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5,全文共 1099 字
+ 加入清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依次在合法产权房屋、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
(一)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技术技能等级的技术技能人员;
(四)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在青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本人可以落入学校集体户;其他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及国(境)外同等学历层次在校学生,本人可以落入各区市人才集体户。办理材料
符合人才落户条件的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批准的,应当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一)居民身份证;
(二)居民户口簿或者户口迁移证或者集体户口登记卡;
(三)本人或者近亲属的合法产权房屋证件;或者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和落户地的合法产权或者使用权房屋证件;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五)合法产权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声明,或者合法使用权房屋承租人、户主和同户成年人同意落户声明;
(六)家庭户户主与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权房屋承租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产权人或者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网上审核平台:符合条件人员登陆“青岛人才网”【点击进入】,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和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职业技能人才资格证明等材料。其中,拟落户的学历人才,在申请落户前应登录“青岛人才网”进入“青岛人社·学历汇”模块进行学历、学位信息确认。
网上审核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落户人才的就业、社会保险、学历、高层次人才证明、职称和职业技能资格等情况进行审核。现在青岛人才引进实行“秒批”,人才引进资格信息“秒批”通过后,实时推送到公安局,即可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无需等待。
审核结果查询:个人可通过“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查询审核结果,并点击公安部门落户链接了解后续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青岛人才引进落户网上申请操作流程办理地点
落户地派出所
点此查看:青岛市人才引进服务窗口地址及电话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人才引进资格信息网上审核“秒批”,“秒批”通过后,通过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时推送到公安局,即可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无需等待。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当场办理。对户口申报事项进行审查时,发现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确认相关信息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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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居住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地点)
2024-03-25,全文共 721 字
+ 加入清单在本市城镇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或者取得购房合同及发票)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落户。
申请在近亲属取得的合法产权房屋落户人员(该房屋上未登记户口,且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经产权人同意可以办理落户。
合法产权房屋尚未办理权属证明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申请人及其配偶、随迁人员在本市城镇有其他已办理权属证明房屋的,应当在已办理权属证明的房屋所在地落户。
对于车库、厂房、仓库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人员居住或者落户规定的不予办理户口登记。办理材料
符合居住落户条件的,应当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一)产权人申请;
(二)居民身份证;
(三)居民户口簿;
(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五)不动产权证或者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网签备案的房屋转让合同或者购房合同及发票。办理流程
为方便市民办理户政业务,青岛公安开通户政业务网上预受理审核业务。户口迁入、迁出、登记等47项户政业务都可以通过手机微信登录“青岛微警务”—“我要办事”模块申报或者进入爱山东APP【点击进入】申报
进入“我要办事”模块后,选择“户政”板块,找到或搜索“居住落户”,点击进入后按照提示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并电话告知结果。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上传的材料原件到派出所当场办结。办理地点
合法稳定住所的派出所。
“青岛微警务”微信公众号菜单栏中,“热门服务“一栏下的”警务地图”可在线查看各派出所地址、电话、办公时间。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当场办理。对户口申报事项进行审查时,发现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确认相关信息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青岛人才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4-03-25,全文共 764 字
+ 加入清单01、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依次在合法产权房屋、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
(一)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人员或者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三)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技术技能等级的技术技能人员;
(四)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和职工。
在青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本人可以落入学校集体户;其他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及国(境)外同等学历层次在校学生,本人可以落入各区市人才集体户。
02、申请材料
符合人才落户条件的人员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批准的,应当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一)居民身份证;
(二)居民户口簿或者户口迁移证或者集体户口登记卡;
