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绍兴上虞百官街道小学招生入学条件
2023-06-07,全文共 366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绍兴上虞区百官街道秋季小学报名信息如下:
招生对象条件:
新生年龄:小学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新生户籍:2022年8月31日前迁入百官街道。
实行分类招生:
从2023年秋季开始,凭百官街道户籍及房产入学的适龄少儿,就读百官街道义务教育学校,小学实施“六年一户”政策,初中继续实施“三年一户”政策,并按照“户房一致”政策实行分类招生。
入学对象共分三类:
第一类:有户有房,户房一致新生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或符合“三代同堂”政策且三代人的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学校施教区内。
第二类:有户有房,户房不一致。为第一类中,父(母)或新生本人所拥有的施教区房产地址与百官街道的户籍地址不一致,即不符合“户房一致”政策。
第三类:有户无房新生有百官街道户籍,但不属于上述情况。
2023绍兴柯桥区小学入学对象及分类标准
2023-05-29,全文共 367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绍兴柯桥区小学招生政策信息如下:
招生对象及类别:
小学新生为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共分四类。
第一类:有房有户,房户一致
入学对象户籍与父(或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或入学对象和父母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且入学对象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第二类:有户无房
入学对象有本学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类别。
第三类:有房无户
入学对象为非学区户籍,但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
第四类:无房无户
符合柯桥区规定的入学条件取得镇(街道)内学校入学资格的(含随迁子女)。
招生录取办法:
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依次招收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随迁子女)新生。
2023年绍兴柯桥私立小学入学报名条件
2023-05-31,全文共 558 字
+ 加入清单2023绍兴柯桥区小学招生报名条件如下:
规定年龄:小学新生为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未就读过小学的适龄儿童。
第一类:有房有户,房户一致
入学对象户籍与父(或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或入学对象和父母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且入学对象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第二类:有户无房
入学对象有本学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类别。
第三类:有房无户
入学对象为非学区户籍,但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
第四类:无房无户
符合柯桥区规定的入学条件取得镇(街道)内学校入学资格的(含随迁子女)。
A类:符合《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绍柯政办发〔2017〕23号)和《绍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调整义务教育段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部分条件设置的通知》(绍市教办发〔2019〕9号)有关规定条件。
B类:符合《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优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就学“直通车”的若干意见》(绍柯政办发〔2022〕24号)有关规定条件。
C类:父母和随迁子女本人已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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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小学入学报名材料
2018-07-15,全文共 185 字
+ 加入清单1.户口簿;
2.父母至少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3.父母双方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
4.父母至少一方在余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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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绍兴嵊州城区小学招生入学条件
2023-05-23,全文共 706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绍兴嵊州市城区小学招生信息如下:
招生对象及条件:
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应当向施教区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报教体局备案。
(一)公办学校:满足以上条件的对象,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类:城区(小学指“附件1”所列小学涉及的区域,下同)内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城区内有产权房的新生。
第二类:城区内户籍,但父母或本人在城区内无产权房的新生。
第三类:户籍不在城区内,但父母或本人在城区内有产权房的新生。2018年6月30日及以前取得房产所有权证的为老三类;2018年6月30日以后取得房产所有权证的为新三类。
第四类:户籍不在三江、鹿山、剡湖三个街道及前述招生施教区内,父母或本人无城区产权房,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父母一方或本人持有嵊州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了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满一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及以上。
以上时间均计算到每年的6月30日。户口迁入时间为当年的6月30日前,房产所有权证取得时间为新生入学前一年的6月30日前。
(二)民办学校:逸夫小学教育集团逸夫校区(逸夫小学)招生入学对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嵊州户籍的适龄儿童;
2.父母一方或本人持有嵊州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的非嵊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3.父母(或子女本人)在嵊州有产权房的非嵊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嵊州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的非嵊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2023年绍兴诸暨小学报名入学条件
2023-05-25,全文共 575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绍兴诸暨幼升小招生入学信息如下:
招生对象及条件:
小学: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诸暨户籍的;
2.入学对象本人或父(母)在诸暨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
3.符合诸暨市规定入学条件的外来建设者随迁子女。
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街道)中心学校提出申请,由中心学校备案。
其他说明:
关于户籍、房产类入学的说明:
1.户口迁入及产权证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31日。
