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城市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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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居住证居住登记项目变更办理操作指南

汕头居住登记项目变更现在可以在粤居码上办理,过“粤居码”小程序实名认证,选择【户政服务】即可以全程在网上办理。

2023-10-13,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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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1、进入粤居码小程序,找到户政服务,居住证。

2、点击居住登记项目变更

3、选择广东省其他地市

4、点击资格校验

5、填写申请信息:根据居住登记项目变更业务要求,填写信息。

6、上传申请材料:根据居住登记项目变更业务要求,上传所需材料。

7、提交申请信息:核对录入的申请信息,确认后提交办理

办理指南

一、办理对象

居住登记项目变更的流动人口。因错误登记,需要更正项目的流动人口。

二、受理机构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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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居住证办理指南(登记+条件+流程)

2023-11-15,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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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跨地级以上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

受理机构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

办理渠道

粤居码、粤省事、线下网点办理

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零材料申报居住登记申领粤居码即可

流动人口申领“粤居码”并且通过审核的,视为已申报居住登记,登记之日自申报之日起算。无需再提供身份证明、居住地址证明。

居住证申领

流动人口零材料免跑腿办理居住证业务,等待系统通知办理

一是持有效居住证的,在“粤居码”系统内自动生成记载与持有居住证同样信息内容的居住证电子证照。

二是未持有效居住证、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系统通过运算对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群众在“粤居码”系统内自动推送提醒信息,由持码人勾选“申领电子居住证”“申领实体卡居住证”,可以全选也可以单选电子居住证。经民警审核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居住证,选择实体卡的,根据实际情况继续选择自行领取还是邮寄领取。

三是居住证到期自动续签。对居住证到期需要续签的,在到期前1个月系统自动发提醒信息,经过群众点击确认即可发民警审核后自动续签。

四是中止、注销居住证。系统自动运算发现符合中止、注销情形的,经工作人员审核后,自动中止、注销居住证并告知持码人。

温馨提示

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居住证,申请人可通过粤省事平台查看个人电子居住证。电子居住证具有与实体证件相同的法律效力。如需领取广东省居住证实体证件,可在电子居住证申领成功后申请办理实体证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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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出生登记线上办理操作流程

2023-10-14,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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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出生登记线上办理操作流程

1.打开粤居码小程序

2.选择户政服务中的其他户籍业务

3.确认当前城市,如果不是汕头市,需先改成汕头市

4.选择户籍业务中的出生登记

5.选择国(境)内出生登记

6.点击智能导办

7.选择跟随哪一方入户。可选父亲;母亲;祖或外祖父母/其他

8.选择父母婚姻状态。可选已婚;离婚;非婚(含单亲);丧偶

9.选择入户户类型。可选集体户;家庭户

10.选择父母双方是否属于学生集体户或户口被注销。可选是;否

11.选择父母双方民族是否相同。可选是;否

12.选择小孩姓氏跟随哪一方?可选父亲或母亲;其他直系长辈血亲

13.能否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可选是;否

14.年龄是否满6周岁?可选是;否

15.根据上述选项的填写情况,获得需要准备的材料。可选择预约到前台办理或网上申办此业务

16.选择预填表办理或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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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居住登记线上办理流程

2023-10-13,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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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居住登记办理流程

操作流程:

1、进入粤居码小程序,找到户政服务,居住证。

2、点击申领居住证

3、选择广东省其他地市

4、点击资格校验

5、此时会提示,查无有效居住登记,请重新申报居住登记。

6、选择申报居住登记

7、选择开始办理

8、填写信息:填写居住信息

9、提交申请:对已填写的居住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提交

10、完成申请:居住信息以屋主、民警或网格员等核实确认后生效

拓展阅读:

一、办理对象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广东省和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跨地级以上市居住的公民,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报居住信息。已申报居住信息的,离开居住地后应注销居住信息。

二、所需材料

无需证明材料,申报时需进行实名实人认证,居住信息经屋主、民警或网格员等核实确认后生效。

三、受理机构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

四、居住证地址变更

已领取电子居住证的居民,到其他地市居住的,其电子居住证将被注销,可以在居住地申领新的电子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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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二手车预选号操作指南(办理入口+操作流程)

2023-10-09,全文共 3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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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平台:点击进入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非实名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预选号牌相关业务】下的【本地二手车过户预选号牌】进入预选号牌流程。如下图所示。

