参见《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

(二)招生学校进行申请材料初审

公办、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6月13日至6月20日;

公办、民办学校初中一年级:6月14日至6月20日。

招生学校在招生系统中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学校),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同时组织人员对家庭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查,家庭未实际居住的,初审不通过。

(三)各职能部门进行资格审核(6月21日至7月14日)

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等方式对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四)家长、招生学校进行复核(截至7月18日)

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发布后,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请学校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补交材料。申请学校填写复核申请表,报区教育局统一复核。7月18日17:00后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

(五)学位安排及录取

7月下旬,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录取。各义务教育学校在学校门口张榜公布录取名单,并及时通知家长注册事宜。

四、学位申请证件资料及要求

(一)适龄儿童为深圳户籍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户口簿。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前],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4年4月30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4年9月30日以后;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须同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承诺书》。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家庭于入学当年4月30日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须同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承诺书》。

(二)适龄儿童为非深圳户籍

1.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户口簿;父母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具有深圳户籍。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提供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网上报名时上传“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前],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4年9月30日以后;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须同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承诺书》。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在学区内实际居住且在光明区实际居住满一年(2023年4月30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须同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承诺书》。

3.社会保险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即2023年5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适龄儿童为台湾户籍

1.儿童出生证明、儿童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2.住房证明(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交一种):

申请学位的住房需为家庭实际居住(居住成员需提供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祖屋、集资房、自建房证明样稿请在学位申请网站下载。

(1)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溜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前],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获取方法见本条“特别提醒”);安居房、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

(2)租房: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24年4月30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24年9月30日以后;公共租赁房的情况,需家长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须同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承诺书》。

(3)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4)集资房:提供与集资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或收据,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5)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6)居住信息登记:以上住房材料均不能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家庭于入学当年4月30日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须同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承诺书》。

(四)享受相关政策优待、优惠人员的子女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持“鹏城优才卡”或高层次人才证书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

1.根据适龄儿童户籍情况提供相应的学位申请材料;

2.提供享受优待、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特别提醒

1.“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式:打开手机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主页”(或点击“生活在光明区”,进入“光明区主页”),在“精选专区”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在“其他服务”栏选择下载;“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获得方式:在“i深圳”APP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不动产”,点击搜索结果中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

2.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报告》,请家长持儿童接种证到就近社康中心开具查验报告,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也可登录市、区疾控中心网站直接打印。

3.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需在当年4月30日前到光明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光明大街与柑山路交界处,联系电话:27405749)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4.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凭深圳市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或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只接受光明户籍申请)申请就读。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以招收视障、听障适龄儿童、少年为主,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以招收智力障碍等其他类型适龄儿童、少年为主。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流程参见《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入学指引》。

五、录取方法

(一)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信息保存成功后,报名系统将按第一志愿信息自动计算适龄儿童、少年的初步类别和积分,最终学位类别和积分以各职能部门审核为准。

(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遵循“类别积分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

1.第一至第二志愿录取。招生系统先将所有学生按照学位类型顺序和积分的高低顺序排队,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第六类>第七类>第八类,相同学位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类别积分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即,首先从排第一位的学生开始筛选录取,检索该学生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有空余学位,则录取到该学校;其次检索排第二位的学生,按其志愿顺序检索,录取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志愿学校;依次类推,检索每个学生的第一、第二志愿,当第一志愿学校已经录取满,检索第二志愿学校。如果检索学生两个志愿后,志愿学校学位均已录取满,参与下一批次公办学校补充录取及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志愿)录取。

同分录取优先顺序:当多个申请人积分与录取分数相同且申请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如下顺序确定录取名单:(1)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2)志愿顺序相同时,深户以父母其中一方入深户时间长的优先录取(以户口簿显示的入深户时间为准);非深圳户籍以父母其中一方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时间?的优先录取,如缴纳深圳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累计时长相同,优先录取父母一方在光明区居住时间长的(以居住信息登记为准)。(3)如以上均相同,则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公办学校补充录取及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志愿)录取。第一、二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所有公办学校均已完成招生计划,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志愿)进行录取。第一、二志愿录取完成后,如果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将面向全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征集志愿,进行补充录取;仍未被录取的,区教育局按家长所报第三志愿(民办学校志愿)进行录取。

3.民办学校补充录取。资料审核合格,所有志愿均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联系仍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由相应学校报区教育局补充录取。

具体积分项目和标准参见《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办法》。

六、招生常见问题解答

1.光明区2024年有多少新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答:2024年光明区有光明区荔园学校(暂定名)、光明区明达小学(暂定名)、光明区楼村第二学校(暂定名)、光明区科韵学校(暂定名)、光明区光明城学校(暂定名)、光明区玉塘学校(暂定名)、光明区合水口实验学校(暂定名)等7所新学校投入使用。光明区明达小学(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光明区公明中学办学;光明区楼村第二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中科理工附高办学;光明区科韵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深圳小学光明学校曙光校区办学;光明区光明城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光明区外国语学校办学;光明区玉塘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办学。此外,还有光明区公明中学和光明区长育学校增设小学部,启动小学一年级招生。

2.积分办法所述“类别积分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怎么理解?

答:“类别积分优先,依照志愿顺序”的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具体操作如下:

全区报名学生按一类至八类的顺序进行排序,同一类型按积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所有学生的排位。

确定排位顺序后,从排位第一的学生开始录取。录取时,首先看该生的第一志愿学校,如该志愿学校有空余学位,则被该校录取;如第一志愿学校已无空余学位,再看该生的第二志愿,如第二志愿学校还有空余学位,则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如第一、第二志愿学校均已无空余学位,则只能参与下一批次公办学校补充录取(如所有公办学校均已录满,则取消该程序),及民办学校志愿(第三志愿)录取,该学生第一至第二志愿录取结束。排位第一的学生第一至第二志愿录取结束后,开始录取排位第二的学生,依次类推。

例如:小林是二类90分的学生,他在全区所有学生中按照类别和积分排序,排在第2000名。他报考的第一志愿为A学校、第二志愿为B学校。完成前面1999名学生第一至第二志愿录取后,开始录取小林。小林第一志愿A学校招生计划200个,前面1999人中,已经录取了200人,小林不能被A录取。第二志愿的B学校还未录满招生计划,小林被B学校录取。

3.我的小孩已在家乡读过一年级,能在光明区再次申请新生一年级学位吗?

答:不能。义务教育不实行留级政策。全国范围内已经就读小学并已取得学籍的,不得再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就读资格,请适龄儿童回到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如确需在光明就读的,请申请对应年级的插班学位。

4.商务公寓能用于申请学位吗?

答:根据深圳市政府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第2章2.2.2.3条所述:商务公寓是为商务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务与住宿服务,不提供学校、幼儿园等居住配套的办公类建筑。商务公寓当做其他住房,实际居住满一年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按照其他住房分类,不积分。

5.新购商品房已有购房合同,但2024年申请学位时没有实际入住,请问能否用此房申请光明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位?

答:新购商品房业主凭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在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前],视作实际入住,可为子女申请学位;学位申请时,以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进行积分,购房合同不作为积分依据。

6.适龄儿童为学区内光明户籍,监护人居住在学区内自有产权房,但户口本上登记的落户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申请学区内的学校,能算是第一类学位类型吗?

答:不算。学位类型第一类必须满足儿童户籍、房屋产权(监护人>50%)、实际居住“三统一”,如不满足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一致则不属于第一类,视为第二类。

7.我在学区拥有一套未实际居住的自有产权房,能用此房产申请学区内的学校吗?

答:不能。在学位申请时,适龄儿童、少年的监护人须在学区内实际居住,未实际居住的房产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8.家长居住无产权房,无法办理《房屋?赁凭证》,能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吗?

答:居住在无产权房内的群众无法提供住房证明材料,实际居住满一年(2023年4月30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可以申请义务教育学位,不积分。

9.我和小孩与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能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住房申请义务教育学位吗?

答:儿童、少年及父母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实际居住满一年(于2023年4月30日前已做好居住登记)可以申请学位,但不积分,分类等同其他住房。

10.光明区学位申请可选择多少个志愿?如何填报?