(三)本人或者近亲属的合法产权房屋证件;或者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和落户地的合法产权或者使用权房屋证件;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或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五)合法产权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声明,或者合法使用权房屋承租人、户主和同户成年人同意落户声明;
(六)家庭户户主与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权房屋承租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产权人或者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03、申请流程
符合人才落户条件的人员,应当登陆“青岛人才网”或者“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要求填报申请落户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符合人才落户条件第(四)项的人员,应当由调入人员单位登陆“青岛人才网”或者“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要求填报申请落户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青岛投资创业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2024-03-25,全文共 202 字
+ 加入清单01、申请条件
在我市依法登记的商事主体,其负责人或者所属员工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单位集体户或者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02、申请材料
符合鼓励投资创业落户条件的,应当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一)居民身份证;
(二)居民户口簿
(三)营业执照;
(四)就业凭证;
(五)单位集体户接收函。
落户时应当确认申请人及其配偶、随迁人员在本市城镇无合法产权或者使用权房屋。
青岛亲属投靠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2024-03-25,全文共 608 字
+ 加入清单01、申请条件
被投靠人户籍登记在城镇合法产权房屋、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的,可以办理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落户。
02、申请材料
符合亲属投靠落户条件的,应当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一)投靠人、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
(二)投靠人、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三)城镇合法产权房屋证件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
(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五)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者协议书(限离婚或者再
婚投靠随迁未成年子女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03、其他情况
1、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投靠其监护人落户。
符合落户条件的,应当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一)投靠人、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
(二)投靠人、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三)投靠人父母死亡证明材料;
(四)指定或者约定抚养权、监护权的相关材料。
2、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失踪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且配偶父母户籍登记在本市城镇合法产权房屋的,可以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符合落户条件的,应当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一)投靠人、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
(二)投靠人、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三)城镇合法产权房屋证件;
(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五)投靠人配偶现役军官证(士官证)或者出国(境)定
居证明材料或者死亡、失踪证明材料。
青岛稳定就业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2024-03-25,全文共 345 字
+ 加入清单01、申请条件
在城镇稳定就业并办理居住登记的人员(限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在就业期间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就业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02、申请材料
符合稳定就业落户的人员,应当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一)居民身份证;
(二)居民户口簿;
(三)就业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
(四)单位集体户接收函;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
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产权或者使用权房屋证件;
(五)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六)落户近亲属家庭户的还需提供合法产权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声明,或者合法使用权房屋承租人、户主和同户成年人同意落户声明。家庭户户主与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权房屋承租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产权人或者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青岛居住落户办理指南(条件+材料)
2024-03-25,全文共 729 字
+ 加入清单一、在本市城镇取得合法产权房屋
01申请条件
在本市城镇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含已办理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备案或者取得购房合同及发票)人员,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落户。
申请在近亲属取得的合法产权房屋落户人员(该房屋上未登记户口,且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经产权人同意可以办理落户。
合法产权房屋尚未办理权属证明的,应当在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申请人及其配偶、随迁人员在本市城镇有其他已办理权属证明房屋的,应当在已办理权属证明的房屋所在地落户。
对于车库、厂房、仓库等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人员居住或者落户规定的不予办理户口登记。
02申请材料
符合居住落户条件的,应当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一)产权人申请;
(二)居民身份证;
(三)居民户口簿;
(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五)不动产权证或者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网签备案的房屋转让合同或者购房合同及发票。
二、在本市城镇租赁房屋居住
01申请条件
在本市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限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合法产权房屋),在房屋租赁期间可以申请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城镇其他近亲属家庭户或者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02申请材料
