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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资格

韶关资格专题栏目,提供与韶关资格相关内容的文章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韶关资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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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韶关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与合格标准

2023-09-07,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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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4年1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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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韶关教师资格面试成绩查询时间

2023-11-03,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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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面试成绩查询时间:2024年1月10日后。

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韶关考区考生请填报附件3发送至邮箱:sgsjyjrsk2020@126.com。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问题。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PDF版考试合格证明。

2023下半年韶关中小学教资面试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日。

2、考生上传材料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日17: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4日24:00前。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2月4日—9日。

5、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0日(考生较多的考区可顺延考试时间)。

6、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1月10日。

推荐阅读:2023下半年韶关教资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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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东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须知

2023-09-08,全文共 8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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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9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1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见附件2)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报考条件说明

1.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范围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包括: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2.工作年限的计算方式

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3.学历、学位条件的具体要求

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

三、报考事项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报时间:2023年8月28日9:00-9月7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8月28日9:00-9月8日17:00。

(一)注册

1.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注册的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白底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后,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验证系统,请考生慎重选用。

2.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考生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3.“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填报信息后,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

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报名期间未上传验证/认证报告的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报考资格在线核查”栏目按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接受人工核查。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原则上选择工作地或居住所在地市进行报名,并如实填报其他信息。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须认真阅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在线核查后进行缴费。

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对上述3类人员中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条件开展在线人工核查。

3.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缴费

我省统一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根据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粤发改规〔2019〕3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主观题科目按每人每科74元收取。

如需开具电子票据的考生,可在完成缴费后直接在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打印电子票据,考试机构不再提供开具非税票据,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广东人事考试网-报考文件-办事指南栏目下“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人事考试网上缴费及开票指引”(http://rsks.gd.gov.cn/kswj/bszn/content/post_3325151.html)。

(五)准考证打印

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3年10月31日9:00-11月3日17:00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须认真核对姓名、证件号码、性别等个人信息,如发现有误,要在准考证打印截止前通过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在线申办更正。

四、考试有关事项

(一)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见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cccf.com.cn/article/21646)或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www.cccf.net.cn/article/20675)。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上允许的考试用具参加考试;考试实行封闭2小时管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

(三)《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考生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考生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为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人事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对考生进入或离开考场、考点,提出规范性要求;查验考生身份证件、所携带物品,必要时可借助专门设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依法收缴考试作弊设备,集中保管考生违规携带的工具、资料等物品;对考试现场秩序和考试组织实施过程进行视频监控;在必要范围内,协调通讯管理部门对无线通讯等进行干扰或屏蔽;其他必要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题本、题卡,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生在考试期间,要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试题作答要求。若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代替考试、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五、考试成绩和合格标准

(一)考试成绩查询及管理

1.考试成绩计划在2024年1月下旬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

2.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六、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现场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条件实施在线人工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要求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报考资格在线核查”栏目及时在线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

七、监督监管

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成绩发布后,各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相关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一)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的,资格证书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八、证书发放和查询

(一)纸质证书

合格人员纸质证书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将由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通知。合格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证书查验”栏目查询资格证书办理进度及验证证书信息。

(二)电子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注意事项

报考期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事考试机构开通咨询服务电话(详见附件3)。用户名或密码查询等业务事项可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http://123.56.228.71:82/)在线申办。

附件:1.关于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安排的说明

2.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3.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附件1

关于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安排的说明

自2023年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可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

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全科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且报名期间未上传验证/认证报告的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的“报考资格在线核查”栏目按要求及时在线补交,接受人工核查。

附件2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本科)