答: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需填报三个志愿:第一、二志愿可填报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第三志愿为民办学校志愿,必须填报。请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参考往年学校录取积分线,在填报志愿时考虑志愿学校梯度,选择填报合适的志愿学校,增加录取几率。

11.适龄儿童录取后,还需做什么?

答:当适龄儿童被学校录取,还必须留意相关学校通知或注意事项,如报到注册时间等。如不按时报到注册,学校不保留学位。

12.可以放弃公办学校学位,直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吗?

答:可以。可在第一志愿直接选择民办学校,录取后可享受学位补贴。

13.光明区学区学位申请房锁定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为科学、公平、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促使全区生源分布更趋合理,引导家长理性选择申报学校,从2017年起,全区所有公办学校实行学区住房学位申请限制,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将对已成功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进行锁定。家长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房屋是否被锁定,租户适龄儿童申请学位,需取得业主(房东)同意,并与业主(房东)做好相关约定。锁定办法如下: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监护人。

(2)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小学6年、初中3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在“光明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查询)。

(3)家长在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地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申请学位,最终通过审核、录取、注册成功后,该住房即被锁定。

14.租房家庭租用房东(业主)住房用于学位申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租房家庭子女申请学位,除了提供符合学位申请所需的《租赁凭证》或居住登记信息外,还需在报名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承诺书》。确保使用该房屋申请学位事项已取得房东(业主)同意。

15.如果有学生转学了,原申请的房产是否就解锁了?

答:如学生转出原申请学校,新的学校和原学校不在同一学区,其使用房产的业主可向区教育局申请解除锁定。

16.深圳户籍儿童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还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17.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港澳籍适龄儿童,除参照非深圳户籍儿童提供材料外,还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还需提交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18.小学毕业生需跨区就读该如何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答:需到本市其他区就读初中的学生,根据拟就读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的时间和有关要求在网上申请学位、交验学位申请材料等。

19.儿童出生证上的名字或出生日期与户口本不符,有影响吗?

答:如果儿童出生证的日期或姓名与户口本不符合,但是儿童户口与父或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则不受影响;如儿童户口与父或母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20.我需要提供什么样的租赁材料?可以用我和房东自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2020年开始,光明区采取统一核验居住登记信息的方式核查申请人所居住的房屋是否在学区内,无须再办理租赁材料,请家长做好居住信息登记工作。但根据光明区积分入学办法,能够提供相应街道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与区住建局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的,可加分。不能用和房东自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

21.我能使用自家商铺的租赁合同申请学位吗?

答:用于学位申请的住房用途必须是住宅,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所以商铺用途的租赁合同不能用于学位申请。

22.对提供的社保有哪些要求?

答:父母一方须在本市有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缴交记录且为正常缴?状态,2023年5月(含5月)起到资料审核期间连续不中断。如是多年前用15位老身份证号码办理的社保,需到就业的单位或公司申请将社保信息中的身份证号码更新为18位。

23.今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还需要审核计划生育信息吗?

答:不需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中明确: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2022年开始,深圳市取消入学核验计划生育信息。

24.监护人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如何提供证明?

答: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后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

25.可以跨学区申请公办学校吗?可以向多个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吗?

答:不能。国家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就近入学,不得跨学区申请公办学校。家长须按照每所学校公布的学区,对照自己的居住地来申请对应学校的学位,不得在多个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现在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没有重点与非重点之分,各学校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进行建设和装备,按照生均标准拨款,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各学校之间日益趋向均衡,没有必要择校。

26.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就读吗?

答:就近入学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是指适龄儿童就读现住址对应学区的学校。目前通过划定义务教育学校的学区,按学区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由于人口密度分布不均,学校也不是均匀布局等原因,学校学区也可能出现范围大小和距离远近不同的情况。

27.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有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可以申请学位吗?

答:申请学位的各项证件不是由教育部门审核。由学校负责初步核对填报的信息是否一致,由教育部门汇总信息,按职责分工将各项信息分送各职能部门审核,公安、国土、租赁、社保等部门分别审核身份证和居住证、房产证、租赁凭证、社保卡等。全部信息资料经各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该生才具备就读资格。任何一项或几项材料不合格,网络系统都会显示“不合格”,无法录取。

28.未在规定时间内办齐证件或申请学位,后来补齐了证件可以补申请吗?

答:不能。学位申请按统一时间进行,程序复杂,申请信息资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分送多个部门审核,涉及部门和人员众多,时间长,工作量大。逾期申请的,一是网络系统关闭无法受理,二是无法进行正常审核,影响正常工作进程,影响正常开学。因此,逾期无法受理补申请。请广大家长提前准备好各项证明材料,一次性提供所有证明,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位。

29.前期提供了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的证件,后期还可以补申请吗?

答:不能。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安排学位,不接纳其在光明区所有公民办学校申请学位。伪造证件的,报公安部门追究责任。

30.年龄不够或积分不够的学生能够通过交择校费或找关系上公办学校吗?

答:不能。申请义务教育入学不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全程公开透明,就读资格由多个政府部门联合审核,积分、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名单公开接受监督,网络系统具有很多自动排斥功能,比如不受理年龄不够的学生报名,不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格按照类别和积分录取,没有任何弹性。所以,不要听信缴费或找关系就可以上学的传言,以免上当受骗。

31.适龄残疾儿童如何申请义务教育学位?

答: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普通学生平等对待;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可凭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或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只接受光明户籍申请)申请就读。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以招收视障、听障适龄儿童为主,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招收智障等其他类型适龄儿童为主。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流程参见《光明区特殊教育学校2024年秋季入学指引》。

32.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网上报名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答:深圳中学光明科城学校网上报名分两个端口:(1)“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一)”面向长圳保障性住房一期(凤凰英荟城)、二期(安居鸣鹿苑)招生。监护人非凤凰英荟城、安居鸣鹿苑承租人不能申请。(2)“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二)”面向甲子塘、塘尾、塘家三个社区(除凤凰英荟城、安居鸣鹿苑外)招生。凤凰英荟城、安居鸣鹿苑承租人不能申请。

七、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

序号

学校名称

教育集团

隶属情况

小学一年级

初中一年级

备注

班数

人数

班数

人数

深圳市光明区

百花实验学校

350

300

光明区荔园学校(暂定名)

270

300

深圳市光明区

东周小学

光明区东周小学(集团)

10

500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光明星河小学

225

深圳市光明区

华夏中学

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

12

600

深圳市光明区

修远小学

180

深圳小学光明学校曙光校区

深圳小学光明学校(集团)

270

深圳市光明区

光明中学

光明区光明中学(集团)

16

800

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凤凰学校

350

300

10

深圳市光明区

光明小学

光明区光明中学(集团)

400

11

深圳实验光明学校

深圳实验光明学校(集团)

180

180

12

深圳市光明区

公明中学

光明区公明中学(集团)

180

20

1000

13

深圳市光明区明达小学

(暂定名)

90

2024-2025学年借址公明中学

14

深圳市光明区

李松蓢学校

300

300

15

深圳市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集团)

240

320

该校由深圳外国语学校(集团)承办,外国语特色办学,小班化教学。

16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二小学

14

700

17

深圳市光明区

宝滨小学

中科实验教育集团

180

18

深圳市光明区东宝纪念小学

250

19

光明区科韵学校(暂定名)

200

2024-2025学年借址深小曙光校区

20

深圳市光明区楼村小学

300

21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

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教育集团

350

300

22

光明区楼村

第二学校

(暂定名)

90

100

2024-2025学年借址中科理工附高

23

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

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

(集团)

12

540

12

540

24

深圳市光明区

外国语学校

光明区外国语学校(集团)

450

400

25

光明区光明城学校(暂定名)

180

200

2024-2025学年借址光明区外国语学校

26

深圳中学光明

科学城学校(一)

360

12

540

面向长圳保障性住房一期(凤凰英荟城)、二期(安居鸣鹿苑)招生

27

深圳中学光明

科学城学校(二)