在城镇租赁房屋居住落户的人员,应当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一)居民身份证;
(二)居民户口簿;
(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近亲属的居民户口簿、户主居民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产权或者使用权房屋证件;
(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五)落户近亲属家庭户的还需提供合法产权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声明,或者合法使用权房屋承租人、户主和同户成年人同意落户声明。家庭户户主与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权房屋承租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产权人或者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青岛市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办理指南(条件+入口+材料+时间)
2023-12-08,全文共 1066 字
+ 加入清单符合条件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
二、申请方式
(一)户籍为青岛市的退役军人和已确认身份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1.上门办理。信息采集后的办理人员,由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主动联系退役军人,进行上门办理。
准备材料:本人身份证。代办人员需提供办理对象本人身份证、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及有效委托证明。
2.网上申请。申请人如果已进行建档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可通过微信搜索“智慧退役”小程序,在线提交申请。
(1)申请人在微信中搜索智慧退役小程序,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
(2)按照操作提示,完成申请信息补充、确认。
(3)在确认填写信息无误、阅读并同意信息授权后,提交申请。
(4)系统页面上方出现“提交成功”,申请受理过程完成。
网上申请+时,对入伍和退伍日期有异议的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受理申请的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修改。
(二)非青岛户籍的申请人,可在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后进行申请办理。
三、所需材料
1.退役军人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建档立卡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四、申请时间及咨询热线
申请时间:即日(2022年6月27日)起至10月底为现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证集中申领阶段,2022年11月起转为常态化申请。优待证申请政策可到就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或电话咨询了解。全市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服务咨询电话:
青岛市 81609600
市南区 88729471
市北区 66952782
李沧区 87656105
崂山区 88998975、88996929
西海岸新区 58098112、66778181
城阳区 67735190、66737152
即墨区 88522391、88510611
胶州市 82200126
平度市 58580622
莱西市 58657839
青岛人才落户去哪里办理?(附人才引进服务窗口地址及电话)
2023-11-29,全文共 473 字
+ 加入清单人才引进服务窗☐一览表 | ||
区域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市南区 | 66776881 | 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市南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大厅 |
市北区 | 58771903 | 市北区台柳路179号和达中心B座二楼公共服务大厅 |
李沧区 | 87893707 | 李沧区北崂路1022号中艺1688创意产业园A区3号楼李沧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4号窗口 |
崂山区 | 88895249 | 崂山区行政服务大厅707室 |
城阳区 | 58659756 | 城阳区正阳路211号 |
西海岸新区 | 68979351 |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188号市民服务中心7号楼310室 |
高新区 | 68013331 | 高新区汇智桥路与广盛路交叉口东100米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C5号楼一层青岛高新区国际人才服务中心 |
即墨区 | 88552152 | 即墨区通济街128号万丽国际A座5楼人才中心 |
监督电话 | 88612560 | 同安路891号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6室 |
投诉电话 | 88916692 | 同安路891号青岛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306室 |
注:"青岛人才网"或"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 技术支持电话: 0532-88915202 | ||
青岛身份证首次办理指南(条件+材料+费用)
2024-01-26,全文共 443 字
+ 加入清单一、申领条件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
二、申领材料
居民户口簿(需要由监护人或本人申请)
三、办理流程
携相关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
拍照温馨提示
1.请穿着深色有领或者圆领上衣,勿穿制式服装。
2.请勿佩戴美瞳类隐形眼镜或框架眼镜。
3.请将头发梳理整齐,不要梳的过高,请勿焗染过于鲜艳的发色。
4.请勿佩带首饰(如发卡、耳环、项链等)。
5.请勿化浓妆,拍照时表情端庄大方。
四、办理地点
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可在“青岛微警务”微信公众号菜单栏“警务地图”中查找附近派出所地址、联系电话、办事时间。【点此识别进入青岛微警务查询】
五、领取方式
居民身份证的领取方式有自取和邮寄两种。
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在15个工作日到派出所领取;选择邮寄送达的,10个工作日邮寄给申请人。
查询办理进度,可以直接扫描《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上的二维码。
六、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免费。
2024青岛市低保申办指南(条件+材料+标准)
2024-01-12,全文共 1727 字
+ 加入清单一、申请条件
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一)本市户籍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低保规定条件的;
(二)本市户籍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之月前12 个月,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总收入扣减医疗、教育费用等必需支出后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经济状况符合低保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信息核对
1、户主以书面形式到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签订《申请社会救助家庭诚信承诺和授权委托书》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核对机构对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核对