用户通过该功能可以为自己名下原登记地为本地的二手普通小型汽车预选号牌(详情请阅读预选号牌业务须知), 选号之前请预先准备好“机动车登记证书”。用户在预选号牌过程中,需要录入登记证书编号、“车辆识别代号”(也叫车架号) 和卖方身份信息,同时,接收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以验证本人预选号牌操作的真实性。

如上图所示,如果用户不熟悉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操作流程,可点击“模拟选号”链接进入模拟选号功能, 模拟选号功能与正式选号功能流程完全相同,旨在方便用户熟悉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操作流程, 不校验基础信息的准确性,不保存任何信息,所选号牌号码均无效!用户正式预选号牌时,须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性! 模拟选号功能界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首次进入预选号牌业务,系统将显示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如下图所示:

预选号牌业务包括两个阶段:(1)基本信息录入阶段。用户可在任意时间完成此阶段操作。(2)预选号牌阶段。此阶段操作时间以本平台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中的服务说明为准。

异地预选号牌: 针对新车车主、单位用户,只能在用户注册地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 对于车主/驾驶人用户、窗口注册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后,可以通过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中的“跳转到其他省市”链接进入异地预选号牌跳转页面。

点击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中红色标示的“跳转到其他省市”链接,进入全国省市互联网服务平台选择界面。 用户根据本人新购二手普通小型汽车需要上牌的车管所选择相应的省市,系统会自动跳转到用户选择的省市互联网服务平台的预选号牌首页。如下图所示:

♦ 1、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第一阶段(【步骤1:基本信息】→ 【步骤2:确认信息】→ 【步骤3:选号服务说明】)→ 第二阶段( 【步骤1:身份验证】→ 【步骤2:预选号牌】→ 【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 2、注意事项

1.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第一阶段步骤1:【基本信息】

用户首次进入该功能,系统将显示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点击页面中【提交信息】按钮,进入第一阶段【基本信息】步骤,应选择本人或本单位办理本地二手车过户业务的车管所,如下图所示。

点击上图中的“号池公示”链接可以打开所选车管所的互联网预选号牌业务的“号池公示”页面。

点击上图中的【下一步】按钮时,系统会弹出业务须知的对话框,界面如下图所示,业务须知具体内容由各地自行维护,下图只是示例,不代表本平台选号的业务须知内容。 请用户在预选号牌时务必仔细阅读业务须知,了解业务相关规则。用户点击对话框中的【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第一阶段步骤2【确认信息】步骤。

在阅读完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系统会进入到第一阶段步骤2【确认信息】。

对于已经完成第一阶段步骤2【确认信息】但未完成选号的用户,当用户再次进入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时, 系统会检查用户当前的自编选号剩余次数和随机选号剩余次数, 若用户还拥有选号机会,均直接跳转到第一阶段步骤3【选号服务说明】,若超出随机选号次数限制和自编选号次数的限制,系统给予相应提示;

对于已经完成选号的用户,在预选号牌有效期内,若用户未被列入选号黑名单, 用户每次进入预选号牌业务,都将直接跳转到第二阶段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第二阶段--步骤2:【确认信息】

在该步骤,用户需要录入新购二手小型汽车的登记证书编号、车辆识别代号和卖方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果用户不明白车辆识别代号的概念,点击“?”按钮,会弹出车辆识别代号的说明。 如下图所示,图片的箭头指示位置为《机动车登记证书》中车辆识别代号的说明。

用户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检查车辆识别代号的正确性,若验证不通过,则会显示验证不通过原因,若验证通过,会弹出确认提交的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再次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手机获取到的验证码并点击对话框中的“提交”按钮进行提交,系统核查通过后会进入到第一阶段步骤3【选号服务说明】

第一阶段--步骤3:【选号服务说明】

用户可以看到之前提交的信息,如下图所示。

用户在仔细阅读服务说明后,请点击“开始选号”按钮开始进行选号操作,此时会进入到第二阶段步骤1【身份验证】。

若用户在此步骤之后的选号步骤中未完成选号,则用户再次进入预选号牌业务时,若用户还拥有选号机会, 均直接跳转到本步骤。

第二阶段--步骤1:【身份验证】

在该步骤,用户须获取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验证预选号牌的手机号码。 用户须获取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后,待界面底部“确认”按钮倒计时结束,点击验证手机短信验证码是否正确,验证通过进入第二阶段步骤2【预选号牌】。如下图所示:

第二阶段--步骤2:【预选号牌】

(1)自编选号

如果用户选择了“自编”Tab页,则进入自编选号操作页面。在自编选号操作页面中,号牌号码只允许通过界面中的虚拟键盘输入, 针对号牌号码的每一位,会根据号池情况计算可用字符,只有可用的字符在虚拟键盘中才可以选择,其他均禁用不允许点击。 如下图所示,界面上会显示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的剩余个数,最多可以同时输入的号牌号码数。如果用户自编不到满意号牌, 并且还拥有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可以通过点击“随机”Tab页 进入随机选号操作页面。自编选号界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刚进入到自编页面,页面底部的“确认选号”按钮是不可点击的,它会根据每次自编号牌确认操作最小时间间隔进行倒计时, 直到倒计时结束并且用户已经录入完整的号牌号码之后,”确认选号“按钮才可点击。点击”确认选号“按钮, 系统验证用户自编的N个号牌号码是否可预选,如果N个号牌号码都已被预选,页面提示验证失败原因,用户当前车辆的剩余自编号牌个数将减少N个,如下图所示。

如上图所示,如果用户还剩余自编号牌个数,用户可以重新开始自编,同时,“确认选号”按钮会再次根据每次自编号牌确认操作最小时间间隔进行倒计时, 直到倒计时结束并且用户再次录入完整的号牌号码之后,”确认选号“按钮才可点击。如此循环操作,直到用完自编号牌个数或预选号成功。

如果自编号牌验证通过,系统将自动确认号牌,用户即完成预选号,进入第二阶段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如果用户已用完自编选号个数,但还拥有随机选号机会, 系统将自动跳转至随机选号。

如果用户已用完自编选号个数,也用完了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将无法通过互联网为该车辆预选号牌, 系统会提示用户前往车管所办理选号等本地二手车过户业务。

(2)随机选号

如果用户选择了随机选号,则进入随机选号操作页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点击“随机一次”按钮(“随机一次”后面的括号中的数字为用户当前选号车辆的剩余随机选号次数),系统会为用户随机选出10个可选号牌号码,这时随机号牌栏会显示倒计时“距失效XX秒”, 同时,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的剩余次数将减少1次,倒计时结束,随机号牌栏的号码将失效。如下图所示:

用户随机号牌时,如果勾选“不包含4”,则随机选出的10个可选号牌号码中均不包含数字4.

在随机号牌倒计时结束前,用户可以选择其中1个号牌号码作为备选号牌,加入备选成功后,此时备选号牌栏也会显示 倒计时“距失效XX秒”,倒计时结束,备选号牌栏的号码将失效。如下图所示:

用户可以点击右上角“换一批”按钮重新进行随机(“换一批”后面的括号中的数字为用户当前选号车辆的剩余随机选号次数),此时会更新随机号牌栏中的号牌。 如果备选号牌栏中的有号牌并且没有失效,则备选栏中的倒计时将重新开始倒计时。 用户可以在新随机的号牌号码中选择一个号牌号码作为备选号牌,此时备选栏中的倒计时也将重新开始倒计时。如下图所示。 如此循环操作,用户每次随机选号,都可以从随机号牌中选择一个号牌号码作为备选号牌,直到随机选号次数用完。

用户选择N个号牌作为备选号牌后,可以从N个备选号牌号码选择一个号牌号码,点击“确认选号”按钮,用户即完成选号,进入第二阶段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用户对多次随机的号牌号码不满意,并且还拥有自编选号机会,可点击“自编”Tab页跳转到自编选号操作页面。

第二阶段--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用户完成选号后,系统将跳转到该步骤,如下图所示。该界面上显示了用户需要在哪一天之前去车管所办理本地二手车过户业务。 如果逾期未办理的,用户会被记入黑名单,不允许用户在互联网上进行预选号牌号码,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用户可以“打印预选号凭证”,稍后也会收到成功预选号牌号码的提示短信。

2. 注意事项返回

(1)请用户务必认真阅读业务须知,知晓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信息录入要求以及其他内容。

(2)对于自编选号,用户需要注意界面上的提示信息:“您还可以自编XX个号牌”, 这是对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的限制,用户每次验证N个自编号牌,如果验证不通过, 剩余自编号牌个数将减少N个,如果号牌可选,用户即完成选号。一旦用户用完自编选号机会,用户将不能再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

