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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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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下载入口

2023-11-23,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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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入口:附件1: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

拓展:

1.选调生录用后是否具有公务员身份?

是。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选调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

2.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如何认定?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2021年10月31日以前取得国防部统一制作的退出现役证人员,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

3.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2022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否可报考本次选调职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此类人员为2022年毕业生,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高校,且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本次选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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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公布报名咨询电话和咨询时间?

广东清远选调生招录单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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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选调生报考指南

2023-11-23,全文共 5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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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选调报考指南如下:

1. 选调生录用后是否具有公务员身份?

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选调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

2.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如何认定?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2023年11月24日以前取得国防部统一制作的退出现役证人员,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

3. 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否可报考本次选调职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此类人员为2024年毕业生,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高校,且符合选调条件的,可报考本次选调职位。

4. “双一流”建设学科(Ⅲ类高校中括弧内学科)的毕业生如何把握?

本次选调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所学专业是否属就读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报考者需在《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诚信填报,若不明确应及时咨询就读高校的相关部门。网上资格审核阶段需提供就读高校有关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5. Ⅲ、Ⅳ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如何把握?

Ⅲ、Ⅳ类高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近3学年的总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网上资格审核阶段需提供高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 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是否需要具备《公告》“选调条件”第五款所列4项条件之一?

需要。

7. “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以上奖学金,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具体包括什么?

校级以上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若为其他同级别奖学金,需报考者在推荐表中予以说明,内容为“该项奖学金视同为校级奖学金”。

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包括: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除三好学生表彰外的其他表彰,需报考者在推荐表中予以说明,内容为“该表彰视同为校三好学生表彰”。

报考者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所获荣誉或奖励均应填写在《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及报名系统的相关信息栏,标注荣誉或奖励名称、授予或表彰机构名称、授予或表彰时间。

在国(境)外知名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的综合性表彰奖励应为校级表彰奖励。

8. 职位表中“专业”要求如何把握?

选调机关根据用人要求,按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进行了专业设置。

(1)报考者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按照该专业名称及其在目录中对应的专业代码进行报考,如:某报考者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哲学”,专业目录中列有“哲学(B010101)”,该报考者即需以“哲学(B010101)”报考相关职位。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如:某报考者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国际金融”,在专业目录中属旧专业名称,该旧专业在专业目录中对应“金融学(B020301)”,该报考者即需以“金融学(B020301)”报考相关职位,在报名时本人专业需选择“金融学(B020301)”。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选调机关同意后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6《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者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职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金融类(03)”,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报考者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3)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者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者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者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9. 怎样理解“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最高学历专业及对应学位与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对应学位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及对应的学位报考?

不可以。选调职位中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对应学位为:国内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专业及对应学位;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的学历学位。

10.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向选调机关提供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报考者可登录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s://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11.“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何认定?

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含国家司法考试),包括取得A类、B类、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仅适用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和乳源瑶族自治县。

通过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者,可自主选择报考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职位,录用时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

12.其他资格、证件等取得或通过的截止日期如何把握?

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4日。

13.如何理解“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市、县、乡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不得报考其任职地的选调职位;省直、市直、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不得报考其任职单位(系统)的选调职位。

14.如果报考者在选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选调或录用为公务员,应如何处理?

报考者选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选调或录用为公务员,报考者应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生专项选调的有关程序,选调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人选。

15.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如何报名?

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报名注册时,请在证件类型中选择“香港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16.如何查询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11月24日至26日,每天9时、16时前后发布各职位完成报名的人数。11月27日至28日期间适时公布报考人数较少职位情况。

17.报考者在报名时间上有何需要注意?

报考者可在2023年11月24日9︰00至28日16︰00内报名。建议报考者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及早确定报考职位,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堵塞影响报名。

18.填写报名系统中的《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选调机关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19.有无公布报名咨询电话和咨询时间?

报名期间开通技术、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公告附件5《咨询电话》。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报考者如有疑问,请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20.如何查询职位排名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完成笔试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广东人事考试网公布。

21.报考者笔试成绩或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如何处理?