270

270

面向甲子塘、塘尾、塘家三个社区(除凤凰英荟城、安居鸣鹿苑外)招生

28

深圳市光明区

凤凰城实验

学校

350

300

29

深圳市光明区

实验学校

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

12

540

10

500

30

深圳市光明区

田寮小学

250

31

深圳技术大学附属学校(光明)

12

600

32

深圳市光明区

玉律学校

400

300

33

深圳市光明区

长圳学校

350

300

34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光明勤诚达学校

350

300

35

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同心小学

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

360

36

深圳市光明区

尚美小学

225

37

深圳市光明区

长育学校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180

10

500

38

光明区玉塘学校(暂定名)

90

200

2024-2025学年借址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39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

315

40

深圳市光明区

红花山小学

200

41

深圳市光明区

第二中学

450

42

光明区合水口

实验学校

(暂定名)

180

200

43

深圳市光明区

理创实验学校

300

300

44

深圳市光明区

秋硕小学

200

45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小学(光明)

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教育集团

350

46

深圳市光明区

马田小学

300

47

深圳市光明区

科育学校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180

200

48

深圳市光明区

高级中学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10

500

49

深圳市光明区

龙豪小学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270

50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培英文武实?学校

400

150

51

深圳市光明区

公明中英文学校

11

396

144

52

深圳市光明区

尔雅学校

16

608

180

53

深圳市光明区

春蕾学校

250

100

54

深圳市光明区培英文武实验学校

11

550

250

55

深圳市光明区

清一小学

252

56

深圳市光明区

英才学校

350

100

57

深圳市光明区

荔林学校

210

60

58

深圳市光明区

博华学校

14

630

100

59

深圳市光明区

民众学校

450

150

60

深圳市光明区

诚铭学校

14

504

144

61

深圳市光明区

精华学校

16

656

111

说明:各学校必须按核定的规模和计划进行招生。

八、光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及咨询电话

(一)光明区公办初中学区及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名称

教育集团

隶属情况

学校地址

学区

咨询电话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中学

光明区光明中学(集团)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碧园路2号

光明社区、东周社区、翠湖社区、碧眼社区、迳口社区、新羌社区、圳美社区、云谷社区

88219636

深圳市光明区华夏中学

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

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华夏路北侧、商会大厦西北侧

东周社区、光明社区、翠湖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

27108290

深圳实验

光明学校

深圳实验光明学校(集团)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博闻路2号

光明区所有社区

61166768

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凤凰学校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光侨大道2591号

光明社区、凤凰社区、东周社区、碧眼社区、迳口社区、翠湖社区、东坑社区

23691660

深圳市光明区百花实验学校

光明街道白花社区白花一路100号

白花社区、凤凰社区、碧眼社区

27406547

光明区荔园

学校(暂定名)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荔狮路与文翠街交汇处东北侧

翠湖社区、东周社区、光明社区、碧眼社区、迳口社区、科韵社区、荔湖社区、楼村社区

23691660

23691635

深圳市光明区外国语学校

光明区外国语学校(集团)

凤凰街道凤凰社区丰成路16号

凤凰社区、塘家社区、白花社区、碧眼社区、塘尾社区、光明社区

23199964

光明区光明城学校(暂定名)

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与科林路交汇处西南角

凤凰社区、塘家社区、白花社区、碧眼社区、光明社区

61166769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城实验

学校

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裕路东侧,同观路南侧

塘家社区、甲子塘社区、塘尾社区、东坑社区、凤凰社区

23405149

10

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

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

凤凰街道塘尾社区东升路90-92号

塘尾社区、东坑社区、将围社区、新庄社区、南庄社区、石家社区、石围社区

29893326

11

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

现状位于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东长路与同观路(在建)交汇处东南侧

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一):长圳保障性住房一期(凤凰英荟城)、二期(安居鸣鹿苑);

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二):甲子塘、塘尾、塘家三个社区(除凤凰英荟城、安居鸣鹿苑外)。

88656303

12

深圳市光明区长圳学校

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圳路42号

玉律社区、红星社区、田寮社区、长圳社区、玉塘社区

27179323

13

深圳市光明区长育学校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玉塘街道玉塘社区光侨路(主干道)与长祥路(次干道)交汇处西南角(光侨雅苑西门对面)

长圳社区、玉塘社区、甲子塘社区、塘家社区

88656621

14

深圳市光明区玉律学校

玉塘街道玉律社区三区168号

玉律社区、红星社区、田寮社区、长圳社区、玉塘社区

27172473转8092

15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光明

勤诚达学校

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松路520号

玉律社区、红星社区、田寮社区、长圳社区、玉塘社区

27169702

16

深圳技术大学附属学校

(光明)

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光侨路与年田路交汇处西北角

玉律社区、红星社区、田寮社区、长圳社区、玉塘社区、甲子塘社区

88656917

17

光明区玉塘

学校(暂定名)

玉塘街道玉塘社区悦群路(支路)与长松路(支路)交汇处东北角

玉塘社区、长圳社区、甲子塘社区、塘尾社区、田寮社区

66883228

18

深圳市光明区

高级中学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马田街道新庄社区新围路5号

光明区所有社区

27120425

19

深圳市光明区第二中学

马田街道禾湾社区松白路4491号

公明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将围社区、新庄社区、南庄社区、石家社区、石围社区

23247313

20

深圳市光明区理创实验学校

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振兴路南侧,龟山公园东侧

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

23191237

21

深圳市光明区科育学校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公明西环大道与科裕五路(规划路)交汇处西北侧

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

88659702

22

光明区合水口实验学校

(暂定名)

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泥围新村文阁路西侧

合水口社区、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禾湾社区、公明社区、下村社区

27731734

23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中学

光明区公明中学(集团)

公明街道公明社区振明路60号

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上村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下村社区、西田社区、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公明社区、李松蓢社区

27738825

24

深圳市光明区李松蓢学校

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志康路90号

李松蓢社区、西田社区、

上村社区、下村社区

23192828

25

深圳市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集团)

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金蓢路与志康路交汇处西北角

李松蓢社区、西田社区、

上村社区、下村社区

88695506

26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

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教育集团

新湖街道楼村社区三月风广场对面、公常公路南侧

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上村社区、新庄社区、南庄社区

23428082

27

中山大学深圳

附属学校

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集团)

新湖街道云谷社区圳美大道666号

圳美社区、云谷社区、新羌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翠湖社区、迳口社区

23263995

28

光明区楼村

第二学校

(暂定名)

新湖街道楼村社区楼南三路(规划支路)和楼南五路(规划支路)交汇处西南角

楼村社区、科韵社区、荔湖社区、上村社区、南庄社区、新庄社区、东周社区

27731707

29

光明区科韵

学校(暂定名)

新湖街道科韵社区光明大街与狮山三街(规划)交汇处西北角

科韵社区、楼村社区、东周社区、翠湖社区、迳口社区、云谷社区、圳美社区、荔湖社区

18124769850

(移动座机)

备注:光明区高级中学、深圳实验光明学校初中部为全寄宿制;光明区科韵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深圳小学光明学校曙光校区办学;光明区楼村第二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中科理工附高办学;光明区光明城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光明区外国语学校办学;光明区玉塘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办学。

(二)光明区公办小学学区及咨询电话

序号

学校

教育集团

隶属情况

学校地址

学区

咨询电话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小学

光明区光明中学(集团)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光明教育路315号(原碧园路4号)

光明社区、碧眼社区、翠湖社区、迳口社区、东周社区

27434287

深圳市光明区东周小学

光明区东周小学(集团)

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华夏路52号

东周社区、光明社区、翠湖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

27406804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光明

星河小学

光明街道东周社区东周一街208号

东周社区、光明社区、翠湖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

88656810+813

19860456160

(移动座机)

深圳市光明区修远小学

光明街道东周社区光明大街399号

东周社区、光明社区、翠湖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

88656923

深圳小学光明学校曙光校区

深圳小学光明学校(集团)

光明街道东周社区,东周路与光明南街交叉口东南侧

东周社区、光明社区、翠湖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

13612996461

(移动座机)