2.集体户籍、挂靠户籍入学。考虑到政策的延续,2012年6月21日前已登记的集体、挂靠户籍入学对象视作第一类;2012年6月21日以后登记的,统筹安排到学额相对宽松的学校。
3.拆迁安置家庭子女入学。因城市建设等涉及住房拆迁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凭征收安置协议等相应依据,并参照原户籍(产权房)类入学条件在征收房屋所在区域对应的学校申请入学,也可在安置地按户籍(产权房)类条件申请入学。具体入学对象以拆迁安置时相关会议纪要为准。
4.关于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说明。非住宅性房产或小产权房等,不能作为产权类入学依据。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仅以产权房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2023年绍兴越城区小学初中入学网上预报名指南(时间+流程+材料)
2023-06-30,全文共 3055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绍兴越城区中小学网上预报名指南如下:
报名时间表:
网上预报名操作流程:
(一)安装并实名注册浙里办“APP”
1.下载安装(可通过钉钉或浏览器中扫码安装,若已安装浙里办 “APP”的,本步骤可跳过)
2.实名注册
建议手机注册——刷脸认证——成功后点击右下角“我的”——新界面右上角显示姓名。
(二)点击浙里办APP首页“越易学”服务
(三)报名前准备
查看所需准备材料和街道社区
1.查看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网报材料的样式可先进入报名类型报名页面最后的“查看示例”中进行查看。
* 请先拍照,后报名 2.查看社区
3.查看各校招生咨询电话
(四)添加“子女信息”
请与孩子同一户口本的父亲或母亲预报名操作。浙江省内户籍大数据能自动读取同一户籍的所有家庭成员,省外户籍信息需手动录入。
(五)报名操作流程
(六)修改与删除
(七)预录取进度查询
(八)柯桥、上虞区户籍参照随迁子女“绿卡”申请入学注意
网上预报名佐证材料清单:
各类入学对象,请根据要求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同时,家长网上填写的相关报名信息,需与上传的佐证材料显示的信息一致。
(一)越城区户籍,老城区学校户籍生(在老城区范围内有房有户)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房产证件(不动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及近半年发票);
4.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5.若以“三代”同堂申请入学,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家庭未成年兄弟姐妹及父母不动产无房证明;若以公房申请入学,还须提供租赁人及配偶的不动产无房证明。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二)越城区户籍,老城区学校户籍生(统配)(在老城区范围内有户无房)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本人、家庭未成年兄弟姐妹及父母家庭不动产证明(无房证明);
4.小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三)越城区户籍,老城区学校借读生(在老城区范围内有房无户)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房产证件(不动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及近一年发票),若以公房申请入学,还须提供租赁人及配偶的不动产无房证明;
4.小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四)越城区户籍,户籍所属镇街学校户籍生(在老城区范围外乡镇街道有户)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若有房产,可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房产证件;
4.小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五)越城区户籍,房产所属镇街学校借读生(在老城区范围外乡镇街道有房无户)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房产证件(不动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及近一年发票);
4.小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六)户籍不在越城区(随迁子女,包括有房产)
(1)学生本人居住证类(越城区无房无户“绿卡生”)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学生本人和家长越城区颁发合法有效的浙江省(电子)居住证和流动人口居住证明(街道流管办打印或浙里办APP查询截屏);
3.小学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2)父母其中一方居住证类(越城区无房无户“绿卡生”)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父母一方越城区颁发合法有效的浙江省(电子)居住证和流动人口居住证明(街道流管办打印或浙里办APP查询截屏);
4.父母其中一方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6个月的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区社保中心打印或浙里办APP查询截屏);
5.小学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3)学生本人或父母房产类(非越城区户籍有房“借读生”)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3.房产证件(不动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及近一年发票);
4.小学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七)引进(高层次、集成电路、优秀流动)人才子女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人才申请表或人才认定凭证;
2.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3.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4.小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成长档案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八)驻地军人、军转干部子女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军分区或军转干部管理部门函件及军人证件;
2.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3.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4.若有房产,可提供不动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及近一年发票;
5.小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素质报告单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九)边防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烈士等子女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军分区、公安、消防部门函件及军(警)证件;
2.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3.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4.若有房产,可提供不动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及近一年发票;
5.小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素质报告单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十)外籍、港澳台籍、华侨子女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护照(户口簿)、出生证明;
2.父(母)护照(户口簿)或工作证明;
3.若有房产,可提供不动产证或公房租赁合同及近一年发票;
4.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5.若为华侨子女,还需要在报名表中其他附件项上传华侨子女证明(区侨办)
