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养老认证操作指南
2024-03-26,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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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办理对象:已在清远市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含原农转居)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
办理周期:12个月
第一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首页,找到【登录账号】,实名认证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登录后在【养老保险】中找到【待遇资格认证】--【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领取养老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页面中,点击【人脸识别认证】,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打开认证确认页面,同意协议后开始认证,如下图所示:
如果是在非IE浏览器中打开认证,会有如下提示,根据提示将地址栏中的地址复制到IE浏览器打开,即可看到正常认证页面。
温馨提示:
下载安装待遇资格认证插件
首次认证时,点击“开始认证”按钮,选择下载安装待遇资格认证插件,请根据提示完成下载和安装,过程中可能被浏览器和Windows系统检测为不信任,请选择继续运行安装。
控件安装完成后,刷新IE浏览器,或者重新启动IE浏览器再开始认证。
第五步:认证开始之前,请仔细阅读引导内容。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进入认证,请跟随动画和文字引导在计时内完成指定动作。如下图所示:
第七步:认证结果,认证完成后自动跳转至认证结果。如下图所示:
清远关于社会保险等级和关系转移政策
2023-11-08,全文共 802 字
+ 加入清单2023清远关于社会保险登记和关系转移政策一览
1。用人单位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个人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社会保障号码,取得社会保障卡和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2.社会保障卡是个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凭证,包括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
医保电子凭证是个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待遇的凭证。
3.用人单位和个人申请变更、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用人单位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应当先结清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4.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等不同性质用人单位之间流动就业,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未享受待遇的个人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随同转移
5.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或者变动经常居住地,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可以按照规定随同转移。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间的关系转移,按照规定执行。
6.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其失业保险关系随同转移。
7。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在新就业地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8.用人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或者提供办理情况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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