笔试成绩相同的人选,均进入面试;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22.体能测评有何规定?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的报考者,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可在报考者自愿基础上按不低于选调人数1︰4不高于1︰6的比例组织实施,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其中: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仅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各项目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2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如何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涉及体检的文件有: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计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相关职位(含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法检机关的司法警察职位,以及外交、海关、海事、检验检疫、安监等部门中的部分职位)录用公务员,其相关项目应按照该标准执行,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体检标准仍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其他部门招录公务员,都要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4.对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视力有何要求?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报考公安机关、监狱戒毒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的,不合格。

报考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痕迹检验、刑事技术类职位,司法行政部门狱医、心理矫正类职位的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的,不合格。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色弱者不能报考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类职位。

25.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必要时,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要求体检对象重新体检。

26.考察时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吗?

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认定核实的重要环节,需要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27.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人员考察有何特殊要求?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不得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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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选调生招录后多久入职?

2023-11-23,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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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清远选调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办理录用手续后选调机关应及时发送录用通知书,待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正式报到。

一、培养流程

1、省直单位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一般先到村任职1年,再到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本系统的县直单位工作1年。

2、其他选调生录用后一般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进行基层锻炼。完成基层锻炼后返回选调机关工作。

二、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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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选调生招录单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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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选调生招录单位是什么?

2023-11-23,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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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清远选调生职位表如下:

二、选调对象和高校范围

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选调高校范围见附件2。

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以及专升本(专插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对象范围。

三、附件下载

附件1: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

附件2 :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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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选调生报考条件

2023-11-23,全文共 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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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2024选调生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作风朴实

爱国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学习成绩优良

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附件2中Ⅲ、Ⅳ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四、本科生24周岁以下

1998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5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曾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

3.在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以上奖学金,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存在问题,或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选调生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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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公布报名咨询电话和咨询时间?

广东清远选调生招录单位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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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选调生报名指南

2023-11-23,全文共 3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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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职位

全省共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2446名,清远选调88名优秀选调生,采取网络公开报名,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yxks/index.do

清远选调生岗位

二、选调对象和高校范围

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以及专升本(专插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对象范围。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二)作风朴实,爱国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三)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附件2中Ⅲ、Ⅳ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四)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8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5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曾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

3.在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以上奖学金,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存在问题,或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选调生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流程

(一)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

1.报名。报考者通过《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查询职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推荐。报考前,报考者需填写《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并由所在院系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中的任一部门审核盖章,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人员联谊会等单位、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党组织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中的任一组织(单位)审核盖章。

3.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准确齐全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电子图片(须为JPG格式)。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在报名截止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5.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者可于2023年12月13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选调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

笔试共2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为12月17日,在北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5地设置考点,报考者报名时需选择笔试地点。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完成笔试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资格审核。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具体职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面试人选,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核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审核报考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和推荐意见等事项。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及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测评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五)体检和考察。

具体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若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职位需要,选调机关可以对考察人选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是否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重要参考。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办理录用手续后选调机关应及时发送录用通知书,待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正式报到。

报考职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的报考者,待录用时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七)加强培养锻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选调机关提出意见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一般不能超过一个招录周期。

1. 体检不合格的;

2. 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 考察不合格的;

4. 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 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八)加强培养锻炼。

省直单位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一般先到村任职1年,再到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本系统的县直单位工作1年。其他选调生录用后一般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进行基层锻炼。完成基层锻炼后返回选调机关工作。

附件:1.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

2.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范围

3.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

4.报考指南

5.咨询电话

6.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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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清远选调生报名时间

2023-11-23,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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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选调生的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00至28日16︰00。

一、报名入口

1、采取网络公开报名,

2、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yxks/index.do)诚信报考。

二、报名要求

1、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全日制大学毕业生。选调高校范围见附件2。

2、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以及专升本(专插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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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选调生高校名单

2023-11-23,全文共 4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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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范围

Ⅰ类高校: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东北大学、郑州大学、湖南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新疆大学。

Ⅱ类高校:

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澳门大学、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斯坦福大学(Stanford University)、芝加哥大学(University of

