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韶关职工学历补贴补贴名单在哪查
2023-10-31,全文共 396 字
+ 加入清单完成抽签后,省总工会将拟补贴名单在广东省总工会官方网站公示3天,并在“粤工惠”平台和省总公众号发布公示推文,公示结束后,省总工会根据审定结果,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一线职工申领所使用微信的微信钱包。
若换了新的手机号码,要如何解除微信绑定?
请在个人申报结束前,发送邮件至szgh_yytd@gd.gov.cn,完成原手机号码绑定记录的清除。提交邮件后,请耐心等候工作人员处理。(请各位注意提交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邮件格式标题格式:【学历补贴修改手机号】+会员姓名
邮件正文内容:会员编号+所属工会+原绑定的手机号+修改原因
换了单位如何更改工会?(会籍转移的操作方法)
进入粤工惠小程序,点击“会员”页面-选择“会员信息”-点击“会籍转移”,输入需要转入的新工会名称,点击提交,等待所要转入工会的管理员审核通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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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韶关家电焕新消费券(活动对象+入口+规则+商家名单)
2023-12-22,全文共 468 字
+ 加入清单2023韶关家电焕新消费券活动一览
一、活动对象
韶关市云闪付用户(含外地来韶人员)
二、领券入口
领券入口:点击进入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
四、领券时间
活动期间每天10:00:00至23:59:59
五、活动规则
1.用户参加活动前,需将云闪付APP更新至最新版本。打开手机定位功能,并允许云闪付APP获取用户位置信息,仅限定位在韶关市的用户参加。
2.单用户单日限领取1张消费券,每件家电只允许一个手机号码使用一张券,不可拆分、提现、转赠、售卖或为他人付款。活动期间,每个手机号码最多可领取、核销5张“家电焕新”消费券。
3.单日及消费券总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4.优惠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用户放弃优惠,消费券不返还用户
5.家电焕新优惠券自领取后有效期为含领券日3个自然日(如12月22日上午10时领券,12月24日24时到期)逾期将无法使用,最晚承兑时间不超过2023年12月31日23:59:59。
六、活动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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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消费粤精彩消费券商家名单
2023-12-16,全文共 329 字
+ 加入清单消费券使用范围
支持使用消费券的全部商户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首页的“全省21
市可用商户名录”中查看。
商家名单已经公布,大家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查看
消费券支持在参与活动的商户使用。
1、获得零售到店消费券的
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线下实体商场、超市等零售场所或商家使用。
2、获得餐饮到店消费券的
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线下实体餐饮场所或商家使用。
3、获得零售餐饮小程序消费券的
可在广东省内指定零售、餐饮商户的微信小程序内消费使用。
4、获得文旅消费券的
可在广东省内指定的景区度假区、酒店民宿、旅行社和演出场馆等场所或商家使用,以及指定的文旅商户的微信小程序内消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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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消费券领取(入口+时间+商家名单+使用规则)
2023-12-16,全文共 528 字
+ 加入清单广东粤消费粤精彩消费券领取入口一览
一、领取入口
“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
二、报名领取+时间
第二轮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7日10:00—12月19日23:59;
开奖时间:2023年12月22日9:00;
券有效期:2023年12月22日—12月26日23:59。
12月22日9:00起陆续开奖,公众可在“广东消费券”微信小程序查询中签结果。
消费券生效时间以用户领取到券为准。
后续活动时间可以通过“广东消费券”小程序了解,或关注“广东商务”、“广东文旅”微信公众号了解活动详情。
三、使用指南
1、零售到店消费券、餐饮到店消费券:
可用于省内指定的线下实体商场、超市、加油站、餐饮等门店。
2、零售餐饮小程序消费券:
可在省内指定零售、餐饮商户的微信小程序上使用。
3、文旅消费券:
可用于广东游线路、国内游线路、粤港澳大湾区文化遗产游径、历史文化游径、乡村旅游线路,以及省内的景区(度假区)门票、住宿、房车旅游产品、研学旅游产品、旅游装备、旅游商品、文艺演出门票、文创产品等,在省内指定的线下门店或微信小程序消费使用。
四、商家名单
商家名单已经公布,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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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韶关汽车补贴活动企业名单
2023-11-07,全文共 555 字
+ 加入清单扫码查看完整企业名单:
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1月31日
在预算总额内按申请通过的顺序发放购车补贴,先到先得,发完即止。活动期间,每人限发放一次购车补贴。
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我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符合活动条件的汽车的个人消费者,且满足以下条件:
1.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能源小汽车或“国六”以上排放标准燃油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
2.所购车辆必须是新车,且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3.新购车辆须在我市参与活动的汽车经销企业购买,且由参与活动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韶关市缴纳车辆购置税。开具的购车发票、购置税发票(或完税证明)时间均在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1月31日之间。
4.补贴申请人必须是提交申请的所有材料中显示的车辆购买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必须一致。
补贴标准
1.购车发票价格(不含税价)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补贴2500元/台;
2.购车发票价格(不含税价)在10万元(含)以上的,补贴3500元/台。
汽车消费补贴以云闪付通用红包形式发放至消费者提交申请的云闪付APP红包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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