第二步:申请
1、信息核对通过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始受理
2、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
第三步:审核
1、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是否给予最低生活保障提出审核意见,进行公示
第四步:审批
1、区、市民政局对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审查
2、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予以批区、市民政局准,并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通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
(注:开展社会救助审批权委托下放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试点的区(市),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
三、所需材料
城市低保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及户籍索引复印件。
3、在职职工需提供收入情况证明。企业或部门在出具收入证明时,应加盖本企业或单位的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属困难企业的应加盖区(市)劳动部门的公章。
4、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退休金领取凭证。
5、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明。
6、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7、对生育二胎的,需提供计划生育部门证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不予保障)。
8、单亲家庭需提供抚(扶)养费(需提供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书及复印件)或企业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独居老人要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
9、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未救济的证明。
10、年满十八岁以上的学生要提供在校证明。
11、其他相关材料。
农村低保申请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及户籍索引复印件以及居民身份证。
3、单亲家庭需提供抚(扶)养费(需提供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书及复印件)或企业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独居老人需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
4、优抚对象需提供能够确认其身份的证明材料。
5、残疾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6、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应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镇(街道办事处)未救济的证明。
7、年满十八岁以上的学生要提供在校证明。
8、独生女家庭(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儿)、独生子女死亡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家庭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9、家庭成员中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
10、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相关收入证明。如提供不出相关收入证明的,按本村劳动力上年度人均收入的平均值计算。
11、其他相关材料。
四、低保标准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七区三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15元。
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15元;
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60元。
五、低保咨询热线
青岛市:0532-85795399
市南区:0532-88729190
市北区:0532-83675676
李沧区:0532-87896999
崂山区:0532-88998709
黄岛区:0532-85165919
城阳区:0532-87868059
即墨区:0532-88515327
胶州市:0532-82206079
平度市:0532-84389492
莱西市:0532-88400675
青岛全职工作人才申请人才住房全攻略(条件+材料+流程)
2024-01-05,全文共 2234 字
+ 加入清单(一)在青岛市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在职在岗工作,并按规定在青岛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中央、省驻青单位引进的人才应至少在青岛市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租赁型人才住房可放宽至在青岛市引进的重点产业和各类总部单位(含分支机构)全职工作并缴纳个税的人才;
(二)国内普通高校专科、本科学历人才需具备统招全日制专科、本科学历;研究生层次人才需取得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专技类人才需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类人才需取得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高级管理人才近三年个人所得税年度平均纳税总额应达到4万元以上;创业类人才应作为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所创办企业一次性投资额(本人)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年缴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或企业聘用本市员工10人以上;
(三)具有青岛市户籍或持有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以及外籍人才需具有本市有效工作居留证件。
(四)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再享受人才住房政策:
1.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青岛市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
2.本人及其配偶在青岛市范围内享受过用于改善生活或住房的一次性补贴(主要指住房安家性质的顶尖人才安家费、高层次优秀人才购房安家补贴、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博士后安家补贴、技能领军人才安家补贴和青年人才在青创新创业一次性安家费等),或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含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产权型人才住房、青岛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
二、申请材料
1、身份和户籍材料
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非本市户籍申请人提供在青岛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同胞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才提供护照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婚姻材料