专业划分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1998年前)
(2020版)(2012版)(1998版)
法学类相关专业消防指挥消防指挥消防指挥
理学类相关专业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
工学类相关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光源与照明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通信工程通信工程电气技术(部分)
电机电器智能化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机电器及其控制
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光源与照明
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通信工程电子工程
信息工程应用电子技术
广播电视工程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广播电视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软件工程无线电技术与信息系统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电子与信息技术
公共安全图像技术
通信工程
计算机通信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软件
软件工程
建筑学建筑学建筑学建筑学
城乡规划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城市规划
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城镇建设(部分)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总图设计与运输工程(部分)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矿井建设
建筑工程
城镇建设(部分)
交通土建工程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涉外建筑工程
土木工程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城市燃气工程
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
给水排水工程
安全工程安全工程安全工程矿山通风与安全
应急技术与管理消防工程消防工程安全工程
消防工程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火灾勘查火灾勘查
火灾勘查核生化消防核生化消防
核生化消防
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
化工安全工程化工工艺
工业分析
化学工程与工艺
管理学类相关专业管理科学管理科学管理科学管理科学
工业工程工业工程工业工程系统工程(部分)
工程管理工程管理工程管理工业工程
应急管理管理工程(部分)
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
国际工程管理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分别于1998年、2012年、2020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专科)

专业划分

专业名称(2021版)

原专业名称(2021年前)

安全类相关专业

安全技术与管理

化工安全技术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

安全智能监测技术

应急救援技术

森林草原防火技术

安全技术与管理

化工安全技术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

安全生产监测监控

救援技术

森林防火指挥与通讯

能源动力与材料类相关专业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

建筑装饰材料技术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建筑材料生产与管理

新型建筑材料技术

建筑装饰材料技术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土木建筑类相关专业

建筑设计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技术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建筑消防技术

市政工程技术

给排水工程技术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市政管网智能检测与维护

建筑设计

城乡规划

建筑工程技术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消防工程技术

市政工程技术

给排水工程技术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电子与信息类相关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电子产品检测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技术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通信软件技术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电子产品质量监测

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

计算机应用技术

软件技术

软件与信息服务

信息安全与管理

通信工程设计与监理

公安与司法类相关专业

安全防范技术

安全保卫管理

安全防范技术

注:此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于2021年颁布的《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

附件3

全省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报名点

考试机构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广州

广州市人事服务中心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

020-83556708

深圳

深圳市考试院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1楼(福田交通枢纽西侧)

0755-88100099

珠海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8号一楼

0756-2288109

汕头

汕头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汕头市东厦路60号二楼208

0754-88329783

佛山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佛山市禅城区惠景城绿景一路26号二、三楼

0757-83874123

0757-83874124

韶关

韶关市人事考试中心

韶关市浈江区浈江大道北22号4号楼五楼503考试服务部

0751-8602028

河源

河源市人事与技能考试管理办公室

河源市源城区河源大道北177号

0762-3687298

梅州

梅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82号

0753-2128458

惠州

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华二路84号惠州市人才服务大楼(市民服务中心12号楼)三楼

0752-2872708

汕尾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汕尾市技工学校高技能楼3楼

0660-3393252

东莞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东莞市南城区西湖路99号广东科技学院北门内22号楼六楼

0769-22203889

中山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办公室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B区人社局窗口

0760-89817185

江门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

江门市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二楼B206室

0750-3873700

阳江

阳江市人事考试中心

阳江市二环路208号6楼

0662-3165253

0662-2235616

湛江

湛江市人事考试服务中心

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46号办公楼三楼

0759-3119313

茂名

茂名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0668-3916623

肇庆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大道92区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

0758-2271231

清远

清远市人事考试院

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社科大院9层

0763-3386285

潮州

潮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潮州市春荣路玉兰园综合楼三楼

0768-2130159

揭阳

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揭阳市榕城区建阳路中段揭阳移动斜对面(原劳动保障大楼三楼)

0663-8233640

云浮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大降坪100号

0766-8818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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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韶关市律师资格主观题考试时间

2023-09-26,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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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律师资格主观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韶关市律师资格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交费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23日8时至9月27日18时。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于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

(二)选择考区

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或者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

选择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的应试人员应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集中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2023年10月10日至14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五)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

客观题考试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的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使用汉文试卷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主观题考试,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中的一种作答,实行同等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合格分数线政策。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的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考点考场的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的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实行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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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东省选调生韶关笔试入围资格审查什么

