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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光明公租房认租申请指南

光明区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配租峰荟花园、宏发嘉域二期、宏发上域花园、绿地新都会、新地中央花园、红坳公共住房项目、红坳公共住房项目公租房,总共284套房源,房源概况和申请要求见正文。

2023-10-14,全文共 1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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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概况

本次供应房源284套,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小区名称

项目位置

户型

建筑面积

套数

(平方米)

1

峰荟花园

光明区马田街道南环大道南侧、深阳路以东、振发路以西

单 房

35左右

2

一房一厅

50左右

9

2

宏发嘉域二期

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以南、福前路以北、马田路以西

二房一厅

60左右

5

65左右

1

3

宏发上域花园

光明区公明街道民生路与华发路交会处

一房一厅

55左右

3

4

绿地新都会

光明区光明街道光明大街与东周一街交会处

单 房

38左右

8

二房二厅

68左右

5

5

新地中央花园

光明街道光明大道与河心南路交会处

一房一厅

50左右

1

6

红坳公共住房项目

光明区凤凰街道长明公路旁、龙大高速东北侧、光明高铁站东侧

单 房

35左右

60

一房一厅

45左右

8

二房二厅

65左右

4

三房二厅

85左右

156

7

勤诚达正大城花园一期

光明区玉塘街道光侨路与长升路交汇处

单 房

40左右

16

二房二厅

71左右

6

小计

35平方米左右

86

50平方米左右

21

65平方米左右

15

超过70平方米

162

总计

/

284

备注:上述房源中,上述“35平方米左右”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35、38、40平方米的房源;“50平方米左右”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45、50、55平方米的房源;“65平方米左右”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60、65、68平方米的房源;“超过70平方米”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71、85平方米的房源。以上配租面积仅供选房参考,每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红坳公共住房项目包含云锦园、林泉居、红坳新居三个小区。

房源户型图及室内实景视频

峰荟花园户型图及室内实景视频.zip

红坳项目户型平面图及室内实景视频.zip

宏发嘉域二期内部实景及视频.zip

宏发上域花园户型图及室内实景视频.zip

绿地新都会户型图及室内实景视频.zip

新地中央花园平面图及室内实景视频.zip

勤诚达正大城花园一期户型图及室内实景视频.zip

认租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16日9:00至2023年10月23日18:00(共8天)。

认租申请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租房轮候库中光明区户籍的在册轮候家庭,户籍信息以10月13日18:00前属于光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为准,10月13日18:00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光明区的在册轮候家庭,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深圳公租房区排名查询系统入口

认租面积标准

以在册轮候人(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配置住房面积。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单身居民可选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6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如有剩余房源可面向四人家庭配租。

注:在册轮候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低于建筑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偿。

(一)网上认租

申请入口: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进入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意向小区及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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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6日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共推出公租房1779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龙和苑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辖区,北邻熙和路,南靠和平东路,东近清湖地铁站,项目为现房。本次供应12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5㎡)10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5㎡)2套。

(二)锦顺名居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大浪北路与大船坑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1月。本次供应25套,户型均为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77㎡)。

(三)通达汇轩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玉翠三街45号,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3月。本次供应13套,户型均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3㎡)。

(四)盛荟城朗庭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龙澜大道与大浪南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4月。本次供应166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5㎡)90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5㎡)56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5㎡)20套。

(五)北宸之光家园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恒信路和观和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3月。本次供应113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1㎡)40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2㎡)53套,三房一厅(建筑面积约80㎡)20套。

(六)龙馨家园(无学位)

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高新科技产业园观乐路与观盛三路交汇处,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10月。本次供应1450套,户型为一房(建筑面积约35㎡)1301套,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65㎡)149套。

注:1.除龙和苑项目外,以上其他项目的最终交付时间以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布为准,不排除会晚于预计交付时间,请认租家庭根据公布的最终交付时间安排住房衔接事宜。

2.龙馨家园地块性质为宿舍用地,无学位,请认租家庭结合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如选择该房源,即视为明白知晓该情况,后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3.以上配租面积仅供选房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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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光明区特殊困难群体公租房认租申请指南

2023-03-14,全文共 3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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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供应房源46套,具体情况见下表:

总套数

小区名称

位置

房型

建筑面积(平方米)

套数

46

红坳公共住房项目

光明区凤凰街道长明公路旁

单房

35左右

12

一房一厅

45左右

18

二房二厅

65左右

9

三房二厅

85左右

7

小计

35平方米左右

12

45平方米左右

18

65平方米左右

9

70平方米以上

7

备注:上述“35平方米左右”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3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45平方米左右”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4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65平方米左右”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6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70平方米以上”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85平方米左右的房源。每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附件:红坳公共住房项目户型平面图

小区名称

基准租金(元/平方米.月)

物业管理费标准(元/平方米.月)

专项维修资金(元/平方米.月)

红坳公共住房项目

云锦园

19.78

2.53

0.25

林泉居

备注: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楼层和朝向修正系数按规定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按现行标准执行,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可按照我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租金减免并依程序缴纳租金。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停止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2023年3月13日18:00前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登记为光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且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残疾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本次特殊困难家庭具体情况如下:

1.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民政部门颁发的特困、低保、低保边缘的有效证件;

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件;

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退役军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二)配租面积标准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在册轮候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配置住房面积。结合本次供应的房源情况,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1.单身居民可选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2.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45平方米(含)及以下的住房;

3.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65平方米(含)及以下的住房;

4.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

在册轮候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有效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是根据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进行确定。户籍轮候特困家庭、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残疾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退役军人等特殊困难家庭,在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之后,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注:特殊群体家庭情况以光明区主管部门核查情况为准,光明区主管部门无法核实特殊群体情况的,以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登记情况为准。

(一)网上认租

符合认租条件并且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光明区在册轮候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9:00至2023年3月20日18:00。逾期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特殊困难家庭证明材料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前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裙楼2楼窗口处(瑞幸咖啡旁边手扶电梯上2楼)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0755-23696012。

其他轮候信息发生变更的(如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残疾、低保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

(二)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

认租结束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三)公布入围、候补入围家庭名单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候补入围家庭名单。

上述入围、候补入围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及选房方式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一)承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情况

已认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但未入住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特殊困难家庭,可同时认租本通告公共租赁住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购买住房情况

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或商品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次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三)选房及放弃选房情况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条之规定,选房过程中,认租家庭排序到位但未选定住房,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次选房处理,由选房名单内排位在后的其他认租申请人依次递补。放弃选房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相关信息和通知公告情况