在青岛市外结婚登记的已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件;有离异经历的申请人还需补充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等;单身申请人提供单身或未婚声明。
3、人才类别材料
(1)以学历类人才申报的中国内地居民需先通过“青岛人社·学历汇”信息采集平台对学籍学历进行确认;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还需经我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在港澳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取得学历的还需经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或经所在地区公证机构公证;
(2)以专技类人才申报的,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考评材料;在青岛市外取得职称后调入青岛市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青单位除外)工作的,需经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取得《青岛市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78号)》规定的与中级及以上职称对应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相应等级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2017年以前取得的需同时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或《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
(3)以技能人才申报的,提供可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验证的高级工(三级)及以上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以高级管理人才申报的,提供近三年(分配公告发布前36个月)个税缴纳记录(申报项目仅含单位计缴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如在青工作不满三年,应补充提供原工作地近三年个税缴纳记录;
(5)投资创业人才提供本人作为第一大股东或企业法人代表(近一年发生变更的除外)所创办企业的股东出资证明,以及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上年度企业纳税完税凭证或本市户籍员工花名册。
4、工作关系材料
(1)在青全职工作人才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等工作关系证明,其中人力资源机构派遣制人员需同时提供与人力资源机构签定的劳动合同以及实际用工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2)毕业学年在校大学生需提供与在青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其中与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的,应补充提供实际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
(3)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提供合作协议和个税缴纳记录等证明。
4、配偶加分材料
配偶工作在青岛且符合人才类别要求的,还需提供其人才类别相关证明材料(同第三项内容)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6、高层次人才材料
(1)《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规定人才如未办理《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可提供《山东惠才卡》;
(2)青岛市名师名校长、青岛市高层次卫生人才、青岛市文化领军人才、青岛市高层次金融人才、公共事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青岛市首席技师”称号获得者需提供青岛市政府或相应市级主管部门印发的文件或证书。
7、《青岛市人才住房项目申请表》
相关信息填报完成,系统自动生成《青岛市人才住房项目申请表》,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需签字盖章后上传。
三、申请程序
人才住房项目分配公告发布后,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通过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
申请人选择申报的人才类别,由系统通过全市大数据平台自动获取申请人在本市登记、认证或办理的婚姻、户籍、社保、医保、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技能、高层次人才资格以及房产等信息,申请人对各项信息确认后,申报完成。
对于青岛市大数据平台无法自动获取或与申请人目前情况不一致的信息,由申请人根据申报类别以诚信申报方式,通过系统进行补充和上传。
青岛老年人乘车卡办理指南(条件+材料+入口+地点)
2023-11-29,全文共 534 字
+ 加入清单一、办卡年龄范围
二、办理方法及对应材料
★老年卡在线办理★
可通过“琴岛通APP”或“便捷青岛APP”进行办理
琴岛通APP下载入口:点此下载
便捷青岛APP下载入口:点此下载
为给岛城市民提供更便捷的办卡方式,2021年9月29日起琴岛通老年卡在线申办业务正式在“琴岛通”APP和“便捷青岛”APP中上线。
网上办理操作流程
点此查看:琴岛通老年卡网上办理流程(琴岛通APP)
所需材料
1、线上办理需持卡人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的清晰照片,并上传个人白底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将办卡人信息进行上传,按要求进行操作。
2、申请过程中上传的1寸彩色白底照片将印制在卡片上,请认真选择并确认,不符合照片要求者申请将被退回。
收费标准
线上办卡需缴纳工本费22元(包邮);线上订单缴费完成后不能取消。
★老年卡线下办理★
所需材料
本人需要带身份证,如需代办需带老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办理地点
直接去线下自营人工客服网点办理即可。
点此查看:青岛琴岛通人工客服网点
四、收费标准
线上办卡需缴纳工本费22元(包邮);线上订单缴费完成后不能取消。
琴岛通老年卡卡片工本费12元,不挂失,售出不退,质保期1年。
青岛市琴岛通老年卡网上办理指南(入口+范围+材料+流程+收费)
2023-11-29,全文共 321 字
+ 加入清单一、办卡年龄范围
二、老年卡在线办理渠道
可通过“琴岛通APP”或“便捷青岛APP”进行办理
琴岛通APP下载入口:点此下载
便捷青岛APP下载入口:点此下载
三、所需材料
1、线上办理需持卡人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的清晰照片,并上传个人白底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将办卡人信息进行上传,按要求进行操作。
2、申请过程中上传的1寸彩色白底照片将印制在卡片上,请认真选择并确认,不符合照片要求者申请将被退回。
四、收费标准
线上办卡需缴纳工本费22元(包邮);线上订单缴费完成后不能取消。
五、网上办理操作流程
点此查看:琴岛通老年卡网上办理流程(琴岛通APP)
青岛市人才消费贷办理指南(额度+期限+利率+流程)
2023-11-24,全文共 545 字
+ 加入清单为满足高层次人才消费需求,响应国家促进消费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生态,提升美好生活水平,中共青岛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中国银行青岛市分行创新推出“人才消费贷”。纯信用,无需抵质押担保,最高授信额度200 万元。
01授信金额
根据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里A、B、C、D类人才,最高授信额度如下:
人才类别 | A | B | C | D |
最高授信金额 (万元) | 200 | 150 | 100 | 80 |
点击查看:青岛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02贷款用途
可用于人才本人及其家庭消费支出,包括住房装修、车位使用权、住房租金、教育培训,以及购置家具、家电、家用小汽车等消费类支出,但不得用于购买房产、股票、基金、投资等禁止领域。
03贷款期限
最长3年。
04抵押担保
无需抵质押担保、纯信用。
05贷款利率
年化利率为 3.5%(随政策变化相应调整)