南方科技大学附属光明

凤凰学校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光侨大道2591号

凤凰社区、光明社区、东周社区、碧眼社区、迳口社区、翠湖社区、东坑社区

23691660

深圳实验

光明学校

深圳实验光明学校(集团)

光明街道光明社区博闻路2号

光明社区、东周社区、东坑社区

61166768

深圳市光明区百花实验学校

光明街道白花社区白花一路100号

白花社区、碧眼社区、凤凰社区

27406547

深圳市光明区荔园学校

(暂定名)

光明街道翠湖社区荔狮路与文翠街交汇处东北侧

翠湖社区、东周社区、光明社区、碧眼社区、迳口社区、科韵社区、荔湖社区、楼村社区

23691660

23691635

10

深圳市光明区外国语学校

光明区外国语学校(集团)

凤凰街道凤凰社区丰成路16号

塘家社区、凤凰社区、白花社区、碧眼社区、塘尾社区、光明社区

23199964

11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城学校

(暂定名)

凤凰街道凤凰社区观光路与科林路交汇处西南角

凤凰社区、塘家社区、白花社区、碧眼社区、光明社区

61166769

12

深圳市光明区凤凰城实验

学校

凤凰街道塘家社区科裕路东侧,同观路南侧

塘家社区、甲子塘社区、塘尾社区、东坑社区、凤凰社区

23405149

13

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

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

凤凰街道塘尾社区东升路90-92号

塘尾社区、东坑社区、将围社区、新庄社区、南庄社区、石家社区、石围社区。

29893326

14

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

现状位于凤凰街道甲子塘社区,东长路与同观路(在建)交汇处东南侧

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一):长圳保障性住房一期(凤凰英荟城)、二期(安居鸣鹿苑);

深圳中学光明科学城学校(二):甲子塘、塘尾、塘家三个社区(除凤凰英荟城、安居鸣鹿苑外)。

88656303

15

深圳市光明区长圳学校

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圳路42号

长圳社区、玉塘社区、田寮社区、红星社区、玉律社区

27179323

16

深圳市光明区长育学校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玉塘街道玉塘社区光侨路(主干道)与长祥路(次干道)交汇处西南角

长圳社区、玉塘社区、甲子塘社区、塘家社区

88656621

17

深圳市光明区玉律学校

玉塘街道玉律社区三区168号

玉律社区、红星社区、田寮社区、长圳社区、玉塘社区

27171350

18

深圳市光明区田寮小学

玉塘街道田寮社区文明路66号

田寮社区

27161008

27196778

19

光明区玉塘

学校(暂定名)

玉塘街道玉塘社区悦群路(支路)与长松路(支路)交汇处东北角

玉塘社区、长圳社区、甲子塘社区、塘尾社区、田寮社区

66883228

20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光明

勤诚达学校

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松路520号

长圳社区、玉塘社区、田寮社区、玉律社区、红星社区

27408106

21

深圳市光明区实验学校同心小学

光明区实验学校(集团)

玉塘街道玉塘社区,东长路与光侨路交汇处西北侧

长圳社区、玉塘社区、甲子塘社区、塘家社区

29893326

22

深圳市光明区尚美小学

玉塘街道长圳社区,东长路与长圳路交汇处东南侧

长圳社区、玉塘社区、甲子塘社区、塘家社区

88659527

23

深圳市光明区秋硕小学

马田街道石家社区振兴路北侧

将围社区、新庄社区、南庄社区、石家社区、石围社区

88210562

88210669

24

深圳市光明区龙豪小学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合建一路(规划路)与将石工业区路交叉口西北侧

将围社区、新庄社区、南庄社区、石家社区、石围社区、塘尾社区

88656507

25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小学(光明)

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教育集团

马田街道石家社区芳园路198号

将围社区、新庄社区、南庄社区、石家社区、石围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公明社区

61181004

26

深圳市光明区红花山小学

马田街道禾湾社区金安东一路200号

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

23249192

27

深圳市光明区马田小学

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福前路128号

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

23246052

28

深圳市光明区理创实验学校

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振兴路南侧,龟山公园东侧

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

23191237

29

深圳市光明区科育学校

光明区高级中学(集团)

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公明西环大道与科裕五路(规划路)交汇处西北侧

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

88659702

30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一小学

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柏溪路60号

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公明社区

23248262

27108311

31

光明区合水口实验学校

(暂定名)

马田街道合水口社区泥围新村文阁路西侧

合水口社区、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禾湾社区、公明社区、下村社区

27731734

32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第二小学

公明街道上村社区思源路16号

上村社区、下村社区、李松蓢社区、西田社区、公明社区

27101071

33

深圳市光明区东宝纪念小学

公明街道下村社区下村路40号

上村社区、下村社区、李松蓢社区、西田社区、公明社区

27123658转806

34

深圳市光明区宝滨小学

中科实验教育集团

公明街道上村社区波光二路88号

上村社区、下村社区、李松蓢社区、西田社区、公明社区

88656663

35

光明区明达

小学(暂定名)

公明街道振明路90号(借址公明中学)

公明社区、上村社区、下村社区、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南庄社区、新庄社区

27735991

36

深圳市光明区公明中学

光明区公明中学(集团)

公明街道公明社区振明路60号

合水口社区、禾湾社区、上村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下村社区、西田社区、薯田埔社区、马山头社区、根竹园社区、公明社区、李松蓢社区

27738825

37

深圳市光明区李松蓢学校

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志康路90号

上村社区、下村社区、李松蓢社区、西田社区

23192828

38

深圳市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

深圳外国语学校光明学校(集团)

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金蓢路与志康路交汇处西北角

李松蓢社区、西田社区、上村社区、下村社区

88695506

39

深圳市光明区楼村小学

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公常路853号

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新羌社区、圳美社区、云谷社区

29858639

40

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

中山大学深圳附属学校(集团)

新湖街道云谷社区圳美大道666号

圳美社区、云谷社区、新羌社区、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翠湖社区、迳口社区

23263995

41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学校(光明)

光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附属教育集团

新湖街道楼村社区三月风广场对面、公常公路南侧

楼村社区、荔湖社区、科韵社区、上村社区、新庄社区、南庄社区

23428082

42

深圳市光明区楼村第二学校(暂定名)

新湖街道楼村社区楼南三路(规划支路)和楼南五路(规划支路)交汇处西南角

楼村社区、科韵社区、荔湖社区、上村社区、南庄社区、新庄社区、东周社区

27731707

备注:光明区明达小学(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光明区公明中学办学;光明区楼村第二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中科理工附高办学;光明区光明城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址光明区外国语学校办学;光明区玉塘学校(暂定名)2024-2025学年借?深圳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办学。

(三)光明区民办学校地址及咨询电话

序号

民办学校

学校地址

联系电话

深圳市光明区

公明中英文学校

公明街道上村社区别墅路6号

27132388

深圳市光明区

民众学校

马田街道新庄社区公明滨河东路176号

29890916

29890913

深圳市光明区

博华学校

马田街道石围社区明湖路13号

23468950

23468951

深圳市光明区

荔林学校

马田街道将石社区石围油麻岗工业区大道38号

29858449

深圳市光明区

春蕾学校

公明街道上村社区思源路11号

27734928

深圳市光明区

英才学校

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马山头二路18号

29886396

深圳市光明区

精华学校

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田盛路69号

27174988

27174138

深圳市光明区

培英文武实验学校

公明街道下村社区北环路第六工业区8号

21389998

深圳市光明区

凤凰培英文武实验学校

凤凰街道塘尾社区塘学路179号

23406452

10

深圳市光明区

诚铭学校

新湖街道楼村社区光侨北路26号

29752525

11

深圳市光明区

尔雅学校

公明街道上村社区第五联队工业区

88891186

12

深圳市光明区

清一小学

公明街道下村社区第三工业区

23404978

23190679

说明:民办学校招生片区为光明区范围,不得招收非光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四)有关证件办理单位咨询电话