2023-11-23,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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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东省选调韶关笔试入围资格审查内容一览

一、笔试入围资格审核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具体职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面试人选,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2、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审核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审核报考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和推荐意见等事项。

4、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及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测评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三、面试入围体检和考察

1、具体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若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2、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3、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4、根据职位需要,选调机关可以对考察人选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是否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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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韶关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时间安排

2023-11-03,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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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韶关中小学教资面试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日。

2、考生上传材料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日17: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4日24:00前。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2月4日—9日。

5、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0日(考生较多的考区可顺延考试时间)。

6、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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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韶关教师资格面试报名费用

2023-11-03,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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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韶关教师资格面试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4日24:00前。

考生通过线上审核后,须于11月14日24:00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线上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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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韶关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怎么申报

2023-10-18,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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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韶关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政策

(一)申报范围

在《2024 年普通高考加分资格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见附 11)、《2024

年普通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见附

12)中,凡信息点代码栏未注明“不需采集”的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类型,均在普通高考报名时申报。

(二)申报材料

符合有关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向所在市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10

日。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

1.烈士子女(非军人烈士子女)考生申请加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含考生及父或母)、父母结婚证、烈士证明书、抚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取消台胞及台胞子女在我省就读相关证明事项的通知》(粤府台发〔2018〕3

号)要求,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之一的台胞,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的台胞子女(籍贯为台湾),在办理高考照顾录取手续时,需提供上

27 述相应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参加普通高考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向市招生办提出加分资格申请时需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证需复印封面及内页。

(三)资格审核

1.初审。各市招生办对申报 2024 年普通高考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原始材料及其复印件进行初审,并于 11 月 25

日前将经初审通过的考生信息录入系统。当考生符合多项资格时,在系统中可以多选,并按本、专科层次选择高分项输入。

2.复核。各市招生办录入完成后在网上打印出《2024 年符合普通高考加分资格考生复核表》(见附 13)、《2024

年符合普通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条件资格考生备案表》(见附 14),并按附 13、14

表中名单顺序分别整理申请加分资格、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证明材料复印件(每份复印件上须标注“此件与原件一致” 字样,签署核准人姓名和日期)。附 13

表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考生证明材料复印件于 11 月 29 日前报送省招生办复核,附 14 表及相关考生证明材料复印件由各市招生办核准备案。

3.公示。省招生办复核后,将符合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名单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 2024

年年底,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获得相关加分资格。

(四)另行采集类型

1.军人子女(含军人烈士子女)考生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政干〔2013〕138

号)规定,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符合军人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并申请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由驻粤部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进行初审并负责将本单位参加高考的军人子女名单(考生号、姓名、性别、优待类别)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在规定时间直接报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由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审定后汇总造册报省招生办。省招生办将根据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审核结果,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通过审核的加分资格考生名单。

2.“三侨生”、少数民族考生省招生办将继续联合省侨办、省民宗委对三侨生、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进行核准确认,以保证三侨生、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的公平公正。三侨生的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侨办〔2021〕1

号)要求执行。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规〔2020〕1 号)要求执行。

附: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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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失业保险资格核对指南

2023-11-02,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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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已实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申请失业保险金期间,需要按月进行失业金资格核对

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需按月进行领取资格核对,每月任意一日均可确认其不存在丧失失业待遇领取资格。

若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确认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

按月办理资格核对操作流程

1、“粤省事”小程序

微信搜索“粤省事”小程序首页→社保→失业→失业金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要求填写内容进行核对。

2、“广东人社”App

下载“广东人社”App→待遇资格认证→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要求填写内容进行核对。

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

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社会保险公共服务系统→失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按要求填写内容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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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韶关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

2023-11-03,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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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韶关中小学教资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11日。

2023下半年韶关中小学教资面试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日。

2、考生上传材料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日17: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4日24:00前。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12月4日—9日。

5、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0日(考生较多的考区可顺延考试时间)。

6、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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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下半年韶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23-11-03,全文共 5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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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12月9日-10日进行。现将韶关市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韶关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韶关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市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