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公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放弃认租名单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五)申报信息情况

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残疾、低保、抚恤定补优抚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看房情况

本次配租采用线上看房及现场看房两种方式。线上看房将采用房型平面图及室内实景视频(室内格局和装修配置等情况)形式供认租申请家庭参考。现场看房将采用预约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1.看房注意事项

(1)看房时间: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过时不再接待看房人员。

(2)为避免人群拥挤,家庭看房人数不超过2人,老人和小孩勿前往现场。如看房人数较多,现场工作人员会适时控制人群。

(3)看房项目不提供停车位,请看房家庭绿色出行。

(4)请看房人员佩戴好口罩,保持个人间距,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若有发热症状的,请勿前往现场。

(5)看房时,请勿攀爬阳台、围栏、敲打家具等危险行为。不得窜入其他楼层,对违规者或不服从安排者,工作人员有权对其请离现场。

2.看房联系方式

红坳公共住房项目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29068816。

(七)周边风险情况

红坳公共住房项目临近赣深高铁、广深港高铁和深圳外环高速公路,存在一定噪音、震动等影响,请申请家庭谨慎选择。

(八)学校学位情况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较紧张,具体情况以光明区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九)停车位情况

本次供应红坳公共住房项目分为三个地块,其中云锦园停车位配比为1:0.47,林泉居停车位配比为1:0.62,实际停车位使用情况,请咨询项目物业管理处,咨询电话:0755-29068816,请申请家庭谨慎选择。

(十)落户及办理居住证情况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

建议有学位、落户、停车位等需求的申请家庭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以相关部门提供信息为准。

(十一)剩余房源分配情况

本次配租结束后的剩余房源将收回另行分配。

(十二)其他情况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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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宝安万科大都会公租房认租申请指南

2023-12-11,全文共 130 字

+ 加入清单

万科大都会家园房源数量:406套

万科大都会家园房源情况:

万科大都会家园公租房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建安一路与创业二路交汇处,本次供应406套,户型为一房一厅(建筑面积38㎡左右)174套,两房一厅(建筑面积71㎡左右)232套。

预计交付时间为202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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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田区特殊群体公租房认租申请指南

2023-07-10,全文共 1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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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基本情况

按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标准,本次提供房源100套,分别位于湖润名苑、伟禄雅苑、汇裕名都花园、春笋楼小区,具体为:

(一)湖润名苑项目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观光路桔塘社区,本次配租房源23套,其中建筑面积60㎡以下的两房一厅1套,建筑面积70㎡以下的两房一厅19套,建筑面积80㎡左右的三房二厅3套;

(二)伟禄雅苑位于龙华区环观南路高新科技园区内,本次配租房源18套,其中建筑面积35㎡左右的单身公寓11套,建筑面积60㎡以下的两房一厅5套,建筑面积80㎡左右的三房二厅2套;

(三)汇裕名都花园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村德政路,本次配租房源58套,其中建筑面积35㎡左右的单身公寓24套,建筑面积60㎡以下的两房一厅4套,建筑面积72㎡以下的两房一厅30套;

(四)春笋楼项目位于罗湖区宝安北路3069号,本次配租房源为建筑面积40㎡左右的单身公寓1套。

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租金标准

湖润名苑项目的基准租金标准为20.64元/月/平方米;

伟禄雅苑项目的基准租金标准为22.84元/月/平方米;

汇裕名都花园(一期)项目的基准租金标准为19.55元/月/平方米;

汇裕名都花园(二期)项目的基准租金标准为19.74元/月/平方米;

汇裕名都花园(三期)项目的基准租金标准为21.6元/月/平方米;

春笋楼项目的基准租金标准为17.78元/月/平方米。

每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的公共住房租金定价为准。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湖润名苑项目物业管理费为3.25元/月/平方米;

伟禄雅苑项目物业管理费为2.95元/月/平方米;

汇裕名都花园项目物业管理费为3元/月/平方米;

春笋楼项目按该项目相关物业规定执行。

各项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

认租对象

202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属于福田区户籍,且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提交公共租赁住房轮候申请的家庭(含单身居民,下同)中,属于经深圳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或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家庭。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福田区户籍。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享受廉租保障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本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

(三)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按本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办法规定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且已经取得由民政部门出具的《深圳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等证明文件,或属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或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四)申请人为在2023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属于福田区户籍,且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福田区户籍,并已提交特殊情况证明材料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

如轮候家庭存在双重或多重身份的情况,只能按一种身份提交申请。

配租房源面积标准

本次配租家庭人口数以公租房轮候册认定为准,结合房源情况,配租房源面积标准具体为:

单身居民可配租单身公寓户型;

两人家庭可配租60㎡以下的二房一厅户型;

三至四人家庭可配租72㎡以下的二房一厅户型;

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三房二厅户型。

申请人自愿选择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户型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成年子女。

注: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一)认租

符合认租条件并且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福田区公租房轮候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确认符合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特殊情况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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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宝安区特殊困难家庭公租房认租申请指南

2023-06-22,全文共 2615 字

+ 加入清单

本次供应房源共82套,其中华联城市全景花园4套、君钰府3套、勤诚达乐园2套、上合花园1套、天悦壹号雅轩1套、招商臻府2套、中粮紫云花园3套、宝和苑3套、流塘阳光花园2套、源和苑一期2套、源和苑二期4套、坪洲新村三期9套、同和保馨苑4套、华强城市花园3套、京基御景珑庭2套、万科翡逸郡园5套、万科星城上郡1套、誉珑荟庭1套、星河荣御花苑4套、羊台苑一期14套、羊台苑二期4套、满京华云著花园8套(详见附件)。

注:本次供应房源均为原租户退房等原因回收的住房,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

附件1: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特殊困难家庭配租的房源概况(1).docx

本次配租对象为2023年6月21日(含当日),属于宝安区户籍且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宝安区户籍的在册轮候特殊家庭,包括:

(一)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

(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

(三)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军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或者经本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在册轮候的特殊群体家庭未于认租截止时间前在轮候库完成登记为特殊情况的(完成登记指深圳市保障署审核通过时间为完成时间),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到宝安区新安街道甲岸路17号住房和建设局二楼业务大厅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依据户籍在册轮候特殊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位进行确定。户籍轮候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位确定。其他在配租对象内的特殊家庭,选房顺序在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之后,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位确定。

注:特殊群体家庭情况以宝安区主管部门核查情况为准,宝安区主管部门无法核实特殊群体情况的,以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登记情况为准。