6.小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素质报告单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十一)父母长期驻外国或野外地质勘探工作
网上预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父母还须在报名表其他附件项上传本人出生证明);
2.父母工作证明;
3.父母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4.本区户籍亲属的户口簿;
5.小学籍信息表(盖章)或幼儿园素质报告单等;
现场报到核验所需材料:按学校预录取通知要求提供材料。
绍兴小学入学报名指南
2024-03-21,全文共 524 字
+ 加入清单每到开学季家长希望让自己的小孩能够进入到理想的小学学校,绍兴小学入学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报名材料?便民100为您整理了绍兴小学入学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入学年龄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可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入学条件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校学区的居住证明或房产证等相关资料;
3、就读儿童医学出生证明;
4、学校要求的其它材料。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以柯桥区为例):
网上报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智能手机端“浙里办”APP,打开浙里办,城市切换到柯桥区,选择区县服务专栏中的柯桥,选择热门应用下的掌上教育,选择学生服务栏目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应用,或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地区切换到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搜索“入学”,找到“柯桥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进行在线办理(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允许信息修改)。
2024年绍兴嵊州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入学指南
2024-03-14,全文共 3174 字
+ 加入清单2024年绍兴嵊州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入学指南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就近就便原则。坚持相对就近,有户籍有房产的家庭子女优先的原则,科学合理分类分批招生。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时优先满足本小区符合条件的业主子女入园。
(二)双向选择原则。作为幼儿的第一监护人父母自愿选择有意愿的幼儿园进行报名,幼儿园根据本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自主招生录取。
(三)免试入园原则。对已报名的适龄幼儿免试入园招生录取,不得组织与招生相关的任何测试。
二、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等)、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小班适龄幼儿。
三、招生程序
(一)确定招生计划
城区市属公办幼儿园根据办学条件及规模、班额要求和区域适龄幼儿数等情况,制订学年招生计划,报教体局核定后确定正式招生计划。未经审批,各幼儿园不得随意增加招生班数及扩大班额人数。城区市属公办幼儿园包括集团化托管园区(下同),具体名单、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一。
(二)发布招生公告
以城区市属公办幼儿园为单位,制订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告(招生简章,下同)报教体局备案。2月8日前,各幼儿园公布招生公告,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条件、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方式、报名流程、报名所需材料、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
(三)组织实施招生
城区市属公办幼儿园组织报名、招生、录取工作按如下顺序进行:①政策生录取→②优先报名对象录取→③其他对象录取。幼儿只能报一所公办幼儿园,一孩不得多头报名、重复报名公办幼儿园或已录取再报名等情况,一经查实则取消当次录取资格。已被公办幼儿园录取的,不得再报民办幼儿园。
1.组织报名。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根据各幼儿园招生公告自主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报名。家长需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内容。相关政策生原则上在3月20日前完成报名,优先报名对象原则上在4月1日前完成报名,其他适龄幼儿由家长自4月10日起可选择有余额的幼儿园自主报名。
2.现场审核。已报名的家长或监护人根据各幼儿园招生公告指定时间及相关材料,到所选择报名的幼儿园现场确认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经幼儿园审核同意,报名成功后列入拟录取名单。
3.新生录取。各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学额规定及招生规则,若优先报名对象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优先报名对象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公开摇号录取。各幼儿园政策生及优先报名对象的现场确认审核,及拟录取对象的公示原则上在4月9日前完成。未录取的幼儿由家长另行选择有余额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先报先得。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招生程序详见各幼儿园后续招生公告。城区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四)新生学籍注册
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以城区市属公办幼儿园为单位,指导督促集团内各分园做好正式录取的幼儿系统平台学籍注册登记工作。注册学籍的幼儿必须与正式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幼儿园违规注册幼儿学籍。
四、相关政策说明
(一)政策生
1.住宅小区配套园业主子女优先录取。根据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有关文件,建有公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定向录取本小区内符合条件房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小区业主子女城区内无户籍的,须以独立房产作为就读本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报名依据。
2.所在幼儿园教职工子女优先录取。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子女,及服务期满一年(以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凭证清单为依据)的非编在岗教职工子女,优先定向录取在所服务的幼儿园。
3.各类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先录取。根据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金融办等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各级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的子女以及嵊州市上市公司企业定向对象入园优先录取。
4.偏远海岛、高原高寒等艰苦地区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优先录取。根据《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文件,对符合条件的驻偏远海岛、高原高寒等艰苦地区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易地优先就近就便入读公办幼儿园。