序号

部门名称

证件名称

相关单位

咨询电话

光明

公安分局

《深圳特区

居住证》

公明派出所

27730730

新湖派出所

27116900

马田派出所

23243284

玉塘派出所

27191851

光明派出所

27403679

南凤派出所

23191465

房地产权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光明登记所

12345-3

区住房和

建设局

《租赁凭证》

区住房和建设局

29427785

公明网格中心

27162333

光明网格中心

29099190

新湖网格中心

88212991

凤凰网格中心

23190438

玉塘网格中心

23405548

马田网格中心

23696095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

公租房: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

23696009

安居房: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23913373

社会保险

《社会保障卡》《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深圳社保光明分局

12333

公证处

亲属关系公证书

深圳市公证处光明服务窗口

83053935

(五)光明区教育局信息发布方式

1.光明区政府在线。具体为“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家长可上网站及时了解招生政策。

2.光明教育微信公众号:深圳光明教育。

3.学位申请咨询电话:0755-88211352,0755-88211307,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除以上渠道,以区教育局名义发布的有关信息,均不能作为有效信息,请家长提高信息辨别能力,勿轻信、勿传播虚假信息,保障光明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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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大鹏新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报名材料+录取顺序)

2024-05-30,全文共 9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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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各学校招生地段划分,实行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制度。学生户籍类型分为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大鹏新区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及非深户籍,其中大鹏新区学区户籍指户口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户籍。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综合积分。

2024大鹏新区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一、招生对象

新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今年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的适龄儿童为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三)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四)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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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位申请方法

(一)按地段申请学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地段招生,学生按地段申请学位。申请学位可填报三个志愿,填报第一志愿必须提供该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材料或居住信息,不按学位申请第一志愿学校的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第二和第三志愿由家长自由选择填报,可选择全区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也可选择民办学校。

(二)网上预报名。家长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点击“政务服务——教育——小一报名——公办学校小一报名系统”,凭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进入,填写适龄儿童申请学位有关信息,填报选择入读学校的志愿。

(三)拍照上传证件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审核),家长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2.非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新生招生对象;

3.家长上传的证件内容和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4.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地址不符合第一志愿学校要求的;

5.其他未按规定填报志愿的情况。

三、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二)非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父母双方中一方持有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所填报第一志愿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特殊住房、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人口居住信息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三)港澳籍适龄儿童

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提供(二)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四)台湾籍适龄儿童

台湾户籍的适龄儿童除提供(一)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儿童及其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

(六)现役军人子女

申请2024年秋季小一学位的现役军人子女,需带齐相关材料在5月31日前到大鹏新区管委会1216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科登记备案,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居住信息或单位宿舍证明;

(4)?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备注:属于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四、关于学位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住房材料(提供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

1.房产证明和购房合同: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产权人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51%。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表;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已缴纳的首期款发票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如缴款发票尚未办妥可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如果产权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或提供所在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并按特殊住房处理。

2.房屋租赁凭证:由大鹏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亲或监护人,房屋用途为住宅用途或商住两用。

房屋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无法提供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的租房家庭,请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同时将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资格审核)。此前已办理的且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备注:根据《深圳市社区网格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社区网格管理部门不再接受个人申请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也无法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但非深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居住登记信息,并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并完整地记录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房屋编码”信息,在申请学位时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深户租房人员须提供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租房人员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和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人的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特别说明:

非深户籍提供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登记备案时间需连续一年以上,即需提供2023年4月1日前办理的租赁凭证(不含2023年4月1日),租期需为一年以上并包含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非深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3年4月1日前(不含2023年4月1日)。

深户暂不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但租期至少应包含2024年的4月1日至9月30日。

深户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须在2024年4月1日前(不含2024年4月1日)。

提交蓝本租赁信息或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的深户学生不予加分。

3.公共租赁房:提供与住建部门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人才住房:提供购房合同或与住建部门(或人才住房专营机构)签订的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5.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军产房、统建楼、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住房(统称为特殊住房)资料:

(1)属于原村民祖屋(含原住民拆迁安置房、自建房)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祖屋证明)。

(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须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须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按照以下顺序排列)。

a.该宿舍属于雇主所有的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b.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雇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c.雇主和居委会出具的适龄儿童父母在该宿舍的居住证明(集体宿舍证明)。

(4)属于统建楼、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仅限第一手交易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此类住房只限于原村民居住,非原村民购买的不纳入);

(5)适龄儿童父母在深圳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

(6)属于商务公寓类别的,除提供合法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国土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该商务公寓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市内唯一住房。

备注:以上证明材料模板可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教育-表格下载”进行保存下载,证明材料请按照模板出具。

(二)社保

1.非深户籍儿童,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可不提供社保资料。若不提供社保资料,则不参与加分。

2.港澳籍儿童参照非深户籍儿童执行。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或退休证。

4.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子女入学必须提供:①与该企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②其参保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备注:申请学位时,父母双方或一方需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2024年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若因工作变动、公司倒闭等特殊原因社保缴费中断3个月以内的,视为连续社保;超过3个月的,只计算后半部分缴纳时间。

(三)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五、录取方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具体顺序:

(一)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学校先录第一志愿,如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学生全部录取还没有完成学校招生计划的,再按照剩余计划数录第二志愿填报该校的学生,以此类推。

(二)同一志愿。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三)同一志愿同一积分。按学区户籍——大鹏新区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莞惠户籍——国内非深非莞惠户籍顺序录取。

(四)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深圳户籍类型按在学区已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非深圳户籍类型按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五)深圳中学大鹏学校招生录取方法按《深圳中学大鹏学校招生录取方案》执行,其他招生资料、申请流程、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等要求均按本申请指南执行。

六、生源分流办法

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将被分流到家长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安排录取;如果第二志愿学校没有学位或因该学生积分过低无法被录取的,则分流到家长填报的第三志愿学校安排录取;如果第三志愿学校没有学位或因该学生积分过低无法被录取的,则按照家长填报的是否服从调配来确定学位安排和分流办法。

家长填报服从调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调剂到相对较近的学校安排学位;家长填报不服从调配的,由家长自主选择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七、积分办法

大鹏新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各学校招生地段划分,实行按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队制度。学生户籍类型分为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大鹏新区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及非深户籍,其中大鹏新区学区户籍指户口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户籍。学位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综合积分。

(一)基础分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7个类型。每名申请儿童对应取得一个基础分:

第1类:大鹏新区户籍,学区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或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祖屋。基础分90分。

第2类: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合法产权房且产权份额≥51%,下同)。基础分85分。

第3类:大鹏新区学区户籍,学区租房(含公共租赁房、人才住房,下同);或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商品房。基础分80分。

第4类:大鹏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非深户籍,学区商品房。基础分75分。

第5类:大鹏新区户籍,学区租房。基础分为70分。

第6类:深圳其他区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房或学区租房。基础分为65分。

第7类:非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特殊住?或学区租房。基础分为60分。

(二)加分

1.深圳户籍学生:

①居住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来计分,居住时间积分计算公式为:居住总月数×0.1,不足1月不积分。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祖屋证明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此项加分不超过7.2分。

②深户租房(提供无房证明)加分:深圳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区租房,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深圳市无房证明的加5分。

③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其他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深圳户籍。

2.非深圳户籍学生:

①社保时间加分:按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社保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来计算加分,补缴的不算积分,在已缴纳两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加0.1分。计算方法是:若申请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均提供社保,只计算同时缴纳时间较长的一方,计算时间到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为止。社保积分计算公式为(社保总月数-24)×0.1,不足1月不积分。此项加分不超过6分。

其中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缴纳年限满5年及以上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再加1分。

②户证情况加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加0.5分:申请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中一方为深圳户籍,其他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为深圳户籍。

(三)说明

1.家长网上填报入学资料后,电脑系统根据家长填报的资料内容自动给出家长填报积分。经学校初审通过以及资格审验部门核定后的最终积分方可列为学位排队的依据。

2.家长如对核定的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核,教育行政部门接到家长书面复核申请后向学校和职能部门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