(3)对于随机选号,用户需要注意界面上的提示信息:“换一批(XX)”, 这是对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的限制,用户每次随机号牌,随机选号机会将减少1次, 一旦用户用完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将不能再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

(4)如果用户不再拥有自编选号机会,也不再拥有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只能选择到车管所办理选号等二手车上牌业务。

(5)用户预选号成功后,若未在预选号有效期内到车管所确认互联网预选号牌,用户将被加入黑名单,无法在互联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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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网约车驾驶员证办理指南(附报考地点)

2024-05-20,全文共 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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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头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在汕头经营网约车需与取得经营许可的平台签约,驾驶员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车辆取得网约车运输证。

有意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本市居住证;

2、须取得本市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3、须无交通肇事犯罪、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并出具属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

4、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报名地点:珠池路70号汕头市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考试中心

考试内容:出租车相关政策法规,安全运营知道,职业道德,服务标准规范,以及汕头市相关政策法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主要风景名胜、旅游景点,行政区划、街道布局等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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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汕头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如何办理?(附办理入口)

2024-05-17,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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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分为三类情况

1、无雇工个体工商户

可在“粤税通”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无雇工个体户缴费登记】,按提示上传《营业执照》,逐步完成【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登记;或到就近的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2、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可直接在“粤税通”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本地户籍缴费登记】,按提示逐步完成【个体养老保险】的缴费登记;或到就近的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3、非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

可在“粤税通”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登记】→【非本地户籍缴费登记】,按提示上传《户口簿》和《就业登记证明》,逐步完成【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登记;或到就近的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线上办理入口:点此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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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汕头《就业创业证》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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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证》(又叫《就业登记证明》)

办理指南

就近到市、区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登记,登记的内容全市互认。

办理案例

第一步:离市行政服务中心近的朋友,可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西侧人社服务大厅办理就业登记;

第二步:凭就业登记证明在2楼东侧办税大厅或通过“粤税通”进行缴费登记。

线上缴费入口

点此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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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就业回汕头工作,公积金怎么转回汕头?(办理入口+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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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在汕头公积金账户并有连续六个月缴存情况

办理入口: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

办理流程

第一步:进入办理入口,点击【转移接续】

图源: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下同)

第二步:点击【我要申请】,核对账户,并点击【立即办理】

第三步:完善相关个人信息

第四步:点击【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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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租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2024-04-17,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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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入口:

申请条件:

居民身份证件

无房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

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职工工作地点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房租收据

居民户口簿

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点击网上办理网址后,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

第二步:选择申办提取业务事项,进行人脸识别。

第三步:通过后,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第四步:根据申办业务事项的要求,上传相关提取证明影像材料,提交申请。

第五步:经审核后,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所审核金额以转账形式转账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卡(I类卡)或银行存折中。

备注:网上办理的,须先确保本人已将银行储蓄卡或存折以及个人手机号码录入住房公积金系统。

线下办理流程

1、职工持申请材料到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2、管理中心业务窗口收到职工的申请材料后,进行材料审查。

3、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对职工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查无误后,录入信息系统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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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居民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2024-03-07,全文共 39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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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经济特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2018年8月15日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84号公布 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适用人群

(一)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中小学校就读的全日制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

(三)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本市居住证持有人;

(四)已在本市参保的外来务工人员其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缴费时间

参保人办理参保手续、缴纳保险费的期间为每年9月1日至12月10日。

中途参保:

下列居民可以在当年度或者办理相关手续的3个月内办理中途参保手续,缴纳剩余月份的保险费:

(一)困难居民;

(二)新入(迁入)本市户籍人员;

(三)中途转入本市就读的在校学生或者当年度毕业的本市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

(四)终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本市户籍人员;

(五)本市户籍的退役士兵;

(六)本市户籍刑满释放人员;

(七)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

参保人已在我市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2年以上,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且停保时间不超过一个年度的,可办理中途参保,缴纳当年度剩余月份城乡居民医保费,自缴费到账当月起享受待遇。待遇期限

参保人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下一年度保险费的,自下一年度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享受相应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年度中途办理参保手续的,自缴纳保险费的当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享受相应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规定

新生儿出生时其母亲已参加本市居民医疗保险或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在出生年度内按规定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参保的,其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可追溯至其出生之日。灵活就业规定

参保人在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期间就业(含灵活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条件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只能享受职工或者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不得同时享受该两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

(一)普通门诊统筹基本医疗费用;

(二)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费用;