(一)网上认租

符合认租条件并且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宝安区在册轮候特殊困难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3年6月22日9:00-7月2日18:00,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完成变更指深圳市保障署审核通过时间为完成时间,请认租家庭结合审核时间提交变更申请)。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层南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提交信息变更申请(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755-88631666。

(二)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宝安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认租家庭在终审结果公示结束前书面提出放弃认租申请的,不计入放弃次数。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82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83~164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165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进入选房名单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按规定申请续租),具体选房及签订租赁合同等事宜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85901811。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二楼住房保障业务办理大厅。

(一)已认租其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可同时认租本次推出的公共租赁住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次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

(二)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如意向小区无可选房源,不可选非意向小区的房源。如意向小区中有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

(四)请申请家庭按规定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六)本次供应房源均为原租户退房等原因的回收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在册轮候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

(七)申请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将立即退出轮候库,原轮候排序作废。并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项目交付时间、租金等信息并予以认可,后续不再以不知晓、不明白、不接受等为由,就该项目同样信息向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提出诉求。

(八)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我局将收回另行分配。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2:关于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常见问题解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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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罗湖区第三批公租房认租申请指南

2023-06-19,全文共 3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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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对象及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面向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中属罗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共计2个项目390套房源,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天健·亲蜜家公寓(新生店)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大道1000号,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酒店公寓。本次配租57套一房(约58~64㎡),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15.15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9元/平方米·月;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其他费用:电费按照民用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240元/月;无燃气。

(二)天健·亲蜜家公寓(大芬店)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215号中交科技城(原百门前工业区),为罗湖区市场规模化租赁的的产业园区配套宿舍。本次配租333套,包括两房329套(约65-86㎡)、三房4套(约98㎡),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三人家庭可认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65-71.8㎡的两房,四人家庭可认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72-80㎡的两房、五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26.86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98元/平方米·月;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其他费用:水电费按照政府标准收取,有燃气;可提供停车位约100个。

注:

1.上述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变更后最新标准执行;

2.具体房源建筑面积及交付套数、时间、标准等以实际情况为准;

3.每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其他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变更后最新标准执行;

4.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可按照我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租金减免并依程序缴纳租金;

5.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在册轮候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本单位不作任何承诺;

6.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本次配租家庭人口数以公租房轮候库认定为准,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成年子女;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一)看房时间

看房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2日。请认租家庭提前与项目方预约看房时间,并按预约时间前往规定地点看房,未在规定看房时间段内看房的视为放弃看房。

(二)看房预约咨询电话

序号

项目名称

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

看房地址

1

天健·亲蜜家公寓(新生店)

0755-84510897

8:30-17:30

龙岗区龙岗大道1000号君胜熙龙山花园天健亲蜜家公寓

2

天健·亲蜜家公寓(大芬店)

0755-28887688、28888588

9:00-12:00、14:00-18:00

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215号中交科技城(原百门前工业区),天健·亲蜜家公寓(大芬店)

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序位: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入入围名单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第二序位: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入候补入围名单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第三序位:根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进入递补名单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

选房排位依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其中,上述各序位中,户籍在册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户籍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优先安排解决”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在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之后)。轮候排序相同的,按照规定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先后顺序。

配租流程

(一)网上认租

1.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认租申请”页面,网上登录确认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7月2日。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网上认租期间,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人亦可同时认租市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一旦选房签订合同后,即退出轮候册。

3.认租家庭的人口、住房、婚姻、残疾、低保及低保边缘、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咨询电话:88631666)。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3年6月19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3年7月2日18:00。

(二)认租名单核查及公示

认租结束后,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确定认租家庭名单及选房排位,并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

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重要提示

(一)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可同时认租本通告公共租赁住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签约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二)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项目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三)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定住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残疾、低保及低保边缘、抚恤定补优抚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五)认租家庭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涉嫌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配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申请家庭密切关注在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七)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入住人资格进行抽查,若涉嫌虚报、瞒报、伪造信息,或存在6个月以上连续空置、擅自转租、用于经营性用途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承租资格,并可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形解除合同,收回出租住房。

(八)本次公共租赁住房为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房,租赁期满后,如上述项目续签,租金标准随市场行情波动,并按深圳市最新租金政策文件执行。如项目无法续签,将按照届时最新规定进行处理,承租人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搬离工作。

(九)合格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户型、交付时间、租期、租金、学位、落户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十)本次配租结束后,如仍有剩余房源,本单位将另行统筹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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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2023年第二批公租房认租申请指南

2023-04-07,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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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面向公租房在册轮候家庭中属罗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配租天健亲蜜家公寓(大芬店)项目公租房,共计497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215号中交科技城(原百门前工业区),为罗湖区市场规模化租赁的的产业园区配套宿舍。本次配租497套,包括单间30套(约32-39㎡)、大单间12套(约48㎡)、两房443套(约65-86㎡)、三房12套(约98㎡),预计于2023年5月交付使用。

(二)配租标准

一人家庭可认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32-39㎡的单间、两人家庭可认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48㎡的大单间、三人家庭可认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65-70㎡的两房,四人家庭可认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71-80㎡的两房、五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三)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26.86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98元/平方米·月;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其他费用:水电费按照政府标准收取,有燃气;可提供停车位约200个。

注:

1.具体房源建筑面积及交付套数、时间、标准等以实际情况为准;本项目附近暂无地铁直达,距离最近的大芬地铁站1.3公里,可通过公交接驳地铁,或通过公交专线半小时内直达罗湖;本项目停车位较为紧张,入住后需服从物业管理单位关于停车月卡办理的统一安排。

2.每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其他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变更后最新标准执行;

3.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可按照我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租金减免并依程序缴纳租金;

4.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需服从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学位的安排;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在册轮候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本单位不作任何承诺;

5.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本次配租家庭人口数以公租房轮候库认定为准,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成年子女;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一)看房时间

看房时间为2023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16日。请认租家庭提前与项目方预约看房时间,并按预约时间前往规定地点看房,未在规定看房时间段内看房的视为放弃看房。

(二)看房预约咨询电话

看房地址:龙岗区南湾街道布沙路215号中交科技城(原百门前工业区),天健·亲蜜家公寓(大芬店)。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28887688、0755-28888588

(一)网上认租

1.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罗湖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认租申请”页面,网上登录确认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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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福田区公租房认租申请指南

2023-03-31,全文共 1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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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基本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为汇裕名都花园(三期)、坤宜福苑、湖润名苑三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计1660套住房。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汇裕名都花园(三期)