上述符合优先录取政策的幼儿家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3月20日前向选报意向的幼儿园提出申请,逾期不再作为政策生补报名。经园方审核、集体讨论后,由幼儿园根据相关政策直接录取。
(二)优先报名对象
1.本招生区域内符合条件的有户籍有房产家庭子女优先报名。根据我市出生人口及入园人数“双下降”现状,同时考虑到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部分政策的延续性,2024年秋季新小班招生对城区内(老城区、城南区、城东区)有符合条件的本人户籍、父母或本人有产权房的幼儿(简称A类生,下同)在规定时间内予以优先报名。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符合条件的户籍、房产取得的时间均需在2024年6月30日前;二是A类生家长根据户籍、房产情况,分别在对应老城区、城南区、城东区三个招生区域内选择有意向的幼儿园报名,招生区域划分及有关说明详见附件三、附件四。
2.非偏远海岛、高原高寒等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优先报名。除偏远海岛、高原高寒等之外其他地区现役军人的子女,可优先报名相对就近就便的幼儿园,同时又是A类生的可直接录取。
3.符合“幼随长学”“三孩”优先报名。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对符合“幼随长学”“三孩”相关政策条件的对象按文件要求优先报名,同时又是A类生的可直接录取。
上述符合优先报名的幼儿家长,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4月1日前向选报意向的幼儿园提出申请(若在4月1日至6月30日取得户籍、房产的幼儿家长,提出预报名申请,并在6月30日前及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再作为优先报名对象补报名。优先报名对象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需核减政策生人数),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由所在幼儿园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对象(预报名申请不在摇号范围)。A类生报名方法及现场确认等事项详见附件三。
(三)其他对象
除已录取的政策生、优先报名对象外,其他适龄幼儿家长在4月10日起自主选择有余额的幼儿园报名,先报先得。报名时间、携带材料、报名流程、录取方式及结果公布等详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
五、有关工作要求
1.幼儿园开设托班需经教体局备案核准,托班婴幼儿及中班、大班插班生不在此招生指导意见范畴,按照有关插班(转学)通知执行,全学段市属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插班(转学)。大班重读生需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因生长发育迟缓或其他健康原因等不能正常入小学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对应入读小学批准同意,在幼儿园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留园就读并保留学籍。
2.幼儿园要按照市教体局下达的计划招生,未经局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在接受家长报名时或咨询时,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耐心宣传并答复招生政策,积极为家长报名提供便利条件。
3.幼儿园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实行园长负责制,认真研究并制定本园招生方案,按招生公告规定规范招生。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出发,按照本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招生时不得提前收取新生的各项费用,民办幼儿园遵照执行。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杜绝招生中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对擅自超计划招生、违规招生、弄虚作假、违反有关教育收费规定等情况,对涉及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城区市属公办幼儿园根据本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订本园招生方案报局学前教育业务指导中心审核并备案。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参照本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制订招生方案报所属中心学校审核,并报局学前教育业务指导中心备案。
本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由嵊州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城区市属公办幼儿园名单、地址及咨询电话汇总表
2.2024年城区市属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流程
3.2024年城区市属公办幼儿园A类生招生区域及有关说明
4.2024年城区市属公办幼儿园A类生招生区域图
2023绍兴柯桥小学入学报名咨询电话
2023-05-29,全文共 944 字
+ 加入清单2023年绍兴柯桥区小学招生报名咨询方式如下:
咨询方式:
区教体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咨询电话:85686957、81116935、84135936、84126627,监督电话:84136733。
附件:1.2023年柯桥区主城区学校施教区一览表
2.2023年柯桥区各镇(街道)优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九年义务教育就学“直通车”报名联系表
其他相关政策:
(一)以住宅商品房产权为入学依据的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住宅商品房产权证。2023年入学的对象,户口迁入及父母或本人学区内住宅商品房产权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其父母双方、随迁子女本人在柯桥区取得居住证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学校确定学生学区必须在前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认真查验学生户口、家庭住房和相关资料信息。
(二)非住宅性房产或小产权房等,不作为以房屋产权为参考的入学依据。入学对象本人及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住宅房,且共有份额明确在50%及以上的,相应房产可作为入学依据。仅以房产作为入学依据的,同一房产(含共有房产),三年内只能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就读。
(三)学校在秋季开学时要复查学生的就读条件,若已不具备施教区学校就读条件的,统筹调剂到我区有空余学额的学校就读,或回原籍就读。
(四)在学区内,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祖孙三代均在同一户口本上,且户址统一,视为学区内房户一致;此类对象拆迁后,还未取得房产证,如在原学区内申请入学,也视为学区内房户一致。
(五)关于报名材料真实性等的说明。对于报名过程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入学资格。
(六)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应由父母(监护人)在秋季开学前向户籍所在地学校递交本人申请书、病历等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备案。缓学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七)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原则上实行就近入学,随班就读。户籍在柯桥区,持有智障类残疾证(残障等级二至四级),具备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无严重癫痫、心脏病、暴力行为等危及生命安全的疾病与行为问题,父母(监护人)有接送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残障儿童少年,父母(监护人)可向柯桥区育才学校提出入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