06申请材料
①贷款申请表和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②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或青岛市委组织部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有效的财力证明(收入证明或最近半年以来的税单、公积金缴存记录、社保证明、银行流水中的任一项)。
06办理流程
①就近选择在青中国银行网点申请
②中国银行分支机构与市委人才办等部门确认人才信息。
③审批通过后,向人才发放“人才消费贷”
07办理机构联系方式
青岛市荣军卡申办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2022-08-23,全文共 718 字
+ 加入清单一、申办条件
符合办理“荣军卡”条件的群体包括:
1.具有青岛市户籍且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信息采集,经审核确认的退役军人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仅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2.已移交我市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以及驻青军队干休所服务保障的离退休干部。
二、申办材料
申请人办理“荣军卡”前,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退役证等证件材料
三、申办流程
(一)审核
符合条件的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信息采集,区(市)、市、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逐级进行信息审核。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2.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二)数据交互
信息审核通过后,由青岛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将符合办理“荣军卡”条件人员形成“白名单”,定期与合作银行数据交互(在申请人提报信息和材料准确齐全的前提下,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采集、录入系统、审核、银行数据交互等工作)。
(三)办理
数据交互后,本人持身份证到合作银行网点办理“荣军卡”。合作银行即时办卡网点逐一查询“白名单”并按照银行流程规范办理“荣军卡”,与“白名单”不符的申请人,不得办理。
(四)激活
申请人收到“荣军卡”核对卡面信息无误后,可按照有关规定激活金融、琴岛通等功能。已办理“老年卡”“优抚卡”“残疾卡”“献血荣誉卡”“学生卡”等琴岛通免费卡或半价卡,并符合办理“荣军卡”条件的人员,可自愿办理“荣军卡”,原卡停用(原卡个人充值余额予以退资)。
四、办理费用
办理“荣军卡”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可免费开通手机银行,免除银行卡年费、短信通知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
点击查看:
青岛荣军卡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使用规定+优惠政策)
2022-08-23,全文共 1198 字
+ 加入清单一、办理条件
符合办理“荣军卡”条件的群体包括:
1.具有青岛市户籍且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信息采集,经审核确认的退役军人及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仅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2.已移交我市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以及驻青军队干休所服务保障的离退休干部。
二、所需材料
111111111 | 身份证 |
2 | 户口本 |
3 | 退役证或转业证或离退休证 |
4 | 近期免冠照片 |
5 | 学历证明 |
6 | 立功受奖证件 |
7 | 伤残证件、变动伤残证件(伤残军人提供) |
8 | 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及亲属关系证明(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提供) |
三、办理流程
(一)信息采集及审核
符合条件的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信息采集,区(市)、市、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逐级进行信息审核。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处于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2.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二)数据交互
信息审核通过后,由青岛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将符合办理“荣军卡”条件人员形成“白名单”,定期与合作银行数据交互(在申请人提报信息和材料准确齐全的前提下,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采集、录入系统、审核、银行数据交互等工作)。
(三)办理
数据交互后,本人持身份证到合作银行网点办理“荣军卡”。合作银行即时办卡网点逐一查询“白名单”并按照银行流程规范办理“荣军卡”,与“白名单”不符的申请人,不得办理。
(四)激活
申请人收到“荣军卡”核对卡面信息无误后,可按照有关规定激活金融、琴岛通等功能。已办理“老年卡”“优抚卡”“残疾卡”“献血荣誉卡”“学生卡”等琴岛通免费卡或半价卡,并符合办理“荣军卡”条件的人员,可自愿办理“荣军卡”,原卡停用(原卡个人充值余额予以退资)。
四、办理费用
办理“荣军卡”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可免费开通手机银行,免除银行卡年费、短信通知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
五、使用范围
1、持卡人凭“荣军卡”享受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公共汽电车和轨道交通),免门票费(不包含其他消费项目)游览15家政府定价的公园、景区、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
点击查看:荣军卡免门票景区
2、持卡人凭“荣军卡”享受青岛市提供的“荣军联盟”等相关优待服务。
六、使用须知
“荣军卡”实行实名制管理,不得转借、销售和伪造,使用“荣军卡”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主动出示刷卡,接受工作人员查验。已办理“老年卡”“优抚卡”“残疾卡”“献血荣誉卡”“学生卡”等琴岛通免费卡或半价卡,并符合办理“荣军卡”条件的人员,可自愿办理“荣军卡”,原卡停用(原卡个人充值余额予以退资)。
“荣军卡”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启用,其使用应遵守琴岛通卡和银行卡的有关规定。
更多相关信息:
青岛即墨妇区免费两癌筛查指南(对象+地点+条件)
2024-03-12,全文共 445 字
+ 加入清单一、服务对象
即墨区35-64周岁农村女性,免费“两癌”筛查三年一个周期,2023年至2025年适龄女性均可免费享受一次筛查服务。
二、筛查地点
为方便群众检查,开通三路查体通道,对于外出不便人员,组织医护人员到基层查体,将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对于在企业上班时间较为紧张人员,医护人员到企业检查;对于未能按时参加集体检查的妇女,可以到院内进行检查。
三、咨询电话
0532-88510988
院内登记地点:即墨区妇幼保健院南一楼孕妇学校。
四、检查项目
宫颈癌检查项目:
1.免费妇科检查;
2.免费TCT检查;
3.免费阴道镜检查 (宫颈异常或TCT阳性者做阴道镜;
4.免费宫颈活检术 (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宫颈活检术;
5.免费组织病理学检查 (阴道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病理检查。(到院内参加“两癌“筛查的妇女可以免费子宫附件彩超 检查 )
乳腺癌检查项目:
1.免费乳腺触诊;
2.免费乳腺彩超;
3.免费乳腺钼靶X线检查(乳腺彩超检查可疑或异常者免费进行钼靶检查。
青岛西海岸新区免费两癌筛查指南(条件+项目+地点)
2024-03-12,全文共 299 字
+ 加入清单35周岁-64周岁且3年内未参加过社区免费筛查的已婚妇女。
二、两癌筛查包括哪些项目?