八、关于就读和免费资格审核

学校初审未通过的申请资料不能进行录取,请学生家长注意及时查看所申请资料的初审状态。只有经学校初审通过后的申请资料和网上填报的信息统一由各职能部门审核,审核合格并有核定学区积分后方可参加学位排队录取。审核不合格、无核定学区积分的,家长可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学校根据职能部门核定的不合格的原因,决定是否受理复核申请。对职能部门审核为以下原因确认为不合格的,学校不受理其复核申请:

(一)居住证终止功能,或查无此人。

(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证件号码不存在,或过期,或地址错误,或产权人不是监护人(或祖辈)。

(三)租赁凭证、租赁信息证件号码不存在,或租房承租人和出租人不准确,或租房地址不准确,或租房用途不是住宅用途,或租期不准确,或租房面积不是整套。

(四)社保目前已中断缴费,或电脑号不存在。

九、关于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在此前未实施此项制度的片区,已被用来申请学位的住房不会受到影响。

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输入房屋编码或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住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允许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相同的父亲和母亲或相同的监护人。

(二)“小一”开始使用锁定时间6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年级;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夫妇子女使用该房申请就读该校。

(三)学位住房锁定与学籍挂钩,建立学籍即被锁定,毕业后锁定自动解除。学段内中途转学至外区的,家长需致电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科申请解除锁定。

如要查询学位申请房的锁定情况,可通过登录网址:https://zs.dpxq.gov.cn/visitdpgbxyxqfcx

查询学位申请房锁定状态或致电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科查询。

十、温馨提示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学位申请材料。申请学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请资料,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实际居住是申请地段学校的重要条件,请适龄儿童家长及时申报登记网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请儿童父母在学区居住时间,以及是否连续、实际居住将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验。受理申请后,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实行“三位一体”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三)网上预报名时家长填写的证件内容不真实不准确将会引起审核不合格、没有积分和无法安排学位等严重后果,网上预报名时请家长务必如实认真填写信息。

(四)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得留级或变相留级。已在各地各类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就读过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学位申请。对于隐瞒事实,谎报信息而被录取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家长承担。

(五)如果在学位紧张的学区租房,并以租房材料申请该学区学校第一志愿学位的,可能出现因租赁登记备案时间过于接近申请时间,学区积分较低,造成第一志愿学校未录取,未能在学区安排学位的风险。如果选择学位紧张的学校作为第二、三志愿学校,也有可能出现不被录取的风险。请家长留意学校的学位情况和自己的学区积分情况,慎重填报志愿。具体可向申请学位的学校咨询。

(六)错过学位申请时间且符合条件的大鹏新区户籍学生或享受我市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适龄子女,要求来我区就读的,按照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由政府统筹安排,但符合条件的本地户籍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学位,非深户籍学生不安排学位。

(七)申请类型为特殊住房的,家长网上填报的《大鹏新区2024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由学校统一打印并确认,家长自行提供的无效。请家长记住网上预报名保存后的学位申请流水号,以便学位申请时核对。

(八)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新生报到时,学校要收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家长可关注“深圳疾控”微信公众号,选择“打疫苗”→“预约接种”→“入学查验”。然后进入查验列表,选择“查验报告”→“下载查验报告”,即可导出打印,不需加盖社康公章,待入学时提交。如学生是异地接种或档案不全,则需到社康接种门诊查验。

(九)关于特殊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

1.无法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但能适应特教班学习生活的,无传染病及其它不适合在校就读的严重疾病、无严重自伤或攻击行为、具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的大鹏新区户籍适龄智障、精神(自闭症)和肢体(脑瘫)类残疾儿童、少年,可凭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残疾证、医院诊断证明、住房证明、预防接种查验证明等证明材料在网上选报,学校选择“大鹏第二小学(大鹏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儿童的入学安置方式。

2.属于听障和视障类的大鹏新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出生证、残疾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向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进行学位申请(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网站http://www.szyptx.net/,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

3.凡普通中小学校认为不能适应随班就读且存在争议的大鹏新区实名登记适龄残疾学生,家长凭儿童、少年户口本、出生证、残疾证和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大鹏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大鹏第二小学),统一向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评估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大鹏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初次评估(评估地点:大鹏第二小学,地址:大鹏新区银滩路7号),并且提出评估建议。如若家长对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建议有异议,可向深圳市教育局提出复评申请,并委托深圳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团队进行复评(评估地点: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最终评估结果反馈至新区教育部门,确定为最后的教育安置形式。

4.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暂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填写《深圳市大鹏新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暂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至深圳市大鹏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大鹏第二小学)申请盖章。

(十)申请2025年秋季“小一”学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需提交2024年4月1日(以签发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租期需为一年以上并包含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能够顺利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资格审核);租赁无合法产权房产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的,请于2024年4月1日前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更新住房信息,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

(十一)新区全面推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同一标准、同一平台、同一时间,所有学生须在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招生平台上报名,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公民办招生系统只能选择一个系统进行报名。如符合公办学校条件,但未填报学区内公办学校、仅从民办学校报名端口进入填报民办学校的学位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学校录取资格,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将无法参与对应学区公办学校积分排序。

十一、相关咨询电话

(一)新区各公民办小学

人大附中深圳学校:26874280

葵涌中心小学:84209833

葵涌第二小学:84206725

大鹏外国语小学:89661230

溪涌小学:84235692

深圳中学大鹏学校:89939892

大鹏中心小学:84302179

大鹏第二小学:84318736

南澳中心小学:84404011

深圳亚迪学校:89888888-66005

星宇学校:84236316

布新学校:84311122

(二)大鹏新区教育行政部门

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教育科:28333419

(三)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咨询中心:84465000

(四)大鹏新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

葵涌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89778333

大鹏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84308001

南澳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85209664

(五)社保部门

深圳市社保局大鹏分局(葵涌):84206962

大鹏社保站:84302393

南澳社保站:84402540

各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的招生地段、招生电话和网址的查询方式:

1、本指南《招生地段划分表》;

2、登录“大鹏新区政府在线—政务服务—教育—通知公告”栏目——《大鹏新区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咨询电话》查询;

3、关注微信公众号“大鹏教育卫生”查询。

学位申办流程和时间安排

注:学位申请指南由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中学大鹏学校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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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龙华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时间+材料+积分办法+录取规则+日程安排)

2024-05-30,全文共 5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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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龙华小一初一学位申请网上报名(小一/初一:6月5日10:00-6月13日23:00),划分片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

2024龙华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片区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合理确定招生范围;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

4.坚持公民办学校统一平台同步招生,进一步完善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方案

附件2:龙华区2024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

附件3: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一览表(非大学区)

附件4: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附件5:深圳中学龙华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附件6: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实施方案

附件7: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秋季民办学校招生情况一览表

附件8:出租房学位申请锁定知情同意书

附件9:深圳市龙华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

附件10:深圳市2024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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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学位申请指南十区汇总

三、招生对象及所需材料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计算至2024年3月31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我区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计算至2024年3月31日)。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申请学位。

(四)深圳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原著居民住房、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五)台湾省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一方提供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六)非深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父母至少一方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七)港澳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籍学生,参照我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则需提供父母一方由深圳公安部门签发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父母一方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商务公寓、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非深圳就读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八)外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有意愿到我区就读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我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申请学位。

(九)学位申请材料真实性责任

家长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招生办法及录取原则

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实行积分入学制度,有关学位类型、积分核定、录取原则、学位补贴标准等具体规定按《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附件3)执行。大学区范围的招生办法及录取原则按《深圳市龙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方案》(附件2)执行。多校联动学区范围的招生办法及录取原则按《深圳中学龙华学校招生录取方案》(附件5)执行。电脑随机派位学区范围的招生办法及录取原则按《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实施方案》(附件6)执行。

五、2024年龙华区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宣传(5月30日起)

各幼儿园、小学悬挂标语、召开招生会议,发放《龙华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手册?(以下简称《新生入学手册》),指导家长准备入学资料。

(二)网上报名(小一/初一:6月5日10:00-6月13日23:00)