(三)在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基本医疗费用;

(四)家庭病床基本医疗费用;

(五)住院基本医疗费用;

(六)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医疗费用。

下列情况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属于居民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由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按规定共同支付:

(一)参保人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

(二)参保人因急诊(症)抢救需要就近在非本市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

(三)因病情需要,参保人按规定转到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参保人已办理常住异地就医手续并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视同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参保人因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

(一)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二)非因急诊(症)抢救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的;

(三)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按规定由第三方支付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五)国家或者省规定不属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起付标准

参保人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参保人在非本市协议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参保人一个年度内因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或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多次住院就医的,只需支付首次住院时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

参保人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之间转院治疗的,按一次住院支付起付标准以下费用,转入医院起付标准高于转出医院的,应当补缴差额部分费用。医保支付比例

2022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调整为70%;

参保人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调整为60%;

参保人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或者因急诊(症)抢救需要在异地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支付比例调整为45%。

参保人在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医疗保险基金按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报销比例支付。

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的支付标准规定

(一)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使用乙类药品,个人先自付比例为10%,其余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所列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个人先自付比例为10%,其余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参保人在本市非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按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为支付标准,高于支付标准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报销符合规定垫付的异地非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按本市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为支付标准,高于支付标准的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所列医用耗材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用耗材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无需个人先自付,单价在1000元至10000元的个人先自付比例为10%,单价在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个人先自付比例为20%,单价在30000元以上的个人先自付比例为30%,其余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属于国家和省集中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支付标准支付。门诊待遇

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凭有效医保凭证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含符合规定的门诊服务延伸村卫生站)门诊就诊发生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包括参保人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及其他基本医疗服务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70%。

享受职工综合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含年度中途参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240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含年度中途参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80元。新生儿随母享受待遇的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费用限额限本人在当年度使用。参保人就医时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记帐的,经办机构不再补发相关待遇。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门诊特定病种、门(急)诊抢救无效死亡、设立家庭病床、住院等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根据其连续参保缴费时间确定,具体是:

(一)连续参保缴费时间在12个月以下的,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二)2022年1月1日起,已连续参保缴费时间在12个月以上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调整提高为25万元。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是指从参保缴费当月至其医疗费用发生当月的实际参保缴费时间。参保人由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计算支付限额时,其原职工医保的连续缴费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随母享受待遇的新生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第一款第(一)项执行。异地就医规定

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协议医疗机构管理。除病情需要、急诊(症)抢救、参保人常住异地外,参保人应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参保人异地就医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一)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医疗机构就医的,应办理异地就诊手续并必须转往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且优先转往本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

(二)大学生在假期、休学或者实习期间,在家庭所在地或者实习所在地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视为在本市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三)参保人常住异地(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常住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门诊异地就医调整为按以下规定予以支付:

(一)办理常住异地备案手续的参保人,从办妥备案手续的次月1日起,在备案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参保人在本市就医的标准支付。

(二)办理转诊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在转诊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内,在备案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及门诊特定病种费用,按参保人在本市就医报销比例的80%支付,支付限额不变。

(三)其他参保人在异地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住院报销期限

参保人住院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垫付的,应当于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受理。脑瘫儿童门诊康复治疗待遇

2022年1月1日起,已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0-6岁脑瘫儿童(含随母享受待遇的新生儿)在本市指定脑瘫康复医疗机构确认有康复价值、按年度办理家庭病床备案手续并在指定脑瘫康复医疗机构门诊进行脑瘫肢体综合训练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70%的比例支付,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为12000元。统筹基金支付额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范围。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支付。附则

第三十六条 居民医疗保险按自然年度结算,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结算年度。

第三十七条 参保人普通门诊、门诊特定病种、设立家庭病床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另行制定。

参保人常住异地、异地就医转诊、备案及现金报销等具体办理程序、管理办法由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费、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等需要调整时,由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拟订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医疗费用是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费用。

本办法所称的参保人医疗费用发生当月,按医疗费用实际发生的时间计算。除特别说明外,本办法所称的“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包括本数。

第四十条 国家和省对特殊群体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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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社保卡挂失指南(附办理流程)

2024-03-07,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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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丢失如何挂失?有哪些挂失方式?需要哪些材料?便民100整理了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办理方式

(1)非见面挂失:

①挂失“社保功能”:“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人社”APP或广东人社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gdhrss.gov.cn/ssologin/login)。