本项目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村德政路,本次配租房源共1570套,其中建筑面积35㎡左右的单身公寓1323套,建筑面积60㎡以下的二房一厅35套,建筑面积70㎡左右的二房一厅186套,建筑面积85㎡左右的三房两厅26套。

(二)坤宜福苑

本项目位于龙岗区凤凰大道33号,本次配租房源60套,其中建筑面积60㎡以下的二房一厅23套,建筑面积85㎡左右的三房两厅37套。

(三)湖润名苑

本项目位于龙华区福城街道观光路桔塘社区,本次配租房源30套,其中建筑面积60㎡以下的一房一厅5套,建筑面积60㎡以下的二房一厅5套,建筑面积70㎡左右的二房一厅19套,建筑面积85㎡左右的三房两厅1套。

上述房源中,每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本次配租房源中的部分房源有历史配租和使用记录,但均符合入住标准。

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2023年3月31日前(含当日)属于福田区户籍,且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福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4月1日之后(含当日)户籍从其他区迁入福田区的在册轮候人,不接受此次认租申请

深圳公租房区排名查询系统入口

配租房源面积标准

结合福田区目前在册轮候人家庭人口数的分布,及本次配租房源面积户型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配租面积和户型标准为:

单身居民可配租35㎡左右的单身公寓户型;

两人家庭可配租60㎡以下的一房一厅、二房一厅户型;

三至四人家庭可配租70㎡左右的二房一厅户型;

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85㎡左右的三房两厅户型。

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对应配租标准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成年子女。

注: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租金标准

汇裕名都花园(三期)项目的基准租金为21.6元/月/平方米;

坤宜福苑项目的基准租金为21.72元/月/平方米;

湖润名苑项目的基准租金为20.64元/月/平方米。

每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的公共住房租金定价为准。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汇裕名都花园项目物业管理费为3元/月/平方米;

坤宜福苑项目物业管理费为2.9元/月/平方米;

湖润名苑项目物业管理费为3.25元/月/平方米。

项目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按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

认租申请流程

(一)网上认租

符合认租条件并且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福田区在册轮候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政务服务”—>“住房保障服务”—>“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确认符合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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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坪山区锦绣华晟家园公租房认租申请指南

2023-03-10,全文共 1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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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基本情况

锦绣华晟家园项目位于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同辉路2号,本批次房源共105套,分布在2-4栋,其中单身公寓40套(建筑面积约39-43㎡,含8套无障碍用房),两房65套(建筑面积约70-74㎡),属于已腾退再次供应房源。

注: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房源装修情况以实际交付为准。

锦绣华晟家园项目温馨提示:点击打开链接

租金、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基准租金:14.25元/平方米·月。

(二)物业服务费:2.78元/平方米·月。

注:1.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3.物业服务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本次配租对象为2023年3月8日18:00前取得坪山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公租房轮候册中登记为坪山区户籍的公租房在册轮候人。

深圳公租房区排名查询入口和流程:点击打开链接

以在册轮候人符合条件的家庭有效人口数配置房源面积,结合本项目情况,一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单身公寓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项目所有户型房源。

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有效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房源且承租到本次房源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选房排位顺序根据合格认租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第一序位为入围认租家庭;第二序位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第三序位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各序位拟配租对象中,在册轮候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其在该序位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

①坪山户籍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

②持有本市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的残疾人;

③经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退役军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④经市、区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

(一)现场看房

现场看房时间为2023年3月9日至3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物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755-89712166、0755-89712066。

有意向认租本项目的申请个人(家庭)请提前与项目物业管理处预约看房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受理回执前往项目现场看房。现场停车位有限,建议绿色环保出行。考虑到看房现场接待能力有限,请每个看房家庭最多安排两人现场看房。从安全角度考虑,不建议老人及儿童前往;看房期间请听从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安排。

(二)网上认租

1.有认租意向的坪山户籍在册轮候家庭,应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页面(点击打开链接),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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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光明区先进模范人物保租房申请指南

2024-05-24,全文共 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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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在光明区就业的“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百佳团支部书记、深圳青年五四青年奖章、光明科学城工匠、光明区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模范人物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2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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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安春季民办学位补贴申报指南(申请时间+申请入口+申请条件)

2024-04-12,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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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宝安春季民办学位补贴申报开始,可以用电脑和手机申报,截止时间是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6:00

2024宝安民办学位补贴申报指南

申请时间

第1学区(新安街道)学校

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上午9:00开放申报

第2学区(西乡、航城街道)学校

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开放申报

第3学区(福永、福海街道)学校

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开放申报

第4学区(沙井、新桥街道)学校

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开放申报

第5学区(松岗、燕罗街道)、第6学区(石岩街道)学校

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上午9:00开放申报

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6:00关闭所有街道家长的申报功能

申请入口

电脑端入口:点击进入

手机端入口:i深圳APP

为实现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申报“零跑动”、“掌上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目前宝安区教育局联合宝安区政数局把学位补贴申报事项接入i深圳APP宝安专区,家长通过手机即实现“掌上办”

针对上学期已成功申领该补贴的学生,家长只需登录确认即可

不用提交任何证明材料,实现“零跑动”,进一步落实了减材料、减跑动、减环节的改革理念

申请条件

具有深圳市学籍,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深圳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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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光明第一批企业保租房申请指南

2024-02-22,全文共 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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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源情况

凤凰英荟城项目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路和光侨路交汇处东北侧,周边交通站点有:距离项目最近的地铁站点是6号线的长圳站。

项目房源精装修,未配备油烟机、燃气灶、消毒碗柜等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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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光明区企事业单位保租房房源概况+申请指南

2023-10-31,全文共 3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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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光明企事业单位租房供应房源2007套,具体情况见下表:

小区名称

项目所在位置

户型

面积(平方米)

套数

合计

林泉居

凤凰街道长凤路北侧、科泰路西侧

三房二厅

85左右

82

82

深业云筑

马田街道南环大道与长春路交汇处东侧

单房

38左右

248

372

二房一厅

70左右

62

三房一厅

88左右

62

中山大学保障性住房项目

新湖街道圳美大道以北、圳新路以西

二房二厅

65左右

603

1553

三房二厅

80左右

542

三房二厅

100左右

88

四房二厅

120左右

128

四房二厅

150左右

192

小计

35左右

248

2007

70左右

665

85左右

686

100以上

408

备注:上述“35左右”房源是指表中面积为38平方米左右的房源;“70左右”房源是指表中65、7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85左右”房源是指表中80、85、88左右的房源。“100以上”房源是指表中100、120、150平方米左右的房源。?