龙华全区启用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家长对照《龙华区2024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范围、接受申请学位类型、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7),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学校,在网上报名系统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大学区范围的按《龙华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方案》(附件2)执行。多校联动学区范围的按《深圳中学龙华学校招生录取方案》(附件5)执行。电脑随机派位学区范围的按《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实施方案》(附件6)执行。

(三)学校初审(小一/初一:6月14日-6月23日)

学校在网上报名系统对申请学位证件材料进行初审。

(四)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复核(小一/初一:6月24日-7月21日)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比对和审核。

(五)录取工作(小一/初一:7月22日-7月28日)

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做好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合格适龄儿童、少年的录取工作。大学区范围的按《龙华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方案》(附件2)执行。多校联动学区范围的按《深圳中学龙华学校招生录取方案》(附件5)执行。电脑随机派位学区的范围按《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实施方案》(附件6)执行。

(六)公布新生名单(小一/初一:7月29日)

各招生学校公布新生名单。

(七)新生注册(小一/初一:7月30日-7月31日)

各中小学在7月31日前接受新生注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安排新生注册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开展招生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招生任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区招生工作,各学校负责辖区的招生工作。

(二)划分片区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按就近入学原则划片区招生。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区内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划定招生区域,同时加大对区内民办学校招生统筹管理的力度,须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

(三)严把入学资格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严把新生入学资格关,认真做好相应证件材料的查验工作,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中小学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或者未经审核的新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不拨付相应的教育经费,学校也不得收取任何教育费用,由招生学校负责将违规招收的学生劝回原就读学校或户籍地学校就读,同时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班额及民办学校招生要求。科学核定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存在超标准班额和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各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超标准班额。

一是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存在超标准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定规模、统筹招生等因素制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二是公、民办统一招生。今年我区民办学校招生继续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不得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任何形式选择生源。民办学校必须优先接收由区教育局统筹分流的学生,在招生计划有学位空余的情况下招收符合就读条件的生源,严禁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的生源。

(五)严格招生纪律,公平、公正、公开录取新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实行“六公示”“六承诺”制度,公示招生政策和就读条件、招生计划、招生地段、招生程序和办法、招生结果和新生名单、咨询投诉电话;公开承诺不拒绝地段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申请学位,不擅自变更招生条件,不擅自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超层次招生等违法行为,不进行选拔性招生、学校实行学生随机均衡编班,不设立或者变相设立重点班与非重点班,不收取任何招生费用。如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认真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

1.凡属今年小一、初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且符合在龙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申报学区内学校。如需评估,可申请参加由龙华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组织开展的小一、初一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环观南路与龙环大道(平龙路)交汇处东北侧龙华区润泽学校,电话:0755-21018651)。

2.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龙华区户籍的精神残疾、智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在网上报名系?选择深圳市龙华区润泽学校(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环观南路与龙环大道(平龙路)交汇处东北侧,电话:0755-21018651)。听障、视障类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前往深圳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0755-89468816)。

3.龙华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填写《深圳市龙华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延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两份)提出申请,至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16B01室申请盖章(地址:龙华区观湖街道锦绣科学园三期D栋16楼,电话:0755-23336375)。

(七)坚守岗位,热情服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招生实行统一的就读条件和程序安排,我区实行积分入学办法,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同时,开通招生咨询热线电话、招生网页或网上招生专栏和宣传公示栏,组织熟悉招生政策人员值班,接听咨询电话,耐心做好宣传解答工作。

(八)小一新生注册须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必须在受理学位申请时,给家长发放《关于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的通知》,在办理入学手续时,向家长收取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九)跨区学位申报。申报其它区学位的学生,请查看《深圳市2024年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及招生网址》(附件12),咨询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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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购车补贴申请指南(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流程)

2024-05-15,全文共 2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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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5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南山区纳统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小汽车(新车)并在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完成注册登记的,可分档申领购车补贴

为进一步释放我区居民汽车消费潜力,扩大汽车消费需求,南山区商务局将开展2024年“爱车南山购”第二轮汽车专项促消费活动。操作规程如下:

一、活动内容

2024年5月15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南山区纳统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小汽车(新车)并在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完成注册登记的,可分档申领购车补贴。本次活动购车补贴总额为8000万元,按消费者申请通过审核时间顺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鼓励在南山辖区保险机构购买车险。

二、补贴标准

根据单辆汽车的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审核后,分为四档发放汽车补贴:

第一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7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按燃油车2000元、新能源汽车2500元标准发放汽车补贴;设置补贴总额500万元。

第二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15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的,按燃油车4000元、新能源汽车5000元标准发放汽车补贴;设置补贴总额5000万元。

第三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25万元(不含)至40万元(含)的,按燃油车5500元、新能源汽车6500元标准发放汽车补贴,设置补贴总额1500万元。

第四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40万元(不含)以上的,按燃油车7000元、新能源汽车8000元标准发放汽车补贴,设置补贴总额1000万元。

上述车型按照行驶证是否登记为新能源牌照为准进行区分,登记为新能源牌照即认定为新能源汽车,否则为燃油车。南山区商务局有权根据实际补贴申请进度调整各档补贴总额。

三、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

(二)申请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参与活动的南山区纳统汽车经销企业(行业代码为“5261”,详见附件1-1)购买汽车并在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完成注册登记;

2、消费者购车时间需在活动期间内,即发票、合同、行驶证的开具、签署、发证时间均要求在2024年5月15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

3、所购车辆须登记注册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4、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5、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活动范围;

6、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报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车的本活动补贴。

四、申请材料

补贴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提交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提交来往内地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交护照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如使用居民居住证开具发票的港澳台居民需在身份证件处增加提交居民居住证)

2、购车合同(签订在2024年5月15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内,且合同签署时间不晚于发票开具时间,纸质合同有清晰完整的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及购车金额;电子合同有清晰完整的购车人姓名、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及购车金额);

3、购车发票(发票开票时间在2024年5月15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内);

4、新购车辆行驶证(发证日期在2024年5月15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内且不早于合同签署时间和发票开具时间);

5、其他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补充佐证的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人、文书签署人、证件号码必须为申请人本人。

五、申请流程

无纸化,零往返,线上申请。

符合申请要求的个人消费者通过“爱车南山购”微信小程序购车补贴申领页面,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后线上申请。

温馨提示:申请界面正在开通中,预计5月22日上午10点正式上线。

第一步,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企业处选购车辆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合同,并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书。

第二步,下载微信APP,进入“爱车南山购”微信小程序购车补贴申领页面。

第三步,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信息提报页面。

第四步,拍照上传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身份证件、购车合同、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书并核查确认相关信息后提交,提交时需授权进行实名验证,系统会对上述部分证件、资料进行自动比对,如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信息与后台不一致,则无法提交并告知提交失败原因。

第五步,申报资料全部上传成功后,消费者阅读并同意《补贴资金申领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确认。

第六步,系统提示材料提交成功,等待审核。

六、申请期限

2024年“爱车南山购”第二轮汽车专项促消费活动自5月15日起生效,如资金使用完毕南山区商务局将发布公告

截止活动。

七、审核及发放流程

南山区商务局组织对个人消费者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个人消费者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消费者微信零钱账户发放补贴(同步发放等额提现免费额度,有效期30天)。

八、注意事项

1、此次南山区新车补贴与市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如有调整以市商务局相关通知为准。

2、消费者在理想智行汽车销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购车需上传完整的购车合同(含附件购车明细单),合同签署时间以附件中的创建订单时间为准。

3、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购车合同的签署日期以合同首页的“下单日期”为准。

4、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购车合同购买方、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的微信账号实名认证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5、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各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

责任。

7、本轮汽车补贴的行驶证信息真实性将采用先提交后审核形式。

8、本项购车补贴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九、电话咨询

申请过程中的其他疑问可致电拨952005客服热线,拨4、拨2转入“消费补贴业务”进入人工客服,或致电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83784327、南山区商务局26549759咨询。

十、附则

本规程由南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南山区购车补贴活动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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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规则

2024-05-14,全文共 4075 字

+ 加入清单

光明幼儿园采用分类招生、积分录取的方式,录取遵循“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各幼儿园按志愿顺序录取