②挂失“金融账户”:社保卡卡面服务银行热线电话,如下表:

服务银行热线电话

中国银行9556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95580

潮阳农商行96138

澄海农商行96138

海湾农商行96138

南澳农商行96138

中国工商银行95588

中国农业银行95599

中国建设银行95533

交通银行95559

广发银行4008308003

民生银行95568

(2)现场挂失:卡面所示银行服务网点(可同时挂失银行金融账户和社保功能)。办理材料

现场办理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材料。温馨提示

1.如医保个人账号有余额,请及时拨打社保卡卡面服务银行热线电话挂失金融账号;

2.挂失社保卡不影响卡内余额及社保费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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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婚内新生儿入户办理指南

2024-03-06,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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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政策内新生儿入户办理需要什么条件?汕头政策内新生儿入户办理需要哪些材料?汕头政策内新生儿入户办理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汕头政策内新生儿入户在哪里办理?

申办条件1

市区居民生育小孩报生入户,可申请随父或随母登记入户。

证明材料:

1、父母申请书;

2、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

3、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申办条件2

单亲家庭子女;无登记结婚生育的子女。

证明材料:

1、父或母申请书;

2、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居民户口簿;

3、小孩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或其它法律文书(其中随父入户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亲子鉴定关系书)。办理地点

汕头市龙湖派出所

地址:长江路

电话:(0754)88165103

汕头市谷饶派出所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

电话:(0754)87617381

汕头市峡山派出所

地址:峡山街道

电话:(0754)87768383

滨海派出所

地址:滨海街道

电话:(0754)87872203

汕头市户口办理地点及电话一览办理时限

定居地公安派出所对证明材料齐全的,给予当场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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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指南

2024-03-05,全文共 1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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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办理?汕头市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有什么条件?需要什么材料?在哪里办理?便民100小编为您提供汕头市无犯罪证明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个人申办事由

个人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3.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4.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单位申办事由

单位因相关人员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需要,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情况

申请对象没有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以及根据国家“放管服”和“告知承诺制”等有关规定,从事特定工作、执业已不再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公安机关不予受理,向单位发《不予查询犯罪记录告知书》。

公安机关呼吁广大企事业单位和团体,对于从事普通岗位和活动的人员,无须查询相关人员有无犯罪记录,不能要求应聘人员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作为入职门槛。办理材料及受理单位

人员类型申请材料申报机关证明时间
广东省户籍公民居民身份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生以来
原广东省户籍人员(户籍曾迁出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颊贝他有曳懊效身份证件,申请事由证明材料户籍最后迁出地公安机关户籍在广东期间
广东省暂住人员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在广东居住期间。居住时间以办理居住证时间为准,在广东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在校国内学生(含曾在广东省就读人员)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毕业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在广东就读期间
港澳台人员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出入境有效证件、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申请事由证明材料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在广东居住期间。居住时间以办理居住证或临时住宿登记时间为准,在广东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在广东居住满6个月的外国人本人现持用的外国护照、申请无犯罪记录时段使用的外国护照信息资料、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申请事由证明材料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在广东居住期间。居住时间以临时住宿登记时间为准,在广东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备注:

中国大陆居民除深圳市在各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集中办理外,其他各市目前均在公安派出所申办。境外人员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

申办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有正当事由,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包括法律、法规、规章中要求出县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条款,以及能证明个人出国出境、升学、服现役、资格注册或执业、从事特定工作或活动等相关资料,如国外移民申请材料、境外录取通知书、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出具的公函、企业单位载明从事何种特殊工作的函件等。个人办理

线上办理

线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 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入“户政治安”服务。

第二步 点击登录按相关提示完成登录

第三步 下滑找到“其他服务”中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第四步 阅读须知,点击“开始办理”

第五步 进行人脸识别验证

第六步 填写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七步 上传资料,点击“下一步”

第八步 确认申请信息

进度查询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成功,可在“个人中心-办事记录”查看办理进度。

领取方式

方式一 发送电子版证明书到电子邮箱,自行下载打印(推荐优先选择这种方式哦)

方式二 邮政快递,邮费到付(省内18元/件,国内省外20元/件)

方式三 前往公安机关现场领取

线下办理

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直接前往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

委托他人代办

情形一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的,请带上: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配文书和身份证画面)

情形二委托非近亲属的,请带上:公证部门的委托公证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配文书和身份证画面)