Chicago)、麻省理工学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加州理工学院(Californ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耶鲁大学(Yale

University)、约翰霍普金斯大学(Johns Hopkins University)、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宾夕法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Diego)、杜克大学(Duke University)、密歇根大学安娜堡分校(University of Michigan,

AnnArbor)、西北大学(Northwestern University)、密歇根大学(University of

Michigan)、卡内基梅隆大学(Carnegie Mellon University)、佐治亚理工学院(Georg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华盛顿大学(University of Washington)、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Francisco)、加州大学圣塔芭芭拉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ta

Barbara)、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 Louis)、纽约大学(New York

University)、剑桥大学(University of Cambridge)、牛津大学(University of

Oxford)、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帝国理工学院(Imperial College

London)、爱丁堡大学(University of Edinburgh)、伦敦国王学院(Kings College

London)、伦敦政治经济学院(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Political Science)、曼彻斯特大学(The

University of Manchester)、布里斯托大学(University of Bristol)、慕尼黑大学(LMU

Munich)、海德堡大学(Heidelberg University)、慕尼黑工业大学(Technical University of

Munich)、苏黎世联邦理工学院(Swiss Feder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Zurich)、洛桑联邦理工学院(Ecole

Polytechnique Federale de Lausanne)、苏黎世大学(University of Zurich)、卡罗琳学院(Karolinska

Institute)、澳大利亚国立大学(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悉尼大学(University of

Sydney)、墨尔本大学(University of Melbourne)、新南威尔士大学(The University of New South

Wales)、昆士兰大学(The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多伦多大学(University of

Toronto)、麦吉尔大学(McGill University)、英属哥伦比亚大学(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巴黎高等师范学院(École Normale Supérieure, Paris)、哥本哈根大学(University of

Copenhagen)、莫斯科国立大学(Lomonosow State University)、新加坡国立大学(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南洋理工大学(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Ⅲ类高校:

北京交通大学(系统科学)、北京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北京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矿业工程)、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林学)、北京协和医学院(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首都师范大学(数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应用经济学)、外交学院(政治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学)、北京体育大学(体育学)、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中国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学、设计学)、中央戏剧学院(戏剧与影视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天津工业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天津中医药大学(中药学)、华北电力大学(电气工程)、河北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山西大学(哲学、物理学)、太原理工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内蒙古大学(生物学)、辽宁大学(应用经济学)、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延边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哈尔滨工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东北农业大学(畜牧学)、东北林业大学(林业工程、林学)、华东理工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东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上海海洋大学(水产)、上海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外国语言文学)、上海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上海体育学院(体育学)、上海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上海大学(机械工程)、苏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力学、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南京理工大学(兵器科学与技术)、中国矿业大学(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河海大学(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江南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南京林业大学(林业工程)、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气科学)、南京农业大学(作物学、农业资源与环境)、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中国药科大学(中药学)、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中国美术学院(美术学)、安徽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福州大学(化学)、南昌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河南大学(生物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武汉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华中农业大学(生物学、园艺学、畜牧学、兽医学、农林经济管理)、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湘潭大学(数学)、湖南师范大学(外国语言文学)、暨南大学(药学)、华南农业大学(作物学)、广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广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华南师范大学(物理学)、海南大学(作物学)、广西大学(土木工程)、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西南石油大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成都理工大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四川农业大学(作物学)、成都中医药大学(中药学)、西南大学(教育学、生物学)、西南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贵州大学(植物保护)、西藏大学(生态学)、西北大学(考古学、地质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长安大学(交通运输工程)、陕西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青海大学(生态学)、宁夏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石河子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宁波大学(力学)、南方科技大学(数学)、上海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国科学院大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海军军医大学(基础医学)、空军军医大学(临床医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央党校。

Ⅳ类高校:

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汕头大学、广东医科大学、广东海洋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广东药科大学、广州美术学院、广东财经大学、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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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清远招录多少选调生?

2023-11-23,全文共 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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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2441名!清远共招88名选调生!

一、清远职位表

二、报名咨询电话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网络公开报名

2、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yxks/index.do)诚信报考。

四、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24日9︰00至28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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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下载入口

2023-11-23,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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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入口:附件2 :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范围

拓展:

1.如何查询各职位的报名情况?