林泉居房源户型图

深业云筑房源户型图

房源租金、物业费用标准

序号

小区名称

租金(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

(元/月/平方米)

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元/月/平方米)

停车费标准

1

林泉居

19.78

2.53

0.25

暂未确定

2

深业云筑

23.36

3.5

0.25

暂未确定

3

中山大学保障性住房项目

一地块20.11

二地块20.32

三地块20.32

3.37

0.25

暂未确定

备注: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上述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楼层和朝向修正系数按规定执行。物业服务收费按现行标准执行,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请承租企事业单位仔细查看各项目租金标准、物业管理费及停车费等费用标准,结合单位申请人实际情况谨慎选择。提交认租申请后,即视为了解并认可上述费用标准。?

(一)配租对象及顺序

本次配租对象为中山大学及光明区人才住房需求库的在库企事业单位。其中中山大学保障性住房项目面向中山大学定向配租,其他项目按照“职住平衡”原则 ,优先面向项目辖区内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高层次人才应保尽保。具体配租顺序详见下表:

供应项目

所在街道

配租顺序

林泉居

凤凰街道

首轮配租

面向注册地位于凤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配租

第二轮配租

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优先面向注册地位于玉塘街道、光明街道、新湖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配租

第三轮配租

第二轮配租后剩余房源,面向公明街道、马田街道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深业云筑

马田街道

首轮配租

面向注册地位于马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第二轮配租

首轮配租后剩余房源,优先面向注册地位于公明街道、玉塘街道、凤凰街道辖区的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第三轮配租

第二轮配租后剩余房源,面向光明街道、新湖街道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

(二)申请条件

1.面向中山大学配租房源

按照相应申请条件及配租标准等要求配租。

2.面向在库企事业单位配租房源

本次供应房源由企事业单位统一申请,企事业单位及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须为光明区人才住房需求库的在库企事业单位;

(2)申请人与在库企事业单位签订全职劳动合同且合法有效,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但在本市退休的除外;

(3)按照申请人学历依次保障,第一序列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二序列申请人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人员,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人员,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之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6)申请人未因违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关规定而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企事业单位以集中居住方式安排多名单身职工入住同一套住房,相关申请人均要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人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已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应当同时符合前款第4项、第5项规定的条件。

3.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院士及国际大奖得主不受该项限制);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领取过领军人才租房补贴;

(3)申请人持有才享光明“人才码”;

(4)申请人在光明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

(5)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配租标准

1.企事业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标准

除高层次人才外,以申请人家庭为基本单位确定配租面积,配租面积以家庭人口数量为主要考量因素,结合房源情况,本次配租面积标准如下:

(1)单身及两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2)三人家庭配租建筑面积7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3)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筑面积85平方米左右;

(4)同一企业满足条件的未婚申请人合租配租标准为:两人配租7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三人配租8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具有正高级职称以上的人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不受家庭人口数的限制,配租8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2.高层次人才配租标准

根据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的有关政策,高层次人才的配租面积标准为:

(1)第一类人才可申请免租金租住面积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2)第二类人才可申请免租金租住面积12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3)第三类人才可申请免租租住面积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4)第四类人才可申请免租金租住面积8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院士及国际大奖得主免租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其余高层次人才免租期限不超过3年。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人才层次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9:00至2023年11月6日18:00。

2023年11月6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一)单位认租

2023年10月30日18:00前经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并已进入人才住房需求库的企事业单位(系统中申请状态显示为:已入库)可根据住房需求在光明区单位人才住房申报系统中认租房源。

深圳市光明区单位人才住房申报系统:http://zhaj.szgm.gov.cn:30042/rckUnitOut/login.jsp(如无法跳转访问,可复制链接到浏览器打开)

(二)资料审核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对申请人资料进行审核。

(三)确定方案

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结合房源情况、认租需求、企事业单位房屋配额等确定配租方案。企事业单位承租保障性住房数量超出单位房屋配额,本批次原则不予以配租。

(四)公示结果

配租方案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后,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单位,林泉居、深业云筑由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通知申请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中山大学保障性住房项目由深圳市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通知配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收到签订合同的通知后,申请单位应当在15日签订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一)注意事项

申请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属于公租房轮候家庭的申请人,须退出公租房轮候库后,才能办理住房入住备案登记及签订租赁合同。

(二)周边风险情况

林泉居项目临近赣深高铁、广深港高铁和深圳外环高速公路,存在很大噪音、震动等影响;深业云筑项目临近城中村,存在人员密集、车流量较多等影响。请企事业单位谨慎选择。

(三)装修情况

本次供应住房项目装修情况和配套设施以实际交付为准。

(四)学位情况

本次供应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光明区教育主管部门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五)停车位情况

本次供应住房项目停车位严重紧张,请有停车需求的申请家庭谨慎选择。

实际停车位使用情况,请咨询项目物业管理处。林泉居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29068816;深业云筑物业管理处电话:0755-21061196;中山大学保障性住房项目暂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

(六)落户及办理居住证情况

关于保障性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

建议有学位、落户、停车位等需求的申请家庭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不作任何承诺,以相关部门提供信息为准。

(七)公示备案情况

承租单位应当将本单位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条件、程序及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并将配租结果报区住房建设局备案。

(八)剩余房源的分配

本次配租结束后的剩余房源将收回另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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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深圳金穗花园等6个市级公租房申请指南

2023-06-16,全文共 1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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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配租房源分布在金穗花园、融悦山居、和悦居、呈祥花园二期、龙泽苑、光侨雅苑6个小区,共928套,其中:

(一)金穗花园: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中环大道与金穗西路交汇处,共232套。其中,建筑面积35㎡左右的单身公寓158 套,分布在1栋、2栋;建筑面积50㎡左右的一房户型51套,分布在3栋、4栋;建筑面积60㎡左右的二房户型23套,分布在3栋、4栋。

(二)融悦山居: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中环大道以西,惠华路两侧,共216套。其中,建筑面积38㎡左右的单身公寓156套,分布在A区1栋、2栋、3栋A座、3栋B座,D区1栋A座、1栋B座;建筑面积54㎡左右的一房户型49套,分布在A区1栋、2栋、3栋A座、3栋B座,D区1栋A座、1栋B座;建筑面积64㎡左右的二房户型11套,分布在A区2栋、3栋A座、3栋B座,D区1栋A座、1栋B座。