(四)居住地或笔试报考地在韶关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从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共12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考流程

(一)个人信息核对

广东省教育厅已发布了《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请考生按省公告要求核对个人信息,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内地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含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高校在校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须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面试报名流程如下:

韶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步骤如下:

第一步:考生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面试;

第二步:考生登录网站“韶关市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网址:https://sgsdzsj.com/jszg)上传审核材料(操作说明见附件1);

第三步: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检查审核状态为“待支付”即可进行缴费;考生需持续关注网站审核提示及结果。

第四步:“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缴费完成即报名完成。

(三)线上审核

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材料审核,我市依托网站“韶关市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网址:https://sgsdzsj.com/jszg),采用线上审核方式。由于报考人数众多,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审核,持续留意网站审核信息和手机短信。

考生上传材料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日17:00止。

考区审核材料时间:2023年11月8日—13日(周六、周日除外)。

线上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上传材料的照(图)片大小不大于10MB):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3)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交有效注册学生证或在籍学习证明)。

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在籍学习证明(有效注册信息的学生证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2);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非韶关市内普通高校且户籍在韶考生提供);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毕业(学位)证书。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4日24:00前。

考生通过线上审核后,须于11月14日24:00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线上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面试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2023年12月4日—9日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0日(考生较多的考区可顺延考试时间)。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生从报考科目的教材(考点提供)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其中,“小学全科”先从语、数、英、音、体、美六科中随机抽取1门科目,再从该科目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两份,考生一份,考官组一份。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三类: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1.考生自带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要求全新或没有任何笔迹的教材)。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抽题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所抽题目登记在备课纸上,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由考生备课,一份由考务工作人员交给考官。

2.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

报考专业课教师的考生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3.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1月10日。

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韶关考区考生请填报附件3发送至邮箱:sgsjyjrsk2020@126.com。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问题。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PDF版考试合格证明。

五、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的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线上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线上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

(三)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参加2023年下半年之前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五)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途径重置:

1.如果考生手机号未更换,请通过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

如收不到短信,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短信专属客服电话:010-82345677。

2.如果考生手机号已更换,请先人工申请修改手机号。

如有疑问,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咨询(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向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向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机构咨询。广东省每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gd.gov.cn)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

(七)更多中小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信息,敬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广东省教育厅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韶关市教育局网站。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面试机构咨询电话,广东省各面试机构联系方式见(https://gdntce.gdedu.gov.cn/api/public/siteAudit/dismissed/examined/list?testTime=202302)。

附件:1.韶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线上审核操作说明.docx

2.学籍证明(样例).doc

3.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申请查分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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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央机关遴选选调公务员韶关资格复审要什么材料

2023-11-02,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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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扩展

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为2023年10月29日8:00至11月7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者《2024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200K以内),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后须进行职位提交。改报职位或者退订职位后报考新职位,需重新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者选调职位。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或者选调资格。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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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央机关遴选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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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韶关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考流程

2023-11-03,全文共 3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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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流程

(一)个人信息核对

广东省教育厅已发布了《广东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请考生按省公告要求核对个人信息,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内地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含在内地就读的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高校在校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须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面试报名流程如下:

韶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步骤如下:

第一步:考生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面试;

第二步:考生登录网站“韶关市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网址:https://sgsdzsj.com/jszg)上传审核材料(操作说明见附件1);

第三步:材料审核通过后,再次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检查审核状态为“待支付”即可进行缴费;考生需持续关注网站审核提示及结果。

第四步:“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缴费完成即报名完成。

(三)线上审核

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材料审核,我市依托网站“韶关市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网址:https://sgsdzsj.com/jszg),采用线上审核方式。由于报考人数众多,请各位考生耐心等待审核,持续留意网站审核信息和手机短信。

考生上传材料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日17:00止。

考区审核材料时间:2023年11月8日—13日(周六、周日除外)。

线上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上传材料的照(图)片大小不大于10MB):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3)毕业证书(在校生提交有效注册学生证或在籍学习证明)。