11月24日至26日,每天9时、16时前后发布各职位完成报名的人数。11月27日至28日期间适时公布报考人数较少职位情况。

2.报考者在报名时间上有何需要注意?

报考者可在2023年11月24日9︰00至28日16︰00内报名。建议报考者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及早确定报考职位,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堵塞影响报名。

3.填写报名系统中的《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登记表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选调机关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4.有无公布报名咨询电话和咨询时间?

报名期间开通技术、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公告附件5《咨询电话》。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报考者如有疑问,请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职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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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清远选调生录取后会到哪里工作?

2023-11-23,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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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选调录取之后会有试用期,试用期合格的话就会安排锻炼一般是2年,完成基层锻炼后返回选调机关工作

一、培养流程

1、省直单位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一般先到村任职1年,再到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本系统的县直单位工作1年。完成基层锻炼后返回选调机关工作。

2、其他选调生录用后一般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进行基层锻炼。完成基层锻炼后返回选调机关工作。

二、选调对象和高校范围

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高校范围见附件2。

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以及专升本(专插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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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选调生招录公告(原文)

2023-11-23,全文共 3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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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原文如下:

一、原文连接

点击查看: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_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二、原文内容

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时间:2023-11-21 19:00:52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分享到: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部分高校选调一批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省共计划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2441名,报考者可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s://www.gdzz.gov.cn)、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hrss.gd.gov.cn)、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或“粤省事”“广东发布”“粤讲粤政”微信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选调对象和高校范围

选调对象为部分国内高校202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优秀毕业生,以及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取得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部分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高校范围见附件2。

报考者需以最高学历(学位)报考。报考者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境)外知名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以及专升本(专插本)、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民办分校的应届毕业生不列入选调对象范围。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作风朴实,爱国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条件。附件2中Ⅲ、Ⅳ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习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

(四)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8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95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放宽3周岁。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曾担任校院系团委书记、副书记、部长、副部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

3.在本科、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以上奖学金,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党(团)干部等校级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品行存在问题,或者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选调生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推荐和资格初审。采取网络公开报名,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系统(https://ggfw.hrss.gd.gov.cn/yxks/index.do)诚信报考。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9︰00至28日16︰00,程序如下:

1.报名。报考者通过《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位表》(附件1)查询职位信息,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推荐。报考前,报考者需填写《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附件3),并由所在院系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中的任一部门审核盖章,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生人员联谊会等单位、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社区)党组织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中的任一组织(单位)审核盖章。

3.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报考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准确齐全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以及审核盖章后的《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电子图片(须为JPG格式)。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资格初审。报名系统将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在报名截止前,报考者可改报其他职位。

5.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者可于2023年12月13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选调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笔试。笔试共2科: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为12月17日,在北京、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5地设置考点,报考者报名时需选择笔试地点。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完成笔试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者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三)资格审核。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具体职位选调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确定面试人选,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核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审核报考者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和推荐意见等事项。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及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报考公安、监狱戒毒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核后,还须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测评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四)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

(五)体检和考察。具体由省直选调机关和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若同一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为体检人选。体检按公务员考录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

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主要社会关系、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职位需要,选调机关可以对考察人选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是否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重要参考。

(六)公示和录用。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办理录用手续后选调机关应及时发送录用通知书,待报考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正式报到。

报考职位组(包括2个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的报考者,待录用时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七)递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选调机关提出意见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一般不能超过一个招录周期。

1. 体检不合格的;

2. 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3. 考察不合格的;

4. 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5. 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

(八)加强培养锻炼。省直单位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一般先到村任职1年,再到广东省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本系统的县直单位工作1年。其他选调生录用后一般直接安排到村任职2年进行基层锻炼。完成基层锻炼后返回选调机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选调期间,开通政策咨询、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热线电话,详见附件5。

(三)本次选调不对报考者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点击下载:附件1-6

附件:附件1: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职

附件2 :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范围

附件3 :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

4.报考指南

5.咨询电话

6.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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