(三)和悦居:位于龙岗区龙岗大道与牛始埔路交汇处,共192套。其中,和悦居一期57套,均为二房户型,建筑面积60㎡左右,分布在1栋、2栋、3栋、4栋、5栋、6栋、7栋、8栋、15栋;和悦居二期135套,均为二房户型,建筑面积49㎡左右,分布在17栋、18栋。

(四)呈祥花园二期: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中浩二路与中浩五路交汇处,共151套。其中,建筑面积65㎡左右的二房户型77套,分布在1栋A座、1栋B座、1栋C座,2栋A座、2栋B座;建筑面积80㎡左右的三房户型74套,分布在1栋A座、1栋B座、1栋C座。

(五)龙泽苑: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十一号支路与民塘路交汇处,共130套,均为建筑面积35㎡左右的单身公寓,分布在A座、B座。

(六)光侨雅苑:位于光明区玉塘街道光侨路与八号路交汇处东南侧,共7套,均为建筑面积66㎡左右的二房户型,分布在2栋B座、2栋C座,3栋C座、4栋。

本次配租对象为深圳市公租房的在册轮候人(深圳各区户籍轮候人都可以),可点此进入查询公租房排名:深圳公租房排名查询系统

以在册轮候人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配置房源面积。结合各项目情况,配租房源面积标准如下:

一人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34至40㎡左右的单身公寓;

两人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57.5㎡以下的二房、一房及单身公寓户型;

三人及四人家庭可认租除呈祥花园二期三房户型外的所有户型;五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次配租的所有户型。

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3年3月2日09:00至2023年3月16日18:00。

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层南部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提交信息变更申请(节假日除外)。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3年3月16日18:00。

(一)网上认租

有意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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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2023年第一批公租房认租指南

2023-03-24,全文共 2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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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供应房源共202套,其中卓越蔚蓝铂樾府房源112套、安居鹏湾府房源90套。

(一)卓越蔚蓝铂樾府。

1.基本情况。

该项目供应房源共112套,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葵东路。其中,户型为二房一厅,建筑面积约为62㎡的房源83套;户型为三房二厅,建筑面积约为77㎡的房源29套。

2.配租标准。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二房一厅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三房二厅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3.相关费用及注意事项。

(1)租金标准:目前该项目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5.43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上级部门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该项目尚未竣工,本次为预分配房源,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预计交付使用时间为2023年8月。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4)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二)安居鹏湾府。

1.基本情况。

该项目供应房源90套,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坪西路。其中,户型为一房一厅,建筑面积约为36㎡的房源25套;户型为二房二厅,建筑面积约为67㎡的房源35套;户型为三房二厅,建筑面积约为85㎡的房源30套。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一房一厅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二房二厅房源。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公布的三房二厅房源。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3.相关费用及注意事项。

(1)租金标准:目前该项目初步评估租金标准暂定为15.57元/㎡·月,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上级部门审批为准。此外,租金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动态调整。

(2)物业服务相关费用按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司收费标准执行。该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该项目尚未竣工,本次为预分配房源,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标准为准,预计交付使用时间为2023年8月。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4)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2023年3月23日前(含当日)取得大鹏新区户籍,且同时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大鹏新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如户籍发生变更的,应在2023年3月23日18:00前完成相关信息变更。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各序位中,户籍在册轮候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户籍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按照“优先安排解决”原则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在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之后)。优先对象间的选房顺序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一)网上认租。

1.网上认租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00至2023年4月7日18:00。2023年4月7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无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2.有意向且符合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认租条件的在册轮候人,请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3.在册轮候人如轮候信息发生变更(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应在2023年4月7日18:00前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咨询电话:0755-88631666。

(二)看房事宜。

本次供应项目目前仍处于施工中,不安排看房,有意向认租本次供应项目的在册轮候人,请查看项目平面图(点此查看)。

(三)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202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203~404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405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一)请在册轮候人充分考虑入住时间,本次供应项目尚未竣工,入住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如有迫切入住需求,请慎重考虑。

(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深圳市户籍在册轮候人具体名单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址查看。

(三)认租人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四)因在册轮候人较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请在册轮候人密切关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留意后续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等信息,该网站是唯一官方信息发布渠道,请以此为准。相关申请人须依时提交资料、办理签约等相关手续。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

(五)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预分配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六)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选房签约结束后,如本批次项目仍有剩余房源,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将视情况统筹调配使用。

(八)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大鹏新区教育部门及项目辖区所属派出所意见。

(九)如配租时物业管理费和停车管理费等费用标准还未确定,则后期管理单位将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的统一价格执行,收费标准不超过相关部门规定的价格上限,合同期内相关费用标准可根据市场行情、人力成本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十)未尽事宜由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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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罗湖区第一批公租房申请指南

2023-02-16,全文共 3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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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面向公租房在册轮候家庭中属罗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配租公租房。

本次配租共计10个项目305套房源,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一)天健·亲蜜家公寓(新生店)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龙岗大道1000号,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酒店公寓。本次配租111套,包括一房96套(约58~64㎡)、三房15套(约94㎡),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两人及三人家庭可配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58~64㎡的一房,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15.15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9元/平方米·月;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其他费用:电费按照民用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240元/月;无燃气。

(二)天健·亲蜜家公寓(百鸽笼店)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布吉锦龙路344号,为罗湖区市场租赁房源,本次配租小一房6套(约40㎡),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35.32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LOFT户型每间150元/月,其他户型每间100元/月;

电费:0.7018元/度,水费:6元/吨;无燃气;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物业电费公摊:按实际公摊收费。

(三)天健·亲蜜家公寓(天然慧谷店)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园山街道天然慧谷产业园,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产业园配套住房。本次配租12套,包括单房1套(约23㎡)、一房2套(约57㎡)、两房9套(约68-72㎡),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可配租面积约23㎡房源,两人家庭可配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57㎡的一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19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88元/月·平方米;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其他费用:电费是:0.7018/度;水费:按照民用水收费标准收取。

(四)富通集团·跃芽城市青年社区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布澜路17号的富通海智科技园2号楼,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厂房配套宿舍。本次配租31套,包括单房6套(约25~31㎡)、一房一厅10套(50㎡)、两房一厅15套(72㎡),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可配租面积约25~31㎡房源,两人家庭可配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50㎡的一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21.55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含物业专项维修资金):4.38元/平方米·月;

其他费用:水费6元/吨;电费0.7元/度;热水费40元/吨(不可自行加装电热水器);无燃气;停车费300元/月。

(五)怡悦青年社区·望桐湾公寓

该项目位于罗湖区东湖街道大望社区新田村264号A、B栋,为罗湖区市场租赁房源。本次配租15套,包括小一房14套(约21~39㎡)、一房一厅1套(约61㎡),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可配租面积约21~39㎡房源,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A栋(带家具家电)为26.8元/月·平方米、B栋(不带家具家电)为23.53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9元/月·平方米;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其他费用:水费、电费按照民用水电收费标准收取;无燃气。