2.在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在籍学习证明(有效注册信息的学生证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2);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非韶关市内普通高校且户籍在韶考生提供);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毕业(学位)证书。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4日24:00前。

考生通过线上审核后,须于11月14日24:00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线上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面试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2023年12月4日—9日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0日(考生较多的考区可顺延考试时间)。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说明。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生从报考科目的教材(考点提供)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其中,“小学全科”先从语、数、英、音、体、美六科中随机抽取1门科目,再从该科目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两份,考生一份,考官组一份。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三类: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1.考生自带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要求全新或没有任何笔迹的教材)。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抽题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所抽题目登记在备课纸上,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由考生备课,一份由考务工作人员交给考官。

2.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

报考专业课教师的考生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3.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4年1月10日。

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韶关考区考生请填报附件3发送至邮箱:sgsjyjrsk2020@126.com。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问题。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PDF版考试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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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东省选调生韶关资格审查什么

2023-11-23,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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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选调韶关资格审查一览

一、报名后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在报名截止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后资格审核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具体职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面试人选,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2、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审核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审核报考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和推荐意见等事项。

4、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及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测评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后体检和考察

1、具体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若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2、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3、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4、根据职位需要,选调机关可以对考察人选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是否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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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教师资格考试不过能补考吗

2023-11-08,全文共 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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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教师资格考试不过能补考吗?

不能补考,教师资格证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笔试各科成绩全部合格才有资格参加面试。考试通过、拿到证书以后,没有通过教师招聘考试

、入教师编的考生,笔试成绩永久有效;从事教育行业且有编制的考生,需要每5年进行一次注册,注册不合格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全部作废,需要重新考试。

扩展

2023下半年韶关教资面试报名条件

2023下半年韶关市教资面试对象

(一)韶关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韶关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市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

(四)居住地或笔试报考地在韶关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从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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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韶关市律师资格主观题考试报名入口

2023-09-26,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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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韶关律师资格主观题考试报名入口点击这里进入

韶关市律师资格主观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交费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23日8时至9月27日18时。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于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

(二)选择考区

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或者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

选择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的应试人员应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集中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2023年10月10日至14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五)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

客观题考试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的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使用汉文试卷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主观题考试,使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中的一种作答,实行同等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合格分数线政策。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的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应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考点考场的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答的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实行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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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韶关律师资格客观题成绩查询时间

2023-09-26,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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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成绩于2023年9月22日公布。应试人员可自9月22日8时起,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

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交费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23日8时至9月27日18时。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于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

(二)选择考区

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或者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

选择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的应试人员应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集中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2023年10月10日至14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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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韶关律师资格考试客观题合格分数线

2023-09-26,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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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乳源瑶族自治县律师资格考试客观合格分数线为160分,韶关市其他地区律师资格考试客观题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确定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80分。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分为三档,其中,西藏自治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40分;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和甘肃临夏州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50分;其他规定的放宽地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160分。

2023年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2023年考试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韶关市律师资格主观题考试相关事宜

(一)报名与交费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报名和交费时间为9月23日8时至9月27日18时。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于规定期限内登录司法部官网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

(二)选择考区

2022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2023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以选择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或者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

选择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的应试人员应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集中设置的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参加主观题考试人员,可于2023年10月10日至14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与方式

主观题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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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东选调生韶关有没有资格审查

2023-11-23,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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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一、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在报名截止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二、资格审核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具体职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面试人选,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2、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审核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审核报考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和推荐意见等事项。

4、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及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测评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三、体检和考察

1、具体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若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2、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3、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4、根据职位需要,选调机关可以对考察人选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是否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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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东选调生韶关报名资格审核

2023-11-23,全文共 9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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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广东选调韶关报名资格审核有资格初审、资格审核、体检和考察。

一、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在报名截止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二、笔试资格审核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具体职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面试人选,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2、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资格审核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审核报考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和推荐意见等事项。

4、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及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测评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完毕体检和考察

1、具体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若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2、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3、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2)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4、根据职位需要,选调机关可以对考察人选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是否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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