注: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单位办理流程

单位申请查询广东省公民个人有无犯罪记录信息的。

单位经办人应持身份证件及工作证件,提交单位公函,注明被查询人的姓名、身份证件、查询事由及依据。

向被查询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查询。

居住地只能查询或出具被查询人在广东省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申办的,可将上述材料连同公函寄给被查询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公安机关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复函。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有犯罪嫌疑需调查核实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现场申办可当场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理费用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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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受理违标车登记业务办理网点(车管所+邮政)

2023-12-07,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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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受理违标车登记业务办理网点

全市各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办理业务地址

汕头市电动自行车上牌邮政代办服务网点明细表

申请方式

请临时备案登记“违标车”的,应当向车辆所有人身份资料记载住址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办理点见下表)提出,提交以下资料并交验车辆,经查验合格的予以临时备案登记:

申请材料

(一)车辆合格证;

(二)车辆来历资料,以下二类证明材料之一:

1.车辆发票;

2.车辆收据及车主本人合法取得车辆的书面声明。

(三)车辆所有人身份资料;

(四)能展示车辆全貌照片2张、车辆编码拓印膜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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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同城+异地)

2023-11-23,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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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公积金转移办理指南

适用范围

一、异地转移

1.异地转入:申请人申请将缴存在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汕头市时,需在汕头市已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2.异地转出: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1.用人单位录用或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调入职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2.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申请材料

一、异地转移(异地转入)

线下办理: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

线上办理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二、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线下办理:加盖原用人单位及新用人单位公章的《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一式二份。

线上办理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一、异地转移

1. 线下办理

异地转入:前往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区县的前往区县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异地转出:前往转入地(外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2. 线上办理

登录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点击“服务”——点击“转移接续”——录入转入转出信息后点“提交申请”,完成异地转移接续申请手续。

二、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新用人单位经办人登录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点击进入

操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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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租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2023-11-03,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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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入口:

受理条件:缴存职工

申请条件:

居民身份证件

无房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

本人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职工工作地点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房租收据

居民户口簿

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点击网上办理网址后,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

第二步:选择申办提取业务事项,进行人脸识别。

第三步:通过后,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第四步:根据申办业务事项的要求,上传相关提取证明影像材料,提交申请。

第五步:经审核后,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所审核金额以转账形式转账至申请人的个人银行卡(I类卡)或银行存折中。

备注:网上办理的,须先确保本人已将银行储蓄卡或存折以及个人手机号码录入住房公积金系统。

线下办理流程

1、职工持申请材料到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2、管理中心业务窗口收到职工的申请材料后,进行材料审查。

3、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对职工提供的申请材料审查无误后,录入信息系统办理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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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居住登记证明回执怎么打印

2023-10-13,全文共 2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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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1、进入粤居码小程序,找到户政服务,居住证。

2、点击居住登记证明回执打印

3、选择广东省其他地市

4、点击开始办理

5、选择被查询人:业务资格校验。

6、填写申请信息:根据居住登记证明业务要求,填写申领信息。

7、证明预览:预览证明信息,核对需要申请的证明信息

8、提交申请信息:确认后提交办理。

拓展阅读:

一、办理对象

已申报居住登记,需要申请打印现居住地证明的流动人口。

二、受理机构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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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居住证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入口

2023-10-13,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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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1、进入粤居码小程序,找到户政服务,居住证。

2、点击进度查询,即可获取居住证相关业务办理进度

拓展阅读:

汕头居住证年限查询操作流程

1、进入粤居码小程序,找到户政服务,居住证。

2、点击居住证年限查询

3、选择广东省其他地市

4、点击开始办理

5、选择被查询人:业务申领资格校验。

6、填写申请信息:根据居住证年限查询业务要求,填写申领信息。

7、证明预览:预览证明信息,核对需要申请的证明信息

8、提交申请信息:核对录入的申请信息,确认后提交办理。

一、办理对象

已领取或曾领取广东省居住证,需要申请查询居住证年限的流动人口。

二、受理机构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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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居住证注销线上办理

2023-10-13,全文共 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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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1、进入粤居码小程序,找到户政服务,居住证。

2、点击注销居住证

3、选择广东省其他地市

4、点击资格校验

5、填写申请信息:填写申请人注销居住证信息。

6、提交申请信息:核对录入的申请信息,确认后提交办理

拓展阅读:

一、办理对象

主动申报注销状态有效的居住证对象: 自愿注销本人有效居住证的人员。

二、受理机构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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