(六)锦华发工业园宿舍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清泉路锦华发工业园宿舍8栋、9栋,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产业园配套住房,本次供应7套,其中单间6套(约34-45㎡)、一房一厅1套(约69㎡),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可配租建筑面积约34-45㎡的单间,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24.25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95元/月·平方米;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热水费:40元/吨;

其他费用:电0.7元/度,水费按工业用水标准收取;无燃气。

(七)朗华泊寓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平吉大道78号朗华泊寓A座,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产业园配套住房。本次供应9套,其中单间3套(约27㎡)、loft户型3套(约45㎡)、两房一厅3套(约43~49㎡),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可配租建筑面积约27㎡的单间,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23.55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单间150元/月,LOFT户型及两房户型200元/月;

电费:0.7元/度,水费:5.43元/吨,无燃气。

(八)大悦乐邑福海片区公寓

该项目位于大洋第一生活区1、2、3栋,大洋第二生活区5、6栋,为罗湖区市场租赁的产业园配套住房,本次供应20套一房(约24-46㎡),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22.38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2.7元/月·平方米(含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其他费用:电费0.7元/度,水费6元/吨,未通燃气。

(九)梧桐国际公寓项目

该项目位于罗湖区莲塘街道罗沙路1888号,为罗湖区市场租赁房源。本次配租92套,包括单间39套(约38~68㎡)、一房一厅53套(约42~70㎡),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单身居民可配租本项目建筑面积约38~46㎡的小一房,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27.95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2.8元/月·平方米;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月·平方米;

其他费用:水电费按照民收费标准收取;燃气5.25元/立方。

(十)湾涛时代公馆

该项目位于龙岗区清吉路60号B栋,为罗湖区市场租赁房源,本次供应一房一厅2套(约53㎡),均为现房交付。

1.配租标准

两人及以上家庭可配租本项目的所有房源。

2.费用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27.93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标准:6元/月·平方米(含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摊电费、网络费等相关费用);水、电、燃气费按民用标准收取。

注:

1.上述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变更后最新标准执行;

2.上述项目含已腾退再次供应、已供应未签约房源,具体房源建筑面积及交付套数、时间、标准等以实际情况为准;

3.每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其他费用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变更后最新标准执行;

4.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及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可按照我市现行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租金减免并依程序缴纳租金;

5.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参与学区划分及落实学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意见为准;关于公共租赁住房是否能落户及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的意见为准。建议有学位、落户等需求的在册轮候人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后谨慎选择,本单位不作任何承诺;

6.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本次配租家庭人口数以公租房轮候库认定为准,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成年子女;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一)看房时间

看房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3日。请认租家庭提前与项目方预约看房时间,并按预约时间前往规定地点看房,未在规定看房时间段内看房的视为放弃看房。

(二)看房预约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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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龙华区现役军人等特殊群体公租房认租指南

2023-01-28,全文共 2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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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面向龙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共推出公共租赁住房120套,具体房源情况如下:

龙和苑(东和花园三期)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龙华街道。本次供应20套,户型为一房(约35㎡)4套,二房一厅(约65㎡)4套,三房一厅(约80㎡)12套。

尚誉红山里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本次供应7套,户型二房一厅(约65㎡)。

安宏基星曜广场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大浪街道。本次供应20套,户型为两房(约65㎡)套。

奥宸观壹城华府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本次供应19套,户型为一房(约35㎡)7套,一房一厅(约50㎡)12套。

春江天玺阁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龙华街道。本次供应32套,户型为一房(约35㎡)6套,二房一厅(约65㎡)26套。

水榭云上家园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本次供应8套,户型为一房(约35㎡)。

保利悦都花园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龙华街道。本次供应1套,户型为二房一厅(约50㎡)。

伟禄雅苑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龙华街道。本次供应1套,户型为三房一厅(约85㎡)1套。

壹成中心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龙华街道,本次供应3套,户型为二房一厅(约65㎡)。

民兴苑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民治街道。本次供应6套,户型为二房一厅(约65㎡)。

文澜苑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本次供应1套,户型为三房一厅(约85㎡)。

澜汇居

该项目位于龙华区观澜街道。本次供应2套,户型为一房一厅(约60㎡)。

温馨提示:以上住房面积为建筑面积,仅供选房参考,最终单套建筑面积以地籍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本次配租房源中的部分房源有历史配租记录,但均符合入住标准。

2023年2月5日前(含当日)取得龙华区户籍,且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家庭)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和残疾人家庭、失独家庭、现役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

在册轮候的特殊群体家庭未于认租截止时间前在轮候库完成登记为特殊情况的(完成登记指深圳市保障署审核通过时间为完成时间,现役军人需将身份证信息变更为现役军人相关证件),须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住房和建设局二楼211室提交特殊家庭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以符合条件的认租人(家庭)人口数作为配置户型面积的依据: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约35㎡(含)左右户型的房源;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约50-60㎡(含)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约65㎡(含)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约80-85㎡(含)及以下户型的房源。

温馨提示: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对应配租标准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家庭人口数中计入配租面积的共同申请人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配偶)父母(父母至少一方有深户)、成年子女。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本次配租的选房排位顺序是根据户籍在册轮候特殊家庭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进行确定。户籍轮候特困家庭、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按照“应保尽保,优先保障”原则,优先安排选房,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以及失独家庭、现役军人军属家庭等特殊群体,在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之后,选房顺序依据市公租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注:特殊群体家庭情况以龙华区主管部门核查情况为准,龙华区主管部门无法核实特殊群体情况的,以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登记情况为准。

(一)网上认租

符合认租条件并且有意申请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华区在册轮候人(家庭),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输入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的账号和密码后登录—>点击“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后,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3年2月6日00:00-2023年2月15日24:00。逾期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次公共租赁住房。

认租人(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残疾、低保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完成变更以深圳市保障署审核通过为准,审核通过时间为完成时间,请认租家庭结合审核时间提交变更申请)。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变更,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首层,咨询电话:0755-88631666。

(二)认租资格核查及核查结果公示

认租结束后,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人(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初步公示为初审结果,并根据异议情况公示终审结果。认租人(家庭)在终审结果公示结束前书面提出放弃认租申请的,不计入放弃次数。