宫颈癌筛查:包括妇科检查、人乳头瘤病毒(HPV)检测、液基薄层细胞(TCT)检测;
乳腺癌筛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彩超。
三、查体注意事项?
①请携带好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请避开月经期进行检查;
③请在检查前两天禁止性生活、禁阴道冲洗、上药;
④非宫颈病变导致的子宫全切者无须进行宫颈癌筛查。
四、查体时间及地址?
周一至周五,富春江路236号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楼117室。
咨询电话:0532-86996481/86999591
具体医院及地址:(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实际为准)
2024青岛市北义务教育转学指南(时间+方法+条件)
2024-01-25,全文共 1359 字
+ 加入清单青岛市北区义务教育转学
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市北区义务教育转学服务平台”上线开放。符合市北区公办学校转入条件的学生家长可通过手机登录服务平台提交转学申请。
开放时间
2024年1月24日(星期三)9:00—1月31日(星期三)17:00,家长可在服务平台开放期间填报、修改有关信息。
申请方式
家长需通过手机端下载安装“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完成L4等级实名认证后,在APP内进入“市北区义务教育转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具体填报流程可参照填报指南)。
转学条件
一、在市内三区已入学的学生
(一)学生户口需迁移至市北区房产,该房产地址距离现就读学校超过四公里或公交车八站,可提出转学申请。
(二)房主和户主须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二、在市内三区以外入学的学生
(一)学生为市北区户籍的可以直接提出转学申请。
(二)学生为非市内三区(市北、市南、李沧)户籍的。
1.学生父母至少一方有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2.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有稳定的住所,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房屋产权证:学生父母双方100%产权且用途为住宅;
B.《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由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印,租赁用途为住宅,登记日(备案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满半年且在有效期内;
3.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务工满半年,提供以下两类证明之一:
A.青岛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与市北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由该单位在市北区连续缴纳社保且至2023年12月31日满半年;
B.营业执照:由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注册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满半年,且正常经营。
三、起始及毕业年级本次不受理转学申请
小学一年级、六年级,初中七年级、九年级
结果查询
2024年2月22日(星期四)9:00,市北区将开放平台,公布转学安置结果,请家长保证信息填报中的手机畅通。
安置原则
近年来,因适龄入学儿童人数逐年激增,市北区学位供给持续紧张,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经审核通过后,将根据区域学校的办学规模、学位情况等统筹安置。
浮山后各中小学、启元学校、滨海学校等热点区域学校各年级学位几乎饱和,对于申请转学至热点区域就读的学生,将按照其转学所依据的购房、落户时间长短进行排序,由区教体局根据区域整体学位情况进行安置,对于购房及落户时间不足一年的,原则上不在热点区域学校安置,由区教体局统筹周边区域学校安置。
截至目前,浮山后区域各小学2019级、2020级、2021级,滨海学校小学部2019级、2020级,青岛53中小学部2019级、2020级等年级已无空余学位,不再接收转入学生。
温馨提示
1.所有申请转学的学生均需在全国学籍系统内具有全国学籍号,且学籍信息无异常,可以正常办理转学业务。各学段起始年级与升学考试年级不办理转学。
2.请家长如实填报信息、上传证明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转学资格,同时将提供虚假材料的监护人作为失信人纳入国家征信体系“黑名单”。
3.为更好地服务家长,位于市北区洮南路93号的“市北区中小学生招生咨询服务站”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家长也可拨打市北区招生服务咨询电话66751001进行咨询。