(一)小区配套公办园

学位类型

基础分

加分项目及标准

备注

第一类:

监护人在小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光明户籍幼儿,且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一致

90

1.入户时长加分:以适龄幼儿监护人一方户口迁入深圳市时长积分:0.1分/月。

2.居住时长加分:按适龄幼儿监护人在小区内连续居住时长进行积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2)租房(住宅)的,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注:承租人需为监护人。

3.社保加分:非深圳户籍幼儿以监护人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截20234月)补缴的不算积分:0.1分/月。

4.双居住证加分:非深户籍幼儿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另一方为深户)加1分。

1.相关积分或加分以审核结果为准。

2.累计积分,不封顶。

第二类:

监护人在小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光明户籍幼儿,但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不一致

80

第三类:

监护人在小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深圳市其他区及台湾户籍幼儿

70

第四类:

监护人在小区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非深圳户籍幼儿

60

第五类:

监护人在小区内租房,光明户籍幼儿

50

第六类:

监护人在小区内租房,深圳市其他区及台湾户籍幼儿

40

第七类:

监护人在小区内租房,非深圳户籍幼儿

30

第八类:

居住在本小区外、居住地与本小区属同一社区幼儿

20

1.户籍加分

(1)社区内光明户籍:35分

(2)社区外光明户籍:30分

(3)深圳户籍:25分

2.住房加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用途为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2)租房的(用途为住宅),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注:承租人需为监护人。

(3)光明户籍拥有其他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用途为住宅)的,以辖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或水电费单、煤气单缴交时间开始积分:0.1分/月。

3.社保加分:非深户籍以家长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截20234月)补缴的不算积分:0.1分/月。

4.双居住证加分:非深户籍适龄幼儿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另一方为深户)加1分。

1.相关积分或加分以审核结果为准。

2.累计积分,不封顶。

第九类:

居住在本小区外、居住地与本小区不属同一社区幼儿

10

(二)非小区配套公办园

学位类型

基础分

加分项目及标准

备注

第一类:

招生范围所在社区户籍幼儿,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户籍地址和居住地址一致

90

1.入户时长加分:以适龄幼儿监护人一方户口迁入深圳市时长积分:0.1分/月。

2.居住时长加分:按适龄幼儿监护人在社区内连续居住时长进行积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2)租房(住宅)的,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注:承租人需为监护人。

(3)光明户籍拥有其他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用途为住宅)的,以辖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或水电费单、煤气单缴交时间开始积分:0.1分/月。

1.相关积分或加分以审核结果为准。

2.累计积分,不封顶。

第二类:

招生范围所在社区户籍幼儿,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80

第三类:

光明区户籍非招生范围所在社区户籍)幼儿,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

70

第四类:

光明区户籍非招生范围所在社区户籍)幼儿,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60

第五类:

深圳及台湾户籍幼儿,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

50

1.入户时长加分:以适龄幼儿监护人一方户口迁入深圳市时长积分:0.1分/月。

2. 住房加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2)租房(住宅)的,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注:承租人需为监护人。

第六类:

深圳及台湾户籍幼儿,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40

第七类:

非深户籍幼儿(含港澳籍),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

30

1.住房加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2)租房的(住宅),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注:承租人需为监护人。

2.社保加分以家长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截20234月)补缴的不算积分:0.1分/月。

3.双居住证加分:非深户籍适龄幼儿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另一方为深户)加1分。

1.相关积分或加分以审核结果为准。

2.累计积分,不封顶。

第八类:

非深圳户籍幼儿(含港澳籍),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20

第九类:

招生范围外居住的幼儿

10

1.户籍加分:

(1)社区内光明户籍:35分

(2)社区外光明户籍:30分

(3)深圳户籍:25分

2.住房加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用途为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2)租房的(用途为住宅),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注:承租人需为监护人。

(3)光明户籍拥有其他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用途为住宅)的,以辖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或水电费单、煤气单缴交时间开始积分:0.1分/月。

3.社保加分:非深户籍以家长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截20234月)补缴的不算积分:0.1分/月。

4.双居住证加分:非深户籍适龄幼儿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另一方为深户)加1分。

1.相关积分或加分以审核结果为准。

2.累计积分,不封顶。

(三)非小区配套民办园

学位类型

基础分

加分项目及标准

备注

第一类:

光明区户籍幼儿,监?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

90

1.入户时长加分:以适龄幼儿监护人一方户口迁入深圳市时长积分:0.1分/月。

2.居住时长加分按适龄幼儿监护人在社区内连续居住时长进行积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权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2)租房(住宅)的,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注:承租人需为监护人。

(3)光明户籍拥有其他住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用途为住宅)的,以辖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显示的入住时间或水电费单、煤气单缴交时间开始积分:0.1分/月。

1.相关积分或加分以审核结果为准。

2.累计积分,不封顶。

第二类:

光明区户籍幼儿,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80

第三类:

深圳及台湾户籍幼儿,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

70

1.入户时长加分以适龄幼儿监护人一方户口迁入深圳市时长积分:0.1分/月。

2. 住房加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2)租房(住宅)的,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注:承租人需为监护人。

第四类:

深圳及台湾户籍幼儿,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60

第五类:

非深户籍幼儿(含港澳籍),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监护人产权>50%)

50

1.住房加分:

(1)拥有合法产权房(住宅)的,以房地产证、不动产证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2)租房的(住宅),以《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发证日期,或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协议的签订日期开始积分:0.1分/月。

2.社保加分以家长一方社保为依据,选取养老险和医疗险同时缴纳时间计算积分(截20234月)补缴的不算积分:0.1分/月。

3.双居住证加分:非深户籍适龄幼儿父母(监护人)双方均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居住证,另一方为深户)加1分。

1.相关积分或加分以审核结果为准。

2.累计积分,不封顶。

第六类:

非深圳户籍幼儿(含港澳籍),监护人在招生范围内租房或居住其他住房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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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单位社保参保缴费登记怎么办理

2024-04-18,全文共 312 字

+ 加入清单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办理条件

经本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自注册成立或批复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及办理申报缴费登记。

首先可通过“开办企业一窗通”同时办理商事登记、社保登记。

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amr.sz.gov.cn/),于“开办企业一窗通”一“申请设立登记”一“多证合一”界面—“社保信息”中,“是否申请社保登记’栏勾选“是”,同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完成企业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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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学位申请流程及时间(准备材料+网上报名+核验材料+录取通知)

2024-04-11,全文共 459 字

+ 加入清单

2024深圳学位申请流程时间,5月下旬,全市启动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工作。准备材料。5月底,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登录相应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填写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6月中旬到7月中旬,核验材料。7月中下旬,出录取结果

2024深圳学位申请流程及时间

(一)准备材料

5月下旬,全市启动义务教育招生宣传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家长要阅读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招生宣传资料,关注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官方微信,或者向居住地附近学校咨询等途径了解招生政策,核对孩子是否符合在深就读条件。如果符合就读条件,则需了解自己的居住地属于哪所学校的招生片区,申请学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二)网上报名

5月底,适龄儿童、少年家长登录相应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填写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三)核验材料

6月中旬到7月中旬,各区政府部门运用大数据信息平台核验学位申请资料。

(四)录取通知

7月中下旬,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积分情况,为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学位。

上述时间节点,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实际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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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学位申请需要哪些材料(深户儿童+非深户儿童)

2024-04-11,全文共 574 字

+ 加入清单

2024深圳学位申请需要户籍证明材料、居住证明材料,非深户儿童还需要社会保险材料

2024深圳学位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深户儿童

深圳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小一学位需核验以下就读证明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的本市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2.居住证明材料

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实际住房的,核验《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包括购房交款收据)

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核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资料。

非深户儿童

凡年满6-15周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各区教育部门按招生计划和积分安排学位,需核验以下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港澳籍儿童、少年还需核验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公证部门提供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2.居住证明材料:在学校招生片区内实际住房的,核验《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包括购房交款收据);在学校招生片区内租房居住的,核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资料。

3.社会保险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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