(三)公布入围、候补入围人(家庭)名单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候补入围人(家庭)名单。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进入选房名单的认租人(家庭),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按规定申请续租),具体选房及签订租赁合同等事宜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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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家电补贴申请时间+申请条件+申请流程

2024-06-01,全文共 6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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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执行周期从系统上线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将根据补贴资金预算使用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截止活动。

深圳家电补贴申请时间

活动执行周期从系统上线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将根据补贴资金预算使用情况,适时发布公告截止活动。

深圳家电补贴补贴申请条件

(一)对补贴对象的要求

1.在参与补贴活动的销售企业(门店)购买符合条件的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并取得销售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2.被纳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可参加活动。

(二)对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的范围要求

1.消费电子产品范围:手机。

2.家电产品(17类)范围:空调(含中央空调)、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干衣机)、电视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含集成灶)、洗碗机、扫(拖)地机、打印机、空气净化器、微波炉(含一体机)、电磁炉、电饭煲、电风扇、净水机和微型计算机(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

3.绿色智能低碳家电及电子产品要求:已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已纳入能效(水效)标识目录的产品,能效(水效)等级应达到二级及以上。

深圳家电补贴申请流程

(一)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进行消费

1.消费者到参与补贴活动的销售企业(门店),登录中国银联“云闪付”APP进入活动页面,申报个人信息并出示申报二维码,经门店扫码确认后领取补贴资格。

2.消费者出示中国银联“云闪付”APP付款码支付货款时直接抵扣现金、立享补贴。

(二)补贴资格使用说明

补贴资格领取后24小时内有效,过期未核销不予返还,并视为主动放弃1次补贴资格。

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参与活动企业及线下门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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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购车补贴申请指南(条件+补贴标准+申请流程)

2024-05-15,全文共 2566 字

+ 加入清单

2024年5月15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南山区纳统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小汽车(新车)并在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完成注册登记的,可分档申领购车补贴

为进一步释放我区居民汽车消费潜力,扩大汽车消费需求,南山区商务局将开展2024年“爱车南山购”第二轮汽车专项促消费活动。操作规程如下:

一、活动内容

2024年5月15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南山区纳统汽车经销企业处购买小汽车(新车)并在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完成注册登记的,可分档申领购车补贴。本次活动购车补贴总额为8000万元,按消费者申请通过审核时间顺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鼓励在南山辖区保险机构购买车险。

二、补贴标准

根据单辆汽车的购车发票金额(含税价)审核后,分为四档发放汽车补贴:

第一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7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按燃油车2000元、新能源汽车2500元标准发放汽车补贴;设置补贴总额500万元。

第二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15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的,按燃油车4000元、新能源汽车5000元标准发放汽车补贴;设置补贴总额5000万元。

第三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25万元(不含)至40万元(含)的,按燃油车5500元、新能源汽车6500元标准发放汽车补贴,设置补贴总额1500万元。

第四档:购车发票价格(含税价)在40万元(不含)以上的,按燃油车7000元、新能源汽车8000元标准发放汽车补贴,设置补贴总额1000万元。

上述车型按照行驶证是否登记为新能源牌照为准进行区分,登记为新能源牌照即认定为新能源汽车,否则为燃油车。南山区商务局有权根据实际补贴申请进度调整各档补贴总额。

三、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

(二)申请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参与活动的南山区纳统汽车经销企业(行业代码为“5261”,详见附件1-1)购买汽车并在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完成注册登记;

2、消费者购车时间需在活动期间内,即发票、合同、行驶证的开具、签署、发证时间均要求在2024年5月15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

3、所购车辆须登记注册在申请人本人名下。

4、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5、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活动范围;

6、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报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车的本活动补贴。

四、申请材料

补贴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内地居民提交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提交来往内地通行证,外籍人士提交护照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如使用居民居住证开具发票的港澳台居民需在身份证件处增加提交居民居住证)

2、购车合同(签订在2024年5月15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内,且合同签署时间不晚于发票开具时间,纸质合同有清晰完整的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及购车金额;电子合同有清晰完整的购车人姓名、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及购车金额);

3、购车发票(发票开票时间在2024年5月15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内);

4、新购车辆行驶证(发证日期在2024年5月15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内且不早于合同签署时间和发票开具时间);

5、其他资料(特殊情况下需补充佐证的资料)

以上所有资料持证(件)人、文书签署人、证件号码必须为申请人本人。

五、申请流程

无纸化,零往返,线上申请。

符合申请要求的个人消费者通过“爱车南山购”微信小程序购车补贴申领页面,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实名认证后线上申请。

温馨提示:申请界面正在开通中,预计5月22日上午10点正式上线。

第一步,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企业处选购车辆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合同,并完成车辆注册登记、取得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书。

第二步,下载微信APP,进入“爱车南山购”微信小程序购车补贴申领页面。

第三步,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信息提报页面。

第四步,拍照上传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身份证件、购车合同、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书并核查确认相关信息后提交,提交时需授权进行实名验证,系统会对上述部分证件、资料进行自动比对,如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信息与后台不一致,则无法提交并告知提交失败原因。

第五步,申报资料全部上传成功后,消费者阅读并同意《补贴资金申领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确认。

第六步,系统提示材料提交成功,等待审核。

六、申请期限

2024年“爱车南山购”第二轮汽车专项促消费活动自5月15日起生效,如资金使用完毕南山区商务局将发布公告

截止活动。

七、审核及发放流程

南山区商务局组织对个人消费者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个人消费者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消费者微信零钱账户发放补贴(同步发放等额提现免费额度,有效期30天)。

八、注意事项

1、此次南山区新车补贴与市级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如有调整以市商务局相关通知为准。

2、消费者在理想智行汽车销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购车需上传完整的购车合同(含附件购车明细单),合同签署时间以附件中的创建订单时间为准。

3、特斯拉汽车销售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购车合同的签署日期以合同首页的“下单日期”为准。

4、购车补贴申请人、新购车辆所有人、购车合同购买方、以及新车销售发票上显示的购买方、新车行驶证上所有人及接受购车补贴的微信账号实名认证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5、购车补贴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对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各汽车经销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否则将追究相应

责任。

7、本轮汽车补贴的行驶证信息真实性将采用先提交后审核形式。

8、本项购车补贴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九、电话咨询

申请过程中的其他疑问可致电拨952005客服热线,拨4、拨2转入“消费补贴业务”进入人工客服,或致电深圳市汽车经销商商会83784327、南山区商务局26549759咨询。

十、附则

本规程由南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南山区购车补贴活动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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